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输血对严重创伤患者凝血功能影响的研究

大量输血对严重创伤患者凝血功能影响的研究
大量输血对严重创伤患者凝血功能影响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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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输血对严重创伤患者凝血功能影响的研究

作者:陈小艳徐艳平

来源:《医学信息》2016年第16期

摘要:目的针对在临床当中对受到严重创伤的伤者进行大量输血会对其凝血功能产生的

影响进行探究分析。方法随机择取我院于2014年5月~2015年5月在急诊科当中接受诊治的受到严重创伤的伤者100例,对比其接受大量输血前后其凝血功能的变化,主要包括凝血功能指标(fig、TT、APTT、PT)、血小板计数以及血红蛋白的浓度情况。结果在输血之后,患

者凝血功能出现了明显的下滑,纤维蛋白原下降、凝血酶原时间以及活化部分凝血酶的时间、血浆凝血酶的时间都出现了明显的延长,经过前后对照,具备非常明显的差异,P

关键词:凝血功能;严重创伤;大量输血;影响探究

通常来说,在临床当中对受到重症创伤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当中出现凝血功能上的障碍十分常见,其主要原因通常是因为创伤令患者在生理状态以及生理功能上出现了紊乱症状,不是原发性凝血机制上存在的缺陷[1]。但是重症创伤之后,患者生理机能已经收到了非常严重的

损害,因此此时如果出现凝血功能上的障碍,严重的会导致患者死亡[2]。所以,重视患者的

凝血功能上的障碍并充分了解发生机制能够显著地降低患者死亡概率,有效预测患者预后状况。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随机择取我院于2014年5月~2015年5月在我院急诊科当中接受诊治的受

到严重创伤的伤者100例,其中包括男性患者64例以及女性患者36例,年龄都在25~60

岁,平均数是(42.12±5.57)岁。基本疾病类型如下:25例患者四肢出现损伤、10例患者骨盆出现损伤、30例患者腰部发生损伤、35例患者多发伤。每名患者的输血量都超过5000 ml。全部患者在一般资料上均不具备明显的差异。

1.2方法在全部患者办理入院之后,行以心电图、静脉动脉压以及血氧饱和度的检测,同时建立静脉通路两条,随后使用适量晶体溶液对血容量进行稳定。患者的失血量超过1000 ml 的时候,及时输注血浆以及红细胞;在失血量超过100%的时候,则立刻输入5~10 U的冷沉淀,同时按照患者体重,给予1~2 U/kg的血小板输注,随后立刻将患者送到病房或者ICU当中。

1.3临床观察指标对比其接受大量输血前后其凝血功能的变化,主要包括凝血功能指标(fig、TT、APTT、PT)、血小板计数以及血红蛋白的浓度情况。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一、红细胞 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 ●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 ●血红蛋白在70 ~ 100g/L 之间,无心肺疾患年轻的患者,血红蛋白<70g/L, 才需要输注。应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二、血小板 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 ●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 定。 ●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三、新鲜冰冻血浆(FFP) 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 自身血容量)。 ●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FFP:5~8ml/kg)。 ●禁止用FFP作为扩容剂,禁止用FFP促进伤口愈合。 四. 普通冰冻血浆: 普通血浆与新鲜血浆相比只是缺少不稳定的凝血因子Ⅷ和Ⅴ,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 ●禁止用普浆作为扩容剂,禁止用普浆促进伤口愈合。 五. 手术后输血: 术后患者如无再次手术需要或无活动性出血,应参照内科输血指南选择输注。

内科输血指南 一.红细胞 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 血红蛋白<60g/L或红细胞压积<0.2时可考虑输注. 二、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和临床出血症状结合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血小板输注指征: ●血小板计数>50×109/L 一般不需输注。 ●血小板10-50×109/L 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 ●血小板计数<5×109/L 应立即输血小板防止出血。 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 三、新鲜冰冻血浆: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Ⅱ、Ⅴ、Ⅶ、Ⅸ、Ⅹ、Ⅺ或抗凝血酶Ⅲ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 禁止用FFP作为扩容剂,禁止用FFP促进伤口愈合。 四、普通冰冻血浆: 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 禁止用普浆作为扩容剂,禁止用普浆促进伤口愈合。

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方案

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 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方案建立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输血不良反应、输血传染疾病、输注无效)预案,有效预防与处理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防止输血传染疾病的进一步传播和追溯疾病源、减少与预防血液输注无效。 输血科负责输血不良反应、输注无效的原因调查与上报,并反馈给血站。协助医院对输血传染疾病的调查与上报。 检验科负责对输血前传染病指标的检测,并做好质控工作。 医务科及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对输血严重危害(SHOT)的处置与鉴定工作。院内感染管理科负责传染病疫情上报。 一、输血不良反应监控、调查及处理程序 1.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2.疑似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通知输血科对原血液标本进行复检、不完全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试验。抽取剩余

