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重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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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学重点(改)

犯罪学

划线部分是重点的重点

一.填空

二.犯罪学的提出是法国人类学家保罗·托皮纳尔。

三.犯罪学的使用是意大利犯罪学家拉斐尔·加罗法洛。

1.标志这犯罪学产生的三个观点:

(1)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贝卡利亚于1764年发表的《论犯罪与刑罚》。

(2)龙勃罗梭于1876年出版的《犯罪人伦》。

(3)拉斐尔·加罗法洛将其1885年问世的著作正式命名为《犯罪学》。

2.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对策的科学。

3.犯罪原因——犯罪原因理论是犯罪学研究的核心内容

犯罪是一种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复杂社会现象。

四.犯罪学是刑法学的上游学科和基础学科。

五.西方犯罪学思想的起源: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是犯罪社会学的先驱

4.观相学和颅相学的思想则是犯罪精神病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先驱

5.古典学派的犯罪学观点

代表人物:贝卡利亚、卢梭、康德、边沁

理论基础:功利主义、唯意志论、自然法学、社会契约论

6.约翰·霍华德1777年出版的《监狱概况》,为古典学派做出了一份典型的英国式实用主

义的贡献。

7.犯罪人类学派——龙勃罗梭——犯罪学的奠基人,被誉为“犯罪学之父”。

8.生物结构是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的人类学基础。

9.环境改造理论——主张通过改造产生犯罪的坏境来消除犯罪的发生。

10.犯罪社会学派——龙氏的学生[意]恩里科·菲利

“三要素论”:体质、地理环境和社会。

1.内分泌失调理论是由迪·独里奥提出

2.染色体异常理论——犯罪行为的发生时犯罪人的染色体与正常人相比异常的结果(XXY:

超男性)

3.人种论——犯罪的产生与种族和民族有关。

4.犯罪心理理论:不适应理论、差别交往论、智力低下理论

(1)不适应理论——人对社会环境、生活条件的不适应是犯罪和其他社会病态现象的决定性因素,它直接地表现为对禁止性法律规范的不适应。

(2)美国埃德温·萨瑟兰在其《犯罪学原理》中提出的“差别交往论”。

(3)智力低下理论——智力低下是产生犯罪的心理因素。

5.精神分析理论:奥地利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佛洛伊德创始。

(1)本我——“它”——“潜在的我”快乐原则

(2)自我——“现实的我”、“实在的我”现实原则

(3)超我——“社会性的人”。至善原则

6.犯罪人格理论——在人的心理中存在着一种犯罪人格或变态人格,很容易导致犯罪。

(1)萨缪尔·约克尔森和斯塔顿·萨姆诺最先提出“犯罪人格”的概念

(2)弗式的学生阿德勒也认识,犯罪与变态人格有关,并且论述了“自卑感”与犯罪的关系。

7.亚文化群论(亚文化论)代表人物美国社会学家科恩

亚文化群类型:犯罪团伙、殴斗团伙、颓废团伙

8.社会冲突论代表人有理查德·昆尼、奥斯卡·特克、威廉·钱希利斯、托尼·普拉塔等。

9.比较早地显示犯罪学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倾向的有代表性的犯罪学学者是荷兰的邦格。

10.工具论——代表人物是【美】昆尼

11.犯罪学中的犯罪定义——以刑法法定为基础的,对社会历史发展具有一定危害的行为和

现象。

(1)

12.犯罪人的一般属性——自然属性(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

13.犯罪人的特殊属性——反社会性

①犯罪人个性心理过程(认识过程→情感过程→意志过程)的特点。

(1)犯罪学中所说的“被害人”,是指在犯罪过程中作为犯罪人之对立面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而使其人身或财产遭受损害的人。

14.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单向利用模式”)——犯罪人单方面地利用被黑人某些无意识的

致害因素实施其犯罪行为的作用模式。

15.冲突模式——双方均实施了加害行为又均有被害状态,并发展到一方最终被害为止的作

用模式。

16.被害人推动模式(“单项诱发”模式)——被害人一方首先实施了具有激化、推动作用

的某些行为,从而诱发加害人对其实施犯罪行为的作用模式。

17.斯德哥尔摩模式(“变敌对为融洽模式”)——指被害人基于生命、安全、前途、声誉等

方面的严重威胁而出现了创始性的心理倒退,从而使其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由敌对转为融洽的一种“不打不成交”的特殊作用模式。

18.根据犯罪人与被害人在犯罪过程中相互作用的特点,将被害人分为:

(1)完全无责任的被害人

(2)负有一定责任的被害人

(3)负有完全责任的被害人

19.犯罪类型,在刑法学中又叫犯罪罪种,是指按照一定懂得原则和标准,将各种各样的犯

罪现象依逻辑的方法划分成的若干犯罪行为的集合体。

20.青少年年龄的界定:14~28岁。

21.犯罪原因的特征(填)

社会性、综合性、系统性、复杂性、动态性、等级性

22.

23.人的心理是由心理过程(活动)和个性心理两个子系统构成。心理过程包括认识(认知)

过程、情绪(情感)过程、意志过程三个次级子系统。

24.性格是人对现实的稳定态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习惯化的行为方式。性格是个性心理特征

中最核心的部分。

25.性格的结构包括:

(1)对现实的态度特征

(2)理智特征

(3)情绪特征

(4)意志特征

26.智力是人们在获得知识(学习),以及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时所具有的心理特征。一

个人智力的发展是个体先天素质、教育和环境影响以及个人努力和实践活动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1)智力低下与犯罪

(2)智力障碍与犯罪:

①愚鲁:

②痴愚:

③白痴:

27.四种“社会控制因素”。

依恋:。奉献:。参与:信念:。

28.四种社会控制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影响个人对是否犯罪的选择。

29.

六.简单

1......和菲利同期并其名的:

(1)法国塔尔德的模仿规律;

(2)法国迪尔凯姆的社会异常理论;

(3)德国李斯特的二元论。(代表著作:《德国刑罚教科书》、《刑罚的目的观念》)犯罪是个人因素和社会因素相结合的产物。

2.....社会控制论——主要代表人物是【美】特拉维斯·赫希,该理论属于社会(化)过程理论。

①标签论:别人是一面镜子,我对自己的认识从别人那得到,人的行为具有历史一贯性。

②约翰·墨根提出了权利—控制理论;马克·科尔文和约翰·波利提出了“整合结构理论”。

③权利—控制理论:犯罪是阶级地位和家庭功能相互影响的结果。

④整合结构理论:犯罪是家庭社会化过程的结果,而家庭关系实际上为市场关系所控制。

3....问:何为“犯罪黑数”?造成“犯罪黑数”的原因有哪些

答:所谓犯罪黑数,又称犯罪暗数、刑事隐案,是指实际已经发生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纳入警方记载的犯罪数量。造成“犯罪黑数”的原因有:警方立案不实、被害人不报案等。

