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律师年度工作总结

公职律师年度工作总结
公职律师年度工作总结

公职律师年度工作总结

公职律师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一:

本年度是我独立执业的第一年,先前我一直是跟着前辈律师在做,虽然也有一些独立的出庭等工作,但是更多的是做助理方面的事情,从我真正决定独立执业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自己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要学的知识也还有很多很多。总结本年度的工作,进步和不足都有。

今年市律师协会组织了涉及多个方面的法律专业委员会,倡导律师们积极参加。我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业特长,选择参加了四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刑法、劳动法、婚姻家庭、国际投资与贸易专业委员会,特别是劳动法和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我积极参加委员会组织的活动,包括参加会议讨论,执行电台值班安排,参加普法活动、新法律法规学习及资料收集等工作,专业委员会作为一个组织,是我们律师平时学习和交流的好载体,市律师既然搭起了这个平台,我们就应该很好的去利用,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的活动内容就相对比较多,而且很针对我们平时的工作,对办案水平的提高和专业知识的积累有极大的提高作用。所以我觉得参加这些专业委员会也是我今年工作的一个内容,很受启发,效果不错。明年我将继续积极参加专业委员会的系列活动,以加强自己的工作能力的水平。

因为是自己独立执业的第一年,所以最担心的是业务量问题,担心自己的业务量跟不上。所以在最初的几个月,压

力非常大。好在刚开始的那几个月,因为之前的很多工作延续下来,事情很多,一忙起来,就充实些,也没顾到那么多,只是自己在尽力做好目前的工作,当然在闲暇之余,也刻意的往业务量拓宽方面努力。很幸运的是,在2月份,通过努力,我接到了一份法律顾问的业务,一开始,因为双方都是初次接触,法律顾问的合同期限只有三个月,虽然是短短的三个月时间,却是非常珍贵的三个月。当时该公司刚好有一个投资的项目要跟进,我全程跟进了合资前期谈判,合资合同的起草,新公司的注册工作等工作,得到了客户单位的满意和信任。很顺利的,又签订了三个月的法律顾问合同。然后在今年8月,新的法律顾问合同期限改为一年,这是我自己独立执业以后得到了第一个客户,我清楚自己应该做什么,平时我经常主动的和客户单位的联系人联络,询问最近公司的运营情况,在客户有具体的法律服务要求时,尽快的回复和反馈,同时基本保持每月到客户单位现场办公一天,解决一些问题。总之,有了这个良好的基础,也增加了自己的信心,工作更有动力,也更有成果。在今年8月份,我又有了第二家法律顾问单位,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可以有所为。

今年在具体的执业方面,不得不提的是今年系列刑事案件的办理。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市警方展开了打击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的行动。因为在XX年我办理过一起伪造身份证的案件,当事人一直保存着我的联系方式,所以在去年年底的时候,我接受一起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案件的辩护委

托,委托人正是XX年那个案件的当事人介绍过来的。而之后,随着警方打击力度的加强,我在今年又接受了四起类似案件的辩护委托,基本上都得到了委托人的好评。所以我要总结的是,任何一个案子都必须认真去办理,用心去办理,因为很多都隐藏了巨大的案源线索,你把握住了,对自己的工作也是有益无害的。确实,律师工作强调的是平时的积累,你不可能在碰到具体的案件时,再去搜集资料,找法律依据显然是来不及的,至少你在回答当事人的提问时不能顺利解决。所以我们在平时必须要重要学习,包括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实践经验的总结。现在网络发达,很多最新的法律法规都会在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发布,也会有很多关于新法律法规的意见可以供我们参考,所以充分的利用网络资源,可以为我们的学习提供不少捷径。另外很多法院的网站也会有典型案例公布,学习这些案例,也可以积累我们的实践经验。我平时在工作之余上一些专业的法律网站看看,我发现对自己的工作很有帮助。同时我们也应关注一些时事新闻,因为很多新的政策的出台往往都会牵涉到法律的变化,多了解时事,可以锻炼我们的政治敏锐能力。

最后,要总结的是今年我一如既往的完成了法律援助工作,包括法律援助值班和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本年度我一共办理了四起法律援助案件,内容包括刑事和民事案件。特别是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工伤补差额的案件过程中,我充分考虑到法律援助申请人的具体情况,采用调解方案结案,让申请人尽快的拿到最大额的补偿,通过调解,企业和申请人

都非常认同,双方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恶化。特别是申请人,在短短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拿到了13万余元的工伤补差额的补偿,为此,申请人还特地制作两面锦旗送至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和我所,以表感谢。明年我将继续努力,为更多的弱势群体服务。律师,作为社会法律工作者,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我相信,通过自己的不断实践,一定可以在这一片天地有所作为。

公职律师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二:

