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在华利润转移以及避税问题.

跨国公司在华利润转移以及避税问题.
跨国公司在华利润转移以及避税问题.

跨国公司在华利润转移以及避税问题

一、案例背景

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转变过程中确实还存在一定阻力,因此宏观政策提出“开放可以引进技术、引进管理”,这也是为了打破阻力。由此外资企业获得了在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不少外资却以此作为获取超额收益的途径。

由国家统计局“利用外资与外商投资企业研究”课题组完成的一份关于外资的研究报告称,亏损的外商投资企业中约2/3为非正常亏损,每年通过转让定价避税的税款损失有300亿元。外资企业凭借超国民待遇和避税手段,使其能以较低价格开拓和占领国内市场,已对内资企业产生了巨大的挤出效应。

研究跨国公司在华行为也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经验。集团化、全球化是企业发展的趋势,中国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相当多的问题,向优秀的跨国公司学习,加强母子公司管控能力,是中国企业成功必经之路。

二、跨国公司利润转移-成功的横向管控

在跨国公司全球化过程中,在其母子公司管控的整体框架的指导下,出于集团整体战略考虑,对于旗下众多不同业务领域、不同地区分布的子公司,母公司会根据运营环境的变化构筑有效的横向管控。在财务管控的辅助之下,集团整体战略的实施就会更加迅速而有效。

1.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动因-将属于中方的利润转入其集团内部

跨国公司在中国建立子公司有多种方式,笼统的讲可分为中外合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两种。在中外合资公司里,中方合作伙伴并不包含在集团利益版图里,不是集团的一部分,那么跨国公司的母子管控体系里自然会涉及怎么样使其在华子公司能为集团创造更多的利润,在合资公司能创造的利润固定的情况下,根据在合资公司里双方共同分担收益和风险,跨国公司一般建立的横向管控就会要求想办法将合资公司的整体利润尽可能转移至母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以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我们刚刚提到的跨国公司对子公司利润控制以达到集团利润最大化的战略实际上是母子公司管控中的横向战略。横向战略(Horizonta1 Strategy)是协调相关业务单元的目标和战略,包括协调现有业务单元和基于与现有单位的关联选择进入新产业。横向战略是集团公司总部对下属业务单位在目标、政策上的协调统一。

那么是什么样的方式得以让这样的横向管控生效呢?

2.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途径

要实施有效的横向管控,需要跨国公司全方位的思考合作中出现的各种有利于自己的机会,以及机会的利用价值。横向管控光有战略不行,还需要有可操作的具体策略。在华跨国公司实施利润转移这个横向管控战略所实施的策略不外乎以下2种:

(1)利用品牌优势钳制合作伙伴

合资企业的中方企业往往没有自己的品牌,而是期望于利用跨国公司提供的知名品牌迅速增加销量,抢占市场。在合资之处,这样的做法确实能快速提高销量,但是也确立了中方对外资方的依赖,离开跨国公司提供的知名品牌,中方几乎无法生存。基于此,跨国公司在合资企业运营的过程中就占据了主动,中方不得不看其脸色行事。

单纯的钳制住合作伙伴并不能为跨国公司带来直接的收益,对其横向战略的实施也没有直接的影响,跨国公司必须进一步的掌握合资企业的财务支配权,才能实现利润的转移。那么财务支配权是怎么落到跨国公司手里的呢?

(2)利用技术优势掌握购销渠道

在许多合资企业里,中方拥有更多的控股权,按理说掌握领导权的应该是中方企业,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外资提供了“先进的管理经验”以及“先进的生产技术”,掌握了绝大多数实际问题的决策方向。特别是外方凭技术控制权,在实际操作中控制了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大权。

另外,作为合资公司成立的条件,跨国公司实际上掌握了集团大部分的销售权。

涉及到购销,就必然涉及财务,采购的结果是现金流出,销售的结果是现金流入,这就为跨国公司的利润转移提供了可能。

外资企业利润转移就发生在采购环节,其前提就是外方坚持“原始供应原则”,在中外合资的主机企业和整车企业,外方凭技术控制权,掌握了原材料和零部件的采购大权。近年来,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普遍坚持“原始供应原则”,排斥中资企业。

以汽车生产企业为例,外商故意在其本国建立独资零部件企业,在中国建立中外合资整车公司。中外合资公司挣的钱要分给中方一部分,但是外商在其本国建立的独资零部件公司挣的利润完全是外商的。中国零部件企业

给中外合资主机企业和整车企业供应配套产品,必须通过外方总部的“认证”。这样就实现了“利润转移”。“认证”只不过是一种手段,转移利润才是实质。

从母公司高价采购原材料和零部件是外资公司“偷梁换柱”的另一大法宝。一家日资汽车零部件企业从母公司采购原材料,其采购价比中国同样的原材料高出数十倍。权威人士告诉记者,外方从母公司高价采购原材料和零件,再以低价向母公司出售产品,从而把利润转移到母公司,加大中外合资企业的成本,减少中外合资企业的利润。

从集团战略,到横向战略,再到具体的操作策略,跨国公司表现出了横向管控的有效性,其在华子公司的发展战略早就纳入集团的整体战略之中,等到中方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似乎一切都已经不可动摇了。

三、跨国公司的避税分析-强大的财务管控

在母子公司管控体系中,最受人们关注的无疑就是财务管控了,因为财务数据指标是母子公司管控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也是母子公司管控的核心。

母公司集权管理的基础是财务上掌握以下几种权利: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及收益分配的最终决策权;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会计规范权,子公司执行母公司统一的会计制度及会计政策;

(3)、母公司拥有对子公司的财务规范权。

1.跨国公司避税的动因――超国民待遇引发的税收漏洞

在作出合理的财务管控之前,跨国公司会先研究所在国的国情,根据特定情况作出分析,结合企业的发展战略构建合适的财务管理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于这些企业,有两种方法可以做到不纳税:一是亏损,而是只盈利两年。

跨国公司未必会采用上述的经营方式,跨国公司有专门的律师来研究各国的政策,以及政策的漏洞,结合各种成本分析,作出非常合法又合理的财务管控,配合横向战略的执行。

2.跨国公司怎样避税

我们在研究跨国公司在华避税方法的过程中发现,其强大的财务管控非常好的配合了集团整体战略和横向战略,凭借其全球一体化的财务管控体系,他们所制定的避税方案才能顺利实施。那么,他们具体采用什么方法来避税呢?

