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文处理单

1发文处理单

1发文处理单

2来文处理单

编号:来文时间:年月日

3项目会议通知单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 理程序的通知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办文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为:签收、登记、分发、审稿、拟办、批办、承办、催办、办结归档。 (一)签收、登记:所有报送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签收、登记、传递。综合科初审后,登记填写《文件处理签》、《阅办文件处理签》、《交办文件处理签》,代拟稿送秘书科进行公文处理,再送有关领导审签。正副县长、正副主任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登记请批的公文。其中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送来的请示、报告由综合科转送办公室主任处理。登记工作必须在来文的当日完成。 (二)分发、拟办:根据来文性质可分为传阅件和拟办件两大类。传阅件由县府办综合科登记后分发各有关领导或科室传阅,并作好记载,传阅后及时收回。拟办件由综合科填写阅示单,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后分送有关领导批示。送领导的批示件,一般应在登记的当天送达,如领导未及时签批,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询问、提示。 (三)审稿、批办、承办:凡领导的批示件,应由提出意见的科室按领导的批示,送达有关单位和人员承办。办理单位或人员应当及时准确,不得延误、推诿,对报告性公文原则上从交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请示性

公文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应当在回复时限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四)催办:交办件一般从交出后5-7天无办理结果的即行催办。紧急件应当按照特定时限要求办理,必须指定专人跟踪督查,做好内部运转和衔接工作。 (五)办结归档:办结归档的文件,由承办科室按收文顺序,在来年四月向档案室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移交时,反映文件办理过程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批示单、交办单、处理笺)等都应收集完整、有序。 二、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为:草拟、核稿、审核、签发、缮印、用印、办结归档。 (一)草拟:按照“谁承办,谁拟稿”的原则,一般由部门代拟稿或秘书科拟稿。对拟稿的要求是:所拟文稿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反映情况要真实、准确,文字规范,文章精炼,结构严谨,人名、地名、数字、引文、主题词准确无误。拟制紧急公文时,应体现紧急的原则,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序。拟文一般应以打印件送审,并附有关依据材料,包括有关文件、材料、领导批示及相关依据文字等,附件可用复印件。 (二)核稿:由拟稿单位负责人核稿,若是代拟稿,应由秘书科负责人复核。对核稿的要求是:重点审核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经过协商、会签,文种使用、行文格式、文字表述、报送单位、紧急程序、密级等是否符合规范,并按要求修改完善。文稿内容涉及有关部门的应交有关部门会签。核稿的时限要求:特急件、急件一到即核;其它文稿一般在1天内核毕。

所得税七种常见税务处理方式

所得税七种常见税务处理方式 所得税七种常见税务处理方式 征税处理 征税处理指按纳税人出售资产时按照资产出售收入与出售资产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确认资产出售收益的税务处理作法。征税处理又可细分为一次性确认收益与分期确认收益两种具体类型。 一次性确认收益税务处理方式如同其名,纳税人在出售资产时将资产出售收入与扣除额同时计入出售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中。如A企业拥有一项资产的计税基础是100元,市场价值150元,2015年,该企业按该项资产的市场价值将该项资产出售给B企业,2015年,A企业确认资产出售所得为150-100=50元;B企业确认持有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是150元。 分期销售处理指资产出售收益分年度计入应纳税所得税额。接上例,如果A公司与B公司约定分两年平均结算,则2015年,A公司确认资产出售收益是75-50=25元,2016年也确认资产出售收益25元。美国税法规定这种税务处理方式不适用于存货销售,或有对价即对赌协议适用的税务处理方式主要就是这种。 递延处理 递延处理是指税法认为纳税人在交易中实现了所得,但依税法中递延纳税规则,允许纳税人不确认资产出售所得或损失。如企业合并,税法认为企业合并是财产交换,但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合并,税法允许当事人作递延纳税处理。具体处理作法如下例如示: 假设T企业股东s持有被合并企业T股权的计税基础是100元,T股权的市场价值是150元;T企业拥有资产的计税基础120元,负债帐面价值20元。收购企业P向T企业股东定向增发股票收购T企业。假设本项交易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具体税务处理作法:

