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0]41号

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0]41号
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0]41号

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

(民发[2000]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为了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9]34号)精神,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与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建立和完善社会团体双重管理体制,使社会团体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经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能涵盖所属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各业务主管单位必须对其所主管社会团体负责,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和有关法规的规定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各业务主管单位应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选派政治强、作风正、素质好的同志具体从事社团管理工作,业务主管单位对其所主管社会团体在其业务主管单位未做新的调整之前,必须负责到底,决不能撒手不管。

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管理职责:

(一)负责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二)负责社会团体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财务和人事管理、研讨活动、对外交往、接受境外捐赠资助;

(三)监督、指导社会团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

(四)负责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初审;

(五)负责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

(六)会同有关机关指导社会团体的清算事宜。

二、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指:

(一)国务院组成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及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相应部门和机构;

(二)中共中央各工作部门、代管单位及地方县级以上党委的相应部门和单位;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地方县级以上上述机关的相应部门;

(四)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或地方县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授权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组织。

(五)军队系统的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的问题由总政治部明确。

三、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或地方县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授权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能够全面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的组织;

(二)中央或地方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

(三)有具体机构和人员从事社会团体管理工作的组织;

(四)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或地方县级以上党委、人民政府履行过授权程序的组织。

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组织,方可作为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四、授权下列组织为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地震局、中国气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党校、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编译局、外文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地方县级以上党委、各级人民政府可参照以上意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符合第三项前三款条件的组织予以授权。

二00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成立校园社团申请书范文

成立校园社团申请书范文 尊敬的校团委、校社团指导中心: 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活动质量,加强航院浓厚的理性思辨色彩,以构建和谐校园为宗旨,特申请成立航院以及河南第一个推理社团——郑州航院feverdream推理协会(下简称fd) 随着推理文学在中国的不断成长,推理艺术的日臻完美,推理热度的不但提高,在同学间影响力号召力越来越大,推理已经逐渐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和自然而然的诉求。成立fd无疑顺应了大多数同学的心愿,以至于还没有成立就有同学纷纷报名。 思维,是在表象、概念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等从而仍是活动的过程。而推理思维不仅能提示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内在联系,同时,也能在此基础上产生新颖的、具有社会价值的思维成果。当然,它是建立在一定的思维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是后天培养与训练的结果。因此,我们协会有意识的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培养大学生的洞察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一.培养发散思维 所谓发散思维,就是指倘若在遇到一个多解的问题时,那我们就以这个问题为中心,将我们的思考方向向外发散,找出一个又一个适当的答案,也就是将一个点扩成一个面。人们在这样的思考过程中思维会变的宽广,更有深度。同时在这样的思考中,我们的思维会有很大的创新。比如:转头有多少种用途? 二.培养直觉思维

直觉思维并不只是一种感觉,更多的是得到锻炼后的思维形成 的一种思维印象。对于我们学生来说,直觉思维有利于我们培养出自己的思维方式,我们年轻人的感觉敏锐,记忆力好,想象极其活跃。在生活中,我们的直觉思维敏锐,才能发现新问题和新想法,从而不断创新。 三.培养思维的流畅性,灵活性和独创性 流畅性是指面对刺激时我们可以流畅的做出反应。灵活性是指 面对突发事件我们可以快速的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反应。独创性是指在快速的反应的同时可以想出于众不同的点子。可以说流畅性,灵活性和独创性是十分重要的,他们不但有助于我们的学习,更有助于我们走上社会后的工作,所以,我们会在每次的活动中锻炼思维,提高我们的流畅性,灵活性和独创性。 以上三大点是我们创建协会的核心目的。思维可以很抽象也可 以很具体,我们的目的就是:使抽象思维在活动中具体化,从而使广大推理爱好者的各方面思维得到训练 虽然我校为综合性大学,但同学们普遍并不擅长理性逻辑,fd 的成立有助于改变这种现状,这是一种强劲的引导力量,全国现有近百所高校拥有推理社团,而在河南地区仍是一片空白。我沿海城市,推理文化在上海已经风行已久,相信不久推理之风便会吹到河南地区,希望校团委、社团指导中心能考虑我们的建议,让航院成为整个河南高校推理文化的领航者。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成立社会团体的流程 一、申请 1、向登记部门递交协会成立申请。内容应包含:申请成立的(行业)基本情况、现状及发展;成立的目的,拟成立社团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拟成立社团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经费来源渠道;发起人(五个以上个人或单位)在本行业(学科、领域)的权威性和代表性证明,以及所涉及学科、行业、领域基本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 2、填写《社会团体名称核准申请书》 申请书说明: (1)发起人(单位)需5个以上; (2)《委托书》:1、“发起人签名“栏,发起人为单位,需盖公章。发起人为个人,需签字加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3)《发起人情况表》1、单位法人(个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2、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公章。若发起人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按其本人大拇指手印。 二、审核 1、登记部门审核资料; 2、登记部门核发《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或《不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

