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规定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规定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规定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规定

运营专业[2006]248号

各铁路局,特货公司:

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铁道部组织制定了《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规定》,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铁道部运输局

二○○六年七月二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管理,保证作业质量,确保运输安全,根据国家和铁路有关法规、规章及标准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和地方铁路。

第三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是铁路货物运输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作业流程见附件一。

第四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实行关键作业质量签认制度和关键作业工序间交接签认制度。超限超重车装车质量由装车站段主管站段长签认,特殊情况时可由站段长授权货运主任签认。发站发送作业按附件二规定进行质量签认。

第五条超限超重货物装载加固和超限、超重等级划分等应符合铁路有关规定。

第六条铁路局和站段必须高度重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工作,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管理委员会,各有关站段要成立以主管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管理领导小组。委员会和领导小组要建立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落实安全责任。

第七条铁路局货运处(青藏公司为营运部,下同)是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管理的责任牵头部门,主要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的请示、批示,以及相关行政许可的资质审查等。铁路局调度所负责超限超重车的运行组织和运行掌握,以及装运超限超重货物所需空车的调配。

第二章受理

第八条发站受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资料时,除按一般货运手续办理外,还应要求托运人提供下列资料:

1.托运超限超重货物说明书(格式一),货物外形三视图(必要时应附有货物照片)、外形尺寸、重心位臵(以“+”号标明)、支重面长度和宽度。必要时应提供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货物重量的计量证明文件。

2.自轮运转超限超重货物的自重、轴数、轴距、固定轴距、长度、转向架中心销间距离、制动机形式、运行限制条

件、安全运输应急预案和车辆过轨技术检查合格证等,必要时应提供相关车辆动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既有架桥、铺轨等铁路工程建设用自轮运转铺架机械设备应提供铁道部建设司核发的复查合格证。国外进口和新研发、试制及重大技术改造的设备,需提供铁道部科技司出具的技术鉴定或技术评审合格证明文件。

3.申请装运超限超重货物的车种、车型及车数,计划装载加固方案(必要时应附相关说明)。使用企业自备车时应提供企业自备车过轨运输许可证。

第九条托运人提供的货物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文件齐全有效、符合规定,且货物发到站(含专用线、专用铁路)具备超限超重承运人资质的,发站应给予资料受理。

第十条资料受理后,发站须认真审查资料,必要时应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对照资料核查货物实际,复核货物重量,测量核对货物外形尺寸和重心位臵;拟定使用货车的车种、车型及车数,拟定货物装载加固方案,计算超限(装后尺寸)等级和超重等级;向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主管部门提报铁路特种车使用计划、拍发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请示电报。

第十一条铁路局接到发站请示电报后,应及时审查批示或向铁道部拍发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请示电报。

第十二条发站接到铁路局批示电报后,应按规定及时

审核、受理托运人提出的铁路货物运输服务订单、货物运单和有关证明文件等资料。

第十三条根据货物运单上填写的货物搬入日期,发站须及时安排托运人进货,并对照请示电报核查、确认待装货物的外形尺寸、重心位臵和重量等。

第三章装车

第十四条站段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管理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超限超重货物装车工作,切实加强对装车工作的指导,科学制定装车方案,严格加强装车组织,确保装车质量。

第十五条装车前,发站应:

1.通知车辆部门检查车辆技术状态;

2.确认待使用的车种、车型、车数符合批示电报和装车要求,加固材料和加固装臵的规格、数量及质量符合装载加固方案规定;

3.测量车地板的长度和宽度,在负重车上标划车辆纵横中心线;

4.在货物上标明重心位臵(投影)、索点;

5.开好车前会,向装车人员布臵装车事项。

第十六条测量车地板高度时应将车辆停于平直线路上。车地板高度的确认办法按下列规定办理:

1.普通平车或敞车:分别测量出车地板四角至轨面的高度,然后取其平均值为车地板高度;

2.凹型平车:取车地板中部为车地板高度;若货物装在大底架悬臂上,以悬臂高度为准;

3.球形心盘的D型车:分别测量出车地板中部到两侧钢轨面的高度,取其平均值为车地板高度。

第十七条装车时,站段超限超重运输和装载加固主管人员须到装车现场进行指导。装载和加固作业须严格按装载加固方案进行。

第十八条装车后,须检查、确认货物装载加固符合规定要求。重点检查、确认:

1.货物实际装载位臵符合装载加固方案;

2.车辆转向架旁承游间符合《加规》规定;

3.使用的加固材料(装臵)规格、数量、质量和加固方法、措施、质量符合装载加固方案;

4.垫木、支(座)架等加固装臵,状态良好,完好无损坏;

5.加固线(钢丝绳、镀锌铁线)已采取防磨措施,捆绑拴结牢固,拴结点无损坏;

6.焊接处焊缝长度、高度符合规定,焊接质量良好,无虚焊现象;

7.跨装车组连接处的提钩杆捆绑牢固,车钩缓冲停止器已按《加规》要求安装;

