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

急诊科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
急诊科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

急诊科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

目录

第一部分临床诊疗指南

第一章感染性休克

第二章出血性休克

第三章过敏性休克

第四章急性呼吸衰竭

第五章急性左心衰竭

第六章急性肾功能衰竭

第七章急性心梗及并发症

第八章AMI溶栓治疗常规

第九章心律失常

第十章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第十一章脑出血

第十二章上消化道出血

第十三章癫痫持续状态

第十四章小儿高热惊厥

第十五章急性中毒的诊疗原则

第十六章急性酒精中毒

第十七章急性巴比妥类中毒

第十八章急性苯二氮卓类中毒

第十九章灭鼠药中毒

第二十章有机磷农药中毒

第二十一章急腹症

第二十二章创伤诊疗常规

第二十三章多发伤的诊疗常规

第二十四章心肺复术CPR

第二十五章脑复

第二部分技术操作规

一、气管插管

二、机械通气

三、电除颤

四、双气囊三腔管压迫术

五、清创缝合术

六、晚期(感染)伤口处理

第一部分临床诊疗指南

第一章感染性休克

【诊断】

1、病史:患者有局部化脓性感染灶或胆管、泌尿道、肠道等感染史。

2、临床表现特点:

①、症状:急性起病,以恶寒或寒战、高热起病、伴急性病容、消化障碍、神经精神症状等,年老体弱者体温可不高。

②、体征:呼吸急促、脉搏细弱、皮肤湿冷、血压下降甚至测不到。

3、实验室检查特点:

外周血白细胞增多,伴分类中性粒细胞增多且核左移,中毒颗粒出现。血、痰、尿、粪、脑脊液、化脓性病灶等检出病原菌。

4、诊断要点:

①、临床上有明确的感染灶。

②、有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SIRS)的存在。

③、收缩压低于90mmHg或较原基础血压下降的幅度超过40mmHg至少1小时,或血压需依赖输液或药物维持。

④、有组织灌注不足的表现,如少尿(<30ml/h)超过1小时,或有急性神志障碍。

⑤、血培养常发现有致病性微生物生长。

【治疗】

1、一般治疗:

①、体位:头胸部与下肢均抬高30°,或半坐卧位于平卧位相交替,而将下肢抬高至30°。

②、吸氧、保持呼吸道通畅。

③、不应作远距离搬运。

2、补充血容量:

如患者无心功能不全,首批输入1000ml,于1小时输完最理想,可两路静注,一路快速输入右旋糖酐500ml,另一路输入平衡盐液500ml,继后输注5%碳酸氢钠250~300ml,测试尿液PH,如PH<6示有代性酸中毒存在。

休克恢复与稳定后,1∶1的平衡盐与10%葡萄糖液输注。有心功能不全或亚临床心功能不全者应在严密观察下输液。

补液过程中注意观察和记录每日(甚至每小时)尿量,定时复测血浆CO2结合力,血清电解质等以指导用药。

3、血管扩药的应用:

血管扩药必须在扩容、纠酸的基础上应用。

应用于感染性休克的血管扩药有肾上腺素能阻滞剂与莨菪类药物2类。

①酚妥拉明:用法:10mg稀释于5%葡萄糖液100ml中,以0.1mg/min的速度静滴,逐渐增加剂量,最高可达2mg/min,同时严密监测血压、心率,调整静滴速度。

②山莨菪碱:用法:用量因休克程度不同、并发症不同、病程早晚、个体情况而有差异,早期休克用量小,中、晚期休克用量大,一般由10~20mg静注开始,每隔5~30分钟逐渐加大,可达每次40mg左右,直至血压回升,面色潮红、四肢转暖可减量维持,如应用山莨菪碱治疗6小时仍未显效,宜联用其他血管活性药物。

山莨菪碱的治疗禁忌症:①过高热(39℃以上),但在降温后仍可应用;

②烦躁不安或抽搐,用镇静剂控制后仍可应用;

③血容量不足,需在补足有效血容量的基础上使用;

④青光眼、前列腺肥大。

4、抗生素的应用:

抗生素的选择,原则上以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为依据,但在未取得这些检查的阳性结果之前,可根据患者原发感染灶与临床表现来估计。

抗生素的应用必须尽早、足量、足够的疗程,最少用至7天,或用至退热后3~5天方考虑停药,有时需请外科协助清除感染灶。

5、并发症的防治:

预防和处理代性酸中毒、急性心力衰竭、急性肾功能衰竭、多器官功能衰竭、ARDS、DIC等。

[附休克观察指标]

1、临床表现:以下表现可认为休克已基本控制:

①血压SP稳定在90mmHg以上(高血压病患者其SP已稳定在比其原来平均收缩压约低30mmHg水平,脉压差不小于30mmHg)。

②脉率在正常围、有力。

③尿量在40ml/h以上。

④口渴感已解除。

2、尿量:对重症休克或昏迷患者,有指征时留置导尿,以观察尿量,如尿量超过30ml/h,可认为血容量已基本补足。如<20ml/h,则需注意以下情况的可能:

①血容量尚未补足;

②心功能不全;

③肾血管痉挛(应用血管收缩药所致?);

④肾功能不全(原先存在或继发于休克)。

3、动脉血气分析与血清电解质测定。

4、CVP测定:CVP能反映右心功能,并反映血容量、回心血量和右心排血功能之间的关系。正常参考值:4~12cmH

O。

2

(须注意已接受血管活性药物治疗者,其数值参考价值不大)。

第二章出血性休克

【诊断】

一、临床表现特点:

1、有原发病的相应病史和体征。

2、出血征象:根据不同病因表现为咯血、呕血、便血或出血(外伤)。

3、有休克征象和急性贫血的临床表现,且与出血量成正比。

二、实验室检查和其他辅助检查特点:

血红细胞、血红蛋白和血细胞比容在短期急剧降低。

【治疗】

1、一般治疗:体位、吸氧、保暖、保持呼吸道通畅等。

2、止血:按照不同病因,采取不同止血方法,必要时紧急手术治疗,以期达到有效止血目的。肺源性大咯血可用垂体后叶素10~20u,置于5%葡萄糖液500ml中静滴,消化性溃疡及急性胃粘膜病变所致的上消化道出血可用奥美拉唑40mg稀释后静滴。对肝硬化引起的上消化道出血可用善得宁0.1mg,加于5%葡萄糖液20~40ml中静注,每日2次。

3、补充血容量:快速补充等液体,验血型配同型血备用,失血量大者应补液与输血

双管齐下。

第三章过敏性休克

【诊断】

一、临床表现

1、由喉头或支气管水肿痉挛引起的呼吸道症状: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窒息感、发绀等。

2、循环衰竭症状:心悸、苍白、出冷汗、四肢厥冷、脉弱、血压下降与休克等。

3、神经系统症状:头晕、乏力、眼花、神志淡漠或烦躁不安,大小便失禁、晕厥、昏迷、甚至抽搐等。

二、诊断要点:

1、明确的用药史,或毒虫刺咬史等。

2、具有上述的临床表现。

3、过敏实验:在过敏性休克康复后,可作皮肤试验以明确致敏原。

【治疗】

一、一般治疗

1、立即停用或清除引起过敏性反应的物质,由皮肤试验引起的,用止血带结扎注射部位的上臂。

2、肾上腺素:立即肌注肾上腺素,最好在原来注射药物的部位注射,以减缓致敏药物的扩散。

用量:0.1%溶液,成人每次0.5~1ml,小儿每次0.02~0.025ml/kg,肌注。严重病例可用肌注量的1/2~2/3,稀释于50%葡萄糖液40~50ml中静注。如心跳停止,可用0.1%肾上腺素1ml,直接作心注射,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肾上腺素作用短暂,如注射首次剂量后不见效,可于10~15min后复注射。也可以1~2mg,加入5%葡萄糖液100~200ml中静滴。

3、吸氧和维持呼吸道通畅,常规吸氧,必要时可作气管插管可进行人工通气。

4、补充血容量:恢复和维持足够的血容量,是抢救过敏性休克重要的一个环节。必要时可作静脉切开,但输液速度不宜过快,过多,以免诱发肺水肿。

5、肾上腺皮质激素:可增强肾上腺素的作用,克服β受体阻断,在高浓度时可阻止CAMP分解。成人可用琥珀酸氢化可的松100mg,或相当剂量的地塞米松,以50%葡萄糖

液40~50ml稀释后静注,必要时重复注射。

6、血管活性药物:间羟胺50~100mg,加入500ml液体中静滴。

7、针刺疗法:双侧关,合谷及人中穴。

二、特殊方法:

1、治疗青霉素过敏性反应,可用青霉素酶80万u肌注1次。

2、链霉素过敏反应,10%葡萄糖酸钙溶液,成人一次用量10~20ml,缓慢静注。

三、休克恢复期的治疗:

应用血管收缩药静滴的病例,在休克控制后,可逐渐减慢其滴速,在严密观察下逐渐停药,停药后24小时血仍无波动者,可认为休克治愈,对注射青霉素或含普鲁卡因的制剂及长效青霉素制剂所引起的休克,尤须注意观察。

第四章急性呼吸衰竭

【临床表现】

1.呼吸困难呼吸频率、节律、幅度的改变。

2.发绀中央性发绀。

3.精神神经症状精神错乱、躁狂、昏迷及抽搐。

4.循环系统改变心动过速、周围循环衰竭、心律失常、心搏停止。

5.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表现肝肾功能损害、胃肠黏膜水肿、应激性溃疡。

【诊断要点】

1.有引起急性呼吸衰竭的病因:肺实质性病变、肺水肿、肺血管疾病、胸壁和胸膜疾病、气道阻塞、神经肌肉疾病。

2.急性呼吸衰竭的临床表现

3.主要依据血气分析:在海平面、标准大气压、静息状态、呼吸空气条件下,

PaO

2<60mmHg,伴或不伴PaO

2

>50mmHg。单纯PaO

2

<60mmHg为Ⅰ型呼吸衰竭,伴PaO

2

>50mmHg

为Ⅱ型呼吸衰竭。

【治疗】

1.保持呼吸道通畅开放气道,使用支气管扩剂。

2.氧疗原则保证PaO

2>60mmHg,或SpO

2

>90%的前提下,尽量减低吸入氧浓度。Ⅰ型呼

吸衰竭高浓度,Ⅱ型呼吸衰竭低浓度。鼻导管、面罩氧疗。

3.增加通气量,改善潴留呼吸兴奋剂、机械通气。

4.病因治疗。

5.一般支持疗法纠正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各种对症治疗、预防和治疗各种肺动脉高压、肺心病、肺性脑病、肾功能不全、消化道功能障碍,特别注意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

第五章急性左心衰竭

【诊断要点】

1、多有高血压、冠心病、心瓣膜病、心肌病等病史。

2、突发严重呼吸困难,呈端坐呼吸,常于夜间阵发性发作,大汗淋漓、口唇青紫、面色苍白、烦躁不安、窒息感、频繁咳嗽、喘鸣、咳出粉红色泡沫样痰,严重者可出现肺水肿及休克。

3、心界可扩大,心率快,奔马律,两肺布满湿罗音及哮鸣音。

4、X线检查可见肺门蝴蝶状阴影向周围扩展。

【鉴别诊断】

支气管哮喘:多见于青少年,有过敏史,症状发作时双肺可闻及典型哮鸣音,咳出白色粘痰后呼吸困难常可缓解。

【急救处理】

1、半卧位或坐位,下垂双腿。

2、鼻导管或面罩高流量给氧。

3、吗啡5~10mg静滴缓注,可使患者镇静,同时可减轻心脏负荷。

4、快速利尿:呋塞米20~40mg静注,于2分钟推完,10分钟起效,可持续3~4小时,4小时后可重复。除利尿外,还可扩静脉,减轻肺水肿。

5、血管扩剂:

①硝普纳:为动、静脉血管扩剂,剂量12.5~25ug/min滴入,维持收缩压100mmHg 左右。

②硝酸甘油:对本药的耐受量个体差异大,先以10ug/min开始,根据病情调整剂量。

③酚妥拉明:α-受体阻滞剂,静脉滴注以0.1mg/min,最大可增至1.5~2.0 mg/min,

急诊科临床诊疗指南__技术操作规范更新版

急诊科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 目录 第一部分临床诊疗指南 第一章急性颅脑损伤 第二章出血性休克 第三章过敏性休克 第四章急性呼吸衰竭 第五章急性左心衰竭 第六章急性肾功能衰竭 第七章急性心梗及并发症 第八章AMI溶栓治疗常规 第九章心律失常 第十章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第十一章脑出血 第十二章上消化道出血 第十三章癫痫持续状态 第十四章小儿高热惊厥 第十五章急性中毒的诊疗原则 第十六章急性酒精中毒 第十七章急性巴比妥类中毒 第十八章急性苯二氮卓类中毒 第十九章灭鼠药中毒

第二十章有机磷农药中毒 第二十一章急腹症 第二十二章创伤诊疗常规 第二十三章多发伤的诊疗常规 第二十四章心肺复苏术CPR 第二十五章脑复苏 第二部分技术操作规范 一、气管插管 二、机械通气 三、电除颤 四、双气囊三腔管压迫术 五、清创缝合术 六、晚期(感染)伤口处理

