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细则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细则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细则

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一、综合知识

二、年度检查

三、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

四、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与问题处理

五、附录A 公用管道年度检查项目及要求

六、附录B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项目及要求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用管道检验工作,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治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条阐明了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治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

本条规定了该规则的适用范围。

公用管道定义:公用管道系指都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目前,公用管道中燃气管道占较大比例。高压天然气管道一般与长输管道的设计标准是一致的,但中、低压市政管网建设和运行中执行标准与长输管道有专门大的区不,管道的通过能力和清管维护的标准也不一致。

燃气管道有以下特点:

(1)都市燃气管道多为环状、枝状,阀门、三通及凝液缸等管件密布,管道变径较普遍;

(2)都市燃气管道则随着都市建设的进展逐步形成,且不断拓展。由于投资来源复杂,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往往参差

2)二级地区:有12个以上,80个以下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

3)三级地区:介于二级和四级之间的中间地区。有80个和80个以上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或距人员聚拢的室外场所90m内铺设管线的区域。

4)四级地区:地上4层或4层以上建筑物(不计地下室层数)普遍且占多数、交通频繁、地下设施多的都市中心城区(或镇的中心区域等)。

第五条 GB2级管道,假如为管沟敷设或者架空敷设,管道本身、附属设施与安全爱护装置定期检验参照工业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假如为直埋敷设,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中压燃气管道的要求进行。

本条规定了GB2级管道的定期检验要求。

第六条年度检查,是指在运行过程中的常规性检查。年度检查至少每年1次,进行全面检验的年度能够不进行年度检查。年度检查通常由管道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管道作业人员进行,也能够托付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进行。

本条规定了年度检查的要求,“年度检查”的叫法和压力容器保持一致,而在《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称为在线检验,这一点与工业管道区不较大。工业管道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检验周期每年至少一次。

由于燃气管道不管是年度检查依旧全面检验一般差不多上在不停输的情况下进行的,与工业管道保持一致明显不妥。检验周期每年至少一次是对在线检验提出的最低要求,不是讲不管管道实际安全状况如何,一律每年都进行一次。在实际检验中,应依照压力管道的安全状况,适当地缩短或延长检查周期。

年度检查一般以企业自主检查为主,年度检查是落实使用单位安全责任的一项重要内容。年度检查不具有法定检验性质。检查应结合日常巡线工作进行,其目的是及时发觉问题,掌握运行中的第一手资料。企业的检查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的要求取得由国家质检总局确定的考试机构颁发的作业人员证书。

第七条全面检验,是指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对在用管道进行的基于风险的检验。新建管道的首次全面检验时刻不能超过本规则第二十九条表1的规定,首次全面检验之后的检验周期按照本规则第三十条确定。

承担管道全面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当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其中高压燃气管道的全面检验应当由具有长输(油气)管道全面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本条规定了全面检验的定义、从事检验的机构资质和检验周期的确定原则。

全面检验是在风险基础上的一种检验,有不于传统的固定周期式的检验。传统的检测方法专门少考虑造成承压设备失效的具体缘故和失效的具体模式,对检测的内容也没有做细分,如此会造成检测时刻和资源的白费。传统的检验一般制定固定的时刻间隔进行检验,如每隔5年检验一次。这种基于时刻的检验专门容易出现两种极端情况,一种是少检或不检,当管道泄漏或者失效时就替换,这一方法难以同意。另一种确实是对承压管道频繁并完全地检测,如此企业经济方面承受不起。

对从事全面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应当由质检总局核准,同时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工作。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的要求取得DD2级检验检测资质,检验人员应至少取得检验员资格。

首次全面检验的时刻一般不超过3年。

为何要在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要紧是考虑到管道的风险不是一成不变的,通常是随着时刻的推移而改变。在所有引起管道事故的因素中,除腐蚀、超压和第三方破坏三类因素是变化、进展的外,其余事故因素差不多上在管道建成后就己经存在的,同时一般没有太大的变化(管材中可扩展的裂纹除外)。

依照事故“浴盆”曲线所反映的规律,这些不变事故因素容易诱发投运初期的管道事故,而可变事故因素要紧在管道使用的中、晚期诱发管道事故。始发事故率时期(投产—3~5年):发生在管道的投产试运行初期(出生期),就管道使用状况而言一般在3~5年内,这一时期管道存在高失效可能性同时失效率随时刻的推移而迅速下降。那个时期要紧是由于设计和施工上的缺陷(如管材、焊接等质量问题)导致的管道故障。

