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所属少数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名单

广西所属少数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名单
广西所属少数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名单

广西所属少数民族自治县和民族乡名单

一、少数民族自治县

龙胜各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恭城瑶族自治县。

另,享受自治县待遇的有:凌云县、西林县、资源县。

二、民族乡

(一)百色市

百色市汪甸瑶族乡、田东县作登瑶族乡、凌云县伶站瑶族乡、凌云县朝王瑶族乡、凌云县沙里瑶族乡、凌云县玉洪瑶族乡、西林县普合苗族乡、西林县那佐苗族乡、西林县足别瑶族苗族乡、田林县潞城瑶族乡、田林县利周瑶族乡、田林县八渡瑶族乡、田林县八桂瑶族乡。

(二)河池市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驯乐苗族乡、南丹县八圩瑶族乡、南丹县里湖瑶族乡、南丹县中堡苗族乡、天峨县八腊瑶族乡、凤山县平乐瑶族乡、凤山县江洲瑶族乡、凤山县金牙瑶族乡、东兰县三弄瑶族乡、宜州市北牙瑶族乡、宜州市福龙瑶族乡。

(三)南宁市

马山县古寨瑶族乡、马山县里当瑶族乡、上林县镇圩瑶族乡。

(四)柳州市

柳城县古砦仫佬族乡、三江侗族自治县富禄苗族乡、三江侗族自治县同乐苗族乡、三江洞族自治县高基瑶族乡、融水苗族自治县滚贝侗族乡、融水苗族自治县同练瑶族乡。

(五)桂林市

桂林市草坪回族乡、临桂县宛田瑶族乡、临挂县黄沙瑶族乡、兴安县华江瑶族乡、灵川县兰田瑶族乡、灵川县大境瑶族乡、全州县东山瑶族乡、全州县蕉江瑶族乡、平乐县大扒瑶族乡、资源县车田苗族乡、资源县两水苗族乡、资源县河口瑶族乡、灌阳县洞井瑶族乡、灌阳县西山瑶族乡、荔浦县蒲芦瑶族乡。(六)梧州市

蒙山县夏宜瑶族乡、蒙山县长坪瑶族乡。

(七)贺州市

钟山县两安瑶族乡、钟山县花山瑶族乡、八步区大平瑶族乡、八步区黄洞瑶族乡、昭平县仙回瑶族乡。(八)防城港市

上思县南屏瑶族乡。

(九)贵港市

平南县马练瑶族乡、平南县国安瑶族乡。

(注:此名单为2012年1月20日前自治区所公布)

上海市少数民族分布情况

2000年以来,随着上海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来上海工作、学习、定居的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快速增长,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少数民族的总量与分布 1、少数民族人口快速增长,占总人口比重提高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资料显示,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六普”)资料显示,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为27.56万人(不包括其他未识别的民族和外国人入籍中国的人口),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五普”)的10.36万人增加了17.2万人,增长165.9%(见表1),大大高于全市人口增长速度,各个民族的人口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从人口比重来看,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1.2%,与“五普”的0.6%相比明显提高。目前,上海少数民族个数达到55个,覆盖了国内所有少数民族。 2、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及特点 (1)回族人口最多 在上海的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数在2万人以上的有回族(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28.3%)、土家族(12.2%)、苗族(11.4%)、满族(9.1%)和朝鲜族(8.1%)。人口数在20000人以下5000人以上的民族有壮族、蒙古族、侗族、彝族、布依族和维吾尔族。其他民族人口都在5000人以下,有的民族甚至仅几个人(表2)。

(2)少数民族人口从中心区向郊区扩散 从区域分布来看,除黄浦区、卢湾区和静安区少数民族人口有所下降外,其他区县均有不同程度增加。与中心城区相比,郊区的少数民族人口增长更加明显。与2000年相比,少数民族人口增量超过1万人的区有浦东新区、闵行区、嘉定区、松江区和青浦区,其中增量最大的是浦东新区,增加了4.3万人,目前浦东新区是全市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区,比重占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的21.2%。增幅最大的区是松江区,增长了16倍以上。不包括浦东新区在内的郊区少数民族人口比重为49.7%,比2000年提高23.4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向郊区扩散的趋势十分明显(见图1)。 图1 上海少数民族人口分布 二、少数民族人口构成概况 1、性别比相对均衡 2010年,全市少数民族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0.58,比全市人口性别比低5.61,比“五普”时少数民族人口性别比高4.34。 2、少数民族年龄结构相对年轻 少数民族人口年龄结构呈现“两降一升”的趋势,即0~14岁和65岁以上人口比重比“五普”时分别下降2.7个和4.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则上升了6.8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老少比为29.9%,与全市总人口的老少比117.6%相比,少数民族人口在年龄结构上比较年轻,其老龄化程度远低于全市总人口的老龄化程度(见表3)。 表3 上海少数民族人口和全市人口年龄构成比较单位:%

中国五十六个民族人口及分布图(DOC)