第一部分临床诊疗指南 第一章急性颅脑损伤 急性颅脑损伤的现场急救处理 (一)初步检查 1. 头部伤情:有无头皮血肿、裂伤、头皮大面积撕脱、活动性出血、脑脊液漏、脑 组织溢出、颅骨骨折。 2. 生命体征: (1)呼吸功能:观察有无发绀、呼吸急促、缺氧、呼吸暂停、窒息情况。 (2)循环功能:有无脉搏细速、过缓或不齐、低血压、休克等征象。 3. 其他部位的严重损伤:如胸腹部及肢体的损伤。 (二)伤情判断:除呼吸循环功能外,在颅脑损伤现场的伤情判断目前主要是采用临床分级结合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Glasgow Coma Scale, GCS),将颅脑损伤分为3级。 (三)现场抢救:颅脑损伤的病人急救能否取得效果的关键,在于急救人员能否进行正确和及时的现场抢救,急救人员应在快速、简洁地了解患者的受伤时间、地点、原因及过程后,立即对头部和全身情况的迅速认真的检查,在综合病史及初步检查情况做出病情判断后随即开始现场急救。现场急救的重点是呼吸与循环功能的支持,及时纠正伤后发生的呼吸暂停与维持血压的稳定。现场急救顺序为: 1. 保持呼吸道通畅:急性颅脑损伤的病人由于多因出现意识障碍而失去主动清除分泌物的能力,可因呕吐物或血液、脑脊液吸入气管造成呼吸困难,甚至窒息。故应立即清除口、鼻腔的分泌物,调整头位为侧卧位或后仰,必要时就地气管内插管或气管切开,以保持

2017急诊科培训计划

祥云县中医医院急诊科培训计划 (2017 年)为更好地抓好基础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操作程序,降低医疗风险,加大急诊急救技术技能及"三基三严"理论和操作考核力度,以考促学,狠练基本功。根据《医务人员分级培训计划》,以医学临床" 三基三严" 培训为中心内容,认真抓好医务人员分级培训工作,以提高医疗质量和全院医务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制定2017 年急诊科急救技术技能及三基三严培训及考核计划。 一、加强对急诊医务人员三基三严及急救技术技能强 化培训的认识。我科成立由科主任担任科室培训、考核小 组长,具体负责科室培训考核工作。经常利用科室会议,晨会交班时间对全科人员进行三基三严技术技能培训意义、目的、重要性的宣讲教育,提高对培训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自觉性。完成对全科室人员培训,培训覆盖率达100%,三基考试每季度1 次,三基考核合格率力争100%,急救技术要求人人过关。 二、培训及考核内容: (1)基础理论:包括与疾病诊断、治疗有关的医学基础理论及中医急救技术知识。如:人体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输液、输血、水电解平衡的基本理论,休克、感染、发热等病因及发病机理,常见病的诊断、鉴别诊断和处理原则,危重病人的诊断、鉴别诊断和急救原则,危重病人的营

养、热量供应等理论。 (2)基本知识:包括为疾病诊断、治疗直接提供科学依据的临床医疗知识。如:各种疾病的阳性体征、各种检验检查的标本采取方法及临床意义。各种药物的基本成分、禁忌、作用方法、使用及适应症等。 (3)基本技能:包括医务人员应具备的诊断、治疗的基本操作技能(如各种注节、穿刺技术、心肺复苏技术。结合病人的病情,拟定出诊断治疗计划等的思维判断能力(如病历、医嘱、处方的书写能力、体格检查能力、诊断与鉴别诊断能力、急诊处理能力、阅读辅助检查报告能力等)。(4)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医师法》、《输血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条例》、《病历管理规定》等。 (5)急救技术技能培训与考核内容:心肺脑复苏技术;洗胃术; 心电监护仪的使用技术及电除颤;创伤的急救技术; 三、培训方式方法:采用职工自学与科室集中学习、训练两结合的方式方法。要求医务人员利用一切培训及空闲时间学习医学及急诊急救基础知识及新技术、新理论知识。并定期进行考核记录在案。科室利用科主任查房晨会交班及每周业务学习时进行新理论知识讲解讲座,并对急救常用技术采用现场操作演练考核,定期举行急救模拟演练。

一级医院急诊室建设标准

一级医院急诊室建设标准 一、任务和范围 1、任务:治疗各类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根据不同病情诊治后对病人作出回家、留院观察或转送上级医院决定。经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承担院前急救职能。 2、范围:为急性发热性疾病,严重喘息、呼吸困难者,各种心脏疾患、严重高血压或血压波动剧烈者,各种急性脑血管病、各种急性出血、各种急性炎症,昏迷、急性泌尿系统疾患、尿闭、血尿和急性肾功能衰竭,急腹症、休克、急性外伤,烧伤,急性中毒、意外事故、临产、流产等。 二、人员配备 由一名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急诊组长,由固定门诊或轮转出门诊的医师担任急诊诊室工作。配备2-3名护士,成立相对固定的急诊护理组。 急诊室医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从事临床工作2年以上,同时接受急救专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急诊室医护人员应掌握: 1、心肺复苏术、气管插管(包括正确使用呼吸球囊)、徒手紧急排除异物技能、人工气胸腔排气术、胸腔闭式引流术、其它常规急救技术及常见、危重病处理原则。 2、掌握急、危重病转院指标。 三、急诊室设置 急诊室应设置于门诊一楼,大门旁侧诊室,为综合性急诊诊室,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有群体识别性标志,便于患者识别。 急诊诊室旁设有综合抢救室,与急诊诊室有侧门相通,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四、急救设备和药品 急诊抢救室必须配备下列设备和药品: 五、规章制度 (1)急诊抢救流程张贴于抢救室墙面; (2)制定急诊室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3)完善值班人员工作制度,急、危重病人会诊及转院制度,门急诊人员培训制度。 二级医院急诊科建设标准 一、急诊科的任务和范围。 1、任务:治疗各类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根据不同病情诊治后对病人作出回家、留院观察、收入急 诊病房、ICU或转送上级医院决定。经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承担院前急救职能。 2、范围:为急性发热性疾病,严重喘息、呼吸困难者,各种心脏疾患、严重高血压或血压波动剧烈者,各种急性脑血管病、各种急性出血、各种急性炎症,昏迷、急性泌尿系统疾患、尿闭、血尿和急性肾功能衰竭,急腹症、休克、急性外伤,烧伤,急性中毒、意外事故、临产、流产等。 二、人员配备。

急诊科前五种疾病诊疗规范

多发伤诊诊疗规范 一、概述 多发伤是指人体同时或相继遭受两个以上解剖部位或脏器的创伤,而这些创伤即使单独存在,也属于严重创伤。 二、临床表现 1、伤情复杂、伤势严重,多表现为生理功能急剧紊乱,脉细弱、血压下降、氧合障碍。 2、有效循环量大减(含血液及第三间隙液),低容量性休克发生率高。 3、根据不同部位、脏器和损伤程度,早期临床表现各异: (1)、开放伤可自伤口流出不同性质和数量的液体。 (2)、颅脑伤表现有不同程度的神志改变和瞳孔变化。 (3)、胸部伤多表现呼吸功能障碍、循环功能紊乱、低氧血症和低血压。 (4)、腹部伤早期表现为腹内出血、腹部刺激征或低血压。 (5)、脊柱、脊髓伤可出现肢体运动障碍或感觉丧失。 (6)、长骨干骨折可表现肢体变形或活动障碍。 三、诊断要点 1、抢救生命为第一要素,危重伤员应先抢救,后诊断。 2、详细询问病史,了解致伤物体的性质及机体着力部

