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评标办法

物业评标办法
物业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委员会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部分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分45分,商务分25分。(评标时,对于带有主观因素的评分,由各评委独立进行评价、打分,不允许讨论。)

二、评分细则:(按四舍五入取至小数点后四位)

1、价格分………………………………………………………………30分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6%);

(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评分依据)(2)对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2%的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报价×(1-2%);

(以投标人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表》、《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为评分依据)

(3)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报价;

(4)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

某投标人价格分=×30分

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

2、技术分…………………………………………………………………45分

(1)质量保证措施分(满分10分)

一档:投标人能提供具体质量保证措施的,得0.1-5分;

二档:投标人能提供具体质量保证措施的,且措施合理、操作性强的,评委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加5.1-10分;

(2)管理规章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分(满分6分)

一档(0.1~2分):建立有相关的规章管理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

二档(2.1~4分):规章管理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

三档(4.1~6分):规章管理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详细、完善、可行。

(3)人员、物资配置方案分①管理人员的配备(包括:经理简历,各类人员数量,文

化素质和专业素质、各岗人员的配置);②管理人员的培训;③管理人员的管理(包括:录用及考核,淘汰机制,协调关系,服务意识);⑤物资装备情况(包括:器械、交通工具以及通讯、安全防范装备以及办公用品等)等。(满分9分)

一档(0.1~3分):制订有人员、物资配置方案。

二档(3.1~6分):人员、物资配置基本满足项目服务需求。

三档(6.1~9分):人员、物资配置方案详细、完善、可行,有多项优于采购方的需求。

(4)服务方案分包括: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完善拟采取的管理方式(包括:内部管理构架、管理运作机制、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处理机制)。工作计划(包括:工作流程各项管理维护服务项目和环节所需的长远计划和短期安排);安保措施(治安、消防、车辆管理)、保洁措施、绿化养护措施、设备设施维护措施、应急预案(包括:安全、消防、设备故障处置措施)等。(满分20分)

一档(0.1~7分):服务方案一般、简单,基本能操作。

二档(7.1~14分):服务方案详细、可行、可操作。

三档(14.1~20分):服务方案详细、可行、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多项优于采购方需求。

3、商务分…………………………………………………………………25分

(1)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同类服务的业绩分(与本项目类型相同的保障房物业管理项目),单项面积在150000平方米以上的每项得2分,单项面积在150000平方米以下的每项得1分,满分13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

(2)投标人自2013年以来获得市级以上与物业服务管理有关的奖励和荣誉,每个单项奖励得1分,满分2分;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有中级职称技术人员的每人得1分,有高级职称技术人员的每人得2分,满分8分。(需提供专业人员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历,提供职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上述人员中属招聘人员的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提供在编人员证明复印件)

(4)投标文件编制内容清晰、目录页码准确、装订规范整齐(得0.5-2分;满分2分)。

三、总得分=1+2+3

四、中标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投标报价低优先、技术分高优先、质量保证期长优先、提交服务成果时间短优先、处理问题到达时间短优先的顺序排列),并依照次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建设工程招标评标管理办法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招标评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目招标评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控制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保证招标评标的公平、公正,维护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二级单位招投标活动。 凡属公司投资的基建工程建设项目、设备及物资采购、工程设计、勘察、工程监理等应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3术语及定义 3.1 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3.2 黄河水电公司: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3 公司: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4二级单位:各管理部、分公司、子公司。 4机构与职责 4.1机构 4.1.1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司领导、工程项目部、计划发展部、办公室、安全生产部、财务部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招标日常管理工作由工程项目部归口管理,计划发展部和安全生产部配合完成。 4.2 职责 4.2.1 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招投标工作,指导、监督公司系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及黄河水电有关招标管理规定。 (2)负责批准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3)负责审批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结果,按黄河水电公司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4)研究决定公司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2.2纪检监察职责 (1)依法对公司工程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当发现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暂停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

第六章 物业管理招投标

第六章物业管理招投标

第六章物业管理招标投标 本章目的要求: 1、掌握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概念, 2、掌握物业管理的招标方式 3、了解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原则 4、掌握物业管理招投标的程序 5、掌握物业管理招投标书的编写 第一节物业管理招标与投标的概念与原则 [讲授与训练] 物业管理的招标和投标,分前期物业管理的招标投标和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的招标投标, 前期物业管理的招标投标是指开发商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前期物业管理的招标投标是2003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以及随后由建设部印发的《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提出的。 此前在讲述物业管理的招标和投标时未作这种明确的划分。为了叙述的方便,更因为这两类物业管理的招标投标除了招标人不同以外,其他操作过程大体相当,而且,《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规定,业主和业主大会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参照该办法执行,因此,在本章中就将两类物业管理的招投标一起讲述,只是招标人上进行了区分。

