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一、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促进行业自律、提高行业信用水平和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在会员企业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规行约,以及日常管理中积累的行业信用信息,紧密结合行业特点,对会员企业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活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坚持会员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以任何理由强制企业参与,不增加企业负担。

第二章评价原则

1. 企业自愿申请原则。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目的是提高会员企业诚信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企业自律,提高会员企业的信用水平,规范行业内部竞争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在这个目标下,会员企业可自愿向协会申请信用等级评价。

2. 科学评价、公开透明原则。协会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过程中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严格执行评价程序。评价结果要经得起时间和市场的考验。

3. 为会员企业服务原则。协会为会员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并向行业及其上下游行业(产业)、有关政府部门、金融机构提供会员企业的信用信息,推广应用信用等级评价的结果,增强会员企业的市场开拓能力,服务政府的市场监管和宏观管理,促进行业市场秩序的规范和行业自身的发展。协会为会员企业进行信用等级评价,不以盈利为目的。

4. 扶优原则。在开展企业信用建设中,通过为信誉良好的会员企业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向相关政府部门和全社会提供守信企业的信用信息,提高企业知名度,增强企业影响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既可鼓励守信企业,也可促进其他会员企业向守信企业学习,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的理念,改进各项管理措施,从而推进行业信用的建设。

第三章分类标准及指标体系

一、分类标准

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级。AAA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很好;AA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好;A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较好;B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一般;C级表示企业信用等级较差。

其中,AAA、AA、A等级分类标准如下(企业相关材料以两年期为限):

AAA级:

1.守法经营,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令等不良记录

2.工商年检等级评价为A级

3.银行客户等级评价为AAA级

4.税务部门纳税人等级评价为A级

5.合同履约率100%

6.未发生应由企业负有责任,客户向上级工商和质量管理部门投诉的事件

7.省级和省级以上国家质量部门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8.环保达标

9.主要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0.无侵权行为发生

11.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2.足额缴纳社保、医疗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保险金

13.创立三周年以上

14.基本指标得分在90分以上,辅助指标得分在60分以上

AA级:

1.守法经营,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令等不良记录

2.工商年检等级评价为A级

3.银行客户等级评价为AA级

4.税务部门纳税人等级评价为A级

5.合同履约率95%以上

6.未发生客户向上级工商和质量管理部门投诉,并企业负有责任的事件

7.省级和省级以上国家质量部门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8.环保达标

9.主要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1. 无侵权行为发生

12.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3. 足额缴纳社保、医疗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保险金

12. 创立三周年以上

14. 基本指标得分在85分以上,辅助指标得分在60分以上

A级:

1. 守法经营,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法令等不良记录

2.工商年检等级评价为A级

3.银行客户等级评价为A级

4.税务部门纳税人等级评价为A级

5. 合同履约率90%以上

6. 未发生客户向上级工商和质量管理部门投诉,并企业负有责任的事件

7. 省级和省级以上国家质量部门抽查合格率达到100%

8.环保达标

9.主要产品综合能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10. 无侵权行为发生

11. 上一年度未发生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12. 足额缴纳社保、医疗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保险金

13. 创立三周年以上的

14. 基本指标得分在80分以上,辅助指标得分在60分以上

二、指标体系

说明:

1、各项指标数据采集均以书面依据为准;

2、企业具有内容相同,但由不同级别的部门颁发的荣誉的,只按最高一级计分;

3、企业涉及行政案件或重大未决诉讼,并且信用等级为AAA或AA的,信用等级暂时定为A级。

说明:

1.辅助指标中,评价指标的最高值为该项评价指标相应权重的最大值,最小值为0。

2. 辅助指标组中:评价指标原始数据缺损,该评价指标得0分;缺损50%评价指标,该指标组得0分;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B级:净资产为负值、连续3年亏损、工商年检等级为B 级、暂缓通过工商年检、延期工商年检;

4. 工商年检不通过、未参加工商年检定为C级。

(三)等级标准

第四章评价程序

评价程序包括评价准备、企业实地调查、初评、审核复议、评价结果反馈、上报(公告、备案)、资料整理归档和跟踪监测服务等八个阶段。

第一阶段评价准备

企业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书》。一个企业只能参加一个协会的评价,如发现申请企业同时参与其他商会协会的信用评价活动,则对该企业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书》不予受理。

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根据受评企业的性质、特点、规模及机构的复杂程度组建评价小组,成员3~5人,其中1名为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工作小组按照《有色金属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总体方案》开展工作。

项目负责人应及时与受评企业指定人员建立工作联系,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内容和程序告知受评企业,同时将信用等级评价所需资料清单提交给受评企业。受评企业按照资料清单准备相关评价资料。评价小组对受评企业提交的资料进行初步分析,将资料中不完整、不清楚的地方在访谈提纲中注明,便于在调查时重点了解、核实。

第二阶段企业实地调查

企业实地调查包括企业内部调查和外围调查。调查取证的开始时间由受评企业与评价小组协商确定,其前提是要保证评价小组如期完成调查工作,采集(或核实)评价所需的第一手资料。

内部调查是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其内容有:对企业的各项书面凭证、实物资产、生产环境、生产情况以及企业的经营情况等进行考察核实;现场访谈受评企业的有关人员,主要包括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销售部门负责人、计划发展部门负责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访谈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目前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方面的重点问题,决策者对外部环境的分析及内部实力的把握,企业未来发展的设想,企业决策程序、决策层的稳定性及主要决策者的详细情况,受评企业历史资信情况以及其他与评价有关的信息。

外围调查是对与受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相关的工商、银行、税务、海关、环保、社保等部门进行调查与取证,主要目的是核实受评企业所提供的上述部门的证明是否真实。评价小组在调查取证后,为保证评价资料的完整性,可要求受评企业补充提供相关资料,并建立完备的工作底稿。

第三阶段初评

在完成企业内外部实地调查工作后,评价小组根据收集到的资料,按照《有色金属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总体方案》的标准进行深入的分析和处理,对企业的工商年检评级、银行资信等级、税务评级、合同履约率以及质量管理、环保、侵权、安全、守法经营等方面的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每一指标的初步得分,并在分析报告中对各方面的得分给出充分、合理的评分依据和理由。在对企业自行申报的信息进行分析时,要与交易关联方信息、消费者反映、部门监管信息等进行比对。

在对受评企业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的基础上,评价小组初步拟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确定受评企业的信用等级。

初评结果要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c10690068.html,)及《中国有色金属报》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协会会员或社会公众对企业初评结果持异议者,将对该企业重新进行审核。

初评结果公示期过后,将未出现异议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及附表、工作底稿整理后,提交给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办公室审核。