(1)价格转移

从实践中发现的问题看,企业规避税收的手段主要有如下几种:其一,在跨境贸易方面,通过出口高报和进口低报向处于减免税期的企业转移利润,或者是通过出口低报和进口高报使已过减免税期的外商投资企业处于亏损或微利的状态。就前者而言,企业规避的是境外的税收,不是中国税务部门关注的重点,但它往往是洗钱或热钱流入境内的重要渠道。就后者而言,它损害的是中国的税基;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这一被跨国经营的企业所广泛采用的手段理应成为中国海关和税务部门关注的重点。

比如河北一家食品公司,2005年主营产品的内销价格为71元/箱,但出口价格仅却为36元/箱;山东一家制药公司通过境外母公司直接定价的方式,将出口产品单价定为比国内同类产品平均价格低40元,以此来减少销售收入、变相将实际利润转移出境。在当前形势下,企业的上述行为不仅会成为资金外逃的通道,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还会成为外国指责中国低价倾销的口实之一。

其二,在服务贸易方面,外商投资企业通过管理费分摊以及咨询费、技术专利费的转移支付,可以达到向境内或境外企业转移利润的目的。比如河北一陶瓷有限公司,与其香港母公司签订协议,规定每年按其销售收入的32%向境外支付咨询费,仅2005年就支付了804万美元,相当于其当年利润的3倍。深圳一石化有限公司,2003-2005年累计向境外关联企业支付技术转让费、服务费和商标许可费1.6亿元,占总管理费用的56.3%,占未弥补亏损2.6亿元的63%.其服务贸易开支的比重之高确实令人咋舌。

在华跨国公司显然将价格转移作为主要手段来实现利润转移和避税。在母子公司财务管控的特点里,我们注意到在财务管理方式上,企业集团体现为高度的全面预算性,预算结构及运作过程较为复杂。跨国公司显然深谙此道,其实际运作方法非常复杂,往往在国外转好几个圈,而且内部财务核算有着非常先进的软件系统,有的软件系统国内税务工作者根本就不会操作,监管极其困难。

(2) 资本弱化——虚假亏损的通道

在资本项目交易方面,企业不仅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注册空壳公司的方式,将母公司注册地变更为离岸金融中心等税收优惠地区,并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到母公司;还可以通过增加股东贷款及资本弱化的手段,尽可能多地汇出债务利息、减少税前利润。国际经合组织对资本弱化的认定标准为企业权益与债务资本之比低于1:1,美国税制对此的认定标准为1:1.5.按照中国现行税法,企业借入外债的应付利息可从企业税前所得中扣除。

为了达到避税的目的,有些外商投资企业就尽可能多地借入股东贷款,将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之比压至远低于1:1的国际标准,以通过资本弱化的手段造成账面亏损,而实际利润却通过债务利息的方式汇给境外的母公司。

除了资本弱化外,现在还有许多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价格转移将实际收益汇往在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的企业,而国内外商投资企业本身却长期处于亏损状态。

在母子公司财务管控体系里,资金管理(Treasury)是一项重要内容。为了获得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的发展,向银行贷款几乎是每一个企业的必经之路,但银行贷款的利息却又使企业的财务费用急剧上升。即便是股份制企业,可以通过公开市场筹措到大量资金,但是面对资本市场,却仍然存在一个投资回报的问题。

尽管在国内借款产生的利息也可以从企业税前所得中扣除,但是与其将利息付给国内的银行,还不如以更高的利率向母公司支付,同时达到避税和利润转移的目的。

(3)新外企是老外企逃避税收的载体

境外投资方根据两免三减半的时间段,滚动设立新的外商投资企业,并通过境内新老外企之间或境内外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让老外企亏损、新外企获利则是另一种逃避税收的手段。

比如某著名的台资食品集团,就有按减免税期不断增设外商投资企业的趋势。该台资的系列企业,设立后头两年的利润特别多;税收减半的三年,利润就显著下滑;全额缴税后,更马上陷入盈亏临界点或亏损状态。而调整新老外商投资企业利润的办法还有前面提到的关联交易手段。如青岛一韩资制鞋有限公司,通过境外母公司操纵进出口价格,以及让老外企承担新外企额外费用的办法,让老外企常年大额亏损、新外企利润率奇高。该集团在税收优惠期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曾高达757%,与经营范围相同的老外企的持续亏损形成了鲜明对照。

我们前面已经提到,跨国公司有专门的律师团来研究各子公司所在国的法律,而中国目前在引进外资方面的制度缺陷成为跨国公司利用的环节。对于很多地方官员来说,引进外资就等于有了政绩,因此在引进外资时不注意外资所能带来的效益。

另一方面,我们看到了外资横向管控在中国的又一表现形式,对于集团来说,将利润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以及将税收转移至国外,不如在一国内部转移来的方便和低廉,并且保证了在子公司所在国再投资时的资金需求。横向管控的内容十分丰富。

四、中国企业集团化、全球化过程中母子公司管控的借鉴

策略的制定是战略制定的顺延,我们认为跨国公司的一整套战略、策略的制定和实施之所以能够如此周密和顺利,是与其完善的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分不开的。跨国公司并不只是在中国针对中国的特殊情况进行利润转移和避税,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只要有利益,只要是在其集团业务范围之内,他们的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就会施加影响,其优秀的横向管控和财务管控就像双剑合并,无所不破。

对于中国的企业来说,集团化和全球化是必然的趋势。没有这样的野心,就必然会落后于其他企业。要想集团化、全球化,就必须加强母子公司管控。

如何加强母子公司管控?中国的企业也并非没有经验可以借鉴,在华跨国公司的许多案例已经成为活生生的教科书。我们暂且不论跨国公司在华利润转移和避税这两种做法是否正确,至少在横向战略和财务管控方面,有许多值得中国企业学习的地方。

我国跨国公司避税主要方法研究

我国跨国公司避税主要方法研究 摘要:近年来,跨国公司纷纷来我国投资,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面对跨国公司在我国避税这一问题,探讨和完善我国的国际反避税税制,加强国际反避税工作,是当前我国经济工作中受关注的话题之一。本文就这一主题展开了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参考了一些文献资料,并结合笔者多年来的实践总结和观察体验,提出了一些观点和思路。 关键词:跨国公司、关联企业、国际避税、国际反避税 一、跨国公司及避税条件 研究跨国公司的避税问题,首先要从跨国公司本身说起。跨国公司具有规模大、跨地区、跨国界的特点,对世界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西门子、阿尔卡特、通用汽车、菲利普等,他们的年销售规模可达百亿甚至千亿美元,不亚于一些中小国家的年度GDP。然而,在我们看到跨国公司规模和地位的同时,更应看到他的另一面,国际避税问题。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国的避税,已经是一个非常普遍的现象。任何事物有果必有因,跨国公司避税也不例外。纳税人在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在利益机制的驱使下,不仅会加强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耗费、使总收入增加。同时也会千方百计避税,精心研究有关国家的税收法规制度,利用各国税收制度和法律上的种种差异来减轻税负,以谋求利益最大化,这是跨国公司避税产生的主观原因;而各国税收制度存在的差别则给纳税人避税和逃税创造了客观条件。 二、跨国公司避税行为分析 跨国公司是一种性质特殊的经济实体。就跨国公司避税行为而言,传统观点一直认为避税行为的产生于法律的漏洞,且这种因为立法上的漏洞所导致的不利后果不可归责于法律相对人。何谓税法上的漏洞?台湾学者黄茂荣对法律漏洞做出分析:法律A对之无完全规范之情形,或B对之所作的规范相互矛盾,或C