血液送输血科重新进行血型检定和交叉配血;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 (5)如怀疑由细菌污染引起的,按我院相关规定执行,取剩余血进行细菌培养鉴定;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3.输血科在接到发生严重输血溶血反应的报告后,应迅速进行调查,以确定原因 ,结果要及时通报临床科室,汇报科室领导,并书面报告医务科。 4.输血完毕,对有输血不良反应的,主管医生应逐项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24小时内送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教科。 5.输血科在接到发生输血不良反应的报告并初步核实后,要立即通知血站,并协同医务科、临床科室等做好证据保全的工作。 二、输血传染疾病处理程序 1.输血传染疾病发生者,从采供血机构和用血机构追溯传染源头。 2.核查相关献血者资料及相同受血者感染情况。 3.检查受血者输血前传染病指标检查情况。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1、浓缩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1)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 ?(2)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 ?(3)血红蛋白在70-100g/L之间,可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2、血小板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 ?(1)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2)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3)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4)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3、新鲜冰冻血浆(FFP)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1)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2)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的血容量)。 ?(3)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4、全血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 ?回输自体全血不受本指征限制,可根据患者血容量决定。 紧急用血及大量输血原则 ?(一)紧急用血原则为挽救病人的生命,临床医生在等待做完血交叉试验的时间内会危及病人的生命和向病人家属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的紧急情况下,可发放未进行交叉试验或完成部分交叉试验的血液,随后须立即完成血交叉试验。紧急发血必需遵循下列原则: ?1、给予未知血型病人O型红细胞,如未知病人是Rh血型时,则首选D阴性红细胞,特别是对有过妊娠经历的女性。 ?2、如有时间完成病人的ABO血型检测,可给ABO血型相合的血制品。 ?3、用显著的方式在血袋标签上表明交叉试验在发血时未完成。 ?4、尽快完成血交叉试验,如在试验的任何一步发现不相合,应迅速通知主管医生或输血科(血库)医生。 ?5、如病人由于医疗问题死亡,但不涉及输血,则没有必要完成血交叉试验,但应由主管输血的医生来决定。如有原因表明输血加重了原始病情或促进死亡,则应完成所有的试验。 ?(二)大量输血原则是指在24小时内输血量达到或超过病人的一个血容量。?1、经输血科(血库)医生同意,血交叉试验可适当简化。 ?2、必须按照紧急用血原则,尽早给予病人输血治疗。 质量控制管理 (一)室内质量控制

严重创伤急救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严重创伤急救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一)院前急救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急性创伤患者从现场转诊至具备急性创伤救治能力的急救网络医院的准确率。 (二)急救网络医院急救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1.严重创伤患者到达医院后至开始进行抢救的时间。 2.从就诊到完成全身快速 CT、胸片和骨盆片的检查时 间。 3.患者需紧急输血时,从提出输血申请到护士执行输血 的时间。 4.存在有上呼吸道损伤、狭窄、阻塞、气管食管瘘等影响正常通气时建立人工气道时间。 5.张力性气胸或中等量气血胸时,完成胸腔闭式引流时 间。 6.抢救室滞留时间中位数:急诊抢救室患者从进入抢救 室到离开抢救室的时间(以小时为单位)由长到短排列后取其 中位数。 7.严重创伤患者从入院到出院之间的手术次数。 8.严重创伤患者重症监护病房住院天数。 9.严重创伤患者呼吸机使用时长(以小时为单位)和呼吸机相关肺炎发生率。 10.严重创伤患者(ISS≥16 者)抢救成功率。 11.创伤患者入院诊断与出院时确定性诊断的符合率。 12.年收治创伤患者人数。 13.接受外院转诊患者比例。 14.需要转诊治疗的创伤患者转诊比例。 15.创伤患者年平均住院日。 一、接警 1.急性创伤患者呼叫 120,接警调度员准确记录呼救者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2.询问患者症状、意识状态,评估生命体征,指导可能的血压、心率的监测,指导必要的现场自救; 3.优先调度就近救护车出诊。 二、出车 1.急救网络医院接到 120 急救指挥中心调度指令后,3 分钟内出车; 2.救护车司机使用导航设备寻找最快捷的道路,随车平板电脑按照实际情况记录各相关时

间节点; 3.急诊医师与创伤现场联系,初步了解伤员位置、人数、伤情、致伤原因、急救所需特殊物品等,进行必要的自救互救指导及联系可能帮助(如 110、119 等),同时计划到达现场要采取的急救措施。 三、现场救治及评估 1.对于生命体征不稳定的严重创伤患者,现场进行紧急救治,对于心脏骤停患者立即给予心肺复苏术。 2.根据 ABCDE 法分别对气道、呼吸、循环、功能、暴露和环境控制进行评估,发现危及生命的情况时应立即进行 处理。 初级评估:A、通畅气道与颈椎保护,手法开放(仰头提颏法或双手托颌法)或建立确切气道(气管插管) B、呼吸:通气与氧合(鉴别并处理危险情况:张力性气胸、连枷胸、大量血胸、开放性气胸)C、循环:控制出血(确定性止血,开放静脉通路) D、残疾和神经功能评估(GCS 评分、固定重要部位骨折) E、暴露与环境控制(防止低体温) 初次评估,特别是 ABC 阶段,只有在前一个项目达到复苏目标后才能继续下一个项目的评估。 三、现场救治及返院途中处理 1.患者GCS≤8 分、TI≥10 分,属严重创伤,需高度重视。对于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出诊急救站应根据以下原则转运病员:送至高级创伤中心小于 15 分钟者,立即转送;大于 15 分钟者,可视病情送至初级创伤中心或有相应救治能力的急救网络医院,初步明确诊断、稳定病情后转至高级创伤中心。 2.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护理人员 2-3min 记录并汇报病人血压、心率、脉搏、氧饱和度等。 3.与病人亲属沟通病情,签署病情告知书(随行亲属 1-2 人,最好熟悉病人情况、有决断能力)。 4.提前通知院内创伤团队相关病情、预计到达时间、接车注意事项、是否开通绿色通道等。 四、到达医院 交接病人(病人受伤机制、病情、院前救治措施及随行亲属),完成任务后,及时记录患者病情及信息等。

