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末件及定时检验控制规范

首末件及定时检验控制规范
首末件及定时检验控制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压铸工序上一班末件、本班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压铸事业部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的质量控制。

2术语和定义

压铸首件:指每班开工、异常停机、人员变更、技术文件变更、技术方法变更、技术参数变更、换模、修模(含粑件)、换字头、换状态时,出现上述任一情况下开始生产后压铸工自检合格5~10件产品中抽取的样本。

压铸末件:压铸工每班下班时最后一件带浇口、集渣包、排气槽的尾件。

定时检验:在每小时的整点时刻对产品实施的质量检验的过程。

3规范性引用文件

4职责

4.1压铸生产部负责首末件及定时检验的实施。

4.2质量控制部门负责首末件及定时检验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5管理要求

5.1压铸工序首末检验及定时检验

5.1.1 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标准:压铸工对照“压铸首件送检通知单”项目、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技术标准中的所有项目采取目测的方式进行自检,压铸班长、巡检对照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技术标准中的所有项目采取目测的方式进行互检、专检。

5.1.2 上一班的末件检验:压铸工对上一班的末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放在指定工作台上,由压铸班长、巡检分别进行互检、专检。

5.1.3 本班首件检验

5.1.3.1 压铸工在开始生产压铸首件时,先去除首件浇冒口、飞皮,并对首件进行检验后,填写“压铸首件送检通知单”随首件交质量专检台,涉及换模、换字头、修模后的首件产品,压铸工应将修模前的样件和修模后的首件一同送质量专检台,并在“压铸首件送检检查记录”上登记。

5.1.3.2 压铸巡检按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要求对本班首件产品的尺寸及外观进行全面检查,涉及盖类字样位置检测的必须进行划线检查,并在“压铸首件送检检查记录”上进行记录。

5.1.3.3 有打磨要求的盖类产品在首件检验合格后,压铸巡检安排将上述产品交表面处理工序进行试打磨验证,表面处理工序应在30分钟内完成试打磨验证,打磨巡检确认效果并在“盖类产品打磨验证记录表”上记录。

5.1.3.4 现场工艺将首件产品交表面处理工序进行抛光验证,并在“压铸毛坯抛光验证登记记录表”上进行记录,打磨巡检确认效果。

5.1.3.5 首件检验合格后,由巡检作好首件标识,压铸工将首件放回压铸工作台上,并将首件作为生产过程中自检的标准,然后进行大批量生产。

5.1.3.6 涉及修模(含粑件)、换字头、换状态、工艺参数更改或质量整改验证的,首件产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才能进行批量生产。

5.1.3.7 接上一班生产无修模、无状态变更等异常情况的连续生产的首件产品,若巡检来不及检验或需要后序进行抛光、打磨等方式进行验证的,压铸工自检合格后可先进行生产,但所生产产品必须在首件检验或抛丸、打磨验证合格后才能流转。

5.1.4 压铸工序定时检验

5.1.4.1 压铸工按每隔1小时进行一次定时检验,并在每小时的整点时刻开始进行。

5.1.4.2 压铸工听到定时检验的警报声时立即停止生产,用1~2分钟时间开展定时检验:首先用铲刀清除分型面粘铝、飞皮等异物,并清理集渣包、排气槽,用抹布擦拭堆积的残留脱模剂,检查模具是否存在异常,检查产品是否存在粘模拉伤、断芯、型芯弯曲等缺陷。

5.1.4.3 压铸工将定时检验产品去掉冒口、渣包后,对照毛坯检验作业指导书中的所有项目进行目测自检,然后将自检合格的产品依次放在压铸工作台,由巡检确认后在下班前放回盛具内。

5.1.4.4 压铸巡检按至少每隔1小时对压铸工作台上的定时检验产品进行一次定时检验,对照毛坯检验作业指导书中所有项目采取目测的方式进行抽检,发现可能影响尺寸的项目需进行尺寸检测。

5.1.5 本班末件检验:压铸工对本班的末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放在压铸工作台上,由压铸班长、巡检分别进行互检、专检。

5.1.6 上一班的末件、本班首件、定时检验或本班末件检验发现不合格的,由压铸巡检对已生产的产品进行追溯并进行处理,经压铸班长组织分析原因后由巡检确认是否批量生产,若不能批量生产必须整改后重新进行首件生产和检验。

5.1.7 压铸工、压铸班长、压铸巡检进行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后还需在“压铸工序三检记录单”上作好记录,检验记录保存期为一年。

5.1.8 因停机等原因未实施首末件检验或定时检验的,应如实做好异常记录。

5.2表面处理清理工序首件检验及定时检验

5.2.1 首件检验

5.2.1.1 清理工序修理模具零件、改模产品、试模产品、换季节产品、走样件实施首件检验。

5.2.1.2 操作人员、当班班长、打磨巡检分别对照检验作业指导书、封样件等技术标准中的所有项目采取目测的方式开展自检、互检、专检,当班班长自检合格后将首件交往质量专检台,发现可能影响尺寸的项目必须进行尺寸检测,并在“表面处理工序三检记录单”上进行记录。

5.2.1.3 清理工序将首件取回作为生产过程中自检的标准,当批产品生产完毕后随产品一同流转。

5.2.1.4 首件检验未合格之前产品不得流转,首件检验不合格的,打磨巡检在不合格部位做好标识,通知清理工序班组长重新送检,并对已制品进行追溯。

5.2.2 定时检验:清理工序按每隔4小时进行一次定时检验,并在整点时刻开始进行,白班在上午10:00、下午14:00,夜班在22:00、2:00点进行。操作人员、当班班长、打磨巡检分别在“表面处理工序三检记录单”上进行记录。