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国家提倡其他物业的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一、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的基本概念 1、含义: 招投标是在国内外经济活动中常用的一种竞争性的交易方式。 物业管理的招标,是指物业所有权人或其法定代表(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在为即将竣工使用或正在使用中的物业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时,通过制订符合管理服务要求和标准的招标文件向社会公开,由多家物业管理企业竞投,从中选择最佳对象,并与之订立物业管理合同的过程。 物业管理的投标,是对物业所有权人等的招标的回应,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各项管理服务要求与标准,综合考虑本企业的实力,依法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活动的过程。物业管理招投标实质上是物业管理权的一种交易形式。 2、理解: (1)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人是物业建设单位或开发商。 (2)正常物业管理招标人是业主或业主大会。 (3)物业管理投标人是指响应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园区物业管理招标评标决标办法

园区物业管理招标评标决标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推荐备选中标人和选择中标人。 一、评标、决标组织 评标、决标工作由招标人按有关规定组建的评标专家组(评标委员会)负责,其成员不少于五人。 二、评标方法和内容 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开标后,评标专家组首先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查。凡投标书中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格式严重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经评标专家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 三、推荐中标人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评比,综合得分最高的两单位分别为第一、第二预中标单位。如得分一致,以报价低者为中标。 四、决标 招标人应将决标结果报招投标管理机构。经批准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其余向各投标人发出决标通知书。 五、评标细则 1、企业资质(2分) 企业资质等级及年检情况:一级2分、二级1.5分、三级1

分 2、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5分) ⑴项目负责人学历高中及以下得1分,大专得1.5分,本科及以上得2分; ⑵职称:初级得1分,中级及以上得2分; ⑶上岗证明:有物业上岗证1分。 3、前期物业管理技术方案:(18分) ⑴本项目物业管理人员组成(3分):好得3分;欠好得2分,一般得1分,缺项为0分 ⑵工器具配备计划(3分)好得3分;欠好得2分,一般得1分,缺项为0分 ⑶物业管理单位近期主要业绩(3分):好得3分;欠好得2分,一般得1分,缺项为0分 ⑷物业管理方案(3分):好得3分;欠好得2分,一般得1分,缺项为0分 ⑸物业管理服务承诺(3分):好得3分;欠好得2分,一般得1分,缺项为0分 ⑹物业管理服务费测算(3分):好得3分;欠好得2分,一般得1分,缺项为0分 3、评标报价:75分 最佳投标报价值为各有效报价平均值取50%+有效报价次低值50%。根据投标人投标报价与最佳报价的比值,计算报价的评分值,等于最佳报价得满分,每低于最佳报价1个百分点扣2分,每高于最佳报价1个百分点扣4分。

评标专家管理考核办法

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监督 管理,强化对评标专家的日常监督考核,规范专家评标活动,提高评标专家的评标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7部委令2001年第12号)、《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3年第29号)、《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青招投标办[2012]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本省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评 标专家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监管局)负责建设、管理、培训、考核等工作,依法对评标专家实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评标专家是指经本人申报、单位推荐,通过省监管局审查,录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有关技术、经济等专业人员。 第五条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各类信息应当保密,任何单位、人员不得透露。 第六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省监管局书面报告,按规定进行变更:

(一)职称、职务或执业资格有变化的; (二)工作单位有变化的; (三)单位、手机等联系方式有变化的; (四)因健康等原因不适宜担任评标专家的; (五)迁居外地工作的; (六)不愿意继续担任评标专家的; (七)其它应当报告的。 第七条评标专家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提供个人资料,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二)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遵守相关规定,完善个人信息,并录入指纹和相关身份信息; (三)按照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系统发出的语音通知和短信,按要求走专家通道按时到达评标地点,并按规定存放通讯工具; (四)评标前应承诺公平、公正履行评标职责,严格遵守各项有关规定; (五)当评委评分与平均分值高低相差20%的,为异常性打分,并应作出解释和书面说明,存入评标档案; (六)主动向省监管局反映评标中出现的各种违法问题;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评标投诉问题的调查; (八)掌握计算机技术,熟练进行电子辅助评标操作;

