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于年初制定年度竣工验收计划,并按计划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列入竣工验收计划的项目,项目法人应提前完成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等单位代表组成。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接管养护等单位代表参加竣工验收工作,但不作为竣工验收委员会成员。

二、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通车试运营2年以上。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认定。

(四)竣工文件已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的全部内容。

(五)档案、环保等单项验收合格,土地使用手续已办理。

(六)各参建单位完成工作总结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三、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程序

(一)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公路

工程管理权限及时向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二)相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验收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组织现场核查。审查同意后报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三)以上文件齐全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由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知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开展质量鉴定工作。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要求完成质量鉴定工作,出具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并审核交工验收对设计、施工、监理初步评价结果,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五)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竣工验收。

四、竣工验收主要工作内容:

(一)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

(二)听取公路工程项目执行报告、设计工作报告、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及接管养护单位项目使用情况报告。

(三)听取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四)竣工验收委员会成立专业检查组检查工程实体质量,审阅有关资料,形成书面检查意见。

(五)对项目法人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审定交工验收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初步评价。

(六)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确定工程质量等级,并综合评价建设项目。

(七)形成并通过《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八)负责竣工验收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印发《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九)质量监督机构依据竣工验收结论,对各参建单位签发“公路工程参建单位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

五、参加竣工验收工作各方的主要职责

(一)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实体质量及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分,对各参建单位及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工程质量和建设项目等级,形成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二)项目法人负责提交项目执行报告及验收工作所需资料,协助竣工验收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设计单位负责提交设计工作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四)施工单位负责提交施工总结报告,提供各种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五)监理单位负责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提供工程监理资料,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六)接管养护单位负责提交项目使用情况报告,配合竣工验收检查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流程图

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流程图 项目名称流程名称单位竣工验收流程 验收日期概要描述项目竣工验收的流程 负责单位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竣工测量单位 1 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 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 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 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 2 3 4 5 总承包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申请之日即为法定竣工日 6 7 规划验收办理流程: 1、书面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 验收申请表);2、经批准的验线 资料;3、建设工程竣工测量资料 及图纸;4、根据建设项目的特殊 性应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竣工测量: 是工程竣工后,为编制工程竣 工文件,对实际完成的各项工 程进行的一次全面量测的作 业。 8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任务完成时,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在工程竣 工验收前,将各自形成的有关工程档案向建设单位归档。凡设计, 施工及监理单位需要向本单位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 立卷归档。 建设单位应尽早组织档案验收。项目档案验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3 个月之前完成。项目档案验收以验收组织单位召集验收会议的形式 进行。工程竣工验收三个月之内必须向工程档案主管单位提交工程 档案。 公司名称密级公开共1页第 1 页 编制单位签发人签发日期 竣 工 评 价 竣工 验收 备案 规划验 收取证 环 保 验 收 人 防 验 收 建设单位组织 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 组织初验 防 雷 验 收 水 压 验 收 燃 气 初 验 市 政 验 收 环 卫 验 收 绿 化 验 收 消 防 验 收 配电工程验收 档 案 验 收 电 梯 验 收 总承包单位 组织预验收 竣工 测量 整体工程及其室外工程 基本完工,各项资料齐备 所有资料移交档案馆馆

交通设施工程验收流程及竣工新

新改建道路附属交通设施工程验收流程 一、提交验收资料。 1、业主单位验收申请函; 2、包含项目招投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竣工图纸、第三方检测报告、施工组织方案等在内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内容及编制要求(具体见附件一、附件二); 3、现场施工清单明细表(见附件三); 4、经过确认的变更资料; 5、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自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①项目介绍,②工程量清单,③系统功能描述,④项目跟进及管理情况; 6、为便于直观反映某一路口(或路段)交通设施详细情况,以道路杆件(或机柜)为载体,制作铭牌表(制作方法见附件四)。 7、承诺书(见附件五,要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确认)。 8、所有纸质材料、必须有相应内容的电子文档。电子文件存档应采用不易修改、删除的DVD格式光盘记录。光盘上应标明所属项目、资料名称、承建单位名称及归档日期。电子文件作为正式竣工验收资料的一个有效补充和备份。 二、审核验收资料 1、验收小组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审核)

