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劳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工会法》等的规定,制定本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一、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职工。

二、学校全面遵守劳动、社会保险、安全生产、职业卫生保护工会组织、妇女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

三、学校着力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把关爱职工、调动职工积极性作为用工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促进职工全面发展,増强学校凝聚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事业关爱职工、与职工共同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四、职工应当完成工作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弘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构建诚信、和谐、创新的团队理念,让新型的和谐团队理念成为学校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共识和自觉行为规范。

第二章考勤与休假制度

一、工作时间

学校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共40小时的制度。

二、考勤

(一)职工必须遵守学校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

早退、旷工。

(二)职工出入学校(包括上下班、加班、迟到、早退、旷工等)必须考勤。

(三)考勤采取人工记录方式。

三、加班管理

(一)职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报学校主管批准;学校因需要安排加班的,应与教职工协商。

(二)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职工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廷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加班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四、休假

(一)教职工每周六日休息2天(法定调休除外)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第三章培训制度

(一)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依法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切实保证职工的培训权利,组织开展职工入职培训、在岗培训、专业技术技能等培训工作。

(二)学校建立健全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开展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帮助职工实现岗位成才。

(三)岗前培训,新入职职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相关培训,尽快适应本岗工作。

(四)在岗培训,关心职工的成长发展,每年进行相关培训,帮助职工提升技能水平;支持鼓励职工参加学历教育,提升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离职制度

一、协商解除

学校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中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学校依法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1.职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职工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

3.职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学校造成重大损害的;

4.职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提前三十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工本人或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1.职工患病或者非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学校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学校与职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一)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学校。

如职工未提前通知学校而造成损失的,依法需承担赔偿责任。

(二)学校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学校按规定承担经济补偿。

1.学校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学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学校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

4.学校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职工权益的;

5.学校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附则

一、本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二、本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有抵触的,以集体合同为准。

三、本规章制度经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确定。

四、本规章制度确定后告知全体职工。

职工认为本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学校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五、本规章制度自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xxxxxxxx学校

2019年3月

劳务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劳务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9452劳务安全管理制度 Labor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和“两违”现象,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实行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三级管理。各级管理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 3、劳务人员的聘用。 (1)项目部聘用的劳务人员,应造册登记,建立劳务用工人员台账。 (2)劳务用工必须签定用工协议。在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劳务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和项目

部的安全生产的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4、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 (1)公司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作业班组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管理。 (2)劳务作业班组必须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的要求,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坚持安全生产工班日常“三检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纪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3)项目部领工员应坚持每班检查督促,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 5、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1)项目部必须制定劳务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上岗前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台账和记录。凡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2)劳务人员在上岗前,所有教育及培训必须由项目部以上机构组织,并开展工作。不得委托劳务人员自行培训。

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很好很全面)

公司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各项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使各项目、各部门在管理过程中有章可循,形成一个责任明晰、奖惩分明、运行有序的管理体系,特拟定《管理手册》,供大家遵守执行。 一、公司规章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制订本制度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素质、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和员工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各阶段实际情况作修改、调整。 第五条凡进入本公司人员均应认真学习、自觉遵守。 第二节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员工必须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制度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公司总经理提出。 第三条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检举的权利。 第四条员工可按本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享受劳动、休息、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权利。 第三节劳动合同 第一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公司员工均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委托代表人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并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第三条入职:员工入职前必须对员工家庭住址、通讯方式、健康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出具"身份证原件"、"外来人员务工"等证明,并保留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入档;员工有病史或不适于高空作业、重体力活作业、特殊工种作业的,员工必须说明,员工不得谎报或隐瞒个人情况。

劳务工管理制度

郑州信昌汽车部品有限公司 劳务工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人员是我公司员工队伍的重要组成部份,为了加强对劳务派遣人员队伍的管理,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劳务派遣人员招聘 一、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人员需要,填写用人申请,确定劳务派遣人员编制数,对外委托劳务派遣公司进行公开招聘。 1、人力资源部按照“科学定编定岗、提高工作效率、合理使用人员”的原则,根据生产需求,每年年初核定公司各部门的岗位编制,由劳务派遣公司对外实行公开招聘。 2、因生产任务扩大需要增加岗位或编制的,以人员状况需求表为依据,经人力资源部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委任各劳务派遣公司对外进行公开招聘。 3、劳务派遣员工的招录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面试及备案,未经人力资源部备案的员工,在此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将由各分公司及车间负责人承担。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聘条件 1、人力资源部聘用劳务派遣人员的年龄要求,女性不大于30岁,男性不大于35岁,特殊工种可适当放宽。 2、劳务派遣人员的文化程度要求,中专以上学历,机械类相关专业,有专业技术特长者文化程度可适当放宽。