8.带有制动装臵、变速器和旋转装臵的货物,制动装臵

全部制动,变速器臵于初速位臵,旋转部位锁定牢固;

9.自轮运转货物的动力传动装臵已断开(机车车辆除外),制动手柄在重联位臵并固定良好。

第十九条确认货物装载加固符合规定要求后,须对照批示电报重点复核、确认:

1.货物突出车端的尺寸符合规定或批示电报要求;

2.货物突出端底部与游车车地板的距离、货物突出端与游车上所装货物的距离符合规定;

3.超限货物装后各部位的尺寸(高度和宽度)符合批示电报;

4.重车重心高、货物支重面长度(跨装货物支距)等符合批示电报;

5.其他各有关数据和要求符合批示电报。

第二十条对照批示电报复核后,如发现货物装后尺寸、重车重心高度等数据和要求超出批示电报条件的,发站则须重新向铁路局拍发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请示电报。

第二十一条确认符合批示电报条件后,发站应按规定会同有关单位(部门)填发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格式二),用油质颜料在超限超重货车车地板上标划货物检查线、在货物上书写(刷印)或拴挂超限超重货物检查表示牌,并按规定在车辆上插挂货车表示牌。

第四章运行和途中检查

第二十二条发站装车完毕并复核确认符合批示电报条件后,应及时向铁路局调度所拍发超限超重车辆挂运请示电报(条件不具备时也可电话请示)。

第二十三条铁路局调度所接到发站挂运请示后,特运调度员须根据对应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批示电报核对发站的挂运请示内容;核对无误后,根据超限超重货物运输批示电报和管内实际情况制定会车、限速等具体运行条件,填写超限超重车辆挂运通知单(格式三),交计划调度员纳入日(班)计划,由列车调度员以调度命令下达有关站段。

第二十四条发站(中转站)接到挂运命令后,应及时做好车辆挂运准备工作。挂运前,若发现货物装后尺寸、重车重心高度等超出批示电报条件的,则须立即报告调度所并重新向铁路局拍发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请示电报。

第二十五条铁路局调度所须指定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车辆的挂运条件审查、具体运行条件制定和运行掌握工作,填写超限超重车辆运行登记簿(格式四)和挂运通知单等。

第二十六条调度所应加强超限超重车辆的运行组织和途中运行掌控,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安全及时运输。

1.挂运跨及两个调度所的超限超重车辆前,需征得邻局调度所的同意,双方须核对确认相关内容无误。

2.接运超限超重车辆前,应将管内具体运行条件以调度命令下达有关站段,以便做好准备工作。

3.运行上有限制条件的超限超重车辆,除批示电报明确规定外,禁止编入直达、直通列车。

4.挂有超限超重车辆的列车,按《车站行车工作细则》规定的线路办理到发或通过。

第二十七条途中货检站应加强对超限超重车辆的安全检查,除按《货运检查作业》(TB/T2116.5)规定检查外,还须重点检查、确认以下内容:

1.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完整;

2.超限超重货物两侧明显位臵是否书写或刷印有超限、超重等级,或者拴挂有超限超重货物检查表示牌;

3.负重车车地板上是否标划有明显的货物检查线;

4.货物是否位移。

检查确认后,须在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上记录检查结果,并签章。

第五章卸车和交付

第二十八条超限超重货物到站应根据批示电报正确选择、确定卸车地点和货位,科学制定卸车方案,严格加强卸车组织,确保安全。

第二十九条收货人组织自卸的,车站应与收货人签订自卸车协议,明确安全责任,并在卸车前与收货人办理完货物交付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相关车站配备的资料和建立的台帐应符合附件三、附件四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铁路局可根据本规定制定管内补充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前发文电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一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作业主要流程

附件二

XX车站超限超重货物发送作业质量控制表

注:空白处请如实填写,括号内请确认后打勾。

附件三

车站配备资料表

附件四

车站台帐表

格式一

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

注:粗线栏内由铁路填记

发货单位戳记 20 年月日提出

格式二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

甲页×级超限×级超重(单位:毫米)

注:(1)不用的各栏应划去;

(2)按电报指示尺寸填记,小于指示时,将实际尺寸填于记事栏内,大于指示尺寸时,必须

另电请求指示;

(3)“重车重心高”栏在不超出2000毫米时须以[/]号标示之;

(4)一式两份,第一份仅为甲页留站存查;第二份为甲、乙页,随货运票据送到达站。

规格270×185mm

检查结果纪录

规格270×185mm

格式三

超限超重车辆挂运通知单

号级超限,级超重

通知者签认者年月日时分

17

格式四

超限超重车辆(装、卸、运行)登记簿

注:本表铁路局、站段适用。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铁运[2007]62号) 自2007年4月1日起实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 (3) 第三章托运、受理和承运 (4) 第四章途中检查 (9) 第五章超限、超重车运行 (9) 第六章电气化区段运输 (12) 第七章专列运输 (12) 第八章建筑限界管理 (13) 第九章国际联运超限货物的办理 (13) 第十章长大货物车的运用管理 (14) 第十一章附则 (15) 附件1 机车车辆限界图 (16) 附件2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 (17) 附件3 各级超限限界图 (21) 附件 4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 (22) 附件5 超重货物分级表 (29) 附件6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代号 (30) 格式一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 (31) 格式二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 (32) 格式三超限超重车辆挂运通知单 (34) 格式四长大货物车18点登记簿 (35) 格式五超限超重车辆(装、卸、运行)登记簿 (36) 格式六超限货物运量统计表 (37) 格式七超重货物运量统计表 (38) 附录一:长大货物车常用技术参数表 (39) 附录二:平车常用技术参数表 (4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 管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应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4条承运人在每条铁路正线(区段)、每个车站(含专用铁路、专用线)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均须按规定取得资质许可。