位。 3、生命体征尚不稳定的危重伤员,以物理检查为主,初步诊断为致命伤者不宜搬动伤员进行特殊检查,以免加重伤势,耽误抢救时间。 4、多处伤的临床表现,可相互重叠或掩盖,早期应重点检查头、胸、腹部内出血和脏器伤。 5、一处伤处理后伤情、休克仍无改善,应积极寻找引起休克的其他原因,不可满足一处伤的诊断,失去手术的最佳时机。 6、多处伤、伤情复杂,伤势发展变化快,主要矛盾可能转化,因此必须动态观察伤势的演变趋向,以防漏诊、误诊。 四、治疗方案和原则 1、复苏液体以晶体为主,如血细胞比容<30%,应输入浓缩红细胞。 2、活动性出血伤员,在控制出血前维持收缩压80~85mmHg 的可允许低血压水平,但时间愈久,纠正难度更大,并发症愈多,因此尽早控制出血仍是关键。过量、快速输液提高血压仅会加重出血,并可能导致组织水肿。因此应严密监测,随时调整。 3、保持呼吸道畅通和气体交换,充分氧供,保持SaO2>90%。

急诊科临床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标准

急诊科临床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 目录 第一部分临床诊疗指南 一、急性颅脑损伤 二、出血性休克 三、过敏性休克 四、急性呼吸衰竭 五、急性左心衰竭 六、急性心梗 七、心律失常 八、脑出血 九、上消化道出血 十、急性中毒的诊疗原则 十一、急性酒精中毒 十二、灭鼠药中毒 十三、有机磷农药中毒 十四、急腹症 十五、创伤诊疗常规 十六、多发伤的诊疗常规 十七、心肺复术CPR

第二部分技术操作规 一、气管插管 二、机械通气 三、电除颤 四、清创缝合术

急性颅脑损伤 (一)初步检查 1. 头部伤情 :有无头皮血肿、裂伤、头皮大面积撕脱、活动性出血、 脑脊液漏、脑组织溢出、颅骨骨折。 2. 生命体征: (1)呼吸功能:观察有无发绀、呼吸急促、缺氧、呼吸暂停、窒息情况。 (2)循环功能:有无脉搏细速、过缓或不齐、低血压、休克等征象。 3.其他部位的严重损伤:如胸腹部及肢体的损伤。 (二)伤情判断:除呼吸循环功能外,颅脑损伤的伤情判断目前主要是采用临床分级结合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Glasgow Coma Scale,GCS),将颅脑损伤分为3级。 (三)紧急处理:颅脑损伤的病人急救能否取得效果的关键,在于急救人员能否进行正确和及时的现场抢救,急救人员应在快速、简洁地了解患者的受伤时间、地点、原因及过程后,立即对头部和全身情况的迅速认真的检查,在综合病史及初步检查情况做出病情判断后随即开始急救。 急救的重点是呼吸与循环功能的支持,及时纠正伤后发生的呼吸暂停与维持血压的稳定。急救顺序为: 1.保持呼吸道通畅:急性颅脑损伤的病人由于多因出现意识障碍而失去主动清除分泌物的能力,可因呕吐物或血液、脑脊液吸入气管造成呼吸困难,甚至窒息。故应立即清除口、鼻腔的分泌物,调整头位为侧卧位或后仰,必要时就地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以保持呼吸道的通畅,若

医疗机构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

医院急诊科设置与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设置,加强管理,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急诊科,并按照本规范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急诊科是社会急救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院内急症救治的首诊场所。急诊科负责24小时为来院的急诊患者进行抢救生命、稳定病情和缓解病痛的处置,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医院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急诊救治水平,保障医疗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急诊科应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和药品等条件,以保障急诊救治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各类辅助检查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急诊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有条件的可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和安全保卫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有明显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清楚明显,紧急救治相关科室的服务能够保持连续与畅通。 第九条急诊科应明亮通风,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儿科急诊应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第十条急诊科抢救室应临近急诊入口,设置一定数量的抢救床,每床占地面积以14-16平方米为宜。抢救室内应备有完好的急救药品、器械及处于备用状态的心肺复苏、监护等抢救设备,并应具有必要时施行紧急外科处理的功能。 第十一条急诊科应根据患者流量和专业特点设置观察床,收住需要留院观察的患者,观察床数量以医院床位数2-3%为宜。患者留观时间原则上不超过72小时。

急诊科临床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

--技术操急诊科临床诊疗常规 作规范

急诊科临床诊疗常规技术 操作规范 目录 第一部分临床诊疗指南 一、急性颅脑损伤 二、出血性休克 三、过敏性休克 四、急性呼吸衰竭 五、急性左心衰竭 六、急性心梗 七、心律失常 八、脑出血 九、上消化道出血 十、急性中毒的诊疗原则 十^一、急性酒精中毒 十二、灭鼠药中毒 十三、有机磷农药中毒 十四、急腹症 十五、创伤诊疗常规

十六、多发伤的诊疗常规十七、心肺复苏术CPR

第二部分技术操作规范 一、气管插管 二、机械通气 三、电除颤 四、清创缝合术

急性颅脑损伤 (一)初步检查 1.头部伤情:有无头皮血肿、裂伤、头皮大面积撕脱、活动性出血、脑脊 液漏、脑组织溢出、颅骨骨折。 2.生命体征: (1)呼吸功能:观察有无发绀、呼吸急促、缺氧、呼吸暂停、窒息情况。 (2)循环功能:有无脉搏细速、过缓或不齐、低血压、休克等征象。 3.其他部位的严重损伤:如胸腹部及肢体的损伤。 (二)伤情判断:除呼吸循环功能外,颅脑损伤的伤情判断目前主要是采用临床分级结合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Glasgow Coma Scale GCS),将颅脑损伤分为3级。 (三)紧急处理:颅脑损伤的病人急救能否取得效果的关键,在于急救人员能否进行正确和及时的现场抢救,急救人员应在快速、简洁地了解患者的受伤时间、地点、原因及过程后,立即对头部和全身情况的迅速认真的检查,在综合病史及初步检查情况做出病情判断后随即开始急救。 急救的重点是呼吸与循环功能的支持,及时纠正伤后发生的呼吸暂停与 维持血压的稳定。急救顺序为: 1.保持呼吸道通畅:急性颅脑损伤的病人由于多因出现意识障碍而失去主 动清除分泌物的能力,可因呕吐物或血液、脑脊液吸入气管造成呼吸困难,甚至窒息。故应立即清除口、鼻腔的分泌物,调整头位为侧卧 位或后仰,必要时就地气管内插管或气管切开,以保持呼吸道的通畅,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介绍