第四阶段审核复议

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办公室对评价小组提交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的初稿、信用等级建议、附表及工作底稿等进行论证、审核、质疑、答辩,然后将审核复议的评价结果上报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必须经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最终审核后,方可生效。

第五阶段评价结果反馈

协会在企业评价结果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将受评企业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及《企业评价结果反馈意见表》反馈给受评企业。

受评企业在5日内对评价结果没有异议的视为评价结果有效。

若受评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并提供有可能对评价结果有影响的、真实的补充材料,则评价小组应向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办公室申请复议。并根据受评企业提供的补充材料,对受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定量、定性评价指标进行修正,修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并将修改后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复议调整意见、补充材料一并提交给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办公室审定,并上报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重新确认评价等级。

若受评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但不能提供相应的补充资料,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办公室将不受理复议要求,上一次结果即为最终结果。

第六阶段公告、上报(备案)

协会及时将受评企业信用等级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c10690068.html,)及《中国有色金属报》再次公示3天,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向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报告、备案,并在有色金属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网和中国有色金属杂志等相关媒体进行公告,正式授予“企业信用评价__级信用企业”,颁发由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统一设计、统一编号的《信用等级证书》和标牌。公示期满有异议的,则按要求补充材料后重新上报。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c10690068.html,)将与中国反商业欺诈网(https://www.360docs.net/doc/ec10690068.html,)建立链接,将行业协会网站和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作为信用评价工作信息发布、资料收集、投诉举报、结果公示和宣传推广的平台。

第七阶段资料整理归档

评价小组将受评企业的原始资料、评价过程中的文字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作为工作底稿存档备查。受评企业提供的全套资料应作为保密级别文件归档。对受评企业特别要求保密的文件,应作为协会保密文件单独存档。

第八阶段跟踪监测服务

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评价小组应指定专人负责跟踪监测受评企业经营上的重大事件、内外环境的变化,及时分析这些变动对受评企业级别的影响。若上述因素足以影响受评企业的信用等级,确有必要调低受评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小组应及时提出受评企业级别调整的意见,报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办公室审议调整级别,并由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确定后,报告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同时,由协会按原渠道以公告方式向社会公布受评企业调整后的信用等级。

第五章、评价周期及有效期限

(一)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企业接到协会的通知后,将申请资料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至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并随着评价步骤密切配合评价工作小组的工作。

(二)信用等级牌、证是企业信用的重要标识,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有效。受评企业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可申请晋级评价。企业申请上一级信用等级的,不受有效期限制。

协会在有效期内对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进行抽查,不合格企业相应下调信用等级,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第六章、证书和标牌

对企业的评价结果统一称为“企业信用评价___级信用企业”。信用等级的证书和标牌由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统一设计样式、统一编号,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制作并发放。

第七章、机构设置

协会成立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由协会会长负责委员会的领导工作,主要业务部门主任任委员会成员。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负责本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商议、决定、协调处理企业信用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信用评价委员会下设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业务部),办公室主任由综合业务部主任兼任,负责信用等级评价的日常工作;受委员会委托组织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小组并部署其工作、聘任专家;审核复议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小组的初评报告。

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小组是信用等级评价的重要工作机构,对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办公室和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负责。小组工作人员由信用等就评价委员会授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办公室根据受评企业的性质聘任或确定。

根据需要,信用等级评价委员会可授权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办公室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小组聘任专家l至2名。专家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工作小组处理评价工作的技术问题。

全国有色金属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康义

副主任委员:高德柱王恭敏潘家柱(常务)

委员:贾明星曹宝奎尚福山文献军周国宝王华俊刘昌桂

全国有色金属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办公室人员组成:

主任:曹宝奎

副主任:于迪音

成员:待定

全国有色金属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小组人员组成

1. 由评价委员会根据受评企业的性质聘任或确定,人数3-5名,其中1人为负责人;

2. 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专家1-2名。

第八章、经费来源与管理

信用等级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强有力的经费支撑。经费来源主要是:受评企业交申请费、协会资助。

(一)经费支出范围严格限于:①资料、信息的收集、核实;②专家评审;③对外委托中介;④制牌与证书;⑤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⑥宣贯培育;⑦其他。费用不足时可在企业自愿的前提下另行收取。

(二)统一收费标准,严格收费的财务管理;收取的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制定并公开费用管理办法;评价结果公布后,要向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公布收支账目。

第九章、宣传教育及培训

1. 加强诚实信用宣传教育。在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基础上,在行业内广泛宣传信用等级评价的内容和积极的社会意义,努力培育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企业信用文化,促进企业更新观念,树立诚实理念,明确企业信用的重要性,增强“从我做起”的责任感,提高“从现在做起”的自觉性。

2. 表彰企业信用典型,树立诚信之风。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讲诚信、反欺诈”活动,在行业内形成守信践诺的激励机制,让守信企业得利,使会员企业自觉进行信用约束,以达到规范行业秩序的效果。

信用等级企业可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自身的信用状况,打造信用品牌。

3. 曝光失信案例,警示防范。利用媒体对行业内违法失信的典型案件予以公示,让失信企业付出代价。

4.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发挥诚信企业的示范作用,培育壮大诚信纳税、创知名

品牌、驰(著)名商标、守合同重守信、无虚假误导广告等优良信誉的企业队伍,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5. 重点抓好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信用管理骨干人员的培训,着力增强企业信用意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色金属行业信用建设,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增强全行业的信用观念,推进行业内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以及社会化服务,促进有色金属行业经济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行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员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信用信息,是指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关于企业的各类信用记录,以及企业自身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信用有关的信息。

前款所称企业,是指在本行业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国家机关主要是指工商、财政、银行、税务、法院、海关、劳动和保障、质量技术监督、建设、环保、公安、物价、卫生、城管等部门;

有关单位是指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团体和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等。

第四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对本行业内企业信用信息工作的组织、指导、管理和协调。

第五条协会所属信用信息中心负责企业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使用、管理工作,并承担行业内信用信息系统的建立和日常维护。

第六条依据本办法建立的有色金属行业企业信用信息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归集、整合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实现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信息互联和共享,为国家行政管理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并为社会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七条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管理,应当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和规范的原则;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个人隐私。

第八条公开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信息,必须按试点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时限进行,不得超越范围和授权。涉及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必须取得信息所有人授权才能公开。

第二章信息的征集

第九条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是指信用信息中心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分类、整理、

储存,形成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活动。

第十条企业信用信息的征集,包括向信息提供单位收集和企业自行申报两种方式。

信息提供单位是本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第四款所指的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信用信息中心根据确定的具体项目、范围及标准,通过计算机网络以及其他方式,及时、准确地向信息提供单位收集真实、合法、完整的企业信用信息。