基层版创伤中心建设指南(试行)

基层版创伤中心建设指南(试行) 创伤中心是指医院将院内与创伤相关的主要外科专业科室、辅助检查科室集中前移到急诊功能区域,为加强和规范创伤患者而建立的多学科诊疗模式,负责为创伤急救患者提供及时、全面、系统的监护、评估、诊断和医疗服务。为规范创伤患者救治,推进全区创伤中心建设,构建创伤患者分级救治体系,结合实际,现制定创伤中心建设指南(试行)。 一、功能定位 具备收治本区域内严重创伤患者的条件和水平;具备运送严重创伤患者至上级医院救治的能力;具备对上元的快速评估、复苏、稳定生命体征的能力;参与本县域内创伤急救知识宣传教育和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二、建设条件 有创伤综合救治团队,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治团队依托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急诊外壳诊室,急诊抢救室具备一定数量、满足需求的抢救床位和复苏床位。有固定的急诊外科医生,具有临床各学科和医技辅助相关科室快速联动机制,具备创伤急救病人快速救治能力。 各级创伤中心应设置急诊医学科、骨科、神经外科、普外科、心胸外科、五官科、介入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输血科等与创伤救治相关的诊疗科目。设置有创伤复苏单元,一定数量的创伤重症监护室(ICU)病床,及创伤普通病床。具备创伤基础和高级生命支持设备、

床旁检测和诊断设备。能够快速完成创伤重点超声评估(FAST)、胸片、骨盆X线、全身快速CT、血管造影等检查,力争做到介入时间及手术时间提前,特殊患者能够在1小时内实施急诊手术。具备开展紧急气管插管、环甲膜切开、胸腔闭式引流、心包穿刺术、开腹探查、开胸探查、颅脑外伤急诊手术、肠切除术、胃肠穿孔修补术、胃肠造口术、吻合术、胃部及十二指肠手术、胃肠吻合术、肝脾损伤的处理、直肠切除术、回盲部切除术、多发性肋骨骨折、连枷胸内固定、胸廓成形术、膈肌修补术、胸壁外伤扩创术、心包开窗引流术、肺大泡切除修补术、肺楔形切除术、四肢及骨盆外架外固定术、四肢骨盆及脊柱脊髓损伤急诊手术、肢体残端修整术、大腿截肢术、小腿截肢术、足踝部截肢术、截指术等相关能力和条件。建立院前登记系统与院内登记系统,建立统一的患者确认码,做到创伤患者的全病程追踪。具备严重创伤患者的综合抢救能力。 此外,相关中医院(专科医院)达到条件的,参照标准执行。 (二)人员、设备和技术要求 急诊外科应在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综合医院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 1.基层版创伤中心 (1)功能区域设置应当包括:急诊分诊区、急诊外科诊断区、急诊抢救室、急诊留观室、急诊病房、急诊清创室、急诊监护病房; (2)急诊检验、急诊超声、急诊X线、急诊CT提供“24小时x7天”服务;

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的方案

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的方案 一、常见的输血危害包括输血反应(溶血反应、发热反应、细菌污染、过敏反应)和输错血(将错误的血液制品输给不恰当的受血者)。其他输血危害包括移植物抗宿主病(TA-GVHD)、输血后紫癜(PTP)、输血相关急性肺损伤(TRALL)、含铁血黄素沉着症、循环超负荷、血栓性静脉炎、空气栓塞、免疫性出血倾向、输血相关免疫抑制(TRIM)、枸橼酸中毒反应、非免疫性溶血反应、电解质紊乱、肺微血管栓塞等。 二、主要不良反应症状及临床处理: (一)发热反应:一般在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 1-2h 出现体温升高 1-2℃,可有寒战,一般为致热原或白细胞引起的同种免疫反应,也应除外细菌污染或溶血所致,应立即中止输血,对症处理。 (二)过敏反应:以荨麻疹、眼面部血管性水肿为特征,严重者出现会厌水肿、支气管痉挛和过敏性休克,轻症可放慢滴速经抗过敏等对症处理后好转,重症者除立即中止输血外,应给予肾上腺素及肾上腺皮质激素或升压药,有会厌水肿者,应作气管切开以防窒息。 (三)溶血反应:最严重的是急性血管内溶血,一般发生于ABO 血型不合的输血者,多在输血开始10-30分钟出现寒战、发热、心悸、头胀、面红、腰背痛、恶心、呕吐、腹痛、呼吸困难、烦躁等症状。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增高,出现血红蛋白尿。可引起休克和急性肾功能衰竭及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应立即中止输血,给予输液、纠正酸中毒、升压药物抗休克治疗等。 迟发型溶血反应常发生在有输血史者或经产妇输血后一天或数天发生,偶尔数周后发生溶血反应。一般症状同血管内溶血,表现为黄疸、发热、贫血、网织红细胞增加等,血红蛋白血症或血红蛋白尿少见。 (四)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一般情况以高热、休克、皮肤充血为主要特征。 三、当发现急性输血不良反应后(不包括风疹和循环超负荷)时:应立即停止输血,保持静脉通路,同时观察剩余血外观;采病人对侧肢体血(血常规管和肝素抗凝管)及血袋中剩余血( 最好和血袋一起),送输血科检测分析;留取反应后第一次尿送检(急性溶血性输血反应由血管内溶血引起,尿中含血红蛋白);进行再次核对,确保