2、由业主单位组织召开第一次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内容包括:①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通报,②明确验收责任,③明确参加现场查验人员、时间、地点及携带设备,在现场查验人员组成中,业主单位人员应携带单位介绍信、监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携带有效证件,在验收期间不得更换现场查验人员。 三、现场查验 (一)初验 1、参照《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961-2011),确定项目外场和后台设备抽检比例,具体验收点位由纪委随机选定。 2、验收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系统硬件设备和功能应用进行查验。 3、查验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形成小组意见上报支队审定。 4、支队审定后,3个工作日内由业主单位组织召开第二次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内容包括:①通报现场初验结果,②明确整改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③说明利害关系。 5、现场初验合格,出具验收合格报告;现场验收不合格,出具现场初验报告。 (二)复验 1、对按期完成整改的项目,在施工单位提交正式的整改情况报告,经监理、业主单位确认后,由支队验收小组协调业主单位组织现场复验; 2、参照《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验收技术规范》(GA/T961-2011),对项目外场设备再次进行抽检。

交工验收基本程序及资料概要

交工验收基本程序及资料 目录 交工验收基本问题 一.交工验收程序 二.交工验收的时限 三.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和格式 四.监理工程师对交工验收申请的审查 五.项目法人对交工验收申请的审查 六.必须参加验收的单位及其职责 七.参加交工验收的单位和主要人员 八.交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九.交工验收的工作内容 十.交工验收工作报告 十一.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 十二.工程质量标准的使用 一.交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且自检合格后,向项目法人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并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交工验

收申请应附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和施工总结报告。 (2)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情况、抽检资料以及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将审查意见、工程质量的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一并提交项目法人。 (3)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上报的交工验收申请以及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审查意见进行核查,并结合现场查看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如果对一些指标或项目的质量有怀疑时,组织人员或委托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申请质量监督机构的检测,组织交工验收。 二.交工验收的时限 ①施工单位提出交工验收申请后7天之内,监理工程师应明确申请报告是否被接受, 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在自收到文件之日起的14天内完成审查。 ②项目法人在收到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交工验收申请7天之内,明确申请报告是否接受, 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自收到文件之日起的35天内组织交工验收工作。 ③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项目法人的检测申请之后,28天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意见。 三.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和格式 1.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

(完整版)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

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准备的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备案准备的资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下列文件:(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7)、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8)、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9)、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10)、燃气工程验收文件;(11)、《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12)、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形,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都市治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时期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期、竣工验收时期和竣工备案时期。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期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样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终止,专门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能够依照“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 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觉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住宅工程初装饰的部位和项目应符合《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建监字第392号)的要求。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符合要求。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住宅工程已已按《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分户验收。 8、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9、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三、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主持人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四、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四川省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市政工程验收流程

市政工程的验收流程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市政工程验收流程如下: 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

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八)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扩展资料 市政工程(municipal engineering)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 在我国,市政设施是指在城市区、镇(乡)规划建设范围内设置、基于政府责任和义务为居民提供有偿或无偿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城市生活配套的各种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比如常见的城市道路,桥梁,地铁,比如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管线:雨水,污水,上水,中水,电力(红线以外部分),电信,热力,燃气等,还有广场,城市绿化等的建设,都属于市政工程范畴。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验收报告备案一一竣工验收操作规范及流程图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验收报告备案 ――竣工验收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名称: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验收报告备案 (二)性质:非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一)2004年3月31日颁布《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4年第3号)第十七条规定,公路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后,项目法人应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及时向交通主管部门申请验收。交通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

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退回并告知理由;对于符合验收条件的,应自收到申请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竣工 验收。 (二)《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 6年第3号)第三十九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中的县道、大 桥、特大桥、隧道工程完工后,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其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列入自治区发改委下达的年度农村公路计划项目,本县级行政区域内的项目由本县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含中小桥及短隧道项目)。 四、行政审批条件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 4年第3号)第十六条公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通车试运营2年后; (二)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已处理 完毕,并经项目法人验收合格;