中国五十六个民族人口分布背景介绍 编辑 分布特点

编辑 人口数目 编辑 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25932641人,占91.51%;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13792211人,占8.49%。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6537177人,增长5.74%; 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7362627人,增长6.92%。 分布地区 编辑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地域辽阔,资源丰富。截至1997年,民族自治地方总面积达616.29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64.2%;草原面积30000万公顷,占全国草原面积的75%,中国著名的5大天然牧区,都在少数民族地区;森林面积5648万公顷,占全国的43.9%;林木蓄积量52.49亿立方米,占全国的55.9%;水力资源蕴藏量4.46亿千瓦,占全国总量的65.9% 。此外,还有大量的矿藏资源,以及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和旅游资源。 基本政策 编辑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政府结合中国实际情况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1947年5月,中国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第一个相当于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又相继建立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截至目前,全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 在全国55个少数民族中,有44个民族建立了自治地方。自治地方的数量和布局,与中国的民族分布和构成基本上相适应。 生育政策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实行了宽于汉族的生育政策。为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素,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国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国家有关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的精神,制定了本地区少数民族的计划生育政策,但其政策明显宽于汉族的生育政策。这使得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国五次人口普查结果表明,中国少数民族:1953年7月1日为3532

乡少数民族人口情况调查报告

××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稳和我县地处四川盆地西缘山区,西南连接汉源少数民族乡,西北交甘孜州的泸定县,这样紧邻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地理位置,造成了大批少数民族人口无序迁入我县定居。少数民族的无序迁入,一方面为我县部分厂矿、企业提供了廉价劳动力,促进了我县第一、二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少数民族同胞又耕种了我县大量高山地区农户的弃荒地,减少了我县土地资源的浪费。当然,少数民族人口的无序迁入在为我县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一定积极作用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无序迁居少数民族工作,多次组织人力对少数民族迁入情况进行调研,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无序迁居少数民族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并收到一定效果。 今年,针对我县无序迁居少数民族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县再次对少数民族情况进行调研,并决定采取更加有效、有力的措施——申报建立民建彝族乡和宝峰彝族乡,规范和加强对我县少数民族人口的管理,解决无序迁入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为最终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落实国家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打下基础。 一、我县散杂居少数民族人口状况及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1、民族种类及人口分布情况 全县现有少数民族人口2369人,10种民族成份,其中: 居住在县城内53人(包括: 藏族21人、回族13人、土家族10人、蒙古族3人、苗族1人、羌族3人、满族1人、彝族1人);居住在农村的有2316人、567户,有彝、藏、 壮、苗、傣五种民族,其中: 彝族达到2040人,占全县农村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的88%;彝族人口主要集中定居在民建(976人)、宝峰(624人)两个乡,占全县农村彝族总人口的78%,占全县农村少数民族总人口的69%;傣族人口为133人,占全县农村少数民族总人口的5.7%;藏族人口主要分布在新建乡(76人)和三合乡(22人),占全县藏族人口总数的74%;苗族和壮族人数较少,分别只有2人和8人。

中国少数民族分布图

我国是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除汉族外,有五十多个少数民族,占全国总人口的6.6%,分布在我国总面积50—60% 的土地上。 民族名称主要分布地区 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青海省,河北省,河南省,甘肃省,云南省。 回族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辽宁省,北京市,黑龙江省,天津市,吉林省,陕西省。 藏族西藏自治区,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云南省。 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湖南省。 苗族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广东省,湖北省。 彝族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广东省,贵州省。 布依族贵州省。 朝鲜族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 满族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 侗族贵州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瑶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云南省,广东省,贵州省,四川省。 白族云南省,贵州省。 土家族湖南省,湖北省,四川省。 哈尼族云南省。 哈萨克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 傣族云南省。 黎族海南省。 僳僳族云南省,四川省。

佤族云南省。 畲族福建省,浙江省,江西省,广东省,安徽省。 高山族台湾省,福建省。 拉祜族云南省。 水族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东乡族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纳西族云南省,四川省。 景颇族云南省。 柯尔克孜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黑龙江省。 土族青海省,甘肃省。 达斡尔族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仫佬族广西壮族自治区。 羌族四川省。 布朗族云南省。 撒拉族青海省,甘肃省。 毛难族广西壮族自治区。 仡佬族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 锡伯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 阿昌族云南省。 普米族云南省。 塔吉克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怒族云南省。 乌孜别克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俄罗斯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鄂温克族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 德昂族云南省。 保安族甘肃省。 裕固族甘肃省。 京族广西壮族自治区。 塔塔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独龙族云南省。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全文(20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全文(2018)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2018年5月3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习和使用 第三章研究和保护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科学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推动各民族文化共同繁荣,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使用、研究保护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积极稳妥、科学保护、依法管理的原则,尊重各民族平等使用语言文字的意愿和语言文字发展规律。 第四条自治区在统一推广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基础上, 鼓励和支持在壮族聚居地区使用国家批准的《壮文方案》确定的壮语言文字。 使用《壮文方案》确定的壮语言文字,不影响各地使用壮语方言和当地其他少数民族语言

文字。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建立政府统筹协调、主管部门负责、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加强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族、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第二章学习和使用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传播和应用,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谐发展。 第八条自治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民族、教育、文化、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体系,制定社会应用和信息化急需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基础规范标准,建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词术语审定发布制度。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幼儿园、中小学校或者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教学。 第十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民族、师范等高等院校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方面的文学、教育、艺术、翻译、广播影视等专业和课程,其他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可以开设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相关专业和课程。 第十一条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双语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建设双语兼通、学科配套、适应现代教育需求的教师队伍。 第十二条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人民政府提倡和鼓励各民族干部互相学习语言文字,为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执行公务创造条件。 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人民政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门及民族、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当将干部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双语学习纳入本部门工作规划,对有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双语能力岗位需求的干部进行培养培训。 第十三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同时使用规范汉字和国家批准的《壮文方案》确定的壮文: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牌匾;