回顾XX年的工作,我在律所主任及律师和同事的支持与帮助下,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办理法律业务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律所指派及其当事人委托的工作。现作如下工作总结: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一)在思想品德方面。本人虽然不是党员律师,但是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始终坚持国家宪法和法律精神,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并对国家颁布和修改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的学习,跟上法治发展的脚步。特别是对新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修正案(八)的学习。

(二)在政治学习方面。虽然我很少观看新闻联播,但是通过网络如博客、各类论坛、微博和微信等新媒体,对国内外重大事件和我国政府的对策都时时关注,特别是一些在全国范围内影响巨大的大案要案。同时,也利用新媒体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取

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三)办理业务方面。1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3件,刑事代理(辩护)4件,非诉讼案件2 件,法律援助案件32 件,法律咨询及代收15件。在办理各类案件过程中,我认真分析法律关系,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及地方性法规,拟写辩护词和代理词,整理并制作证据目录,找出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办理各项案件从中学习和锻炼了业务能力,也从中温故了法律知识。特别是自己办理的第一件建水一家公司的公司确权纠纷案件和第一件州内重大的刑事案件。

其他大部分是法律援助案件,有当事人家属经济困难无力委托律师的,也有自己有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徒刑的,还有几件是涉及外国人的,通过提供法律援助,让每个当事人都充分行使了法律赋予他们自己权利,彰显了法治的精神。每个案件办理完毕后,我都抽时间将办案心得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上,在总结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在平日的法律咨询过程中,大部分是婚姻、赡养、财产分割、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对于每个前来咨询的当事人都耐心倾听,认真说理释法,耐心解释,提供良好的法律意见,化解社会矛盾。

二、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培训

每年律师协会为律师组织的培训分为网上听课、全州律师现场业务培训和律师自愿的培(20xx酒店餐饮部工作总结)训,去年我在网上听课主要涉及刑事方面的,现场的三天培训包括刑事和房地产公司业务。通过培训,从中学习了不少

专业律师的工作方法和业务知识,为自己的成长起到了良好的帮助作用。

三、工作中的不足。

过去一年的工作使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同时我也深刻体会到自己知识不足,特别对一些司法解释和部门规章不够了解,在办案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技能少的欠缺,比如庭审中的一些发问技巧和庭审应变能力。同时,对除法律领域的书籍涉及不足,阅读量不够,导致视野不开阔,今后我将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公职律师年度工作总结范文三:

在最近3年的执业过程中,我和党中央及全国律师协会对律师行业的要求高度保持一致,在市司法局和市律协的领导下,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业务上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律师业务也有了新的发展,现分项总结如下:

一、开展各项律师业务情况

1、思想品德方面

在工作和学习中,我认真学习十七在精神和邓小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中,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

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特别是认真学习了xx大精神,是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目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办理业务方面。3年来共办理民事案件件,刑事代理(辩护)件,行政案件件,非诉讼案件件,法律援助案件件,顾问单位家。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我积极开拓案源,努力用自己的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在律师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我也从未假借代理之名,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律师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保证承诺书》执行落实情况

在职业过程中,我忠于宪法和法律,执业为民,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遵守《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和本所的各项管理制度,还积极参加修改制度,提出建议;明明白白告知委托人的各项权利和风险,不为谋取业务而误导

当事人或者做虚假承诺;没有私自接受委托和收费,收取额外报酬的行为;没有向我所瞒报、少缴代理费的行为;没有采用贬损、诋毁、降低收费标准等不正当手段进行业务竞争的行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办理,没有损害国家社会和当事人合法权利的行为;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相互关系中,没有非工作场所会见的行为,没有请客送礼和指使当事人送礼、行贿的行为,没有假借他人之名向当事人所要财务的行为;没有向司法机关出示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行为;没有从事违法和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行为。

三、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

我作为一名律师,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在5.12中抗震救灾活动中,多次捐款捐物,我积极参加了市、区司法局组织的法律进社区活动,法律宣传讲课个次场次,完成法律援助件,被授予称号,义务法律咨询xx次。

四、参加党组织活动情况

本人是中共党员,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明确法律为经济、为民服务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了我所的党组织活动,平时认真学习和落实了上级党委要求学习落实的有关方针政策,明确政治方向,提高了政治素质。其次,在执业纪律、执业道德,与政治素质教育进行了结合,在具体行为中践行政治挂帅的基本指导思想,发挥党员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我用细致、认真负责的办案态度,熟练的办案技巧和高

尚的职业道德不仅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感激,还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因为我的勤奋努力,我有幸被理事,这既是对我的肯定,也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契机,再接再厉,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公职律师年度工作总结