三、聘用程序: 1、由各劳务派遣公司组织面试人员携带凭身份证、毕业历证、1寸照片等有关证件到预订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进行岗前体检,体检合格者与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2、职工家属或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劳动合同期限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有关规定执行,聘用的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期满,用工合同自行终止,经三方同意重新办理聘用手续。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的解聘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解聘根据《劳务派遣协议》有关规定执行。(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力资源部有权随时解除与各劳务公司派遣人员的劳务关系并退回所属劳务派遣公司: 1、被证明不符合录用备件的; 2、不胜任工作岗位的; 3、提供个人虚假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4、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5、因失职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6、有违法、犯罪行为并被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的;、 7、有严重的违规、违纪或不诚实行为的; (二)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力资源部有权将其退回所属劳务派遣公司: 1、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劳务管理制度

劳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依据? 为规范进场劳务管理,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建筑法》、《合同法》、《招投标法》、《劳动合同法》,并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劳务人员是经理部将所承建工程项目中的劳务作业承包给具有相应劳务资质的劳务队伍和自行引进并编入各班组管理的劳务人员。 二、管理目的 1规范劳务人员作业操作,从制度上保障劳务人员施工时的安全。 2、规范劳务队伍管理及劳务用工管理,杜绝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控制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切实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3、从制度上确保劳务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方便项目经理部对整个项目管理。 三、组织管理机构、岗位职责 1、组织管理结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岗位职责 组长: (一)负责本项目所用劳务队伍、架子队组建、使用和劳务管理。? (二)负责对劳务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三)负责与劳务队伍和各架子队签订的《劳务合同》、《机械租赁合同》、《内部经济考核责任书》,督促劳务队伍要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四)定期(每月)公布劳务队伍履约情况。? (五)负责劳务班组的劳务费结算工作副组长: (一)根据生产任务的实际需要,负责提出劳务班组设立计划及劳务人员使用计划。? (二)会同有关部门对劳务班组的设备、施工能力等综合实力进行考查评价。? (三)为劳务班组进行现场交底,提供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 (四)组织对劳务班组的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对劳务班组机械设备的评价,参与《机械租赁合同》的签订。(物资设备部门负责)? (六)负责对劳务班组工程机械、物资消耗的监督管理,并参与验工结算、竣工验收工作。(物资设备部门负责)? (七)监督检查劳务班组所用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物资设备部门负责)安全员: (一)负责对劳务班组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实施。? (二)督促劳务班组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 (三)负责对劳务班组在生产作业全过程安全指导、检查与监督,参与进场所有劳务人员的岗前教育培训。? (四)督促劳务班组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环境保证体系。 (五)负责和劳务班组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六)负责对劳务人员岗前培训、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落实、检查与监督。? (七)负责调查、处理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发生的因工伤、亡以及环境污染等事故。? 四、管理流程

(完整版)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工作纪律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及项目部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公司经营发展目标,现制定以下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二、适用范围: 1、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要热爱工地,树立以工地为家的主人翁思想,关心项目部的发展,团结协作、齐心协力、遵章守纪、规范管理、工程优质、维护形象。 2、项目部全体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4、工作期间内不得饮酒(工作招待例外),一经发现,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分别给予罚款100元和纪律处分,饮酒发生的事故后果自负,本工地严禁酗酒。 5、工作时间内不得串岗或影响他人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内打扑克、下棋、玩游戏。发现一次,每人罚款100元。 6、严禁打架斗殴、赌黄,违者不论情由,均处以1000元罚款,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7、按时参加项目部举行的各项活动,及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8、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讲究卫生,办公室的卫生要有值班制度,在工地内须戴安全帽,举止文明礼貌,维护良好的

企业形象。 例会制度 一、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会议内容和程序,提高公司工作执行力和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二、会议要求: 1、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例会,时间由项目部决定,项目经理或执行经理主持根据需要动态会议随时召开。 2、参加例会人员必须遵守项目会议安排,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会议,迟到者每次处罚20元,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不假无故缺勤者每次处罚100元。 3、参会人员准备好会议资料和记录工具,手机设为震动铃声,严禁会场接听、拨打电话、交头接耳,违者每次处罚20元。 4、其他会议安排:具体由各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 5、资料员24小时内形成会议纪要,及时传回公司总经理、行政人事部并下发各与会单位及人员。