(三)工程决算已按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办法编制完成,竣工决算已经审计,并经交通主管部门或其它授权单位认疋; (四)竣工文件已按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内容完成; (五)需进行档案、水保、环保、消防等单项验收的项目,已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六)各参建单位已按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内容完成各自的工作报告; (七)质量监督机构已按交通运输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合格,并形成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自治区权限范围内公路工程项目法人 六、申请材料 (一)竣工验收申请文件; (二)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报告; (三)质量监督机构工作报告及工程质量鉴定报告;

道路工程验收表格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质验表(路)—79 建设单位: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监理单位:南京旭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合同号: 施工单位:苏州盛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编号: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路基分项工程名称6%灰土土方路基检验批数项目经理方华明 序号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1 K1+160-K1+233东侧第1层 2 K1+160-K1+233东侧第2层 3 K1+233-K1+320东侧第1层 4 K1+233-K1+320东侧第2层 5 K1+320-K1+460东侧第1层 6 K1+320-K1+460东侧第2层 7 K1+460-K1+675东侧第1层 8 K1+460-K1+675东侧第2层 9 K1+755-K1+870东侧第1层 10 K1+755-K1+870东侧第2层 11 K1+870-K1+920东侧第1层 12 K1+870-K1+920东侧第2层 13 K1+920-K1+964东侧第1层 14 K1+920-K1+964东侧第2层 15 K1+964-K2+000东侧河塘回 填第1层 16 K1+964-K2+000东侧河塘回 填第2层 17 K2+000-K2+050东侧第1层 18 K2+000-K2+050东侧第2层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 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专业监理工程师:年月日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 质验表(路)—79 建设单位:苏州市市政建设管理处监理单位:南京旭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合同号: 施工单位:苏州盛昌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编号: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路基分项工程名称6%灰土土方路基检验批数项目经理方华明 序号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19 K1+160-K1+233西侧第1层 20 K1+160-K1+233西侧第2层 21 K1+233-K1+340西侧第1层 22 K1+233-K1+340西侧第2层 23 K1+340-K1+500西侧第1层 24 K1+500-K1+640西侧第1层 25 K1+340-K1+640西侧第2层 26 K1+720-K1+870西侧第1层 27 K1+870-K2+008西侧第1层 28 K1+720-K1+870西侧第2层 29 K1+870-K2+008西侧第2层 30 K2+008-K2+050西侧河塘回 填第1层 31 K2+008-K2+050西侧河塘回 填第2层 32 华元路南侧东喇叭口回填 第1层 33 华元路南侧东喇叭口回填 第2层 34 华元路南侧东喇叭口回填 第3层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专业工长(施工员)施工班组长 质量检查员:年月日

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流程

住宅小区工程竣工验收基本流程和内容 一、内部验收(预验收): 验收条件: 1、基本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功能性检测均已完成并满足设计要求 3、住宅工程已组织分户验收 4、建筑物2米以内和小区内道路环境均已清理干净 5、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已整理完善 6、施工单位已向监理报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组织单位:监理方; 参加单位: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的相关代表和人员; 验收成果:1、完成工程预验收质量评估报告 2、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并要求施工方限期整改 二、技术验收(初验): 验收条件:1、在完成工程预验收的前提下,且预验收所提出的问题已得到有效的整改 2、小区内水、电、暖、气等均已到位并畅通,小区内工程均已完成 3、分户验收汇总表已提供 4、各类专项验收已完成 组织单位:项目总监 参加单位:质监站、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勘探方、档案等相关代表和人员验收成果:提出需整改的问题并确定核验时间 三、备案前验收(核验) 验收条件:1、初验时所提出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初验整改完成报告) 2、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表(1-4)已报送 3、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表已提供。 4、各类技术档案已整理齐全 5、水、电、气、路等已通,工程质量责任铭牌已上墙。 组织单位:质监站 参加单位:质监站、建设方、监理方、施工方、设计方等代表和相关人员 验收成果:同意项目竣工验收并由质监站提交备案材料 四、竣工验收(交付验收) 验收条件:完成上述三个过程的验收并完成各验收过程所提出的整改问题的整改