公职律师的培训心得体会.doc

崔冠军老师分享了一些刑事辩护的经验和心得,他办理的案,善于抓住关键点,说理不再多,在于说到点子上,很有铁肩担道义,一语定乾坤的感觉,让人听得心潮澎湃,畅快淋漓,深感刑事辩护之美。 刘海亮老师分享了行政诉讼案的律师事务,我学到了捋法条、找案例、绘制时间轴的重要性,到他的培训结束,我对律所的一体化体制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抽空要从网上好好拜读他的。 举办方请了礼仪专家薛巍讲解礼仪程,薛老师风趣幽默,给我们讲解了待人接物、着装、用餐方面的礼节,听得让我有些汗颜和脸红:讲究真是不少,需要学习的地方太多了。不由得让我想起了许小香的一篇,里面最后写到:如果同你用餐的人违反了之前任何一条(用餐礼仪),哪怕他全都没做对,不要放在心上,忽略掉就可以了,因为一旦你因餐桌礼仪而产生了对别人轻视的念头,那便是最大的失礼她的话震耳发聩,令人醍醐灌顶。礼仪当中,包容一门大的礼仪,无需对别人斤斤计较,不必纠结于他人的细枝末节;要严于律己,更需宽以待人。包容是情商高的体现,也是一门艺术,一种大境界。要达到这种境界,就必须拥有博爱的心,宽广的胸襟,还要坦荡、从容。我果为巨海长江,何患横流污渎之不能容纳包容是赢得朋友、事业的基础,包容他人的一些小过错,是为了让他人更好地改过。 王茂松老师是较早成为公司律师的,做为前辈,他有很多

经验和我们分享,有些做法是我闻所未闻的,我听了后感觉大开眼界,心生佩服,真想有时间的话再跟他讨教一番。 张慧老师给大家讲解了合同审查与动态管理,我作为公司法务,接触了大量的合同,故对她的讲解深以为然。其中她列举了几个条款,比如说送达条款,有效送达就非常重要。司法实践中法律书送达难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在某些合同中必须要加上送达条款,就是防止以后出现送达难问题,导致案拖期严重。地址信息应包括双方名称、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电子信箱、邮政编码等信息,简易版的送达条款可以这么写:本合同所留地址为双方居住地址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址,此地址视为法院邮寄法律书及双方邮寄催收函、律师函等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地址或联络方式发生变化,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书面通知的,变动一方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损失。因一方提供的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另一方,导致无法送达或拒收(含代收人拒收)等情形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由此,我联想到了模块化条款的问题,众所周知,公司法务对标准化合同本比较熟悉,每个公司或单位多多少少会有一些标准合同本,而从更微观看,组成标准本的条款有一些是可以重复使用的,比如其中的法律条款,完全可以模块化(模式化),在甲合同里面有,在乙合同里面同样可以有。比如上述的送达条款,还有争议解决机构选择条款、禁止贿赂条款,清洁本条款、保密条款、不可抗力条款、知识产权条款等等。有了这些相对固定化的条款后,在合同起草和审核时,只要到检索到这些条款,复制粘贴过去,即可使用,由此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并且降

广东省实习律师入门之必读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管理办法

广东省实习律师入门之必读 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广东省司法厅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实习律师实习律师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证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习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为申领律师执业证而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并在司法行政机关办理了备案手续的人员。 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实习律师的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实习律师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实习律师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实习申请和备案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向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三)品行良好; (四)能够专职实习,或符合申请兼职律师条件并能够保证实习时间。 第五条受到停业整顿以上行政处罚并处于处罚期的律师事务所不得接收

实习律师实习。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实习的,应将申请人资料逐级报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备案。实习备案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备案登记表》一式一份,另附大一寸非制服彩照一张;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使用过曾用名、有出国记录的人员还须提供户口本复印件一份; (三)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正副本复印件一份; (四)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 (五)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近半年内出具的无受刑事处罚证明或过失犯罪证明; (六)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或国资律师事务所不占编人员的实习备案,应提供辞去原职的正式批文复印件,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或其与聘用的律师事务所在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的用工手续。 实习前没有参加工作的,应提供毕业院校的派遣证或劳动部门颁发的待业证复印件; 上述两类人员同时还应提交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保管合同及交费凭证复印件。 离退休人员的实习备案,应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批准文件复印件。