第八条合于使用评价,在全面检验之后进行。合于使用评价包括对管道进行的应力分析计算,对危害管道结构完整性的缺陷进行的剩余强度评估与超标缺陷安全评定,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要紧潜在危险因素进行的管道剩余寿命预测,以及在一定

条件下开展的材料适用性评价。

承担管道合于使用评价的机构(以下简称评价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核准。

本条规定了合于使用评价的内容和资质要求,合于使用评价内容包括应力分析校核、剩余强度评估和超标缺陷安全评定、剩余寿命预测和材料适用性评价。合于使用评价工作是在全面检验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评价后给出定期检验的结论和下次检验时刻。进行合于使用评价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合于使用评价资质。

拟修订的《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有可能把“合于使用评价(FFS)”资质纳入核准项目中。

本条最后强调全面检验和合于使用评价应采纳完整性治理的风险检验理念,并确定管道的事故后果严峻区。基于风险的检验是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利用风险评价的结果对检测程序进行优化安排和治理的一种方法,通过制定合理、准确、经济、有效的检测方案,由人工或借助仪器设备对现役管道的各种缺陷结构进行定量化分析。检测数据和分析结果是管道评价的基础,它能够解决老管道是否需要更换、能否升压运行、是否需要降压运行等问题。

事故后果严峻区指假如管道发生泄漏会对人口健康、安全、环境等造成较大破坏的区域。随着人口和环境资源的变化,后果严峻区的地理位置和范围也会随着改变,管道运营公司应采取特不措施来确保管道的完整性,定期重新分析,幸免后果严峻区泄漏的阻碍从而爱护公众健康和安全以及环境的安全。后果严峻区内的管段是实施完整性评价的重点管段。

第九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

(一)新建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GB1-I级和GB1-II级高压燃气管道首次进行全面检验的;

(二)1年内发生2次阻碍管道安全运行的泄漏事故的;

(三)发觉严峻局部腐蚀或者全面腐蚀的;

(四)承受交变载荷,可能导致疲劳失效的;

(五)防腐(保温)层损坏严峻的;

(六)风险评估发觉风险值较高的;

(七)年度检查中发觉除本条前几项以外的严峻问题的;

(八)检验人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应该缩短全面检验周期的。

本条规定了缩短检验周期的8种情况:

(一)新建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GB1-I级和GB1-II级高压燃气管道首次进行全面检验的。考虑到这些管道压力等级高,危险性大,首次检验周期应适当缩短。《天然气管道检验规程》(Q/SY93-2004)规定:“新建管道的专业性检验应在管道投产后3年内进行,以后视管道安全状况确定检验周期”。

(二)1年内发生2次阻碍管道安全运行的泄漏事故的。那个地点没有把自然灾难和第三方破坏严峻的包含到里面去。

(三)燃气管道按照腐蚀破坏的特征分为局部腐蚀和全面腐蚀。全面腐蚀系指腐蚀分布在整个金属表面上,它能够是均匀的,也能够是不均匀的。一般讲,全面腐蚀危害性不大,易于操纵和检测。局部腐蚀系指腐蚀要紧集中在金属表面的一定区域,其他部位则不受什么阻碍。往往在整体较好的情况下,发生局部破坏而引起灾难性事故。局部腐蚀破坏,不管是操纵依旧检测方面,差不多上比较困难的。局部腐蚀又可分为电偶腐蚀、缝隙腐蚀、小孔腐蚀、晶间腐蚀、选择性腐蚀、磨损腐蚀和氢脆等。

管道局部腐蚀的定量规律往往专门难确定,其腐蚀程度不能用称重法来确定,通常用“轻微”、“较严峻”、“严峻”等模糊用语来描述,其具体含义必须依照实际情况确定。界定何为严峻局部腐蚀是专门关键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当局部腐蚀速率达到0.5mm/年时能够认为属于严峻腐蚀,应该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四)燃气管道的疲劳断裂往往是由管道中的各种交变应力引起的。这些交变应力有些来源于管道内输送介质压力的波动和气体介质的分层结构,也有些来自于管道外部的载荷,如埋地管道上车辆引起的振动等。这些因素导致的交变应力使得管道上的裂纹或缺陷发生扩展,最终导致管道疲劳断裂。由于疲劳断裂常常是突然发生的,因此关于燃气管道来讲,管道断裂,尤其是高压天然气管道的断裂,造成的危害是特不严峻的。