6记录

6.1压铸首件送检通知单

6.2压铸首件送检检查记录

6.3压铸工序三检记录单

6.4表面处理工序三检记录单

6.5盖类产品打磨验证记录表

6.6压铸毛坯抛丸验证登记记录表

首件检验流程规范

、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新品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管理规定,以利于整批产品加工得到满足顾客的要求。 2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新品的首件检验、批首件检验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3.2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3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4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负责。4控制要求 4.1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4.2对于常规生产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4.3由于设备、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停机,停机再开机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4.4产品材料、规格变更后投入生产时要进行首件检验和确认。 4.5新品首件检验时,应由生产单位负责通知检验有关人员,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进行,检验员填写检验记录,检验合格后在首件卡上签字,并将卡片挂在首件产品上做好首件标记;首件检验不合格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未经首件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进行验收。 4.6首件作为批量生产的样件,由生产部门负责保留到全批生产结束后才能最后送交。 4.7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5工作程序 5.1在首件制作过程中,生产线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冲压件检验规范标准

1. 目的 明确钣金冲压生产过程产品检验、测量方法及判定标准,为产品检验提供依据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有钣金冲压半成品及成品 3. 引用文件 本规范在应用下列文件时,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最新版适用于本文件 3.1GB/T 1804 一般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公差 3.2GB/T 13916-2013 冲压件形状和位置未注公差 3.3GB/T GB/T 15055-2007 冲压件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 4. 检验条件 4.1视力要求:裸视或矫正视力1.0以上 4.2照明要求:在自然光或60W-100W的日光灯照明条件下检验,距离约50-60cm 4.3对于需要主观判断的缺陷,允许用不超过4X的显微镜,超过4X的显微镜可用来辅助分析,但不能用来接收或拒收零件 5. 缺陷分类 5.1严重缺陷:可能造成产品性能故障及安全隐患的缺陷 5.2重要缺陷:可能导致产品的可用性降低的不符合项 5.3轻微缺陷:不影响产品正常使用,产品外观、包装及运输防护等其它轻微不符合项 6. 检验方法 6.1检具测量 用钢板尺、卷尺、塞尺、卡尺、高度尺,靠模、功能规、检验工装及测量平台等测量工具,结合工艺图纸对产品的尺寸、位置、形状等部位进行测量 6.2目视检验 目视检验产品外观无生锈、凹坑、划痕、裂纹、缺料、多料、毛刺等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缺陷 7. 检验标准 7.1尺寸检验判定标准 7.1.1产品检验按照图纸公差要求接受检验

装配孔孔径尺寸D1≤30㎜ 孔径尺寸D2≥30㎜ 位置度 卡尺 功能规 D1﹢0.3㎜ D2﹢0.5㎜ ±0.25㎜ √ 一般过孔孔径尺寸D1≤30㎜ 孔径尺寸D2≥30㎜ 位置度 卡尺 功能规 D1﹢0.5㎜ D2﹢1㎜ ±0.5㎜ √ 形状位置冲压件形状位置未注公差参考GB/T 13916-2013 检具 满足装配检具适 用性 √ 方料长宽尺寸卡尺 卷尺 1:切板方料长 度尺寸L±0.5 ㎜ 2:开料对角线尺 寸偏差≤0.5㎜ √ 轮廓扭曲变形卡尺 塞尺 1:前壳成型后 扭曲变形量≤2 ㎜ 2:后壳成型后 扭曲变形量≤1 ㎜ √

首件检验标准

结构部首件检验规范及要求 1、目的: 为确保产品品质,预防出现批量性的产品不合格,特制定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对首件检验的要求及工作程序。 3 、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检验工作。 3.2未经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3检验员、工序负责人、下道工序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3.4 工序负责人对首件检验完成后,由下道工序进行复检。如不履行复检职责,下道工序负同等责任。 3.5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员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签字的,造成的质量问题,责任由检验员负责。 4、控制要求 4.1首件检验中应检查产品生产过程所用的所有原辅材料必须与规定相符。 4.2 对生产部门首次连续性生产的第一个完工的半成品和成品,必须经过首件检验和确认。 4、3 对于常规产品,须按批次进行首件检验。 4.4 在下列情况下应该进行首件检验:

1、批量加工(10台以上) 2、客户要求 3、设计要求 4、非常规产品 5、停机再开机时 6、原材料及规格更改时 5、首件检验流程 5.1 在首件制作过程中,工序负责人、检验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实际生产者按生产工艺流程,根据现行有效的生产工艺文件自行完成首件,并对每一生产工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解决。 5.2 常规产品及停机再开机生产的产品首件生产必须完成所有生产工序,经生产者检验合格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签字后再交由检验人员进行首件检验。首件检验时,检验员应会同工序负责人按现行有效的图纸、清单(或顾客提供的样件)、工艺文件、产品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在首件产品上做好标识(如签注“首件合格”等),并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由生产者(或代表)、检验人员签字确认。首件检验不合格立即退回,重做首件,直至合格。 5. 3 批量生产过程中材料、规格发生变更后生成的半成品、成品都需要进行首件检验及确认。 5.4 首件检验时应及时做好首件记录,并填写?首件检验记录表?5.5 当首件生产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反映和处理,并对不合格项重新进行确认。只有当检验合格的首件,并将结果记录在?首件检验记录表?上,并由检验员对质量作出认可后,方可组织生产。