输血标本采集规范 1、查看输血申请单,询问病史,查对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等项目与病人是否吻合。 2、请患者准备,对孩子应多哄劝,避免剧烈躁动、哭闹。对于紧张或有晕血史的病人要进行安慰。 3、采血器材准备,选择相应的真空采血管并记录采集时间。 4、选择穿刺血管:扎好压脉带,观察血管走向,选择穿刺点,正在输液的病人绝对不可同侧采血,更不可以利用原有的输液针头采血。 5、消毒:以穿刺点为圆心,用蘸有碘伏的棉签由内到外螺旋型涂抹,消毒范围为直径大约5厘米,注意消毒过的地方不能重复涂抹,在涂抹的过程中棉签必须也要同时旋转。 6、采样及混匀:等待碘伏干了以后,再次扎好压脉带,将针头平面朝上与手臂成15°刺,最好一针见血。拔出采血管后立即进行颠倒8次混匀。在抽学时要询问病人感受(如有无心慌,头晕等情况),当出现异常时如:病人出汗、面色苍白、晕倒时立即拔出针并急救;操作失败,取得病人谅解,再次进行操作。采样尽量在1分钟内完成。 7、止血:采血结束后,解开压脉带,退针后请病人“手指压住棉球,手伸直抬高于心脏,保持两分钟”(如果是有出血倾向患者如紫癜,ITP,血液病等要压迫5~10分钟直到无血渗出)。 8、送检:抽血后立即在试管写上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

输血查对制度 一、采集血样查对 1、接医嘱后,认真核对姓名、床号、输血申请单。 2、采集血样前,2人再次核对姓名、床号、年龄、性别、病案号、血型,在试管上写上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 3、采集血样时,必须一人一次,如同时输2人或2个以上人的血,应分别执行。 4、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同时送至输血科并与对方逐项核对。 二、去输血科取血与发血者共同核对,内容为: 1、交叉配血试验单:受血者姓名、科别、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病案号。 2、检查血袋标签:血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储血号。 3、检查血袋有无破裂或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或凝块,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核对无误后双方在交叉配血试验单上签字。 三、血液领到病房后2人共同逐项核对 1、受血者姓名,床号,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病案号,血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储血号。 2、再次检查,血袋有无破裂渗漏,血液有无凝集或溶血、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 3、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皮条,输2袋血之间应用生理盐水冲洗。 注意事项: 1、禁止同时采集2个人的血标本,输2个人或2个以上病人的血液,应分别执行。 2、血液切勿振荡,加温,血液领会后应在30分钟内输用。 3、输血过程应严密执行无菌操作,不可随意加入任何药物,防止血液凝集或溶解。 4、输血病人应做到三查八对。 5、输血病人24小时三班交班。 6、按临床输血管理制度执行。

二级医院急诊科建设标准

二级医院急诊科建设标准 一、急诊科的任务和范围。 1、任务:治疗各类急性病、慢性病急性发作,根据不同病情诊治后对病人作出 回家、留院观察、收入急诊病房、ICU或转送上级医院决定。经市、县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承担院前急救职能。 2、范围:为急性发热性疾病,严重喘息、呼吸困难者,各种心脏疾患、严重高 血压或血压波动剧烈者,各种急性脑血管病、各种急性出血、各种急性炎症,昏迷、急性泌尿系统疾患尿闭、血尿和急性肾功能衰竭,急腹症、休克、急性外伤,烧伤,急性中毒、意外事故、临产、流产等。 二、人员配备。 根据科室规模,工作量决定医护及辅助人员数量。一般不少于20人。包括内儿科医师各3人,外科医师3人,护士不少于12人,担架工2人。 有固定门诊或轮转出门诊的医师担任急诊诊室工作。 设立相对固定的急诊抢救组,当值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过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同时在急诊培训基地(三级医院设立)接受2个月以上的急救专业技能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三、急诊室设置。 1、急诊科设置于门诊相对独立的区域。位置要方便病人就诊,便于救护车停靠 及运送病人的车辆直接到达;有条件的急诊科设立双入口,包括急诊病人出入通道和救护车通道。 2、急诊科要光亮、通风,大门开阔、通道宽敞,轮椅和推车进出无阻。急诊布 局合理,大厅有足够面积,设有宽敞的病人候诊空间。就诊路线清晰通畅。 3、急诊科标志鲜明清楚,科内各种指引牌要准确清晰。 四、急诊科功能设置: 按功能分为:急诊服务台、急诊诊室、抢救室、临时输液室、急诊观察室,外科清创室。24小时应诊服务(医生护士24小时应急、候诊)。 1、急诊诊室:包括内、儿科、外科急诊室,各科配有相应诊疗器械。 2、抢救室:不少于40㎡,设抢救监护床2张。 3、临时输液室:60-100㎡,可同时容纳10人以上输液。设置有隔离输液室。 4、急诊观察室:100-150㎡,设观察床8-10张。 5、属于急救分站应配有固定“120”专线联络电话。 五、组织管理。 急诊科由主管医疗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急诊工作,并设立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的科主任一名,实行科主任负责制。科主任负责急诊临床医疗和行政管理各项工作。包括疾病诊治,抢救、护理,技术培训。设副主任一名,协助科主任工作。设护士长一到二名,在科主任领导下,负责急诊临床护理工作。 六、抢救室必须配备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二级医院急诊科在配备下列必须设备和药品外,可根据自身条件设置更多、更高级的医疗器械,进一步提升开展新技术和科研能力。

急诊急救规范及标准

妇产科危重症 1. 阴道出血。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1)根据出血原因对症处理,控制出血。 2)出血量多者应立即补液,积极预防和纠正休克, 积极配血输血治疗。 3)积极明确出血病因,请妇产科会诊协助诊治。 2. 产后出血。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1)一般治疗。 2)针对下列病因进行止血。 1)子宫收缩乏力性出血。 2)软产道损伤所致出血。 3)胎盘因素所致出血。 4)凝血功能障碍所致出血。 3. 胎膜早破。 紧急医疗救治原则】1)足月胎膜早破处理原则。 ①测体温及脉搏,急查血常规及 CRP 了解有无感染征 象,若可疑感染,则应用静脉抗生素治疗。 ②诊断胎膜早破后,若无规律宫缩,则即刻引产以减少 宫内感染的发生机会。 ③若胎儿头浮未入盆,则应注意脐带脱垂征象,卧床, 适当抬高臀部。