如何规范的通过个人独资转移利润享受企业所得税5%

如何规范的通过个人独资转移利润享受企业所得税5% 相信很多企业都听说过或者了解过个人独资企业,在很多的税收洼地个人独资企业是 享受核定征收的,因为直接核定开票额的多少为企业的利润。不需要看进项发票的多少。所以这种企业很受缺少进项发票的企业的喜欢。办理个人独资企业转移利润,享 受核定为企业减少很大的税收压力。 在江苏税收洼地更加规范了个人独资企业的操作模式,让企业没有风险的享受利润的 核定,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需要少部分的进项发票(虽然企业的税收不看进项发票了,提供几千块钱的进项发票证明企业的运营是非常必要的) 2,需要提供三个人以上的人员工资流水(社保不需要在当地购买其他地方购买就可以) 3,三流合一(合同资金发票必须一直) 4,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不能是进行业务的公司的股东(这样有虚开的嫌疑) 江苏税收洼地个人独资企业核定综合税率为开票额的5.41%-5.71%。所得税核定以后为开票额的0.5%-3.5%,小规模纳税人为0.5%-3.1%,一般纳税人为3.1%-3.5%。 增值税享受地方留存50%-70%的奖励(地方留存50%)小规模3%的纳税实际缴纳 开票额的1.95%-2.25%,附加税为开票额的0.36%不奖励。税收洼地实行的是总部经济招商不需要企业实体办公,就可以享受政策。个人独资企业是一把税收筹划的利剑 企业需要合理利用。减少税收压力90%。需要税收优惠政策可以联系范老师 I52-I33-O6641 小编做为江苏税收洼地的招商和后期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最合理合法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自身风险大的小编不建议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只有适合的企业小编才会推荐,办理比较多的是,咨询服务类的,企业管理,营销策划类,医药咨询服务,建筑设计 服务,设备租赁等等这块的企业。享受核定也非常容易! 办理细则个人独资企业办理流程: 1,核名法人提供身份证扫面件,个人独资企业名字5-8个开发区税务现场核名。通过以后在核内网。1-3个工作日 2,资料签字,递交工商(工商出营业执照4个工作日左右) 3,拿到营业执照刻章申请1-2个工作日。 4,法人到经济开发区一天时间完成银行开户,税务报道。

利润转移与利润转移模式

利润转移与利润转移模式 利润转移将永远不是一个一劳永逸的过程,而是一个永远不会停止的反复动态发展过程。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谢获宝汪洋 为什么工程机械产品制造商整体面对微利经营环境时,部分企业却能够对自己的产品进行涨价,而且获得消费者的认同与接受?为什么面对市场波动,有的企业风雨飘摇,有的企业却稳如泰山?为什么有些工程机械产品的代理商能够在“后市场”的零部件销售和售后服务中获得本企业50%以上的利润?一个企业如何在产业链和价值链演进中合理定位自己的业务领域,又如何持续改进自己的业务模式以获取长期利润?这些都涉及利润转移的问题。利润转移的内含是什么?为什么发生利润转移?利润转移有哪些模式?各种不同的利润转移模式有什么特点?工程机械行业及其所属企业如何面对自身行业的利润转移趋势,不断调整自己的核心业务领域,适时从利润干涸的领域进入到利润丰厚的领域?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和讨论。本文先讨论利润转移的含义、模式及特点,下一期我们将集中讨论工程机械行业利润转移的趋势及企业的应对策略。 一、利润转移的含义 利润转移的概念并不是针对某个具体企业而言的,它伴随一个产业的发展、演进而产生,存在于产业链和价值链之中。要搞清楚利润转移的含义,我们不妨观察一些行业演进的历史。回顾整个20世纪,除了个别被环境变化彻底淘汰的行业外,无论是汽车制造、还是航空运输,或

是医药生物行业,就整体而言,整个行业的增长速度和利润总额提升的水平都是令人吃惊的。然而,即使在这样的行业中,当我们把观察的视线触及某个企业时,情况却大不一样。尽管整个行业是在不停地进步,但是行业内部的企业却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批又一批新企业创立的同时,大量的老企业也在消亡;许多知名企业也经历着兴衰成败的过程。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隐藏在行业稳步向前发展景象下各个单独的企业所面对的困境?我们不得不把目光聚焦于行业内部,观察行业内部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各个企业之间利润的转移和波动。所谓利润转移,是指在整个行业所属企业的利润总和持续稳定或不断增长的条件下,利润在产业内不同环节之间分布的变化,利润在相同环节下不同经营模式企业之间分布的变化,以及利润在同一环节和同一经营模式下不同企业之间分布的变化等情形的总称。从社会经济整体发展的视角看,不同行业之间的利润分布也在变化,但本文主要讨论利润转移与企业经营之间的关系,因此将分析问题的重点放在行业内企业之间的利润转移及其对企业定位、经营活动和盈利水平的影响上。 透视一些行业发展的过程,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利润转移趋势:越来越多的利润从产品的制造环节转向销售环节,再从销售环节转向服务环节;还有相当多的利润正在从制造环节转向核心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和供应领域。利润从价值链的生产装配领域转向上、下游的核心部件供应和外围服务领域,从产品实体的价值传递领域转入产品和服务组合的综合价值传递领域。比如,过去集中在汽车整车生产装配领域的大量利润正在或者已经转向具有核心技术的发动机研发和生产领域,转向汽车销售、售后维修、保养和服务领域,转向为购买者提供金融租赁和信贷融资的服务领域等。 二、利润转移的模式 利润在产业链和价值链内不同环节、同环节内不同企业之间的转移主要有3种模式。 1.利润转移模式一:利润转向业务流程效率高、对顾客需求响应能力强、整体运营成本领先的企业 利润向业务流程效率高、对顾客需求响应能力强、整体运营成本领先的企业转移,是指利润从同一产业链中经营相同业务领域的老企业,向率先采用高效简捷的业务经营模式及经营流程,能够更好地响应顾客需求、并给顾客有效传递价值的企业转移。这种转移模式导致利润在产业链中处于相同经营环节和领域,但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的企业之间分布的持续变化,