制程检验规范

十堰君耀工贸有限公司 Q/JY G15002-2016制程质量管理及奖惩规定编拟审核批准

制程质量管理及奖惩规定 1.目的 确保制程过程中我公司生产的产品符合标准和客户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而影响最终品质。 2. 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范围内批量生产的半成品、成品的过程质量检验。 3. 职责 3.1生产部门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要严格监控质量,做到“四不”: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制品不转序,不合格的零部件不组装,不合格的成品不入库。同时,要及时发现异常、迅速处理,防止损失扩大。 3.2技术部门应加强工艺管理,不断地提高工艺质量,同时,要做好工艺文件、工艺更改工作,保证生产过程处于稳定的控制状态,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不合格品。 3.3质量部应强化工艺纪律,负责不合格品的控制以及工艺状态的验证工作。对产品质量负总责,并对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4. 检验内容 4.1首件检验 4.1.1首检时机:每日首件、停机修模换模,人员替换等情况需要首检。 4.1.2首检流程:操作者对首件产品自检,确认后交班组长确认,确认合格后,封样交质量部首检。三次质量确认杜绝批量问题产生。 4.1.3首检内容:按照产品检验指导书检验产品外观、功能、尺寸、用料。班组长填写首检记录,质量部监督核查。 4.2 巡验 班组长负责班组内的质量巡检,根据质量控制计划,分配巡检间隔时间,重点岗位1小时巡检一次,普通岗位1.5小时巡检一次。并填写巡检记录。质量部监督巡检情况,原则上,批量产品实行抽检,抽检时如发现不良品,应及时向质量部反映,巡检时必须同时检查作业员是否按工艺要求作业。 4.3末件检验 4.3.1末检时机:每日首件、停机修模换模,人员替换等情况需要末检。 4.3.2末检流程:生产者对末检产品自检,确认后交班组长确认,确认合格后,封样交质量部末检。待下次生产对比使用。 4.4自检:在生产过程中,各工段班组内部按照质量标准对本部的生产加工对象进行控制把关。作业人员填写过程检验卡,质量部监督存档,方便质量问题追溯。 4.5互检:车间内部各工段班组之间,下道工序在接到上道工序的制品时,应确认上道工序的质量合格后方能继续作业。车间必须合理按照工序顺序和职责,尽量做到每步工序 1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物料检验 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不合格品处置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冲压件检验标准

冲压件检验判定标准 一、质量判定基本定义 1、某些描述中使用的一些主观评价词汇的定义: 轻微的:指容易接受的,感觉不太明显、不太大、力量很小、不太持久的。 明显的:指较突出的、较清晰的、不用置疑的。 显着的:指非常突出的、一定觉察得到的、鲜明突出的、完全清晰可见的。 2、冲压件在整车上分区定义 汽车分三个区域:两个外区和一个内区。 A区: 汽车的上部至车身腰线,分界线为: 车身腰线装饰条或保护条的下边线 车身腰线装饰槽下边线 车身上开合件边框的有关部位: 汽车内2区的某些部位,从外面完全看的见,可根据具体情况视做1区处理 B区: 坐在司机或乘客座位上,关上车门后能看得见的部位,位于:车身腰线以上 所有上车时能看见的部位,车身周边,车身边框 以及:后侧窗,后行李箱隔板,尾门内板,车身尾门框,行李箱,发动机舱,发动机罩内表面,天窗窗框,油箱加注孔入口 所有坐在司机或乘客座位上,关上车门能看的见的,位于车身腰线以下的部位。

C区: 位于车身装饰条或保护条以下的部分、不影响客户直观视觉效果的部位。 3、检验基本条件定义: 站立,在缺陷扣分区内,在冲压件四周,离件1米进行检查允许俯身,但不能蹲下检查涉及到间隙及高低不平的缺陷,应予以测量判别。 4、检测: –是靠视觉、触觉……进行评判的.。 –只有在有疑问的情况下,才使用检具,根据间隙标准的定义或有关基本标准的定义来核实或明确某些缺陷的扣分级别: ·对间隙及高低不平的检查使用塞尺 ·对冲压件上的坑包、麻点的检查要使用面积规 ·对表面检查使用尺子 5.缺陷分类 –外观类: 裂纹,缩颈坑包,起皱麻点 变形锈蚀材料缺陷 起皱,波纹,棱线毛刺拉毛,划伤 圆角叠料压痕其它

冲压件的缺陷及检验标准

冲压件的缺陷及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旨在明确制造过程中对各种冲压件质量的描述、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及对冲压件固有缺陷记录和使用标准,为制造过程质量检验提供依据。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乘用车制造事业部职责范围内生产的冲压件半成品和成品。 3、术语 3.1 关键冲压件 对整车的结构、装配、生产工艺、使用性能、安全等方面有重要影响的冲压件。 将这一类冲压件作为过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去加以控制,列为关键冲压件。 3.2 固有缺陷 针对前期产品开发过程中,因技术、工装及设计等原因导致的冲压件存在一些工艺上无法彻底整改的缺陷。制造过程对这些缺陷进行固化和稳定。 4、冲压件质量检验标准制定原则 一个车身上的冲压件繁多,但每个冲压件的质量要求是不一样的。为了在提高整车质量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生产技术条件和质量成本等因素,以便能够充分提高整车生产的综合效能。 因次,制定冲压件的质量检验标准需要结合生产工艺技术条件和车身的使用性能等要求,对不同类别的冲压件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 4.1 根据冲压件在车身上功能尺寸等作用 分为:关键件和非关键件。 4.2 根据冲压件在车身上的位置不同及客户的可视程度 分为:A 、B 、C、D 四个区域。 4.3 根据冲压件上孔在车身装配及工艺要求 分为:一般孔、定位孔、装配孔。 4.4 根据冲压件上料边在车身焊接、压合等工艺要求 分为:一般料边、压合料边、焊接料边。 5、冲压件在整车上分区定义 5.1 (A 区) 车身腰线装饰条或防擦条的下边线、前翼\后翼轮罩边线等以上部位,不包括当车身前后风挡玻璃上边缘的顶盖和天窗区域。 5.2 (B 区) 车身腰线装饰条或防擦条的下边线、前翼\后翼轮罩边线等以下部位。 车身前后风挡玻璃上边缘的顶盖和天窗区域。 5.3 (C 区) 打开车门上车时能看到的部位;坐在司机或乘客座位上,关上车门后能看得见的部位; 车身发动机盖、行李盖打开后看得见区域;天窗窗框,油箱加注孔入口等其他区域。5.4 (D 区) 除A 、B 、C 三个可视区域,车身上被内饰件等覆盖的、客户一般所不能察觉或发现的部位。 6、冲压件质量缺陷类型 冲压件质量缺陷类型一般分三类。 6.1 外观缺陷