我国少数民族的衣着服饰

我国少数民族的特色——衣着服饰,生活习俗 汉族:汉服的主要特点是交领、右衽、束腰,用绳带系结,也兼用带钩等,给人洒脱飘逸的印象。这些特点都明显有别于其他民族的服饰。汉服汉服有礼服和常服之分。从形制上看,主要有“上衣下裳”制(裳在古代指下裙)、“深衣”制(把上衣下裳缝连起来)、“襦裙”制(襦,即短衣)等类型。其中,上衣下裳的冕服为帝王百官最隆重正式的礼服;袍服(深衣)为百官及士人常服,襦裙则为妇女喜爱的穿着。普通劳动人民一般上身着短衣,下穿长裤。配饰头饰是汉族服饰的重要部分之一。古代汉族男女成年之后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上,以笄固定。男子常常戴冠、巾、帽等,形制多样。女子发髻也可梳成各种式样,并在发髻上佩带珠花、步摇等各种饰物。鬓发两侧饰博鬓,也有戴帷帽、盖头的。汉族人装饰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喜饰玉佩玉。 蒙古族:蒙古族服饰具有浓厚的草原风格。因为蒙古族长期生活在塞北草原,蒙古族人不论男女都爱穿长袍。牧区冬装多为光板皮衣,也有绸缎、棉布衣面者。夏装多布类。长袍身端肥大,袖长,多红、黄、深蓝色。男女长袍下摆均不开衩。红、绿绸缎做腰带。阿巴嘎蒙古族服饰男子腰带多挂刀子、火镰、鼻烟盒等饰物。喜穿软筒牛皮靴,长到膝盖。农民多穿布衣,有开衩长袍、棉衣等,冬季多毡靴乌拉,高筒靴少见,保留扎腰习俗。男子多戴蓝、黑褐色帽,也有的用绸子缠头。女子多用红、蓝色头帕缠头,冬季和男子一样戴圆锥形帽。未婚女子把头发从前方中间分开,扎上两个发根,发根上面带两个大圆珠,发稍下垂,并用玛瑙、珊瑚、碧玉等装饰。膝盖处用各色布块拼接组合缝制图案,纹样大方庄重,表示吉祥如意。服装各部分配搭恰当,浑然一体,具有勇武的民族特色。 回族:回族服饰的主要标志在头部。男子们都喜爱戴用白色制作的圆帽。圆帽分两种,一种是平顶的,一种是六棱形的。讲究的人,还在圆帽上刺上精美的图案。回族妇女常戴盖头。盖头也有讲究,老年妇女戴白色的,显得洁白大方;中年妇女戴黑色的,显得庄重高雅;未婚女子戴绿色的,显得清新秀丽。不少已婚妇女平时也戴白色或黑色的带沿圆帽。圆帽分两种,一种是用白漂布制成的,一种是用白线或黑色丝线织成的,往往还织成秀美的几何图案。服装方面,回族老汉爱穿白色衬衫,外套黑坎肩(老乡称“马夹”)。回族老年妇女冬季戴黑色或褐色头巾,夏季则戴白纱巾,并有扎裤褪的习惯。青年妇女冬季戴红、绿色或兰色头巾,夏季戴红、绿、黄等色的薄纱巾。山区回族妇女爱穿绣花鞋,并有扎耳孔戴耳环的习惯。 苗族:苗族的衣服又叫苗服,黔东南苗族服饰不下200种,是我国和世界上苗族服饰种类最多、保存最好的区域,被称为“苗族服饰博物馆”。苗族服饰从总体来看,保持着中国民间的织、绣、挑、染的传统工艺技法,往往在运用一种主要的工艺手法的同时,穿插使用其他的工艺手法,或者挑中带绣,或者染中带绣,或者织绣结合,从而使这些服饰图案花团锦簇,溢彩流光,显示出鲜明的民族艺术特色。从内容上看,服饰图案大多取材于日常生活中各种活生生的物象,有表意和识别族类、支系及语言的重要作用,这些形象记录被专家学者称为“穿在身上的史诗”。从造型上看,采用中国传统的线描式或近乎线描式的、以单线为纹样轮廓的造型手法。从制作技艺看,服饰发展史上的五种形制,即编制型、织制型、缝制型、拼合型和剪裁型,在黔东南苗族服饰中均有范例,历史层级关系清晰,堪称服饰制作史陈列馆。 傣族:各地傣族男子的服饰差别不大,一般都比较朴实大方,上身为无领对襟或大襟小傣族男子服饰袖短衫,下着宽腰无兜长裤净色长裤,多用白色、青色布包头,有的戴毛呢礼帽,天寒时喜披毛毯,四季常赤足。这种服装在耕作劳动时轻便舒适,在跳舞时又使穿着者显得健美潇洒。保留着古代“衣对襟”、“头缠布巾,喜挂背袋、带短刀”的特点,但衣料已很少再用自织“土布”。中山装和西装,已成傣族青壮男子的时装。近年来出现了有领对襟或大襟的小袖衫,头巾改为水红色、绿色、粉红色的绸子,裤子依旧。傣族男子一般不戴饰物,偶尔也会发现他们的手腕上有一只闪闪发亮的银镯。镶金牙、银牙是他们的喜好。 僳僳族:身着民族盛装的僳僳族姑娘僳僳族服饰典雅、美观、大方。不同地区的僳僳族妇女因服饰颜色的差异而被称为白僳僳、黑僳僳、花僳僳。白僳僳妇女普遍穿右衽上衣、素白麻布长裙,戴白色料珠;黑僳僳妇女多是右衽上衣配长裤,腰系小围腰,缠黑布包头,戴小珊瑚之类的耳饰;花僳僳妇女喜穿镶彩边的对襟坎肩,搭配缀有彩色贝壳的及地长裙,缠花布头巾,耳坠大铜环或银环,摇曳多姿,风情万种。

