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护理原则

分级护理原则
分级护理原则

分级护理原则

一、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二、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三、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四、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五、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副主任)、科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及各项护理质量标准制定并对护理管理实施控制与管理。

二.护理质量实行护理部、科室、病区三级控制和管理。

1.病区护理质量控制组(Ⅰ级):由2~~3人组成,病区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按照质量标准对护理质量实施全面控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出现的质量缺陷进行分析,制定改进措施。检查有登记、记录并及时反馈,每月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上一级质控组。

2.科护理质量控制组(Ⅱ级):由3~~5人组成,科护士长参加并负责。每月有计划地或根据科室护理质量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填写检查登记表及护理质量月报表护理部控制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并落实。

3.护理部护理质量控制组(Ⅲ级):由8~~10人组成,护理部主任参加并负责。每月按护理质量控制项目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的对各病区护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价,填写检查登记表及综合报表。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三.建立专职护理文书终末质量控制督察小组,由主管护师以上人员承担负责全院护理文书质量检查。每月对出院患者的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手术护理记录单等进行检查评价,不定期到临床科室抽查护理文书书写质量,填写检查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四.对护理质量缺陷进行跟踪监控,实施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

五.各级质控组每月按时上报检查结果,科及病区于每月30日以前报护理部,护理部负责对全院检查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填写报表并在护士长例会上反馈检查评价结果。

六.护理部随时向主管院长汇报全院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护理质量分析会,每年进行护理质量控制与管理总结并向全院护理人员通报。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考评结果作为各级护理人员考核内容。

病房管理制度

一、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病房管理由护士长负责,科主任积极协助,全体医护人员参与。

二、严格执行陪护制度,加强对陪护人员的管理,积极开展卫生宣教和健康教育。主管护士应及时向新住院患者介绍住院规则、医院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教育,签署住院患者告知书,教育患者共同参与病房管理。

三、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关门轻。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应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五、工作人员应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工作时间内必须按规定着装。病房内不准吸烟,工作时间不聊天、不闲坐、不做私事。治疗室、护士站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原则上,工作时间不接私人电话。

六、患者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患者使用,出院时清点收回并做终末处理。

七、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帐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八、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患者对医疗、护理、医技、后勤等方面的意见,对患者反映的问题要有处理意见及反馈,不断改进工作。

九、病房内不接待非住院患者,不会客。值班医生与护士及时清理非陪护人员,对可疑人员进行询问。严禁散发各种传单、广告及推销人员进入病房。

十、注意节约水电、按时熄灯和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一、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病房卫生间清洁、无味。

抢救工作制度

一、定期对护理人员进行急救知识培训,提高其抢救意识和抢救水平,抢救患者时做到人员到位、行动敏捷、有条不紊、分秒必争。

二、抢救时做到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

三、每日核对抢救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急救药品、器材及物品应做到“五定”:定数量品种、定点放置、定专人管理、定期消毒、灭菌、定期检查维修。抢救物品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必须处于应急状态。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保证在有效期内使用。

四、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和抢救常规,确保抢救的顺利进行。

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填写患者护理记录单,记录内容完整、准确。

六、严格交接班制度和查对制度,在抢救患者过程中,正确执行医嘱。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护士执行前必须复述一遍,确认无误后再执行;保留安瓿以备事后查对。及时记录护理记录单,来不及记录的于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七、抢救结束后及时清理各种物品并进行初步处理、登记。

八、认真做好抢救患者的各项基础护理及生活护理。烦躁、昏迷及神志不清者,加床档并采取保护性约束,确保患者安全。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护理交接班制度

一、病房护士实行24小时三班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履行各班职责护理患者。

二、每天晨会集体交接班,全体医护人员参加,一般不超过15分钟。由夜班护士详细报告危重及新入院患者的病情、诊断

及护理等有关事项。护士长根据报告作必要的总结,扼要的布置当天的工作。

三、交班后,由护士长带领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对危重患者、手术后患者、待产妇、分娩后、小儿患者以及有特殊情况的