跨国公司的七大避税方法

跨国公司的七大避税方法,即搭桥技术、重复技术、隐形技术、转化技术、拆分技术、捆绑技术和虚拟技术。 搭桥术:通过第三方搭桥转移利润 搭桥技术的实质是通过在跨国交易中介入第三方来实现避税的目的。常见的有利用避税地倒置收购、构造“导管公司”或“踏脚石”公司等三种操作形式。 一是“走出去”企业利用避税地倒置收购转移投资方居民身份,实现避税。通常是“走出去”企业将其投资方身份变更为外籍,然后在避税地设立控股公司来倒置收购实体企业,使境内实体企业变身为境外直接投资,进而将在我国纳税义务转移甚至进行全球避税。如常州某公司筹划在香港上市,首先将某一位主要股东变更为外籍,然后在英属维尔京设立投资公司,再在开曼、英属维尔京、香港设立四层公司架构,以在开曼设立的控股公司为上市主体,进行返程投资,从而实现集团和股东整体税负最小化的目的,甚至出现有些大额收入全球不征税的现象。二是在避税地设立“导管”或“踏脚石”公司,通过控制资金流或受益所有人身份,实现利润转移或滥用税收协定。跨国公司通过虚设业务,将避税地“导管”公司变成业务交易方以控制资金流,造成母子公司利润走势一致的假象,为境内企业亏损或微利找到“合理”理由;或者通过在与我国有税收协定的特定第三方设立“踏脚石”公司,来套用税收协定,以享受相关的税收协定待遇。 三是在避税地筹建投资性公司,为间接股权转让“暗度陈仓”。跨国公司在初始构建架构时会筹划避税地投资性公司,当需要转让境内企业时只要将相应的投资性公司直接转让即可达到目的。该方式隐蔽性强,不仅方便撤资、减少转让手续,还可能避免转让交易被一般反避税调查。 重复术:多种计费增加税前扣除额 重复技术即通过不同途径对同一事项进行多次处理,一般有三种操作方式。 一是通过多头签订框架式合同,模糊费用边界实现重复收费。跨国公司通过签署多份内容宽泛但实际上缺乏明确服务项目及计费标准指向的框架性管理服务合同,或者通过模糊组织架构内相关方的功能定位、增加管理级,对境内企业实施多头管理和重复收费。例如,常州某公司同时与集团母公司、上海总部、苏州销售公司签订服务协议。从表面上看,这三份框架性协议内容各不相同,但实际上后两份协议的内容被集团母公司的大协议所涵盖,即存在重复收费和多头收费,使得常州公司费用大幅增长,造成连续亏损。 二是通过变造无形资产交易费用名目,在不同事项中重复收取同一交易实质的费用。近年来,一些跨国企业以“委托开发费”的形式,让境内企业承担共同开发方的义务,但不让其享有相关权益,却仍要求境内企业以技术使用方的身份支付特许权使用费,这一新动向目前渐成趋势。 三是钻取税收政策空子,使同一费用实现重复税前扣除或滥用税收优惠。比如,部分跨国公司一方面通过关联销售关键部件、派遣技术人员等方式“助力”境内企业生产高新技术产品,使其享受高新企业税收优惠,另一方面却又向其重复收取特许权使用费。再比如,一些境内房地产企业在避税地或低税率地虚设业务,增加向关联方支付的设计费等前期工程费用,推高开发成本,不但减少所得税,同时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再享受加计扣除20%的税收优惠。这种行为不仅在开发前期就转移利润,而且还导致多个税种整体的税收流失。 隐形术:将关联交易隐形以避开关注 隐形技术是指在关联交易中增加非关联的中间环节,或者将不合理的关联交易隐蔽化,构成隐形关联交易,避开税务机关的关注。其常见操作方式有以下三种。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第一章国际避税 一、国际避税的定义 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税收是国家对纳税人(纳税主体)和征税对象(纳税客体)进行的课证。因此要规避税收,就要避免成为纳税主体和纳税客体。 二、国际避税的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行为目标是追求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国际避税可以使纳税人规避或减轻其纳税义务,增加其最终实际可支配的财务利益。因此利益驱动是国际避税的主观原因。 客观原因有:1.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征收的税种、税率以及计税方法不同。2.各国避免国际双重征税办法的差异。不同的方法会使纳税人税负失衡,像国际上常用的免税法、抵免法以及饶让抵免法等。3.各国征管水平及其他非税因素的差异。由于各国税务当局及其官员的征收管理水平不一,也会导致纳税人的税负不同,产生国际避税。同时,并非所有国家都认为国际避税是需要打击的行为。 三、国际避税的主要形式 跨国公司国际避税的税种主要是营业所得税。另外,电子商务的广泛引用,尤其是服务贸易中,关税也是税收流失一个大块。此外,增值税、消费税等也有流失。 1.转移定价避税 转移定价,是指跨国公司或集团公司内部的交易定价,又称关联企业(联属企业、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这个交易价格通常都不是市场价格,而是基于跨国公司整体利益来制定的。利用转移定价跨国公司可以转移利润,一般都是把利润从高税率国家转移到低税率或免税的国家。这是跨国公司在我国避税的最主要的方式。 2.利用避税港 避税港亦称避税地,可以是国家或地区,如港口、岛屿、沿海地区、交通方便的城市等。有的避税港还包括自由港,自由贸易区、自由关税地区等。避税最常见、最一般的手法就是跨国公司在国际避税地虚设经营机构或场所转移收入,转移利润,实现避税。在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国家和地区处于一定的经济目的,采取以无税或低税为基本特征的税收政策,制定特殊的税收优惠

跨国公司在华利润转移以及避税问题.

跨国公司在华利润转移以及避税问题 一、案例背景 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转变过程中确实还存在一定阻力,因此宏观政策提出“开放可以引进技术、引进管理”,这也是为了打破阻力。由此外资企业获得了在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不少外资却以此作为获取超额收益的途径。 由国家统计局“利用外资与外商投资企业研究”课题组完成的一份关于外资的研究报告称,亏损的外商投资企业中约2/3为非正常亏损,每年通过转让定价避税的税款损失有300亿元。外资企业凭借超国民待遇和避税手段,使其能以较低价格开拓和占领国内市场,已对内资企业产生了巨大的挤出效应。 研究跨国公司在华行为也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经验。集团化、全球化是企业发展的趋势,中国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相当多的问题,向优秀的跨国公司学习,加强母子公司管控能力,是中国企业成功必经之路。 二、跨国公司利润转移-成功的横向管控 在跨国公司全球化过程中,在其母子公司管控的整体框架的指导下,出于集团整体战略考虑,对于旗下众多不同业务领域、不同地区分布的子公司,母公司会根据运营环境的变化构筑有效的横向管控。在财务管控的辅助之下,集团整体战略的实施就会更加迅速而有效。 1.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动因-将属于中方的利润转入其集团内部 跨国公司在中国建立子公司有多种方式,笼统的讲可分为中外合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两种。在中外合资公司里,中方合作伙伴并不包含在集团利益版图里,不是集团的一部分,那么跨国公司的母子管控体系里自然会涉及怎么样使其在华子公司能为集团创造更多的利润,在合资公司能创造的利润固定的情况下,根据在合资公司里双方共同分担收益和风险,跨国公司一般建立的横向管控就会要求想办法将合资公司的整体利润尽可能转移至母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以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关联交易之:人为定价转移利润