住宅小区物业招标评标方式与评标标准(doc)

住宅小区物业招标评标方式与评标标准 一、招标项目名称: 某某住宅小区 二、招标事宜: 某某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管理 三、招标人: 某某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决议由业主管理委员会执行)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五、招标范围及要求: 见招标人编制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式: 招标人采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本次招标事宜。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 会由招标人和有关物业管理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5人,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人员按《北京市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办法》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十八条相关规定,“由招标人在开标前3日内从市国土房管局组建的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有上列情形之一的被选定委员会成员,应按此规定主动提出回避请求。招标人在发现委员会成员有上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可直接取消该情形委员会的成员资格,排除该成员所做出的所有评审意见,并保留向北京市国土房管局提出投诉的权利。 招标人在开标前对发生应委员会成员提出回避而减员未能达到规定的评标规定人数时,可通过北京市国土房管局组建的专家库中以随机方式抽选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作为补充。 招标人在开标时对发生应委员会成员提出回避而评标专家未能达到规定人数时,可选择: (1)改变开标时间; (2)减少专家人数按时开标、评标的方法。保障招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开标前应严格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3、招标人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前款所称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员以外的因参与评标监督工作或者事务性工作而知悉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人员)。 4、评标办法: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公司评标专家的管理,?健全评标专家库制度,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根据《首钢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及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评标专家的资格认定、?入库及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 ?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公司评标专家库由党群部依据《首钢总公司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建。组建活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入选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三年并具有中级职称或由党群部会同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认定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二)熟悉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工作认真,办事公正,诚实、廉洁,严格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第五条评标专家库入库人选,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第六条党群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评审,将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的信息输入评标专家库,并颁发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评标专家聘书。 第七条 ?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是公司建设工程、设备备件采购、检修项目、物资采购评标专家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评标专家参加日常评标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八条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对入库专家进行必要的招投标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 对每名评标专家参加评标活动的过程、结果及参加培训等情况要做好记录,每季度末向党群部提供书面记录,进行动态管理,并建立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记入评标专家考绩档案。 第九条入库专家参加评标活动,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按照随机的原则从专家库中抽取,并接受招投标管委会办公室的管理。技术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由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招标人直接确定。 第十条根据评标工作需要,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党群部研究、审核,可适时增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评标专家库。 第十一条 ?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工作调动及信誉等原因不能履行评标工作职责的,由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党群部研究,停止其担任评标专家。 第十二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接受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十三条评标专家享有下列义务: (一)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二)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 (三) 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 (四)协助、配合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十四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给予警告,

物业招标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修改)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标评标原则、评分方法和中标标准 一、评标原则 (一)“评标委员会”构成:本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分别聘请的专家、采购单位代表等有关人员构成。 (二)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报价、管理方案分、财务状况、信誉分;业绩分、服务质量水平;服务信誉等方面内容按百分制打分。其中价格分为30分,管理方案分为43分,、服务质量水平承诺分为15分、服务信誉分为12分。 (三)、评标方式:以封闭方式进行评标。评标全过程中不允许投标人与“评标委员会”之间有可能影响到评标结果公正性的会面与谈话,以体现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1)价格分………………………………………………………………………………30分(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评标价为30分 投标人最低评标价(金额) (2)某投标人价格得分= ×30分 某投标人评标价(金额) 2)管理方案分……………………………………………………………………………43分 (1)项目管理制度方案分 (9分) 一档0.1-3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 二档3.1-6分:良好(提供的管理制度方案较为健全) 三档6.1-9分:优秀(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优于二档) (2)项目管理服务目标(标准)方案分(9分)

