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讲-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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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特殊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处理

◇因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导致母公司股权稀释

◇交叉持股的合并处理

◇逆流交易的合并处理

◇其他特殊交易

一、追加投资的会计处理

(一)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

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的,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其自子公司少数股东处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应以购买日或合并日所确定的净资产价值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提示】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属于权益性交易。因控制权未发生改变,商誉金额只反映原投资部分,新增持股比例部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不确认商誉。

【教材例27-46】2×12年12月26日,甲公司以7 000万元取得A公司60%的股权,能够对A公司实施控制,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2×13年12月23日,甲公司又以公允价值为2 000万元、原账面价值为1 600万元的固定资产作为对价,自A公司的少数股东取得A公司15%的股权。本例中甲公司与A公司的少数股东在交易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不考虑所得税等影响)。

2×12年12月26日,甲公司在取得A公司60%股权时,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9 000万元。

2×13年12月23日,A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 000万元。

本例中,2×13年12月23日,甲公司进一步取得A公司15%的股权时,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如下:

合并财务报表中,A公司的有关资产、负债按照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价值进行合并,无需按照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

甲公司按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为1 500万元(10 000×15%),与新增长期股权投资2 000万元之间的差额为500万元,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调整所有者权益相关项目,首先调整归属于母公司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归属于母公司的盈余公积,盈余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

甲公司作为对价的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2 000万元)与账面价值(1 600万元)的差异(400万元),应计入甲公司利润表中的资产处置收益。

(二)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企业因追加投资等原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上,首先,应结合分步交易的各个步骤的协议条款,以及各个步骤中所分别取得的股权比例、取得对象、取得方式、取得时点及取得对价等信息来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1.属于“一揽子交易”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一是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二是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三是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至少一项其他交易的发生;四是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如果分步取得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取得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2.不属于“一揽子交易”

(1)个别财务报表

①购买日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于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如原投资按公允价值计量,即为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

②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确认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处置当期投资收益。

③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购买日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2)合并财务报表

①购买方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②合并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③比较购买日合并成本与享有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购买日应予确认的商誉,或者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用留存收益代替)的金额。

④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购买日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转入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例题】长江公司于2×16年1月1日以货币资金3 100万元取得了大海公司30%的有表决权股份,对大海公司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当日大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是

11 000万元。

2×16年1月1日,大海公司除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外,其他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均相等。当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00万元,账面价值为100万元,剩余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

大海公司2×16年度实现净利润1 000万元,未发放现金股利,因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增加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

2×17年1月1日,长江公司以货币资金5 220万元进一步取得大海公司40%的有表决权股份,因此取得了对大海公司的控制权。大海公司在该日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为12 000万元,其中:股本5 000万元,资本公积1 2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1 000万元,盈余公积480万元,未分配利润4 32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是12 300万元。

2×17年1月1日,大海公司除一项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不同外,其他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均相等。当日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90万元,账面价值为90万元,剩余使用年限为9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

长江公司和大海公司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公司。

假定:

①原30%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3 915万元。

②不考虑所得税和内部交易的影响。

要求:

(1)编制2×16年1月1日至2×17年1月1日长江公司对大海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2)计算2×17年1月1日长江公司追加投资后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3)计算长江公司对大海公司投资形成的商誉的金额。

(4)编制在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中对大海公司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的会计分录。

(5)在购买日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中编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分录。

(6)在合并财务报表工作底稿中编制购买日与投资有关的抵销分录。

【答案】

(1)

①2×16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 100

贷:银行存款 3 100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00

(11 000×30%-3 100)

贷:营业外收入 200

②2×16年12月3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94

[1 000-(300-100)÷10]×30%

贷:投资收益 294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综合收益60

贷:其他综合收益60

③2×17年1月1日

借:长期股权投资 5 220

贷:银行存款 5 220

借:长期股权投资 3 654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3 300

——损益调整 294

——其他综合收益60

(2)个别财务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3 654+5 220=8 874(万元)。

(3)长江公司对大海公司投资形成的商誉=(3 915+5 220)-12 300×70%=525(万元)。(4)