4......气质是个人心理活动稳定的动力特征。这些动力特征主要表现在心理过程(活动)的强度、速度、稳定性及指向性。

气质的生理基础是高级神经活动类型。可将高级神经活动划分为四中基本类型:活泼型、不可遏制型、安静型(粘液质)、弱型(抑郁质)。

(1)粘液质——安静型

此种类型的人的特点是情感发生缓慢并且不易暴露,很少有强烈的外部表现。

但一旦产生某种情绪,就既强烈而又稳固、深刻,态度持重,遇事谨慎,唉思

考,但思维和动作较迟缓。

(2)抑郁质——弱型

这些人多愁善感、微弱的刺激往往就能引起强烈的内心体验。常表现为行动迟

缓、腼腆、怯懦,有些孤僻。

(3)多血质——活泼型

这种类型的人情感发生迅速而易变,动作迅速,常常表现为机制、敏捷、活泼

好动,富有朝气,情感外露,善于表达和交际,但缺乏持久的耐力和毅力。

(4)胆汁质——不可遏制型

其特征是情感发生迅速,强烈而持久,并有明显的外部表现,动作发生也很强

烈、迅速,往往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这种人易于激动而不易平静,常表现为

脾气暴躁,“肝火旺”,只要是感兴趣的活动,一般都能积极参加,并且充满信

心,但有时表现得过于自信、傲慢、不恭,好表现自己,争强好胜。

5....犯罪案环境因素是指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时,与犯罪现象有关联的外部自然因素的综合,有三大类:

(1)天然性因素:如山川地貌、寒暑气候、昼夜时日、生物节律等,这些主要是针对具体犯罪的最为原始的自然环境而言。

(2)特定的地理区域因素:这种因素实际上已于一个地区的历史发展过程、风俗习惯、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社会性和人文性内容有了深刻关联。但它更多

地是以地域这一整体面貌出现的,是一种先于犯罪人存在的“自然”状态。

(3)在具体犯罪中存在的“就犯罪而言先天既定的物理性的人工自然”:如公共建筑场所、交通工具、“城市死角”等都可能是犯罪人可借助于犯罪的自然屏障,或

构成了犯罪的具体客观背景。

6....农村的犯罪率低于城市,分析同质论,异质论

农村的同质性表现在生活习俗,生活方式,宗族关系,生产方式与生产对象,乡土文化,经济水平,社会地位,思想观念等等方面。城市的异质也是基本从这些方面考虑(言之有理即可)

7.....短刑犯(原判刑期三年以下)由于其在监服刑期短,因此往往在其适应监禁生活,思想和行为开始转变时就面临刑满释放,从根本上看相当部分的短刑犯未得到彻底改造。并且对这部分罪犯,司法机关也容易因为他们出不了大问题,因而放松管理和教育,导致出狱后重新违法犯罪的恶性循环。

8....被害人特征:

(1)被害性——遭受某些社会因素所造成的某些损害的所有各类被害人的共同特征,是被害人首要的基本特征。

被害倾向性——指被害人所具有的足以使自己陷入被害境地的那种心理或生理、内在或外在的趋力、趋向或可能。

被害受容性——被害人的心理和气质上对于自身被害角色的认同和容忍,或者放任其被害隐患而不加控制的特征。

被害敏感性(易感性)——被害人对于可能的被害或已然的被害事实的感知和自觉。

③被害诱发性——某些被害人在言论、行为、状态等方面醋在这易招致被害的致害因素从而诱发其被害发生的特征。

(2)互动性——在一定的被害情境中,被害的发生过程总是伴随着被害人与加害人之间外显的交互作用过程,被害不外是这种交互作用的产物或最终结局,从而互动成为被害发生的内在机制。

(3)可责性——又称“归责可能性”,是指被害人因自身的某些原因,如轻佻、疏忽甚至引诱、挑衅、推动等态度和行为而促使了被害的发生,从而对被害负有一定的伦理、道德责任或法律责任,并应受到一定的谴责。

(4)自塑性——又称“角色”塑造性。是指被害人对于自身之“被害人角色”、对于加害于自身之“犯罪人角色”,均具有一定促成、塑造作用的特性。

(5)定向性——又称“罪”、“害”定向性。是指被害人由其生理和心理、外在和内在的种种易遭被害的致害因素所决定,从而对加害人所犯之“罪”、对被害人自身所受之“害”,在类型、性质、程度等方面均具有若干定向作用的特性。

9.......犯罪社会学理论——21世纪的犯罪学是犯罪社会学

(1)社会异常论由美国罗伯特·默顿提出。

(2)文化冲突论代表人物是曾任国际犯罪学会主席的美国著名犯罪学家索斯坦·塞林。

纵向冲突:这是随着文明的发展而带来的文化冲突。新旧文化规范之间发生冲突产生两种结果:一是按照旧的文化规范行事,结果触犯新的文化规范;二是按照新的文化规范行事结果触犯了旧的文化规范

横向冲突:不同文化规范接触时产生的冲突。这种冲突以三种方式与犯罪发生联系:一是不同文化规范在相邻文化图的连接地带发生冲突。二是一个集团或文化圈的规范,企图扩张到另一个社会集团或文化圈里时发生的规范冲突。三是一个文化圈里的个体移居到另一个文化圈时发生的。

七.论述

30.如何评价“CPTED理论”?(论述)(400字)

该方法具有较强的应用型。其主要目的通过读社区的改造和重新设计,增加对犯罪的阻隔、监控能力,即可达到减少犯罪行为并提高居民生活品质的目的。该模式包含加强监视、接近控制、领域强化、活动支持、维护保养、目标强化等若干原则。其实质是通过环境的改变降低犯罪率。即通过针对各种“侵入型”、“机会型”犯罪的“防御性设计”,减少犯案机会,促使居民能自觉地对居住环境进行非正式控制与防卫,促进社区人员的交往,借此降低犯罪率、减少居民对犯罪的恐惧感。

比如,在城市规划和建筑布局的整体规划中充分考虑社会治安要求,适当控制城市发展规模;在街区和住宅设计中,利用灯光照明设备等消除环境“死角”,加强通道监控;在居民楼房设计中,保留居民公共活动中心,以便于实行社会交流等。