一档0.1-3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 二档3.1-6分:良好(目标、标准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三档6.1-9分:优秀(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程度、质量保证制度等、工作标准建立健全) (3)项目投入的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状况分(10分) (4)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经理)资格、工作经验、以往工作实绩等(2分) (5)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工作经验、上岗条件等(8分) (6)项目投入的软硬件措施分(6分) 一档0.1-2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 二档2.1-4分:良好(提供的软硬件措施满足采购单位需求) 三档4.1-6分:优秀(优于二档的) (7)管理方案综合分 (9分) 一档0.1-2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 二档2.1-4分:良好(提供的管理方案较为详细,符合实际) 三档 4.1-6分:优秀(在二档的基础上,管理方案更为详细、周全,有相应的具体的落实措施) 3)服务质量水平承诺分………………………………………………………………15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本地化服务、服务质量承诺、服务团队组成、应急事件处置等方法综合考虑打分,本地化服务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公司在本地进行备案的材料、所属服务机构在本项目实施地登记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实施地配备的人员设施))。 一档0.1-5分:一般(基本满足招标要求)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的管理,提高评标质量,保证评标活动的公平、公正,根据《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的管理及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使用、管理活动。 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统一组建、维护、管理评标专家库; (三)审核评标专家的入库申请; (四)建立评标专家的个人档案,维护、管理评标专家信息; (五)监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专家抽取过程,依法受理投诉,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评标专家的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初审本行政区域内评标专家的入库申请; (三)维护、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评标专家信息; (四)监督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评标专家抽取过程,依法受理投诉,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违法行为。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统称为通信行政监督部门。 第六条评标专家专业包括一级专业和二级专业(具体专业分类标准见附件1)。 第七条评标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从事通信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掌握通信新技术的特殊人才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视为具备本项规定的条件; (二)熟悉国家和通信行业有关招标投标以及通信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具有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实践经验;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未曾因违法、违纪被取消评标资格,未曾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违纪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物业管理评标办法

第六章评标办法 评标的原则及要求是:竞争择优,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报价合理,质量优,作业计划先进可行,投标企业社会信誉高。 本次评标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其中:报价占30分;技术商务部分占70分。 一、投标报价(30分) 1、由财政部门出具财政评审值,财政评审值于开标前2天公布。 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 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如有效投标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人终止本次招标。 二、项目实施的人员配备(10分) 人员配备是否合理,保安秩序管理、保洁人员、电工等分配是否合理,培训计划是否周密;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是否具有类似项目实施经验,项目负责人是否具有调动投标人各项资源能力,安排参与项目的专业人员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经验等情况。(0分-6分) 各专业工种的配置和劳动力的投入是否能满足项目需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0分-4分) 三、物业管理服务理念、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情况(20分) 根据本项目物业使用特点提出合理的物业管理服务理念,提出服务定位、目标,投标人的管理模式是否切合实际,文明服务的计划及承诺情况。(一般得0分-2分,优秀得3分-5分) 是否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一般得0分-2分,优秀得3分-5分) 有完善的物业管理制度、作业流程及物业管理工作计划及实施时间,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公众制度、物业管理制度及其配套设施权属清册等。(一般得

0分-2分,优秀得3分-5分) 投标方案是否充分考虑业主的需求,对本次物管服务内容的目标是否有较深入的理解和渗透;投标文件编制是否完整、格式规范、内容齐全、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内容无前后矛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一般得0分-2分,优秀得3分-5分)四、物业管理与服务方案(30分) 物业管理区域内传达保安秩序管理方案。包括外来车辆及外来人员管理登记;值班室、大门口院子清洁;夜间的安全检查工作;监控室、消防巡查;应急响应措施等,服务质量标准是否符合招标需求。(较差得0分-3分,一般得4分-7分,优秀得8分-10分) 水电维修及日常养护维修方案。(较差得0分-3分,一般得4分-7分,优秀得8分-10分) 环境卫生管理方案。馆内及园区卫生保洁方案(较差得0分-3分,一般得4分-7分,优秀得8分-10分) 五、物业维修的应急措施和智能化设施的管理与维修方案(一般得0分-2分,优秀得3分-5分) 六、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情况(5分):是否给出优惠和承诺,程度如何;对后续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承诺,以及特色服务的响应措施等情况,一般得0分-2分,优秀得3分-5分。 具体评标,由评标委员会依照本办法分别评出分项得分后汇总,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最后宣布中标人。期间,若发现中标人投标书中有虚假内容,取消其中标资格。 (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均以原件为准,开标时必须携带)