借:固定资产 300

贷:资本公积 300

(5)将原30%持股比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调整到购买日公允价值,调整金额

=3 915-3 654=261(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261

贷:投资收益 261

将原30%持股比例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60

贷:投资收益60

(6)

借:股本 5 000

资本公积 1 500(1 200+300)

其他综合收益 1 000

盈余公积 480

未分配利润 4 320

商誉 525

贷:长期股权投资 9 135(3 915+5 220)

少数股东权益 3 690(12 300×30%)

【教材例27-47】2×11年1月1日,甲公司以每股3元的价格购入A上市公司股票500万股,并由此持有A公司5%股权。投资前甲公司与A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甲公司将对A公司的该项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2×13年1月1日,甲公司以现金2.2亿元为对价,向A公司大股东收购A公司55%的股权,从而取得对A公司的控制权;A公司当日股价为每股4元,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3亿元。甲公司购买A公司5%股权和后续购买55%的股权不构成“一揽子交易”(不考虑所得税等影响)。

甲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首先,应考虑对原持有股权按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因为甲公司将原持有A公司5%的股权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所以2×13年1月1日,该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相等,为2 000万元,不存在差额;同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500万元[500×(4-3)]转入合并当期留存收益(以个别报表作为合并报表编制基础的情况下,在其个别报表中已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当期留存收益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无需再作处理)。

其次,按照企业合并准则有关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甲公司购买A公司股权并取得控制权的合并对价为2.4亿元(原持有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2 000万元+合并日应支付的对价2.2亿元)。由于甲公司享有A公司于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1.8亿元(3×60%),因此,购买日形成的商誉为0.6亿元(2.4-1.8)。

【教材例27-48】2×11年1月1日,甲公司以现金4 000万元取得A公司20%股权并具有重大影响,按权益法进行核算。当日,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8亿元。2×13年1月1日,甲公司另支付现金9000万元取得A公司35%股权,并取得对A公司的控制权。2×13年1月1日,甲公司原持有的对A公司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5 000万元,账面价值为4 600万元(其中,与A公司权益法核算相关的累计净损益为150万元、累计其他综合收益为450万元);A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亿元(不考虑所得税等影响)。

甲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首先应对原持有股权按照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在购买日(2×13年1月1日),该项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5 000万元,与其账面价值(4 600万元)之间的差额(400万元)应计入合并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450万元转入合并当期投资收益。

其次,按照企业合并准则有关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甲公司购买A公司股权并取得控制权的合并对价应为1.4亿元(原持有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5 000万元+合并日新支付的对价9 000万元)。由于甲公司享有A公司在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为1.21亿元(2.2×55%),因此,购买日形成的商誉为0.19亿元(1.4-1.21)。

(三)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分步实现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以不早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的时点开始,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报表中,并将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相关项目。

为避免对被合并方净资产的价值进行重复计算,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教材例27-49】甲公司为P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11年1月1日,甲公司与非关联方A公司分别出资600万元及1 400万元设立乙公司,并分别持有乙公司30%及70%的股权。

2×12年1月1日,P公司向A公司收购其持有乙公司70%的股权,乙公司成为P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当日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等。

2×13年3月1日,甲公司向P公司购买其持有乙公司70%的股权,乙公司成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甲公司与A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甲公司购买乙公司70%股权的交易和原取得乙公司30%股权的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甲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打算一直持有乙公司股权。

乙公司自2×11年1月1日至2×12年1月1日实现净利润800万元,自2×12年1月1日至2×13年1月1日实现净利润600万元,自2×13年1月1日至2×13年3月1日实现净利润1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等影响)。

本例中,2×13年3月1日,甲公司从P公司手中购买乙公司70%股权的交易属于同—控制下企业合并。并且甲公司自2×12年1月1日起与乙公司同受P公司最终控制,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应自取得原股权之日(2×11年1月1日)和双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2×12年1月1日)孰晚日(2×12年1月1日)起,将乙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在甲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视同自2×12年1月1日起,甲公司即持有乙公司100%股权,重溯2×12年1月1日的报表项目,2×11年1月1日至2×12年1月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并不重溯。