患者进行床头交接班。

四、对规定交接班的毒、麻、剧、限药及医疗器械、被服等当面交接清楚并签字。

五、除每天集体交接班外,各班均需按时交接。接班者应提前10—15分钟到科室,清点应接物品,阅读交接班报告和护理

记录单。交班者向接班者交清患者病情,并对危重、手术、小儿患者以及新入院患者进行床头交接。未交接清楚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凡因交接不清所出现的问题由接班者负责。

六、值班者在交班前除完成本班各项工作外,需整理好所用物品,保持治疗室、护士站清洁,并为下一班做好必要的准备。

七、交班内容

患者的心理情况、病情变化、当天或次日手术患者及特殊检查患者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当天患者的总数、新入院、出院、手术、分娩、病危、死亡、转科(院)等及急救药品器械、特殊治疗和特殊标本的留取等。

八、交班方法

1、文字交接:每班书写护理记录单,进行交班。

2、床头交接:与接班者共同巡视病房,重点交接危重及大手术患者、老年患者、小儿患者及特殊心理状况的患者。

3、口头交接:一般患者采取口头交接。

查对制度

一、处理医嘱、转抄服药卡、注射卡、护理单等时,必须认真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执行医嘱时应注明时间并签字。医嘱要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每周大查对一次,护士长参加并签名。每次查对后进行登记,参与查对者签名。

二、执行医嘱及各项处置时要做到“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对

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有效期。一注意:注意药物不良反应.

三、一般情况下不执行口头医嘱。抢救时医师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时必须复诵一遍,确定无误后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结束后及时补开医嘱(不超过6小时)。

四、输血:取血时应和血库发血者共同查对。

三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及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姓名、床号、住院号、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种类及剂量。

在确定无误后方可取回,输血前由两人按上述项目复查一遍。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12—24小时,以备必要时查对。并将血袋上的条形码粘贴于交叉配血报告单上,入病历保存。

五、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瓶标签上的药名、失效期、批号和药品质量,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摆药后须经两人查对后再执行。

六、抽取各种血标本在注入容器前,应再次查对标签上的各项内容,确保无误。

七、手术查对制度

1、六查十二对:

六查:(1)到病房接患者时查(2)患者入手术间时查(3)麻醉前查(4)消毒皮肤前查(5)开刀时查(6)关闭体腔前后查。

十二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间号、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所带物品药品、药物过敏史及有无特殊感染、手术所用灭菌器械、敷料是否合格及数量是否符合。

2、手术取下标本,巡回护士与手术者核对无误后方可与病理检验单一并送检。

3、手术标本送检过程中各环节严格交接查对,并双方签字。

八、供应室查对制度

1、回收器械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初步处理情况,器物完好程度。

2、清洗消毒时:查对消毒液的有效浓度及配制浓度;浸泡消毒时间、没洗前残余消毒液是否冲洗干净。

3、包装时:查对器械敷料的名称、数量、质量、湿度。

4、灭菌前:查对器械敷料包装规格是否符合要求,装放方法是否正确;灭菌器各种仪表、程序控制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灭菌后:查试验包化学指示卡是否变色、有无湿包。植入器械是否每次灭菌时进行生物学监测。

6、发放各类灭菌物品时:查对名称、数量、外观质量、灭菌标识等。

7、随时查供应室备用的各种诊疗包是否在有效期内及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8、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要查对批批检验报告单,并进行抽样检查。

9、及时对护理缺陷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改进。

给药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部主任查房

1、护理部主任每日随时轮流巡回查房,查护士劳动纪律,无菌技术操作,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以重病护理、消毒隔离、服务态度等为主要内容,并记录查房结果。

2、每月进行专科护理大查房一次,有详细查房结果。

3、选择好疑难病例、危重患者或特殊病种进行查房。事先通知病房所查房内容,由病房护士长指定报告病例的护理人员进行准备,查房时要简单报告病史、诊断、护理问题、治疗护理措施等,查房完毕进行讨论,并及时修订护理计划。