2021律师年度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是对这一年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评价、分析以及研究,从而分析不足,得出可供参考及改进的经验。为大家准备了《2021律师年度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一】2021律师年度工作总结 20__年,我很荣幸地考入了某某公职律师事务所,经县司法局领导讨论决定,我被分派到司法所挂任司法助理员。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完成了从一个学子到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转变。一年时间不长,但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注重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我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的前提和基矗。 二、提高工作能力,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参加工作的一年时间里,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亲身的感受到基层工作的繁琐、责任的重大,明白要做好基层工作就要在实践中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在工作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服务群众当成自己最重要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基层工作。 为了更好地完成日常工作,我经常耐心、细致地向领导和同事请教。经过一年的历练,我由当初的分不出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区别,到能较好完成司法所的相关工作。平时能热心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掌握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参与这两类特殊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工作;掌握“广东省司法厅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信息平台”中相关信息的录入。 除此之外,我参与了《信访条例》等法律的宣传活动,整理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档案;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能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一年来,我撰写了十来篇业务信息,有些还在“始兴人民政府信息网”上得到发表。在领导的关心、同事的帮助下,通过学习和实践,我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能较为熟练地开展日常工作。 三、常怀律己之心 作为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我常常告诫自己要对得起这份工作,对得起领导和人民的信任。司法助理员工作的对象主要是所在辖区内的农民,我们工作的宗旨就是为他们做好服务。农民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他们敦厚、朴实。和农民打交道,要尊重他们,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工作中,我能把处理问题看作是服务,认真听取来访人的诉求,听完再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讲道理、讲—法律依据,并将所掌握的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 四、有以大局为重的胸襟 基层司法所是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人在乡镇,一举手一投足,都代表着司法局的形象。我能以大局为重,热情为群众办事,从不推诿扯皮;在荣誉上,能与同事谦让;在生活上,与同

山西公职律师管理办法

山西省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 (2014年12月10日出台)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职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经省司法厅核准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的人员。 第三条公职律师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公职律师的资质管理、业务指导,律师协会依法对其实施行业指导和管理。 第四条公职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从事法律事务,享有社会执业律师同等法律地位。 公职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二章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和职责范围 第五条公职律师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二)具有国家公职身份或其他从事公职事务,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 (三)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近两年考核考评称职以上; (四)所在单位同意设立公职律师机构或岗位。 第六条公职律师职责范围,仅限于为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一)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二)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 (三)接受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参与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 (四)代理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五)其它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 第三章公职律师的申请与核准 第七条申请领取公职律师工作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所在单位设立公职律师试点的申请书; (二)所在单位成立公职律师机构或岗位的报告;

律师个人工作总结与律师事务所工作年度总结合集

律师个人工作总结与律师事务所工作年度总结合集 律师个人工作总结 XX年,我很荣幸地考入了某某公职律师事务所,经县司法局领导讨论决定,我被分派到司法所挂任司法助理员。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完成了从一个学子到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转变。一年时间不长,但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注重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我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的前提和基础。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加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等政治理论。通过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进一步加强了自己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认识到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上交了《入党申请书》,学习了党的有关知识,如《中国共产党章程》、《入党教材》等。 第1 页共3 页

律师事务所工作年度总结 根据《司法部关于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和省厅相关动员部署大会精神,我所从今年3月份开始全面开展了本所规范建设年活动,通过组织全体合伙人及执业律师学习法规条例,交流体会,查找问题,制定措施,完善合伙机制,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等活动,取得较好成效。现将本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组织部署和开展情况今年的规范建设年活动,是去年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延续和深化,同时也是促进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对此,我所针对本所实际,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推动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首先召开了三个层面会议:第一,召开事务所合伙人会议,对规范建设年活动先行动员,统一了管理核心层的思想认识;第二,召开全体律师会议,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进行了全面动员部署;通过两个会议的召开,使每一位律师明确了规范建设年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自觉消除了信心不足、厌倦抵触思想和认识上的偏差,形成了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活动的浓烈氛围。规范建设年活动时间长、内容多、要求高,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取得成效,事务所将规范建设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规范建设的具体方案。首先,为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了以事务所主任、执行合伙人和行政业务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对本所规范建设年活动的组织、规划、协调、督查工作。其次,为避免这次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并解决与日常法律服务工作争时间、争精力,在时间安排上,根据律师工作的时间特点,尽量利用晚间、休息日组织活动,保证各项活动按序时进度完成。内容上具有针对性,组织全体律师学习法规条例,交流体会,查找问题,密切联系本所、本人实际,确保活动不走过场,

律师管理工作总结

律师管理工作总结 律师管理工作总结 201X年度,公证律师管理科在市司法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我们严格遵照中确定的各项职能目标,主要围绕对全市公证、律师行业宏观管理与指导两大业务开展工作。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开展我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今年年初,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先后就如何加强我国律师队伍建设问题作出重要批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明确新时期党和国家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促进依法治国的进程,维护司法公正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今年三月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按照司-法-部的统一部署,本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共分为五个阶段: 一是学习动员阶段, 二是自查自纠阶段, 三是集中查处阶段, 四是建章立制阶段,五是整改验收阶段。在XX市,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之初,市司法局党组就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全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由王辉庆局长任组长、冯遵旗副局长任副组长,我科何-勇科长为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由于本次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涉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个人执业的