2×12年1月1日,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 800万元(2 000+800)。此前,甲公司持有对乙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840万元(600+800×30%)。因此,甲公司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并入乙公司2×12年(比较期间)年初各项资产、负债后,因合并而增加净资产2 800万元,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840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调增资本公积1 960万元(2 800-840)。

借:资产、负债 2 8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840

资本公积 1 960

甲公司对于合并日(即2×13年3月1日)的各报表项目,除按照本章“第三节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原则、前期准备事项及程序”的一般规定编制合并分录外,还应冲减2×12年1月1日至2×13年1月1日对乙公司30%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核算结果,冲减乙公司2×13年1月1日至2×13年3月1日实现的净利润中按照权益法核算归属于甲公司的份额。即,冲减期初留存收益180万元(600×30%),冲减投资收益30万元(100×30%)。

借:期初留存收益 180

投资收益3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10

(四)本期增加子公司时如何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1.同一控制(权益结合法)

(1)资产负债表:调整年初数

(2)利润表:从年初算起

(3)现金流量表:从年初算起

2.非同一控制(购买法)

(1)资产负债表:不调整年初数

(2)利润表:从购买日算起

(3)现金流量表:从购买日算起

投资公司的账务处理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如果客户能够及时偿还以往所欠的本息,并有证据表明以后能够按期及时足额偿还该笔贷款的本息,则应将该笔贷款从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转回时,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在收到原从非应计贷款转为应计贷款的还款时,应先确认原冲回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非应计贷款转回应计贷款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按期计提应收利息。 五、期末,投资公司应按规定对短期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减值测试,如果表明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本金的,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值准备)。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短期贷款本金的账面价值。1212待处置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已接受的债务人作为抵债并计划进行处置的资产价值。投资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取得的各项待处置资产的入账价值。 二、本科目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财政资金处理会计分录建议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核算: 方式一:作专项应付款处理 1、企业收到科研项目各级财政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项目—区科技局拨款 2、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按财政拨款、自筹科研经费分别进行核算: (1)财政拨款部分 ①购置科研设备等固定资产或科研所需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专项经费 无形资产—××项目—专项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区科技局拨款 贷:资本公积—拨款转入—××项目 ②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管理费用———××课题—专项经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同时 借:专项应付款—××项目—区科技局拨款 贷:资本公积一一拨款转入 或补贴收入一一拨款转入 (2)企业自筹科研经费部分 企业发生自筹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应分科研项目在“管理费用—研发支出”、“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明细账进行核算。具体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 ①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自筹经费 无形资产—××项目—自筹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②最终形成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 借:在建工程—××项目—自筹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完工时: 借:固定资产—××项目—自筹经费 贷:在建工程—××项目—自筹经费 ③发生其他研发费用,应按合同预算开支科目设置明细账,并按实际发生额: 借:管理费用—研发支出—××项目—自筹经费 贷:银行存款等相关科目 方式二: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1、收到财政拨款,计入营业外收入的会计科目,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财政拨款—补贴收入 月底结转: 借: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贷:本年利润 2、企业发生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时,使用的时候: 借:相关科目 贷:银行存款