4、每月按护理工作要求,进行分项查房,严格考核、评价,促使护理质量达标。

二、科护士长查房

1、每日上午巡视病房,查病房秩序和护士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2、每两周进行一次专科护理业务查房,方法同护理部主任查房的要求。

3、定期抽查护理表格书写情况和各种表格登记情况。

三、护士长查房

1、护士长随时巡视病房,查各班护士职责执行情况、劳动纪律、无菌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

2、每两周一次护理业务查房,典型病例或危重患者随时查房,并做好查房纪录。

3、组织教学查房,有目的、有计划,根据教学要求,查典型病例,事先通知学员熟悉病历及患者情况,组织大家共同讨论,也可进行提问,由护士长做总结。

四、参加医生查房:

病区护士长或责任护士每周参加主任或科室大查房,以便进一步了解病情和护理工作质量。

五、有条件的医院,开展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三级业务查房。

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一、护理人员对住院及门诊就诊患者必须进行一般卫生知识的宣教及健康教育。

二、健康教育方式

1、个体指导: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病、多发病、季节性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急救常识、妇幼卫生、婴儿保健、计划生育等知识。在护理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做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门诊患者可利用候诊时间,住院患者根据作息时间。采取集中讲解、示范、模拟操作相结合及播放电视录像等形式进行。

3、文字宣传:以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健康教育处方、图画、诗歌等形式进行。

三、对患者的卫生宣教要贯穿患者就医的全过程。

1、门诊患者在挂号、分诊、诊治等各个环节均应有相应的卫生知识宣传。

2、住院患者在入院介绍、诊治护理过程、出院指导内容中均应有卫生常识及防病知识的宣教。住院患者的宣教要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表中,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价,责任护士及患者或家属签名。

护理会诊制度

一、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二、科间会诊时,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

两天内完成(急会诊者应及时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三、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责任护士负责汇总会诊意见。

四、参加会诊人员原则上应由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或由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承担。

五、集体会诊者,由护理部组织,申请科室主管护士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会诊意。

病房一般消毒隔离管理制度

一、病房内收住患者应按感染与非感染性疾病分别收治,感染性疾病的患者在患者一览表卡片上做标记。

二、医务人员进入感染患者房间,应严格执行相应疾病的消毒隔离及防护措施,必要时穿隔离衣、戴手套等。

三、一般情况下,病房应定时开窗通风,每日2次。地面湿式清扫,必要时进行空气消毒。发现明确污染时,应立即消毒。患者出院、转院、转科、死亡后均要进行终末消毒。

四、患者的衣服、被单每周更换一次。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在规定地点清点更换下的衣物及床单元用品。

五、医护人员在诊治护理不同患者前后,应洗手或用手快速消毒剂擦洗。

六、各种诊疗护理用品用后按医院感染管理要求进行处理,特殊感染的患者采用一次性用品,用后装入黄色塑料袋内并粘贴标识,专人负责回收。

七、对特殊感染患者要严格限制探视及陪护人员,必要时穿隔离衣裤、戴口罩及帽子。

八、患者的餐具、便器固定使用,特殊感染患者的排泄物及剩余饭菜,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各种医疗废物按规定收集、包装、专人回收。

十、病房及卫生间的拖把等卫生清洁用具,要分开使用,且标记清楚。用后消毒液浸泡,并清洗后晾挂备用。

十一、患者的床头柜用消毒液擦拭,做到一桌一巾,每日1~2次。病床湿式清扫,做到一床一巾,每日1~2次。

十二、重点部门:如手术室、中心供应室、产房、重症监护室(ICU、CCU、NICU等)、导管介入治疗室、内镜室、口腔科、透析室等执行相应部门的消毒隔离要求。

十三、特殊疾病和感染者按相关要求执行。

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护理部定期检查考核。

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医嘱班班查对,每天总查对,护士长每周总查对一次并登记、签名。