关联交易之:人为定价转移利润 对大企业而言,虽然并不是每一笔关联交易都涉及避税,但从实践看,的确是一个税务风险的高发源。比如,北京市国税局在关联交易分事项风险管理工作中,就发现某国际知名企业存在2个关联交易疑点,涉及税金2000多万元;再比如,福建省厦门市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开展关联交易分事项风险管理工作后,当地大企业纷纷主动申报了关联交易情况,其中有一部分企业不但关联交易类型多样,而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 ◎风险描述◎ 综合大企业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的税务风险,分事项工作团队认为关联交易中的税务风险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类,一是通过关联交易向设立在低税负国家(地区)企业转移利润;二是通过关联交易向境内享受各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低税负企业转移利润;三是通过供应链重组转移,调节利润分配,导致集团内成员企业利润与功能不匹配;四是通过集团分摊劳务费的方式调节不同税负成员企业利润水平,降低集团税负;五是设立集团“资金池”,通过关联企业资金融通的方式调节不同税负成员企业利润水平,降低集团税负。 ◎典型案例◎ C集团境内企业向境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劳务较多,包括咨询服务劳务、研发劳务、售后支持服务等,但关联劳务定价标准存在不合理的情况。 以咨询服务劳务为例。C集团中国公司向境外关联方提供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中国市场分析、产品需求分析等,一直按完全成本加成率作为关联劳务定价标准,而并未按照可比公司的实际利润率对定价政策进行适当调整。从同类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来看,此定价标

准偏低。另外,C集团不同境内成员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提供同类型劳务的定价标准也不一致。基于此,在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开展分事项风险管理工作后,C集团自愿将中国公司向境外关联方提供咨询服务劳务的定价标准进行调整,同时统一各成员企业提供同类劳务的定价标准。 ◎审计重点◎ 对跨境关联交易,分事项工作团队重点审核企业是否通过关联交易向境外转移利润;对境内关联交易,重点审核大企业是否通过关联交易向低税负或处于优惠期间的企业转移利润避税;对非合理商业安排,重点审核大企业是否存在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而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包括滥用税收优惠、滥用税收协定、滥用公司组织形式、利用避税港避税、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等。 ◎原因剖析◎ 大企业税收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认为,大企业组织架构复杂、关联交易业务类型多,容易采取税收筹划来转移利润。与此同时,很多大企业对税务风险的防控措施相对较弱。从集团组织架构来看,相当一部分大企业还未设立专门的转让定价税务风险管理机构,税务日常管理相对粗放,企业财务人员对税务政策的把握不够及时和准确。大企业缺乏系统化和制度化应对和控制关联交易税务风险的机制,应对关联交易税务风险的方式基本上是被动的、应急的和临时的。

跨国公司七大合理避税技巧.

跨国公司七大合理避税技巧 本文将会通过棱镜思维为您详细介绍跨国公司七大合理避税技巧。 合理避税技巧一:虚拟技术--虚拟业务直接侵蚀税基 虚拟技术的核心是“虚”,即通过虚拟的业务操作来虚增成本费用,直接侵蚀税基。其操作有两种方式: 一是虚构境外劳务,罗织、虚列费用。2008年,江苏省国税局在核查一项集团内咨询公司提供境外咨询劳务的真实性时,通过向澳门发出专项情报获取的信息,证实境内企业以支付境外企业咨询服务费为名,虚列服务费,意图转移利润,逃避在中国境内纳税义务。 二是虚构业务事项,减少企业和个人双重税负。在江苏省系列佣金案件的调查中,江苏省国税局发现,对外支付佣金后再使资金回流,成为一些中小企业合理避税的新手段。一般的操作手法是:境内企业预先与境外企业或个人沟通好,由境内企业以佣金名义将款项支付到境外,再由境外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将款项返还到境内企业或个人名下,从而达到同时减少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目的。 合理避税技巧二:重复技术--多重计费增加税前扣除额 重复技术即通过不同途径对同一事项进行多次处理,一般有三种操作方式。 一是通过多头签订框架式合同,模糊费用边界实现重复收费。近年来,跨国公司签署的框架性管理服务合同越来越多,其合同条款覆盖面广且内容宽泛,但实际上缺乏明确的服务项目及计费标准指向,使税务机关在核查劳务真实性、受益性和定价合理性时面临困难。 同时,部分跨国公司通过模糊组织架构内相关方的功能定位,增加管理层级,对境内公司实施多头管理和重复收费。比如,境内A公司不仅与集团母公司签订综合服务协议,同时与上海总部签订技术服务协议,还与苏州销售公司签订佣金协议。从表面上看,这三份合同内容各不相同,而且均为框架性协议,但深究其内容就会发现,后两

对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的浅析——以跨国公司为例

对国际避税与反避税问题的浅析——以跨国公司为例 摘要 应对跨国公司的国际避税行为,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高度关注的问题。中国是世界外资流入超级大国。但是,外资企业一方面是经营生产欣欣向荣,另一方面却是财务数据长期亏损。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频繁与跨国公司的大量发展,在国际税收关系中,避税与反避税的斗争日趋尖锐。本文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避税现状及避税方法进行分析,并阐述了反避税对策。提出在我国如何进行反避税,并且对改进我国税法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跨国公司;避税;反避税;存在的问题;措施

目录

一.引文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上的漏洞或税法允许的办法,作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策划,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前提下,达到减轻或解除税负的目的。其后果是造成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国际避税是指跨国纳税人利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际的税法和国际税收协定的差别、漏洞、特例和缺陷,规避或减轻其总纳税义务的行为。 反避税是指国家采取积极的措施,对国际避税加以防和制止。主要容从广义上包括财务管理、纳税检查、审计以及发票管理,从狭义上理解就是通过加强税收调查,堵塞税法漏洞。 二.跨国公司在我国的避税现状 目前,全球共有6万多家跨国公司。这些跨国公司在全世界拥有80多万家海外分公司,它们掌管着全球1/3的生产、2/3的国际贸易。跨国公司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角。跨国公司为自身利益最大化。普遍存在利用有关国家税制差异、漏洞等进行纳税筹划和规避纳税义务。 (一). 我国的税收政策 我国给予外商投资企业以优惠所得税税率、“二免三减”等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有关测算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税负只有ll%,这一税负水平与世界上一些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并不算高。

转移定价的形式和主要定价方法

转移定价的形式和主要定价方法 作者:蒋玲 随着我国市场对外的不断开放,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选择在华进行投资。外商企业的入驻给国内市场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理念,带动国内经济的发展。但是目前有个奇怪的现象,一方面外商企业不断地追加在华投资,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外商投资企业在华可以享受到各种税收上的优惠,但其亏损面高达40%至60%之间。有的甚至是连年亏损。据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05年外资企业的亏损面高达42.96%。 是什么造成外商企业的亏损面一直居高不下的呢? 原因很简单,一些外商企业采取了各式各样的避税方法来转移他们在国内的利润,造成帐亏实盈的局面。任何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因此企业会想尽一切办法来转移利润,实现税收的最小化。 由于各国税收的政策上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一些企业特别是跨国企业就可以利用这一差异来进行税收的规避。企业根据税收政策的导向,通过经营结构和交易活动的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减轻纳税的负担。其中跨国企业最常用的手段之一就是转移定价。由于转移定价通常是发生在关联企业内部,因而比较隐蔽不容易被税务部门所察觉。此外国内目前尚无严格的反避税的条例规定。因此给外商企业进行转移定价提供了一个孳生的环境。 转移定价的形式可谓是多种多样。 1.在国内目前转移定价主要表现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上。例如母公司向子公司低价提供材料,以降低子公司的产品成本,获取较高的利润。或者母公司向子公司高价出售产品,以增加子公司的产品成本,从而减少子公司的利润。到底是“高进低出”还是“低