营改增后合作建房的税收筹划分析

【精选】营改增后合作建房的税收筹划分析 2019-08-06 合作建房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造房屋。根据税法规定,合作建房有两种方式:一是纯粹“以物易物”方式;二是成立“合营企业”方式。对于成立合营企业,要根据不同的分配方式来确定如何征税,这就给纳税人提供了税收筹划空间。笔者以案例形式将合作建房不同的分配模式划分为九种情形,进而分析双方的税负情况。 案例基本情况:为简化分析,假设项目在城市,交易发生在2016 年 6 月,成交价均为不含税价,各个交易环节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均为房地产企业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提供土地,土地取得成本800 万元,乙企业提供资金1110 万元欲共同建筑商铺。建筑商铺造价1110 万元,获得施工方提供的金额1000 万元,增值税税额110 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建成后房屋经评估总价值3200 万元(契税税率3%)。 模式一:甲乙合作建房,甲负责开发,甲乙平分房屋 双方均分房屋后均自用 分析: ( 一) 土地使用权没有发生转移,不产生土地转让环节相关税费。 ( 二) 甲企业为建设单位,应分得房屋时未发生产权转移,因此不缴纳相关税费。 ( 三) 乙企业分得房屋时,甲企业应按“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乙企业应缴纳契税、印花税;同时,乙企业提供资金1110 万元,获得了价值1600 万元的房屋,其差价490 万元应视为乙提供借款给甲企业的利息收入,应当开具利息发票,缴纳“利息收入”增值税。本文为简化计算,假定按同期同类金融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应为100万元,则甲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扣除的利息支出为100万元;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该利息支出不能扣除。 1. 甲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3200÷2 -800÷2)×11% -110 =22(万元); 2. 甲企业应缴纳的城建税等相关附税=22×(7%+3% +2%) = 2.64(万元); 3. 甲企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金额=(800÷2+1000÷2)×1.3 +2.64 =1172.64(万元);甲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3200÷2 -1172.64)×30% =128.21(万元); 4. 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3200÷2×0.0005 =0.8(万元); 5. 甲企业应缴纳所得税=[3200÷2 -800÷2 -1000÷2 -(2.64 +128.21 +0.8)-100]×25% =117.09(万元); 6. 乙企业应缴纳利息收入增值税=(1600 -1110)×6% =29.4(万元); 7. 乙企业应缴纳契税=3200÷2×0.03 =48(万元); 8. 乙企业应缴纳印花税=3200÷2×0.0005 =0.8(万元)。双方合计纳税为348.94 万元。 模式二:甲乙合作建房,乙负责开发,甲乙平分房屋 双方均分房屋后均自用 分析: 乙企业开发,则为纯粹的以物易物,相当于甲企业以部分土地换得乙开发的部分房产。甲企业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对价为一半房屋的公允价值1600万元和其自有一半土地的成本价之间的差额即1600 -800÷2 =1200(万元)。

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制度

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XX资源集团公司各企业的核算办法,统一核算口径,特制订以下会计核算制度,XX科技的 所有分、子公司,必须执行该标准,XX资源的所 有分、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四条: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本公司采用权责发生制,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第六条:本公司年度内发生的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本 位币记帐;结算日对外币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市场汇价(中间价)进行调整,因市场汇价不同 而发生的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条: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 物。 第八条:本公司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实际投资成本计价。期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认 为当期损失,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计提时,按

单项投资的成本与市价的差额确认短期投资跌价 准备。 第九条: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帐损失。 第十条:XX股份公司期末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采用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各帐龄 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比例 一年以内5% 一至二年10% 二至三年20% 三年以上30% 第十一条:XX资源集团公司其他成员企业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 坏帐准备,计提比例按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公司确认坏账的标准为: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 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 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第十三条:本公司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包装物、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各类存货以实际成 本计价。原材料、包装物、库存商品和产成品的发

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1(非常全)

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和涉及税目 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 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 的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税率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 计算公式: 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 4、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 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 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5、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房地产账务处理

房地产账务处理 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税率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 计算公式: 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 4、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

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 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5、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制度 总则 一、为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等会计工作,适应市场需求,提高企业效益,根据国家财政部颁 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会计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公司的会计工作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员工必须遵守。 三、公司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 四、公司适用权责发生制,采用借贷记账法,采用记账凭证或汇总记账凭证会计处理程序,记账文字为中文。 五、公司各生产经营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六、必须做到钱账分管,账物分管,手续齐全。 七、每笔业务必须经有关人员签字。 八、公司对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九、董事会直接管理财务,并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十、财务部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遵循历史成本原则、收入实现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原则、配比原则、重要性原则、审慎性原则等基本原则,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认真学习 第一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科目的设置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必须设置单独的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科目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科目,二级科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二章资产的核算