因此承受交变载荷,可能导致疲劳失效的管道应适当缩短全面检验周期。目前管道疲劳寿命计算要紧利用ASME-3650规范中推举的疲劳裂纹扩展公式(Paris公式)来描述裂纹扩展规律。

(五)防腐保温层损坏严峻的管道也应适当缩短全面检验周期。减缓埋地管道腐蚀的要紧方法是防腐层和阴极爱护。

防腐层一般是电绝缘材料,通常它在金属表面形成一层连续的膜而起到爱护作用。防腐层的作用是将金属与周围的电解质溶液隔离(防止电解质溶液与金属接触),使两者之间增加个专门高的电阻,从而阻止电化学反应的发生。实际上,不管

质量如何,所有防腐层都存在漏点,即缺陷,它是在涂覆、运输和安装预制管线过程中形成的。

服役过程中防腐层的老化、土壤的应力、管线在地下的移动也会造成防腐层缺陷。服役过程中防腐层的老化还会导致其从金属表面剥离严峻的将金属暴露于地下环境。

(六)风险评估发觉风险值较高的管段应当适当缩短检验周期。风险高低是相对的数值,如何界定何为较高风险值是比较困难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实际经验和理论数据。

风险数值按照下式计算:R=S×C

式中:

S—失效可能性得分

C—失效后果得分

《埋地钢质管道风险评估方法》(GB/T 27512-2011)规定,假如R∈[7800,12600),则风险等级为较高风险绝对等级,假如R∈[12600,15000],则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绝对等级。

(七)年度检查中发觉除本条前几项以外的严峻问题。

(八)检验人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应该缩短检验周期的。

最后一种情况是检验人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应该缩短检验周期的。除了上述六种情况以外,可能还有其他需要缩短全面检验周期的,在此无法一一列举。

第十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假如超出风险可同意程度,应当立即进行全面检验,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还应当在全面检验基础上进行合于使用评价:

(一)运行工况发生显著改变从而导致运行风险提高的;

(二)GB1级管道输送介质种类发生变化,改变为更危险介质的;

(三)GB1级管道停用超过1年后再启用的;

(四)年度检查结论要求进行全面检验的;

(五)所在地发生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地质灾难的;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37道题】 1.对于分散的点腐蚀,如果腐蚀深度不超过()不影响定级。 ?A.2mm? ?B.腐蚀裕量? ?C.壁厚(扣除腐蚀裕量)的1/3? ?D.壁厚(扣除腐蚀裕量)的1/2 正确答案:[C] 用户答案:[C] ??得分:2.10 2.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应当监控使用,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 ?A.2年? ?B.4年? ?C.3年? ?D.6年 正确答案:[C] 用户答案:[C] ??得分:2.10 3.以下()检测方法可以判断缺陷的活动性。 ?A.射线检测? ?B.超声波检测? ?C.脉冲涡流检测? ?D.声发射检测 正确答案:[D] 用户答案:[C] ??得分:0.00 4.()以上的设备主螺柱在逐个清洗后,检验其损伤和裂纹情况,必要时进行无损检测。重点检验螺纹及过渡部位有无环向裂纹。 ?A.M30? ?B.M36?