进高出”,主要还是取决与国内与国外市场上税率的差异。通常情况下,企业都会将收入和利润转移到低税国或着避税港。 2.其次还有关联企业之间的专利转让与技术服务。专利和技术服务的定价比较复杂,其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的收付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据此,关联公司很容易操控内部的成本和利润。 3.形成企业内部的借贷往来。跨国企业内部贷款有较大的灵活性,在一定条件下它可以获得避税好处。为了达到在一国少缴税的目的,跨国公司可按较高的利率将款项贷给该国子公司并收取利息,这样子公司偿还给母公司的贷款利息,就可作为子公司的费用而在税金中扣除。此外,如果该母公司是处于低税率国家的话,那么它所收到的利息收入就只要缴纳少部分的税金。这样一来就实现了集团企业整体利润的最大化。 4.通过固定资产的购置与租赁。企业购置固定资产或者租赁费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企业利润的多少。通过关联企业之间购置固定资产的购置费或租赁费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折旧费用提取的多少,最终也会影响到企业间利润的分配。在跨国企业内部将一个公司的资产租赁给另一个公司,可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位于高所得税国的子公司借入资金购买一项资产,并以较低的价格租赁给低税国的一个子公司,后者又将此资产以尽可能高的价格租给另一个子公司,从而达到整个企业减少纳税的目的。另外,出租企业还可以将设备出租给较难获得融资的关联企业,一来可以达到降低整体税收的目的,二来还能帮助企业获得资金上的融通。可谓一举两得。 转移定价虽然能给企业来带来丰厚的利润收益,但是却会造成一个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因此每个国家都采取了相应的政策和法律手段来防止企业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转移利润,逃避税收。在我国最新实行的税法中第六章“特别纳税调整”专门就关联方交易转让定价作出了规定,一是明确了关联企业可以共同研发无形资产并进行成本分摊。二是明确引入国际通行的预约定价协议。三是首次在实体法中把转让定价税务管理从外资企业扩展到内资企业。四是明确了关联企业须就其关联交易进行纳税申报的义务。

苹果公司避税案例

苹果公司避税案例研究和中国应对BEPS 的紧迫性分析及策略建议 一、引言 自 2008 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跨国公司避税的现象和趋势愈发严重。谷歌(Google)在 2011 年把其当年全球利润的 80%(约 98 亿美元)转移至百慕大群岛的空壳公司,避税超过 20 亿美元。2012 年亚马逊把在英国实现的 33 亿英镑的销售利润转移至卢森堡,因而没有纳税一分钱。跨国公司肆无忌惮的避税行为,已经引起各国重视,20 国集团领导人在 2012 年6 月墨西哥首脑峰会上就跨国公司避税的问题,郑重提出防止和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下称 BEPS 或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国际课题,并委托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下称OECD)就 BEPS 问题进行调研。2013年 2 月,OECD 发布了题为“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报告,首次完整地阐述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国际现状,并明确指出某些跨国公司的避税行为已经造成全球商业竞争环境的严重不公平,会对世界经济的发展带来长期和致命的危害。 中国作为新兴经济体的重要国家和发展中大国,尤其受到跨国公司避税的侵扰,同时考虑到我国企业正在“走出去”,全面、深入地参与全球化的竞争,需要认真对待 BEPS 问题及其挑战,积极参与国际游戏规则的重新制定,争取应有的话语权。 本文利用目前已经公开的信息,研究和分析美国苹果公司如何利用国家间税收协定与各国国内税法的漏洞以及转让定价等工具,通过复杂的投资架构安排和交易手段,把巨额利润转移到爱尔兰进行避税。透过对这个案例的研究,可以清晰地解读 OECD 应对 BEPS 所要解决的问题和难点,更重要的是,这个案例涉及中国公司,与中国目前反避税的现实需要密切相关。 二、苹果案例的由来与背景 (一)苹果案例的由来 2013 年 5 月美国国会参议院举行听证会,就“海外避税”问题,对美国苹

(企业利润管理)生猪利润将向产业链下游转移

(企业利润管理)生猪利润将向产业链下游转移

生猪利润将向产业链下游转移 转载自《新财富》杂志 实地调查表明,未来猪价走势将取决于更具不确定性的突发因素,猪价回落或将出现于2008年3季度末至4季度。生猪价格进入下降通道将提高肉制品加工企业利润率,促使产业链前端的养殖业加快整合。 养猪成本增加导致猪价上涨 对于猪价居高不下的原因,综合业界的见法,基本有五大共识。第壹,生猪业以散养为主,周期性波动明显。中国的生猪养殖主要分布于四川、河南和湖南,2003-2005年,三省占全国生猪产量的比重分别为27.77%、28.07%和28.04%。其中四川生猪产量壹直位居第壹,三年间平均比重为10.23%,生猪产量前十位的省份合计占全国的比重三年平均为66.09%。平安证券研究所农林牧渔行业分析师陈逊分析认为,从省份见仅河南和湖南于规模化养殖方面有壹定规模,且于积极探索农业产业化道路,发展肉类加工业,而养殖第壹大省四川仍以散养方式为主,规模化和产业化均尚未形成。据统计,中国目前规模化养猪的比重约为40%,而美国存栏量超过1000头生猪的养殖场占有的市场份额于1997年就已经达到70%之上。因此,虽然中国生猪养殖出现规模化趋势,但养猪业的主体依然是散养为主,生猪市场因“蛛网现象”而呈现周期性波动。 第二,生猪生产的机会成本大大增加,供给趋紧。受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农村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趋势明显,造成养猪的机会成本明显增加,对养猪业产生重要影响:青壮年农民认为养壹年猪仍不如外出打工壹个月赚得多,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大均没有能力养猪,而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农民大多盖起了楼房,存于不愿养猪的趋势。长江证券研究所根据调研情况测算,以目前的行情,农户养猪头均利润于400元以下,外出打工以较保守的月均1000元收入计算,则年收入1.2万元左右。以年出栏俩轮商品猪计算,则农户需养15头猪之上。而之前猪价更低时,养猪的头均利润仍要被压缩,农户养殖的机会成本

跨国公司在华利润转移以及避税问题探讨(一).