企业可以自行向信用信息中心申报关于本企业的资质等级、产品及管理体系认证、商标注册及认定、银行资信等级、企业或者产品获得的合法荣誉以及其他请求记录的信息,同时,向信用信息中心提供原始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的范围:

(一)企业基本情况: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企业类型,行业,登记注册机关,成立日期,经营期限,开户银行及账号、是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号,核算方式,税务登记验证和换证情况,纳税人性质和税务管理状态,企业联合年检情况,进出口经营资格等;

(二)企业资信情况:资质认证,资格认定,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评价情况等;

(三)企业获得行政许可以及实施行政许可的相关信息;

(四)提供单位按规定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条已提供并公示的信用信息变更或者失效的,原信息提供单位应及时向信用信息中心提供修改或删除的意见。

第十三条企业信用信息的录入、更改、增加、删除,必须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为依据。信用信息中心不得擅自更改企业信用信息。

第三章信息的披露

第十四条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包括企业信用信息的公示和企业信用信息的查询。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是指信用信息中心将信息提供单位所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经过整合后,按照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将重要信用信息予以公布的行为。

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是指社会公众可以按照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通过查询途径获取所需相关的企业信用信息的行为。

第十五条企业信用信息通过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网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披露。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照信用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查询。

第十六条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的范围:

(一)良好信用记录:工商年检等级良好,银行资信等级良好,重大奖励,“重合同守信用”资料,驰名、著名及知名商标资料,市级以上名牌产品资料、国家免检产品资料、劳动保障信誉等级良好、法定代表人荣誉记录等;

(二)一定期限内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偷逃骗抗税,制假售假,恶意逃废债务,利用合同诈骗,不正当竞争,侵犯知识产权,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违法使用童工,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情况及受行政处罚情况;

(三)企业环境行为定级信息;

(四)企业同意披露或者法律、法规未禁止披露的其他信用信息。

第十七条企业信用信息查询范围包括身份信息、良好信息、提示信息和警示信息。

(一)、身份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

(2)企业取得的专项行政许可;

(3)企业的资质等级;

(4)行政机关依法对企业进行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的结果;

(5)行政机关依法登记的其他有关企业身份的情况。

前款规定的信息包括登记、变更、注销或者撤销的内容。

(二)、良好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1)上年度工商年检为A 级的;

(2)被金融机构评价信用等级为A 级的;

(3)被税务机关评价为 A 级纳税信用企业的;

(4)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省级著名商标”和“市级知名商标”的;

(5)被政府有关部门授权的行业组织信用评价为A 级以上的;

(6)被认定为“中国名牌”、“省名牌”和“市名牌”的;

(7)企业环境行为被市级以上环保部门评为良好的;

(8)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评价为劳动保障信誉等级 A 级的;

(9)被评为各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的;

(10)通过各类质量标准认证以及产品被列入国家免检范围的;

(11)被行政机关认可在一定期限内免于行政检查的;

(1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受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有关表彰的情况;

(三)、提示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因违法行为受到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以及暂扣营业执照、许可证行政处罚的;

(2)企业申请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行政许可事项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

(3)企业未通过法定的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的;

(4)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无相关执行标准的;

(5)企业环境行为被市级以上环保部门提出警告并要求整改的;

(6)企业欠缴应缴纳的费用的;

(7)市级以上行政机关和有关单位认为应当通报的企业其他违法行为。

(四)、警示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因违法、违规行为受行政机关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处罚的;

(2)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行政处罚两次以上或在两年内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罚款、没收行政处罚的;

(3)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行政许可事项的;

(4)企业因违法构成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5)企业环境行为被市级以上环保部门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或责令停产的;

(六)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数额较大以及违法使用童工的;

(6)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的;

(7)企业其他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违法行为。

警示信息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下列内容:

(8)对本企业严重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

(9)正在被执行刑罚的;

(10)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其他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3 年,以及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的;

(1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对企业因经营不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的;

(12)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1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企业信用信息和评价结果至少保存3年。

第十九条披露企业信用信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属于国家秘密、企业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

第四章信息的异议处理

第二十条企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信用信息中心披露的有关信用信息有差异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信用信息中心提出异议,也可以直接向信息提供单位提出变更或者撤销记录的申请。

第二十一条信用信息中心应当自收到异议申请书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核实相关信息的准确性。若与提供的原信息不一致的,应当立即予以更正;若与提供的原信息一致的,应当书面告知异议人向信息提供单位申请更正,同时抄告信息提供单位;并请信息提供单位书面答复申请人,同时抄告信用信息中心。

第二十二条对信息确有错误以及被决定或者裁决撤销记录的,信息提供单位应当及时变更或者解除该记录,并及时通告信用信息中心;因重大信息错误给企业造成损害的,企业可以依法要求责任单位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章信息的使用

第二十三条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会员企业均可以登录企业信用信息网络系统查询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的互通与共享。

第二十四条协会对没有任何提示信息、警示信息或者有多项良好信息记录的企业,可以采取相应的激励措施。

第二十五条协会对有提示信息、警示信息记录的企业,可以实施下列信用监督:

(一)进行重点检查或者抽查;

(二)不推荐该企业列入各类免检、免审范围;

(三)不授予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关荣誉或奖励称号;

(四)不予出具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所需的合法经营证明。

第二十六条在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的各类表彰评优、政府招投标等活动中,企业可以提供由信用信息中心提供的信用记录报告。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七条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申报虚假信用信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由信用信息中心将该行为记入提示或者警示信息。

第二十八条信息提供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提供虚假的企业信息、变更企业信用信息,或者因工作差错提供错误信息,造成当事人直接损害的,由信用信息中心向信息提供单位追究全部责任。

第二十九条信用信息中心违反本办法,在采集、披露、使用和管理企业信用信息中出现差错或者失误,对企业造成重大影响或者损害的,由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07 年3月22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

议通过后施行。

公司信用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信用评价考核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贯彻集团公司“区域化发展”战略,持续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公司各区域协调发展,巩固区域发展成果,扩大区域市场份额,促进公司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1.2按照集团公司区域市场划分,公司主要承担新疆、广西、湖南、江苏,苏北地区,及陕西安康区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维护、风险控制等各项任务和职责。 1.3本办法所指的信用评价是指铁路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的铁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交通部或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公路,水运,系统进行的信用评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发布的综合评价等及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等评价活动。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国有铁路、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及公路水运、轨道交通、市政、房建、水利水电等项目,未参加信用评价办法的除外,。 1.5本办法的考核对象为公司各经营生产经营部及各项目。 1.6公司其它各相关部门按照要求做好对口业务的服务、指导和检查工作,确保信用评价取得较好成绩。 2信用评价考核原则 2.1信用评价考核对象为各区域生产经营部及各项目部,考核内容分业绩、目标两个方面。 2.2业绩考核以各项目部或区域获得的信用评价结果进行奖罚考 核,目标考核以公司下达的信用评价目标为依据,根据目标实现情况进行奖罚考核。 2.3铁路项目考核原则