第一节流动资产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核算 现金的使用范围: 1. 员工工资.津贴及各种奖金.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招待费等应酬性支出. 4. 车辆路桥费.油费. 5. 差旅费. 6. 结算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 确实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出纳每天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款相符。 二、“银行存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公司可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三、“应收票据”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科目可按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公司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在备查簿中应予注销。 四、“应收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本科目可按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按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处理。 五、“预付账款”核算 本科目核算本公司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公司5进行在建工程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供货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六、“应收股利”核算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行政单位会计科目及账务处理 一、资产类 1、库存现金——库存现金 2、银行存款——银行存款 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4、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 (1)收财政拨款时 借:零余额帐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2)年末授权支付额度没支付完,有余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年末直接支付额度没支付完,有余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4)下年初收到授权额度返还 借:零余额几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财返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5)下年初支付财政返还的直接支付额度 借:经费支出——财政拨款支出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5、应收账款——单位应收 ——个人应收 6、预付账款——预付账款(或XX公司) 7、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XX单位 ——个人应收——XX职工 8、存货——XX物资 (1)购买时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 同时 借:存货 贷:资产基金——存货 (2)领用、无偿调出 借:资产基金——存货 贷:存货 (3)报废、出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存货 同时 借:资产基金——存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4)如果在出售或报废时发生费用通过经费支出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产生收入通过应

缴财政款和待处理财产损溢核算。 9、固定资产——房屋及购筑物——X办公楼 ——通用设备——X设备 ——专用设备——X设备 ——其他等 (1)固定资产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1000(通用设备)或1500(专用设备)以上的资产;大批量的同类物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也做为固定资产核算。 (2)购买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 购买时 借:经费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拨款收入) 同时 借:固定资产 贷: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3)领用、无偿调出 借: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4)报废、出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合作建房的税收筹划案例

合作建房的税收筹划案例 2007-06-11 16:32:20 | 来源: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作者: 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甲企业)与某工业企业(乙企业)合作建房。协议规定,乙企业向甲企业提供300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由甲企业负责开发商务楼一幢,乙企业按照该项目销售收入的20%参与分配。 会计及税务处理房屋建成后,该项目实际销售收入5000万元,乙企业分得利润1000 万元。根据国税函[1995]156号文件的规定,乙企业提供土地取得的分成收入,应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目缴纳5%的营业税。甲企业有关会计及税务处理如下: 乙企业提供土地使用权时,甲企业按照预计分成收入(假设为1200万元)作账: 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1200 贷:应付账款———乙企业(预估)1200 甲企业应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结转至“开发成本”,待房屋开发完成后,将“开发成本”全部结转至“产成品”,房屋全部对外销售后,按规定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并结转“产品销售成本”。 甲企业实际支付给乙企业1000万元时,乙企业应当给甲企业出具土地使用权转让发票,甲企业作以下分录: 借:应付账款———乙企业(预估)1200 贷:银行存款1000 产品销售成本200 乙企业有关会计及税务处理如下: 提供土地使用权时,按照预估收入作账: 借:应收账款———甲企业(预估)1200 贷:递延收入1200 实际取得分配收入1000万元时,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 递延收入200 贷:应收账款———甲企业(预估)1200 借:递延收入1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000 同时,按“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结转“其他业务支出”。 乙企业应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合计=1000×5%×(1+7%+3%)=55(万元) 借:其他业务支出50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50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5 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1.5 除此之外,乙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还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筹划分析 上述合作建房业务,属于常规操作,如果换一种纳税方案,其情况就大不相同。现分析如下:根据国税函[1995]156号文件的规定,如果乙企业提供土地使用权,甲企业出资金,共同成立丙公司,那么乙公司从丙公司取得的税后利润不用缴纳营业税。但这种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可取,因为丙公司必须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而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需要具备许多条件,办理这些手续通常情况需要一年的时间。另一方面这种合作方式会给乙企业带来经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文件 财会[2004]14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资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了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提高投资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投资公司的实际情况,我部制定了《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现予印发。于2005年1月1日起在已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各投资公司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 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 一、总说明 (一)为了统一规范投资公司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投资公司的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专门从事长期股权投资或长期债权投资等活动的企业,即指没有取得金融业务许可证的非金融企业,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执行本办法。 二、补充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