跨国公司在华利润转移以及避税问题探讨(一) 一、案例背景 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转变过程中确实还存在一定阻力,因此宏观政策提出“开放可以引进技术、引进管理”,这也是为了打破阻力。由此外资企业获得了在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不少外资却以此作为获取超额收益的途径。 由国家统计局“利用外资与外商投资企业研究”课题组完成的一份关于外资的研究报告称,亏损的外商投资企业中约2/3为非正常亏损,每年通过转让定价避税的税款损失有300亿元。外资企业凭借超国民待遇和避税手段,使其能以较低价格开拓和占领国内市场,已对内资企业产生了巨大的挤出效应。 研究跨国公司在华行为也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经验。集团化、全球化是企业发展的趋势,中国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相当多的问题,向优秀的跨国公司学习,加强母子公司管控能力,是中国企业成功必经之路。 二、跨国公司利润转移-成功的横向管控 在跨国公司全球化过程中,在其母子公司管控的整体框架的指导下,出于集团整体战略考虑,对于旗下众多不同业务领域、不同地区分布的子公司,母公司会根据运营环境的变化构筑有效的横向管控。在财务管控的辅助之下,集团整体战略的实施就会更加迅速而有效。 1.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动因-将属于中方的利润转入其集团内部 跨国公司在中国建立子公司有多种方式,笼统的讲可分为中外合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两种。在中外合资公司里,中方合作伙伴并不包含在集团利益版图里,不是集团的一部分,那么跨国公司的母子管控体系里自然会涉及怎么样使其在华子公司能为集团创造更多的利润,在合资公司能创造的利润固定的情况下,根据在合资公司里双方共同分担收益和风险,跨国公司一般建立的横向管控就会要求想办法将合资公司的整体利润尽可能转移至母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以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我们刚刚提到的跨国公司对子公司利润控制以达到集团利润最大化的战略实际上是母子公司管控中的横向战略。横向战略(Horizonta1 Strategy)是协调相关业务单元的目标和战略,包括协调现有业务单元和基于与现有单位的关联选择进入新产业。横向战略是集团公司总部对下属业务单位在目标、政策上的协调统一。 那么是什么样的方式得以让这样的横向管控生效呢? 2.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途径 要实施有效的横向管控,需要跨国公司全方位的思考合作中出现的各种有利于自己的机会,以及机会的利用价值。横向管控光有战略不行,还需要有可操作的具体策略。在华跨国公司实施利润转移这个横向管控战略所实施的策略不外乎以下2种: (1)利用品牌优势钳制合作伙伴 合资企业的中方企业往往没有自己的品牌,而是期望于利用跨国公司提供的知名品牌迅速增加销量,抢占市场。在合资之处,这样的做法确实能快速提高销量,但是也确立了中方对外资方的依赖,离开跨国公司提供的知名品牌,中方几乎无法生存。基于此,跨国公司在合资企业运营的过程中就占据了主动,中方不得不看其脸色行事。

浅析跨国公司避税的法律问题(一)

浅析跨国公司避税的法律问题(一) 论文摘要]在现代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跨国公司在国际上的地位日益提升,成为国际经济领域举足轻重的参加者。一方面,在跨国公司庞大的组织机构下,由于自身具有管理的高度统一性,战略的全球扩张性,经营的相互关联性的优势,因此扮演着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角色,它为世界各国经济注入一股强大的动力;另一方面,由于跨国公司内部各实体间的相互关联性,使得它规避法律的行为向传统法律特别是在国际税收领域提出全新的挑战,引起国际上广泛的关注。为此本文就围绕实践中跨国公司避税的法律问题,从阐明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入手,探讨了避税的含义和介绍了跨国公司避税的各种表现形式,分析了国际反避税的必要性和有关措施,最后大体谈及个人对目前我国涉外税法的一些看法和建议。Abstract:UnderthebackgroundofmodernEconomicGlobalization,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havean increasinglyreputedinternationalstatus,andhavebecomeimportantparticipatorsintheinternational economyfield.Ontheonehand,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havelargeorganizationsandinstitutions,d uetotheirhighlyuniformmanagement,globalexpandingpolicy,mutualrelevancesinbusiness,therefor e,theyplaycrucialrolesinthepromotionoftheeconomicdevelopment,andgivefreshimpetustoeachco untry’seconomy.Ontheotherhand,becauseoftheirmutualrelevancesamongthebranchcompaniesint he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theiractionsofavoidinglawsprovokenewchallengestowardstraditiona llaws,especiallyintheInternationalTaxLaw,andalsoattractworldwideattentions.Thusthisarticlefocus esonthelegalphenomenonofthetaxavoidanceofthe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inreality.Itstartswith explainingthelegalstatusoftheTransnationalCorporations,makesresearchonthemeaningoftaxavoid anceandintroducesthevariousspecificformsoftheTransnationalCorpor ations’taxavoidance,thenana lyzesthenecessitiesofanti-internationaltaxavoidanceaswellasitsrelatedmeasures.Intheend,itgener allyconcludesmyopinionsandsuggestionsonourcountry’sforeign-relatedtaxlawatpresent.关键词]跨国公司国际避税转移定价避税港国际税收竞争预约定价制度一、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及其法律问题概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日益专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科技的突飞猛进,资本积累急剧膨胀,对外直接投资的迅猛增长,跨国公司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它们通过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子公司,形成了一个个从国内到国外,从生产到销售,按照自己的全球战略迈进的大企业集团,在世界范围内追逐高额利润。根据《1995年世界投资报告》显示,39,000家左右的母公司在其将近270,000家国外子公司所投入的对外直接投资存量达2.7万亿美元.⑴跨国公司在当今世界经济中已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成为了世界经济的核心组织者。跨国公司的影响利弊同在,一方面,它们加速了生产资本的国际化,使资源优化配置,形成规模效益。通过其遍布全球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促进了高新技术的传播和扩散,加强国际技术交流。特别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还可能弥补本国资金不足,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国际收支,以促进本国经济发展。然而,在另一方面,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性的发展趋势,给传统的法律理念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跨国公司,它与国内公司的最大区别就是前者是由分属在不同国家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实体组成的,并且资本逐利性的本质决定了跨国公司是要在全球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获取最高利润,因此它在国际上的政治经济等领域就难免会与东道国、母国产生矛盾和冲突。从跨国公司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来看,跨国公司与东道国之间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经济上,1.某些跨国公司采取转移定价的手段转移利润,逃避东道国的税收管制,造成东道国经济损失和市场混乱。这不仅无助于东道国的经济改善,更是对其政府财政收入构成威胁。2.跨国公司在技术转让时故意抬高价格,或采用一些限制性条款,阻碍东道国的技术发展;采取各种限制性商业惯例,限制公平竞争,掠夺东道国的资源,垄断东道国的市场。3.跨国公司为了避免汇兑风险,或进行货币投资活动等目的,带动大量资本的流动,影响东道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其次,在政治上,跨国公司干涉东道国的内政。当跨国公司控制了东道国的某些行业,居于