2.1.1以铁路建设主管单位公布的当期信用评价结果为依据,以集团公司在铁路建设主管单位的最终排名按集团公司文件进行奖罚。 2.1.2在当期排名位于建设单位所有参建单位,以局为单位,前1/3名的项目,并及时收集相关评价信息,或评价文件,进行上报的项目给予奖励,对排名在后1/2名的项目予以处罚。 2.1.3对在当期信用评价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的,且集团公司进行处罚的,公司按集团公司处罚额的2倍予以处罚。 2.4其它项目考核原则 2.4.1根据当期在公路系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交通主管部门取得的信用评价情况,参评项目数量及对信用评价的贡献度进行考核。 2.4.2对实现目标的区域考核原则是,根据集团公司考核按各项目信用评价得分所占份额进行奖罚,即按贡献度进行奖罚。对于加分的事项按项目进行一次性奖励,对于不良行为按项目给予重罚。 3信用评价考核标准 3.1铁路项目考核标准 3.1.1铁路项目按集团公司《考核办法》按项目进行奖励,即按集团公司奖励金额全额奖励,对于有局指挥部,项目部,的项目,要积极参与信用评价,集团公司奖励到局指挥部,项目部,的信用评价奖 励要积极进行沟通进行奖励分配。 3.1.2对在局指挥部,项目部,内部信用评价排名在倒数第四名以内的,按集团公司处罚标准的2倍予以处罚,即倒数第一名处罚60万元、倒数第二名处罚40万元,以此类推分别处罚20万元、10万元。 3.1.3对存在不良行为而被记录的按集团公司《考核办法》的2倍进行处罚。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企业信用等级的评定 在我国,不同的管理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性及目的,采取了不同的信用等级划分标准。目前,较为流行的是三级十等信用等级标准,被大多银行和评级机构所认可。 1.中国农业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信用评定按得分高低,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1.AAA企业。得分为90分(含)以上,且资产负债率、利息偿还率和到期信用偿付率指标得分均为满分,现金流量指标得分不得低于5分,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最高只能评定为AA级。2·AA级企业。得分为80分(含)~90分(不含),且资产负债率、利息偿还率指标得分均为满分,到期信用偿付率指标得分不得低于10.8分,现金流量指标得分不得低于3分,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最高只能评定为A级。3.A级企业。得分为70(含)~80分(不含),且资产负债率指标得分不得低于5分,利息偿还率指标得分不得低于8.1分,到期信用偿付率指标得分不得低于9.6分。4.B级企业。得分为60分(含)~70分(不含);或得分在70分以上,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2)资产负债率得分为5分以下;(3)利息偿还率得分在8.1分以下;(4)到期信用偿付率得分在9.6分以下。5.C级企业。得分为60分(不含)以下;或得分在60分以上,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生产设备、技术和产品属国家明令淘汰,(2)资不抵债(3)企业已停产半年以上;(4.存在逃废银行债权的行为,(5)利息偿还率得分在2.7分以下}(6)到期信用偿付率得分在3.6分以下。 2.国家开发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国家开发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C级七级。行业信用等级用预警信号表示,分为绿信号、黄信号、红信号三种。地区信用等级用风险程度表示,分为低风险、较低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五类。 3.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企业信用评级 北京市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企业信用评级划分为:ZCl、ZC2、ZC3、ZC4、ZC5五级。(1)ZCl级:企业在经营、信贷、纳税等方面信誉度很高,享有很好的社会信誉,有着突出的经营业绩,企业财务状况好,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企业的信用风险低。(2):ZC2级:企业在经营、信贷、纳税等方面信誉度较高,享有较好的社会信誉,有较好的经营

1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快信用体系的建设,规范企业市场行为,加强会员单位自律,加快企业建立现代信用管理制度进程,帮助企业制定发展战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是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2016年召开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暨信息共享工作对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等法规和政策,经充分调研论证,在会员体系内开展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项目的会员企业。 第四条为了保证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严谨性和公正性,协会成立了信用专业委员会、信用评审小组和运营支撑单位。 (一)信用专业委员会是评价管理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为:统筹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整体工作;建立信用评价标准体系;制定评价管理制度和办法等。 (二)信用评审小组是确定评级对象信用等级的终审组织,其主要职责为:负责拟订信用等级评价基础文件;负责制定评价方法、指

标体系等评价技术文件;通过信用评审会议,审核、讨论、确定评价对象的等级,并定期监测,对结果进行调整。 (三)运营支撑单位是受信用专业委员会委托,保障信用评价业务稳健开展的机构,其主要职责为: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完成信用专业委员会委托的其他事务。 第二章参评条件、流程及收费标准 第五条参加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企业成立已满三年或以上,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当前从业人员10人以上(签署正式劳动合同并承担社会保险); 2.企业有主营业务收入,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企业无信用不良记录及违规违法行为记录; 4.中国企业评价协会会员。 第六条企业自愿申请参加中国企业评价协会的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并承诺在申请中国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中所提交的证明材料、数据和资料全部真实、合法、有效,复印件与原件内容相一致,并对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后果负法律责任。 第七条为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树立信用意识,加强企业自律,参评企业需签署《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1)。 第八条由于评价过程会采集第三方数据与企业提交的数据相比

村镇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村镇银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镇银行(下称“本行”)客户信用评级管理,防范授信业务风险,完善本行内部评级体系,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施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银监发[2008]67号),并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客户信用评级属于债务人评级,是本行对授信客户和担保客户资信状况的评价确认。客户信用评级结果是本行授信业务授权管理、客户准入和退出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授信审批决策、授信定价、授信资产风险分类的重要参考因素。 第三条本行客户信用评级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标准:总行统一制定评级管理办法,由各级机构获得评级专业资格人员进行实施。同一客户在本行内部只能有一个评级。 (二)集中认定:除中小企业业务部门管理的中小企业业务新模式下的中小企业客户,其他客户等级认定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三)定期评估:每年根据客户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经营管理状况进行评级更新。