三、毒、麻、限、剧药品做到安全使用,专人管理,专柜保管并加锁。保持固定基数,用后督促医师及时开处方补齐,每班交接并登记。

四、内服、外用药品分开放置,瓶签清晰。

五、各种抢救器材保持清洁、性能良好;急救药品符合规定,用后及时补充,专人管理,每周清点两次并登记;无菌物品标识清晰,保存符合要求,确保在有效期内。

六、供应室供应的各种无菌物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发放。

七、对于所发生的护理差错,科室应及时组织讨论,并上报护理部。

八、对于有异常心理状况的患者要加强监护及交接班,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九、工作场所及病房内严禁患者使用非医院配置的各种电炉、电磁炉、电饭锅等电器,确保安全用电。

十、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和危重患者抢救护理预案。

卫计委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十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完整版)4.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医院临床科室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一)特级护理 1.特级护理的确定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2.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 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1.一级护理的确定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 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1.二级护理的确定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2.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1.三级护理的确定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护理分级制度及质控标准

护理分级制度及质控标准护理规章制度意义1、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医院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保障医院的动作有序化、规范化,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查对制度,分级护理等制度认真执行,可降低护理风险。 3、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及责任,使护士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结果,激励员工为医院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分级护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是护理管理的中药内容,是开展护理工作的准则,是保证病人接受治疗,护理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护理工作的法规性和强制性的依据。护理分级制度再次完善的背景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的需要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需要等级医院评审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通知明确规定: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关于护理级别由护士确定还是由医师确定的问题,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中规定可以是医师,也可以是护士,但无论是谁来确定,都要依据患者的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使护理的级别与病人的实际情况相符合。重要意义:它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明确了各级护理

级别的综合依据与临床护理要求,是护理人员依法实施护理的依据。它不仅能客观界定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与自理能力以及对护理的不同要求,同时也能够反映护理工作的责任、技能、风险与量的多少。它不仅对临床护理以及管理工作起着规范性与指导性的作用,同时也是依据护理工作量,合理安排护理人力资源的重要依据,这对保障患者的安全,科学的护士岗位管理者有着重要意义,也同样是保证 与持续优质护理的内涵提高的基础与关键。护理分级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住院患者护理分级的方法依据和实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护理分级: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 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自理能力:在日常生活中个体照料自己的行为能力。日常生活活动:人们为了维持及适应生存环境而每天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性的活动。Barthel指数:对患者日常生活活动的功能状态进行测量,个体得分取决于对一系列独立行为的测量,总分范围在0—100 自理能力依据采用Barthel(巴塞尔)指数评定量表对日常生活活动(进食、洗澡、修饰、穿衣、控制大便、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pdf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 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 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 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 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十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第三章分级护理要点 第十二条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分级护理培训内容

分级护理培训内容 时间:2017年8月22日培训人员:全体护士主讲人:罗金娣分级护理是患者在住院期间,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为特级护理、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共四个级别。在住院患者一览表上采用不同颜色进行标识,特级和一级用红色标志,二级用黄色标志,三级可不做标识,患者床头卡上标注相应的护理级别。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病人。(2)重症监护患者。(3)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格监护病情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生命体征。(2)制定护理计划,详细记录病人的病理变化。(3)认真细致的做好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如整理床单位,面部清洁和梳头,1次/日。需要时协助更衣和指甲护理。床上洗头周一次。生活部分自理者,协助完成。对非禁食患者协助进食/水。加强眼部护理,准确记录24小时出入量。根据病情,给予平卧位或半卧位,保持患者舒适体位。(4)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5)观察病人情绪上的变化,做好心理护理,消除抑郁。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重症病人、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2)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病人。(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病房,随时观察患者喘促,咳嗽等病情变化,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2)加强基础护理、专科护理。如整理床单位,面部清洁和梳头,1次/日。需要时协助更衣和指甲护理,床上洗头,周一次。生活部分自理者,协助完成。对非禁食患者协助进食/水。咳嗽无力咳嗽困难者要协助排痰,定时翻身拍背,体位引流排痰,必要时吸痰。(3)指导患者注意安全,防止病人受外伤,按照方便病人使用原则,将常用物品固定位置放置,活动的空间不设障碍物,避免病人绊倒。(4)提供护理相关健康指导,告知患者起居有常,注意四时气候变化,防寒保暖,积极寻找过敏源,预防哮喘复发。(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一)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病人。(二)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病人。 2.护理要求