劳务用工制度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行为,合理有序地使用外部劳务,优质、安全、高效地完成施工生产任务,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劳动法》、《建筑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用工指我公司在从事工程活动中所使用的临时劳务人员及劳务分包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承建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为公司劳务用工归口管理里部门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2、负责公司劳务承包管理的业务指导、检查; 3、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劳务管理制度,建立公司劳务用工信息库。 第五条项目部负责劳务用工日常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是劳务管理责任人 1、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主管部门关于劳务用工管理的管理制度; 2、负责所用劳务方的推荐及临时用工的选择,负责与劳务方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3、负责入场人员相关证件、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资料的收集、查验、建档、留存等工作;建立劳务方信用档案,并定期检查。 4、组织入场人员培训工作,并做好培训记录。特殊岗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报工程部备案; 5、负责对劳务方合同履约、工程质量情况跟踪管理,负责对作业质量、安全、技术、工期等监控; 6、负责劳务人员工资的审核和劳务费用的结算,负责劳务人员工资卡的办理和工资的发放; 第三章劳务工的选用原则 第六条劳务企业的选用,要遵循“合格准入、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七条通过劳务方公开招聘评价确定及日常考核评价等措施,建立劳务企业引进和退出机制,确保劳务人员的素质满足施工需要。 第八条劳务用工队伍选择,应以资质资格、质量安全、诚信等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凡取得公司外部劳务队伍准入资格和施工能力满足要求,具备劳务作业分包资质的劳务企业均可选用。特殊情况下,应优先选用具有一定专业施工经验、能承担一定民事能力的劳务队伍。 第九条经公司核准同意的劳务方,必须依法签订劳务用工合同及安全责任书。合同签订的主体为公司和提供劳务的劳务方。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以及安全管理责任等。凡单项劳务合同价款在200万元以上或特殊项目,由公司公开招标,组织谈判并签订合同。其他劳务委托合同由项目负责实施。 第十条外部劳务工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至55周岁及以下,能胜任施工岗位需要,且身体健康。严禁使用未满16周岁童工。 第四章过程管理 第十一条劳务用工选择确定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部主要成员为组员的评价小组,对劳务方的资质、业绩、生产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价,并根据当地的劳务单价、工序劳务承包单价并结合公司的实际,对劳务企业进行初选,推荐工程管理部选择。工程管理部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评价,建立公司合格供方(劳务)名册。对临时零星用工,可由项目部组织评价选用、建档并报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十二条项目部对所用合格劳务方资料进行查验,并对人员进行清点、核对后,建立人员信息台帐、合格劳务人员劳动合同台帐,特殊工种登记台帐等,进行整理归档,并报公司备案。杜绝体力、健康、技能不能满足岗位需要的劳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 第十三条所有劳务人员都必须进行专业技能和岗前培训。培训情况应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专业技能培训由劳务工所在的劳务方负责,岗前培训由项目部负责。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务工,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特殊作业的劳务工,还应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费缴纳监督检查 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监督检查劳务方为劳务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并及时索要相关凭证备存。

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劳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生产车间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生产车间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管理,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特设置三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一级:厂长为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二级:车间主任、工段长为兼职安全员; 第三级:车间主要岗位操作人员为兼职安全员。 三、安全管理规定 (一)一般安全生产规定 1.本公司职工必须懂得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知识,生产人员在岗期间,不得开玩笑.打闹离岗,不得做与本岗生产无关的事。