产品首件确认管理规定

产品首件检验确认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员工的首件检验,降低因首件确认不及时或不正确而造成批量报废,保证产品质量,节约公司成本,特制定此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生产部的各个生产工序 三.具体内容: 1.首件确认的定义: 首件是指每个生产班次刚开始加工的第一件玻璃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换活、调整设备等改变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件玻璃,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第一件到第五件之间的任意一件。 首件确认必须采用“三检制”的方法,即先由生产者自检,再由班组长复检,最后由品管员专检。 2.下列情况必须经首件确认方可继续生产: 2.1每个班刚开始; 2.2 每个工人每道工序第一件加工后; 2.3 生产中更换操作员; 2.4 生产中更换或调整工装机器设备; 2.5 更改调整工艺参数; 3.首件确认的条件: 3.1正式批准的文件图样;(作业指导书、客户检验标准等) 3.2模板及样板经检验判定合格的;(有技术部或品管部、客户的相关人员签名)3.3签字确认必须有责任人、班组长、品管员共同签名; 3.4不执行首件确认盲目生产,不听劝告者,品管员有权拒绝检验产品,由此而

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者负责,视情节严重赔偿报废品损失另加行政处罚; 3.5首件确认不合格,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再次进行首件确认; 3.6确认合格后,生产人员在生产过程中还需要勤看、勤量、勤检查,品管员需 要加强巡检的次数,预防不合格品发生; 3.7对于生产重要零部件的关键工序和尺寸,应建立质量控制点,加强“三检”,增 加巡检的次数。 4.首件确认错误责任之规定: 4.1 产品不经首件确认报告而私自生产,所出现的玻璃报废损失由生产责任人、 班组长、品管员按7:2:1比例承担;生产员工另加行政处罚200元,班组长另加行政处罚100元,品管组长另加行政处罚60元,品管员另加行政处罚50元。 4.2 确认错误而致批量性报废由生产责任人、当班班组长、品管员按5:2:3 比例承担报废玻璃的损失。 4.3 生产责任单位要求品管员进行首件确认,而品管员无故拖拉(超半小时以 上)未及时处理时,对品管员每次处罚100元(需生产责任单位举证,品管主管确认);因此而造成批量错误生产责任人、当班班组长、品管员按6:2:2比例承担损失。 4.4 首件确认正确但在生产过程中员工擅自调整工艺、参数、机器等而致批量 性玻璃报废,由此产生的损失责任人、班组长、品管员按8:1:1承担。编制:品管部审批:

首末件检验规定

首末件检验规定 河南赛尔车轮有限公司 首末件检验程序 编制:技术部审核:王海成批准:庞海强文件编号:JS-Y-03 一、目的 为确保生产产品和过程特性与生产技术要求保持一致,并防止大量不良之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二、范围 凡制造部门生产产品首末件检验均遵照执行 三、职责 技术部编制产品首末件检验程序;质检部、生产车间共同完成首末件测量,做好记录,并负责标识和封存。 四、定义 1、首件是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 2、首件检验是对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进行的检验。一般要检验连续生产的3-5件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3、末件是在工人完成整个产品生产后随机抽查几件产品。 4、末件检验是在工人完成整个产品生产后进行末件封样与首件进行对比从而判断模具或工装完好。 五、程序

1、作业流程,见附件 2、首件产出后,操作工及时通知或告知专职检验员检验,以首末件检查表项目逐一检查,并记录签字,若检验员发现并判定不合格,须停机处理或更换模具时,则由检验员、车间共同决定,并记录于首末件检查表,经整改再依据首末件检验程序,进行复检。对检验合格的首件做标识即“首件”字样,具体可由质检部和车间共同确定认可的可追溯性标识。 3、末件产出后,操作工要对产品做“末件”标识,并送质检部由检验员检验,仍以首末件检查表项目逐一检查,并记录签字。 4、首件检查样品,须保留至末件检查合格以后,一起退回生产车间。 2011.7.16 首末件检验流程 生产 通知首末件检验 NO 检验整改 末件YES 首件YES NO 复检 入库继续生产

冲压件通用检验规范

1.目的: 制定试模样品的一般检验准则,在规格、客户之外观规范及产品蓝图等没有明确规定时,以此作为检验之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本厂所有冲压件。 3.特殊规定: 3.1本文件若与蓝图及客户检验规范发生冲突,以蓝图和客户要求为准。 4.检验规定: 4.1毛刺的规定: 4.1.1所有冲制件的毛刺高度不得超过板厚的5%,不允许有毛刺的地方,必须有压毛边工 站,压完毛边后,不得有刮手的感觉。 4.1.2对于0.15~0.4MM 4.1.3 4.2平面度的规定: 4.2.1 4.2.2 量。 4.2.3 4.3由于冲孔引起的凸起。 在冲孔边缘会引起突起或凹陷,当超过尺寸界限时拒收。