第五次、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国少数民族人口排名

第五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少数民族人口排名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少数民族人口排名 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少数民族10643万占全国人口的8.41%,比1990年的1523万增长了16.70%。 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分组(单位:万人) 人口在1000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2个) 壮族1617.88 满族1068.23 人口在1000—50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7个) 回族981.68 苗族894.01 维吾尔族839.94 土家族802.81 彝族776.23 蒙古族581.39 藏族541.60 人口在500—10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9个) 布依族297.15 侗族296.03 瑶族263.74 朝鲜族192.38 白族185.81 哈尼族143.97 哈萨克族125.05 黎族124.78 傣族115.90 人口在100—5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4个) 畲族70.96 僳僳族63.49 仡佬族57.94 东乡族51.38 人口在50—1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13个) 拉祜族45.37 水族40.69 佤族39.66

纳西族30.88 羌族30.61 土族24.12 仫佬族20.74 锡伯族18.88 柯尔柯孜族16.08 达斡尔族13.24 景颇族13.21 毛南族10.72 撒拉族10.45 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20个) 布朗族9.19 塔吉克族4.10 阿昌族3.39 普米族3.36 鄂温克族3.05 怒族2.88 京族2.25 基诺族2.09 德昂族1.79 保安族1.65 俄罗斯族1.56 裕固族1.37 乌孜别克族1.24 门巴族0.89 鄂伦春族0.82 独龙族0.74 塔塔尔族0.49 赫哲族0.45 高山族0.45 珞巴族0.29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民族人口总数汉族1220844520 壮族16926381 回族10586087 满族10387958 维吾尔族10069346 苗族9426007 彝族8714393 土家族8353912 藏族6282187 蒙古族5981840 侗族2879974

中国少数民族分布情况

中国少数民族分布情况 我国少数民族虽然人口少,但分布地区很广,居住的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五十到六十。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和黑龙江、吉林、辽宁、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广东、湖南、河北、湖北、福建、台湾等省区。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一般特点是:一、地域广大,人口稀少。许多少数民族住在山区、高原、牧区和森林地区。二、物产资源丰富。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三、大都位于我国的边疆,属于国防要冲。由于历史上多次的民族迁徙屯田,移民戍边,朝代更迭等原因,而引起的人口变动,使我国的民族分布形成了各民族又杂居又聚居互相交错居住的状况。有些少数民族既有一块或几块聚居区,又散居在全国各地。大约有一千多万人口散居在全国各省、市的大小乡镇和乡村。各少数民族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方面,不仅相互影响,而且都和汉族有着密切的联系。 其他各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分布地域却相当广阔,约占全国总面积的50~60%。东至台湾,南达海南岛,西到新疆、西藏、北至宁夏、内蒙古都有分布。而少数民族分布也有“小聚居”和相对集中的特点,其具体分布大致情况如下:

满族分布于全国各地,但以辽宁省为最多;其次有吉林、黑龙江、河北、内蒙、新疆、甘肃和北京等省、市、自治区。朝鲜族主要集中于吉林省;其次有黑龙江、辽宁等省。现在最大的聚居区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赫哲族主要分布在黑龙江下游同江、抚远和饶河等县的沿江地区。 蒙古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其余则有新疆、辽宁、吉林、黑龙江、甘肃、青海等省、区;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多与蒙古族、汉族等民族交错杂居。 回族分布全国各地,但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为集中,其次则有甘肃、青海以及河南、河北、新疆等省区。东乡族主要聚居在甘肃省东乡族自治县。土族主要分布在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撒拉族主要居住在青海省东部的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保安族和裕固族主要分布在甘肃省。维吾尔族大部分聚居在新疆天山以南、伊犁地区和北疆各地。哈萨克、柯尔克孜、锡伯、塔吉克、乌孜别克、俄罗斯、塔塔尔等族都居住或主要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藏族主要分布在西藏自治区以及甘、青、川、滇四省。门巴族分布在我国西藏自治区南部。珞巴族分布在西藏自治区东南部。羌族主要分布在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茂汶羌族自治县境内。彝族主要居住在云南、四川二省,少数在贵州、广西等省(区)。苗族主要居住在贵州和湖南、云南等省。侗族主要居住在贵州、

2010年我国人口普查各少数民族人口统计数据

2010年人口普查:全国人口分民族构成2010年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汉族人口1220844520人,其中男性625032848人,女性595811672人。 其余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据如下: 壮族:16926381人,占比1.2700% 回族:10586087人,占比0.7943% 满族:10387958人,占比0.7794% 维吾尔族:10069346人,占比0.7555% 苗族:9426007人,占比0.7072% 彝族:8714393人,占比0.6538% 土家族:8353912人,占比0.6268% 藏族:6282187人,占比0.4713% 蒙古族:5981840人,占比0.4488% 侗族:2879974人,占比0.2161% 布依族:2870034人,占比0.2153% 瑶族:2796003人,占比0.2098% 白族:1933510人,占比0.1451% 朝鲜族:1830929人,占比0.1374% 哈尼族:1660932人,占比0.1246% 黎族:1463064人,占比0.1098% 哈萨克族:1462588人,占比0.1097% 傣族:1261311人,占比0.0946% 畲族:708651人,占比0.0532% 傈僳族:702839人,占比0.0527% 东乡族:621500人,占比0.0466% 仡佬族:550746人,占比0.0413% 拉祜族:485966人,占比0.0365% 佤族:429709人,占比0.0322% 水族:411847人,占比0.0309% 纳西族:326295人,占比0.0245% 羌族:309576人,占比0.0232% 土族:289565人,占比0.0217% 仫佬族:216257人,占比0.0162% 锡伯族:190481人,占比0.0143% 柯尔克孜族:186708人,占比0.0140%