?C.M42? ?D.M48 正确答案:[B] 用户答案:[B] ??得分:2.10 5.下列哪种情况下(),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不需要缩短。 ?A.介质或者环境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腐蚀情况异常的? ?B.具有环境开裂倾向或者产生机械损伤现象,并且已经发现开裂的? ?C.服役10年的超高压水晶釜? ?D.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检查的 正确答案:[C] 用户答案:[C] ??得分:2.10 6.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对离地面()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 ?A.1.5m? ?B.3m? ?C.1.2m? ?D.2m 正确答案:[D] 用户答案:[D] ??得分:2.10 7.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项目中必须包含()。 ?A.液氨成分检验? ?B.材料分析? ?C.强度校核? ?D.安全附件检查 正确答案:[A] 用户答案:[A] ??得分:2.10 8.不等厚度板对接接头,未按照规定进行削薄(或者堆焊)处理,经过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的,定为()。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年度检查 (3) 第三章全面检验 (7) 第四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2) 第五章附则 (17) 附件A 工业管道埋地检验 (19) 附件B 工业管道年度检查报告 (25) 附件C 工业管道全面检验报告 (28) 附件D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32)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工业管道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范围内在用工业管道(简称管道,下同)的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动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管道埋地部分的定期检验,还应当满足本规则附件A的要求。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使用单位在管道运行条件下,对管道是否有影响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进行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使用单位也可以将年度检查工作委托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全面检验,是指检验机构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根据本规则规定,对管道检验时安全状况所进行的符合性验证活动。 第四条定期检验工作的一般程序,包括检验方案制定、检验前的准备、检验实施、缺陷以及问题的处理、检验结果汇总、出具检验报告等。 第五条管道的安全状况分为1级至4级。管道应当根据全面检验情况,按照本规则第四章规定进行评级。 第六条 GC1、GC2级管道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GC3级管道一般于投用后6年内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管道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 (一)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GC1、GC2级管道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GC3级管道不超过9年检验一次;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编制情况 及第一章总则的简要介绍 1990年原劳动部颁发了《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并于1990年2月正式执行。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规》)颁发执行十余年来,对规范在用压力容器检验,保证其运行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随着条件的改变及技术的进步,《检规》在长期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某些问题与不足,如对压力容器的在线年度检验重视不够、部分检验报告内容重复繁琐、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未能充分反映国内相关的研究成果和大量检验实践的成熟经验、部分检验要求偏严不利于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尤其是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颁发了新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1999版《容规》),《检规》和1999版《容规》存在诸多不一致处,给在用压力容器的检验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为了适应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提高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检验水平,更好地保障在用压力容器的运行安全,这次对《检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修改时,为了与锅炉、管道等其他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法规的名称保持一致,将《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更名为《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定检规》)。 一、对《定检规》的修订 (一)、修订过程 本规则的修订大致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1. 广泛征集对“检规”的修改意见并整理汇总; 2. 在锅炉局容器处的领导下成立了编制工作组(锅检中心;合肥通

用所;山西、广州、上海、沈阳等检验所),进行了分工并编写初稿; 3. 编制工作组对初稿进行研讨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4. 采用会议及信函等方式收集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5. 编制工作组完成报批稿。 (二)、修订原则 本次修订时,遵循了如下各项主要原则: 1. 对《检规》中合理且行之有效的条款均予保留或根据情况的变化稍加修订后继续保留。 2. 为了与1999版《容规》保持一致并考虑使用方便,将1999版《容规》中关于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检验的要求,移植于《定检规》的有关章节。 3. 在不影响检验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验,简化检验报告。 4. 积极稳妥地吸纳科研、技术进步的成果以及检验实践中的成熟经验。 5. 在可能条件下,与锅炉、管道等其他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规则,在整体结构上力求一致。 6. 积极吸纳各方面合理可行的意见与建议。 (3)、要修订内容 由于修订内容众多,仅择主要更动处简介于下。 1. 总体结构发生如下变化: 《检规》总计七章46条另有二个附件,它们是:第一章总则(共3条);第二章检验单位、检验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共6条);第三章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共9条);第四章检验(共9条);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共12条);第六章安全附件检验(共5条);第七章附则(共2条);附件一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附件二在用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安全规则。

压力管道申报定期检验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压力管道申报定期检验制 度正式版

压力管道申报定期检验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 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 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为使压力管道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压力管道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压力管道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全面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2、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3、压力管道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向特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考试答案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37道题】 1.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介质腐蚀速率每年低于()、有可靠的耐腐蚀金属衬里或者热喷涂金属涂层的压力容器,通过1次至2次定期检验,确认腐蚀轻微或者衬里完好的,其检验周期最长可以延长至12年。 A.0.05mm B.0.08mm C.0.1mm D.0.12mm 正确答案:[A] 2.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剩余壁厚按照()减去至下次检验日期的腐蚀量,作为强度校核的壁厚。 A.实测最小值 B.实测最大值 C.实测平均值 正确答案:[A] 3.以下()检测方法可以判断缺陷的活动性。 A.射线检测 B.超声波检测 C.脉冲涡流检测 D.声发射检测 正确答案:[D] 4.关于压力容器强度校核的描述,正确的是()。 A.强度校核时的壁温取设计温度或者操作温度,低温压力容器取操作温度