组织单位:建设方 参加单位:质监站、建设方、监理方、勘探设计方、施工方、档案馆等各方代表人员验收成果:各方签署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并交付使用 各类专项验收的项目: 1、城市规划专项验收 2、工程消防设施专项验收 3、人防工程专项验收 4、电梯工程专项验收 5、节能保温专项验收 6、室内空气专项验收 7、环境保护专项验收 8、防雷接地专项验收 9、燃气管道专项验收 10、小区绿化专项验收等等 各类功能性检测记录的项目: 1、屋面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2、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测记录 3、厨卫间、阳台有防水要求的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4、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5、烟气(风)道工程检验验收记录 6、外窗气密性、水密性及耐风压性的三性试验记录 7、建筑物的沉降检测记录 8、给水管道的打压试验记录 9、供电线路的绝缘及接地检测记录等等

工程验收流程

工程验收流程 一、流程概况: 1、流程目的:明确工程验收程序,规范工程验收过程,保证 工程验收全面、有效、合法。 2、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本公司项目工程的验收管理。 3、定义: 3、1:中间验收: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分部、分项工程 的质量验收,如基础、主体结构、装修、电气安装等分部验收,钢筋、模板、混凝土、抹灰、砌体等分项工程验收。 3、2:交接验收:指不同工序间的工作面移交时(亦即不同施 工队伍配合施工)的检查验收。 3、3:单项工程验收:指独立施工的,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参 与的,具有垄断性质的工程验收,如永久供水、永久供电、消防、电梯、环保、人防等。 3、4:竣工验收:指工程完工后具备交付适用条件时,由建设 方(开发商)组织的,有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含地质勘察)以及政府监督部门参与的工程验收。 3、5:竣工综合验收:指各单位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 方组织的,有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含地质勘察)以及政府监督部门参与的工程验收,并签署综合验收文件、报告,该项验收完成后即可进行档案备。 4、验收组织成员:

4、1:中间验收:项目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 量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外部监理单位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设计单位(必要时)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必要时)。 4、2:交接验收:交接双方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质量技术 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4、3:单项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质量技术管理 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成本部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人员(或客服)、设计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4、4:竣工验收和竣工综合验收:施工单位负责人(指总承包 单位),项目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成本部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人员(或客服)、设计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二、工程验收流程图: 1、中间验收: 1、1: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完工后提出验收并填写报验申请表 专业工程师检查验收

市政道路竣工验收施工单位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需要哪些资料?施工单位资料员要准备哪些工作? 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设单位。(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建设单位。(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勘察单

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 书。(三)、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5、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签名(盖公章)。(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二、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

基础主体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 分部工程验收程序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监督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一、验收条件 1、施工单位已按设计图纸完成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施工内容; 2、施工单位已组织自验合格,并向监理(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 3、监理(建设)单位已组织预验收合格,监理单位已出具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意见; 4、根据工程需要基础(主体结构)可分阶段验收,除尚未到龄期的砂浆、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与结构抽检报告外(但应提供砂浆、混凝土试块的检测委托单,核查试块留置数量就是否符合规范规定),其她资料应齐全,并经监理审查合格; 5、具备结构抽检条件的楼层,应经检测单位抽检合格并出具检测报告。 二、验收程序 1、建设单位应至少提前3天向监督站提出书面申报(详见表B-22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申报表、表B-23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申报表); 2、施工单位报送施工技术资料,建设单位报送分部工程验收实施方案,经监督站审查合格后,方可组织验收; 3、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监督站对验收进行监督。 三、分部工程验收形成的资料: 1、《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见表B1-10,主体结构

分部工程见表B1-11);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表》(表B-14); 3、《建设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表B-2); 4、《分部工程验收会议签到表》(表D-5)。 四、应注意的问题 1、未组织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主体结构施工;未组织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的工程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施工。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到监督站办理工程结构备案手续。地基与基础分部未办理备案的,不得进行主体结构验收;主体结构分部未办理备案的,不得进行初步验收。办理结构备案时,需提交的资料目录见附表2。 五、参加验收单位及人员 监督单位人员:(项目监督负责人、监督员等不少于2人); 建设单位人员:(项目负责人、现场代表等); 勘察单位人员:(勘察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人员:(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必须参加,建筑、设备专业视情参加); 施工单位人员:(企业领导、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等必须参加); 监理单位人员:(总监及土建、设备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以上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否则不予验收。)