2.严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工艺指标,认真做好记录,记录要采用正楷体.整洁无误,不得弄虚作假,加强巡回检查,认真执行好交班制度。 3.当班操作人员要认真管好本岗位阀门,管道设备,不准外人乱动,所属高大设备,非本岗位人员未经厂部同意,一律禁止攀登。 4.生产车间严禁无关人员参观,必要时要有厂领导同意并有专人陪同。 5.在有害气体区域,工艺管道,受压容器周围,起重工作场地,高空作业区下,以及标有危险标志的有爆炸、触电危险地区,非工作人员禁止经过。 6.禁止在配电室,电动机,高温管道设备周围烘衣、帽、鞋、袜等易燃物品。一切电气设备检修,保养,更换零件一律由电工进行。 7.上班操作人员应依据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车间内禁止穿长大衣、长外套、戴围巾以及中高跟鞋、拖鞋。 8.上班前不准喝酒,喝酒者值班长有权停止其工作,按旷工论处,不听教育劝阻者,情节严重者应交公司处理。 9.进入容器内部工作必须有车间主任同意,并要有两人以上监护,手提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潮湿地区或金属容器内部不得超过12伏。 10.本公司职工必须重视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及操作规程,密切注意本岗位动态,发现有不安全的情况及时处理,并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北京恒信瑞畅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派遣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工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工单位、派遣员工和公司三方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国家及我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派遣员工。 第三条公司、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派遣员工应遵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四条处理违纪派遣员工,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积极疏导”原则,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处理。 (二)招聘方式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用工单位自行负责招聘及面试,确定符合条件派遣员工后,向公司提交派遣员工名单,由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六条如用工单位需要,可书面委托公司进行招聘,原则上用工单位须派人参加面试,面试合格,由用工单位确定录用派遣员工名单,公司办理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签订、缴纳社保等相关手续。 第七条如用工单位全权委托公司进行派遣员工招聘,将参照第六条的办法执行,并另外支付相应的招聘服务费用。 (三)劳动合同 第八条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经用工单位确认,用工单位应遵守《劳务派遣合作协议》约定,告知派遣员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第九条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签订/续订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到公司前台办理签订手续。 第十条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对劳动合同内容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变更劳动合同时,用工单位应开具《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给派遣员工,派遣员工持《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函》于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变更手续。 第十二条经用工单位与派遣员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程序,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派遣员工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劳务用工管理制度99762

劳务用工制度 根据酒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要求和企业劳务管理需要,为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的劳资关系,合理配备人员,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规范用工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设立劳务用工管理部 1、用工管理部需履行本公司制定的《用工管理部门职责》 二、劳务用工管理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组织对特殊工种、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安全技术操作培训 及普法维权教育及监管。 2、负责对现场施工队伍的审查。 3、负责考勤记录及核实、人员流动记录,核实劳务工资的发放及 做好工资发放记录。 4、协助工程劳务分包预付款、进度款的审核工作。 5、负责审查劳务合同履约情况,审核劳务企业报送的履约信息。 6、协助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7、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归档及管理,做好劳动保障。 8、建立合格劳务分包名册。 三、劳务人员招工条件 1、对于新招收的人员,要对其专业操作技能、安全生产意识严格 把关; 2、对其进行查体检验,确认无不适合所从事工作的疾病; 3、确保新招人员的综合素质,杜绝使用五种人(即童工、残疾、

聋哑、呆傻、无技术女工); 4、新招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由专职劳动力管理员告知或责其自 行阅读公司管理制度包括本劳务制度; 5、熟知并接受我公司管理制度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并发给施工 现场准入证; 6、对新招员工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场工作; 四、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求 1、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与务工人员签订; 2、务工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民事行无能力人; 3、务工人员必须身体条件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条件; 4、务工人员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 五、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 1、先到劳动局备案,申请社会保障证书,后续每年根据上一年度 社保办理情况年审。 2、领取当地的劳动合同样本。 3、和员工根据企业工作的特点协商双方的工作时间、地点、岗位 职责和待遇,劳动补贴等内容,签订劳动合同。 4、根据劳动合同,办理员工的相应人事档案,然后申请就业证。 5、带着合同、就业证到社保处办理保险。一般劳动法要求养老、 工伤、失业、生育和医疗保险。 6、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要求程序。 六、劳务人员考勤工资制度及工资发放程序

劳务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和“两违”现象,保证安全生产,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坚持“谁用工、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实行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三级管理。各级管理必须设置专职安全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 3、劳务人员的聘用。 (1)项目部聘用的劳务人员,应造册登记,建立劳务用工人员台账。 (2)劳务用工必须签定用工协议。在协议签定时,应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的义务和责任。劳务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和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的管理。保证所施工的工地达到安标工地的要求。 4、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 (1)公司负责对安全生产实施检查、监督;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作业班组负责施工过程安全的控制管理。 (2)劳务作业班组必须按《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的要求,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坚持安全生产工班日常“三检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纪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 (3)项目部领工员应坚持每班检查督促,并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 5、劳务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 (1)项目部必须制定劳务人员安全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上岗前和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台账和记录。凡安全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 (2)劳务人员在上岗前,所有教育及培训必须由项目部以上机构组织,并开展工作。不得委托劳务人员自行培训。教育经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人员自行教育的内容,可作为安全教育的组成部分,但不能取代岗前教育及用人单位的教育义务。 (3)项目部必须针对工程特点,对劳务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加强对班组长、安全员以及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 (4)学习内容:安全生产必备的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建指的安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基本技能,提高安全自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 我公司的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我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 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二条、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并设置财务部、 管理部、等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我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务性问题。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集