铁路货物检查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铁路货运检查工作管理,提高货运检查工作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以及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是明确铁路货运检查作业的内部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铁路间划分责任的依据。 第三条铁路货运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货物安全的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铁路货运检查员主要承担铁路运输过程中的货物(车)交接检查工作,是铁路行车的主要工种。 第四条铁路局货运主管部门应配备专人负责货运检查管理工作,加强对货运检查工作的技术业务指导,强化基础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督促落实作业标准,提高货运检查人员素质和工作质量。 第五条铁路局应按照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可靠的原则,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改善货运检查 作业条件,改进检查手段,提高作业质量和效率。 第六条铁路货运检查实行区段负责制。区段负责制是指在对货物列车的交接检查中,按列车运行区段划分货运检查站责任的制度。 中间站停车及甩挂作业的货物列车,由车站负责看护,保证货物安全,发生问题要及时处理。中间站应保证货物列车安全继运到下一货运检查站。

第二章货运检查站 第一节定义及分类 第七条货运检查站是列车运行途经有技术作业或无技术作业但停车时间在35 分钟以上的技术作业站。 第八条货运检查站分为路网性和区域性货运检查站。路网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铁道部公布的编组站。 区域性货运检查站是指除路网性货运检查站外,铁路局管内有货运检查作业的技术作业站。 第九条区域性货运检查站由铁路局自定,报铁道部备案、公布。 铁路局间交接货运检查站的撤销应报铁道部批准、公布。 第二节基本要求 第+条货运检查站应根据货运检查工作需要设置相应的生产机构,并配齐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货运检查站应设置货运检查值班员岗位,负责货运检查的现场组织工作。 货运检查站应按照每列车双人双面检查作业的要求配齐货运检查员。货运检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二条货运检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 .经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上岗前,还须依据有关岗位标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熟练掌握《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 (2) 第三章托运、受理和承运 (3) 第四章途中检查 (8) 第五章超限、超重车运行 (8) 第六章电气化区段运输 (10) 第七章专列运输 (11) 第八章建筑限界管理 (12) 第九章国际联运超限货物的办理 (12) 第十章长大货物车的运用管理 (13) 第十一章附则 (14) 附件1 机车车辆限界图 (15) 附件2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 (16) 附件3 各级超限限界图 (20) 附件 4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 (21) 附件5 超重货物分级表 (28) 附件6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代号 (29) 格式一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 (30) 格式二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 (31) 格式三超限超重车辆挂运通知单 (33) 格式四长大货物车18点登记簿 (34) 格式五超限超重车辆(装、卸、运行)登记簿 (35) 格式六超限货物运量统计表 (36) 格式七超重货物运量统计表 (37) 附录一:长大货物车常用技术参数表 (38) 附录二:平车常用技术参数表 (4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 管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应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4条承运人在每条铁路正线(区段)、每个车站(含专用铁路、专用线)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均须按规定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货运专业常用规章)上课讲义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货运专业常用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铁运[2007]62号) 自2007年4月1日起实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 (3) 第三章托运、受理和承运 (4) 第四章途中检查 (9) 第五章超限、超重车运行 (9) 第六章电气化区段运输 (12) 第七章专列运输 (13) 第八章建筑限界管理 (13) 第九章国际联运超限货物的办理 (14) 第十章长大货物车的运用管理 (15) 第十一章附则 (15) 附件1 机车车辆限界图 (17) 附件2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 (18) 附件3 各级超限限界图 (21) 附件 4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 (22) 附件5 超重货物分级表 (29) 附件6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电报代号 (31) 格式一超限超重货物托运说明书 (32) 格式二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记录 (33) 格式三超限超重车辆挂运通知单 (35) 格式四长大货物车18点登记簿 (36) 格式五超限超重车辆(装、卸、运行)登记簿 (37) 格式六超限货物运量统计表 (38) 格式七超重货物运量统计表 (39) 附录一:长大货物车常用技术参数表 (41) 附录二:平车常用技术参数表 (4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 管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应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4条承运人在每条铁路正线(区段)、每个车站(含专用铁路、专用线)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均须按规定取得资质许可。