生变形。 4.7紧固件 4.7.1紧固件须与基材紧密相连,符合安装程序及制程中尺寸。 4.7.2紧固件在安装中不能变形或挤压变形。 4.7.3基材安装中不能变形或凸出。 4.8螺柱(standoff) 、螺母(nut) 、螺钉(screw)压合的规定: 4.8.1所有的螺柱、螺母、螺钉与冲压件母面压合时,必须压牢,不得压偏,螺母(nut)压合 后不得与母面有间隙存在。螺柱(standoff) 、螺钉(screw)不允许高出母面。 4.8.2螺柱或螺母与冲压件母面的结合力必须符合客户规格或蓝图要求,并作推力、扭力、 拉力测试。 4.8.3螺母(nut) 、螺柱(standoff) 、螺钉(screw),进料时除按规定对尺寸,外观检查外,还 应对其硬度进行测试,硬度依据蓝图或规格。 4.8.4螺柱(standoff)、螺母(nut)与冲件基体压合后,必须用牙规检验,检验数与频率依

个别SPEC之要求。 4.9 4.10字模: 4.10.1字模清晰完整,距离460mm目视可识别清楚。压印之每一个单个字体深度一致, 深度差距在0.1mm。有疑议时送检测剖开测量。 4.10.2不允许缺齿,缺角。 4.10.3版次与蓝图及ECN版次一致。 4.10.4字模在零件中的位置及方向必须与图面一致。 4.10.5字模面之背部不能有凹陷及凸出手感,弹片例外。 4.10.6字模中每一个单个字体所使用之字型格式一样。 4.10.7上盖商标的压字深度必须在0.4±0.1mm。 4.11色拉孔: 所有的色拉孔,不允许偏位,要有倒角,其深度H要在规格之内。如图所示(图6),若有怀疑时,需用实物实配。

首件检验制度(20200515185015)

首件检验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制度执行。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3)生产部积极配合本制度的执行。 2.首件检验规定 2.1.首件定义 每个班次刚开始时或过程发生改变(如人员的变动、换料及换工装、机床的调整、工装刀具的调换修磨等)后加工的第一或前几件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对于大批量生产,“首件”往往是指一定数量的样品(成 品或半成品)。 2.2.首件检验时机 1)每个班组开始生产时。 2)所有工序第一个加工产品的成品。 3)生产中更换操作人员。 4)生产中对于生产工艺进行变更。 5)生产中更换设备、模具调整等的。 6)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7)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8)更换原材料(如生产过程中材料变更等); 2.3.首件检验要求 1)三检制:送检的产品必须先由操作人员进行自检;然后再由班组长进行复检,最后由检验员专检。 2)所有半成品的首件必须进行试样合格后方可生产。 3)所有首件产品必须留样,留样时限另行规定。 4)合格的首件产品必须要经生产、质保同时汇签留样。 5)有正式批准的图样、检验条件、检验规范、工艺流程。 6)首件检验不合格的,需查明原因、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重新进行首件检验。 7)首件样品存放的时间:正常量产的首件产品一星期更换一次;产品量产任务因待料、模具异常等中途停止 不做的首件产品必须待生产任务后方可更换;试模、试样的首件样品需有生产、工艺、质保认可后方可更 换。 8)对于首件发生报废的产品,检验员要开具报废单,说明理由,并上报主管。 2.4.新产品首件检验 2.4.1.检验流程 1)生产人员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2)品管PQC人员在生产人员加工调试时,应根据各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 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生产班组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后,将该首件交PQC进一步检验。 4)PQC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生产人员提出,并要求改善, 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5)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生产工艺的问题或生产人员无法改善之问题时,由PQC填写《首件检验 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6)经品质主管审核后的《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直接送往工艺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的技术人员检 验。 7)工艺部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8)工艺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工艺部保留,一联转生产部, 生产部可以正式量产。 9)工艺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生产人员原因时,应由生产人员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工艺

冲压件质量控制标准和管理办法

瑞鹄汽车模具有限公司 冲压件质量控制标准和管理办法 1、目的 本标准旨在明确制造过程中对各种冲压件质量的描述、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及对冲压件固有缺陷记录和使用标准,为制造过程质量检验提供依据。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冲压科职责范围内生产的冲压件半成品和成品。 3、术语 3.1关键冲压件 对整车的结构、装配、生产工艺、使用性能、安全等方面有重要影响的冲压件。将这一类冲压件作为过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去加以控制,列为关键冲压件。 (由客户提供各车型的关键冲压件清单,形成《关键冲压件清单》。) 3.2固有缺陷 针对前期产品开发过程中,因技术规划及设计等原因导致的冲压件存在一些工艺上无法彻底整改的缺陷。冲压科与质保部结合客户的意见对这些缺陷进行固化和稳定。 4、冲压件质量检验标准制定原则 一个车身上的冲压件大概有300-600个,但每个冲压件的质量要求是不一样的。为了在提高整车质量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生产技术条件和质量成本等因素,以便能够充分提高整车生产的综合效能。因此,制定冲压件的质量检验标准需要结合生产工艺技术条件和车身的使用性能等要求,对不同类别的冲压件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 4.1根据冲压件在车身上功能尺寸等作用 分为:关键件和非关键件。 4.2根据冲压件在车身上的位置不同及客户的可视程度 分为:A、B、C、D四个区域。 4.3根据冲压件上孔在车身装配及工艺要求 分为:一般孔、定位孔、装配孔。 4.4根据冲压件上料边在车身焊接、压合等工艺要求 分为:一般料边、压合料边、焊接料边。 5、冲压件在整车上分区定义 如下图所示: 汽车分四个区域:两个外区和两个内区。