3、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座谈会 通过核名的,登记部门召开发起人及部分会员会议,听取发起人和会员的意见和建议。指导起草章程、民主选举执行机构、负责人等有关事宜。填写《社会团体筹备工作考察记录表》,发起人及会员签名。 4、发起人在6个月内成立筹备组,做好发展会员、拟定《章程》(草案)、筹措活动资金、选定办公场所、拟定执行机构人选、统计负责人(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秘书处工作人员中的党员情况等筹备工作。 三、申请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 (1)协会筹备组递交资料: 1、验资报告3万以上(《准予通过社会团体的核名通知书》到银行开具验资账户,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2、填写《住所证明》,办公场地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 3、章程(草案); 4、五项制度: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接受捐赠公示制度、考核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5、拟定理事成员、常务理事会成员、负责人候选人名单; 6、会员大会议程表; 7、会员名单。 (2)登记部门 收到以上资料审核后,下发同意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的批复,筹

1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社会团体名称: 登记类型:双重管理□直接登记□ 河南省民政厅民间组织管理局制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之一: 行政许可申请书拟申请成立的单位名称:发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单位地址:电话: 发起人: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首次申请□变更□延续□其他申请事实和理由:

行政许可申请人(单位): 年月日 社会团体登记申请事项表

申请材料之二: 关于同意作为××(社团名称)业务主管单位的函 ××(社团名称)发起人: 经研究,我厅(委、办、局、××)同意作为由你们发起成立的××(社团名称)的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请按有关规定向民政厅申请登记。 此复。 单位名称(加盖国徽章) 年月日

申请材料之三: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诺书(样本) ×××民政厅(局): 我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将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按照《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党建工作。我们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走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 二、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在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建立党组织并开展党的工作。如暂不能单独建立党组织,通过联合建立党组织和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联络)员等方式,在本组织开展党的工作。 三、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做好在本组织(社会组织名称)内发展党员工作,支持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保障党员的合法权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社会团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人须知 1、签署文件和填写本申请书前,应当阅读《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必须保证所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提交的文件、证件为原件,因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必须提交由原件保存单位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并写明“此件与原件相同”。 4、提交的文件、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6、“盖章”处须盖红色印章;“签名处”须由本人签名;“选择项”须在□中打∨。 7、所有申请材料均需一式三份提供,一套交业务主管单位存留,一套由社会团体自行存留,一套由登记管理机关存档。 8、准备所有材料前,须看清楚提供有关材料的说明,并按要求提供。 9、社会团体必须有6至8个发起单位或5个以上自然人作为发起人,

行业性社会团体必须有8个单位作为发起单位,发起单位必须是能在行业内起到带头作用的单位;学术性社会团体必须有在本领域内有影响的人为发起人,需提供其本人在该学术领域中有突出贡献、处于学术带头人地位的证明;社会科学学术类社会团体发起人必须是专业从事本行业工作,报市社科联和市委宣传部审查同意。 所有的发起单位和发起人必须提供简要情况说明(如:发起单位的规模、经营情况、发起人的主要科研成果或著作、受到的表彰和奖励)。 10、名称预先核准时需提供名称核准申请书,载明申请成立社团所涉及行业、业务领域或职业、专业在我市全面真实的发展状况,包括概念解释,发展水平,从业单位、人员数量,列出较具实力和影响力的单位(个人),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以及行业覆盖率、学术权威性、社会影响力等内容。 1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社会团体负责人,因特殊情况需担任社会团体负责人的,必须提供该同志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已经审批同意的文件。 12、社会团体的选举大会需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共同监督下进行。负责人的选举和收费标准、收费管理办法须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通过。 13、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后,须持证书(正、副本)和批复文件,到市公安局刻制印章,到开户行办理账户转正手续。以上手续办完后,须在7个工作日内到市民政局办理印章、账户的备案手续。