B.剩余壁厚按照实测最小值减去至下次检验日期的腐蚀量,作为强度校核的壁厚 C.校核用压力不得高于压力容器允许(监控)使用压力 D.壳体直径按照公称直径选取 正确答案:[B] 5.母材存在与自由表面平行的分层,安全状况等级位()。 A.不影响定级 B.定为2级或3级 C.定为3级 D.定为4级或5级 正确答案:[A] 6.一圆筒形容器的平均半径为1000mm,实测壁厚15mm,至下一次检验周期的腐蚀余量为1mm,筒壁上有一缺陷,打磨后凹坑长轴长70mm、短轴长30mm、深3.8mm,依据TSG21-2016的要求,凹坑的无量纲参数G0为()。 A.0.06 B.0.08 C.0.10 D.0.12 正确答案:[B] 7.()等检验项目应当在首次全面检验时进行,以后定期检验仅对承受疲劳载荷的压力容器进行,并且重点是检验有问题部位的新生缺陷。 A.结构和几何尺寸检验 B.外观检验 C.隔热层、衬里和堆焊层检验 D.埋藏缺陷检测 正确答案:[A]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验要求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检验要求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等国家法规标准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要求如下:使用单位应准备好设计资料(管道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等)、安装资料(安装竣工资料、单线图等)、管道组成件等质量证明文件、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道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故障处理记录等,上检验周期内的历次在线检验报告及上次全面检验报告,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明细表等备检验员审查。 使用单位应进行全面检验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拆除保温、搭脚手架、打磨除锈、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检验中的安全事项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影响管道全面检验的附设部件或其他物体,应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拆除; 二、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便于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 三、高温或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管道,应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升温,防止造成损伤; 四、检验前,必须切断与管道或相邻设备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五、如需现场射线检验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六、全面检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将管道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的来源,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二)对输送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管道,应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对于输送易燃介质的管道,严禁用空气置换; (三)进入管道内部检验所用的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电压》GB3805的规定;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在有效的检定期内,经检查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测厚、表面检测: 检验过程中要求对弯头、三通和直径突变处进行测厚抽查,抽查比例见表1。现场要求对上述管件按要求比例进行打磨,打磨要求:打磨出焊缝及两边各50mm,打磨掉漆和锈,露出金属光泽;弯头外弯中心打磨约10cm2的面积。 表1 弯头、三通和直径突变处测厚抽查比例 射线检测: GC1、GC2级管道的焊接接头一般应进行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GC3级管道如未发现异常情况,一般不进行其焊接接头的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 表2 管道焊接接头超声波或射线检测抽查比例 注:1.温度、压力循环变化和振动较大的管道的抽查比例应为表中数值的2倍。 2.耐热钢管道的抽查比例应为表中数值的2倍。 3.抽查的焊接接头进行全长度无损检测。 抽查时若发现安全状况等级3级或4级的缺陷,应增加检查比例,增加量由检验人员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3次修订后整理完整全文)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2004-11-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4年6月23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年度检查 (3) 第三章全面检验 (9) 第四章耐压试验 (17) 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9) 第六章附则 (24) 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 (26) 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 (34) 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47) 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附录1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52) 附录2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55) 附录3 耐压试验报告 (75) 附录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76)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三《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长管拖车的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附件四《长管拖车定期检验专项要求》进行。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氧舱)的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本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制度》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 验制度 1、加强本站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储罐、残液罐等,含安全附件以下同)、压力管道(本站的工艺管道,含安全附件,以下同)的使用管理和定期检验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 2、档案管理人员结合技术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至少包括:2.1随机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监检证书、装箱单等;2.2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监检验收资料;2.3修理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2.4定期检验报告给予检验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2.5压力表、安全阀、接地电阻等安全附件的检定、检测、修理、更换记录和资料;2.6有关事故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以及报废报告资料。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帐,台帐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主要参数、购置时间、启用时间、使用登记证号、注册号码、历次检验情况等。 3、站长负责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严禁使用。 4、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保、会排除故障),同时要明白设备上安全附件的作用和操作步骤。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及时消除冒、滴漏现象并做好防潮、防腐、防晒、防冻防静电等相关工作。5

5、站长负责对本站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在安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山东省特检院菏泽分院)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不得使用。 6、设备管理人员结合安全员每月至少对本站在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7、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检周期以检测机构规定的检验周期为准。