严重创伤出血和凝血病处理

创伤是重症医学科收治范围,处理好创伤中的止血问题是重症医学科治疗的主要任务,所以奉献这篇文章,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未控制的出血是严重创伤患者潜在可预防的首位死因?恰当的处理包括早期明确出血部位,采取积极的措施减少失血量,恢复组织灌注和稳定血流动力学?大约有1/3的创伤出血患者入院时存在凝血功能障碍,显著增加了病死率和多器官功能衰竭的发生率?创伤出血高级处理特别工作小组(Task Force for Advanced Bleeding Carein Trauma)于2007年发布严重创伤出血处理的指南,2010年进行更新,2013年再次进行更新,并作为欧洲“止血运动(STOP the Bleeding Campaign)”的内容? 该指南根据GRADE分级标准确定推荐级别,包括1A(强烈推荐,高质量证据)?1B (强烈推荐,中等质量证据)?1C(强烈推荐,低或很低质量证据)?2A (弱推荐,高质量证据)?2B (弱推荐,中等质量证据)?2C (弱推荐,低或很低质量证据)?具体内容如下? 1 早期复苏和防止进一步出血 (1)对于需要紧急外科手术止血的患者,应尽量缩短受伤至手术的时间?(1A) (2)开放性四肢损伤存在威胁生命的大出血,在外科手术前推荐使用止血带?(1B) (3)对于没有脑疝征象的创伤患者,推荐开始机械通气时采用正常的通气量?(1C) 2 诊断和监测出血 (1)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生理指标?损伤的解剖类型?损伤机制以及患者对初始复苏的反应,综合评估患者出血的程度?(1C) (2)对于明确出血部位的失血性休克患者,如果初始的复苏无效,则应立即采取控制出血的措施?(1B) (3)对于未明确出血部位的失血性休克患者,推荐立即采取进一步的评估? (1B) (4)对于怀疑有躯干部损伤的患者,推荐早期进行影像学检查(FAST或CT) 以明确有无胸腹腔游离液体?(1B) (5)对于存在明显腹腔积液而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患者,应采取紧急的干预措施?(1A) (6)对于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者,推荐使用CT进行进一步的评估?(1B) (7)不推荐单独使用红细胞压积(Hct) 检测作为评估出血程度的独立实验室指标?(1B) (8)推荐检测血清乳酸或碱剩余作为评估?监测出血和休克程度的敏感指标?(1B) (9)推荐常规评估创伤后的凝血病,包括早期?重复和联合检测凝血酶原时间(PT)?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纤维蛋白原和血小板?(1C) 推荐使用血栓弹力图帮助明确凝血病的特征和指导止血治疗?(1C) 3 组织氧合?输液和低体温 (1)对于没有脑损伤的患者,在严重出血控制之前应将收缩压维持在 80~90mmHg(1mmHg=0.133kPa)? (1C)对于合并严重颅脑损伤(GCS≤8) 的失血性休克患者,应该维持平均动脉压≥80mmHg?(1C) (2)对于低血压的创伤出血患者应该进行液体治疗?

输血临床指南

输血临床指南 Last revised by LE LE in 2021

临床输血指南 一、外科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1)浓缩红细胞 【适应症】用于增强运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 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 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 血红蛋白在70-100g/L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2)血小板 【适应症】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者。 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如果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3)新鲜冰冻血浆 【适应症】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a、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b、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血后; c、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d、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 * 新鲜冰冻血浆的使用,须达到10-15ml/kg才能有效。禁止用新鲜冰冻血浆作为扩容剂,禁止用新鲜冰冻血浆促进伤口愈合。 二、内科输血指南 1)浓缩红细胞 【适应症】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 血红蛋白﹤60g/L或红细胞压积﹤0.2时可考虑输注。 2)血小板 【适应症】由患者血小板数和临床出血症状结合决定是否输注血小板。 血小板计数﹥50×109/L,一般不输注; 血小板计数﹤10×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以防出血; 血小板计数在10-50×109/L之间,应根据临床出血情况决定,可考虑输注。 *预防性输注不可滥用,防止产生同种免疫导致输注无效。 3)新鲜冰冻血浆 【适应症】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或抗凝血酶Ⅲ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 一般需输入10-15ml/kg体重新鲜冰冻血浆。 3)普通冰冻血浆 【适应症】主要用于补充稳定的凝血因子。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急慢性贫血和失血病人 1、血红蛋白>100g/L 的患者围术期不需要输红细胞; 2、以下情况需要输红细胞: (1)血红蛋白<70g/L ; (2)术前有症状的难治性贫血患者:心功能Ⅲ ~Ⅳ 级,心脏病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心绞痛)及对铁剂、叶酸和维生素B12 治疗无效者; (3)术前心肺功能不全和代谢率增高的患者(应保持血红蛋白>100g/L 以保证足够的氧输送); 3、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是否输红细胞; 4、所有先心病术前备红细胞悬液,作为术中体外循环灌注预充及手术失血补充。术中同时采用血液回吸收技术。先心病术后红细胞输注指征:有活动性出血,即每小时失血量>血容量的5%-10%,血球压积<30%(儿童)或35%(小婴儿),血色素< 90g/L ; 5、骨科的大型手术出血。如发育性髋脱位、脊柱侧弯、四肢近端骨折等手术,术中及术后需要维持血色素在80g/L 以上。术中尽可能使用自体血液回收。