物业管理招投标流程

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在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委托方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全面 负责投标工作。小组成员可聘请有关部门人员和物业管理专家组成。 2、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通常包括《招标公告》、《招标书》、《投标须知》、《投标书编制 要求》、等,重点是《招标书》的编制和标底的确定。 3、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内容主要是拟招标的物 业名称,投标单位条件,报名截止日期、报送投标书截止日期及联系地址、电话等。 4、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从报名单位中选出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并书面通知各 投标单位。 5、发放招标文件及有关设计图纸、技术资料 6、组织投标单位勘查项目并答疑 7、成立评标委员会,制定评标标准、定标办法:聘请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制评分 标准,定标原则与办法。评标委员会一般由业主代表、有关部门人员、物业管理专家及未参与竞标的相同的物业管理企业负责人组成。 8、收取投标书: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收取标书,一般,公开招投标应请公证人员现场公证, 并保存投标书至正式开标时止。 9、开标与标书评阅: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参加人员为业主代表、公证员及参与投标 的单位代表。开标由招标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公证员公证,当中启封投标书,并唱读其报价、管理计划及各项服务达到的标准,开标后应将标书发给评委会委员,由各委员独立详细阅读、审查投标书,就投标书给出评分。 10、组织答辩会,评标定标:阅标后召开答辩会。按抽签顺序,各投标单位负责人(一般 为授权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参加答辩。就公司介绍及委员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委员评分汇总后按定标原则与办法确定中标单位。 11、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单位后,由招标单位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 12、预中标单位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摘自《物业经营管理》第八章第三节)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以下简称“评标专家”)的管理,保证评标活动公平、公正,提高评标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评标专家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经济及管理等方面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并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聘用从事评标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由上述人员组成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省评标专家库”)。省评标专家库由各市、县(市、区)分库组成,评标专家按照其工作或者住所所在地进入各市、县(市、区)分库。 第三条本省评标专家的认定、动态考核及专家库的组建、使用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的管理部门。省招投标监管机构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具体负责省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评标专家的资格审查和选聘,指导和监督全省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 (二)指导和监督市、县(市、区)评标专家分库的使用和管理; (三)依法查处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各市、县(市、区)招投标监管机构负责本地区评标专家分库的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地区申报评标专家的资格初审、推荐和评标专家分库的日常维护管理; (二)负责监督评标专家的抽取、确定; (三)负责本地区评标专家的培训、考核和管理; (四)依法查处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六条评标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一)接受招标人聘请,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二)依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 (三)接受参加评标活动的劳务报酬; (四)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评标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

最新物业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资料

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物业服务投标运作,提高投标工作效率,维护公司利益,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的投标管理工作。 三、部门主要职责招标管理委员会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统一组织公司投标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具体投标操作,各部门主要职责为: 1、人事行政部: 1)负责有关投标项目信息的收集、筛选、上报,形成投标评估报告。 2)负责投标报名、标书购买、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写,标书的汇总、编制、制作、封送。 3)对投标工作的总结,中标后的合同签订、备案等投标组织工作。 4)负责组织投标各环节工作的联系、沟通,并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2、品质管理部、经营管理部: 1)负责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费用测算,提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为投标工作提供决策信息。 2)负责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的编写。 3)参与标书的编制、开标和答疑工作。 四、投标程序 1、获取招标信息 网络信息管理委员会可通过各种公开媒体,如网络、报刊等各种途径获取并跟踪招标信息。 2、申请投标审批网络信息管理委员会,包括其他部门人员得到招投标信息,应与人事行政部联系,由人事行政部组织经营管理部和品质管理部认定其可行并开始准备进行投标活动后,填写《投标申请表》(见附件)上报总经理室审批,购买标书、文件。 3、购买招标文件人事行政部按招标文件要求购买招标书,并应从多渠道获得并反馈

信息,包括概算,竞争对手情况等,以指导投标书的制作。 4、投标环境调查投标管理委员会组织人事行政部、经营管理部、品质管理部对标书中描述的物业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分析,收集投标有关信息和资料,测算费用并确认项目负责人。 5、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要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要强;体现我公司优势和专业水平;文字要言简意赅,主题明确。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3)投标文件由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组成。 商务标书包括企业资质等级、企业管理业绩、日常规范运作情况、企业年度盈亏情况、企业诚信记录、物业管理公众满意度季度测评情况等内容。 技术标书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预算及投标报价、开办费开支预算方案及开办费筹措和处理意向、项目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物业服务分项目标、标准与承诺、物业服务早期介入方案(物业服务交接方案)、项目组织架构、管理职责和权限、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物业的综合服务、维修养护管理、保洁、秩序维护、护绿等工作的实施方案、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4)人事行政部根据招标文件拟订投标文件目录及标书编制计划,负责标书商务部分的编写,并将投标文件资料进行汇总,由项目负责人组织审查、讨论,形成投标书。 5)经营管理部负责标书技术部分费用的编写,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收支预算及投标报价、开办费开支预算方案及开办费筹措和处理意向、经费收支(管理费收支)测算和提供管理服务酬金的报价。 6)品质管理部负责标书技术部分方案的编写,包括项目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物业服务分项目标、标准与承诺、物业服务早期介入方案(物业服务交接方案)、项目组织架构、管理职责和权限、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物业的综合服务、维修养护管理、保洁、秩序维护、护绿等工作的实施方案、物业维修和管理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7)参与投标的部门或人员对招标书中不明确或不清楚的问题,反馈到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与招标方进行联系澄清。 6、投标书的评审 投标书送交之前,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对该标书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