(四)动态调整:客户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进行评级更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总行及国内机构的非金融机构公司类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第二章基本概念 第五条客户信用等级本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大类,分为AAA、AA、A、BBB+、BBB、BBB-、BB+、BB、BB-、B+、B-、CCC、CC、C、D十五个信用等级。D 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各信用等级含义如下:AAA:信用极佳,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几乎无违约可能性。 AA:信用优良,偿债能力强,未来一年内基本无违约可能性。 A:信用良好,偿债能力较强,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小。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低于BBB级。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 BBB-:信用较好,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未来一年内违约可能性较小,违约可能性略高于BBB级。 BB+:信用一般,偿债能力不稳定,未来一年内存在一

各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中国农业银行企业信用评定按得分高低,企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 1.AAA企业。得分为90分(含)以上,且资产负债率、利息偿还率和到期信用偿付率指标得分均为满分,现金流量指标得分不得低于5分,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最高只能评定为AA级。 2·AA级企业。得分为80分(含)~90分(不含),且资产负债率、利息偿还率指标得分均为满分,到期信用偿付率指标得分不得低于10.8分,现金流量指标得分不得低于3分,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最高只能评定为A级。 3.A级企业。得分为70(含)~80分(不含),且资产负债率指标得分不得低于5分,利息偿还率指标得分不得低于8.1分,到期信用偿付率指标得分不得低于9.6分。 4.B级企业。得分为60分(含)~70分(不含);或得分在70分以上,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属于国家限制发展的行业;(2)资产负债率得分为5分以下;(3)利息偿还率得分在8.1分以下;(4)到期信用偿付率得分在9.6分以下。 5.C级企业。得分为60分(不含)以下;或得分在60分以上,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生产设备、技术和产品属国家明令淘汰,(2)资不抵债(3)企业已停产半年以上;(4.存在逃废银行债权的行为,(5)利息偿还率得分在2.7分以下}(6)到期信用偿付率得分在3.6分以下。 国家开发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国家开发银行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实行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C级七级。行业信用等级用预警信号表示,分为绿信号、黄信号、红信号三种。地区信用等级用风险程度表示,分为低风险、较低风险、中等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五类。 中国银行客户信用评级 按照《中国银行客户信用评级办法》从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履约情况、发展能力与潜力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定期评定、适时调整,目前中国银行的信用评级方法和评级标准属于银行内部掌握的信贷工具,不向社会公布,仅为银行内部管理服务。 中国银行的客户信用等级分为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CCC级、CC 级、C级和D级,共十个信用等级。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1.企业的基本素质: 2.财务结构:

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所有者权益/ (期末银行贷款余额+期末 票据贴现余额+期末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净额+期末贸易融资净额) *10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100%?? 资本固定化比率=非流动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00%?? 3.偿债能力: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100%??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 流动负债合计*100%?? 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比率=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 流动负债平均余额*100%?? 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经营性现金净流入/ 流动负债平均余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担保比率=期末未清担保余额/ 所有者权益*100% 4.经营能力:营业收入现金率=营业活动现金流入/ 营业收入*100%?? 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主营业务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期初应收票据余额+期末应收票据余额)/2]?? 存货周转速度=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速度二营业(总)收入/[(期初总资产余额+期末总资产余额)/2]?? 商品销售率=(期初库存商品余额+ 本期购入商品额-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期初库存商品余额+本期购入商品额)?? 出租比率二全年实际出租套数或建筑面积/全年可供出租套数或建筑面积*100%??

5.经营效益: 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收入(或营业总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期初净资产余额+期末净资产余额) /2]*10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总资产约+期末总资产余额)/2]*100% 6.发展前景: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施工企业不断提高诚信体系建设水平,扩大社会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进而营造诚信守法的建筑市场环境,根据本会近十年施工企业综合评价的实践,借鉴国内重要城市的成功经验,结合深圳建筑市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是指对本市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按照产值与纳税、履约、与市住建局的诚信评价(下称诚信评价)、获奖及受罚等指标体系,对其信用情况作出评价,并向社会公开,实行动态管理,供有关方参考、使用的活动。 第三条遵循企业自愿申报,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凡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的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第四条评审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原则在二、三季度进行,以本会在网站上行文通知的时间为准。 第二章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第五条指标体系由产值、纳税、履约、诚信评价、获奖及受处罚共六个部分组成。 1、产值:指申报年前二年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市属企业在

外地完成的产值可计入总产值,外驻企业确有证据证明系分 公司完成的产值方可计入。 2、纳税:指申报年前二年在深圳市完成的建筑业纳税总额; 3、履约:指申报年前二年在深圳市竣工工程项目的质量、安 全、工期的履约情况。 4、诚信评价:指深圳市住建局给施工企业评定的诚信等级。 5、获奖:指申报年前二年企业及企业所属重要岗位执业人员获 得的行业内有关工程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市级以上非企业 自评的各类荣誉。 6、受处罚:共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近二年 的行政处罚;二是尚在有效期的红色警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第六条指标及标准分值:前五项指标为得分项,满分1000 分,第六项为减分项,标准分 值如下表: 第三章评价工作程序 第七条深圳建筑协会常务理事会是企业信用评价的审定机构廉政建设委员会是监督机构。企业评价委员会是评价机构,秘书处企业管理部是日常工作机构。

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信用评价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构建“褒奖诚信,惩戒失信”的建设市场秩序,搞好铁路、公路及其他项目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提高公司施工水平和信誉度,根据铁道部、交通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信用评价的考核与奖罚。 第三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用评价工作,以系统的工作方法,精心策划,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全力以赴,确保每个项目都进入前列。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评价结果,本着严肃、客观、全面、公正的原则,每年对各在建项目实施一次考核与奖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质量管理委员会是信用评价的管理机构,公司安质环保部负责公司信用评价具体管理工作,工程管理部、综合部、市场开发部、经济管理部、物资部、机械设备部、人力资源部、工会工作部、纪检监察部、财务部、党委工作部、宣传部、社会事业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等协管。 第六条公司领导、市场开发部、安质环保部主要负责有关单位的公共关系,不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履行合同承诺情况,包括人员设备履约、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安全控制、环境保护、农民工工资发放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示、要求和建议,协助项目部处理好与业主、设计、监理及各级主管、监管部门的关系。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主要负责指导项目施工生产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物资部主要负责指导监督项目的物资管理工作。 第九条机械设备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对项目配置合理的施工生产要素,确保人员设备履约、农民工工资发放等。 第十条党委工作部、宣传部、纪检监察部及其他部门主要负责指导、监督项目做好对外宣传和廉政建设。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1.企业的基本素质:

2.财务结构: 净资产与年末贷款余额比率=所有者权益/(期末银行贷款余额+期末票据贴现余额+期末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净额+期末贸易融资净额)*100%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资本固定化比率=非流动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00% 3.偿债能力: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总额/流动负债总额*100%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合计*100% 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比率=非筹资性现金净流入/流动负债平均余额*100% 经营性现金净流入与流动负债的比率=经营性现金净流入/流动负债平均余额*100%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担保比率=期末未清担保余额/所有者权益*100% 4.经营能力: 营业收入现金率=营业活动现金流入/营业收入*100% 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主营业务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期初应收票据余额+期末应收票据余额)/2] 存货周转速度=主营业务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

总资产周转速度=营业(总)收入/[(期初总资产余额+期末总资产余额)/2] 商品销售率=(期初库存商品余额+本期购入商品额-期末库存商品余额)/(期初库存商品余额+本期购入商品额) 出租比率=全年实际出租套数或建筑面积/全年可供出租套数或建筑面积*100% 5.经营效益: 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100% 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营业收入(或营业总收入)*100% 净资产收益率=税后利润/[(期初净资产余额+期末净资产余额)/2]*100%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期初总资产约+期末总资产余额)/2]*100% 6.发展前景:

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管理办法

附件1: 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管理办法 (试行) 为推进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评价指标和管理办法。 一、评价范围 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高、生态环境影响大的企业,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对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坚持公开、透明,实行强制评价与自愿参评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要求,对列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十大类企业实行强制评价,其他企业实行自愿评价。 以下企业应当参加环境信用评价: 1.环境保护部公布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2.省和市(州)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监控企业; 3.重污染行业内的企业。重污染行业包括: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煤炭、冶金、化工、石化、焦化、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印染、制革和采矿业17 类行业,以及国家确定的其他污染严重的行业; 4.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内的企业; 5.从事能源、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

他开发建设活动,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影响的企业; 6.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企业,或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 7.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的企业,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8.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 9.上一年度被处以5 万元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挂牌督办的企业; 10.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确定的应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其他企业。 环保部门开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不得向参评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二、评价指标和等级 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内容,包括污染防治、环境管理、社会监督三大类22项指标(见附件《四川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计分方法(试行)》)。评价结果分为:环保诚信企业、环保良好企业、环保警示企业、环保不良企业,分别以绿牌、蓝牌、黄牌、黑牌表示。 企业环境信用评价采取“评分”和“一票否决”相结合的方式。企业在没有“一票否决”情形的前提下,其环境信用评价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为环保诚信企业;得分在80分(含)—94分的为环保良好企业;得分在60分(含)—79分的为环保警示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提高公路建设管理水平,完善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用评价系对山西境内新、改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二级(含二级)以上农村公路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业单位)履约表现情况的客观纪录和评价认可。 第三条信用评价坚持依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建立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四条省交通厅成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组,负责全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的管理工作,审定并发布信用评价等级,建立信用信息平台。 信用评价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信用评价、汇总及上报审定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质量监督站。 省交通厅重点办负责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考核审查工作;省公路局负责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考核审查工作;各市交通局负责本管辖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考核审查工作;省交通质监站负责监理企业的信用评价考核审查工作。 建设单位在从业单位自检基础上负责本项目所属从业单位的信用评价日常考核和上报工作。 第二章信用登记 第五条省交通厅建立的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档案,在山西省交通厅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ec10690068.html,,以下同)上公布。 第六条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档案的更新、维护和管理工作由信用评价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页脚内容1

第七条各考评单位应及时向信用评价领导组办公室提供所属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并保证其业绩档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第三章信用等级考核与评价 第八条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考核采取综合评分方法进行定级考核,信用评价按等级和分值大小划分为五个级别,分别是: 注: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 第九条凡参加我省公路工程招投标,通过资格预审后,无故放弃投标的或有围标、串标、出借和借用他人资质,或中标后又无故弃标,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直接确定其信用等级为D级。 1、违反廉政建设规定,并追究刑事责任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被责令停业整顿,或降低资质等级的; 3、出现其它可直接定级行为的; 第十条从业单位承担多个建设项目时,其评价等级根据分项评价结果,除D级外,其它实行加权平均,作为该企业在该年度的最终评定等级。 页脚内容2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流程是什么,AAA信用公司条件是什么

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流程是什么,AAA信用公司条件是什么 企业信用评估是指企业信用服务机构对征集到的企业信用信息,根据特定的指标和标准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的活动。那么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流程是什么,AAA信用公司条件是什么呢? 企业申请信用评级的流程如下: 1、网上申请 2、签订合同 3、支付首款 4、递交资料 5、出具评审结果 6、支付尾款 7、结果公示 8、快递证书 AAA信用公司条件是什么? 第一,企业要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第二,企业不能有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没有行政处罚。 基本上,你的企业只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都能获评AAA信用等级评级。当然,每个企业的情况还不一样,所以你最好还是找一个信用评级机构先预评,看看能拿到什么样的信用等级。 北京中企普信国际信用评价有限公司是专业的企业评价咨询机构,简称“中企普信”,

建百年评价机构,全国知名企业信用评价机构,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具国家备案的正规合法评价咨询机构。专业从事企业信用等级评定、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评定、质量服务诚信单位评定、企业信用管理、策划、培训为一体的专业信用评价公司。 中企普信在经营的自我完善中组建一支专业顾问团队,多名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严格按照信用管理体系标准要求,采用驻公司咨询的方式,投入时间更充分,信用程度更深入,帮助企业“量身定制”合适的信用体系方案。 中企普信主要业务是:AAA信用等级证书认证办理,售后服务认证,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是信用风险分析与研究的专业机构,长期致力于经济领域内信用体系建设、管理与评估的研究工作,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履行严格的调研程序,对企业的信用记录、企业素质、行业发展趋势、企业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经济效益、偿债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特殊事件风险等方面进行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分析和评价,为企业提供基于信用评级的企业诊断、创业策划、管理咨询、信用建设、风险控制等全面全程培育服务。

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标准[详]

许昌赤诚征信有限公司 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确定了许昌赤诚征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的基本业务操作流程,规定了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等技术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本公司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的信息采集、存储及应用工作的全流程。 二、术语和定义 1、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 信用服务机构在全面采集、调查、核实企业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从企业的基本信用素质(基础信用度)、信用保障能力(商务信用度)、信用行为记录(社会信用度)三个维度,对企业主体的整体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以专用符号标明其信用等级。 2、信用评估人员 在信用服务机构主要从事征信调查、信用评估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3、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报告 关于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分析和描述。 4、工作底稿 信用评估人员在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和获取的资料。 三、服务承诺 1、评价原则 本公司从事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服务时,遵循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保护个人隐私。