我国各民族的分布特点

我国各民族的分布特点 中华民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是一个勤劳勇敢、富于创造性的民族,是一个具有五千年的文明历史,对东方文化曾发挥过重大作用,对全人类的文明有过巨大贡献的民族。 中华民族是一个多民族的、团结的、统一的社会主义大家庭。有五十六个民族,汉族是我国人口最多的民族,也是世界人口最多的民族。汉族除外,全国还有五十五个少数民族,共同生活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 我国少数民族虽然人口少,约1.1亿,但分布地区很广,居住的面积约占全国总面积的百分之六十。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和黑龙江、吉林、辽宁、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广东、湖南、河北、湖北、福建、台湾等省区。我国边境线约有2.1万公里在少数民族地区,涉及到123个边境县,有约30个少数民族与境外的相同民族毗邻而居,这些民族是,朝鲜、赫哲、鄂温克、蒙古、回、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柯尔克孜、塔吉克、塔塔尔、俄罗斯、藏、门巴、珞巴、仡佬、水、壮、傣、布依、苗、瑶、彝、哈尼、拉祜、傈僳、景颇、阿昌、怒、独龙、佤、德昂、布朗、京族等。许多在国界线两侧的同一民族往来密切,进出频繁,包括探亲访友、通婚、互市、朝庙拜佛、节日聚会,甚至过境耕种放牧。近年来,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少数民族地区与邻国的边境贸易迅速发展起来。我国人口最多的汉族主要集中在东部和中部。少数民族虽然相对人口较少,但是居住地区广阔,主要聚居在内蒙古、新疆、西藏、广西、宁夏5个自治区和一些省的部分地区。以内蒙古为主要聚居地的少数民族是蒙古族,新疆是维吾尔族等,西藏是藏族,广西是壮族,宁夏是回族。云南、贵州、青海、甘肃、吉林、四川等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面积较大。其中,云南省的少数民族数量最多。以云南省为主要聚居地的少数民族,如白、哈尼、傣等族就达15个;如果加上不是主要聚居,但又世代居住在这里的民族,如藏、壮等族,数量达到20几个。黑龙江、辽宁、广东、湖南、湖北、浙江、福建、海南、台湾等省少数民族聚居地的面积相对较小。总的说来,我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边疆地区,从东北内蒙古到新疆、西藏,再到云、贵、川、两广、海南和台湾省,大体上呈“U”字型分布。其主要部分在中国西部地区,重心在西北和西南。所以,我国东部人口稠密、西部人烟稀少的人口分布,是与我国的民族分布密切相关的。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一般特点是: 一、地域广大,人口稀少。许多少数民族住在山区、高原、牧区和森林地区。 二、物产资源丰富。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三、大都位于我国的边疆,属于国防要冲。由于历史上多次的民族迁徙屯田,移民戍边,朝代更迭等原因,而引起的人口变动,使我国的民族分布形成了各民族又杂居又聚居互相交错居住的状况。有些少数民族既有一块或几块聚居区,又散居在全国各地。大约有一千多万人口散居在全国各省、市的大小乡镇和乡村。各少数民族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方面,不仅相互影响,而且都和汉族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少数民族多分布在边疆,担负着保卫边疆和建设边疆的双重任务。少数民族地区在政治上、国防上、经济上和对外关系上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我们说少数民族主要聚居边疆地区,并把那里称为少数民族地区。但是,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区的居民并非全是少数民族,还杂居着很多汉族人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大都是与汉族杂居或交错聚居。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在内蒙古、广西、宁夏3个自治区,汉族人口都超过少数民族人口。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汉族人口虽未超过少数民族人口,但也接近全区人口的40%。而且,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也不是当地主要少数民族仅与汉族杂居,还与其他一些少数民族杂居。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维吾尔族和汉族外,还有十几个少数民族杂居其中。云南省更是多民族交错杂居,全省共有20多个民族。西藏自治区民族成份较少,但仍有汉、回、门巴、珞