铁路货运组织期末考试题

货运复习题铁运095 何龙1. 货物运输的种类分为什么? 答:①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②按与其他行业的联合运输方式,又可分为国铁与地铁间运输、国际铁路货物联运、铁路与水路货物联运、军事运输。 2. 集装箱按一批办理的条件是什么? 答:每批必须是标记总重相同的同一箱型,最多不得超过铁路一辆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铁路集装箱和自备集装箱不能按一批办理托运。3. 铁路货场管理的内容是什么? 答:货场计划管理、货场作业管理、货场设备管理、货场安全管理、专用线管理。 4. 整车货物如何计费? 答:均按货车标记载重量(简称标重,以下同。标重尾数不足1吨时四舍五入)计费。货物重量超过标重时,按货物重量计费。 5. 货物装载时,对货物重量有何要求? 答:①货车的标记重量P标。②特殊情况下可以多装的重量P特(不得超过P标的2%)。③货车的增载量P增。(标重60t的平车装运军运特殊货物允许增载10%;国际联运的中、朝、越铁路货车,可增载5%;涂打有禁增标记的货车和规定不许增载的货车,严格按照车辆标记重量装载,不准增载。增载货车车型、适装货物品类、最大允许增载量按《铁路货车增载规定》执行。增载量为3~1t。 货车容许装载量:P容=P标+P特+P增 6. 共用游车时,两货物突出端间距有何要求? 答:共用游车时,两货物突出端间距不小于500mm。 7. 超限货物按超限程度实如何划分的? 答:根据货物的超限程度,超限货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超级超限。 ①一级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250毫米及其以上超限但未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者; ②二级超限: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而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以及自轨面起高度在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间超限但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 ③超级超限: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知识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知识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超限货物定义 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均为超限货物。 超限货物等级划分 根据货物的超限程度,超限货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超级超限。 一级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250毫米及其以上超限但未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者; 二级超限: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而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以及自轨面起高度在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间超限但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 超级超限: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 超限货物超限位置

根据货物超限部位所在的高度,超限货物分为三种类型:上部超限、中部超限和下部超限。 上部超限:自轨面起高度超过3600毫米,任何部位超限者; 中部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250毫米至3600毫米之间,任何部位超限者; 下部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之间,任何部位超限者。 超重货物定义及等级划分 装车后,重车总重活载效应超过桥涵设计标准活载(中-活载)的货物,称为超重货物。 根据货物的超重程度,超重货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超重、二级超重和超级超重。一级超重:1.00<Q≤1.05;二级超重:1.05<Q≤1.09;超级超重:Q>1.09。注:Q为活载系数。 超限超重货物运输标识 装车后,应用颜色醒目的油漆标画易于判定货物是否移动的检查线,并在货物两侧明显处以油漆书写、刷印或粘贴“X级超限、X级超重”,或挂牌标识。 超限车运行速度的规定 超限货物的任何超限部位与建筑限界之间的距离(以下简称限界距离),在100毫米至150毫米之间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完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运[1991]40号公布 中国铁道出版社 1996年·北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货物运输 第一节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第二节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 第三节货物的托运、受理和承运 第四节货物的搬入、装车和卸车 第五节货物的到达、交付和搬出 第六节货物运到期限 第七节货物运输合同变更和合同解除 第八节运输阻碍的处理 第九节货车出租和托运人自备机车、车辆的运输第十节托运人、收货人组织装卸货物的交接 第三章货运事故处理、赔偿和运输费用的退补第一节货运事故处理 第二节赔偿和运输费用的退补 第三节无法交付货物的处理 第四章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责任的划分 附件: 一、特定运输条件 二、货车和集装箱施封拆封的规定 三、货物运单和货票填制办法 四、个人物品运输办法 格式: 一、货物运单 二、货票 三、物品清单 四、委托书 五、货物标记(货签)式样 六、押运人须知 七、车站日期戳式样 八、特价运输证明书 九、货物运输变更要求书 十、货运记录 十一、普通记录 十二、赔偿要求书 十三、运费杂费收据 附录: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为依据,特制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第2条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都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要紧密配合,搞好协作,爱护运输物资和铁路运输设备,严格履行运输合同,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 第3条本规程的修改、解释权属铁道部,其制定、修改或作废,应在事前公布。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程的条件下,可制定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车站营业办理范围在《铁路货物运价里程表》内公布。 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除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军事运输另有规定外,都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引伸的规则、办法有: 1.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2. 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3.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 4.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5. 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6.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 7.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 8.快运货物运输办法; 9.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 10.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11.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办法; 12. 货车延期使用费核收办法; 13.根据本规程精神制定的其他办法。 第二章货物运输 第一节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第4条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3.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 4.蜜蜂; 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6.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 7.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

超限货物的运输管理

超限货物的运输管理 (一)超限货物的概念与特点 1.概念:超限货物是指货物外形尺寸和重量超过常规(指超长、超宽、超重、超高)车辆、船舶装载规定的大型货物。超限货物有时也叫大件货物。 2.超限货物的特点----书P29 (二)公路超限货物的类型---书P30 1.分类:几何尺寸超过规定的超限运输;载质量超过核定载质量吨位但未超轴限的超载运输;几何尺寸和载质量均超限的运输 超载又超限运输 (三)铁路超限货物的等级划分 1. 超限货物种类