1.本办法在《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增设了“短期委托贷款”、“待处置资产”、“长期委托贷款”、“政府委托投资”、“待转投资费用”、“股权转让收益”、“利息收入”、“委托管理收入”、“利息支出”科目。将“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改为“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 2.投资公司的业务收益主要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股权转让收益、委托管理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利息支出、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3.投资公司的营业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业务宣传费、审计费、咨询费、租赁及物业管理费等;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业务招待费、社会保障费用、计提的有关减值准备、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投资公司财务费用只反映结算、融资等发生的汇兑损益和各项手续费支出以及投资公司银行存款取得的利息收入等,不包括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款所取得的利息收入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 (二)补充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 1103 短期委托贷款 一、本科目核算投资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向其他单位贷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款项。 二、本科目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一)应计贷款本金; (二)非应计贷款本金; (三)减值准备。 三、投资公司委托金融机构进行短期贷款,将贷款划入金融机构时,按贷款金额,借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期末,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收回委托贷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 四、当贷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没有收回时,按其本金,借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应计贷款本金)科目;当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时,应将已入账的利息收入和应收利息予以冲销,借记“利息收入”科目,贷记“应收利息”科目,并设置非应计贷款应收利息备查登记簿,登记已转入非应计贷款应收但未收取的利息。 短期委托贷款从应计贷款转为非应计贷款后,在收到该笔贷款的还款时,首先应冲减本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非应计贷款本金);贷款本金全部收回后,再收到的还款则确认为当期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利息收入”科目。

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一、财政局下拨工资、预拨经费、遗嘱补助、转移支付工资、村干部工资、死亡抚恤、乡镇超收返还、育龄小组长工资、村级公用经费等。 收到拨款时借:国库存款拨出款项时借:一般预算支出 贷:与上级往来贷:国库存款 二、接收财政局拨来专项资金和其他主管部门专款(民政、劳保、林业、计生及其他)。 收到拨款时借:国库存款拨出专款时借:暂存款 贷:暂存款贷:国库存款 三、向财政局借款 收到借款时借:国库存款拨付单位账户时借:暂付款 贷:与上级往来贷:国库存款 四、利息收入的账务处理 收银行计付利息时借:国库存款支付支票工本费、手续费等支出时借:暂存款贷:暂存款贷:国库存款年末将利息收入余额转入单位账户 借:暂存款 贷:国库存款(开出转账支票) 五、年末结账时(损益类科目) 借:与上级往来 贷:财政补助收入(以财政核定指标为准) 借:财政补助收入借:预算结余 贷:预算结余贷:一般预算支出年末结账后一般只有与上级往来、暂存款、暂付款、预算周转金科目有余额。 单位会计账务处理 一、单位会计收到总预算会计拨来工资、预拨经费、遗嘱补助、转移支付工资、村干部工资、死亡抚恤、乡镇超收返还、育龄小组长工资、村级公用经费等。 收到总预算拨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经费—财政拨款 实际支出时

借:经费支出 贷:银行存款(现金) 二、单位接收财政局借款 收到总预算拨款时借:银行存款支出款项时借:暂付款 贷:暂存款贷:银行存款(现金) 三、利息收入的处理 收到银行计付利息时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收到总预算会计和专项资金会计转来利息收入(余额)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发生账户管理费、手续费等支出时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四、购买、处置固定资产 1、购买固定资产时借:经费支出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贷:固定基金 2、处置固定资产时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款项) 贷:暂存款(实际收到款项) 借:固定基金(原账面数) 贷:固定资产(原账面数) 3、向财政局缴款、拨回时借:暂存款借:银行存款 贷:银行存款贷:其他收入 五、年终结账 借:拨入经费(其他收入)借:结余 贷:结余贷:经费支出(其他支出)结账后,超支部分转入暂付款,结余部分消化以前年度赤字。 注意:一项经济业务发生在两个或以上会计年度的,记账时要联系起来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如:标准化财政所建设。 收到财政局预拨资金,记入借款时 总预算会计账务处理 借:国库存款借:暂付款—标准化财政所建设贷:与上级往来贷:国库存款 单位会计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企业会计制度的管理规范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 本制度所称的期末和定期,是指月末、季末、半年末和年末。 第八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在境外设立的中国企业向国内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第九条企业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十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十一条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当仅仅按照它们的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以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