中国各民族分布具体情况

中国各民族分布 中国历史悠久,各民族都形成了自己的民族文化和生活习俗。而民族的分布特点则是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汉族地区有少数民族聚居,少数民族地区有汉族居住。这种分布格局是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各民族间相互交往、流动而形成的。中国少数民族人口虽少,但分布很广。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少数民族居住,绝大部分县级单位都有两个以上的民族居住。中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云南、贵州、青海、四川、甘肃、黑龙江、辽宁、吉林、湖南、湖北、海南、台湾、重庆市等省、自治区。中国民族成分最多的是云南省,有25个民族。 云南是中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是伟大祖国多民族的缩影。据1990年11月20日人口普查统计,全国有56个民族。其中云南仅少数民族就有25种(每种少数民族均超过5000人),他们是彝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壮族、苗族、僳僳族、回族、拉祜族、佤族、纳西族、瑶族、景颇族、藏族、布朗族、布依族、普米族、阿昌族、怒族、基诺族、德昂族、蒙古族、水族、满族、独龙族。在这25种少数民族中,有15种少数民族是云南省独有,他们是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佤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普米族、阿昌族、基诺族、怒族、德昂族、独龙族。云南各民族总人口3782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1250万人,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3。其分布地区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3以上。(等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出来后予以更新)。 分布地区 壮族:广西、云南、广东、贵州、湖南。 中国各民族分布 蒙古族:内蒙古、辽宁、新疆、青海、黑龙江、吉林、甘肃、河北,河南。 回族:宁夏、甘肃、河南、山西、新疆、青海、云南、河北、山东、安徽、辽宁、北京、内蒙古、天津、黑龙江、陕西、吉林、江苏、贵州、四川、西藏、海南。 藏族:西藏、四川、青海、甘肃、云南。 维吾尔族:新疆、湖南、河南、北京、上海。 满族:辽宁、黑龙江、吉林、河北、北京、内蒙古、新疆、安徽。 朝鲜族:吉林、辽宁、黑龙江。

广西少数民族音乐赏析

广西壮族民族音乐赏析 环境可以造就某种文化,文化也可以改变人文环境,而一切文化又都具有其音乐属性。广西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其中以壮族居多。而壮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之一,也是自治区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民族,约占三分之一,本文将探讨广西壮族民间歌曲所透露出的文化特质。 广西素有"歌海"之美誉,其原因是生活在这里的主体民族壮族有着酷爱歌唱的传统习俗。他们往往遇事即歌,以歌述志,以歌传情,蔚成风气。春秋时代壮族先民就有以歌代言的“越人歌”。这里的人们从降生人间即开始聆听摇篮曲,直至结束生命而为其演唱哭丧歌为止,一生可以说都是在歌声中度过的。壮族的山歌充满生活气息,族人喜欢用山歌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加之它是一个以农为生的民族,生活节奏基本上是沿着耕作的周期来进行活动的,所以很多山歌是歌唱与农家事务有关的。壮族被称作是“能歌善唱的民族”。壮族人民大都喜欢听民歌、学唱民歌,不仅是因为他们可以从民歌中了解本民族的生存、发展的历史,学习和体验本民族的祖先布洛陀这位“无事不知晓的老人”和歌仙”刘三姐的斗争意志和生存智慧,而且他们认为“饭养身,歌养心”,唱歌本身就是一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当作审美对象的活动,是一种善于体验生存意志和情感,善于享受生命快乐的一种智慧。对于世代生活在壮乡的人们来说,民歌氛围给了民众很好的文化体验土壤,即使民歌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变化,但是乐唱善歌不但给了人们热爱生活的理由,还在深层次上使人们的文化身份在不断认同中清晰、明朗、深刻起来,从文化自在发展到文化自

觉,进而在文化认同中主动进行自身的文化身份塑造和再塑造,从而优化、美化和完善自身。通过民歌音乐,壮族人民能将自身品质、思想、行为等提升到较为完美和高尚的程度。 壮族民歌浩如烟海,种类繁多,形式多样而独特。从内容上分,主要有古歌、叙事长歌、生活歌、劳动歌、时政歌、仪式歌、情歌、童谣等。壮乡民歌比较多,但传唱之时都要遵守约定俗成的礼仪规范,不能瞎唱乱唱。就形式分,有勒脚歌、排歌、散歌等。排歌为壮族诗歌的自由体,每诗只咏一事,有时长达 300多行。长篇叙事诗比较著名的有《布伯》、《布洛陀》、《嘹歌》、《马骨胡之歌》、《六丘和达七》、《莫一大王》等。族还有很多传统音乐,形式主要是各种山歌调。壮族山歌由于南北部方言的不同而对山歌有不同的称呼:欢、西、加、比、论等五种。在壮族地区,每一个区或乡都有好几个调子,其中有叙事用的平调;有抒发欢快情绪的喜调,等等。据粗略统计,各地不同调子加起来达1000种以上。这些山歌调虽然是固定的,但它能表现不同的思想感情。其旋律与歌词相结合,能在听众中产生强烈的感染力。有单声部民歌,还有双声部和三声部民歌。山歌调的演唱方法,有独唱、重唱、领唱、合唱等方式,无论是支声式、和声式或者复调式,都丰富多彩,别具一格。壮族多为聚居村寨,到处都可以听到具有独特风格的二声部和三声部山歌,各部之间围绕着主旋律,时而平行,时而交叉,高低相衬,跌宕起伏,悦耳动听。壮族多声部民歌各地不同歌腔约有一百多种,在广西境内壮族多声部山歌,遍及广西六个地区30多个县,其中以百色、柳州、河池、南宁等几个地区流传