2、超限等级划分:一级超限;二级超限;超级超限 3、特定区段装载限界 (1)广九线:经深圳北运往九龙的货物,装载货物中心高度由轨面起360~3600mm处的半宽不得超过1550mm;(2)丰沙线:沙城~三家店上行,装载货物中心高度由轨面起不得超过4600mm;(3)运往朝鲜的货物,最高不得超过4750mm;(4)京包线:南口~西拨子,最大半宽1600mm。 4、超限等级办理规定 ⑴对超出特定区段装载限界,还没有超出一级超限限界的,按照一级超限办理;⑵对超出一级超限限界的,应根据超出限界程度确定超限等级。 二、超限货物运输管理 (一)超限货物运输的管理规定 1.公路运输超限货物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的原则。在公路超限货物的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照如表所示的期限提出申请。 (1)承运人申请公路超限运输 ①车辆行驶范围在设区的市辖区内的,应当向起运地设区的市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设区的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所经线路涉及高速公路的,审批部门应当征求省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②车辆行驶范围跨设区的市或者起运地是高速公路的,应当向省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省交通主管部门审批。③由外省进入本省的车辆,以进入本省入口处所在地为起运地。 (2)提供资料和证件 ①书面申请②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③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整备质量、轴载质量、轮数、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④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⑤车辆行驶证。 (3)承运公路超限货物的申请期限 (4)申请超限运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①车辆装载的货物质量超过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②车辆装载货物后的长、宽、高超过公路、公路桥梁技术标准的③行驶路线经过四级公路、等外公路和技术状况低于三类桥梁的。2.铁路运输超限货物的管理规定 《铁路超限货物运输》第2章第5条规定:在超限货物的受理和承运中,发货入托运超限.货物时,除按一般货运手续办理外,并应提出下列资料: ①托运超限货物说明书、货物外形的三视图,并须以“+”号标明货物重心位置。②自轮运转的超限货物,应有自重、轴数、轴距、固定轴距、长度、转向架中心销间距离、制动机形式,以及限制条件。③必要时,应附有计划装载、加固计算根据的图样和说明。 ④对超限的大型设备,发货人应在设计的同时考虑装载加固和运送条件。必要时,应采取改变包装和拆解货体等措施,尽可能地降低超限程度。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为依据,特制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第2条 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都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要紧密配合,搞好协作,爱护运输物资和铁路运输设备,严格履行运输合同,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 第3条本规程的修改、解释权属铁道部,其制定、修改或作废,应在事前公布。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程的条件下,可制定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车站营业办理范围在《铁路货物运价里程表》内公布。 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除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军事运输另有规定外,都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引伸的规则、办法有: 1.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2.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3.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 4.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5.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6.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 7.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 8.快运货物运输办法; 9.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 10.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11.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办法; 12.货车延期使用费核收办法; 13.根据本规程精神制定的其他办法。 第二章货物运输 第一节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第4条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3.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 4.蜜蜂; 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6.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 7.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 在专用线或专用铁路内组织直达整装零担运输,经铁路分局同意由车站和托运人协商并签订协议后办理;如组织中转整装零担,应经铁路局同意。 集装箱运输按《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的规定办理。 货物快速运输,按《快运货物运输办法》的规定办理。 特定条件货物运输按附件一《特定运输条件》的规定办理。 准、米轨间只办理整车货物直通运输。但下列货物不办理直通运输:1.鲜活货物及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罐车运输的货物; 3.每件重量超过5吨(特别商定者除外),长度超过16米或体积超过米轨 装载限界的货物。 第5条 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必须托运人、收货人、发站、到站和装卸地点相同(整车分卸货物除外)。整车货物每车为一批。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每一车组为一批。 准、米轨间直通运输的整车货物,一批的重量或体积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重质货物重量为30、50、60吨(不适用货车增载的规定); 2.轻浮货物体积为60、95、115、立方米。 零担货物或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为一批。使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每批必须是同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过铁路一辆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 下列货物不得按一批托运: 1.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 2.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 3.根据货物的性质不能混装运输的货物; 4.按保价运输的货物与不按保价运输的货物; 5.投保运输险货物与未投保运输险货物;

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1年第7号 2011年07月06日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6月10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保障车辆超限治理工作依法有效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超限检测站,是指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在公路上设立的,对车辆实施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的执法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运行、依法监管的原则。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规划、验收等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超限检测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建设、运行等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第四条公路超限检测站作为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车辆超限治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制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依法对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进行超限检测,认定、查处和纠正违法行为; (四)监督当事人对超限运输车辆采取卸载、分装等消除违法状态的改正措施; (五)收集、整理、上报有关检测、执法等数据和动态信息; (六)管理、维护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经批准的公路管理经费预算中统筹安排公路超限