7.《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7.《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十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第三章分级护理要点 第十二条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三条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 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 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护理依据及要点 二、一级护理护理依据及要点 依据: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5、根据患者生活能力,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使患者清洁舒适。 三、二级护理护理依据及要点 四、三级护理护理依据及要点

分级护理要点和原则

分级护理要点和原则 分级护理要点 一、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二、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三、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五、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六、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分级护理原则 一、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二、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三、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四、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五、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眼科分级护理原则(清晰整齐)

眼科分级护理原则 特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老年患者伴全身慢性疾病者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入抢救室,24小时专人护理(来不及搬运或病情突然发生变化的 病人,可就地抢救),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测量并记录生命体征。填写危重病人护理记录单。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准确测量出入量。 3.根据患者病情,做好优质护理服务照顾病人,正确实施基础护理 和专科护理,实施安全措施,保持患者功能体位,预防并发症。 4.保持病室环境安静.舒适.整洁.安全。 5.为患者和家属提供疾病相关的护理健康宣教和指导。 一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眼部恶性肿瘤,眼眶手术后全麻未清醒者,眼球穿通伤,双眼包

扎,需卧床休息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1小时巡视患者,根据病情测量生命体征,眼眶手术后按时 监测光感,观察眼部及全身病情变化,询问所需。 2.根据医嘱,及时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卧床休息,按疾病要求采取正确卧位。 了解患者心里状况,给与精神鼓励。 4.患者生活不能自理时,做好晨晚间护理照顾病人,正确实施基 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实施安全措施,预防并发症,保持患者功能体位。 5.患者生活部分自理时,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生活上 给予必要的协助和照顾,实施安全措施,预防并发症。 6.保持病室环境安静.舒适.整洁.安全。 7.为患者和家属提供疾病相关的护理健康宣教和指导。 二级护理 (一)病情依据 1.手术后病情稳定,但需多卧床休息的患者,如白内障摘除术后. 抗青光眼手术后.角膜板层移植术后.眼球摘除术后.玻切术后. 视网膜脱离复位术后.眶部手术等。 2.急性虹睫炎.角膜溃疡等眼部症状较轻者。 3.年老体弱、幼儿、慢性病不宜多活动者。

急诊病人分级

附件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一、分级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急诊医学科及其医务人员,各医疗机构按《指导原则》规范地进行诊疗活动。 二、分级依据 (一)急诊病人病情的严重程度: 决定病人就诊及处置的优先次序。 (二)急诊病人占用急诊医疗资源多少: 急诊病人病情分级不仅仅是给病人排序,而是要分流病人,要考虑到安置病人需要哪些急诊医疗资源,使病人在合适的时间去合适的区域获得恰当的诊疗。 三、分级原则 根据病人病情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共分为四级: 注:“需要急诊医疗资源数量”是急诊病人病情分级补充依据,如临床判断病人为“非急症病人”(D级),但病人

病情复杂,需要占用2个或2个以上急诊医疗资源,则病人病情分级定为3级。即3级病人包括:急症病人和需要急诊医疗资源≥2个的“非急症病人”;4级病人指“非急症病人”,且所需急诊医疗资源≤1。 (一)1级:濒危病人 病情可能随时危及病人生命,需立即采取挽救生命的干预措施,急诊科应合理分配人力和医疗资源进行抢救。 临床上出现下列情况要考虑为濒危病人:气管插管病人,无呼吸/无脉搏病人,急性意识障碍病人,以及其他需要采取挽救生命干预措施病人,这类病人应立即送入急诊抢救室。 (二)2级:危重病人 病情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进展至1级,或可能导致严重致残者,应尽快安排接诊,并给与病人相应处置及治疗。 病人来诊时呼吸循环状况尚稳定,但其症状的严重性需要很早就引起重视,病人有可能发展为1级,如急性意识模糊/定向力障碍、复合伤、心绞痛等。急诊科需要立即给这类病人提供平车和必要的监护设备。严重影响病人自身舒适感的主诉,如严重疼痛(疼痛评分≥7/10),也属于该级别。 (三)3级:急症病人 病人目前明确没有在短时间内危及生命或严重致残的征象,应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安排病人就诊。 病人病情进展为严重疾病和出现严重并发症的可能性很低,也无严重影响病人舒适性的不适,但需要急诊处理缓解病人症状。在留观和候诊过程中出现生命体征异常(附录