2、尽职调查 本公司开展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服务活动时,恪守尽职调查职责,依法、依规、及时、完整、全面地采集企业信用评价所需的各类信用信息,确保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 四、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方法 1、评价指标和评分方法的确定和修改 本公司依据《河南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试行)》确定的基准性评价指标和评价内容,结合自身经验,制定适应不同企业类型、规模以及行业特点的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指标体系和百分制评分方法,分别对企业的基础信用度、商务信用度、社会信用度进行评价计分,最后加权计算综合信用得分,确定企业综合信用等级。 2、基准性评价指标和评价内容 下表所示为《河南省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规范(试行)》规定的企业综合信用等级基准性评价指标和评价内容,是本公司确定企业综合信用等级评价指标、评价方法和评价标准的基本依据。

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 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施工和监理企业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推动诚信体系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关于印发建立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2006〕683号)、《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是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其委托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文件等,通过量化方式对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或监理资质的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 第三条信用评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评价结果实行签认和公示、公告制度。 第四条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招标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监管的相应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评价人对评价结果签认负责。 (一)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全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指导、监督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工作。 3.组织对在我省从业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进行省级综合评价;其具体负责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的范围包括:(1)在本行政区域内在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部省批复且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水运工程项目从业的工程施工、监理企业。 (2)不在上述第(1)条从业项目之内,但自愿参加评价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监理企业(限于具有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的企业)。 4.对其他行为进行记录、评价。 5.发布信用评价结果等信息。 (二)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

信用评级管理制度

信用评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有针对性的加强对合作单位的管理力度,加强管理资源使 用的合理性、针对性,更好的调配公司的各种资源,进一步规范合 作单位的各类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联营合作单位。 第二章分类方法及标准 第一条分类标准,合作单位分为A、B、C、D四级,对不同类的项目进行不同的分级管理。 1、A类,是指公司合作三年以上,在公司完成产值8000万元以上,有很强的管理团队,有很强的资金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均能自行解决,或者在公司帮助下解决,对公 司不产生不良影响,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及时缴纳管理费 及各项费用,综合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 2、B类,是指完成产值2000万元以上或者与公司合作6年以上的,无不良行为的,有一定的管理团队,有一定的资金能力,无不良经 营行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均能自行解决的,或者在公司 帮助下解决,对公司未产生不良影响,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及时缴纳管理费及各项费用。综合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 3、C类,是指首次与公司合作的合作单位或者上年度有不良行为的 合作单位,发生事故等问题不能自行解决的,对公司不产生不良影 响的,未及时缴纳管理费及各项费用。 4、D类,连续两年因不良行为被评为C类的合作单位,或者上年度 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合作单位。 第二条分类方法,分类采用综合评定法,主要依据为合作单位

十年来的与公司合作的项目情况(占30%),事业部对上年度经营行为的评价(10%),事业部内部的上年度检查工地的结果 (10%),合作单位的管理能力及资金能力(20%),公司工程管 理部全年对该合作单位检查的结果(15%),公司财务部门对该合作单位付款及管理费上交情况的评价(15%)。 监察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发现问题一次扣5分,材料款支付情况,获得各级奖项情况,获得区县级奖项加5分,获得省级奖项加10分,获得国家级奖项加20分。 第三章评级方式 第一条、评级方式 信用评级申请由各合作单位自行提出申请,按公司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提供相应材料,对于未通过信用评级的单位,不予办理公司各项事务。 第二条评定时间 公司每年12月底前对合作队伍评级更新一次,具体由各事业部牵头负责,根据评级标准汇总打分,各事业部根据汇总情况初定评级,并报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同意,并报各职能部门备案。 上海东海华庆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3日

企业信用评级-资信评价

企业1信用评级项目建议书 ——适用于佛山市诚信数据集成中心委托项目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基石,是市场交易重要的基本规则,没有信用市场经济就无法正常运行。在这种市场条件下,信用日益成为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在维持社会经济秩序方面发挥的作用与日俱增。同时,信用不仅对于企业和个人的生存发展至关重要,更关乎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乃至国家整体性安危,信用的缺失对一国经济的影响将是十分巨大的,甚至是灾难性的,但是当前,中国市场经济建设正面临着信用危机的尴尬境地,信用缺失现象较为普遍,企业信用情况和信用经济环境不容乐观。企业种种虚假经营,如做假账,发布假信息,假广告等,不仅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在损害企业的信誉情况的同时,也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因此,如何评价企业信用情况就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 另一方面,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信用风险充斥在每一个经济运行的环节,经济社会进入到债权债务关系的信用制度,信用评级因其专业性、独立性、不可替代性等特性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对信用评级依赖程度的日益提高,企业的信用评级显得日趋重要,也成为重要的研究领域之一。在这种背景下,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构建工作,对于开展行业信用建设、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乃至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企业信用评级的意义 1、企业申请银行贷款、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时需提供信用评级报告 根据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的需要,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时必须接受信用评级,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其贷款利率将提 1本建议书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引导的借款企业信用评级、商业银行内部评级体系中的客户信用评级、地方政府引导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企业信用评级(评价)、各类行业协会等关注企业信用的团体和机构组织的企业信用评级(评价)等。

信用等级评分表

附件4:信用登记评分表 指标大 类 序 号 指标名称 权 重 指标得分 项目经 理评分 评审经 理评分 (40%) 综 合 得 分 审批人 评分 (1) 审批人 评分 (2) 终审审 批人评 分 说明 企业及 企业主 基本状 况(50%) 1 企业经营 年限 6 2-7年(含) 7年以上2年(含)以内经营年限长,但仍 处小微企业阶段, 企业成长性低。 6 4 0.67 2 企业经营 场所性质 4 自有长期租赁短期租赁在同一场所连续 租赁时间达3年 (含)以上的为长 期租赁,3年以下 的为短期租赁 4 2.67 0.44 3 企业纳税 情况 5 连续三年完整纳税连续两年完整纳税一年完整纳税企业提供税务局 出具的完税凭证, 以上结果都不是, 此项得零分 5 3.33 0.56 4 企业及企 业主信用 记录 10 无逾期、欠息记录非恶意逾期、欠息2次 非恶意逾期、欠息2 次以上 通过人民银行企 业征信系统得到, 以上结果都不是, 此项得零分 10 6.67 1.11 5 企业主从 业经验 5 5年以上3-5年(含)3年(含)以下 5 3.33 0.56 6 企业主年 3 35-55岁(含)35岁以下55岁以上