B02铁路货物运输规程(修改版)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1991年3月18日,铁道部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为依据,特制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第2条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都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要紧密配合,搞好协作,爱护运输物资和铁路运输设备,严格履行运输合同,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 第3条本规程的修改、解释权属铁道部,其制定、修改或作废,应在事前公布。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程的条件下,可制定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车站营业办理范围在《铁路货物运价里程表》内公布。 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除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军事运输另有规定外,都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引伸的规则、办法有: 1.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2.铁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则; 3.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

4.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5.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6.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 7.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 8.快运货物运输办法; 9.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 10.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11.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办法; 12.货车使用费核收暂行办法; 13.根据本规程精神制定的其他办法。 第二章货物运输 第一节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第4条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 管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应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4条承运人在每条铁路正线(区段)、每个车站(含专用铁路、专用线)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均须按规定取得资质许可。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 第5条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均为超限货物。 机车车辆限界图见附件1。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2。 第6条根据货物的超限程度,超限货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超级超限。 1.一级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250毫米及其以上超限但未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者; 2.二级超限: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而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以及自轨面起高度在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间超限但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 3.超级超限: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 各级超限限界图见附件3。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见附件4。 第7条根据货物超限部位所在的高度,超限货物分为三种类型:上部超限、中部超限和下部超限。 1.上部超限:自轨面起高度超过3600毫米,任何部位超限者; 2.中部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250毫米至3600毫米之间,任何部位超限者;

铁路货物运输接收、到达交付作业

铁路整车货物运输到达接收、交付作业指导老师:陈美华 班级: 13 普物 组员:林唤黄东港范光常哈伟铭骆文贵陈海泉 梁鼎锋张铭鑫余根炜林智文张振辉林炜 成员分工:林唤、梁鼎锋、黄东港、林智文、范光常、林炜收集货物接收、交货与卸货的准备流程信息 骆文贵、张铭鑫、哈伟铭、张振辉、余根炜、陈海泉负责货物接收、交付,与事物赔偿的信息

目录: 一、货物运单 二、托运 三、进货 四、验收 五、货物装车作业 六、填写运输票据 七、货票的填制 八、整车货物的交接 九、到货催领,催领通知 十、免费保管期 十一、无主货的处理 十二、交付货物与外勤交付十三、事故处理,处理和赔偿

1、货物运单 货物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为运输货物 而签订的一种运输合同。它是确定收货人、承 运人之间在运输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 原始依据。 2.托运 托运人以货物运单向承运人提出货物运输要求,并向承运人交运货物,称为货物的托运。 托运人对其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内所填记的事项负责。匿报、错报货物品名、重量时应按规定支付违约金。 受理 车站对托运人提出的货物运单,经审查符合运输要求,在货物运单上签订货物搬入或装车日期后,即为受理。 审查货物运单 ①货物运单各栏填写是否齐全、正确、清楚,领货凭证与运单是否一致。 ②整车运输有无批准的计划号码,计划外运输有无批准命令。 ③到站的营业办理限制(包括临时停限装)和起重能力。 ④货物名称是否准确、是否可以承运。 ⑤需要的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

⑥有无违反按一批托运的限制。 ⑦托运易腐货物和短寿命放射性货物时,其容许运输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⑧需要声明事项是否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 签证货物运单 货物运单经审查符合要求后,进行签证。 在货物运单上签证计划号码、货物搬入日期及地点,将货物运单交还托运人,凭此搬入货物;加盖受理章和经办人名章。 3.进货 托运人凭车站签证后的货物运单,按指定日期将货物搬入货场指定的位置即为进货。. 4 验收 货场门卫人员和线路货运员对搬入货场的货物进行有关事项的检查核对,确认符合运输要求并同意货物进入场、库指定货位叫验收。 2.验收时需要检查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 (1)货物名称、件数是否与运单记载相符。 (2)货物的状态是否良好。 (3)货物的运输包装和标志是否符合规定。 (4)货物的标记(货签)是否齐全、正确。零担、行李 (5)货件上的旧标记是否撤除或抹消。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程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为依据,特制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第2条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都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要紧密配合,搞好协作,爱护运输物资和铁路运输设备,严格履行运输合同,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 第3条本规程的修改、解释权属铁道部,其制定、修改或作废,应在事前公布。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程的条件下,可制定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车站营业办理范围在《铁路货物运价里程表》内公布。 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除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军事运输另有规定外,都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引伸的规则、办法有: 1.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2.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3.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 4.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5.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6.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 7.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 8.快运货物运输办法; 9.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 10.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11.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办法; 12.货车延期使用费核收办法; 13.根据本规程精神制定的其他办法。第二章货物运输