因该犯罪防控墨汁的操作性较强,效果显著,许多国家的政府和民间机构纷纷将CPTED的理念和模式运用到社区建设、改造中,交过良好。

犯罪学复习题完整版

《犯罪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 1.一般认为,“犯罪学”一词最早是由法国人类学家( C)提出来的(p3) A.加洛法罗 B.菲利 C .保罗·托皮纳尔 D.贝卡利亚 2.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是( D)(p7) A.犯罪现象 B.犯罪原因 C.犯罪治理 D.犯罪预防 3.犯罪学是一门独立的(A )(p9) A.社会科学 B.人文科学 C.法学学科 D.心理学科 4.从研究的问题上看,犯罪学与社会学的区别在于犯罪学侧重研究(B )(p19) A.社会结构 B.犯罪现象 C.社会规律 D.越轨行为 5贝卡利亚认为,预防犯罪最可靠但也是最困难的手段是( C )(p40) A.发展经济 B.制定法律 C.改善教育 D.奖励美德 6.关于犯罪原因,菲利提出了( B)(p49) A.犯罪二原因论 B. 犯罪三原因论 C. 犯罪四原因论 D. 犯罪五原因论 7.实证派犯罪学将犯罪学的研究从犯罪行为转向了( A)(p51) A.犯罪人 B.犯罪被告人 C.犯罪嫌疑人 D.犯罪被害人 8.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发展,作为社会现象的犯罪也随之不断(D )(p61) A.消失 B.上升 C.下降 D.发展变化 9.犯罪既危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同时也危害了公共利益,表明犯罪具有(C) A.阶级性 B.相对性 C.社会性 D.政治性 10.边沁学说的核心是(A )(p41) A."幸福计算"理论 B.性善论 C.社会解组论 D.刑罚个别化理论 11.犯罪行为的运作机制是犯罪人追求犯罪后果的( C)(p114) A.内容体系 B.组织体系 C.实践体系 D.形式体系 12.1939年,美国社会学家塞林提出了著名的() A.亚文化论 B.亚文化群论 C.文化解组论 D.文化冲突论

犯罪学案例分析【VIP专享】

西充县一男青年董某,教唆三名未成年人张某、王某、李 某(其中王某、李某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持刀抢劫,最终锒铛入 狱。近日,西充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 5年,并处罚金3000元,张某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6月11日13时许,董某与张某、王某、李某三名 学生在西充县纪信广场旁文庙附近玩耍,见到被害人丁某孤身 一人,于是教唆三人对其实施抢劫,而自己在一旁帮忙望风。 三人将丁某打伤,强行搜身,抢走27元现金,并将抢得的钱财 当场交给董某,后几人用于共同生活开支。 2012年6月17日,董某与李某在某网吧门口耍,见被害 人郭某一人,便上前将其拦住,逼令交钱。郭某不肯交出钱财, 董某便教唆李某:“要不给他一刀”,郭某在威胁下被迫交出3 元现金。 法院审理后认为:董某、张某以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 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张某因不满十八周岁,系初犯,积 极履行赔偿义务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 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日,淳化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强奸案。15岁少年迷恋黄色网络,心生模 仿色情画面的念头,对年仅12岁幼女实施强奸,未成年被告人阿健(化名)被依法判 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宣判后表示服从判决,该判决已生效。 15岁的阿健是淳化县某镇学生,平时迷恋网络,特别是黄色网站。据阿健供述,他 为了上网浏览黄色网页,将平时父母给他的吃饭钱节省下来,在晚上老师查完宿舍 、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高中资料试卷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 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 ,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doc

《犯罪学》期末考试模拟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0分)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FI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自然犯罪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由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 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的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B 2、AB 3、ABD 4、ABC 5、 ABCD 6、ABCD 7、ABD 8、ABC 9、C10、AC 三、判断题(每小题2分, 1、X 2、X 共12分) 3、V 4、V 5、V 6、X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1)菲利认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乃至整个社会的犯罪现象都是人类学因素、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并且在不同类型的犯罪中,各种因素起作 用的程度和方式有很大不同,但总的来说,社会因素所起的作用较大。 (2)据此他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即每-?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着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故犯罪也有年终平衡,其增多或减少,比国民经济的收支还有规律。 (3)菲利的三因素论实际上标志着犯罪学多因素理论的建立,与此相适应,他提出了相应的犯罪控制理论,即在重疏导、轻刑罚的思想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刑罚替代措施”的概念,主张以社会防卫概念取代刑罚的概念,在刑罚制度方面,主张广泛使用保安处分和其他预防性措施,并极力推崇不定期刑。 2、(1)科际整合的犯罪学理论日益受到重视。 (2)重视犯罪预防理论的研究。 (3)青少年犯罪问题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 (4)犯罪学研究领域逐步扩大。 3、犯罪现象基本包括:(1)犯罪状况;(2)犯罪特点;(3)犯罪规律 犯罪现象的特性有:(1)直观性;(2)综合性;(3)因果性;(4)相关性; (5)饱和性

2014电大《犯罪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2014电大《犯罪学》期末复习题及答案一 一、名词解释 1、犯罪行为的类型:指根据一定的目的和原则,按照一定的标准,在对纷繁复杂的犯罪行为进行抽象、概括的基础上,依据其内在的相似性所做的分类。 2、自然犯罪:是指违反一般人类所共有的怜悯和正直的道德情绪的行为,这种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人的本性,因此在任何社会都会被视为犯罪。 3、被害赔偿:是指犯罪人或国家对于被害人因被害而遭受的物质和非物质的损失,损害或痛苦所进行的返还、恢复原状或补偿。 4、犯罪的心理预防:是指旨在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使人能够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情境下做出符合社会法律和伦理规范的行为选择,而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的过程。 5、犯罪治安预防:是指出专门的社会控制力量运用国家赋予的权力,控制犯罪行为实施所需要的或可能利用的外部条件,发现和制止犯罪行为的实施,防止和减少犯罪对社会的危害和各种行政措施。 二、不定项选择题 1、主张以愚民政策来预防犯罪的是:(B) A、孔子 B、老子 C、韩非子 D、荀子 2、根据犯罪现象的地位,犯罪现象可分为(AB)

A、主犯罪现象 B、副犯罪现象 C、常规犯罪现象 D、随机犯罪现象 3、按照犯罪形成的特点,犯罪行为可分为:(ABD) A、蓄谋性犯罪行为 B、突发性犯罪行为 C、无罪过犯罪行为 D、连带性犯罪行为 4、犯罪行为形成的过程一般包括:(ABC) A、犯罪决意 B、犯罪实施 C、犯罪准备 D、犯罪处理 5、被害人和犯罪人的基本互动模式有:(ABCD) A、可利用的被害人模式 B、冲突模式 C、被害人催化模式 D、斯德哥尔摩模式 6、犯罪场包括:(ABCD) A、时间因素 B、空间因素 C、侵犯对象因素 D、社会控制疏漏 7、犯罪自然原因的特性包括:(ABD) A、原生性 B、间接性 C、间接性 D、非可控制性 8、下列属于犯罪社会原因的特性有:(ABC) A、决定性 B、普遍性 C、间接性 D、非可控制性 9、犯罪心理矫治的中心环节是:(C) A、改善生活态度 B、培养健全的意识结构 C、消除思想障碍 D、改善生活习惯 10、犯罪学研究的两种基本方法论是:(AC) A、系统论 B、整体论 C、因果论 D、环境论 三、判断题 1、20世纪以来,随着女权的伸张,妇女地位的提高,妇女犯罪率明