注:临床工作可按下述公式大约测算浓缩红细胞补充量。 红细胞补充量=(Hct 预计× 55×体重-Hct 实际测定值× 55×体重)/0.60。 【血小板】用于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异常渗血的患者。 1、血小板计数>100×109/L ,不需要输血小板; 2、术前血小板计数<50× 109/L ,应考虑输注血小板(产妇血小板可能低于50× 109/L 而不一定输注血小板); 3、血小板计数在(50~100)× 109/L 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是否输血小板; 4、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性渗血,经实验室检查确定有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指征的限制; 5、血小板功能低下(如继发于术前阿斯匹林治疗)对出血的影响比血小板计数更重要; 6、手术类型和范围、出血速率、控制出血的能力、出血所致的后果以及影响血小板功能的相关因素(如:复杂先心病手术,大动脉转位等体外循环时间长(大于120 分)、或者需要体外循环下血管吻合、以及凝血功能异常的患儿,因术中血小板破坏、体外循环术后、DIC 或者大量输血引起的血小板减少、体温、肾衰、严重肝病)等,都是决定是否输血小板的指征。 【新鲜冰冻血浆(FFP)】主要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使用FFP 的指征: 1、PT 或APTT >正常值的1.5 倍或INR>2.0 ,创面弥漫性渗

控制输血严重危害方案

控制输血严重危害方案 一、控制输血传染疾病制定并严格执行控制临床输血感染方案书,严防输血传染疾病 二、控制输血不良反应 制定并严格执行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和输血不良反应的血样复验制度、急性输血反应应急预案和流程、输血不良反应标准。 三、控制输血输注无效全员学习血小板输注无效的原因及对策。红细胞悬液与血浆当前未发现输注无效 控制临床输血感染方案 开展合理、科学输血,提高输血风险意识、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及输血技术操作规程,《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的要求和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构成 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是控制临床输血感染的最高组织形式,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具体领导和督察各临床科室开展输血感染控制工作。各临床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护士长为副组长,质控员为成员的控制临床输血感染的领导小组,负责督察执行临床输血工作的输血指征把关、输血前检查、血液交接核对、血液质量检查、输血前查对、无菌操作、输血不良反应观察等环节。 二、工作目标

执行无菌操作技术,遵守《临床输血技术规》输血感染率控制为零发生;严格观察输血过程,输血不良反应发生率控制在3%以。严格执行卫生局规定,确保朔州市中心血站为临床用血唯一来源地,坚决打击私自采供血液的非法行为,严格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感染的发生。 三、实施措施 (一)全员培训: 输血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临床输血知识培训活动,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提高全员输血安全意识及输血医学理论水平。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加强临床输血技术管理,开展临床输血技术训练,提高临床输血管理水平和输血技术操作能力。 (二)血液来源: 医院临床用血严格加强血液来源管理,坚决打击私自采供血液的非法行为,接受公安局卫生局监督,确保血液来源合法,血液质量合格。(三)血液保存、发放: 血液保存是保证血液质量,控制临床输血感染的重要环节,输血科建立血液储存、运输、发放制度,血液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出库血液合格。

1.3严重创伤输血专家共识

1.3 严重创伤患者输血规范 一、严重创伤输血专家共识 创伤在世界范围内仍是致死、致残的主要原因,而出血是创伤致死的首要原因,创伤后早期(24 h内)死亡的患者中,30%~40%死于难以控制的出血。外科止血、液体复苏及输血是创伤患者的主要救治措施,但目前国内还没有一部比较系统化的专门针对严重创伤患者的输血指南。笔者根据中国生物医学文摘数据库、Medline数据库和PubMed数据库有关各种严重创伤患者输血实践,参考《临床输血进展》、《输血治疗学》,结合2010年欧洲《严重创伤出血处理指南·新版》、美国血库协会(AABB)《临床输血规范与实践·第三版》、美国红十字会《输血实践指南·第二版》、英国皇家血液中心《临床输血手册·第四版》,以及中国《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00版)和卫生部令第85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指南。希望为广大医师对严重创伤患者大量失血后的紧急处理及复苏早期的输血治疗提供指导意见,以科学合理用血、规避风险、优化输血治疗、提高严重创伤患者的救治成功率。 根据“推荐等级的评估、制定与评价”(grading of recommendations assessment, development and evaluation,GRADE)工作小组推出的推荐意见标准和国际统一证据分级,本指南分为强、弱两级(Grade1和2),证据级别分为高、中、低三级(GradeA、B和C)。 (一)定义 1.大量失血(massive blood loss)指24 h内丢失一个自身血容量;或3 h内丢失50%自身血容量;或成人出血速度达到150 ml/min;或出血速度达到1.5 ml·Kg-1·min-1超过20 min。 2.大量输血(massive transfusion)指24 h内给成人输注超过20 U红细胞;或输注血液制品超过患者自身血容量的1~1.5倍;或 1 h内输注血液制品>50%自身血容量;或输血速度﹥1.5 ml·Kg-1·min-1 。临床上,患者急性失血量达自身血容量的30%~50%时,往往需要大量输血。 (二)推荐意见 1.实验室检查 ●推荐早期复苏的同时采集血液样本,并贴上患者的标识,派专人迅速送到实验室以进行输血前相 容性试验、输血前病原学检查、凝血功能检查:包括凝血酶原时间(prothrombin time,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ctivated partial thromboplastin time,APTT)、纤维蛋白原 (fibrinogen,Fib)浓度、国际标准化比值(international normalized ratio,INR)、血栓 弹力图(thromboelastogram,TEG)、血常规、生化检测和动脉血气分析等,成分输血后选择性重复检测(1B)。 ●推荐以碱缺失值和血清乳酸浓度评估和监测失血及休克程度,并指导液体复苏(1B)。 ●不推荐以单次血红蛋白(hemoglobin,Hb)或血细胞压积(haematocrit,Hct)检查作为独立的 实验室指标来决定是否输血,应结合每个患者的失血速度、血容量、临床表现、贫血持续时间和程度以及心、肺功能而综合考虑(1B)。 ●不推荐单独以某个常规凝血指标来指导输血治疗(1C)。 2.输血治疗 ●红细胞:红细胞主要用于纠正贫血,提高携氧能力,保证组织氧供。(1)对于急性大量失血和血流动 力学不稳定和(或)组织氧供不足的创伤患者,需要输注红细胞(1A)。(2)对于复苏后的创伤患者,Hb<70g/L和(或)Hct<0.21时,推荐输注红细胞,使Hb维持在70~90 g/L, 或Hct维持在0.21~ 0.27(1C)。(3)对于复苏后的创伤患者,Hb在70~100 g/L和(或)Hct在0.21~0.30时,应根 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及年龄等因素决定是否输注红细胞(1B)。若无组织缺氧症状,暂不推荐输注红细胞(1C)。若合并组织缺氧症状:混合静脉血氧分压(partial pressure