工程质量验收流程纲要图.doc

1方案报审流程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合同 文件等要求编制施工组 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单位进行内部审批、 施工方案 手续齐全 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技术 文件报审 形成 未批准批准 建设(监理)《施组、方案报审表》 单位批复意见 施工单位依据批复意见 1、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与技术文件进行技术交 2、施工方案交底 底 3、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 进入施工质量验收报批 流程 方案报审流程图

2物资进场验收流程 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包括 厂合格证; 供应单位根据供货合同 厂家质量检验报告;提交相关质 组织工程物资进场 厂家质量保证书; 量证明文件 进口商品商检证明; 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检 验报告; 环保、消防部门出具的 施工单位组织工程物资进场检验认可文件等。 注:提交的质量证明文 件 抽样复试不合格开箱检查 合格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材料试验报告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施工单位进行工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 程物资进场验收形成物资进场复试报告(试验检验单位提 供) 报 送 建设(监理) 审批签工程物资进场报 认形成验表 单位审核 退货或按 合 合同约定 格 处理 工程使用 物资进场验收流程图

3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 施工单位根据图纸、规范、 方案、交底等组织施工 按规范、方案等形成以下资 料: 施工测量记录整施工单位负责进行过程质量施工物资资料 施工记录改 控制检查、检验形成 施工试验记录等 施工完成,施工 不合格 单位自检 监理(建设)单位《检验批质量验收记不合格组织检验批质量验形成录表 收 施工单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图

4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同一分项工程检验批 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 (第 1 个) 同一分项工程全 部检验批完成 . 同一分项工程检验批同一分项工程检验批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施工完成并验收通过(第 2 个)(第n个) 施工单位自检 合格,报监理 监理(建设)单位组织《分项工程质量验施工单位进行分项工收记录表》《分项/分部程质量验收形成工程施工报验表》 下一个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流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图

最新基础验收流程

1 在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内容, 并自验合格的基础上, 施工单位对将验收的施工的 内容进行自评。 2. 由施工单位报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进行主体结构分部的实体检测报告。 3 监理单位对验收部分检查工程资料和验收,并出评估报告。 4. 由业主向当地质量安全监督总站提交结构验收申请表, 申请进行主体结构工程 的中间验收。 5. 在当地质安站的监督下, 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勘察、 设 计单位及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按设计要求和 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共同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及准备事项 一、基础(主体)分部验收参加单位 1.1 该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技术质量科负责人; 1.2 设计(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1.3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1.4 质量监督站项目负责人 1.5 监理公司项目监理组人员

二、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程序: 2.1 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由监理公司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2 施工单位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组织、自控等方面施工情况及基础(主体)质量自评结果; 2.3 监理公司项目总监、总监、总监代表汇报基础(主体)分部施工过程中监理所做的监理工作及基础(主体)分部质量监理评估意见; 2.4 与会各方代表到施工现场实地察看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 2.5 检查完毕后回会议室,由设计及各单位专家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工 程质量进行评议; 2.6 由建设单位项目代表队对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议; 2.7 由项目总监结合各方意见,形成基础(主体)综合验收意见; 2.8 最后请质量监督部门对所验收的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进行核定。 三、基础分部验收需要准备的事项: 3.1 承包方 3.1.1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流程图 一、工程竣工,为验收作准备 1、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质量,自评质量等级。 2、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如实行监理的,先提交监理单位核查再报建设单位。 3、施工、监理单位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4、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作《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勘察、设计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提交建设单位。 6、建设单位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7、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15个工作日前向质监机构提交验收组人员名单、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验 收条件审核表》。质监机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 二、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已具备下列条件和文件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1)、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勘察、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 5)、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和进行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许可文件; 11)、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分别出具的验收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质监机构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论。 2、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质监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资料、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实施现场监督。 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六份); 2)、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六份); 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施工许可证;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已审图的); 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公司); 8)、勘察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 9)、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 10)、规划验收许可文件(规划部门); 11)、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2)、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13)商品住宅还应当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4)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基他文件。 2、质监机构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已实施施工安全评价的工程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安监机构向备案机关提交《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3、以上5)、6)、10)、11)、12)项资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其他资料均需原件,除指定份数外均 为一式一份,建设局除保留必要资料外,其余资料在竣工验收备案完毕后退还。(办理时间:十五个工作日) 四、市建设局发《东莞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备案证书》