龄 3 2 0.33 7 企业主住 房条件 3 自购无贷款房自购有贷款房租用住房 3 2 0.33 8 企业主婚 姻、子女状 况 5 配偶、子女均在本 市 配偶、子女在外地 配偶、子女在海外或 未婚或离异 5 3.33 0.56 9 企业主行 为习惯 3 无不良嗜好,无高 风险投资 有较高风险投资(证券、 期货等) 有涉赌、吸毒等不良 嗜好 3 2 0.33 10 企业或企 业主与我 司担保关 系的年限 2 2年以上1-2年(含) 1年(含)以下企业(主)在我司 已合作担保合作 期限 2 1.3 3 0.22 11 商业信用 4 交易对手评价高无违约行为交易中有违约行为商业信誉和市场 口碑 4 2.67 0.44 小计: 企业财 务状况 (30%) 12 资产负债率 6 ≤40% 40%-60% ≥60% (企业(主)负债 总和/企业资产总 和) )×100% 6 4 0.67 13 销售总收入7 贷款总规模的10倍 以上 贷款总规模的5-10(含) 倍 贷款总规模的5倍 (含)以下 客户贷款规模包 含本次申请金额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建筑行业的诚信建设,提高企业诚信经营的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根据《杭州市建设主体信用管理办法》、《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我市区内(含萧山区、余杭区、滨江区)注册登记,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均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已持有杭州市建筑企业管理站发放的《外地施工企业管理手册》的外地进杭建筑施工企业,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 第三条本办法将在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信用排行的基础上,从企业经营规模(年度结算收入)、纳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市场行为、队伍管理等方面,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等级综合考评;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予以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良好”、“优秀”的评价。 第四条参加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且达到“良好”等级(含)以上,将作为企业入选“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二章评审要求 第五条可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类型: 一、施工总承包企业; 二、专业承包企业; 三、劳务分包企业。 劳务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由杭州市建筑业协会施工企业工作委员会

负责实施。 第六条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必须先申报杭州市建筑施工企业行业信用排行。 第七条信用等级评价为“良好”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营规模方面: 1、在杭企业应完成其相应资质的标准工程结算收入(含)以上(以年度统计报表为准); 2、进杭企业在杭完成的建筑业年度结算收入不得低于以下标准:总承包特级企业5000万,总承包壹级企业4000万,总承包贰级企业3000万,专业承包企业700万。 二、企业纳税方面: 1、在杭企业应完成其相应资质的标准工程结算收入的纳税额(含)以上(以年度统计报表为准); 2、进杭企业按在杭完成的建筑业总结算收入的纳税额不得低于完成规定结算收入的相应纳税额。 三、工程质量方面: 当年度内竣工工程合格率达100%,质量监督手续齐全,无发生较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或二次(含)以上一般事故。 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到合格以上,安全监督手续齐全;无发生较大以上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或二次(含)以上一般事故。 2、发生亡人事故率未超过省建筑行业协会有关指标。 五、市场行为方面: 1、经工商局年检合格。 2、企业无违反国家、省、市法律法规的行为。 3、年度内新开工单位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完备,无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不良行为。 六、队伍管理方面:

客户信用评级管理办法.docx

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贷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提高信贷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贷款通则》及有关信贷管理制度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是指公司为保证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根据同行业统一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体系和标准,以偿债能力为核心,分别对企业法人客户、事业法人客户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为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资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并据此评定其信用等级。 信用评级是信贷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基础性工作。评级结果是信贷准入、退出和核定客户授信额度、定价、期限以及确定担保方式的重要依据。第三条评级分为内部评级和委托评级。 (一)内部评级是指公司自行组织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其结果不得对外公布,也不得告知任何单位或个人。 (二)委托评级是指根据客户申请,由公司委托有资质的信用评估机构、依据公司的评级办法和评级指标体系,评定其信用等级,其结果经客户申请可对外公布。 第四条评级采取“以定量分析为主,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评级应实事求是,做到指标统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科学、客观、公正、严谨。

第五条涉及客户的评级资料,未经客户同意不得对外提供;但除国家另有规定外。 第二章评级对象和分类 第六条评级对象。除经营期不足一个会计年度或经营期已满一个会计年度,但根据经营计划远未达产,且无法提供评级所需财务数据的新建客户、拟建或在建项目公司和办理低风险业务的客户外,其他客户应该按本办法评定信用等级。具体对象包括: (一)已建立信用关系的客户; (二)申请建立信用关系的客户; (三)为公司贷款客户提供保证担保的客户(不含担保公司)。 第七条根据客户行业特点和评级需要,将客户分为以下八类。 (一)工业类:包括加工制造业、矿产开采等; (二)农业类: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林业、农产品加工等; (三)商贸类:包括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娱乐业、宾馆酒店业、租赁业、外贸业等; (四)交通运输类:包括铁路、公路、航空、管道运输、水上运输等; (五)房地产类:指房地产开发企业; (六)建筑安装类:包括建筑、工程公司、设备安装企业等; (七)公用事业类:包括医院、学校、文化、传媒、公共服务业等;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介绍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介绍 一、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依据 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整规办”)和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发布的《企业信用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为了规范和整顿企业信用秩序和竞争环境,建立和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企业信用体系,现于全国各企业范围内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目的 评级过程以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通过评价企业信用等级,形成以企业自律为灵魂、以企业守信为表率、以加强市场监管为重点、以培育信用意识和能力为支撑的企业信用体系。以此来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环境,有效的树立各企业内企业的良好形象,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三、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原则 在开展企业信用评价过程中,将自始至终贯彻以下原则: 1、遵循“统一办法、统一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被评企业的信用等级状况;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采用宏观与微观、动态与静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评价

3、坚持自愿参评,不以任何理由强制企业参加; 四、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使用 对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束后,工商管理部门将把评价结果在网站上公布,并发给由全国整规办和国资委统一设计、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标识和编号,供受评企业使用。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授权或认可,不得擅自使用。取得相应信用等级的企业,可以在以下方面合理使用信用评价的结果: (1)法律法规允许的企业形象宣传;如:在自行召开新闻发布会、企业宣传材料、网页及报刊等传播媒介上使用信用评价标识和证书;(2)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上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标识; (3)向供应商、客户展示企业信用能力;如:在工程投标、产品销售过程中向客户展示认证证书; (4)向政府监管机构展示企业信用品质; (5)其他需要使用信用评价等级证书和标识的范围。 五、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评价方法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独立评价法。即在评价一个企业信用等级时,分别设定定性分析等级标准和定量分析等级标准,定性和定量独立评级,分别显示评级结果。“独立评价法”是当前国际上最先进的信用评级方法。采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独立评价,无论企业规模大小,都可以通过定性分析获得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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