犯罪学重点改修订稿

犯罪学重点改 集团文件发布号:(9816-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犯罪学 划线部分是重点的重点 一.填空 二.犯罪学的提出是法国人类学家保罗·托皮纳尔。 三.犯罪学的使用是意大利犯罪学家拉斐尔·加罗法洛。 1.标志这犯罪学产生的三个观点: (1)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贝卡利亚于1764年发表的《论犯罪与刑罚》。 (2)龙勃罗梭于1876年出版的《犯罪人伦》。 (3)拉斐尔·加罗法洛将其1885年问世的着作正式命名为《犯罪学》。 2.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对策的科学。 3.犯罪原因——犯罪原因理论是犯罪学研究的核心内容 犯罪是一种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复杂社会现象。 四.犯罪学是刑法学的上游学科和基础学科。 五.西方犯罪学思想的起源: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是犯罪社会学的先驱 4.观相学和颅相学的思想则是犯罪精神病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先驱 5.古典学派的犯罪学观点 代表人物:贝卡利亚、卢梭、康德、边沁 理论基础:功利主义、唯意志论、自然法学、社会契约论 6.约翰·霍华德1777年出版的《监狱概况》,为古典学派做出了一份典

型的英国式实用主义的贡献。 7.犯罪人类学派——龙勃罗梭——犯罪学的奠基人,被誉为“犯罪学之 父”。 8.生物结构是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的人类学基础。 9.环境改造理论——主张通过改造产生犯罪的坏境来消除犯罪的发生。 10.犯罪社会学派——龙氏的学生[意]恩里科·菲利 “三要素论”:体质、地理环境和社会。 1.内分泌失调理论是由迪·独里奥提出 2.染色体异常理论——犯罪行为的发生时犯罪人的染色体与正常人相比 异常的结果(XXY:超男性) 3.人种论——犯罪的产生与种族和民族有关。 4.犯罪心理理论:不适应理论、差别交往论、智力低下理论 (1)不适应理论——人对社会环境、生活条件的不适应是犯罪和其他社会病态现象的决定性因素,它直接地表现为对禁止性法律 规范的不适应。 (2)美国埃德温·萨瑟兰在其《犯罪学原理》中提出的“差别交往论”。 (3)智力低下理论——智力低下是产生犯罪的心理因素。 5.精神分析理论:奥地利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佛洛伊德创始。 (1)本我——“它”——“潜在的我”快乐原则 (2)自我——“现实的我”、“实在的我”现实原则 (3)超我——“社会性的人”。至善原则

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浅析我国犯罪学的产生与发展 09法学一班 何英 200902201132 根据普遍的刑法学理论,刑法犯罪概念的逻辑起点是,先有刑法、后有犯罪,刑事违法性是其本质属性,罪刑法定主义成为刑法与刑罚的基本原则。刑法学研究的犯罪是:个体违反了现有刑法而产生的犯罪。 一、犯罪学犯罪概念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不仅包括个体行为违反刑律而产生的犯罪形式,也包括国家为了保护一定历史阶段的核心利益,将某种行为规定为犯罪这种形式。后一种形式产生的犯罪,由于是现行刑法所没有规定的,因此不具有刑事违法性的特征。其本质特征是价值否定性。 (一)犯罪学研究的犯罪问题实质上属于价值范畴。 犯罪是什么?要清晰、准确地回答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古今中外的神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心理学家、生理学家、精神病学家等,从各自的学术传统出发,作出过各种各样的定义这个问题在犯罪学领域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从犯罪学作为一门学问诞生起,就一直受这个问题所困惑。应当说犯罪学诞生之初,是依附于刑法学的,以刑法规范定义的犯罪,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研究其形成原因及其防治对策。但随着犯罪学的发展,人们发现有很多刑法没有规定的行为,但又严重触犯了社会需要,需要纳入犯罪的范畴,而这与刑法罪行法定主义原则相违背。学者们逐步意识到刑法学的犯罪与犯罪学的犯罪有明显的区别。近年来一些国内犯罪学者提倡价值无涉,认为犯罪是一种价值中立的社会事实从犯罪学脱离刑法霸语权的角度,这无疑是一个进步。但这个观点也值得商榷。举例说,某人杀了人,这是一个社会事实,但这并不一定就是犯罪。战士在战场杀了敌人、警察杀了绑架人质的歹徒,我们评价他是英雄。只有杀了我们的人,触犯了社会利益时,我们才说他是罪犯。因此价值无涉的观点也没有揭示出犯罪的实质。那么犯罪学研究的犯罪实质究竟是什么?这与犯罪学的学科性质有密切联系。学科的性质一般可分为研究事实问题的学科、研究价值问题的学科、研究实践问题的学科。事实问题即是怎样的问题,包括现象、原因、性质;价值问题即应怎样的问题,包括价值评价、价值设想、价值取向;实践问题即要怎样的问,包括主体行动“能够怎样、最好怎样、决定怎样”。按这样的学科性质划分标准分析,从前面的论述可以看出,犯罪问题不仅仅是罪犯实施犯罪行为后要怎样处理的实践问题,也不纯粹为是怎样之类的问题。 犯罪学研究的犯罪问题本质上应当归属于价值问题。犯罪学是一门古老而又年轻的学科,犯罪学的出现至少已有两百年的历史,但由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问题,犯罪学的基础概念、研究对象与范围、学科体系等学科基质至今都没有形成较为统一的学术理论。近年来,

犯罪学期末考试

从犯罪学角度分析醉驾 姓名:彭双高学院:理学院学号:11008030117 为了能够更为公正、客观、统一的规制醉驾行为,准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关于危险驾驶罪的规定,应该由最高司法机关及时发布相应的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性案例,对较为典型的犯罪情节予以明确。 近日,“醉驾是否一律入罪”的争议,把醉酒驾驶的争执从最初是否应该犯罪化推向今天醉驾行为能否一律入罪的高峰。如果说,立法上醉驾行为应否入刑是可以借助公众讨论的“民意”问题,那么,司法中醉驾能否一律入罪应当是相对专业的法律适用问题。因为,犯罪认定是依赖严谨与科学,需依法进行的司法过程,不能掺杂任何非理性的激情与私利。就此而言,回顾近来“醉驾是否一律入罪”问题所面对的诸多争议,笔者认为,分析相关刑法规范和刑法理论,可以更好地厘清这一问题。 一、从刑法典第十三条“但书”谈起 刑法典第十三条在正面阐明犯罪的基本特征之后,又以“但书”规定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把危害行为的情节对犯罪成立的影响予以明确化。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时,除了根据犯罪构成要件加以认定外,还必须考虑包括犯罪情节在内的所有要素对相关法益所造成的侵害或威胁是否符合犯罪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本质特征,“醉驾能否一律入罪”也不例外。 从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犯罪概念与具体犯罪类型的关系来看,刑法总则规定了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犯罪概念、刑罚种类等原则、原理内容,刑法分则是刑法总则之原则、原理的具体体现;刑法分则要接受