[建筑]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一览表

[建筑]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一览表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一览表 路基 土方路基 一、土方路基(路床)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20m测一点。 检验方法:弯沉仪检测。

实、稳定、平顺等。 二、路肩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肩线应顺畅、表面平整,不积水、不阻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2、路肩压实度应大于或等于90%。 检查数量:每100m,每侧各抽检一点。 检验方法:环刀法、灌水法或灌砂法。

砂垫层的材料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检查1次。 检验方法:查检验报告。 砂垫层的压实度应大于等于90%。 检查数量:每1000m2、每压实层抽检3点。 检验方法:灌砂法。 砂垫层允许偏差符合下表 基层 一、石灰稳定土类基层:(原材料) 1、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采用塑性指数10~15的粉质黏土、黏土。 2)、土中的有机物含量宜小于10%。 3)、使用旧路的级配砾砂石、砂石或杂填土等应先进行试验。级配砾石、砂石等材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分层厚度的60%,且不应大于10cm。土中欲掺入碎砖等粒径时,粒料掺入应经试验确定。 2、石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宜用1~3级的新灰,石灰的技术指标应符合下表:

Ⅰ等≥75%,Ⅱ等≥70%,Ⅲ等≥60%;未消化残渣含量指标均与镁质生石灰指标相同。 3、粉煤灰应符合下列规定: 1)、粉煤灰中的sio2/ Alo3、和FeO3总量宜大于70%;在温度为700℃时的烧失量宜小于或等于10%。 2)、当烧失量大于10%时,应经试验确定混合料强度符合强度要求时,方可使用。 3)、细度应满足90%通过0.3mm筛孔,70%通过0.075mm筛孔,比表面积宜大于2500cm2/g。 4、砂砾应符合以下规定: 1)、砂砾应经破碎、筛分、级配宜符合下表,破碎砂砾中最大粒径不应大于37.5mm。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程序 建工程竣设工具体条件包括: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五)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包括: 1、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六)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七)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一)竣工验收应依据下列文件: 1、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 2、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 3 、设备技术说明书; 4 、设计变更通知书; 5、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具体项目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通风、空调智能建筑和其它。 (二)具体验收程序是: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在约定期间内,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验收; 3、建设单位在约定期限内提出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 4、施工单位整改修复后,再次提请建设单位验收。

道路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市政工程检验资料(道路工程示范用表)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编号:LK08-01 工程名称南极南路(海宁中路~新建路)新建工程企业法人钱家强施工单位连云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单位技术负责人杨锋 工程规模1140米长,40米宽,沥青砼路面15米, 桥梁4-16米 工程造价(万元)1141.76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开工日期2007 年4月20 日竣工日期2008年12 月20日序号项目验收记录验收结论 1 分部工程 共 5 分部,经查 5 分部 符合标准及设计要求 5 分部 经验收,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规定 2 质量控制资料 核查 共10分部,经审查符合要求10分部 经核定符合规范要求10 分部 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核查,符合规定 3 安全和主要使用 功能核查及抽查 结果 共核查7 项,符合要求7 项 共抽查2 项,符合要求2 项 返工处理符合要求共/ 项 安全符合要求 使用功能检测满足合格 4 观感质量检验共抽查3项,符合要求3 项 不符合要求/ 项 工程观感质量检验较好 5 综合验收结论经对工程综合验收,各分项分部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参 加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公章)(公章)(公章)

验 收单位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设计单位勘察单位邀请单位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分部工程检验汇总表 工程名称南极南路(海宁中路~新建路) 施工单位连云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连云港科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单位工程名称南极南路(海宁中路~新建路)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 序 号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质量情况 1 路基分部工程(山场碎石垫层)实体质量符合要求,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山场碎石基层强度检测合格,平整度欠差 2 基层分部工程(二灰碎石基层)实体质量符合设计规范要求,质量控制资料齐全,观感良好。 3 面层分部工程(沥青砼面层)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质量控制资料及功能性检测合格,观感质量良好,个别接缝欠差。 4 人行道分部工程(砼预制铺装) 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要求,质量控制资料合格,外观质量良好,平整度欠佳 5 附属构筑物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要求,质量控制资料齐全,外观质量良好, 6 7 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