各全省性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

各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和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加大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推进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的发展,全面推行全县行政主管部门与社会团体的“三分开”制度,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县软环境建设的具体要求,以整治企业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规范社会团体行为,促进社会团体发展,发挥社会团体在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磴口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协同配合的原则。推行全县行政主管部门与社会团体的“三分开”制度是完善我县软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需要政府各部门密切配合,需要广大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上下联动,通力合作,共同促进行政主管部门与社会团体健康发展。 2.坚持有错必纠、举一反三的原则。个别社会团体存在组织机构不健全、政会不分及乱收费等问题,个别业务主管单位,在监督管理上还存在着诸多漏洞,严重影响了社会团体功能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全省软环境建设。因此,各社会团体及业务主管单位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抓住症结所在,彻底堵塞漏洞,解决存在的问题。 3.坚持依法清理、严格整顿的原则。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社会团体组织机构建设,明确政府及协会的职责内涵,正确区分合法收费与不合法收费的界限。根据有关规定,按照本通知要求,从严把关。在整顿中,区分不同情况,该整改的要认真整改,该注销、撤销的要依法定程序注销、撤销。 二、清理整顿任务 (一)大力推进政会分开。一是机构分设。社会团体不得与业务主管单位合署办公,社会团体的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分支机构、专项基金管理机构、实体等机构的办公场所要与业务主管单位的办公场所分开。二是人员分离。对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的,要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厅的有关要求执行,并报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未经审批在社会团体中兼任领导职务的,必须在2011年12月1日前依法定程序辞去兼任的社会团体领导职务。三是职能分开。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行业协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和政府审批制度改革,将能够由行业协会行使的管理职能尽快下放给行业协会”的要求,理顺业务主管单位与社会团体的关系,“把应属于行业协会的职能交给行业协会;把适宜于行业协会承担的某些行业管理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行

成立社团申请书

成立社团申请书 尊敬的社团中心及校团委: 我是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的二年级学生,因为热爱大学生活,热爱学生活动,并在课余时间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实践,现希望组织社团为我校的学生社团活动发展贡献自己一份微薄之力,更想为我校广大的学生提供就业上的服务,帮助他们从社会实践中提升就业能力和自身的综合素质,也为将来的就业或创业打好基础。于是向校领导递交此社团申请书。 一.社团成立的初衷 近年来,大学生就业难成为不争的事实,一方面在学生在为就业问题而叫苦连天的时候,另一方面社会上的企业,各用人单位也在抱怨应届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差,知识结构不合理等等,企业在为找不到合适自己的人才而苦恼,而学生也在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焦虑。 大学给了我们无拘无束的生活,和自由发展的空间,同时也是因为这种宽松的环境容易产生懈怠情绪,因此也会使很多人沉迷于自我的世界不能自拔。大学是通向社会的最后一个驿站,毕业后我们就要真正踏上自力更生的人生之路。而单纯的大学生活无法教会我们更多的社会生存技能,所以当代大学生急需要一个锻炼成长,为适应社会需求完善自我提高自己的平台,从而使自己的能力发展符

合社会上用人单位的要求。于是我经过认真而周密思考,在和几位志同道合的同学商议之后,我们决定一起把我们学校的就业发展社团组建起来。让同学们在学习之余能够过多的接触社会并从事各类社会实践或实习工作以及自主创业,让他们在实践中得到成长与历练。同时也为社会上的用人单位搭建了一个桥梁,帮助他们招聘到优秀的大学生人才。 所以我们决心成立朝阳就业发展协会。 二.社团简介 朝阳就业发展协会是由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09级的12名有着共同志向的同学自发组建的。我们于2010年3月份开始筹备,当时是以学生兴趣小组的形式来开展工作。在这8个月来,我们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在学校进行了尝试性的运营,目前我们已为300余名大学生提供过了社会实践活动,对外有近百家的合作单位。并在反复调整过后制定了一套较为科学的工作流程和管理体系。在正式成立社团之后我们会努力服务号更多的会员,并将会在学校开展更多有意义的活动。 三.社团的会徽