和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我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档案。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 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 管理。 第八条、我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我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我公司 处分或惩戒的; (四)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能胜任本 职工作,又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的; (五)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 套法律、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本规章制度使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 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4、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 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二、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5、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必须是本人 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6、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 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7、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 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训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8、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三、劳动合同管理 9、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自员工录用之日起15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 合同由双方各持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10、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11、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90天;合同期限满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期限。 12、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22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尝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1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依法制定并公示工作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五)、经营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六)、安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七)、财务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八)、质量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九)、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一)、劳资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二)、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三)、项目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四)、项目部预结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五)、项目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六)、项目部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七)、项目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八)、项目部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九)、项目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项目生产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一)、项目部机电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二)、项目部动力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三)、项目部综合治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四)、项目部保卫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五)、项目部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六)、项目部清洁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十七)、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八)、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十九)、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十一)、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二)、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三)、模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四)、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五)、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六)、打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七)、油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十八)、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三十九)、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劳务工安全管理规定Word版

劳务工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规定了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劳务工安全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火力发电企业劳务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引用标准及参考文件 GB/T1.1-2000 标准化工作导则 GB/T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的构成和要求 GB/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电业安全工作规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业事故调查规程》 3 职责 3.1 用工部门是劳务工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所用劳务工的安全管理。 3.2 安监部门负责全厂劳务工的安全管理监察工作。 3.3 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劳务工应具备的条件 4.1.1 招用劳务工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用工单位要建立安全管理档案。 4.1.2 必须有健康证明,交用工单位检验,身体健康的人员方可招用。 4.1.3 新使用的劳务工需经安监部门或培训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告之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和重大危险因素,并做好相应记录。培训结束后进行《安规》考试,成绩合格方可进入生产车间,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 4.1.4 入厂前用工单位联系保卫部门办理出入证并会同保卫部门对劳务工进行厂规、厂纪教育,违犯厂规、厂纪者按厂有关规定处理。 4.1.5 劳务工从事生产工作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4.2 劳务工的安全管理 4.2.1进入生产现场时,着装应符合“安规”要求,用工单位领导及安全员负责监督执行,安监部门进行抽查监督。 4.2.2 劳务工安全管理、事故统计、考核按有关规定执行。 4.2.3 分配到班组的劳务工,由所在班班长负安全责任,负责安排工作负责人和安全监护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在作业前向劳务工交代清楚工作任务、工作范围、工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由于劳务工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所在班班长、工作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应负相应责任。 4.2.4 劳务工从事有危险的工作时,必须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和监护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劳务工进入高压带电场所作业时,还必须在工作现场设立围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开工前监护人应将带电区域和部位、警告标志的含义向劳务工交代清楚并要求劳务工复述、复述正确方可开工。禁止在没有监护的条件下指派劳务工单独从事有危险的工作。 4.2.5 劳务工现场工作需使用的电动工具、风动工具时,使用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能正确、安全地掌握使用方法,并对其随时做好监护工作。 4.2.6 劳务工应参加所在班组的开工会、收工会,清楚自己所从事的工作任务、工作负责人及安全注意事项。 4.2.7 劳务工应按时参加所在班组安全活动,参加本班组事故异常情况的分析,从中吸取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两个防护能力。 4.2.8 劳务工因工作需要调换班组工作时,接受班组应对其进行本专业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安规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工作。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一、务工人员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加强务工人员的劳动纪律,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务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不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勤。请病假、事假需办理请假手续,未经同意擅自休假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七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五天的视为自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2、施工现场的务工人员必须按入场的时间,真实姓名按实考勤,不得弄虚作假,故意伪造考勤表,虚报多报人数冒领工资款,经查实严厉处罚。 3、考勤是发放工资的依据之一,公司必须指定专人负责。 4、各作业班组务工人员的考勤,由经济责任人指定或委托班组长负责,务工人员互相监督核对,经责任人审查确认后,原件在次月5日前交项目部财务入账,复制一份交劳务管理员留存供相关部门备查, 5、劳务分包项目考勤表由劳务公司负责填报,次月5日前必须报总包企业项目部劳务管理员汇总备查。 二、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顺利进行,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务工人员应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民工学习,接受项目