全国各少数民族人口排名

全国各少数民族人口排名 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少数民族10643万占全国人口的8.41%,比1990年的1523万增长了16.70%. 55个少数民族人口数分组(单位:万人) 人口在1000万人以上的少数民族(2个) 壮族1617.88 满族1068.23 人口在1000—50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7个) 回族981.68 苗族894.01 维吾尔族839.94 土家族802.81 彝族776.23 蒙古族581.39 藏族541.60 人口在500—10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9个) 布依族297.15 侗族296.03 瑶族263.74 朝鲜族192.38 白族185.81 哈尼族143.97 哈萨克族125.05 黎族124.78 傣族115.90 人口在100—5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4个) 畲族70.96 僳僳族63.49 仡佬族57.94 东乡族51.38 人口在50—10万人之间的少数民族(13个) 拉祜族45.37 水族40.69 佤族39.66 纳西族30.88 羌族30.61 土族24.12 仫佬族20.74 锡伯族18.88 柯尔柯孜族16.08 达斡尔族13.24 景颇族13.21 毛南族10.72 撒拉族10.45 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少数民族(20个) 布朗族9.19 塔吉克族4.10 阿昌族3.39 普米族3.36

鄂温克族3.05 怒族2.88 京族2.25 基诺族2.09 德昂族1.79 保安族1.65 俄罗斯族1.56 裕固族1.37 乌孜别克族1.24 门巴族0.89 鄂伦春族0.82 独龙族0.74 塔塔尔族0.49 赫哲族0.45 高山族 0.45 珞巴族 0.29

广西的世居少数民族

广西的世居少数民族 广西共有11个世居少数民族,他们分别是:壮族、瑶族、苗族、侗族、仫佬族、毛南族、回族、京族、彝族、水族、仡佬族。 壮族:主要聚居在桂西、桂中,即南宁、柳州、百色、河池、贵港、防城港等市。瑶族:主要居住在山区,形成“岭南无山不有瑶”的分布局面,其特点是大分散小集中,聚居千人以上的有60个县(市),其中都安、大化、巴马、富川、恭城等自治县地较集中。 苗族:主要居住在融水、隆林、三江、资源、龙胜、环江、西林、南丹等县。 侗族:主要分布在三江、龙胜、融水等自治县。 仫佬族:主要分布在罗城、宜州、柳城等县(市)。 毛南族:主要分布在环江毛南族自治县。 回族:主要居住在桂林、柳州、南宁、百色4市及临桂、灵川、鹿寨、永福、宜州、北流等县(市) 彝族:主要居住在隆林、那坡等县。 水族:主要散居在南丹、宜州、融水、环江、河池、都安、来宾等县(市) 仡佬族:主要散居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德峨、长发、克长、者浪、岩茶、蛇场等乡。壮族风俗文化 三月三和歌圩 壮族传统歌节。又叫“三月三”、“歌圩节”、歌圩,壮语叫“窝埠坡”“双龙垌”。意为到田间或岩洞外唱的歌。分日歌圩和夜歌圩。日歌圩在野外,以倚歌择配为主要内容; 夜歌圩在村子里,主要唱生产歌、季节歌、盘歌和历史歌。除农历三月初三,春节、四月初八、中元、中秋以及婚嫁、小孩满月、乔迁等时节都可形成歌圩。甚至赶圩路上歌逢对手时,也可形成临时歌圩。其起源有多种传说,一说刘三姐发明山歌,众人争相传唱,逐渐衍成歌圩; 一说为娱神,除灾驱疫; 一说为纪念一对坚贞情侣。歌圩节前,人们要备好五色饭和彩蛋,姑娘们还要赶制绣球。歌圩日,小伙子和姑娘们都穿节日盛装,男携礼物,女揣绣球,成群结队前往。有的抬着刘三姐神像绕行歌圩一周,才开始对歌。有的则由姑娘们搭起五彩绣棚,待小伙子到来,边对歌、边审度对方人品、才华。有的是男女对列,姑娘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一般特点是

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一般特点是:一、地域广大,人口稀少。许多少数民族住在山区、高原、牧区和森林地区。二、物产资源丰富。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三、大都位于我国的边疆,属于国防要冲。由于历史上多次的民族迁徙屯田,移民戍边,朝代更迭等原因,而引起的人口变动,使我国的民族分布形成了各民族又杂居又聚居互相交错居住的状况。有些少数民族既有一块或几块聚居区,又散居在全国各地。大约有一千多万人口散居在全国各省、市的大小乡镇和乡村。各少数民族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方面,不仅相互影响,而且都和汉族有着密切的联系。我国少数民族多分布在边疆,担负着保卫边疆和建设边疆的双重任务。少数民族地区在政治上、国防上、经济上和对外关系上都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我们说少数民族主要聚居边疆地区,并把那里称为少数民族地区。但是,少数民族主要聚居区的居民并非全是少数民族,还杂居着很多汉族人口。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大都是与汉族杂居或交错聚居。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在内蒙古、广西、宁夏3个自治区,汉族人口都超过少数民族人口。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汉族人口虽未超过少数民族人口,但也接近全区人口的40%。而且,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也不是当地主要少数民族仅与汉族杂居,还与其他一些少数民族杂居。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维吾尔族和汉族外,还有十几个少数民族杂居其中。云南省更是多民族交错杂居,全省共有20多个民族。西藏自治区民族成份较少,但仍有汉、回、门巴、珞巴等族与藏族杂居。同样,在汉族集中地区也杂居着许多少数民族人口,例如上海市虽以汉族为主,但是也有37个少数民族的居民。就全国而言,我国几乎没有一个市或县的居民是单一民族的。所以,我国民族分布的显著特点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 中国少数民族分布简表 我国是统一的社会主义国家,除汉族外,有五十多个少数民族,占全国总人口的6.6%,分布在我国总面积50—60% 的土地上。 民族名称主要分布地区 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省,青海省,河北省,河南省,甘肃省,云南省。 回族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河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云南省,河北省,山东省,安徽省,辽宁省,北京市,黑龙江省,天津市,吉林省,陕西省。 藏族西藏自治区,四川省,青海省,甘肃省,云南省。 维吾尔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湖南省。 苗族贵州省,云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广东省,湖北省。彝族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壮族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广东省,贵州省。 布依族贵州省。 朝鲜族吉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 满族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河北省,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 侗族贵州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 瑶族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云南省,广东省,贵州省,四川省。 白族云南省,贵州省。