方方面面,检查时间长、范围广、程度深,且基本上涵盖了公律科日常律师管理和指导的全部职能目标,因此我科xx年度律师工作主要围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展开,重点是落实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组织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目前我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前三个阶段的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即将转入建章立制和整改验收阶段。现将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我科具体落实的一些工作小结如下: 1、学习动员阶段。教育整顿学习动员阶段的工作目标是: 组织全市律师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司-法-部部颁规定、全国律协行业规范及省司法厅相关规范性文件等近20多种学习资料,认识本次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律师们以积极的态度自觉投身教育整顿活动之中; 检檠槭昭岸钡男为了达到上述工作目标,4月13日,市司法局召集我市全体执业律师参加了由省厅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聆听了阎正芳厅长的动员讲话及这次教育整顿的安排部署。5月8日,局党组召开了专门会议,成立了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并通过了我市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的实施意见。5月13日,市局召开动员大会,对教育整顿活动的意义、目的、要求、步骤、验收工作都作了详尽的安排。5月25日,领导小组对全市5家律师事务所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公律科在这一阶段主要是落实贯彻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包括通知相关人员与会、草拟会议发言稿、安排会务事宜;在领导小组与律师事务所、律师之间做好沟通,了解律师们关于教育整顿的想法和做法,搜集各地教育整顿情况的有关资料,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模板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职律师工作,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公职律师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职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任职于各级党政机关(含工作部门,下同)和人民团体,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到上述单位,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主要从事本单位法律事务,不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具备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和公职律师。 第四条公职律师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行政管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公职律师的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律师协会负责申请担任公职律师人员培训、公职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

第五条公职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公职律师执业活动,享有社会执业律师同等法律地位。公职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二章公职律师办公室 第六条公职律师办公室是经自治区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在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设立的公职律师执业机构。公职律师办公室不参与市场竞争,不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其主要业务范围包括: (一)指派本机构公职律师办理本单位的法律事务,为公职律师提供出庭或从事其他法律事务所需的律师函、介绍信等有关文书,并做好有关收结案登记、业务归档、统计、印章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二)指导、协调本机构公职律师的法律业务,对重大法律问题组织专家论证; (三)安排本机构公职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事务;

律师业务工作总结

律师业务工作总结 律师业务工作总结范文三篇 20xx年,我很荣幸地考入了某某公职律师事务所,经县司法局领导讨论决定,我被分派到司法所挂任司法助理员。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完成了从一个学子到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转变。一年时间不长,但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注重思想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作为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我不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始终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的前提和基矗。 二、提高工作能力,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参加工作的一年时间里,在离群众最近的地方,亲身的感受到基层工作的繁琐、责任的重大,明白要做好基层工作就要在实践中学习,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在工作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把服务群众当成自己最重要的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基层工作。 为了更好地完成日常工作,我经常耐心、细致地向领导和同事请教。经过一年的历练,我由当初的分不出安置帮教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区别,到能较好完成司法所的相关工作。平时能热心接待来访群众,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掌握安置帮教对象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情况,参与这两类特殊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工作;掌握“广东省司法厅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信息平台”中相关信息的录入。

除此之外,我参与了《信访条例》等法律的宣传活动,整理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档案;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能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 关工作。一年来,我撰写了十来篇业务信息,有些还在“始兴人民 政府信息网”上得到发表。在领导的关心、同事的帮助下,通过学 习和实践,我的业务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能较为熟练地开展日 常工作。 三、常怀律己之心 作为一个基层法律工作者,我常常告诫自己要对得起这份工作,对得起领导和人民的信任。司法助理员工作的对象主要是所在辖区 内的农民,我们工作的宗旨就是为他们做好服务。农民虽然文化程 度不高,但他们敦厚、朴实。和农民打交道,要尊重他们,要晓之 以理动之以情。在工作中,我能把处理问题看作是服务,认真听取 来访人的诉求,听完再根据所掌握的情况讲道理、讲—法律依据, 并将所掌握的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 四、有以大局为重的胸襟 基层司法所是县司法局的派出机构,人在乡镇,一举手一投足,都代表着司法局的形象。我能以大局为重,热情为群众办事,从不 推诿扯皮;在荣誉上,能与同事谦让;在生活上,与同事互相关心。司法所与乡镇息息相关,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紧紧围绕乡镇党委、 政府中心工作服务,我们离不开他们的领导和大力支持。在做好份 内工作之余,我能尽力做好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增长了不少知识,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还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尤其是在办 公室待的时间较多,深入农村的时间过少,造成对农村基层情况了 解不细,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不利于自己的成长;再次,在工 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 法的时候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加倍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克服自身的不足,争做一个优秀的.法律工作者。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

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教育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XX 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公职律师有关规定