社会团体机构成立流程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办理程序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或者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 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有利于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社会团体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在业务上应当具有代表性。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会长(理事长)担任,并不得同时担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三)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会员在本行政区域的分布应当具有广泛性。 (四)有规范的名称。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五)有相应的组织机构。 (六)有固定的住所。 (七)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八)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并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九)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禁止成立以某一姓氏或者以某一姓氏为主体组成的宗族性社会团体。 乡(镇)和城市街道及其以下区域不得设立宗教性社会团体。 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或者组织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由发起人或者筹备组织负责人签署的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四)住所产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五)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简历和住址等身份情况证明。 (六)参照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制发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的章程草案。 申请筹备成立宗教性社会团体除提交前款规定文件外,还必须提交有可考证的、符合我国现存宗教历史沿革的、不违背本团体章程的经典、教义和教规。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的有关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备的决定;不批准的,应当向发起人或者组织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一)有根据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宗旨、业务范围不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 (二)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 (三)会员分布缺乏广泛性和代表性的。 (四)发起人、拟任负责人曾经或者正在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在业务上不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的。 (五)在申请筹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情形的。

社团成立申请书

社团成立申请书 尊敬的社团部领导: 我谨代表演讲社筹备组全体成员热切而真诚的向您提出演讲爱好者协会成立的申请。并将本协会建设初步构想汇报如下:一社团名称:演讲社 二社团目的:为全院演讲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的平台,传播演讲知识,提高全院同学的口才。 三社团宗旨:学以致用,用嘴征服世界。 四社团口号:用心灵演讲,创造自己的舞台。 五工作构想: 1提高本学院学生口才,做到真正服务学生,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2定期举办演讲大赛,提高会员口才。 3强调交流,我们社团属于学术性组织。学术的东西重于交流,有交流才有进步才有发展。 4在本社团建立成熟,并有一定的影响力之后,联合相关兄弟协会举办各类活动。 六工作目标: (一)短期目标 1. 扩大本协会影响力,让更多人参与,以提高口才水平为目标。 2. 发展本协会,组织志趣相同的同学参加本协会的相关特色

活动。 (二)中长期目标 1. 结合院方力量,让演讲社使西南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有更深远的影响,能让其长期发展,形成我们应用技术学院自己的特色。 2. 吸引资深教师和有能力的学生,创造更加好的学习与交流的环境。 3. 在时机成熟时,可以创办自己的信息交流杂志。创办自己的网站,博客,论坛等信息媒体,向外界公布自己的成果。 4. 培养能说会道的人才,增强同学们的口才,为今后从事法律工作和个体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七拟请指导老师: 赵峥(西南科技大学政治学院教师) 廖勇(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 皮鹏(西南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 候习敏(西南科技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辅导员) 八协会机构设置 拟定本社团组织机构及各个机构职能如下: 社长:全面负责本协会各项工作,有权对协会的内、外活动 做出决定,协调各部门工作。 副社长:协助会长管理协会各项工作,有对外是做出决定的权 利。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办事2018版

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办事指南(2018 版) 一、适用范围 本办事指南适用于全市性社会团体业务范围变更登记申请与办理。 本事项所适用的对象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及公民个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三、审批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四、受理机构 办理机构:重庆市民政局。 办理权限:负责全市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 五、决定机关 重庆市民政局。 六、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七、申请条件 (1)变更的业务范围必须符合所从事的行业、服务项目的种类,与社会团体的名称相一致; (2)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除外)。 八、禁止性要求 不符合变更、章程核准、注销登记条件的,不予批准相关申请。

九、申请材料目录(所有材料双面打印)

十、申请接收 1.窗口接收 联系电话:89188030/89188031 办公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重庆市民政局行政服务中心 2.网上接收 重庆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申请人向市民政局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咨询、申请→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接收→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查→作出准予许可批复或不予许可批复→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向申请人送达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不予许可批复。 十二、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日 承诺办结时限:20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审批结果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十六、结果送达 窗口直接送达。申请人无法联系的,邮寄送达。 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力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有权一次性获知申请所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行政许可格式文书,有权要求作出相关说明和解释; 2.申请人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3.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第三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部活动的团体。第四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 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第五条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

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二章管辖第七条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由国务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第八条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与其管辖的社会团体的住所不在一地的,可以委托社会团体住所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负责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章成立登记第九条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由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筹备。第十条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 (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压滤机滤布厂家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