刑法总则的指导和制约,不能与总则相抵触。从这个意义上说,“醉驾入罪”的司法适用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危险驾驶罪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其司法认定需要遵从罪刑法定原则和犯罪概念的制约。虽然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一般不能直接依据犯罪概念判断具体犯罪的成立与否,但是,认定犯罪成立决不能超越犯罪概念的约束,这是总则指导性、制约性的体现,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化判断的需要——借助犯罪概念将不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出罪化。二是司法者把醉驾行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时,必须把“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排除在犯罪圈之外。作为犯罪的具体类型,不但要符合危险驾驶罪的具体犯罪构成,同时犯罪行为须符合严重社会危害性特征。前者的判断依赖于刑法条文的明文规定,后者的考量则需要结合案件情节予以审慎斟酌。总之,不能因为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没有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设定情节限制,就突破刑法总则第十三条关于犯罪特征的相关规定;“醉驾不能一律入罪”正是承认 刑法总则效力的必然结果,也是其应有之意。 二、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犯罪客体考察 任何犯罪的成立,都必须以侵害或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为前提,不具有法益侵害性或威胁的行为是不能被认定为犯罪的。即使在危险与冲突不断加剧的当今风险社会,立法者为更好地防范风险与保障公共安全而在刑法中设置抽象危险犯——以期能够对造成法益危害的行为予以提前规制,预防危害结果的发生,也仍应以违法行为对法益造成抽象危险为前提。 具体到以醉酒驾驶机动车为客观行为之一的危险驾驶罪,立法者将其归入刑法典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可知危险驾驶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应该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人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财产利益;其直接客体,应该是道路交通安全。由此,根据犯罪客体的基本理论,醉驾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必须在客观上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威胁,没有威胁刑法所保护的法益便不能被认定为犯罪。

犯罪学教学案例

案例 刘某,女,1979年出生致聋原因不明,在聋校读至四年级时因父亲病逝退学,家境困难,刘某试图找份工作供妹妹继续上学,后来在街上遇到一聋人(同案),在交谈时同案告诉刘某, 可以带她去找工作,刘某没有多想,也没告诉家人,就跟着同案一起来到深圳。2004年12月26日,刘某在103公共汽车上,趁人多拥挤之即,拉开失主的红色背包,盗取钱包和手机后下车逃跑,刘某最终被群众抓获。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一、犯罪原因 从刘某实施犯罪的特点分析: 1:从刘某的犯罪的动机上看,刘某无稳定收入,缺乏谋生技能和就业机会,无经济来源,求职 谋业无门,遂产生了“以偷为职业养活自己的”的犯罪动机。 2:从犯罪的类型上看,作为聋哑人的刘某犯罪主要是侵财型的盗窃。刘某无稳定的经济来源, 文化程度低,受拜金主义等不良风气的侵蚀,认为“有钱就有一切”,对金钱的盲目追求致使私欲 极度膨胀,将盗窃作为获取钱财的手段,以满足自己的欲望。 3:从犯罪的组织形式上看,其一,刘某固有的生理缺陷,加之家庭对的放任,加入到犯罪团伙,她有种归属感。跟别人一起作案,具有纠合性的特点[2]。其二,作为外地到深圳后,陌生的环 境以及固有的“从众心理”导致其对犯罪团伙的依赖。 4:从犯罪的手段上看,刘某把盗窃、侵财作为获取钱财的手段,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结 合案例分析,刘某刑事犯罪暴力性倾向不明显。 二、刘某刑事犯罪心理成因分析: 1:犯罪的主观心理因素 A、认知片面带来的偏执与模糊心理 刘某缺乏听觉的认知来源,对道德事理的了解与观察难周全透彻。因此,刘某的道德认识相对片面。刘某从个人的需求出发去考虑问题、支配行动,只考虑自己的生存需要,而不顾国家法律及 对他人造成的伤害。 B、意志薄弱带来的消极模仿心理听觉与语言的障碍,致使刘某思维水平较低,自我控制能力差,行为更多的受自我心理倾向和喜好所左右,随心所欲,不计后果。在物质动机的驱使下,为了满

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

第四章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第一节犯罪概念 一、犯罪的属性:犯罪是阶级性和社会性的统一。 1.犯罪的阶级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 A.犯罪从根本上威胁着统治阶级的政治、经济统治。 B.刑法上的犯罪是随着阶级和法的出现而出现的。 作为刑罚规定的犯罪是属于一定历史范畴的社会现象。它和法一样,产生于阶级,因而也是阶级社会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当然,这并不是说,在原始社会就没有与阶级社会犯罪相类似的社会矛盾。例如,原始社会也有杀人、伤人现象,也有“同态复仇”的习俗来解决这些矛盾。但把杀人、伤人等行为用法律形式规定为犯罪,只是阶级社会特有的。当国家和法消亡以后,尽管与犯罪相类似的社会现象仍然存在,但性质也与阶级社会的犯罪就不同了。 2.犯罪的社会性,表现为犯罪行为对社会各阶层利益以及人类共同利益的破坏或威胁。 二、犯罪概念的类型 如何给犯罪下一个科学的一般的定义,历来为刑法学者所关住。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一个行为是否规定为犯罪,受着国家类型、犯罪文化传统、立法当时政治经济形势以及刑法理论的影响。在奴隶制、封建制国家,统治阶级为了维护他们的统治,规定了各种各样的具体犯罪和刑罚,但从来没有规定犯罪的一般概念。他们假借神意宣传天罚,对某种行为的处罚是“替天行道”、“执行天罚”。 资产阶级刑法学家开始考虑犯罪的法律和伦理基础。在刑法理论上,有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的犯罪概念之分。 1.形式意义上的犯罪概念 是指仅从犯罪的法律特征上给犯罪下定义,而不揭示法律何以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 ⑴认为犯罪是违反刑事法律的行为; ⑵是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⑶是具备构成要件的、违法的、有责的的行为 ⑷是能够引起刑事诉讼程序的违法行为。 这是刑事古典学派提出来的,他们认为,犯罪是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这种形式意义定义的典型是法国1810年的刑法典。该法典第1条规定“法律以违警罪所处罚之犯罪,称违警罪;法律以惩治刑处罚之犯罪,称轻罪;法律以身体刑或名誉刑所处罚之犯罪,称重罪”。形式意义的犯罪概念揭示了犯罪的两个外部特征:犯罪的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 2.实质意义上的犯罪概念是指不强调犯罪的法律特征,而要揭示犯罪的本质所在,即说明犯罪行为之所以被刑法规定为犯罪的根据和理由。 它是由刑事实证学派提出来的,他们从犯罪的社会属性和伦理属性分析犯罪,认为“犯