附件 浙江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012年12月31日省司法厅浙司〔2012〕174号文件印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加强对公职律师的教育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职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 律职业资格,任职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务员,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核准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专职从事本部门法律事务,不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公职律师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行政管理。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本系统的公职律师实行统一业务管理。 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公职律师的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监督,律师协会负责公职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继续教育培训。 第四条公职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从事本部门法律事务,享有社会执业律师同等法律地位。 公职律师应当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二章公职律师的任职条件和职责范围 第五条县(市、区)级以上政府部门根据需要,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商省司法厅同意,可以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 第六条公职律师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二)任职于政府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部门,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 (三)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四)通过浙江省律师协会组织或者认可的律师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并结业。 第七条公职律师职责范围,仅限于为本单位内部提供下列法律服务: (一)为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二)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 (三)受本单位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参与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 (四)代理本单位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五)本单位其它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

律师个人实训和值班工作总结

律师个人实训和值班工作总结 导读:本文律师个人实训和值班工作总结,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律师个人实训和值班工作总结 贡丽思实习律师 2018年10月31日,笔者圆满完成了为期一个月的“法援惠民·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法律援助活动工作。笔者在参与本次活动、扎根基层中,与基层法律工作者并肩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一方面用自己所长助人,另一方面也锻炼和提升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一个月的工作让笔者感触良多,受益匪浅。 主要工作的开展 在法律援助的和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主要工作是解答来访群众的法律咨询,协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在法律服务中心的近一个月时间,共接待60人次的法律咨询,成功协助办理申请法律援助的10宗案件。 1、接待咨询的对象。 工作中接触的当地群众大多是农村妇女、困难五保户村民、独居老人、外来务工人员等,他们的共同点是文化程度不高,经济困难且缺乏法律意识。出现纠纷后他们首先用他们朴素的价值观去判断问题,在需要政府帮助解决问题时,才根据指引来到法律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2、接待咨询的案件类型。 来访咨询的案件主要有:群众之间因土地引起的纠纷(如相邻权、地役权、因土地互换引起的债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工伤事故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等。 3、认真解答和帮助每个来访的群众。 面对来访群众,耐心倾听群众的诉求,对情绪失控的群众进行疏导,对群众的现场咨询,提供建议和适用的法律途径,协助属于法律援助对象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引导并建议不属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受理的案件中的当事人到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帮忙审阅群众证据材料并建议证据材料存在瑕疵的当事人补强相关证据材料。 心得体会 关于法律工作的体会 1、基层法律专业人才缺乏。 笔者所在的和平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法律援助处属于一套人马两个牌子,只有两个专职工作人员,但却兼具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的法律服务功能,还要办理刑事辩护法援的指派工作。整个和平县仅有6个执业律师,这其中还包括公职律师,仅就需要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截止到10月份就有近200宗,尚不包括民事案件,平均每个律师每月要接受3.5个刑事辩护案件,基层法律专业人才严重缺乏。 2、基层普法工作任重道远。 从接待的咨询案件,以及法律援助的刑事案件来看,群众法律意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北京市司法局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律师执业管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和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律师执业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辖区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含外省市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的律师许可、变更、注销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北京市司法局、各区县司法局根据《律师法》和《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及本实施细则的规定,负责律师执业的许可及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指导。 第四条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北京市司法局、各区县司法局和律师协会依法维护律师的执业权利。 第二章律师执业条件 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具备《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本市律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重新申请律师执业: (一)因本人不再从事律师职业,原律师执业证书被注销的; (二)因与所在律师事务所解除聘用合同,原律师执业证书被注销的; (三)因所在律师事务所被注销,且六个月内未被其他律师事务所聘用的; (四)因其他原因终止律师执业的。 第七条位于北京市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人员,符合律师执业条件的,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申请兼职律师执业。 第八条申请特许律师执业,应当符合《律师法》和国务院有关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第三章律师执业许可程序 第十条本市律师执业许可,由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受理执业申请并进行审查。审查后,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市司法局审核,市司法局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第十一条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向律师事务所住所地区县司法局提交下列材料:(一)执业申请书;

公职律师管理暂行规定

公职律师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职律师的执业行为,加强对公职律师队伍的管理,保障我省公职律师事业健康发展,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8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职律师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现供职于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经省司法厅核准执业,专职办理本级政府或部门法律事务的律师。 第三条公职律师不改变原有的人事和组织关系,由所在单位管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公职律师的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四条公职律师的执业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调整,在执业过程中享有与社会律师同等的法律地位。 第五条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如确有配备公职律师需要的,可申请作为公职律师试点单位。 第六条在具备公职律师试点条件单位工作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公职律师证: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二)系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的现职公务员或行使政府职能部门的现职工作人员; (三)在本单位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 (四)品行良好; (五)所在单位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 第七条申领公职律师证的人员应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本人填写的《律师执业证登记表》; (二)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三)身份证复印件; (四)所在单位出具的品行鉴定;