④若为胎位异常或可疑胎儿窘迫者,宜及时行剖宫产终 止妊娠。 2)早产胎膜早破处理原则。 ①监测有无感染征象。 a. 动态监测孕妇体温及脉搏。 b. 动态监测血常规及CRP。 c. 宫颈分泌物培养。 ②孕周大于36 周者,处理同足月胎膜早破。 ③孕周35?36周,顺其自然:无感染征象者,期待疗 法,不保胎治疗;有感染征象者,行引产术。 ④孕周33?35 周:促胎肺成熟,无感染征象者,期待 疗法,不保胎治疗;有感染征象者,及时终止妊娠。 ⑤孕周28?33 周者,住院、卧床休息,抬高臀部,垫 无菌会阴垫,保持外阴部清洁。静脉点滴抗生素7 天,后若 无感染征象可停用。地塞米松5mg 肌注每12 小时一次共4 次促胎肺成熟,以避免新生儿发生呼吸窘迫综合征。注意宫缩状况,可根据情况应用宫缩抑制剂。注意羊水情况(性状和气味)、体温、血常规、CRP的动态变化情况,若出现宫内感染征象,则应及时终止妊娠。若B 超监测残余羊水量明显减少,最大羊水深度W 2cm,胎儿生长迟滞时应考虑胎儿宫

急诊科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更新版

急诊科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更新版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急诊科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 目录 第一部分临床诊疗指南 第一章急性颅脑损伤 第二章出血性休克 第三章过敏性休克 第四章急性呼吸衰竭 第五章急性左心衰竭 第六章急性肾功能衰竭 第七章急性心梗及并发症 第八章 AMI溶栓治疗常规 第九章心律失常 第十章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第十一章脑出血 第十二章上消化道出血 第十三章癫痫持续状态

第十五章急性中毒的诊疗原则 第十六章急性酒精中毒 第十七章急性巴比妥类中毒 第十八章急性苯二氮卓类中毒 第十九章灭鼠药中毒 第二十章有机磷农药中毒 第二十一章急腹症 第二十二章创伤诊疗常规 第二十三章多发伤的诊疗常规 第二十四章心肺复苏术CPR 第二十五章脑复苏 第二部分技术操作规范 一、气管插管 二、机械通气 三、电除颤

五、清创缝合术 六、晚期(感染)伤口处理 第一部分临床诊疗指南 第一章急性颅脑损伤 急性颅脑损伤的现场急救处理 (一)初步检查 1. 头部伤情 :有无头皮血肿、裂伤、头皮大面积撕脱、活动性出血、脑脊液漏、脑组织 溢出、颅骨骨折。 2. 生命体征: (1)呼吸功能:观察有无发绀、呼吸急促、缺氧、呼吸暂停、窒息情况。 (2)循环功能:有无脉搏细速、过缓或不齐、低血压、休克等征象。 3.其他部位的严重损伤:如胸腹部及肢体的损伤。 (二)伤情判断:除呼吸循环功能外,在颅脑损伤现场的伤情判断目前主要是采用临床分级结合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Glasgow Coma Scale,GCS),将颅脑损伤分为3级。(三)现场抢救:颅脑损伤的病人急救能否取得效果的关键,在于急救人员能否进行正确和及时的现场抢救,急救人员应在快速、简洁地了解患者的受伤时间、地点、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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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护理技术操作流程的规范 输血医学是一门非常严谨的学科。随着输血技术的革新进步, 从单一的全血输注发展到 成分输血, 包括红细胞、血小板、冷沉淀和血浆等血液制品, 这对护理技术操作提出了更新 更高的要求,以满足临床规范输血、保障病人安全的需求。优化临床输血护理技术操作流程, 科学合理实施输血, 是提高输血疗效, 保障输血安全, 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病人输血中或输 血后出现的不良反应的关键环节。标本收集与处理及各种血液成分输注的护理, 依照临床输 血技术规范, 分析总结从采集血样到血液输注完毕的护理技术操作流程规范, 综述如下。 1 规范临床输血护理操作 1.1 配血标本采集要求 1.1.1 血标本要求 1.1.1. 1 受血者血液标本无污染、无溶血, 为非输液管道留取的标本。从输液管道留取的受 血者配血标本, 液体中的大分子物质改变了血标本中红细胞、血浆及各种分子的浓度和比例, 造成实验结果假阳性, 干扰了配血试验, 需要重新采集配血标本。 1.1.1. 2 配血标本要求新鲜(48 h内标本) 。大多数护理人员不清楚为什么长期输血的病人, 当血库还保存着病人以前配血的标本时, 当次输血还要采集新的配血标本的原因, 希望病人能少扎一针。曾有1例病人连续 4 d输血都用同一标本配血, 导致迟发性(发生在24 h以后) 的溶血性输血反应。因此, 对于多次或长期输血的病人, 每次申请输血时必须重新采集标本 配血, 以保证本次配血结果是反映病人当前的真实血液状况, 避免病人因前次输血后产生 IgG免疫抗体而未在配血中发现, 造成迟发性溶血性输血反应。多次输血、产生免疫抗体的 病人均在每次输血前留取新的标本配血, 避免了同种输血反应的发生。 1.1.2 标本容器的要求 根据配血方式选择相应的容器。随着配血试验从手工试管法进入到全自动凝胶法, 必须有配血标本的配套应用才能与新技术接轨。这是实验技术的要求。当用全自动配血仪配血时, 要求用抗凝标本, 否则将导致吸样针堵塞停机。乙二胺四乙酸对细胞膜的影响较小, 是首选的配血抗凝管。如采用手工方法配血, 对标本无严格要求。 1.1.3 采集标本身份确认与送检 1.1.3. 1 进行床边身份确认, 绝对禁止只通过床头卡来核实相关信息。采集标本后, 立即在病人床边将病人的姓名、科室、ID号填写在标本上, 并由另一人查对, 避免先写试管后抽血导 致血样注入错误的危险。 1.1.3. 2 按输血前检查项目和配血1人次需要的血清量计算, 申请1次备血量≤ 6 U (1 U=100 ml) , 血标本量 2 ml;申请1次备血量7~20 U, 血标本量3~4 ml。由医护或专门人员将病人 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 , 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并交接登记时间及签名。 1.2 血液领取及领取后的保存要求 1.2.1 血液领取 临床医护人员持处方(领血单) 并携带病人血型报告单及输血同意书到输血科(血库) 取血。每次只可取1袋血, 同一病人身上有2个以上输液通道或抢救需要除外。取血时, 取发血双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7351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文章来源:中国输血协会发表时间:2008-09-04 17:54:28 浏览次数:5193次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 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五条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

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人病历。 第七条 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 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 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

急诊科建设和管理规范指南规范.doc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标准】急诊科建设标准