(1)T企业股东S的税收结果。S在本次交易中实现了所得150-100=50元,但按照递延纳税规则,S可以不确认此次交易所得50 元;S按替代法确认合并中取得的P股权的计税基础,合并前,S持 有T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是100元,合并后,S持有P企业股权的 计税基础也是100元。 (2)T企业税收结果。T企业不需要确认所得与损失。 (3)收购企业P税收结果。P不需要确认所得或损失,T企业资产和负债并入P后,P按结转法加以确认和计量,合并前T企业持有 资产的计税基础是120元,合并后P企业持有这些合并资产的计税 基础也是120元。T企业负债的价值也照此类推,原额结转。 免税处理 免税处理指出售方按一般处理方式确认资产出售所得,然后,再通过免税收入予以冲回或以税前扣除予以抵回的处理作法。如A企 业出售某项税法规定属于免税的资产,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是100,市场价值150元。A企业确认资产出售所得150-100=50元,同时再 在纳税申报表调减50元,B企业确认持有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为 150元。 不征税处理 不征税处理指企业收到非股东投入资本的税务处理方式,典型的.情形如政府补助。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不征税收入对应的就是不 征税处理。把握这种处理作法的要点企业取得的款项(payments)的 计税基础为零,如果取得的款项是财产,该项财产的计税基础记为零,如果取得的款项是现金,用这笔现金购买的财产的计税基础确 认为零,用这笔现金支付费用,这笔费用的扣除额为零。 非股东投资处理 非股东投资处理指国资委投资或分配时,完全不考虑所得课税问题。如国资委投资时,即使出资财产的计税基础与投资时的财税公 允价值、或者投资确定的价值有差额,也不需要考虑确认投资收益

函写作格式

函写作格式 函的写作格式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 公函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等。 ①标题 一般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或者事由、文种组成。一般发函为《关于__事由的函》;复函为《关于__答复事项的复函》。 ②正文 一般包括三层:简要介绍背景情况;商洽、询问、答复的事项和问题;希望和要求如:"务希研究承复"敬请大力支持为盼"等。 二函的写作范例四川省电力工业局关于 在宝珠寺水电站库区进行开发有关意见的函广元市人民政府: 宝珠寺水电站于1996年10月开始蓄水,1996年年底首台机组投产发电,水库已基本形成。据了解,目前库区有关部门正积极筹划在宝珠寺水电站库区发展旅游业和养殖业。为保障水库和大坝的安全运行,现将我局有关意见函告如下。 一、宝珠寺水电站是由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四川省电力工业局负责还贷建设的重点水电工程。 四川省电力工业局既是宝珠寺水电站工程的业主,又是工程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四川省

电力工业局拥有宝珠寺水电站工程(包括水库)的管理权和开发权,宝珠寺水电厂直接受四川省电力工业局领导,是宝珠寺水电站工程管理和开发的直接主体。尽管如此,为支持库区移民发展生产,根据《四川省大型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办法》第三十条"大型电站形成后的水面和消落区,在服从工程管理机构的统一指挥、管理、调度和保证工程安全的前提下,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组织移民优先开发利用"和水利电力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开展综合经营事业,应由工程管理单位统一规划。可由工程管理单位自营,也可以与有关单位签订经济合同,进行协作或联合经营,应注意有关社队利益,搞好团结和生产"的精神,我局原则同意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组织库区移民对宝珠寺水电站库区进行适当开发,但任何开发活动必须服从宝珠寺水电厂的统一规划,并与宝珠寺水电厂签订有关经济、安全、责任方面的协议。 二、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第十条"兴建大坝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家规定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的规定,宝珠寺水电站应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但宝珠寺水电站首台机组刚投产,大坝未全部建成,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尚未划定,依照批准设计和国家有关规定,大坝上游3-5公里,以及整个库区征地线以下,属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