(五)县(市、区)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统一格式的未受刑事处罚证明; (六)申请人系县(区)级以上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现职公务员或行使政府职能部门现职工作人员的证明; (七)所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在单位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一年以上及同意其申报公职律师的函。 (八)律师职前培训结业证复印件或律师执业经历证明; (九)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第八条公职律师证申领审核程序: (一)申请人通过所在单位向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二)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审查意见后逐级上报至省司法厅。省级政府部门公职律师的申请材料直接报送省司法厅。 (三)省司法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限内按规定程序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并颁发律师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不予执业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或有关设区市司法行政机关。 第九条公职律师的职责范围: (一)为本级政府或部门的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法律建议; (二)按本级政府或部门的要求,参与本级政府或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和修改工作; (三)受本级政府或部门的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 (四)代理本级政府或部门参加诉讼、仲裁活动; (五)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并经所在单位同意,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六)本级政府或部门其他应由公职律师承担的工作。 第十条公职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一)公职律师具有以下权利: 1、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依法调查取证、查阅案卷材料等执业权利;

律师个人年度总结

律师个人年度总结 律师个人年度总结范文一: 一、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1、认真学习,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素质。按照上级的要求,经常开展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端正了律师的执业指导思想。 2、坚持每月不少于一天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学习,引导律师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效率和公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当好律师卫士,维护法律尊严,提高了律师的整体素质。 二、增强服务意识,面向市场,积极开拓律师业务。 今年来,全体律师在县局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和谐社会这个中心,创造性地开拓法律服务领域,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进社区、走访农民工打工集中地,发放法律服务卡,为特困企业、特困群众、弱势群体(特别是农民工)提供高效优质完善的法律服务。上半年共办x件,比去年同期减少7件,其中刑事案件x件、民事案件x件、行政案件x件。担任法律顾问2家,义务法律咨询1xxx余人次。全体律师积极化解民事纠纷,为县政府排忧解难,并积极参加律师参访活动,每周二按照县局的安排,律师都能够及时到信访部门参与县领导接访活动,为信访人做耐心细致的法律解答,指导当事人寻求正确的信访途径。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逊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贡献。

三、改进档案积压装订的问题。现律师每办一件案子,都能立即做好装订案卷所需的材料等,转交内勤人员,及时将案卷装订成册。 四、所内上半年王淑艳律师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党员学习活动,系统学习了xx大报告、科学发展观等政策、法规。在县局领导下积极与大项目主管部门联系沟通,与本地区重点建设企业对接开展律师送法进企业活动。继续深入开展送法进村屯活动,已与多个乡镇、村屯进行联系,结对子活动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 五、造成案件少的原因。 1、由于律师所得搬迁对案件的完成数量有一定影响。 2、法院立案难。 3、特别是土地侵权案件,县法院规定,当事人纠纷必须经村乡两级处理后,由村在处理不成,并经丈量土地,谁多谁少,具体谁侵占了谁,法院方可立案。法院为了减少其丈量土地所需的人力、物力,故增加了当事人的难度,类似案件在律师手中不能立案的还有很多。 4、律师代理的一起给付抚恤金纠纷案件,此案件代理现也有两个月的时间,但至今此案没有立案。 由于法院立案难,也严重影响了律师代理案件,故是减少我们代理案件的主要原因。 我们决心在下半年更要继续努力工作,取长补短,克服一切困难,改革创新,为逊克的经济发展,全面建设小康逊克、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琼府办[2015]238号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12.09 【实施日期】2015.12.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琼府办〔2015〕238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2月9日 海南省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职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对公职律师的管理,保障公职律师依法执业,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执业条例》和《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职律师的设立,应当遵循实际需要的原则。 第三条公职律师仅限于为本单位提供下列服务: (一)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议或者修改工作; (三)接受委托,调查和处理具体的法律事务; (四)参加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活动; (五)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者安排,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六)承办本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公职律师的权利: (一)在从事本单位法律事务活动中依法享有调查取证、查阅案件材料等权利; (二)加入律师协会,享有会员权利; (三)可以参加律师职称评定; (四)可以转换为社会律师或者公司律师;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020年律师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

律师年度考核个人工作总结 临近年终,回顾过去,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争取在新的一年里有个好的开端,下面是搜集的律师年度考核,欢迎阅读。 20XX年的脚步悄然间已经离我们远去,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不可能重新来过,20XX年留给我们每一给人365个脚印,每一个脚印都是一部充满不同感情色彩的故事,留给我们无限的回忆。20XX年对自己来说是非常幸运的,七月份告别了大学校园,使自己的社会角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也切实的感受到了各个方面的压力。在九月份的司法考试中自己有幸通过,这的的确确的让自己兴奋了好长一段时间,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这些已经都成为过去,留给自己的除了那段不知疲倦努力向前的美好回忆,更重要的是让自己明白了路是自己走出来的,怨天尤人没有任何作用,坚持自己心中的信念,付出自己的行动,坚持一点点,或许我们每一个人都会成功。如果给自己的20XX 年定位的话,我觉得可以定位于:学业的成功,事业的起点。 当20XX年这个字迹不断在工作日志中出现的时候,自己才明白过来:原来20XX年已经来临,我们已经生活在20XX年。新的一年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张白纸,在年初的时候发给我们,经过自己一年的描绘,在年末的时候给自己一个答卷,看是否是自己心中的那幅风景。