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检验收费标准 (一)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监督检验费按其出厂价的1%计收。 (二)压力管道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管道规格(DN)DN≤100 100<DN≤200 200<DN≤500 DN>500 收费标准(元/米) 4 6 7 8 (三)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管道规格(DN)DN≤100 D N>100 在线检验(元/米) 3 5 全面检验(元/米) 6 9 注:(1)DN为压力管道公称直径(mm); (2)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收费以管线编号按条分别计算。 (3)管道高于地面4米,检验费加收10%;管道高于地面7米以上加收15%;管道低于地面0.5米以上,检验费加收10%; (4)在检验检测过程中进行的安全附件校验、无损检测、壁厚检测、硬度检测、理化检测、内窥镜检测、金相检测等检验项目按相应专项检验检测标准进行收费; 四.专项检验检测收费标准 (一)安全阀校验收费标准 通径(mm) DN<20 20<DN≤32 32<DN≤40 40<DN≤50 50<DN≤80 80<DN≤100 100<DN≤150 DN>150 收费标准(元/只)40 60 80 100 120 140 160 180 注:(1)DN为安全阀的公称通径; (2)现场安全阀校验按上表的150%收取校验费。 (二)阀门校验收费标准 规格(mm) DN≤40 40<DN≤50 50<DN≤80 80<DN≤100 100<DN≤150 150<DN≤200 200<DN≤250 250<DN≤300 收费标准(元/个)20 30 40 60 80 100 130 160 注:(1)DN为公称通径,以法兰连接的阀门为基准; (2)螺纹连接的阀门按上表的80%收取校验费; (3)公称通径DN>300mm的,协议收费。 (三)无损检测收费标准 (1)射线检测 项目检测费(元/片) X射线70 γ射线90 注:用X射线检测时,若透照厚度大于20mm,每增加5mm,每张片加收10元。 (2)超声波检测 项目检测费 焊缝(元/米)50 钢板(元/米2)70 复合钢板(元/米2)90 锻件(元/米2)110 注:(1)双面检测时,双面收费; (2)有色金属工件、奥氏体钢锻件及高压螺栓、孔槽较多的锻件,加收50%;角焊缝加收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年度检查 (3) 第三章全面检验 (9) 第四章耐压试验 (17) 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9) 第六章附则 (24) 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 (26) 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 (34) 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 (47) 附录1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52) 附录2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55) 附录3 耐压试验报告 (75) 附录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7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本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 1.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 0.25一,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不符的;· 2.材料表面质量差或者内部有缺陷的; 3.使用条件恶劣或者使用中发现应力腐蚀现象的; 4.使用超过20年,经过技术鉴定或者由检验人员确认按正常检验周期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 5.停止使用时间超过2年的; 6.改变使用介质并且可能造成腐蚀现象恶化的; 7.设计图样注明无法进行耐压试验的; 8.检验中对其他影响安全的因素有怀疑的; 9.介质为液化石油气且有应力腐蚀现象的,每年或根据需要进行全面检验; 10.采用“亚铵法”造纸工艺,且无防腐措施的蒸球根据需要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 11.球形储罐(使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fb≥540MPa材料制造的,投用一年后应当开罐检验);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2004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4年6月23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年度检查 (3) 第三章全面检验 (9) 第四章耐压试验 (17) 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9) 第六章附则 (24) 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 (26) 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 (34) 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 (47) 附录1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52) 附录2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55) 附录3 耐压试验报告 (75) 附录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7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程

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范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工作,确保在用工业管道的安全运行,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是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方法见附件一)评定和缺陷处理的基本要求,有关单位制定的实施细则,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适用范围的在用工业管道及附属设施,但不包括下列管道: (一)公称直径≤25mm的管道; (二)非金属管道; (三)最高工作压力>42MPa或<0.1MPa的管道。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在用工业管道的级别划分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l级: 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 2.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l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 3.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lO.OMPa的管道。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1.输送现行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及《建筑防火规范》GBJ16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并且设计压力<4.0MPa的管道; 2.输送可燃流体介质、有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4.0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3.输送非可燃流体介质、无毒流体介质,设计压力<10.OMPa,并且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4. 输送流体介质,设计压力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10 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 一、综合知识 二、年度检查 三、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 四、全面检验报告、合于使用评价报告与问题处理 五、附录A 公用管道年度检查项目及要求 六、附录B 公用管道全面检验项目及要求 第一条为了规公用管道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本条阐明了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则—公用管道》的目的和依据。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规定的公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的定期检验。 本条规定了该规则的适用围。 公用管道定义: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围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目前,公用管道中燃气管道占较大比例。高压天然气管道一般与长输管道的设计标准是一致的,但中、低压市政管网建设和运行中执行标准与长输管道有很大的区别,管道的通过能力和清管维护的标准也不一致。 燃气管道有以下特点: (1)城市燃气管道多为环状、枝状,阀门、三通及凝液缸等管件密布,管道变径较普遍; (2)城市燃气管道则随着城市建设的进展逐步形成,且不断拓展。由于投资来源复杂,设计、施工和验收标准往往参差不齐,质量缺陷相对较多。 (3)城市燃气管道周边环境复杂,环境的改变有时为突变,另外,城市杂散电流干扰很普遍且严重。 (4)国城市燃气管道管理相对薄弱,日常管理侧重于巡线检漏,即使发现问题,由于涉及市政管理诸多方面,处理手续