评标办法及细则

附件A:评标办法 一、总则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评标委员会按本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工程质量、企业信誉、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进行综合评议,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的指标进行评审。 (三)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符合性审查(初步评审); 2.澄清(若有必要); 3.技术文件、商务文件评审; 4.提出评审意见,综合评分,写出评标报告。 二、评标委员会 (一)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二)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人确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三)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四)评标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2.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并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关的实践经验; 3.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

沈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沈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管理办法 2006-12-27 14:12:25 编译: 沈阳市房产局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沈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的管理,建立健全评标专家管理制度,保证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家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沈阳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沈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 第三条沈阳市房产局是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小区办具体负责本市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会同市物业管理协会做好评标专家的选聘、培训和专家库的建立、专家抽取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从事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评标专家,应在沈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专家库中抽取。 第五条入选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的人员,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从事物业管理或相关工作满五年,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有较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年龄一般在六十岁以下; (二)熟悉物业管理及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三)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标专家工作; (五)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没有违反国家、省、市各项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第六条入选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采取单位推荐方式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的同意。 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须有书面的申请书或推荐书,并附有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沈阳市房产局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培训、考试和评审,确定评标专家成员,并颁发沈阳市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证书。 第八条沈阳市房产局对评标专家实行以下监督和管理: (一)定期组织评标专家进行物业管理招投标法规、政策和业务培训; (二)建立评标专家档案,详细记载评标专家参与评标活动的具体情况,并在沈阳物业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每位入选评标专家进行资格确认。 第九条评标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沈阳市房产局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人员,不得再参加任何评标活动: (一)收受招标人或投标人贿赂的; (二)有犯罪行为的; (三)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评标活动三次以上的; (四)不能客观公正履行职责的; (五)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评标专家活动的。 第十条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对招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二)接受参加评标的劳务报酬;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招投标评标专家享有下列义务: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办法B版doc

附件2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评标专家管理办法(B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评标专家管理,提高评标专家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保证评标工作的规范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标专家库由中国华电集团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招标)公司)在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的评标专家系统中建立,动态调整、资源共享。 第三条集团公司系统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专家和评标专家,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或自主招标的招标人(以下简称自主招标人)从评标专家系统中抽取。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含间接控股)企业的国内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所需评审专家可从评标专家系统中产生。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有关部门职责 — 46 —

(一)工程技术与物资管理部负责监督和检查评标专家的使用情况;组织评标专家的评审、年度考核等工作。 (二)人力资源部负责将系统内单位评标专家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将评标专家的培训纳入集团培训计划;参与评标专家的评审等工作。 (三)各产业部负责按照部门职能划分制定相关评标专家评审的专业条件;负责本产业评标专家入库审核;参与评标专家的评审、培训、考核等工作。 (四)各职能部门负责按照部门职能划分参与评标专家管理工作。 第七条物资(招标)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建立评标专家抽取和确定的有效监督制约机制。 (二)受集团公司委托,统一负责评标专家系统的日常管理维护,以及评标专家的信息入库、数据更新、信息档案等;管理评标专家档案。 (三)负责评标专家的评审、培训、考核等日常工作,负责定期统计专家使用情况。 (四)对于受委托招标的项目,负责在评标专家库中进行专家抽取。 (五)完成集团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二级单位主要职责: — 47 —

物业公司年度管理评审报告(详细)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物业公司年度管理评审报 告(详细)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4332物业公司年度管理评审报告(详 细) Annual management review report of the property company detai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物业公司年度管理评审报告(详细版) 管理评审目的:以整体、全面、详尽的调查分析讨论,评价20XX年度在文件化的质量体系建立后,公司质量管理及持续改进方面,质量方针、目标的满足方面,业主意见调查方面的情况。确保公司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符合性和持续改进。 管理评审依据:ISO9000-2000标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相关作业指导书 管理评审内容:管理者代表《阐述公司质量方针及管理目标的内涵》、品质管理部《用户意见征询调查分析报告》、客户服务中心《二OXX年工作总结及二O**年工作计划》、财务部《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及成本控制分析报告》、综合办公室