输血严重危害预案

保定第七医院 控制输血严重危害预案 为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法规要求,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输血管理,对临床输血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 临床用血来源于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不自行采血(自体输血除外) 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提倡科学合理用血和自体输血。 血液入库、发放和输血过程中应认真核查血液标签、血液外观、血袋封口及包装等,严格执行输血相关操作规程。 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 输血前必须检查不规则抗体筛查实验。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个项内容,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实施《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管理规程》,包括职业暴露的预防和处理、职业暴露的登记、监控和报告。 加强医院消毒与清洁管理,明确规定消毒与清洁的区域、设施设备和物品及其消毒清洁方法和频次,保持工作区域卫生符合国家相应要求。 加强一次性使用输血器具等物品的管理,使用后及时按医疗废物

管理规定消毒焚毁。 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患者输血前做好经血传播疾病项目(HBsAg、抗-HCV、抗-HIV、梅毒螺旋体抗体等)的检测,并保存相关原始资料。 对患者输血前经血传播疾病项目(HBsAg、抗-HCV、抗-HIV、梅毒螺旋体抗体等)检测为阳性结果者,主治医生应及时告知患者和亲属或监护人,检测结果和对患者的谈话内容、时间、患者或其亲属签名等应记录在病历中。 经血传播疾病的登记调查、报告、处理: 当出现或怀疑输血感染病例时,经治医师应及时向本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报告,并及时书面报告业务主管部门、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科室监控小组负责人应在医院感染科的指导下,及时组织经治医师、护士查找感染原因,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业务主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组织医院管染管理部门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处理,分析查找原因,做好相关资料的登记,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受血者如发生疑难的严重输血不良反应经治医师应请示上级医师并及时报告业务主管,部门,由业务主管部门出面协调各临床科室对受血者进行联合诊治。 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交输血科保存。 业务主管部门写出调查报告,认真总结经验,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红细胞】 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急慢性贫血和失血病人 1、血红蛋白>100g/L 的患者围术期不需要输红细胞; 2、以下情况需要输红细胞: (1) 血红蛋白<70g/L; (2) 术前有症状的难治性贫血患者:心功能Ⅲ~Ⅳ 级,心脏病患者(充血性心力衰竭、心绞痛)及对铁剂、叶酸和维生素B12治疗无效者; (3)术前心肺功能不全和代谢率增高的患者(应保持血红蛋白>100g/L 以保证足够的氧输送); 3、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是否输红细胞; 4、所有先心病术前备红细胞悬液,作为术中体外循环灌注预充及手术失血补充。术中同时采用血液回吸收技术。先心病术后红细胞输注指征:有活动性出血,即每小时失血量>血容量的5%-10%,血球压积<30%(儿童)或35%(小婴儿),血色素<90g/L; 5、骨科的大型手术出血。如发育性髋脱位、脊柱侧弯、四肢近端骨折等手术,术中及术后需要维持血色素在80g/L以上。术中尽可能使用自体血液回收。

注:临床工作可按下述公式大约测算浓缩红细胞补充量。 红细胞补充量=(Hct 预计×55×体重-Hct实际测定值×55×体重)/0.60。 【血小板】 用于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异常渗血的患者。 1、血小板计数>100×109/L,不需要输血小板; 2、术前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注血小板(产妇血小板可能低于50×109/L 而不一定输注血小板); 3、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 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是否输血小板; 4、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性渗血,经实验室检查确定有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指征的限制; 5、血小板功能低下(如继发于术前阿斯匹林治疗)对出血的影响比血小板计数更重要; 6、手术类型和范围、出血速率、控制出血的能力、出血所致的后果以及影响血小板功能的相关因素(如:复杂先心病手术,大动脉转位等体外循环时间长(大于120分)、或者需要体外循环下血管吻合、以及凝血功能异常的患儿,因术中血小板破坏、体外循环术后、DIC或者大量输血引起的血小板减少、体温、肾衰、严重肝病)等,都是决定是否输血小板的指征。 【新鲜冰冻血浆(FFP)】 主要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输血适应症知识