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基本须知

申请成立市级社会团体基本须知 一、社会团体的概念 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应当具备的条件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数量不少于五人,具体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不少于50个(个人会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单位会员是除国家机关以外的独立的社会组织)。 (二)有规范的名称、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固定的住所(社会团体对其住所应有独立使用权,不得与其他机构合属办公,不得设置在私人寓所内。住所应相对稳定。)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主要是指专门从事社团工作,由社团以自有资金解决其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没有其他正式工作的人员)。 (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活动资金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七)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三、社会团体名称的要求 (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2)社会团体名称的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团体性质的标识(一般称为协会、学会、研究会、促进会、联合会、联谊会、商会等)。 (3)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4)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5)社会团体的名称要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要求,要与我国的国情相适应,不得含有封建迷信、落后、不健康的习俗以及与我国现实国情不符的内容。 四、业务主管单位的要求 1、条例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2、如何确定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发起人按照其拟定的业务范围自行确定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当涵盖拟成立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拟成立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可以根据主要

社团、协会等成立流程及材料

薀协会成立流程及相关材料 薀协会属于社会团体,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成立社会团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袆(1)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 莃(2)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个人会员50个(含)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个(含)以上;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数50个(含)以上;会员要在本社团业务领域内具有广泛代表性; 薃(3)有规范的名称、固定的住所、明确的章程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蚀(4)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芇说明: 肅一、业务主管单位:在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均需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 莂社会团体发起人按照其拟定的业务范围自行确定业务主管单位。 螀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能涵盖所属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主管的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 蚈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可以根据主要的业务范围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需要征求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

蒂二、名称:(1)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肁(2)全国性社会团体名称可以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跨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和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冠以上述字样; 袀(3)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袄徐总,下面是社团成立的程序及相关材料,如要进行申请,请您首先确定我司做为发起人,将要成立的协会名称,主要业务范围等大概内容,据此,您来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并与之沟通。以上其他条件可在后续逐步确认。 膄申请成立的程序 衿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包括申请筹备成立和申请成立登记两个阶段,均需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具体程序为: 袀申请筹备成立阶段 芅(1)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发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筹备成立申请材料(材料内容详见下述); 蚂(2)登记管理机关审查(60个工作日)批准后,向发起人出具同意筹备成立批复; 袂申请成立登记阶段 羀(3)发起人在收到同意筹备成立文件后6个月的筹备期内,开展筹备工作,召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注附验资报告。 住所证明地址邮政编码住所来源(无偿提供.自有.租赁)用房面积使用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产权人注附住所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 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社团名称办事机构名称电话/邮箱住所邮编工作职责履行内部程序经年月日第届第次会表决通过办事机构负责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其他社会职务政治面貌社团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印章)经办人年月日社会团体专职工作人员备案表社团名称编制专职工作人员职数情况确定职数程序 第届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其它职数(个)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出生年月用工形式工资福利元/月元/月元/月职务(职称)参保情况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依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人事厅.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民间组织党的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民管字xx148 号)注请将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的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复印件粘贴在背面。

聘用专职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费通用缴款书复印件粘贴处备注 1.社会团体必须要有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从业)人员,岗位数由社会 根据业务需要和经费支付能力,按章程规定的相关程序确定; 2.用工形式是指聘用或借(调)用等; 3.职务(职称)填写原单位职务或取得的相关职称; 4.参保情况需填写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情况。 社会团体个人会员名册序号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单位性质职务职级是否退休社团职务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情况说明 【单位性质】 从(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高校.私营企业.其他)中选择; 【职级】 从(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及以下)中选择; 【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审批情况】 说明审批单位.审批文号; 【社团职务】

商会的业务主管部门是工商联

商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就是工商联,先到工商联审批后,再准备商会章程、办公场所资料、工作人员花名册、资金情况、法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民政局登记。 补充回答: 上面就是简化的流程,下面我给一个政府正式的文件您,就是正确的流程,您可以按照流程去办理了。 补充回答: 行业协会就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行业协会成立分两个阶段: 一、行业协会筹备成立 (一)行业协会申请筹备提交的材料 1、筹备申请书。其内容包括: (1)成立该社会团体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社会团体的宗旨与业务范围; (3)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及活动方式; (4)活动资金与经费来源渠道; 地方性的社会团体须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 (5)社会团体拟发展的会员及分布情况。 申请人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的筹备申请书须有主要发起人或者发起单位签名盖章。 2、办公住所使用权证明。 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如住所房屋就是自行购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如就是租用的,应提供租用合同等使用权证明。住所的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应包括使用期限、面积、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等内容。 3、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就是证明申请筹备的社会团体的活动资金状况文件。验资报告应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4、发起人(发起单位)与拟任人的基本情况。 必须有8家以上发起单位。发起人与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工作简历、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拟任负责人就是指拟任社团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涉外人员不能任主要负责人)。发起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与近两年经营情况证明。 5、章程草案 行业协会章程请按《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规范。 章程范本请在顺德民间组织网表格下载”栏目中下载。 6、拟会员名册(50家单位会员以上)。 7、填写《筹备成立社会团体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申报受理 1、由发起人持上述全部文字材料,报请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筹备成