案件的犯罪学评析

“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的犯罪学思考与评析 “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是备受新闻媒体关注、公安部高度重视的特大组织传销案件。今年1月份以来,在合肥警方多警种密切配合下,成功打掉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统一会”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件。2011年1月10日至16日,合肥市公安局组织1800多名警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传销犯罪集中统一行动。全线出击,对外地来合肥进行非法传销犯罪团伙和组织实施了一次集中、精准打击,共清查、捣毁传销窝点130多处,抓获从广西、湖南等地来合肥的传销人员367人,其中,48名B级别以上骨干成员被刑事拘留,追缴、冻结赃款1200多万元,扣押涉案车辆13辆、银行卡250余张。虽然案件尚未进入司法审判程序,但案件本身所涉及的犯罪学问题已经凸显。笔者试图从犯罪学视角评析本案引发思考的若干问题。 一、“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案情简介 “统一会”打着所谓“纯资本运作模式”的幌子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采用五级三晋制,所谓“五级”即E级为业务员,D级为组长,C级为主任,B级为经理,A 级为老总。要想成为“统一会”成员,首先必须先花3800元购买一股所谓的股份,取得股权“资格”,才能发展下线,发展下线人员越多,所拿工资越多,级别越大。他们谎称,只要入会,一年后收益可达到1040万元,也就是所谓的“1040工程”。 专案组在调查中发现,2010年8月至12月间,该组织中的一个分支资金流出流入量异常惊人,竟有1100多万元。而在一份传销头目周薪表上,记者看到,大多数人员周薪在万元以上,其中最高的王某,周薪竟高达46982元,那么这些钱从哪来呢,据了解,这些钱基本来自传销下线入会费,最终受害最深的还是等级最低的传销人员。 该传销组织是一个全国性的特大传销组织,成员来自湖南、陕西、广西、湖北等十一个省份,该传销组织自命名为“统一会”,组织内绝大多数成员是湖南省人。民警在调查中还发现,“统一会”在南宁、南京、长沙等地均有分支,此次潜入到合肥的非法传销分支有5支,涉案人数上千人,涉案金额数千万元。 二、“统一会”特大组织传销案犯罪特点

犯罪学笔记

第一专题 一、犯罪学的内涵 (一)关于犯罪人的科学(龙勃罗梭)(二)关于犯罪行为的科学(李斯特) (三)关于犯罪原因的科学(四)社会反应犯罪学:有助于对社会制度进行深刻批评的分析激进派从社会制度角度进行分析(阶级矛盾) 二、犯罪学的外延 (一)菲利的犯罪学概念是集有刑事学科之大成的学科 (二)奥地利学派(汉斯格罗斯) 犯罪现象包括—规范:从法律角度;事实:程序诉讼影响犯罪的环境犯罪人的个性、心理犯罪学是研究犯罪现象的原因及如何同犯罪现象作斗争的学科 (三)美国经典学派(萨瑟兰、克内西) 将犯罪看做社会现象,研究刑事立法,行为人的行为,社会反应 (四)传统的(狭义)犯罪学:研究犯罪现象及规律 三、我国犯罪学的定义 (一)对定义的表述 1.传统表述:研究犯罪原因的犯罪预防的科学 2.评价:传统犯罪学的局限性现代犯罪学的中立性 (二)我国犯罪学研究的对象及学科体系 1.犯罪现象:犯罪现象论 (1)宏观角度:社会现象 (2)微观角度:个体现象 (3)犯罪人角度:生理学心理学和社会特征统计学医学社会学 2.犯罪学原因:犯罪原因论 3.犯罪预防:犯罪预防论 (1)刑事政策(2)犯罪预防的模式 四、犯罪学与其他刑事学科的关系 (一)犯罪学与刑法学的关系 1.学科性质的区别 2.研究内容的区别(犯罪学研究实际情况、原因、防治,刑法研究规范) 3.研究方法的区别(犯罪学注重实证、经验,刑法学注重分析比较) (二)犯罪学与形式政策学:研究内容的重叠与区别

形势政策学主要研究为预防犯罪而采取的各种刑法对策,即研究采用何种刑法最有效,故需研究现行刑法,提出批判行评价,达到有效预防犯罪。犯罪学通过全面解释犯罪原因,制定各种预防犯罪的社会政策,以此构建完整的预防体系。 (三)犯罪学与刑事侦查学 刑事侦查学是研究、收集、检验和运用证据以揭露和证实犯罪的理论和方法的学科 两者对犯罪预防的关注程度不同研究方法不同(刑事侦查中自然科学的应用) 第二专题犯罪学的主要流派 一、古典犯罪学 古典犯罪学派产生于18世纪后期,1764年意大利犯罪学家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法》古典犯罪学派奠定了当今世界刑法与刑事司法制度的基础。 (一)古典学派的思想基础 1.经院哲学:托马斯阿奎那 2.社会契约论:洛克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 (1)人生而平等(2)人的本性自私邪恶(3)人们通过缔约形成社会和社会规则,共同赞成和反对某些东西(4)社会有权惩罚人 (二)古典学派的学科性质:犯罪学学派刑罚学派刑法学派 (三)古典学派的基本观点:1.犯罪原因:人性自私、意志自由、功利主义或享乐主义 2.犯罪学说:(1)刑罚的根据—社会契约(2)刑罚的标准:罪刑等价主义,以客观行为为基础(3)刑罚的作用:抵消因犯罪而获得的利益和快乐从而预防犯罪,衡量刑罚的唯一标准是社会危害性程度 3.立法问题:(1)法律的表述—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条文少 (2)法律的公布(3)法律的规定—应明确规定犯罪及所适用的刑罚 (四)对古典学派的评价 1.优点:(1)容易施行,法官仅是适用法律的工具(2)废除了以前理论和诉讼中任意判刑的现象 2.缺点:(1)不人道不公平(2)仅考虑犯罪人所造成的损害,没有考虑到犯罪人的心理状态(3)按照抽象和理想进行的,没有涉及具体现实 二、实证主义犯罪学学派 实证主义犯罪学派是对使用实证主义方法进行犯罪学研究的一些学者及其理论学说的统称,产生于19c后半期,其基本特点是强调实证主义研究方法。

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1.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答:刑事诉讼是在国家专门机关的主持下,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查明犯罪和追究犯罪的活动。特点:必须由法定的专门机关主持进行,其他国家机关均无权进行;必须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刑事诉讼活动的内容是解决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了什么罪,是否应当受到刑事处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等问题;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式下进行;刑事诉讼是准确、及时、合法地揭露和证实犯罪,依法惩罚犯罪,同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以达到维护社会主义法制,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顺利进行等目的。 2. 简述刑事诉讼职能的含义? 答:侦查职能;控诉职能;辩护职能;审判职能;执行职能;协助诉讼职能;诉讼监督职能。 3. 现代刑事诉讼职能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原则是什么? 答:控审分离;控辩对等;审判中立。 4. 外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 答:司法独立原则;无罪推定原则;控审分离原则;平等对抗原则;诉讼迅速原则;有效辩护原则;禁止重复追究原则;适度原则。 5. 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加强惩罚犯罪,同时重视保障人权;建立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诉讼机制;确立了一系列科学的适合我国国情的刑事原则;实行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相结合的诉讼模式;赋予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权;规定了一些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 6. 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权? 答:对于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决定起诉的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权利义务? 答: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样,具有独立的诉讼地位,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也承担一定的诉讼义务。 8.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请求立案;申请回避;委托代理人;要求赔偿损失;对不立案和不起诉的决定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有权参加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对一审判决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对生效判决或者裁定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判。 9. 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的义务:如实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接受公