公文的发文处理程序

公文的发文处理程序 发文处理指文件从拟稿到印制发出的系列工作过程,下面XX为大家介绍公文的发文处理程序。 这一程序有以下8个环节: 草拟,就是起草公文。起草公文有时是本单位领导交办的,有时却要据上级对来文的批办意见,如属上述第一种情况,可称之为“主动发文”,此时,要据本单位领导的意图认真研究机关工作的方方面面,并在遵守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起草公文;如属上述第二种情况,可称“被动发文”,此时,就要认真研究上级的批办意见,弄清它的目的和要求,并针对具体情况起草公文。还有一种情况是据同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的公务办理起草公文,因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外不得对外行文,在此情况下,它对外承办有关公务,要以办公厅的名义行文。 文件承办人如有权答复另一部门的来文,可不必请示上级领导,如超出其职权范围,就必须请示上级领导,在得到领导的明确指示后再起草公文。草拟公文,除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外,还要符合许多方面的标准,关于这些,我们在前面的各章节多有论述,请结合《办法》第五章对照学习。 审核。文件的审核指文件的草稿在送审签发之前,对文件的内容、格式及文字、标点符号等的审查。这方面的工作,一般由机关秘书负责人或富有办文经验的专职人员进行。对文件的审核,大致要做以下

的工作:首先要检查文件是否与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及有关规定一致,是否与本单位的原有规定一致;其次要检查是否确需行文,和行文规则的各种规定是否一致等。例如,如果涉及其他单位关系,该文和其他单位的意见是否一致,是否会造成不必要的误解和矛盾,有没有必要多头主送等等。此外,还要检查文件的每项格式是否有错、文字的表达是否精练、准确等。文件审核完后,就可送领导签发。 文件的审核是公文处理中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该工作最大的特点是要细致。目前,这方面的问题较突出,例如某省人大一公文原标题《关于禁止赌博的处罚条例》,就把原意搞反了,又如某省一公文标题《关于禁止招收适龄儿童的规定》,是哪方面的适龄儿童?是种防疫药品或是受教育方面的适龄儿童?只看标题,真的是叫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难明其义。像这类例子,都和文件的审核疏忽有关,是亟待纠正的现象。 签发。文件的签发即是领导人对文件的签名、核准发出之意。文件一经签发,就具有行政效力。由于文件的签发是文件生效的具体表现,所以,它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必须遵照如下一些要求进行。 签发人首先要明白自己对该文是否有权签发,一般说,重要的公文要由机关正职负责人签发,一般性的文件,据下行文、平行文性质可由正职负责人授权其他负责人签发,在签发人一栏中写明“代签”,如文件涉及特别重大的问题,须经会议通过或机关集体讨论后才能签发; 以机关部门名义发的文件,由机关部门负责人签发,但如果部门

最全税务处理分录

1●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需就其全球收入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交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 ●消费税 为了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国家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消费税的征收方法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 企业销售产品时应交纳的消费税,应分别情况迸行处理:企业将生产的产品直接对外销售的,对外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消费税,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 (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的消费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企业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长期投资等其他方面,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有关的成本。例如,企业以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项目,应交的消费税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营业外支出/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3)企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于委托方提货时,由受托方代扣代缴税款,受托方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方应将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借记“委托加工材料”、“主营业务成本”、“自制半成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按规定允许抵扣的,委托方应按代扣代缴的消费税款,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电子公文处理注意事项(26日1)