社团成立申请书

社团成立申请书 社团成立申请书 敬的校领导:我是本校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的xxx,因为热爱大学生活,热爱学生活动,希望通过组织社团为我校的学生社团活动发展贡献自己一份微薄之力,也想更好的为职工大学的同学服务并在此过程中锻炼自己的综合素质,为将来就业做好充分而有效的准备。于是向校学生递交此社团申请书。 启发: 大学校园是学术的天堂,因为她的博爱,给了我们在校大学生无拘无束的生活,和自由发展的空间。同时也是因为这种宽松的环境容易产生懈怠情绪,因此也会使很多人沉迷于自我的世界不能自拔,比如网络游戏和大学生对感情的认识不足严重影响了个人发展和整体学术氛围。大学是通向社会的最后一个驿站,毕业后我们就要真正踏上自力更生的人生之路。而单纯的大学生活无法教会我们更多的社会生存技能,所以当代大学生急需要一个锻炼成长,为适应社会需求完善自我提高自己的平台,从而使自己的能力发展符合社会上用人单位的要求,为我们大学生踏上人生道路之前提供一次充电学习的机会。只有积极的人生态度才会有积极地人生;才有幸福的生活;才能享受生活的乐趣。 于是我发现有很多学校为此成立了很多学生社团,他们个具体色,为丰富我们的大生活做出了很多贡献,同时因为有校学生会的大力支

持和严格管理,使我们学校的社团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和蓬勃发展,也使得我们对社会的认识更加完善,提高了自身的能力,我深深地被社团活动的魅力所吸引。于是我经过认真而周密思考,在和几位志同道合的同学商议之后,我们决定一起把我们自己的社团活动搞起来。 所以我们决心成立校动创协会。 一、社团简介 我们的社团全称为:《xx职工大学动创协会》,筹备成立时间是2011年2月底,社团筹备组织人有李盼、杜杰、尤燕、吴佳佳、田娇(除杜杰外其他均为桃李校区学生)。为志向于发展自己,搞活学生社团活动的本校学生提供一个自我展示、锻炼成长的平台。 二、社团成立的初衷 近年来,大学生难就业成为不争的事实,一方面在学生为就业叫苦连天的时候,另一方面社会上的企业,各用人单位也在抱怨应届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差,知识结构不合理等等,企业也在为找不到合适自己的人才而苦恼。这是个市场经济告诉发展的时代,身为一个大学生再也不能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我们只有与时俱进,朝着社会对人才的`要求目标努力,勤奋学习,刻苦锻炼,把自己培养成一专多能的实用型符合型人才。只有这样我们毕业后才能更好得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才无愧于中国当代大学生的称号。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成立《动创协会》,帮助更多的同学进步,为我校提高我校学生的社会竞争力贡献自己一点微薄的力量。 三、社团的宗旨

民政部主管社团管理办法

民政部主管的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 (部党组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讨论通过) 第一条为了适应政府转变职能和民政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发挥民政部主管的社团的积极作用,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团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依据登记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各项活动和管理内部事务。 第三条社团接受部委托职能以项目协议的形式实施,明确职责、经费与合作关系。 社团的业务活动、党组织建设、有关的人事和外事工作分别由相关业务司局、部直属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司和外事主管。 社团的登记、年检和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由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 受部委托,中华慈善总会由民间组织管理局主管;中国社会福利社会、中国假肢协会、中国殡葬协会由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司主管;中国救灾协会由救灾司主管;中国社会工作协会由办公厅主管;中国行政区划地名司主管;中国老年大学学会、中国老年学学会、中国老年基金会由中国老龄协