智慧树知到《犯罪学》章节测试答案

智慧树知到《犯罪学》章节测试答案 第一章 1、犯罪学是专门研究犯罪原因的学科。( )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2、犯罪学作为独立的学科是出现于20世纪后半期。()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龙勃罗梭率先将实证研究方法引入到了犯罪学的研究领域。()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4、犯罪学实证研究的基本步骤首先是应当产生研究假设。()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5、犯罪是可以预测的。()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第二章 1、龙勃罗梭对于犯罪学的贡献在于研究视角和方法论的变革。()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2、菲利是犯罪学研究史上第一个提出社会因素是导致犯罪的最重要的因素的人。()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3、加罗法洛认为法定犯罪是不理性的,是不应该存在的。()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4、李斯特提出的犯罪二元论也承认天生犯罪人,只是不承认自然因素对犯罪的影响。()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5、萨瑟兰主张犯罪是模仿产生的。()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第三章

1、根据犯罪人的性别,可以分为男性、女性和双性犯罪人。()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2、犯罪人就是我们生活中所说的坏人。()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3、犯罪被害人都是非常无辜的人,他们在犯罪行为的发生过程中是消极被动的。() A:对 B:错 正确答案:错 4、犯罪人的分类是为了便于研究,并不是泾渭分明的。() 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5、龙勃罗梭将犯罪人区分为天生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习惯犯,偶发犯和激情犯。()A:对 B:错 正确答案:对 第四章 1、犯罪率便于国家间治安状况的比较。()

犯罪学复习重点word精品

犯罪学复习重点 导论 1、刑法学上,犯罪是指严重危害社会的、违反刑事法律的、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学上,犯罪是指严 重危害社会的应受制裁的行为。(例如强奸和嫖娼,前者属于既属于刑法学上的犯罪也属于犯罪学上的犯罪,后者属于犯罪学上的犯罪,因为嫖娼并没有违反刑法。) 2、因果观和系统观是犯罪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17) 犯罪学研究的因果观可以分解为两条法则:环境法则、可能法则。 犯罪学研究的系统观可以分解为两条法则:整体法则、双向法则。 3、犯罪学研究的实证方法..Nl 实证方法即实际证明的方法,是超越和排除价值判断,通过对实地调查和观察所得的经验资料的考察,以分析和预测一定社会行为客观效果的一种研究方法。 其主要程序如下:(1)确定研究课题,明确研究类型;(2 )建立研究假设;(3)进行研究设计;(4)收集研究资料;(5)整理与分析研究资料;(6)研究成果的形成与检验。 4、贝卡利亚及其《论犯罪与刑法》 (2) 意大利的贝拉利亚于1764年出版了《论犯罪与刑法》的小册子。 三大刑法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刑罚人道原则。 5、边沁在司法改革方面的最大贡献之一:监狱建筑设计。 (29) 6、实证犯罪学派的代表人物主要有意大利犯罪学家龙勃罗梭、菲利、加罗法洛等人,他们都否定古典犯罪 学派的自由意志论,坚持犯罪为某些客观因素所决定的决定论,但是他们也有各自的观点是: (31) 龙勃罗梭:强调生理因素的影响,创立了犯罪人类学派。他按犯罪人是否具有天生特质及主观恶性程度将犯罪人分为四种类型:天生犯罪人、精神病犯罪人、激情性犯罪人、偶发性犯罪人。前两种人是真正的犯罪人,主观恶性大,激情犯和偶发犯不具有先天人特质,主观恶性较小。 (32) 菲利:强调社会因素的影响,被视为犯罪社会学的创始人。其“三因素说”是:人类因素、自然因素、 社会因素。另外,他提出了“犯罪饱和法则”,即每一个国家在客观上都存在着上述促使犯罪产生和变化的三种因素,这三种因素是不断变化的,并由此影响犯罪现象的变化。 (33) 力啰法洛:强调道德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他把犯罪分为自然犯罪和法定犯罪两种。 (35) 7、亚文化理论 (39) 其代表人物是美国的埃伯特科恩、理查德克罗沃德、劳埃德奥林等人。亚文化理论认为,在西方社会下层社会成员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亚文化群。 亚文化群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犯罪团伙、殴斗团伙、颓废团伙(例如同性恋)。 8、标签理论 (43) 其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犯罪学家莱莫特、贝克等人。该理论从行为的社会解释角度认识犯罪,认为人的行为并不取决于事物的内在性质,而是取决于社会解释方式,即它们被称作什么以及由其名称所引起的含义。该理论还认为,贴标签是违法犯罪的催化剂。 9、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 (45) 主要内容:(1)潜意识理论:潜意识概念是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的核心,是其所有理论观点的基础。 (2)人格机构理论:①本我。即“潜在的我”,是人格中最原始、最深层的部分,充满本能的欲望冲动,完全处于潜意识之中。②自我。自我是人格机构中的表层,可以理解成是实现的 “我”,实在的我“我”,是“本我”在与社会环境交往中发展起来的。③超我。是人格的道德 方面遵循至善原则、倾向于抑制本能的冲动。它包括良心和自我理想连个部分。 本我遵循快乐原则,自我遵循实现原则,超我遵循至善原则。弗洛伊德的潜意识和人格结构理论,对西方心理学和犯罪学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0、攻击理论 (47) 挫折一攻击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挫折容易引起攻击欲望和攻击行为,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特别是暴力性 犯罪行为的产生。 11、孔子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60 老子的观点:民 以饥者,以其上食税之多也,是以饥。民之难治者,以其上之有为也,是以难治者。 民之轻死也,以其上求生之厚也,是以轻死。 (60) 第一章

犯罪学案例分析

犯罪学案例分析 作者:朱奕彰论文时间:2011/11/6 所在院系:基础医学院 学号:1110305106 一、引言: 在当今健全的法制体系下,有一些比较复杂并难以判断的犯罪学问题,如强奸罪的另类变形,婚内也有强奸么;多重人格分裂的犯罪定义问题,犯罪人格与好人格共存,如何判定其犯罪性;以及正当防卫的界限如何界定?这些问题都很值得我们去思考,如何处理这些案例亦使法官们很头疼。 二、摘要: 本文通过多个犯罪学案例分析,并对上述的三个问题予以了讨论,结合犯罪学理论,最终得出了一些结论,均为本人个人分析结果,其中不足之处,望老师予以指导。 三、正文: (1)“婚内强奸”? 案例:吴某经常半夜喝酒晚归,每每醉酒常无理要求其妻子王某与其发生性关系,王某不肯,吴某则责骂殴打她,强迫其进行同房,王某实在受不了,于2009年5月将丈夫以强奸罪告上了法庭。 讨论:本案中是否能判吴某强奸罪? 分析:刑法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构成强奸罪强奸罪构成的核心要件就是“违背妇女意志”。不违背女性意志的,便不是强奸罪。但问题是,婚内强暴性行为违背妇女意志吗?对此是有争论的,主流观点认为不宜按强奸罪认定。因为一方面,