第一节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第4条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3.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 4.蜜蜂; 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6.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的除外);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铁运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 规则铁运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确保运输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标准轨距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和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是铁路超限、超重货物运输的基本依据。承运人、托运人和收货人均应遵守本规则。 第3条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对保障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和国防建设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铁路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人负责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 铁路局要成立以主管运输副局长为主任,总工程师为副主任,各有关处长为成员的铁路局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及限界管理委员会。铁路局直属货运站、车务段应成立以站、段长为组长的超限超重货物运输领导小组。 管理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应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职责,负责协调解决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4条承运人在每条铁路正线(区段)、每个车站(含专用铁路、专用线)办理超限、超重货物运输,均须按规定取得资质许可。 第二章定义及等级划分 第5条货物装车后,车辆停留在水平直线上,货物的任何部位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或车辆行经半径为300米的曲线时,货物的计算宽度超出机车车辆限界基本轮廓者,均为超限货物。 机车车辆限界图见附件1。 货物计算宽度的计算方法见附件2。 第6条根据货物的超限程度,超限货物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超级超限。 1.一级超限:自轨面起高度在1250毫米及其以上超限但未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者; 2.二级超限:超出一级超限限界而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以及自轨面起高度在150毫米至未满1250毫米间超限但未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 3.超级超限:超出二级超限限界者。 各级超限限界图见附件3。 机车车辆限界、各级超限限界与建筑限界距离线路中心线所在垂直平面尺寸表见附件4。

项目四铁路货物运输教案

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运输管理课程教案

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运输管理课程教案纸(14) 项目3:铁路货物运输组织 任务3-1:认识铁路货物运输 【任务描述】 李明今年即将从石家庄某高校毕业,准备到广州一家公司工作。现在,他有许多书籍和生活用品。请为李明制定一个铁路运输计划。 要求:按照铁路货运的相关规定及李明托运货物的种类和数量,制定一份合理、经济的铁路货运计划。 【任务目标】 通过制定铁路货物运输计划,使学生了解铁路货运的地位及未来的发展;熟悉铁路货运的车辆类型及其运输的货物;理解铁路货运的有关名词;掌握铁路货物运输的三种形式及铁路货物运输的基本作业程序。 【相关知识】 一、铁路货运的概念(讲授) 【核心概念】 铁路货物运输:利用铁路将货物从一个地点运输到另一个地点的运输方式。 二、铁路货运工具(图片展示+学生讨论总结) (一)铁路机车 铁路机车是铁路车辆的动力源,其台数和牵引力大小均影响列车的行驶速度和服务质量。机车按照其采用的原动力不同,分为蒸汽机车、内源机车和电力机车三种。其中,电力机车是未来发展的方向。

(二)铁路车辆 铁路车辆是运送旅客和货物的工具,它本身没有动力装置,需要把车辆连接在一起由机车牵引,才能在线路上运行。 【知识链接】 我国的货车按载重量可分为20吨以下,25—40吨,50吨,60吨,65吨,75吨,90吨等各种不同的车辆。为适应我国货物运量大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多装快运和降低货运成本,我国目前以60吨车为主。 铁路车辆按轴数分为四轴车、六轴车和多轴等,我国铁路以四轴车为主。 三、铁路货运的种类(讲授) (一)按照运输条件分类 根据运输条件划分为普通货物运输和特殊货物 (二)按货物数量、体积、形状及铁路车辆和设备等情况分类 根据托运人托运货物的数量、体积、形状等条件,结合铁路的车辆和设备等情况,铁路货物运输的形式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知识链接】 整车货物以一车为一批,但跨装、爬装及使用游车的货物,可以每一车组为一批;零担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所托运的货物为一批;集装箱货物以每张货物运单所托运的集装箱数为一批,每批必须同一箱型,至少一箱,最多不得超过铁路一辆货车所能装运的箱数。 下列情况不能按一批办理:易腐货物与非易腐货物;危险货物与非危险货物:根据货物

《铁路货运技术》第一次作业

2015-2016第一学期《铁路货运技术》第一次作业 一、填空题 l.我国铁路机车车辆限界的最大半宽为 1700 mm。 2.超限货物的中心高度是指货物的最大高度。 3.根据超限货物的结构、形状,可分为一侧超限、两侧超限。 4.对超限货物进行测量时,高度应严格按垂直距离测量,宽度应按水平距离测量。 5.在一般情况下,货物装车后其重心或总重心应能垂直投影到车地板纵、横中心线的交点上。特殊情况下,货物重心投影必须偏离车辆中央时,横向偏离,即偏离车辆纵中心线不得超过 100mm,超过时必须采取配重措施。纵向偏离,即偏离车辆横中心线要保证车辆转向架承受的货物重量不超过货车标记载重量(简称标重)的1/2,同时还要保证车辆两转向架负重之差不大于10t。(另有规定者除外)。 6.重车重心高度从轨面起,一般不超过2000 mm,超过时可采取配重措施或更换重心较低的车辆装运,以降低重车重心高度,否则,限制该重车的运行速度。 7.一车负重不使用游车时,货物突出端半宽等于或小于车辆半宽时,容许突出端梁300 mm;当货物突出端半宽大于车辆半宽时,容许突出端梁 200 mm。 8.在跨装车组中,只允许两车负重,并且必须使用货物转向架,以便负重车在曲线转向。 9.铁路机车车辆限界的最大高度为 4800 mm,在距轨面1250~3600mm处,机车车辆限界的半宽为 1700 mm。 10.由钢轨顶面起高度在 3600 mm以上有任何部位超限者称为上部超限。 11.为了避免在运行过程中由于车钩伸缩引起货物窜动和改变跨装支距而损坏货物,跨装负重车之间的所有车钩,应安装车钩缓冲停止器。 12.当货物直接装在车上,属于集重装载时,可以采用加垫横塾木的办法来避免集重装载,这时要求横垫木中心线之间距离等于或大于货物直接装在车上需要支重面长度的 1/2 。 13、如果货物支重面长度小于两横垫木之间的最小距离时,可在横垫木上铺设纵垫木。 14.作用于阔大货物上的各种力中,纵向惯性力、横向力和垂直惯性力作用在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制度