5.1外1区(A区) 车身腰线装饰条或防擦条的下边线、前翼\后翼轮罩边线等以上部位,不包括当车身前后风挡玻璃上边缘离地高度大于1700mm的车型的顶盖和天窗区域。 5.2外1区(B区) 车身腰线装饰条或防擦条的下边线、前翼\后翼轮罩边线等以下部位。 车身前后风挡玻璃上边缘离地高度大于1700mm的车型的顶盖和天窗区域。 5.3内1区(C区) 打开车门上车时能看到的部位;坐在司机或乘客座位上,关上车门后能看得见的部位;车身发动机盖、行李盖打开后看得见区域;天窗窗框,油箱加注孔入口等其他区域。 5.4内2区(D区) 除A、B、C三个可视区域,车身上被内饰件等覆盖的、客户一般所不能察觉或发现的部位。 6、冲压件质量缺陷类型 冲压件质量缺陷类型一般分三类。 6.1外观缺陷 包括:裂纹、缩颈、坑包、变形、麻点、锈蚀、材料缺陷、起皱、毛刺、拉毛、压痕、划伤、圆角不顺、叠料、及其他。 6.2功能尺寸缺陷 包括:孔偏、少边、少孔、孔径不符、多料、型面尺寸不符、其他。 6.3返修缺陷 包括:裂纹、孔穴、固体夹杂、未溶合和未焊透、形状缺陷、变形、坑包、刨痕、抛光影、板件变薄、及其他。 7、冲压件的检验方法 7.1外观检验方法 7.1.1触摸检查 用干净的纱布将外覆盖件的表面擦干净。 检验员需戴上纱手套沿着零件纵向紧贴零件表面触摸,这种检验方法取决于检验员的经验,必要时可用油石打磨被探知的可疑区域并加以验证,但这种方法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快速检验方法。7.1.2油石打磨 用干净的纱布将外覆盖件的表面擦干净。 打磨用油石(20×13×100mm或更大)。 有圆弧的地方和难以接触到的地方用相对较小的油石打磨(例如:8×100mm的半园形油石) 油石粒度的选择取决于表面状况(如粗糙度,镀锌等)。建议用细粒度的油石。 油石打磨的方向基本上沿纵向进行,并且很好地贴合零件的表面,部分特殊的地方还可以补充横向的打磨。 7.1.3柔性纱网的打磨 用干净的纱布将外覆盖件的表面擦干净。 用柔性砂网紧贴零件表面沿纵向打磨至整个表面,任何麻点、压痕会很容易地被发现(不建议用此方法检验瘪塘、波浪等缺陷)。 7.1.4涂油检查 用干净的纱布将外覆盖件的表面擦干净。 用干净的刷子沿着同一个方向均匀地涂油至零件的整个外表面。 把涂完油的零件放在高强度的灯光下检查,建议把零件竖在车身位置上。用此法可很容易地发现零件上的微小的麻点、瘪塘、波纹。 结合目前公司现状,采取7.1.1和7.1.2两种方法对在线生产的表面件进行检查。

钣金件检验规范

钣金件检验规范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Q/XW Q/XW JXXXXX-2012 钣金件检验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12-XX-XX 发布 2012-XX-XX实施 发布 Q/XW JXXXXX-2012 1. 目的 本标准旨在明确制造过程中对各种钣金件质量的描述、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及对钣金件固有缺陷记录和使用标准,为制造过程、入库的质量检验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生产的冲压件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 3. 引用标准 GB/T 2828 逐批检查计效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T 13914-2002 冲压件尺寸公差 GB/T 700-2006 碳素结构钢 GB/—1998 标准公差数值 GB/T1031—1995 表面粗糙度参数及其数值 GB/T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术语 GB/T 13915-92 冲压件角度公差 JB/T 8930-1999 冲压工艺质量控制规范

JB/T 4129-1999 冲压件毛刺高度 GB/T 15055-2007 冲压件未注公差尺寸极限偏差 GB/T 8923-2009 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 GB/T 708-2006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术语定义 关键钣金件 对整车的结构、装配、生产工艺、使用性能、安全等方面有重要影响的钣金件将这一类钣金件作为过程质量的关键环节去加以控制,列为关键钣金件。 固有缺陷 针对前期产品开发过程中,因技术、工装及设计等原因导致的钣金件存在一些工艺上无法彻底整改的缺陷,制造过程对这些缺陷进行固化和稳定。 钣金件分类 根据钣金件在车身上功能尺寸等作用 分为:关键件和非关键件。 根据钣金件在车身上的位置不同及客户的可视程度 Q/XW JXXXXX-2012分为:A 、B 、C、D 四个区域。 根据钣金件上孔在车身装配及工艺要求 分为:一般孔、定位孔、装配孔。 分为:一般料边、压合料边、焊接料边。 钣金件在整车上分区定义 钣金件质量缺陷类型