性行为是婚姻契约的内容之一,谈不上违背女性意志。另一方面,司法上也很难认定,故此案中不能判吴某强奸罪,但因其经常无理责骂并殴打其妻子,并强迫其同房,亦不能说其无罪,判他家庭暴力罪是完全于情于理的。 结论:婚内一般不算强奸罪,性质恶劣者,一般予以家庭暴力处理。 (2)多重人格分裂的犯罪定义: 案例:(来自电影致命ID)主人公麦肯.丙佛,小时候父母双双离开了他,把他抛弃在汽车旅馆,给他造成了童年的阴影,更可怕的是他母亲还是个妓女,这些悲惨的遭遇使得其产生了分裂人格,总共10个,而这其中有一个是犯罪人格,并在某一天犯下了杀害6个人的血案,其余9个皆为正常人格,问是否该判麦肯死刑? 讨论:犯罪人格与正常人格共存,如何定义其犯罪行为? 分析:首先分析主人公的责任能力,责任能力的内容包括辨认能力与控制能力,缺乏这两种能力中的任何一种,都意味着没有责任能力,因而都不能导致刑事责任的承担。而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呢?一是人的年龄,二是人的精神状况。 很明显该案例中被告人年龄已满18岁,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段,至于其精神状况?其患有多重人格分裂症,是属于非器质性精神障碍的一种,这与纯粹的精神病不同,精神病患者对自己所作的事情完全没有意识,并没有认知能力及控制能力,故精神病人无刑事责任能力,而多重人格分裂者要分两类看:当其因人格分裂,导致出现认

犯罪学试题及答案.docx

犯罪学复习试卷(一) 一、填空题(10%) 1、__犯罪预测___是搞好犯罪预防的前提条件,是制定犯罪预防战略,对策和措施的基础. 2、依据犯罪预防切入犯罪发展阶段早晚的不同,可以将犯罪预防分为_犯罪前预防___________,_犯罪中预防_______和__犯罪后预防___________. 3、在激情性的暴力犯罪者中,_胆汁质_______气质类型的居多,而在意志型的暴力报复犯罪者中,__粘液质___________气质类型的居多. 4、精神病患者在___心理_______及___情感_______方面都有缺陷,因而可能实施各种危险行为,其中就包括犯罪行为. 5、犯罪条件主要包括__时空条件_,__工具条件__和侵害对象等. 6、犯罪的时空条件包括__犯罪机会___________和__空间环境__________两个方面。 7、犯罪的属性主要有:__阶级性_____________,__社会性____________和___相对性_____________. 8、依据犯罪手段的不同,可以将犯罪分为___传统手段犯罪_____________与__现代手段犯罪_____________. 9、犯罪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___犯罪现象________,____犯罪原因__________和__犯罪预防__________三个部分. 二、选择题(14%) 1、贝卡利亚提出了刑罚的: ( BCD ) A、强制性 B、确定性 C、均衡性 D、即时性 2、芝加哥学派对犯罪学的研究形成的理论被称为: ( AC ) A、社会解组论 B、犯罪生态学 C、犯罪同心圆论 D、不同接触论 3、依据犯罪组织形式的不同,可以将犯罪分为: (ABC ) A、个体犯罪 B、团伙犯罪 C、集团犯罪 D、有组织犯罪 4、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犯罪主体的特点有: ( ABCD )

犯罪学重点改

犯罪学 划线部分是重点的重点 一.填空 二.犯罪学的提出是法国人类学家保罗·托皮纳尔。 三.犯罪学的使用是意大利犯罪学家拉斐尔·加罗法洛。 1.标志这犯罪学产生的三个观点: (1)意大利刑法学家切萨雷·贝卡利亚于1764年发表的《论犯罪与刑罚》。 (2)龙勃罗梭于1876年出版的《犯罪人伦》。 (3)拉斐尔·加罗法洛将其1885年问世的着作正式命名为《犯罪学》。 2.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和犯罪对策的科学。 3.犯罪原因——犯罪原因理论是犯罪学研究的核心内容 犯罪是一种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复杂社会现象。 四.犯罪学是刑法学的上游学科和基础学科。 五.西方犯罪学思想的起源:托马斯·莫尔的《乌托邦》是犯罪社会学的先驱 4.观相学和颅相学的思想则是犯罪精神病学和犯罪心理学的先驱 5.古典学派的犯罪学观点 代表人物:贝卡利亚、卢梭、康德、边沁 理论基础:功利主义、唯意志论、自然法学、社会契约论 6.约翰·霍华德1777年出版的《监狱概况》,为古典学派做出了一份典型的英国式实用主 义的贡献。 7.犯罪人类学派——龙勃罗梭——犯罪学的奠基人,被誉为“犯罪学之父”。 8.生物结构是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的人类学基础。 9.环境改造理论——主张通过改造产生犯罪的坏境来消除犯罪的发生。 10.犯罪社会学派——龙氏的学生[意]恩里科·菲利 “三要素论”:体质、地理环境和社会。 1.内分泌失调理论是由迪·独里奥提出 2.染色体异常理论——犯罪行为的发生时犯罪人的染色体与正常人相比异常的结果(XXY: 超男性) 3.人种论——犯罪的产生与种族和民族有关。 4.犯罪心理理论:不适应理论、差别交往论、智力低下理论 (1)不适应理论——人对社会环境、生活条件的不适应是犯罪和其他社会病态现象的决定性因素,它直接地表现为对禁止性法律规范的不适应。 (2)美国埃德温·萨瑟兰在其《犯罪学原理》中提出的“差别交往论”。 (3)智力低下理论——智力低下是产生犯罪的心理因素。 5.精神分析理论:奥地利精神病学家、心理学家佛洛伊德创始。 (1)本我——“它”——“潜在的我”快乐原则 (2)自我——“现实的我”、“实在的我”现实原则 (3)超我——“社会性的人”。至善原则 6.犯罪人格理论——在人的心理中存在着一种犯罪人格或变态人格,很容易导致犯罪。 (1)萨缪尔·约克尔森和斯塔顿·萨姆诺最先提出“犯罪人格”的概念 (2)弗式的学生阿德勒也认识,犯罪与变态人格有关,并且论述了“自卑感”与犯罪的关系。 7.亚文化群论(亚文化论)代表人物美国社会学家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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