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 卫医政发〔2009〕50号 (2009年5月2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指导和加强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促进急诊医学的发展,提高急诊医疗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第二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急诊科按照本指南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急诊科是医院急症诊疗的首诊场所,也是社会医疗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急诊科实行24小时开放,承担来院急诊患者的紧急诊疗服务,为患者及时获得后续的专科诊疗服务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急诊科的指导和监督,医院应当加强急诊科的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急救能力和诊疗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二章设置与运行 第五条急诊科应当具备与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以保障急诊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六条急诊科应当设在医院内便于患者迅速到达的区域,并临近大型影像检查等急诊医疗依赖较强的部门。 急诊科入口应当通畅,设有无障碍通道,方便轮椅、平车出入,并设有救护车通道和专用停靠处;有条件的可分设普通急诊患者、危重伤病患者和救护车出入通道。 第七条急诊科应当设医疗区和支持区。医疗区包括分诊处、就诊室、治疗室、处置室、抢救室和观察室,三级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急诊手术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支持区包括挂号、各类辅助检查部门、药房、收费等部门。 医疗区和支持区应当合理布局,有利于缩短急诊检查和抢救距离半径。 第八条急诊科应当有醒目的路标和标识,以方便和引导患者就诊,与手术室、重症医学科等相连接的院内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标识应当清楚明显。在医院挂号、化验、药房、收费等窗口应当有抢救患者优先的措施。 第九条急诊科医疗急救应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 第十条急诊科应当明亮,通风良好,候诊区宽敞,就诊流程便捷通畅,建筑格局和设施应当符合医院感染管理的要求。儿科急诊应当根据儿童的特点,提供适合患儿的就诊环境。

2020年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最新课件)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 作流程 (SOP -培训版) 一、受血者血样采集 操 作流 程 要点说明 ......感谢聆听 采集血样 采血后核对 采血标签、患者、床边卡、腕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治疗室核对 医嘱、《输血治疗同意书》、采血 询问患者输血史,既往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严格执行双人查对 着装规范 洗手 严格执行双人查对, 必须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对病人身份进行确认 告知 采血的目的、配合事项 双签名,送血库 在试管指定位置进行双签名, 将血样、《江苏省公民临床用 血申请单》(首次输血者)、收费通知单一起送到血库; 废物处理 洗手, 严禁从静脉输液通路中采集血标本 采血时核对 采血标签、患者、床边卡、腕

二、接收血液......感谢聆听 三、输血 接收核对 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 血型(包括Rh 因子)、血液成分、 用血量、编号、交配试验结果、 核对采血日期、有效期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检查血液质量 色、质、量 凡血液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接收: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9、血液不是由本院血库验收并出具血库检 建立静脉通路、使用输血前用 药 严格按密闭式周围静脉输液法建立静脉通路;将输血医嘱转抄到输液单上并核对 输血前核对 核对方式: 一人持病历、输血单另一人持血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核对内容同输血前核对 洗手,至病人床边 严格执行双人,同时携带病历、输血单、输血用具和血制品;必须推治疗车 输血时核对 患者、床边卡、腕带、输血单、病历、血袋、输液单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接血袋 确认通畅、消毒 确认病人静脉通路完好 用安尔碘棉杄2次消毒血袋的出口周围,将其覆盖段的塑料管旋下,将输血前输液袋上的输血器针头拔出,插入血袋入口,血袋挂于输液器架上 调节滴数,<20滴/min , 输血后核对 输血单、输液单、患者、腕带、床边卡 签名 输血单、输液单、临时医嘱 输血单上必须双签名

急诊科临床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干货)

急诊科临床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 范 急诊科临床诊疗常规技术操作 规范 目录 第一部分临床诊疗指南 一、急性颅脑损伤 二、出血性休克 三、过敏性休克 四、急性呼吸衰竭 五、急性左心衰竭 六、急性心梗 七、心律失常 八、脑出血 九、上消化道出血 十、急性中毒的诊疗原则 十一、急性酒精中毒 十二、灭鼠药中毒 十三、有机磷农药中毒 十四、急腹症 十五、创伤诊疗常规 十六、多发伤的诊疗常规 十七、心肺复苏术CPR 第二部分技术操作规范 一、气管插管

二、机械通气 三、电除颤 四、清创缝合术 急性颅脑损伤 (一)初步检查1.头部伤情 :有无头皮血肿、裂伤、头皮大面积撕脱、活动性出血、脑脊液漏、脑组织溢出、颅骨骨折. 2。生命体征: (1)呼吸功能:观察有无发绀、呼吸急促、缺氧、呼吸暂停、窒息情况。?(2)循环功能:有无脉搏细速、过缓或不齐、低血压、休克等征象。 3.其他部位的严重损伤:如胸腹部及肢体的损伤。(二)伤情判断:除呼吸循环功能外,颅脑损伤的伤情判断目前主要是采用临床分级结合格拉斯哥昏迷评分法(Gla sgow ComaScale,GCS),将颅脑损伤分为3级.(三)紧急处理:颅脑损伤的病人急救能否取得效果的关键,在于急救人员能否进行正确和及时的现场抢救,急救人员应在快速、简洁地了解患者的受伤时间、地点、原因及过程后,立即对头部和全身情况的迅速认真的检查,在综合病史及初步检查情况做出病情判断后随即开始急救.急救的重点是呼吸与循环功能的支持,及时纠正伤后发生的呼吸暂停与维持血压的稳定。急救顺序为:?1.保持呼吸道通畅:急性颅脑损伤的病人由于多因出现意识障碍而失去主动清除分泌物的能力,可因呕吐物或血液、脑脊液吸入气管造成呼吸困难,甚至窒息。故应立即清除口、鼻腔的分泌物,调整头位为侧卧位或后仰,必要时就地气管内插管或气管切开,以保持呼吸道的通畅,若呼吸停止或通气不足,应连接简易呼吸器作辅助呼吸。 2. 制止活动性外出血:头皮血运极丰富,单纯头皮裂伤