分级护理原则及要求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分级护理原则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分级护理要点 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 (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完整版

分级护理指导原则标准化管理处编码[BBX968T-XBB8968-NNJ668-MM9N]

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护理依据及要点 二、一级护理护理依据及要点

依据: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5、根据患者生活能力,满足基本生活需要,使患者清洁舒适。 三、二级护理护理依据及要点 四、三级护理护理依据及要点

护理_分级制度及质控标准[详]

护理分级制度及质控标准 护理规章制度意义 1、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可以保障医院合法有序地运作,将纠纷和损失降 低到最低限度。 2、保障医院的动作有序化、规化,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查对制度,分级护 理等制度认真执行,可降低护理风险。 3、优秀的规章制度通过合理的设置权利,义务及责任,使护士能预测到自 己的行为和努力的结果,激励员工为医院的目标和使命努力奋斗。 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是护理管理的中药容,是开展护理工作的准则,是保证病人接受治疗,护理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护理工作的法规性和强制性的依据。 护理分级制度再次完善的背景 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的需要 医药卫生事业改革的需要 等级医院评审的需要 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要 通知明确规定: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关于护理级别由护士确定还是由医师确定的问题,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中规定可以是医师,也可以是护士,但无论是谁来确定,都要依据患者的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使护理的级别与病人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重要意义: 它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明确了各级护理级别的综合依据与临床护理要求,是护理人员依法实施护理的依据。 它不仅能客观界定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与自理能力以及对护理的不同要求,同时也能够反映护理工作的责任、技能、风险与量的多少。 它不仅对临床护理以及管理工作起着规性与指导性的作用,同时也是依据护理工作量,合理安排护理人力资源的重要依据,这对保障患者的安全,科学的护士岗位管理者有着重要意义,也同样是保证与持续优质护理的涵提高的基础与关键。 护理分级 1、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住院患者护理分级的方法依据和实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术语和定义 护理分级: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 自理能力:在日常生活中个体照料自己的行为能力。

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医院分级护理制度 (一)根据原国家卫生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医护人员在患者住院期间,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即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二)患者入院后由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责任护士对患者进行等级护理标识,告知患者相关注意事项,按照《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实施护理。 (三)患者住院期间,医师根据病情变化及时更改护理级别,以利于患者康复,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四)特级护理。适用于病情危重、大手术后、随时可能发生意外而需要加强护理的患者,应指派专门的护理人员看护,或进入重点护理病室监护室。责任护士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负责做好患者的一切护理工作;向患者提供安全、及时、准确的整体护理服务;在护理记录单中准确及时记录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治疗、护理、出入量及病情;备好各种监护仪、急救药品、器材等,随时做好抢救准备。 (五)一级护理。适用于重症或大手术后需要严格卧床休息的患者。护士负责患者各种生活护理;重视患者身心整体护理,并做好相应护理记录;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每小时巡视1次患者,并注意观察治疗效果;做好晨晚间护理,根据病情定时协助患者更换体位,按要求帮助患者擦澡、洗头、更衣及必要的床上活动等,预防并发症。

(六)二级护理。适用于重病恢复期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患者护士给予患者必要的生活协助;帮助患者制订治疗康复计划,做好指导工作;注意观察病情及心理变化,每2小时巡视1次;主动帮助患者解决实际困难。 (七)三级护理。适用于病情较轻或处于恢复期生活能自理的患者。护理人员主动指导患者进行康复锻炼;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对患者实施全身心的整体护理;注意病情观察,每3小时巡视1次患者;出院前做好患者的医学卫生指导工作。