部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法制及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2、务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及制定的门卫、宿舍、食堂等制度,严禁赌博、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恶意要讨工资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酌情予以处理。 3、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新招的务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 4、施工现场建立管理网络,逐级落实责任制,做到人员底数清,流动进出清。 5、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专业、劳务分包的务工人员由雇佣单位负责管理,但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6、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人数配置专、(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帐,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落实,负责施工现场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等资料收集整理。 三、务工人员招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的管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招收范围:熟练的技术操作工,有中、高级技能职称的操作工优先录用,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行业执业资格证。年龄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务公司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务公司工人是社会构成很重要的一部分,完善的工人管理制度能够更好的发展社会,下面给大家整理了劳务公司工人管理制度最新版,仅供参考! 劳务公司工人管理制度最新版完整版 一、工人管理 1、总队工人级别划分为,队长,班长,工人三个等级,大队长由公司指派并有对工人确定级别的权利及绩效工资、奖罚的权利。 2、工人队长应服从大队长工作安排并认真执行,对下属班长、工人有管理权,包括调动、奖罚、任免、审批报销等日常管理工作。 3、班长服从上级领导并顺利完成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班长对普通工人拥有管理权,包括日常工作安排,调动,奖罚,审批等日常管理工作。 4、新老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指标。 二、新员工入职管理 1、新进员工必须要有“两表一件”即入职登记表,工资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此人。 2、新进员工试用期为15天,合格者录用并发放工作服,胸牌等。

3、新进员工录用后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4、工作未满15天且无特殊情况的提出辞职者一律不发放工资。 三、现场施工管理 1、每名工人必须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 2、施工队长、组长根据工作情况制定(月、周、日)工作计划,并详细记录工作完成(工作日志)情况。 3、现场施工中不可与业主方或第三方发生争执,如出现问题由现场主要负责人与其沟通协商。 4、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四、考勤管理 1、所有员工每天准时出勤,工作时间为每天9小时。 2、员工请假外出须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上一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事假3天(含)以上者须经大队长同意。 3、每个项目考勤由专人负责(队组长兼任),接受上级随时检查。 4、“五一”“十一”所有员工有一天休息,如特殊情况不能休息者,可事后进行倒休。 5、因工作需要加班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由带班领导填写加班派工单进行记录,工资另计3元/小时。如由于自身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需要加班的不记加班工资。 6、无故旷工三次或连续旷工三天者除名并辞退。 7、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 五、列会管理

分包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docx

分包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本文所有内容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作者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作者协议授权不得转载、转贴、链接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布发表。已经作者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违者作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转载或引用本文内容必须是以新闻性或资料性公共免费信息为使用目的的合理、善意引用,不得对本文内容原意进行曲解、修改。 3、个人付费下载本文后依法享有使用权和二次创作权,但禁止擅自同意他人继续转载、引用本文内容。 1. 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完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配置专职安全员,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个人安全生产保证书。 2. 劳务分包单位应保持现场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经常变换施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增减人员时,应及时告知项目部安全员。 3. 人员进场后必须先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安全教育应有教育登记卡、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知识考核试卷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等。 4. 凭“三级教育”资料,项目部配发企业“统一标志”的安全帽,未经三级教育的人员项目后勤部门不得安排食宿。 5. 施工班组应坚持“班前安全交底”制度,并做好记录资料。 6. 项目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服从项目的统一管理,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管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维护企业形象,承担安全责任。 7.对各级组织在施工现场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劳务分包单位及班组人员应按“三定”原则(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闭环,对于现场不服管理的劳务人员和严重的安全“三违”现象,项目安全员有权按“安全奖罚制度”执行罚款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9640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Company labor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工作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

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暂住证)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毕业证书等合法证件。 第6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7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介绍信、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押金,不扣留居民身份证、暂住证、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 第8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选送员工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需 要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下面是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 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公 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 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 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 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 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 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

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申报工伤,依法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该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派遣或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4、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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