关于以原材料投资的会计处理

关于以原材料投资的会计处理 原材料是会计要素流动资产中存货的范畴,原材料对外投资则是视同销售的行为。关于视同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目前存在两种会计处理方法,第一种方法需要确认销售收入、然后根据销货成本与销售收入配比的原则结转销货成本;而第二种方法则不需要确认销售收入、直接结转销货成本,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八种视同销售行为: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针对以上视同销售业务的账务处理,除前3项业务符合会计销售条件,发生时一般均通过正常营业收入账户核算,其余5项业务会计准则仅规定“企业将自产产品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在会计处理上作销售核算,剩余4项则均按存货成本计价,不作销售处理。笔者以原材料对外投资业务为例,探讨该行为两种不同账务处理方法的差异。 关于原材料对外投资业务的账务处理,一种方法是不确认销售收入而直接结转存货成本,按计税价格计算销项税,对于企业发生的存货对外投资行为作了如下的账务处理:

例:用原材料一批对外投资,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100,000元,投资双方的不含税协商价值为100,000元,增值税按协商价值的17%计算。 借:长期股权投资117,000 贷:原材料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以上的会计账务处理有其理论依据,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指出,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要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以实物用于对外投资时,货物的所有权虽然已转移,但企业取得的是股权证明,而非现金或等价物;未来投资收益能否实现、投资能否收回,实际取决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状况。所以,销售不能成立。由于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五个条件,因此,会计上不能做收入处理,而应该按成本转账。即使会计人员有独立的选择判断的权利,对照收入准则的五个条件和收入的定义,对外投资做收入,至少是不严谨的。

财政拨款结余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财政拨款结余的账务处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财政拨款结余”用于核算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 将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中属于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和财政拨款结余资金部分转出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财政拨款结转--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项目支出结转--A项目 财政拨款结转--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基本支出结转--人员经费结转 财政拨款结转--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基本支出结转--日常公用经费结转 财政拨款结余--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余--B项目 财政拨款结余的账务处理 通知明确,统筹使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应按以下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一是调减结余的账务处理.预算单位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三种处理方式下,上交结余资金、注销结余资金额度或直接调整账务等导致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减少时,行政单位借记”结余”,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财政应返还额度”等会计科目;事业单位借记”事业结余”或”事业基金”等,贷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财政应返还额度”等会计科目. 二是确认财政调剂收入的账务处理.预算单位在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三种处理方式下,收到上级单位拨付统筹使用的结余资金、收到财政部下达的结余资金额度或直接调整账务等导致收入增加时,行政单位借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财政应返还额度”等会计科目,贷记”财政调剂收入”;事业单位借记”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或”财政应返还额度”等会计科目,贷记”财政调剂收入”.进行该项账务处理的具体时点,按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会计核算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对于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在支出时,行政单位借记”经费支出”,贷记”财政调剂收入”;事业单位借记”事业支出”等会计科目,贷记”财政调剂收入”. 三是负责归集和转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的一级预算单位和主管部门,收到资金时,行政单位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暂存款”;事业单位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转拨资金时,作相反的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大全

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大全 如:会计分录,会计科目、会计报表、要缴纳哪些税,怎样少纳税。 内容好多,先发给您一部分吧:房地产会计全套账务处理和涉及税目 一、房地产涉及的税种: 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及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等。 1、营业税:税率5%。 2、城市维护建设税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计算缴纳。税率分别为7%(城区)、5%(郊区)、1%(农村)。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营业税×税率。 3、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按实际缴纳增值税的税额计算缴纳,附加税率为3%。 计算公式: 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3%。 4、印花税: (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适用税率为千分之一; (2)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运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4)借款合同,税率为万分之零点五; (5)对记录资金的帐薄,按“实收资本”和“资金公积”总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6)营业帐薄、权利、许可证照,按件定额贴花五元。 5、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数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500元的部分5 0 2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10 25 3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15 125 4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20 375 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25 1375 6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30 3375 7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6375 8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40 10375 9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45 15375 计算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收入-2000-“三险一金” 6、所得税 (1)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