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十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第十一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第十二条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 护士实施的护理工作包括: (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二)正确实施治疗、给药及护理措施,并观察、了解患者的反应; (三)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提供照顾和帮助;(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三条对特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第十四条对一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五条对二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六条对三级护理患者的护理包括以下要点: (一)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第十七条护士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应当及时与医师沟通。

分级护理标准

分级护理标准 义煤总医院分级护理标准 确定护理级别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一、特级护理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二、一级护理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三、二级护理: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四、三级护理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一,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二,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分级护理要点 一、特级护理护理要点: ,一,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二,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三,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六,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护理要点: ,一,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四,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五,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护理要点: ,一,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二,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三,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分级护理原则和要点

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及要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

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五)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六)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七)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九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一)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二)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四)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十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一)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二)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卫生部关于印发《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护士条例》,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我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规范临床分级护理及护理服务内涵,保证护理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 分级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第三条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参照本指导原则执行。 第四条医院临床护士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订的诊疗计划,为患者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和护理专业技术服务。 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本指导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医院分级护理的规章制度、护理规范和工作标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第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医院护理质量管理,规范医院的分级护理工作,对辖区内医院护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保证护理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分级护理原则 第七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条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一)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二)重症监护患者; (三)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四)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关于卫生部新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解读

关于卫生部新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的解读 卫生部医政司护理管理处郭燕红分级护理是护理工作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分级护理制度明确各级护理级别的病情依据与临床护理要求,它能够反映护理工作量的多少、患者病情的轻重缓急及护理要求,不仅对临床护理以及管理工作起着规范性与指导性的作用,也是依据护理工作量,合理安排护理人力资源的重要依据。 分级护理制度创立于解放初期 解放初期,除享有盛誉的“协和医院”和一些设备优良、人才集中、水平较高的医院外,大部分医院护理落后,护理程序相对混乱,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无从谈起。 解放军西北军区第一陆军医院护理部主任张开秀,西北军区后勤部卫生部高级护校校长黎秀芳,均于上世纪40年代毕业于南京国立中央高级护士学校,上世纪50年代又同在西北军区从事护理工作。她们合作、分析、研究,精心探索,于1954年创造性地提出了根据病人病情分轻、重、危“三级护理”的分级护理制度。这即是目前我国医院普遍实行的护理级别分类(特别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的初始。这一制度试行后,差错事故明显减少,护理质量得到提高,并有利于人力的合理安排以及工作的有条不紊。 1956年,《护理杂志》(《中华护理杂志》前身)发表了黎秀芳《三级护理》一文,引起了国内护理界的关注,97所医院派人参观学习,“分级护理制度”很快在全国得到推广。1957年,此文被选载于《苏联护士》杂志,并引起国外护理界学者的重视。 1982年,卫生部颁布的《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将分级护理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医院管理制度,并提出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分级护理制度,按照病人病情轻重缓急,护理级别分为特级和一、二、三级,特级护理要求最高,三级护理要求最低。不同护理等级对应护士应当执行的护理措施,以明确工作重点,分清主次缓急。这项制度是护士实施临床护理的重要依据,在提高医疗护理质量,规范护士行为,促进患者康复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新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与1982年《全国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中规定的分级护理制度相比较,仍然延续了将病人护理级别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三级护理四个级别,但在护理级别确定的原则、依据、护理要点等方面进行了较大改动。 确定护理级别原则: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 新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明确规定:“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即确定病人的护理级别,不仅要依据病人的病情,而且要依据病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同时,还要根据病人的病情、身体状况的变化对护理级别进行调整。 关于护理级别由护士确定还是由医师确定的问题,目前我国有的医院由医师确定,有的医院由主管护士或者责任护士确定,在《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中规定可以是医师,也可以是护士,但无论是谁来确定,都要依据患者的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使护理的级别与病人的实际情况相符合。 护理级别的分类:采用原型分类方法 新颁布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采用了原型分类方法,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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