展望我的XX年,我期待着自己有一个新的突破,因为这一年对于自己非常的关键,这一年不单单是步入律师行业纯粹实习的一年,更重要的是这一年是自己事业的起步年,是自己社会角色转变的一年,这一年的实习、生活、做人等各个方面都将会对自己以后的路产生定性,将影响自己的一生,所以自己没有理由去荒废这一年,相反没有尽心尽力的去吸收周围优秀的环境和人给自己带来的没有穷尽的知 识都是对自己的极大地不负责任,是对自己前途的一种扼杀。所以,在步入20XX年的时候为了让自己在20XX年飞得更高,更好,给自己一个安静的空间静下心来好好的计划计划自己的XX是非常有必要的。 在20XX年之初,我有幸地加入到了律师事务所这个充满活力、团结、奋进、和谐的团队中来,成为了这个团队中的一分子,开始了自己的实习阶段,迈开了事业的第一步。20XX年将自始至终的将贯 穿与自己的实习阶段,站在20XX的起跑线上,我想我会用自己百分 之百的努力去跑完20XX年,如果对自己20XX年做一个展望概括的话,我想仅仅用二个字就可以了——学习。 首先,要把自己的心态摆正,戒骄戒躁。我个人认为一个人心 态的好坏将决定一个人事业的成败。有人说:实习律师不好当,收入低,老干活,日子实在难熬。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说这句话的人心态过于急躁,急功近利,我想他离成功可能会越来越远,我们身边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所以,选择了律师这门行业,就要铺下身子认

辽宁省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

辽宁省公职律师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规范公职律师的行为,加强对公职律师队伍的管理,保障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职律师是指具有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供职于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或经招聘专门办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法律事务,不对社会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律师。 二、公职律师的执业活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范,具有与社会律师同等的法律地位。公职律师必须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三、公职律师的人事关系由所在单位负责管理,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资质管理和业务指导,律师协会负责行业监督管理。 四、担任公职律师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二)在市以上政府职能部门或行使政府职能的部门工作,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律师公证管理机构的公务员及经编制部门批准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人员;县(区)政府法制部门的公务员;

(三)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公务员年度考核合格; (四)所在单位同意担任公职律师。 五、申办公职律师执业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填写的《公职律师执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 (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担任公职律师和品行良好的证明。 六、申请领取公职律师执业证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查同意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市司法局; (二)市司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查意见后,将同意报批的申请材料上报省司法厅; (三)省司法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提出审批意见。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颁发司法部统一制作的公职律师执业证书;不符合条件,不予颁发公职律师证书,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省直机关公务员申请领取公职律师执业证的,由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负责接受申请材料并提出审查意见。 七、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公职律师执业机构,或设立在单位的法制机构,统一命名为“××厅(局、委)”公职律师处,刻制公职律师处印章应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备案。鼓励有条件的司法行政机关设立公职律师事务所。

河南公职律师规定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 继续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我省自2003年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以来,先后在15个省直单位和17个省辖市属行政执法单位发展公职律师200余人。这些公职律师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为本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咨询,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活动,处理了大量具体的法律事务,为本单位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探索完善公职律师工作,根据司法部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司法厅决定继续执行《河南省司法厅公职律师试点办法(试行)》(豫司文[2003]35号),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公职律师试点工作的范围 省直属和省辖市属行政单位法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公务员,符合条件,经本单位批准,可以申领公职律师执业证,从事公职律师工作。 二、申办公职律师执业证需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申请设立公职律师的文件; 2、《河南省公职律师执业申请表》一式二份; 3、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份; 5、申请人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二份; 6、蓝底小二寸照片3张(用于申请表和执业证)。 《河南省公职律师执业申请表》可从《河南律师网》下载中心下载,以上3、 4、5、6需粘贴到《河南省公职律师执业申请表》内。 三、注意事项

1、已申领了公职律师执业证的人员按司法部规定统一换发新版执业证。换证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继续从事公职律师工作的证明、原执业证及小二寸蓝底照片1张。 2、2010年度公职律师执业证的申办及换发工作集中在6月至7月上旬进行。不再继续从事公职律师工作的,请将执业证交回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 3、新申办公职律师执业证人员自行联系在律师事务所实习,实习期不少于三个月。实习结束,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及其指导律师出具实习鉴定。 4、根据行政单位实际情况,申办公职律师执业证人员参加本单位业务培训,不再参加省律师协会统一的岗前培训。 联系人:王芳电话:6590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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