急诊科诊疗规范

急诊科诊疗规范 第一节有机磷农药中毒 【病史采集】 1.有机磷农药接触史:包括接触时间、侵入人体途径; 2.出现临床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胸部压迫感、紧束感; 3.有无采取治疗措施。 【体格检查】 1.生命体征检查:包括意识状态、大动脉搏动、瞳孔、血压、呼吸、脉搏等。 2.特异性体格检查病人烦躁不安、共济失调、多汗流涎、瞳孔缩小、心率减慢、肌颤、痉挛甚至抽搐、昏迷。 【实验室检查】 1.常规检查:血、尿常规、心电图; 2.特异性检查: (1)全血胆碱酯酶活力测定; (2)呕吐物或胃内容物中有机磷浓度测定; (3)尿中有机磷分解产物测定。 【诊断】 1.出现下述三种症状: (1)毒蕈碱样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多汗、流涎、瞳孔缩小、心率减慢、呼吸道分泌物增多等,重者出现肺水肿; (2)烟碱样症状:胸部压迫感、紧束感、肌颤甚至痉挛,重者呼吸肌麻痹可引起呼吸衰竭; (3)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头晕头痛、烦躁不安、共济失调甚至抽搐、昏迷。 2.急性中毒可分为三度: (1)轻度:有机磷农药接触史,呼出气有特殊蒜味,临床表现以毒蕈碱样症状为主,胆碱酯酶活力50%~70%; (2)中度: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胸部压迫感、肌颤、胆碱酯酶活力30%~50%; (3)重度:出现以上症状并有极度呼吸困难、紫绀、昏迷、血胆碱酯酶活力<30%。 【治疗原则】 1.迅速清除毒物: (1)经呼吸道及皮肤吸收者,立即脱离污染现场,换去污染衣物,清洗皮肤、毛发、指甲、眼睛等; (2)以口服吸收者,立即予催吐、洗胃。 2.及早应用有效解毒剂: (1)抗胆碱药:阿托品首选,应用至阿托品化为止; (2)胆碱酯酶复能剂:首选氯磷定,次选解磷定。 3.在上述治疗同时应畅通呼吸道,防治肺水肿,并预防感染; 4.对症支持治疗; 5.病人病情稳定后应转入病房观察治疗,防止迟发性神经损害的发生。 第二节急性酒精中毒 【病史采集】 1.一次饮入大量酒或酒类饮料; 2.呼出气有酒味; 3.出现头晕、头痛、腹痛、恶心呕吐等临床症状。 【体格检查】

急诊科急救技能操作流程

急救技能操作流程 一、成人机械通气(经口)操作流程 (一)摆放体位:病人取仰卧位,用抬颏推额法,以寰枕关节为转折点使头部尽量后仰,以便使镜片和气管在一条直线上。 (二)加压去氮给氧:使用简易呼吸器面罩加压给氧,交予助手给病人吸100%纯氧2~3分钟,使血氧饱和度保持在95%以上,插管时暂停通气。 (三)准备导管:选择相应规格的气管导管,用注射器检查充气套囊是否漏气,在导管内放入导丝并塑型,在气管导管前端和套囊涂好润滑油。 (四)准备喉镜:气管导管准备好后,选择合适形状和大小的喉镜镜片,检查光源后关闭,放置备用。 (五)准备牙垫、固定胶布和听诊器。 (六)暴露声门:打开喉镜,操作者用右手拇、食指拨开病人上下齿及口唇,左手紧握喉镜柄,把镜片送入病人口腔的右侧向左推开舌体,以避免舌体阻挡视线,切勿把口唇压在镜片与牙齿之间,以免造成损伤。然后,缓慢地把镜片沿中线向前推进,暴露病人的口、悬雍垂、咽和会厌,镜片可在会厌和舌根之间,挑起会厌,暴露声门。 (七)插入气管导管:操作者用右手从病人右口角将气管导管沿着镜片插入口腔,并对准声门送入气管内,请助手帮助将导丝拔除,继续将导管向前送入一定深度,插管时导管尖端距门齿距离常在21~23cm。注意气管导管不可送入过深,以防止进入单侧主支气管造成单侧通气。操作过程中如

声门暴露不满意,可请助手从颈部向后轻压喉结,或向某一侧轻推,以取得最佳视野。 (八)确认导管位置:给导管气囊充气后,立即请助手用简易呼吸器通气,在通气时观察双侧胸廓有无对称起伏,并用听诊器听诊胃区、双肺底、双肺尖,以双肺呼吸音对称与否判断气管导管的位置正确无误。 (九)固定导管:放置牙垫后将喉镜取出,用胶布以“八字法”将牙垫与气管导管固定于面颊。 (十)机械通气准备物品: 氧气瓶、流量表、通气管道、复苏器、模拟肺. (十一)安装流量表、通气管道、复苏器、模拟肺。 (十二)开启氧气瓶,观察流量表氧气量,选择复苏器工作模式,设定为15/400模式。 (十三)检查复苏器运转情况. 观察3组通气。 (十四)去掉模拟肺,连接病人,观察病人呼吸及缺氧改善情况。 二、成人基础生命支持操作流程 (一)评估周围环境安全。 (二)判断意识:拍肩、呼唤患者,检查颈动脉搏动,确认意识丧失,无颈动脉搏动。 (三)启动急救反应程序,请助手准备除颤监护仪和简易呼吸器、面罩。 (四)摆放体位:患者取仰卧位,置于地面或硬板上;靠近患者跪地,双膝与肩同宽,头侧膝部外缘与患者肩头平齐。

江苏急诊科建设规范

附件2 江苏省“十二五”医院急诊科建设发展专项规划 (征求意见稿) 急诊医疗服务体系(EMSS)作为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受到各级政府的普遍重视。尤其是近年来,随着国际局势动荡不安恐怖事件的不断发生,以及自然灾害和全球性传染病对公众的严重危害,EMSS建设更加受到各国政府的重视。发达国家或地区已将EMSS列入公共卫生事业的建设之中,成为体现社会公益事业、政府社会形象的重要窗口。另一个引起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重视的原因,是因为急诊患者的特殊性,即患者或伤者的诊治时间不仅与治疗效果密切相关(时效性),而且明显影响总体治疗费用和社会效益。故此,EMSS的建设又成为优化医疗卫生体系的重中之重。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工作安排,结合我省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制定本中心的“十二五”规划: 一、“十一五”江苏医院急诊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1、目前我省的急诊医学发展主要是指城市急诊体系的建设,经过十一五规划的建设和发展,城市急诊医疗服务体系中,(院前急救、医院急诊科和急诊ICU)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急诊科和急诊ICU已较为完善的

建立,硬件设备能够达到江苏省急诊科建设规范的要求,初步建立了一支急诊专科医师的队伍。且在地区急危重症病人的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援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全省各县二级综合医院急诊科的已独立建科,配备了一定数量的急诊专科医师,同时在硬件设施和急救设备方面也做了一定的改善,但是急诊科的建设仍然存在有许多亟待解决的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目前的急诊主要是城市三级综合医院的急诊 就我省目前城市急诊而言的情况而言,地级市的急救能力主要集中2-3家综合性的医院,而县的急诊医疗资源和能力集中在1-2家主要的综合医院,而其他医院的急救能力与之相差很大。此外,农村或社区等一线医疗单位急诊救治水平低下,甚或无急诊救治人员;乡镇卫生院等二线医疗单位缺乏符合基本急诊急救要求的医疗人员,即基本为各专科医师轮流担任诊治急症患者的工作;县和市级二级医疗单位缺乏合格的急诊人员,且急诊队伍稳定性较差影响医疗技术的提高; 三级医院:18家所三级医院,急诊科平均年接诊99215例,抢救病人3879例。抢救床位2~10张,监护仪2~30台(平均16.6台),呼吸机1~19台,有除颤仪2~6台,12所医院急诊科有床边摄片机,8所医院急诊科有血液净化设备。 二级医院:89所二级医院,年急诊量33731,抢救数1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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