输血适应症 ----根据《广西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合理用血节约用血考核标准(试行)》(桂卫医【2011】96号)。 一、手术、创伤患者及急性贫血的输血原则: 1、一般情况:手术及创伤患者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 2、急性贫血或休克患者,失血量≥血容量的20%,可考虑输血。并根据患者的出凝血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结果,输注新鲜冰冻血浆、血小板和冷沉淀。 3、手术、创伤患者,Hb在70-100g/L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注意:血容量损失<20%,应使用晶体及胶体液,轻度失血<600ml、Hb>100g/L输血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除外),属无指征输血。 二、慢性贫血的输血、红细胞制品输注原则 总原则:用于红细胞破坏过多、丢失或生成障碍引起的急、慢性贫血并伴缺氧症状。洗涤红细胞用于血浆蛋白过敏、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高钾血症及肝肾功能障碍和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的患者。 1. 慢性贫血输血:Hb≤ 60g/L或红细胞压积低于0.20才考虑输血(地贫患儿除外)。 2、慢性贫血患者Hb在60-90g/L的病人,如果合并有甲状腺机能亢进、心功能不全等合并症时,可以考虑输血。 注意:慢性贫血输血:Hb>60g/L或红细胞压积>0.30输血的,属无指征输血。 三、冷沉淀输注适应症 1、外伤病人有第Ⅷ因子、血管性血友病因子、第ⅩⅢ因子、纤维蛋白原及纤维结合蛋白缺乏时缺乏时可使用冷沉淀;可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友病(vWD),纤维蛋白原缺乏症及凝血因子Ⅷ缺乏症患者。严重甲型血友病需加用Ⅷ因子浓缩剂;也可用于大量失血输入库血引起的稀释性凝血功能障碍。 注意:纤维蛋白原浓度>0.8g/L,凝血因子是正常的30%输注冷沉淀的,属目的不明确。 四、新鲜冰冻血浆输注适应症 1、手术、创伤输注:用于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及各种原因(先天性、后天获得性、输入大量陈旧库血等)引起的多种凝血因子II、V、VII、IX、X、XI或抗凝血酶III缺乏,并伴有出血表现时输注,应输入10-15ml/kg体重新鲜冰冻血浆。 2、用于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作用(5-8ml/kg)。 3、用于肝肾功能衰竭及中毒患者的血浆置换、人工肝及大面积创伤、烧伤、纠正休克、DIC患者。 注意:1、新鲜冰冻血浆作扩容剂使用,手术及创伤患者使用新鲜冰冻血浆促进伤口愈合,均属不合理;2、无合理理由红细胞与血浆混用(换血疗法除外),属不合理;3、无合理理由用血浆替代白蛋白输注,属不合理。

创伤性凝血病

创伤性凝血病 创伤性凝血病( Coagulopathy of trauma) 是在严重创伤的打击下,人的机体出现以凝血功能障碍为主要表现的临床综合征。创伤患者急性创伤性凝血病发病率较高,并且与预后密切相关。以往认为创伤凝血病是在液体复苏后发生的,近年研究显示,在创伤早期,液体复苏之前,约有1/4~1/3的患者伴有凝血病,其病死率是未发生凝血病患者的4 ~6倍。低体温、酸中毒和凝血病是严重创伤患者“致死性三联征”。对创伤凝血病的早期诊断,即时采取低体温防治、处理酸中毒、允许性低血压复苏、损伤控制外科的实施、尽早使用新鲜冰冻血浆( Fresh frozen plasma,FFP) 和血小板等综合措施的实施,是严重创伤患者抢救成功的关键。 1. 发病机制创伤性凝血病的病理生理过程复杂,其发生取决于凝血、抗凝、纤溶机制的相互调控。与组织损伤、休克、血液稀释、低体温、酸中毒和炎症反应6 大因素相关,并且各个因素之间相互关联,很难找到其发生发展的确切原因。一般认为,组织损伤是创伤性凝血病的启动因素;休克促进创伤性凝血病的发展;血液稀释、低体温、酸中毒和炎症反应加重凝血功能障碍。众多因素引起凝血因子、血小板和纤维蛋白原大量丢失,血小板功能受损,血液严重稀释,纤溶亢进,从而导致血凝块不易形成或已形成的血凝块不牢固,即使初步止血,也容易发生再出血,临床上常表现为出血加重或难以控制的大出血。 ⑴组织损伤:血管内皮损伤后暴露内皮下的胶原蛋白III和组织因子,通过与von Willebrand因子、血小板以及活化的FVII(VII因子)结合启动凝血过程。内皮损伤后释放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增强纤溶功能。同时休克时纤溶酶原激活物抑制剂1的功能受到抑制,从而促进了纤溶亢进。 ⑵休克:休克可能是早期凝血病最初的驱动因素。研究表明,组织灌注不足的严重程度与入院时凝血功能障碍之间有明显的量效关系。没有休克的患者尽管受到较重的机械性创伤,但入院时一般没有凝血病。休克导致的酸中毒可以干扰凝血酶的功能,同时休克过程中,活化蛋白C增加血栓调节素的活性。血栓调节素与凝血酶结合后使凝血酶由促凝转为抗凝,导致纤溶亢进,这可能是由于活化蛋白C消耗纤溶酶原激活物抑制剂或因凝血酶激活的纤溶抑制物活性降低所导致。 ⑶血液稀释:出血致凝血因子直接丢失能够迅速降低体内少量储备的纤维蛋白原及血小板。当大量使用不含凝血因子的晶体液复苏或胶体复苏时,可导致血液稀释,进一步加剧凝血病;同时,补充过多胶体还可以直接影响凝血块的形成和稳定性。大量输血是抢救严重创伤患者的重要措施,但大量输入浓缩红细胞的同时也可导致凝血因子的稀释,并且降低凝