2020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制度

房地产开发企业 会计核算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下称“XX公司”)的会计核算政策,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及子公司。除特别说明外,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XX公司和各级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控股子公司和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其他主体统称“子公司”,公司持有股权或类似权益但未达到控制条件的其他公司或主体统称“参股公司”。 第三条 XX公司及子公司应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部门要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分工,实行岗位责任制度。 第四条公司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薄和管理会计档案。 第五条公司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六条公司的会计年度自公历每年一月一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七条公司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都要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并要经过有关人员审核。 第八条公司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九条公司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公司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十条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原则,以历史成本为资产计价基础。 第十一条公司所采取的会计政策应遵循一贯性原则,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的,应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在变更年度的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 第二章资产的核算 第十二条公司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十三条公司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四条公司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公司应当设置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和存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对外币现金和存款,应分别按人民币和外币进行明细核算。

银行会计核算办法-债券投资业务

XX银行债券投资业务核算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债券投资业务核算,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应用指南、《XX市商业银行债券投资业务指引》和《XX市商业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债券投资是指本行以自营方式买入债券 资产以获取利息收入或买卖价差收益的行为。 第三条本行可投资的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国债)、金融债券、和其他类型债券。 第四条本行债券投资业务会计核算的目标是: (一)将本行自营债券投资按照新准则规定的四分类进行核算; (二)在明确债券持有目的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分类,需进行债券重分类时按照准则的有关要求进行核算; (三)交易性债券投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四)可供出售债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终止确认时将权益里累计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 (五)贷款和应收款项应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六)持有至到期债券和应收款项初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 第二章主要定义 第五条本核算办法涉及的主要定义如下: (一)公允价值: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二)摊余成本:是指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三)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四)交易费用:是指可直接归属于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新增的外部费用。新增的外部费用,是指企业不购买、发行或处置金融工具就不会发生的费用; (五)交易性金融资产: 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3.属于衍生工具,但不包括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关键词: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仅供工作参考) 1、财政拨款的会计处理 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给予特定行业、企业的政策性补助。这类财政拨款一般没有指定用途而且与资产无关,其实质是对企业经营中因政府调控千预或其他非市场因素导致的“亏损”或“微利”等经营结果,从利润总额的角度进行“纠正”。比如粮食企业、公用事业企业、三废治理企业,环保企业、高新技术开发企业等按销量、工作量等指标计算或其他规定取得的定额补助。 根据政府补助会计准则,企业应在收到补助或在有确凿证据表明该项补助是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拨发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贷记“营业外收入”。企业获得政府补助一般应在实际收到时进行会计处理,以避免随意性和防止调节利润。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补助可获得及可计量时可以按照应收的金额确认和计量。 (2)科技专项拨款等。这类拨款通常在拨付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的用途,如为某项技术研究或技术改造专拨的款项,而且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有可能形成设备等长期资产,并可能还附加了资金返还的条件。 对于与资产相关的专项拨款,在取得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再将“递延收益”在该资产的寿命期内平均分配并结转至各期的“营业外收入”;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其尚未分配结转的“递廷收益”余额应全部转入该项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会计准则采用总额法确认政府补助利得,没有将财政拨款金额直接冲抵相关资产的价值,避免了相关资产价值被低估,使得与政府补助相关的资产初始计量、后续计量及处置核算与其他同类资产的会计处理基本保持一致,以求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相关性,并通过分期将负债转化为损益,使相关资产产生的效益与其折旧或摊销费用在同一会计期间的利润表中配比。 【例】某环保产品生产企业研发一项节能环保产品获得专利。为了支持环保企业发展,当地政府决定向该企业拨款 250万元给予补助:(1)210万元用于购置生产设备扩大生产;(2)40万元为补偿前期研发费用。20X7年12月份,该企业收到政府机构拨款250万元。购置并安装生产节能环保产品的设备,经调试后投入生产。该设备总价值225万元,超出补助部分由企业自行解决。该设备有效使用期限为10年。该企业从20X8年1月份起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X9年12月份,因技术更新,产品升级,将该设备出售,售价150万元。假设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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