会主管。 部主管司、局(厅)不得从社团中牟取任何经济利益。 第四条社团必须认真执行党的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民政部及授权司、局(厅)管理。 第五条社团变更法定代表人,由业务主管司、局(厅)推荐,人事教育司审核,部党组研究同意,经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向民间组织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条社团秘书长以上负责人更换,应由人事教育司会同业务主管司、局(厅)对拟任负责人进行审查,社团依据章程履行民主程序后,向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第七条部机关在职公务员,均不得在社团中兼任领导职务。因特殊情况确需在社团中兼任领导职务的,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依章程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后,由民间组织管理局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社团常设办事机构中要按中共中央组织部和民政部《关于在社会团体中建立党组织有关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8)6号)规定建立健全党的组织。 第九条社团变更名称(住所、业务主管部门、注册资金),依据章程履行民主程序,应经业务主管司、局(厅)审查后,向民间组织管理局申请变更登记。

直接登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直接登记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书 社会团体名称: 登记证号: 漯河市民政局制

社会团体自律承诺书 漯河市民政局: 现申请办理 登记事项,按照诚实守信和自律自治原则,承诺如下: 1、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完整、准确。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3、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不乱收费、不搞价格垄断、不违规开展评比、达标、表彰,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 4、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本会的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5、恪守非营利原则,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使用经费,不接受任何可能对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 6、主动公开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业务活动、财务状况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和涉外活动。 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依法处理。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社会团体名称: 住所: 邮编: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信箱: 注:此承诺书正反面打印,以下空白处由社会团体全体负责人签字盖章。 社会团体成立登记申请

漯河市民政局: 为了促进发展,我们发起设立。该社会团体申请直接登记行业协会商会类 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的认定依据为: 。该社会团体将以 为宗旨,在以下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我们于年月日在 召开了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应参加大会的会员□会员代表□人数为人,实际到会为人。实际参加会议的人数超过应参加会议人数的2/3,符合章程的规定要求。大会选举和决定采用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了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由人组成,常务理事会由人组成,选举为理事长□会长□主席□,选举等人为副理事长□副会长□副主席□,秘书长为。大会还通过了会员会费交纳标准和交纳方式的决定。会议决定为法定代表人。 目前,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现申请办理成立登记手续,请予审核批准。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社会团体登记事项表 中文名称:英文名称:英文缩写 住所:市县(区)路号(详细地址)

社会团体直接登记的章程范本(无业务主管单位的)

【社会团体直接登记的章程示范文本 (无业务主管单位的)】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制订此章程范本。 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社会团体制订章程时提供依据,规范社会团体行为。 三、社会团体制订章程,原则上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所涉及的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补充。 四、社会团体据此范本制订的章程,须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方能生效。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将以核准后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 【社会团体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内文字为制定要求,必须载明的保留,其他请删除,“()”内文字为选择项,“××”为应填或补充项,填写时请删除符号。】

【XXXX(社会团体的名称)】章程(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说明: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社会团体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或行业性;全国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成立目的】 第四条本团体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第五条本团体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必须载明具体的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名称全称】 第六条本团体的住所【载明×省×市×区×路×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管理办法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中医管理 【发文字号】国中医药发[2004]第34号 【发布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4.09.06 【实施日期】2004.09.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管理办法 (2004年9月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国中医药发〔2004〕第3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业务主管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社会团体)的管理,更好地发挥社会团体的积极作用,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是中医药行业全国性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

第三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社会团体的有关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医药行业全国性社会团体,是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作为业务主管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学会、研究会、协会、基金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 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国科协的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社会团体经登记注册,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依据本社会团体的章程,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内部事务。 第六条社会团体要积极开展有关业务活动,在开展活动时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和中医药政策,繁荣学术,促进中医药事业进步与发展。积极承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其他行政部门委托的工作。 任何社会团体不得宣扬封建迷信和伪科学,不得开展国家明令禁止的一切非法活动,不得擅自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名义开展活动,社会团体名称前不得冠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字样。 第二章成立、变更及注销登记管理 第七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社会团体筹备申请、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的审查。 第八条申请筹备成立社会团体,发起人(发起单位)应当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交下列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系统条例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的结社自由,维护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加强对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促进社会团体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 第三条成立以下社会团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直接进行登记: (一)行业协会商会; (二)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团体; (三)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 (四)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在社区内活动的城乡

社区服务类社会团体; 成立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团体,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社会团体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下列团体不属于本条例规定登记的范围: (一)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 (二)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团体;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区内部经本单位或者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意成立,在本单位、社区内部活动的团体。 第四条在社会团体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社会团体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五条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六条国家保护社会团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章程开展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 第七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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