铁路货物运输管理 制度

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国家制定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基本原则为依据,特制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第2条承运人和托运人、收货人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都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要紧密配合,搞好协作,爱护运输物资和铁路运输设备,严格履行运输合同,安全、迅速、经济、便利地运送货物。 第3条本规程的修改、解释权属铁道部,其制定、修改或作废,应在事前公布。 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程的条件下,可制定管内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车站营业办理范围在<铁路货物运价里程表>内公布。 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除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军事运输另有规定外,都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引伸的规则、办法有:

1.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2.铁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3.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 4.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 5.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 6.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 7.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 8.快运货物运输办法; 9.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 10.铁路货物保价运输办法; 11.铁路货物运输杂费管理办法; 12.货车延期使用费核收办法; 13.根据本规程精神制定的其它办法。第二章货物运输 第一节货物运输基本条件

第4条铁路货物运输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能够按集装箱托运。按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最小不得 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的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1.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2.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3.易于污染其它货物的污秽品(例如未经过消毒处理或 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装的牲骨、湿毛皮、粪便、炭黑等); 4.蜜蜂; 5.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6.未装容器的活动物(铁路局规定在管内可按零担运输 的除外); 7.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 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致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车作业的除外)。

铁路货运组织作业答案

《铁路货运组织》作业答案 作业一 1、货运组织研究的内容(生产技术、经营管理) ①运用现代科学管理方法,运用系统理论(子系统保证总系统)、提高整体效益, ②建立稳定的、客观的规章制度(铁路内部、铁路与货主)并实施修订、完善; ③合理选择、规划和布局运输、设备及其使用方法, ④制定科学的作业方法、作业顺序,合理安排作业人力,研究货物特性,制定合理的运输条件。 ⑤运用电子计算机处理货运信息、选择运输方案、制定运输计划、作业计划。 作业二 1. 下列十种货物可否按零担办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1)活牛(1头,重50kg/件) (2)冻肉(2箱,25kg/件) (3)硝化甘油炸药(1箱,50kg/件) (4)炭黑(5麻袋,50kg/件) (5)水泵(1箱,11kg/件,0.23m ×0.18m ×0.4m) (6)服装(265箱,35kg/件,0.85m×0。65m×0.4m) (7)蜜蜂(70箱,30kg/件) (8)门吊桁架(1件,500kg/件,长32m) (9)小毛竹(1捆,20kg/件) (10)机床(1箱,3 000kg/件) 解: ①不能。运输过程中有特殊要求,不能与其他货物配装。 ②不能。需要冷藏运输。 ③不能,规定先按整车办理的爆炸品。 ④不能。未经密封包装。 ⑤能。 ⑥能。 ⑦不能。 ⑧不能。长度超过9 m2。 ⑨能。 ⑩不能。重量超过2t。

2、货物运费计算的程序如何?货物的计费重量如何确定?运费如何计算? ?计费程序:确定运价里程;确定货物适用的运价号;确定货物适用的运价率:确定货物的计费重量。 ?计费重量的确定 ①整车:以吨位单位,吨以下四舍五入。一般按货车标记载重计算,超过时按实重计。 ②零担:以10kg为单位,不足进整。③集装箱按箱计。 ?计费:运费= 发到作业费+ 运行费; 发到作业费= 发到基价×计费重量; 运行费= 运行基价×计费重量×运价里程。 作业三 1、图示货物的发送作业程序 2、货物运单的作用有哪些? ①货物运单既是托运人向承运人提出货物托运的申请,又是承运人承运货物、核收运费、填制货票的依据。 ②货物运单是货运全过程的一种运送单证,还是编制记录、备查或处理事故赔偿的凭据。 ③货物运单既是收货人领货的凭证,也是托运人、承运人、收货人及铁路内部进行货物交接的凭证。 3、货物运输受理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①发站在审核运单时应主要注意:整车有无批准的计划号码;到站站名是否正确,该到站有无营业办理限制,有无停装和限装命令; ②托运人、收货人名称、地址是否具体齐全; ③货物名称、件数、包装、重量的填记是否符合要求; ④货物重量、体积、长度是否符合铁路的办理条件,有关车站的起重能力能否满足; ⑤证明文件、技术资料是否齐备;一批中有多种货物时,是否满足一批的条件; ⑥易腐货物的运到期限能否满足等。 4、简述货票的性质和作用 货票的性质:货票是铁路运输的凭证,也是一种财务性质的货运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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