北京少数民族的人口与分布

北京少数民族的人口与分布 北京作为首都,是各民族人民都十分向往的地方。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之后,北京市有关部门不断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维护民族团结、保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政策和法规,使居住在北京的少数民族数量持续增长,展现出了一派民族大团结的繁荣景象。 少数民族人口的数量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资料表明,北京市少数民族人口80.1万,占全市总人口4.1%。千人以上少数民族有21个,其中满族、回族、蒙古族、朝鲜族、土家族、壮族、苗族超过万人。数据显示,从1964年以后,非世居的少数民族的增长速度大于世居的少数民族人口的增长速度。在两次普查期间,在京居住的少数民族人口中增长幅度较大的分别是满族增加了8.57万人;回族增加了1.33万人;蒙古族增加了3.92万人;朝鲜族增加了1.70万人;土家族增加了1.52万人;苗族增加了0.766万人,其中:土家族、苗族、壮族已成为继满族、回族、蒙古族、朝鲜族之后北京市超过万人的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人口的分布 北京市少数民族人口分布仍呈现“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表现在农村相对集中在传统的民族村落,城市主要分布在环城市中心地带。而由于拆迁改造,原有的城市聚居点逐渐分散,农村拆迁后又形成了一些新的民族聚居区,散杂居特征日益明显。全市16个区县都有少数民族居住和生活。普查数据显示,北京市的任意一个区县都至少有30个以上的民族。其中,朝阳区和海淀区有55个少数民族,东

城、西城、丰台、昌平、石景山、房山、通州、顺义、大兴等9个区有40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这在全国其他城市是少见的。城近郊区是少数民族相对集中的地区。普查数据显示,居住在城六区的少数民族人口为49.1万人,占在京居住少数民族人口总量的61.3%。在全市16个区县中,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分布最多的四个区县都集中在城近郊区,分别是朝阳区14.03万人、海淀区13.45万人、西城区7.87万人、丰台区7.18万人。 近些年,在城市拆迁改造及城市化进程中,特别是随着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原城区中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聚居规模逐渐缩小,杂居状况日趋突出,民族成分多元化,各少数民族人口绝对数量上升。同时城市化进程中一些原民族乡村转制为城市社区,又形成了规模较大的新的城市民族聚居社区。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在20~49%的有10个,主要分布在牛街、马甸、上地等地区,以及经历了旧村改造和市政征地的农村地区。

广西少数民族民间歌曲的文化

广西少数民族民间歌曲的文化 前言 俗话说得好:“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同样,一方水土也会孕育一方文化。环境可以造就某种文化,文化也可以改变人文环境,而一切文化又都具有其音乐属性。广西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本文将以广西壮、瑶、侗三个少数民族民歌为例,探讨广西民间歌曲所透露出的文化特质。 民歌 民歌文化是民歌在民俗、历史、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既充分体现民歌魅力又蕴涵着丰富的人文研究和经济开发价值的一种文化。民歌是口头文学,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并以身口相传作为文化链而得以延续。一首首民歌就像一颗颗珍珠,用文化情感将它们串成了一串光彩夺目的“项链”。民歌作为歌唱生活、歌唱劳动、抒发情感的一种特有艺术形式,在广西经久不衰,每逢节日及重大节庆活动,人们都以唱山歌的方式互相交流,传情达意。 广西是个爱歌、善歌民族聚集的地区,被誉为“民歌的海洋”,是“歌仙”刘三姐的故乡,在这里,人们表现出崇智、重情、向往自由,轻钱财、重人品、鄙权势的价值观。这些特质常常明显地反映在民歌之中。在广西各族的民歌中,主要的是山歌,此外,劳动号子、水歌、渔歌、谣歌、儿歌、酒歌、风俗歌等也非常丰富。同时,广西少数民族众多,而且都有着自己丰厚独特的民歌和自己传统的唱歌节日,如壮族的“三月三”、瑶族的“做娘”、侗族的“会期”、苗族的“赶坡”和“坐妹”、仫佬族的“走坡”、京族的“哈节”等。正是这些多姿多彩的音乐汇成,使得广西“歌海”之誉广传天下。 一、壮族民歌。 壮族被称作是“能歌善唱的民族”。壮族人民自古以来就以善歌著称,他们往往遇事即歌,以歌述志,以歌传情,蔚成风气。春秋时代壮族先民就有以歌代言的“越人歌”。这里的人们从降生人间即开始聆听摇篮曲,直至结束生命而为其演唱哭丧歌为止,一生可以说都是在歌声中度过的。壮族人民大都喜欢听民歌、学唱民歌,不仅是因为他们可以从民歌中了解本民族的生存、发展的历史,学习和体验本民族的祖先布洛陀这位“无事不知晓的老人”和“歌仙”刘三姐的斗争意志和生存智慧,而且他们认为“饭养身,歌养心”,唱歌本身就是一种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当作审美对象的活动,是一种善于体验生存意志和情感,善于享受生命快乐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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