冲压件检查标准

冲压件检查标准 1.目的:确定冲压件的外观、线性尺寸、形位公差检验条件、检验手段的一般标准, 指导合理、经济的进行检验与品质控制;并可指导相关工艺、检验作业指导书的制订。 2.范围:本标准适用信发所有冲压件的外观、线性尺寸、形位公差检验控制。 3. 外观检验 3.1检查方法 产品及原材料的检查方法以如下条件进行目视检查,需要时可使用菲林,并可借助10倍放大镜。对所发现的外观缺陷按相应允收标准作出判定。 3.1.1 位置:检查人员的眼睛与被测对象物表面的距离:30~45cm。对测量对象表面要以垂直及45°的角度进行检查。(参照图1) 3.1.2 照明:2X36W白色日光灯在距离150~200cm处发出之光亮。 3.1.3 视力:检查人员要求正常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无色盲。 3.1.4 时间:不得在被测对象物上停留,必须以连续的动作进行,若发现异常时,允许不超过5秒的停留时间作确认。 3.2 等级定义

根据部品所处位置分为3个等级,若需要详细的等级定义时,在相关部门协议基础上,另行规定。 3.2.1 A级面:在正常使用状态下,时常处在使用者视线范围内之面。如产品之正面、上面、侧面,或据客户要求指定为A级的面。 3.2.2 B级面:使用者在正常使用状态下不可直接目视,但时常能看到的面。如产品之后面、底面。 3.2.3 C级面:通常使用者看不到,但在如维修维护打开时能看到的面。 3.3附则: 3.3.1 [冲压部品及零件外观缺陷评判基准],见表。 3.3.2 如出现评判表中未列出之外观缺陷均作“MAJ”严重缺陷处理。 3.3.3 只靠外观基准书不能表现的缺陷,作出限度样本。限度样本从制作到登录、管理方面参见[限度样本管理规定]。 3.4评判基准 冲压部品及零件外观缺陷评判基准

首件检验规范

首件检验规范 1 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预防出现批量性的产品不合格,特制定本规范。 2 范围 本公司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制度进行。 3 职责 品质部PQC负责首件检验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生产部负责首件的自检及送检工作,生产组长负责检验的确认。 4 术语 首件:是指生产部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或三个产品(半成品、成品)。只有在首件检验合格后才可以进行批量生产。 首件检验:产品生产时进行的检验、试验,目的是为了验证人、机、料、法、环、测这些影响因素在正常的控制条件下。 5 规范内容 首件检验的时机: 在每批产品投产时,以及生产过程当中人员、机器设备、物料、工艺方法、环境条件、测试方法这六种因素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发生显着变化时进行。 5.1.1 新产品第一次试产、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每一批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5MIE变更后的首件产品。制程中换料或工艺更改条件下生产之产品;生产线连续中断生产2小时以上 工装、设备维护维修后的首件产品; 新产品首件检验 5.2.1 生产部依工艺流程加工或调试并进行自检。

品质部PQC在生产部加工测试时,应依照相关检验依据或样板,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生产部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交PQC进一步检验。PQC依据检验标准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生产部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问题或生产部无法改善之问题时,将首件产品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做检验。研发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单》中。 研发部、品质部均判定合格后,生产部方可正式量产。 研发部、品质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生产原因应对生产部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研发部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正式量产后的首件检验。 5.3.1参照就产品之首件检验流程进行。 因不属新产品在客户没有技术修改变更之一般状况下,只要品质部判定合格即可生产,不必送研发部检验。 操作过程 a) 生产线按照正常生产流程进行生产; b) 作业员对生产的首件产品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首件检验单并交线长进行确认; c) 线长确认合格后交PQC检验员进行确认; d) 检验员确认合格后可继续生产,确认不合格时随即展开生产异常措施活动; e) 样品由生产线保留至产品生产完成时为止。 首件发现之质量不良的追踪管制

首末件管理规定

首末件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产品质量控制,预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批量不良,在下次前处理好本次生产过程中的问题点,确保下次生产时顺利进行,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注塑车间首末件管理。 3.定义: 3.1首件:每次换模开始时或过程中条件(包括:换机、换料、换色、修模、停机后或工艺 变化较大时)发生变化时,由生产领班确认合格的产品后第15模报质检员做首 件检验。“首件”一般指正常批量生产前,依照检验标准确认合格的样品。 3.2末件:是指当批生产的最后一只产品制作的合格样品。 4.职责: 4.1生产部:负责首末件的自检,通报质检员做首末件。在质量异常时,负责组织人员对问题点进行分析、调整、改善。 4.2品质部:负责首末件的确认及过程检验。配合生产部门对不合格的首末件进行分析,并有权提出停机要求及改善要求。 5.作业流程: 5.1生产开始时根据本规定的第3.1条款,需要制作首件时,由生产部领班提供产品通报当班质检员进行首件检验。 5.1.1当班质检员接到生产部领班通知后,根据《生产指令单》和《检验指导书》对该 机台的产品进行检验判定。 5.1.2质检员需在10分内做出外观判定,20分钟内做出最终判定。 5.1.3若检验结果符合要求的要及时做好首件样品(样品包括:日期、时间、质检员签 名)和加工样品并挂于相应的机台上,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质检员需立 即通报生产领班重新调试,重新报检。 5.2首件再确认:当首件确认合格后生产了1.5-2小时时,质检员要对生产中的产品进行 一次再确认,并做好样件。 5.3根据本规定第3.2条,需要制作末件时,由生产领班提供最后一只产品通报当班质检员

首件检验规范.