经典案例报告国际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案例1] 某跨国公司总部设在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甲公司为在C 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国的丙公司,乙公司利润率20% ;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 国50% ,C 国60% ,D 国30%。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无的价格卖给D 国的丙公司,再由丙公司以每匹3400无的价格转售给C 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3600000元在该国市场出售。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对各国税负的影响: (一) 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600)×1000×50%=200000 (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0%×1000×60%=360000(元) 则对此项交易,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合计=200000十360000=560000(元) (二) 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 甲公司应纳所得税=(2800-2600)×1000×50%=100000(元) 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600000-3400000)×60%=120000(元) 丙公司应纳所得税=(3400-2800)×1000×30%=180000(元)

则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合计 =100000+120000+180000=400000(元) 比正常交易节约税收支付: 560000-400000=60000(元) 这种避税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B、C、D 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提。 [案例2] A国的跨国甲公司在B国和C国有乙、丙两家子公。乙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3000×15%=150万元;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征收20%的所得税。为逃避这部分税收,乙公司、丙公司将市场价值400万元和200万元的商品公别以250万元、120万元卖给了甲公司,以代替股息支付。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的避税效应: (一)正常支付股利时的税负: 乙公司应纳税额=150万元×20%=30万元 丙公司应纳预提税税额=80万元×20%=16万元 共应纳预提税税额:30+16=46万元 (二)以商品代替股息支付时的税负:乙、丙公司将商品以低价售给甲公司,甲公司从中获得与股息等值的回报,乙丙公司因支付方式改变,且无盈利,既可避免所得税,又不必纳预提税。

跨国公司如何避税.

跨国公司如何避税? 避税的宗旨:纳税人,或者征税对象的来源,是否能在不同国家税收管辖权范围之间,得到转移。 人的要素:跨国纳税法人,也就是跨国公司,按税收管辖权不同,可以分为:公民与居民,叫做人的要素。 物的要素:征税对象,是指资金投放、劳务付出、货物交换所产生的受益或所得,叫做物的要素。 一、通过人的流动进行避税: 公司法人分为公民身份法人与居民身份法人,各国区分他们的标准是不同的,要根据这些标准与他们之间的差异,再分析避税的可能性。对于法人公民公司纳税人来说,它们具有“无限纳税义务”。对于法人居民公司纳税人来说,居民公司可以采用一些技术处理,来避免成为居民纳税人。 1、一些股东不参与管理活动,其股份与影响管理的权利分开,只保留它们的财权。 2、避免在高税国注册公司,最好选在国际避税地,或提供税收优惠较多的国家。 3、选用非居民担任管理角色。 4、不在高税国召集股东会议,或管理决策会议,要在这些国家之外作出各种会议报告。国外会议记录必须包括在国外作出的重大营业决策和详细资料。 5、避免从高税国发出电话,或其他电讯指示。 6、对临时,或紧急交易,建立一个分离的服务公司,按一定的利润纳税,以避免全额纳税。 公司法人居所迁移避税在于确定公司,或有关机构的居所在哪里,主要以该公司或机构的控制管理部门设在什么地方为准。比如一家在法国注册的公司,可以是中国的居民公司,而在中国注册的法国公司可以是法国居民公司。就是说一个公司,无论在他国,或是在母国,都可以成为居民公司。一般来说,要尽量使自己的公司成为居民公司,不要成为公民公司。利用居所变化,躲避纳税义务,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消除使其母国,或行为发生国,成为控制或管理地点的所有实际特征,实现公司居所“虚无化”。 比如,法国斯弗尔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在英国具有居所,和成为英国纳税义务人,采用了如下方法: 1、该公司内的英国股东,不允许参加管理活动,英国股东的股份,与影响公司管理权力的股份分开。它们只享有收取股息,参与分红的权利。

跨国公司在华利润转移以及避税问题探讨

跨国公司在华利润转移以及避税问题探讨 导读:一、案例背景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转变过程中确实还存在一定阻力,因此宏观政策提出“开放可以引进技术、引进管理”,这也是为了打破阻力。由此外资企业获得了在税收.. 一、案例背景 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转变过程中确实还存在一定阻力,因此宏观政策提出“开放可以引进技术、引进管理”,这也是为了打破阻力。由此外资企业获得了在税收、土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是不少外资却以此作为获取超额收益的途径。 由国家统计局“利用外资与外商投资企业研究”课题组完成的一份关于外资的研究报告称,亏损的外商投资企业中约2/3为非正常亏损,每年通过转让定价避税的税款损失有300亿元。外资企业凭借超国民待遇和避税手段,使其能以较低价格开拓和占领国内市场,已对内资企业产生了巨大的挤出效应。 研究跨国公司在华行为也可以为中国企业提供经验。集团化、全球化是企业发展的趋势,中国企业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相当多的问题,向优秀的跨国公司学习,加强母子公司管控能力,是中国企业成功必经之路。 二、跨国公司利润转移-成功的横向管控 在跨国公司全球化过程中,在其母子公司管控的整体框架的指导下,出于集团整体战略考虑,对于旗下众多不同业务领域、不同地区分布的子公司,母公司会根据运营环境的变化构筑有效的横向管控。在财务管控的辅助之下,集团整体战略的实施就会更加迅速而有效。 1.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动因-将属于中方的利润转入其集团内部 跨国公司在中国建立子公司有多种方式,笼统的讲可分为中外合资公司和外商独资公司两种。在中外合资公司里,中方合作伙伴并不包含在集团利益版图里,不是集团的一部分,那么跨国公司的母子管控体系里自然会涉及怎么样使其在华子公司能为集团创造更多的利润,在合资公司能创造的利润固定的情况下,根据在合资公司里双方共同分担收益和风险,跨国公司一般建立的横向管控就会要求想办法将合资公司的整体利润尽可能转移至母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以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我们刚刚提到的跨国公司对子公司利润控制以达到集团利润最大化的战略实际上是母子公司管控中的横向战略。横向战略(Horizonta1 Strategy)是协调相关业务单元的目标和战略,包括协调现有业务单元和基于与现有单位的关联选择进入新产业。横向战略是集团公司总部对下属业务单位在目标、政策上的协调统一。 那么是什么样的方式得以让这样的横向管控生效呢? 2.跨国公司利润转移的途径 要实施有效的横向管控,需要跨国公司全方位的思考合作中出现的各种有利于自己的机会,以及机会的利用价值。横向管控光有战略不行,还需要有可操作的具体策略。在华跨国公司实施利润转移这个横向管控战略所实施的策略不外乎以下2种: (1)利用品牌优势钳制合作伙伴 合资企业的中方企业往往没有自己的品牌,而是期望于利用跨国公司提供的知名品牌迅速增加销量,抢占市场。在合资之处,这样的做法确实能快速提高销量,但是也确立了中方对外资方的依赖,离开跨国公司提供的知名品牌,中方几乎无法生存。基于此,跨国公司在合资企业运营的过程中就占据了主动,中方不得不看其脸色行事。 单纯的钳制住合作伙伴并不能为跨国公司带来直接的收益,对其横向战略的实施也没有直接的影响,跨国公司必须进一步的掌握合资企业的财务支配权,才能实现利润的转移。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