内科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征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一、红细胞 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1. 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 2. 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 3. 血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二、血小板 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 1. 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2. 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3. 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就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4. 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三、新鲜冰冻血浆(FFP) 用于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1. 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2. 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3. 病史或临床过程表现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4. 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FFP:5~8ml/kg)。 四、全血

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回输自体全血不受本指征限制,根据患者血容量决定。 注:①红细胞的主要功能就是携带氧到组织细胞。贫血及容量不足都会影响机体氧输送,但这两者的生理影响不一样的。失血达总血容量30%才会有明显的低血容量表现,年轻体健的患者补充足够液体(晶体液或胶体液)就可以完全纠正其失血造成的血容量不足。全血或血浆不宜用作扩容剂。血容量补足之后,输血目的就是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首选红细胞制品。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扩容,结合红细胞输注,也适用于大量输血。 ②无器官器质性病变的患者,只要血容量正常,红细胞压积达0、20(血红蛋白>60g/L)的贫血不影响组织氧合。急性贫血患者,动脉血氧含量的降低可以被心输出血的增加及氧离曲线右移而代偿;当然,心肺功能不全与代谢率增高的患者应保持血红蛋白浓度>100g/L以保证足够的氧输送。 ③手术患者在血小板>50×109/L时,一般不会发生出血增多。血小板功能低下(如继发于术前阿斯匹林治疗)对出血的影响比血小板计数更重要。手术类型与范围、出血速率、控制出血的能力、出血所致后果的大小以及影响血小板功能的相关因素(如体外循环、肾衰、严重肝病用药)等,都就是决定就是否输血小板的指征。分娩功能的相关因素(如体外循环、肾衰、严重肝病用药)等,都就是决定就是否输血小板的指征。分娩妇女血小板可能会低于 50×109/L(妊娠性血小板)而不一定输血小板,因输血小板后的峰值决定其效果,缓慢输入的效果较差,所以输血小板时应快速输注,并一次性足量使用。 ④只要纤维蛋白原浓度大于0、8g/l,即使凝血因子只有正常的30%,凝血功能仍可能维持正常。即患者血液置换量达全身血液总量,实际上还会有三分之一自体成分(包括凝血因子)保留在体内,仍然有足够的凝血功能。应当注意,休克没得到及时纠正,可导致消耗性凝血障碍。FFP的使用,必须达到10~15ml/kg,才能有效。禁止用FFP作

控制输血严重危害的方案

控制输血严重危害方案 欧阳学文 一、目的 经血传播的疾病细菌、病毒、寄生虫、螺旋体均可经输血传播,其中病毒对受血者威胁最大,特别是引起输血后肝炎和艾滋病,规范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及经血传播疾病的管理,以保障受血者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临床科室医护人员、输血科及业务主管部门对输血不良反应的诊断及处理,以及经血传播疾病的管理。 三、职责 (一)业务主管部门 1.负责调查与输血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凡属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应及时向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或分管院长报告。 2.负责经血传播疾病的登记、调查和报告。 (二)临床科室医护人员 1.密切观察输血过程,及时发现输血不良反应。

2.负责受血者发生输血不良反应的诊断及处理。 (三)输血科 1.负责出现输血不良反应后的相关检测,协助诊断。 2.协助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 3.负责输血不良反应的统计及上报。 四、输血严重危害的处理程序 (一)输血严重危害指输血过程中或输血后发生的与输血有关的不良反应,包括输血副作用、经血传播疾病等。(二)经治医师应详细了解受血者的输血史、妊娠史及输血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以便迅速作出初步诊断,必要时请输血科技术人员协助诊断。所有输血不良反应及处理,经过均应在病历中作详细记录,严重输血不良反应要及时向输血科及医务部报告。 (三)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并完整地保存未输完的血液和输血器材待查。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

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还应将输血有关化验单存入病历中永久保存。如发现严重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经确认后上报至医务部,医务部应及时与采供血机构的业务科室联系,必要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便查找献血者的检查资料并追踪献血者。 4.输血科在接到发生严重输血溶血反应的报告后,应迅速进行调查,以确定原因,结果要及时通报临床科室,汇报科室领导,并书面报告医务部。 (四)对有输血不良反应的,主管医生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24小时内送输血科保存。 (五)输血科在接到发生重大输血不良反应的报告并初步核实后,要立即通知血站,并协同医务部、临床科室等做好证据保全的工作。 (六)经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如未发现采供血机构违反国家的有关规定,则由医务部或卫生行政部门向病人家属作必要的解释。属责任事故则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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