《人力资源的总结分析和培训工作总结分析》、工程拓展部《二OXX年工作总结及二O**年工作重点》、品质管理部《20XX 年度内部质量体系审核分析报告》及《二OXX年度质量体系符合性及有效性分析报告》 (所有评审议题附后) 管理评审方法:集体讨论评审 管理评审日期:20**年1月21日 与会人员名单:ZZZ 管理评审会议主要议题及讨论内容、形成决议如下: 一、评审程序、项目的简短描述和结论 管理者代表致开幕词 议题1:管理者代表《阐述公司质量方针及管理目标的内涵》 议题2:品质管理部《用户意见征询调查分析报告》 议题3:客户服务中心《二OXX年工作总结及二O**年工作计划》 议题4:财务部《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及成本控制分析报告》议题5: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的总结分析和培训工作总

招标评标管理暂行办法

招标评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招标工作,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公司利益及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进行的招标(本办法中特指:邀请招标)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公司建立严格的项目招标审批制度,坚持“推荐、评标、定标三分离”的原则。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将应招标的项目不招标,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公司设立招标评标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公司经营管理团队领导任主任,成员由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有关领导组成。主要职责是:负责决定公司招投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公司各类招标活动,指导和监督管理公司各项招投标活动。 公司综合办公室承担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负责委员会各项具体业务的召集、文档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各招标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公司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 (二)提出招标申请(见附件1),报组织招标部门的主管领导批准; (三)负责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 (四)负责组织招标、开标、评标等工作; (五)向委员会提交评标报告或《招标初评汇总表》(附件2); (六)根据委员会审定及委员会主任批准的定标结果,向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发中标通知书; (七)与中标人进行合同谈判,签订合同; (八)负责本部门中标合同的执行和检查; (九)负责对本部门招标工作数据的汇总分析。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要求

第六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所列项目): (一)建设工程项目: 1.工程土建、安装分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 2.设备材料、工程机具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 3.建设项目的勘察、调试、保产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 4.物流、保险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项目。 (二)固定资产投资或改造项目比照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合同要求执行; (三)研发装备、计算机、打印机、电脑耗材、图纸等,釆购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 (四)日常维修、物业、建筑装饰装修单项合同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 (五)临时性的大宗釆购,计划采购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 (六)办公用品、办公家具、汽车年釆购资金在5万元以上的; (七)员工保险等。 第七条凡在上述第六条所列招标范围之外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由各釆购部门采取议标的方式操作(原则上不少于3家),议标过程参照招标流程执行。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可不进行招标,经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釆取定向议标方式操作,议标过程参照招标流程执行:(一)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项目,或分供商名单少于三家或实际供货商只有三家以下或延续已有合同执行或与原合同谈补充价格相同前提下追加标的物的釆购活动,可釆取定向议标方式; (二)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 (三)对于上级单位有要求需要从集团内部单位采购的项目,按照上级单位的要求执行。有条件的应邀请两家以上集团内部单位参与招标或议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招标釆购部门分工:

山东省物业管理招投标办法

关于印发《山东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鲁建房字〔2003〕56号 各设区城市建委(建设局)、房管局、城管局: 现将《山东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告我厅政策法规处和住宅与房地产业处。 山东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保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公平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的方式,将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安全护卫、绿化、环境卫生及生活服务等事务,一次性发包,由投标人通过竞争的方式承接物业管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物业管理招标的物业的建设单位、业主或者业主大会。 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物业管理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四条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各市、县(市)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鼓励各类物业项目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及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非住宅项目和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各

类办公用房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六条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限制或者排斥具备投标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八条物业管理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物业管理项目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格等要求。 第九条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项目实施物业管理招标前,应召开业主大会,确定招标方式、委托管理的内容及具体标准。 第十条物业管理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招标人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在公共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并同时在山东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上免费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公告中载明。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3家以上物业管理企业发出投标邀请书。招标邀请书应当包含前款规定的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招标人依法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自行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招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成立专门的招标组织: (一)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二)有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三)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委托专业物业管理咨询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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