公文处理注意事项 一、发文管理应注意的事项: (一)拟稿 1.公文拟稿要注意用A4纸,WORD页面设置为上3.7、下3.5厘米,左 2.8厘米,右2.6厘米。 2.公文标题用小标宋二号字(不需要加粗)。公文正文用仿宋体三号字。如果文中有标题需要强调,不能用仿宋加粗,而应该用黑体三号字。段落行距为固定值30磅。 3.电子公文不需要落款,成文时间必须要用中文格式。例如:“二○○四年十月十二日”。 4.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发文字号在文件的标题后用圆括号注明。例如:“《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04年××××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绍市国税办〔2004〕444号)”。 5.草拟公文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 .”,第四层为“(1)”。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6.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空一行再空两格、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并把附件放在附件栏中。例如:“ 附件:1.×××××× 2.×××××××× 3.××××××× ” 7.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8.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上报的公文,标题中不标发文机关。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9.转发上级机关的公文,如其标题过长,可以自拟事由摘要转发,但不能以上级机关公文的发文号代替。 10.主送机关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11.“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同时抄送下级机关。除领导直接交办的事项外,“请示”不得直接送领导者个人。 12.“报告”与“请示”应当严格分开,“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13. 抄送多个单位,中间用逗号隔开,结尾用句号。例如:“抄送:×××,××××,××。” (二)审批 1.签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意见。 2.公文送领导人签发之前,应当由拟稿人所属部门领导初审签名后,送办公室审核。其中涉税规范性文件经部门负责人初审后一律先送市局法规处复审,再送办公室审核。办公室核稿时发现未经法规处复审的涉税规范性文件应及时退回拟稿部门。 二、普通收文处理 1.办公室应及时提出拟办意见。 2.办公室收发人员在分送分管领导要求阅示的同时,应同时分送其他局领导传阅。对局领导处理完毕的文件,收发人员应逐份查阅领导批示,并按领导批示办理。 3.承办或牵头承办部门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办理,并在文件注办栏内明确处理意见或办理结果,同时签名。阅办文件如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按要求办理,如无明确规定的,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对内容涉及面广,问题较复杂,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的,主办单位应当向上级或者有关方面说明原因。对需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后才能办理的,应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其他传阅文件一般在二个工作日内阅毕,可以不签名。

企业税务处理的基本方式(doc 13页)

企业税务处理的基本方式(doc 13页)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1997-4-28 文号:国税发(1997)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来,我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和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时有发生。外商投资企业的各类重组业务具有涉及税务事项面广、适用税收及相关法律法规多、操作处理复杂的特点。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各类重组业务的所得税处理,我局制定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规定》施行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试点企业若干涉外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3〕139号)停止执行。《规定》施行前发生的股份制改组业务,已按国税发〔1993〕139

号通知规定做出税务处理的,可不再调整;其他情况应按《规定》第七条确定调整。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的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外商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资产转让等重组业务中有关营业活动延续性认定、资产计价、税收优惠和亏损结转等税务处理问题,规定如下:一、合并的税务处理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并为一个企业。其中,合并各方解散而共同设立为新的企业,为新设合并(也称解散合并);合并一方存续,其他各方解散而并入存续一方,为吸收合并(也称存续合并)。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合并,均不须经清算程序,合并前企业的股东(投资者)除要求退股的以外,将继续成为合并后企业的股东;合并前企业的债权和债务,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由合并后的企业承继。 对企业在合并前后的营业活动应作为延续的营业活动进行税务处理。凡合并后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仍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其有关税务事项按以下规定处理:

公文处理程序-收文&发文

公文处理程序 公文处理程序指机关公文的传递、签收、登记、分办、拟办、承办、催办、办结、立卷、归档和销毁。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各个环节,应力求当日事当日毕。一般应在十五天内办理完毕,并答复报文单位。因问题复杂,十五天内难以办结的,应向报文单位说明情况。紧急文件随到随办。有时限要求的文件,必须在时限内办完。具体有以下几个环节:①签收、登记:首先应建立严格的收文签收、登记制度,加强对公文运转的管理,保证收到的公文件件有着落。收文的签收、登记一般由秘书部门负责。 收文处理的一般过程 指对来自本机关外部的公文所实施的处置与管理。 第一阶段:公文的收受与分流 (1)签收。指履行规定的确认、清点、核对、检查、签注手续后,机关设置的外收发人员、通讯人员从发文机关、邮政部门、机要通信部门、文件交换站,或通过自备通信设备收取公文。 (2)外收文登记。即由外发人员在完成签收工作后,对收文情况做出简要记载。 (3)启封。即外收文登记完成后,公文送至机关统一或分别按内部机构设置的内收发部门(或人员),由其签收后,统一启封或径送有关领导者亲启。 (4)内收文登记。即由内收发人员对收文情况做出较详细记载。 (5)分办。即经对收文进行分类筛选后,由指定的有关人员根据公文的重要程度、各部门职责分工及有关程序规定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工作人员阅知办理。 (6)摘编。由文件管理人员对部分准备投入办理过程的重要文件进行的加工活动,主要是针对这些文件写文摘、提要、综述,汇集有关数据资料等。 第二阶段:办理收文 (1)拟办。由部门负责人或有关具体工作人员经过对公文进行认真的阅读分析,提出建议性的处置意见,供有关领导者审核定夺。 (2)批办。即机关领导者或部门负责人对公文提出处置意见。 (3)承办。即有关工作人员按批办意见具体处置公文所针对的事务和问题。 (4)注办。即由承办人签注公文承办情况,以备忘待查。 第三阶段:组织传阅与催办查办 (1)组织传阅。指独份或份数很少的公文需经多部门或多位工作人员阅知处理时,使公文在他们中间得到有效传递和阅读。 (2)催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根据承办时限和其他有关要求对公文承办过程实施的催促检查。 (3)查办。由公文处理管理机构或其他专门组织对重要公文实际执行情况所进行的核查协办工作。 第四阶段:处置办毕公文 包括:立卷归档、清退、暂存、销毁等。 收文办理活动的方法要点 拟办 拟办是一项辅助决策活动,目的是为决策活动提供可供选择的方案。作好拟办应注意:(1)认真研读公文,真正弄清对方的意图、问题的性质与实际情况。(2)意见要简明、具体、得体。(3)如同时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时,应讲究它们的排列次序,一般应将倾向性意见放在前面,以提高效果。(4)意见应工整、清晰地写在《文件处理单》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税务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税务处理 摘要:运费是企业购销业务中经常发生的费用,运费的收支与增值税有着密切的联系,税法对不同运费的增值税税务处理规定有所不同,这将直接影响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问题。正确理解并运用税法对运费增值税税务处理的相关政策规定,是正确核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基础。本文就增值税核算中运费的不同税务处理方式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抵扣价外费用 在购进或销售货物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运费,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不同类别的运费,增值税的税务处理有所不同,这将直接影响到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的高低。在具体运用运费的相关政策规定时,学生往往难以理解,分不清运费是可以计算抵扣还是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容易混淆,很难正确核算增值税应纳税额。结合多年的税法教学,本文就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运费的增值税处理问题进行了分析。 一、计算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运费 (一)政策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这种可计算抵扣增值税的运费在购进或销售货物过程中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购买方购进货物负担运费而支付的运费;二是销售方销售货物负担运费而支付的运费。 1.购买方负担运费。当销售方所销售货物供不应求,则销售方会因产品为紧俏产品不负责货物的运费,而由购买方承担。这种运费可由购买方直接支付给运输机构,也可由销售方代垫先行支付给运输机构。不论运费如何支付,购买方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要依据运输机构开出的结算单据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取得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且承运人开出的运费发票上注明的劳务接受者为本企业。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不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发票。(2)准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运费金额为结算单据上所列运输费金额(包括运输费和建设基金)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但随同运输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 另外,购进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是否可以计算抵扣,要看所运输货物的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如果所购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货物本身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则发生的运费也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所购入货物发生进项税额转出,则相应的购入该货物所发生的已抵扣运费的进项税额也要相应转出。 2.销售方负担运费。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销售方为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往往会提供更多的服务,包括免费送货。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由销售方负责联系运输单位运输,并负担支付运费。这种运费既不属于代垫运费,也不属于增值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运费只是销货方销售费用的一部分。当满足前述运费可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两个基本条件时,销售方作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

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处理的通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文处 理的通知 篇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促进办文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效率和质量,依据国家和省市政府系统公文处理有关规定,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通知如下: 一、收文办理 收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为:签收、登记、分发、审稿、拟办、批办、承办、催办、办结归档。 (一)签收、登记:所有报送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公文统一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负责签收、登记、传递。综合科初审后,登记填写《文件处理签》、《阅办文件处理签》、《交办文件处理签》,代拟稿送秘书科进行公文处理,再送有关领导审签。正副县长、正副主任不受理和审批未经文书处理、登记请批的公文。其中乡镇政府和县府各部门送来的请示、报告由综合科转送办公室主任处理。登记工作必须在