设计规》划分; (二)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全面检验与合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要求按照本规则执行; (三)GB1-Ⅳ级次高压燃气管道、GB1-Ⅴ级和GB1-Ⅵ级中压燃气管道,定期检验包括年度检查和全面检验,定期检验要求按照本规则执行; 城镇燃气输配系统中的门站、调压站(器)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附属设施的定期检验参照工业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 本条规定了燃气管道定期检验的基本方式和要求,GB1-Ⅲ级次高压燃气管道主要是1.6MPa的管道,这些管道多数为出门站后的管道,管道口径大、压力高,除了进行全面检验外,还应当进行合于使用评价。 不适用围:门站、调压站(器)管道及其安全保护装置、附属设施;CNG加气站管道。 GB50028中地区等级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沿管道中心线两侧各200m围,任意划分为1.6km长并能包括最多供人居住的独立建筑物数量的地段,按划定地段的房屋建筑密集程度,划分为四个等级。 注:在多单元住宅建筑物,每个独立住宅单元按一个供人居住的独立建筑物计算。 2.地区等级的划分: 1)一级地区:有12个或12个以下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 2)二级地区:有12个以上,80个以下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 3)三级地区:介于二级和四级之间的中间地区。有80个和80个以上供人居住建筑物的任一地区分级单元;或距人员聚集的室外场所90m铺设管线的区域。 4)四级地区:地上4层或4层以上建筑物(不计地下室层数)普遍且占多数、交通频繁、地下设施多的城市中心城区(或镇的中心区域等)。 第五条GB2级管道,如果为管沟敷设或者架空敷设,管道本身、附属设施与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验参照工业管道、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关要求执行;如果为直埋敷设,定期检验按照本规则中压燃气管道的要求进行。 本条规定了GB2级管道的定期检验要求。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R7001-200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R7001——20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车)的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在用医用氧舱(以下简称医用氧舱)的定期检验应当按本规则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进行。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面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评定按本规则第五章进行。 (二)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合格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者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原则上应当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当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在同一年度进行时,应当依次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和年度检查,其中全面检验已经进行的项目,年度检查时不再重复进行。 对无法进行或者无法按期进行全面检验、耐压试验的压力容器,按照《容规》第138条规定执行。 第五条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满3年时进行首次全面检验。下次的全面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本次全面检验结果按照本规则第四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应当适当缩短: 1.介质对压力容器材料的腐蚀情况不明或者介质对材料的腐蚀速率每年大于0.25mm,以及设计者所确定.的腐蚀数据与实际不符的;

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7001-2013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Pressure Vessel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3年1月16日