首件检验规范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 1、目的 :加强对生产过程的控制 ,提高产品质量; 控制批量性质量问题和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减少质量损失,降低质量成本。 2、适用范围:本公司的加工生产过程过程。 3、职责 3.1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安排首件送检工作。 3.2 检验员对首检的正确性负责。 3.3未经首检或首检不合格, 而擅自安排或生产产品, 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 责任由直接车间管理者和责任者承担。 3.4 对首检错误,检验员盖首检合格章,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员和操作者共同承担。 4、定义: 首件——加工出的第一件产品,可以是部件、零件、某工序完工的在制品。 首件检验(首检——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合格后,再提交检验员进行检验的活动。 5、程序 5.1首检的时机 /场所

①每个工班次刚开始加工的第一件产品; ②过程发生改变(人员的变动、换料等后加工的第一件产品; ③由于设备、工艺等原因造成的停机,停机再开机时要进行首检; 5.2首检的要求 ①首检采用三检制:自检、互检及专检。 ②三检制;送检的产品必须先由操作人员进行“自检”,然后再由班组长或同事进行“互检”,最后由检验员‘专检’,确定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后续产品。 ③首检后,检验员对检验合格的首件产品,应用记号笔标记“√” , 以示首检合格,标明日期,并保持到本班或一批产品加工完了为止。 ④ 3件产品仍然树不起首件 , 质检员需叫停该工序的生产 , 通知生产、质检及相关部门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重新进行加工树首件。 5.3首检记录的主要项目 ①产品上是否有打印的跟踪标记、跟踪标记是否与跟单或者技术文件上要求一致。 ②所执行的技术文件(图纸、工艺等与跟单上要求的技术文件是否相符。 ③机械加工后的实际质量特征(几何尺寸、形位公差、螺纹紧密距、螺纹止口尺寸、产品表面粗糙度、外观等

首末件检验程序

1目的1.1确保生产过程的工艺正确和使用的零部件正确从而避免批量质量问题。 1.2每个工序的第一件样品、最后一件样品、生产过程得到及时有效的评估。 2范围 2.1适用制造过程当中所有首末件检验、过程检验的活动。 3定义 3.1首件检验: 每班开班时,生产换型时,重新开机后,设备重新调整后生产的第一件半成品或 成品。 3.2末件检验: 每班下班时,生产换型时,重新开机后,设备重新调整后生产的最后一件半成品 或成品。 4涉及部门 4.1质检部 4.2生产部 4.3技术部 5一般原则 5.1首件检验进行时间 5.1.1每个班上班时。 5.1.2产品换型时(产品零件号更换时)。 5.1.3设备重新开机后。 5.1.4生产过程中设备重新调整后。 5.1.5工装模具调整后。 5.2首件检验的数量至少一件,并进行首末件对比。 5.3首件检验是对各工序的设置(如工装, 模具, 工艺参数等)和零部件的使用正确与否进行验 证,从而避免产品批量质量问题。必要时对一些重要的参数,进行SPC数据分析。 5.4首件检验原则上不对原材料合格与否进行重复检验, 因为原材料的检验由来料检验控制。 除紧急发放的原材料外, 首件检验将假设所有到生产线上的原材料都是合格的原材料。 5.5所有从原材料仓库申领的零件标识必须随时和物料一起,不能丢失,原材料仓库在发放零 件时必须确保生产部申领的零件都有正确的标识,并且这些标识必须伴随零件到达相应的 加工工序,该工序加工完成后由该工序的零件编号代替上一道工序的零件编号。 5.6首件检验将根据批准的最新版本的工程图纸, 批准的控制计划, 有关技术标准和/或特殊 的指导书进行。

压铸首末件及定时检验规范(含表格)

压铸首末件及定时检验规范 (ISO9001:2015)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压铸工序上一班末件、本班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方法。 本程序适用于压铸事业部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的质量控制。 2 术语和定义 压铸首件:指每班开工、异常停机、人员变更、技术文件变更、技术方法变更、技术参数变更、换模、修模(含粑件)、换字头、换状态时,出现上述任一情况下开始生产后压铸工自检合格5~10件产品中抽取的样本。 压铸末件:压铸工每班下班时最后一件带浇口、集渣包、排气槽的尾件。 定时检验:在每小时的整点时刻对产品实施的质量检验的过程。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4 职责 4.1 压铸生产部负责首末件及定时检验的实施。 4.2 质量控制部门负责首末件及定时检验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5 管理要求

5.1 压铸工序首末检验及定时检验 5.1.1 首末件检验及定时检验标准:压铸工对照“压铸首件送检通知单”项目、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技术标准中的所有项目采取目测的方式进行自检,压铸班长、巡检对照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技术标准中的所有项目采取目测的方式进行互检、专检。 5.1.2 上一班的末件检验:压铸工对上一班的末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放在指定工作台上,由压铸班长、巡检分别进行互检、专检。 5.1.3 本班首件检验 5.1.3.1 压铸工在开始生产压铸首件时,先去除首件浇冒口、飞皮,并对首件进行检验后,填写“压铸首件送检通知单”随首件交质量专检台,涉及换模、换字头、修模后的首件产品,压铸工应将修模前的样件和修模后的首件一同送质量专检台,并在“压铸首件送检检查记录”上登记。 5.1.3.2 压铸巡检按检验作业指导书、修模通知等要求对本班首件产品的尺寸及外观进行全面检查,涉及盖类字样位置检测的必须进行划线检查,并在“压铸首件送检检查记录”上进行记录。 5.1.3.3 有打磨要求的盖类产品在首件检验合格后,压铸巡检安排将上述产品交表面处理工序进行试打磨验证,表面处理工序应在30分钟内完成试打磨验证,打磨巡检确认效果并在“盖类产品打磨验证记录表”上记录。 5.1.3.4 现场工艺将首件产品交表面处理工序进行抛光验证,并在“压铸毛坯抛光验证登记记录表”上进行记录,打磨巡检确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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