来文的当日完成。 (二)分发、拟办:根据来文性质可分为传阅件和拟办件两大类。传阅件由县府办综合科登记后分发各有关领导或科室传阅,并作好记载,传阅后及时收回。拟办件由综合科填写阅示单,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拟办意见后分送有关领导批示。送领导的批示件,一般应在登记的当天送达,如领导未及时签批,由办公室主任或分管主任询问、提示。 (三)审稿、批办、承办:凡领导的批示件,应由提出意见的科室按领导的批示,送达有关单位和人员承办。办理单位或人员应当及时准确,不得延误、推诿,对报告性公文原则上从交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请示性公文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理完毕的,应当在回复时限内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四)催办:交办件一般从交出后5-7天无办理结果的即行催办。紧急件应当按照特定时限要求办理,必须指定专人跟踪督查,做好内部运转和衔接工作。 (五)办结归档:办结归档的文件,由承办科室按收文顺序,在来年四月向档案室移交,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移交时,反映文件办理过程的有关文件、资料(包括批示单、交办单、处理笺)等都应收集完整、有序。 二、发文办理 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为:草拟、核稿、审核、签发、缮

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的通 知 国税发[2004]132号 成文日期:2004-10-09 字体:【大】【中】【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局内各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税务公文处理工作,提高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2000年8月24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结合近几年各地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工作和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将《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00年1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试行)〉和〈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0〕194号)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 二○○四年十月九日 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全国各级税务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税务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税务机关在税务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依法行政、施行税务行政措施和进行税务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级税务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实施办法并加强对本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级税务机关的办公厅(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指导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公文由文秘部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缮印、用印、整理、归档和销毁。各级税务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秘部门或者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九条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为公文处理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通过开展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文秘人员的素质,充分调动文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第十条各级税务机关要发扬深入实际、联系群众、调查研究、实事求是和认真负责的

财税-对税务违章的处理规定

对于税务登记、帐簿、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管理等企业税务相关违章处理规定,一起来看看,希望对各企业特别是初创型企业有所帮助。 1、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的,由税务机关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帐簿 纳税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帐簿和记帐凭证等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纳税申报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4、税款征收

(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2)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依照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第一条的规定处罚;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处以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3)扣缴义务人采用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第一条的规定处罚;偷税数额不满一万元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百分之十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处以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 5、发票管理 (1)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包括: ①未按照规定印制发票或者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②未按照规定领购发票的; ③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

办税指南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认定

企业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条件的认定 一、服务对象 企业重组纳税人。 二、业务概述 企业发生符合规定的特殊性重组条件并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如企业重组各方需要税务机关确认,可以选择由重组主导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税务机关给予确认。 三、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10年第4号)。 四、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一)发生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 税所得额50%以上的,债务重组所得要求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准备以下资料: 1、《企业特殊性业务备案登记/申请审批表》2份。 2、当事方的债务重组的总体情况说明(如果采取申请确认的,应为企业的申请,下同),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债务重组的商业目的。 3、当事各方所签订的债务重组合同或协议。 4、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情况说明。 5、《企业重组业务—债务重组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备 案申请表》2份。 (二)发生债权转股权业务,债务人对债务清偿业务暂不确认 所得或损失,债权人对股权投资的计税基础以原债权的计税基础 确定,应准备以下资料: 1、《企业特殊性业务备案登记/申请审批表》2份。

2、当事方的债务重组的总体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应包括债 务重组的商业目的。 3、双方所签订的债转股合同或协议。 4、企业所转换的股权公允价格证明。 5、工商部门及有关部门核准相关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材料。 6、《企业重组业务—债务重组企业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备 案申请表》2份,债务重组所产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情况说明。 (三)股权收购,收购企业购买的股权不低于被收购企业全部 股权的50%,且收购企业在该股权收购发生时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特殊性业务备案登记/申请审批表》2份。 2、当事方的股权收购业务总体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应包括 股权收购的商业目的。 3、双方或多方所签订的股权收购业务合同或协议。