前言 2009年11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下达修订《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定检规)的任务书,2010年1月,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修订工作组,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讨论定检规修订的原则、重点内容及主要问题,并且就修订工作进行了具体分工,制定了修订工作时间表。2010年5月,工作组在合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经过讨论,形成了定检规征求意见稿。2010年6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2010]31号文征求意见。2010年10月,工作组根据征求的意见,研究处理形成送审稿。在修订过程中,特种设备局还多次.与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研讨定检规修订过程中的重大问题。2010年11月,特种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工作组根据审议意见修改后形成了报批稿。2013年1月16日,本规则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次修订工作的基本原则,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80004)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80005)协调一致;根据5年来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行业发展,调整、完善不适应的内容,新增加附件E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明确定期检验的性质、定位及检验周期的含义,按国家质检总局及信息化工作要求,统一检验结论及结论报告内容;理清使用单位、,检验机构、监察机构的义务;明确检验机构、检验人员的义务与分工;在考虑基本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建立基于损伤模式、失效模式制定针对性检验方案的思想,突出检验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科学性;为新检验检测技术、评定方法的应用,给出渠道;吸纳成熟的科技成果,理清与常规检验方法的关系;方便企业,服务于企业的发展;兼顾国际发展,具有中国特色;安全技术规范与相应标准协调一致,为在用设备检验标准的制定留出接口。 参加本规则修订工作的主要单位和人员如下: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林树青谢铁军贾国栋 李邦宪张君鹏王辉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王晓雷李军常彦衍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陈学东杨铁成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罗伟坚 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所袁素霞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桑临春 沈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马毅 兰州石油机械研究所王纪兵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以及定期检验的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使用以及定期检验的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是根据国家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气站具体情况而编制。 (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程》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 (2)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管理,由气站设备站长和操作工管理。 (3)设备站长管理责任制。 a、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的申报; b、负责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检修的原始记录,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行为,如发现有事故隐患,并可能造成重大伤害的,有权决定停止使用; c、负责落实压力容器操作规程的贯彻实施; d、负责对本站压力容器的操作工作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4)操作工管理责任制。 a、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法规要求,制定使用、维护、检修规程; b、协助设备站长编制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计划,并上报气站设备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办理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更新、移装、修理改造、封存、停用、报废等手续; c、协助设备站长负责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建立专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档案,负责定期核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数据统计和上报; d、负责气站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维护、检修记录; e、参加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调查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5)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要求。 a、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操作工艺; b、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岗位的操作手法(开停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c、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 ①受压元件是否有磨损和腐蚀; ②受压元件是否有鼓泡变形、超温、超压现象; ③受压元件是否有渗漏,主要是人孔、手孔、阀门连接处,其次是全部焊接缝处等等; ④检查受压容器装置的安全附件,及辅助设备是否齐全、准确、灵敏。 (7)操作人员应通过安全教育和考核,持证上岗。 (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有下列异常现象之一的,操作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办事指南 使用单位在检验报告注明的下次检验日期前一个月到省特检院中山院报检。 一、办理所需资料 (一)窗口办理需提交资料 一)压力容器所需要的资料 1.报检单位填写《特种设备检验申报与受理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2.压力容器上次全面(年度)检验报告复印件或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进口压力容器需提供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院出具的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二)现场检验需提供资料 一)压力容器现场所需资料 1.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2.制造单位所在地监检单位出具的监检证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等; 3.安装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必要时); 4.大型压力容器现场组装单位资格,安装日期,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等(必要时); 5.使用登记证; 6.运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 7.历次全面检验报告; 8.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以及有关运行参数、介质成分、载荷变化情况、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资料; 9.有关修理或改造的文件,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告知文件,施工记录,竣工资料,改造、维修监督检验证书等。 二、办理程序 (一)办理业务 特检院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资料无误即时办理业务;资料出错时,一次性提出所有改正意见,资料退还,待使用单位完善后重新办理业务。 (二)检验报告 1.检验完成后,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并注明下次检验日期; 2.全面检验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我院存档;年度检验报告一式二份,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我院存档。 (三)领取报告需提供的资料 1.《特种设备检验申报与受理单》; 2.《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2)》第三联(对检验员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进行处理,填写处理结果并盖公章); 3.领取人的有效证件。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制度示范文本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制度 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使用管理以及定期检验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加强本站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储罐、残液罐等,含 安全附件以下同)、压力管道(本站的工艺管道,含安全 附件,以下同)的使用管理和定期检验是保障特种设备安 全运行,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 2、档案管理人员结合技术负责人、设备管理人员负责 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技术档案,其内容至少包 括:2.1随机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监检证书、装箱单 等;2.2安装施工技术资料和安装监检验收资料;2.3修理 改造记录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2.4定期检验报告给予检 验有关的技术文件和资料;2.5压力表、安全阀、接地电阻 等安全附件的检定、检测、修理、更换记录和资料;2.6有

关事故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以及报废报告资料。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台帐,台帐的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主要参数、购置时间、启用时间、使用登记证号、注册号码、历次检验情况等。 3、站长负责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一个月内及时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严禁使用。 4、操作人员对所操作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要做到““四懂、三会”(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保、会排除故障), 同时要明白设备上安全附件的作用和操作步骤。严格按规程操作,认真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及时填写运行记录,及时消除冒、滴漏现象并做好防潮、防腐、防晒、防冻防静电等相关工作。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