公文处理之发文办理程序

发文办理程序 公文制发又叫发文办理,是公文处理工作的三大环节之一,它是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发文办理程序由拟稿、审核、签发;核发、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等环节组成。 拟稿 1、拟稿:公文拟稿是公文承办人员根据领导交拟或批办的意见草拟文稿的过程。 公文承办人员在机关工作中一般都是文秘人员,秘书人员在拟稿的时候必须忠实领导人的发文意图,如有偏离,在签发的时候仍然可以修改。 领导叫交拟的三种方式 要点式,领导只是简交代发文要点,不作过多解释。这个时候要有信息意识,对实际情况要有深入的了解,较强的工作能力,不懂就问,尽量避免多次修改。 细目式。领导详细交代发文意图。有的领导对起草的文件已经有了比较熟悉的思路和间接,发文意图交代的较为详细,拟稿人员应该毫无遗漏的把领导的意见记录下来。 转述式。发文意图是通过他人转述的。比如领导先向办公室主任交代发文意图,办公室主任又交代。 公文拟稿必须注意的问题: ①公文拟稿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②拟写的文稿要达到如下要求:情况要确实,观点要明确,条理要清楚,文字要精练,直书不曲、字词规范、书写要工整,标点要准确,篇幅力求简短。要将领导人比较原则性的意见转化为具体的意见;分散的意见转化为集中的意见;含糊不清的意见转化为清晰的意见。 ③文稿中的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日期应写具体的年、月、日。 ④在文件拟稿中,如要引用某份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 ⑤在文件拟稿中,涉及计量单位时,必须使用国家法定的标准计量单位。 ⑥拟写文稿,在使用简称时,应先用全称,并加以注明。 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审核 是指公文的草稿在送交机关领导人审批签发以前,对公文的内容、体式进行的全面审核和检查。 文稿审查的作用: 更好地发挥公文的作用 保证文稿不偏离领导机关或领导人的发文意图 可以减轻领导人的审阅负担 审核人及其组织形式 公文的审核要做到“六查”: ①查是否需要行文,以什么名义行文。 ②查文稿内容与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是否一致,与平行机关和部门已有的规定是否矛盾。 ③查要求和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④查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范围的问题是否协商一致并经过会签。 目前没有切实把好关的主要有几个问题: (1)涉及几个部门的问题,主办单位事先末征询有关部门意见,就直接向上行文,甚至径直多头分送机关主要负责人。

账务处理程序管理办法标准

账务处理程序管理标准 为了规范我公司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两则两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企业会计准则》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标准。1.会计科目及其明细帐的设置和使用 1.1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按财政部最新颁布的《企业会计标准》设置一级会计科目及科目编号,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厂)经营管理特点,按会计报表要求对一级科目及二级以下科目作部分调整(后附“科目明细表”)。 资产类:“库存现金”“编号“1001”;“银行存款”编号“1002”;“内部银行存款”编号“1004”;“应收票据”编号“1121”;“预付账款”编号“1123”;“其他应收款”编号“1221”;“坏账准备”编号“1231”;“材料采购”编号“1401”;“在途物资”编号“1402”;“原材料”编号“1403”;“材料成本差异”编号“1404”;“库存商品”编号“1405”;“委托加工物资”编号“1408”;“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编号“1412;“固定资产”编号“1601”;“累计折旧”科目,编号“1602”;“在建工程”编号“1604”;“无形资产”编号“1701”;“累计摊销”编号“1702”。 负债类:“应付票据”编号“2201”;“应付账款”编号“2202”;“应付职工薪酬”编号“2211”;“应交税费”编号“2221”;“应付利息”编号“2231”;“其他应付款”编号“2241”;“造育林费”编号“2412”;“长期借款”编号“2501”;“专项应付款”编号“2711”。 成本费用类:“生产成本”编号“5001”;“制造成本”编号“5101”。 损益类:“主营业务收入”编号“6001”;“其他业务收入”编号“6051”;“主营业务成本”编号“6401”;“其他业务成本”编号“6402”;“营业税金及附加”编号“6403”“销售费用”编号“6601”;“管理费用”编号“6602”;“财务费用”编号“6603”“营业外支出”编号“6711”。 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或股本”编号“4001”;“资本公积”编号“4002”;

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格式

*****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务院新颁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政公文是****行政机关在企业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进行企业管理和商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确保国家、企业机密安全。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是****行政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并负责指导全港行政公文处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和各单位办公室(综合科、下同)应当设立文秘职能,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令(命令) 适用于****公司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用于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税务管理制度模板

XXXXXXXXXXX有限公司 XXX税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税务管理流程,降低税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公司。 3、职责 财务部是公司税务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税务管理制度,并处理涉税事宜。 4、税务登记管理 4.1 公司税务登记、变更登记以及年审工作均由所在公司税务管理人员办理, 并报所在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 4.2 财务部应在公司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 登记,按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开设纳税账户,并至少应在开业一个月内办理并通过一般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证。 4.3 各公司至少应在开业后一个月内完成购买税控机、安装税控软件、办理 纳税员证件等各项工作。 4.4 公司因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4.4.1 公司名称; 4.4.2 法人代表;

4.4.3 变更注册登记类型; 4.4.4 注册地或经营地址; 4.4.5 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 4.4.6 其他要求税务变更登记的情形。 4.5 公司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税务登记机关变动的,应当在向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或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以及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内日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6 公司发生解散、撤销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营业执照 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公司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5、纳税核算、申报、税款缴纳与税务筹划 5.1 税务核算 5.1.1 各公司具体业务所适用的会计核算分录遵守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 核算制度。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选用的会计科目及记录的凭证 摘要应与取得的发票开票内容保持一致。 5.1.2 各公司应做好税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设置账薄,根据合法、有效 凭证记账。税务核算要严格按照税收法规和会计法规开展,当公司税务 筹划涉及到调整税务核算的,应按照税务筹划要求进行核算;对经济事 项的处理涉及到税法和会计准则中不明确之处,或税法与会计准则之间 存在冲突时,应做出一个合理选择;避免出现如兼营行为没有分开建账 导致从高征税,核算不清导致核定征税,缺乏有效凭证导致企业所得税 汇算调增损失。 5.1.3 除会计制度规定直接计入费用科目的税金外,公司缴付的任何税金 (含车船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契税、关税等)无论金额大小,都 应首先计入“应交税费”科目贷方,实际缴税时再计入“应交税费”科 目借方,不得直接借记费用科目、贷记货币资金科目。

公文发文处理细则(实用版)

公文发文处理细则 一、主要公文形式和类别 (一)机关党政公文包括以**名义和以党政联合行文方式的公文,以及以“**办公室”名义的公文,等等。 (二)公文常用种类有决定、决议、规定、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 二、公文发文程序 (一)公文的起草。 1、公文的草拟。根据文稿内容或领导要求,由办公室综合接待科直接拟稿或由有关部门代拟文稿,重要文稿由办公室组织专门班子起草。 2、草拟公文应当做到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符合上级机关的有关指示,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对策、措施切实可行,表述准确严密,文字精确简练,文种使用恰当。 3、在拟制公文过程中,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 (二)公文的校核。 1、文件在送领导审阅、签发前,必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公文质量。 2、公文校核的内容有:是否确需行文,内容是否符合

公文规范,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等等。 3、办公室直接起草的文稿,由综合接待科负责人核稿;由部门代起草的文稿,部门主要负责人首先审核并签署意见,然后送办公室综合接待科审核。核稿重点把好行文关、政策法规关、文字关,并明确注明“已核”,签上姓名和时间;对于公文需作较大修改时,必须提出修改意见,退回主办部门重新拟稿。 (三)公文的送签。 公文经办公室综合接待科核稿后,由公文主办单位送管委会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并由公文主办单位按照规范程序逐一送签。 (四)公文的印发。 1、登记、编号。办公室综合接待科负责登记、编号时,必须检查签发手续是否完整且符合规定。未经核稿、签发的文稿不得编号。对符合规定的文稿统一编写发文字号、填写公文版记内容等。 2、复核、印制。登记编号后的文稿统一送文印室打印。所有文稿打出清样后,交综合接待科复核,在文件体例、格式确定无误后再付印。 3、装订。文件的装订由文印室按照公文规范格式处理。 4、盖章。公文印制完成后由办公室行政科统一核对盖章。 5、分发。一般公文的分发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其他公 文的分发由主办单位负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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