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风险与保险案例

工程项目风险与保险案例
工程项目风险与保险案例

保险利益原则

1.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9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一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公司索赔赔?为什么?

解:(1)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租人对该房屋已经没有保险利益。

(2)房东不能以被保险人的身份索赔。因为保单转让没有经过保险人办理批单手续,房东与保险人没有保险关系。

最大诚信原则

1. 王某,男,24岁。2000年12月1日他的姐姐王艳为其在县保险公司投保了5份简易人

身保险,保险期限为30年,保险金额为3950元,指定受益人是王艳。投保时王艳在投保单中被保险人身体状况一栏中填写“健康”二字,投保后,王艳每月按时交费。后发现,王某于上年10月曾经在县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诊断他患有癌症,后经转入某肿瘤医院进行激光放射性治疗,病情得到缓解。此案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某家银行投保火险附加盗窃险,在投保单上写明24小时有警卫值班,保险公司

予以承保并以此作为减费的条件。后银行被窃,经调查某日24小时内有半小时警卫不在岗。问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解:保险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该银行违反了最大诚信原则,意味着违约,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或宣布保险合同无效,在发生保险事故事不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

代位追偿原则

4. 于某投保了一份保额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险。一天,于某到某名山旅游时不幸被车撞

死。事后肇事司机赔偿8万元,有人认为根据代位原则,这笔赔款应该归保险公司,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不正确。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代位求偿原则。因为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根据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能力与保险人双方约定的,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根据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其保险价值无法衡量,只存在保险金的给付。

3. 小学生张某,男,11岁。2000年初参加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当年3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当年10月5日张某在家附近的一幢住宅楼施工工地玩耍,被突然从楼上掉下的一块木板砸在头上,当即气绝身亡。有人认为保险公司先给付张某的死亡保险金,然后向造成这起事故的施工单位索要与此等额的赔偿金。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本案该如何处理?

参考答案:

错误。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代位求偿原则。在本案中,张某的继承人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同时还可向施工责任方索赔。

免赔额

5. 某企业在一次寒流袭击下,由于施工人员的疏忽,导致该企业一套刚安装完毕己试通水的进口净水设备受损,通水管道冻裂,损失金额分别为38000美元和22000美元。保险单规定的自然灾害每次事故免赔额为5000美元,其他风险每次事故免赔额为500美元。保险人应赔偿多少美元?

参考答案:

38000+22000-5000=55000美元

6、某企业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约定的免赔额是1000元,保险事故发生后总计造成的损失为50万元,若按绝对免赔额保险公司应赔偿()。

A 1000元

B 499000元

C 500000万元

D 不予赔偿

8、某企业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1000万元,约定的免赔额是1000元,保险事故发生后总计造成的损失为50万元,若按相对免赔额保险公司应赔偿()。

A 1000元

B 499000元

C 500000元

D 不予赔偿

赔偿范围

8. 王某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金额10万元。他在保险期内不幸遭受三次意外事故:第一次事故中,造成他一目失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5万元;第二次事故中,他被折断一指,保险公司又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1万元;第三次事故中,他丧失左腿。则保险人应如何履行给付责任?

参考答案:

被保险人王某在第三次事故中丧失左腿。如无前面两次事故则保险公司应支付保险金5万元。但在本案中,保险人总共已支付保险金6万元,而保险金额为10万元。根据“无论一次还是多次赔偿或给付保险金,只要保险人历次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总数达到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时,并且保险期限尚未届满,保险合同均终止。”的原则,保险人在第三次事故发生后只要支付保险金4万元保险合同就终止。因此,保险人只给付4万元保险金,而且保险合同终止。

4. 某车主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额为40万元。在保险期内先后发生数次保险事故,第一次车辆受损15万元,第二次受损20万元,第三次受损8万元,第四次受损45万元,第五次受损6万元。在前三次保险事故发生并获得赔偿后,投保人补充到了40万元的保额。问保险人应如何赔偿?

参考答案:

因为机动车辆保险的历次赔偿金额不累加,只有当某一次保险事故的赔偿金额达到保险金额时保险合同才终止。在本案中,保险人在第一次事故后赔偿15万元,在第二次事故后赔偿20万元。这两次的赔偿金额均未达到保险金额不进行累加,所以在第三次事故后赔偿8万元。但第四次保险事故损失45万元,超出了保险金额,保险人赔偿40万元后保险合同终止。保险人对第五次事故损失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期

6. 某企业于2001年9月28日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公司当即签发了保险单并收取了保险费,但在保险单上列明,保险期限自同年10月1日起到第二年9月31日止。投保后两天即9月30日,该企业一职工工余时间去海上钓鱼,不慎坠崖身亡。保险公司负不负保险责任?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不负赔付保险金责任。保险人仅对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因保险责任尚未开始(或保险合同尚未生效)。

赔偿费用计算

1定值保险

第一危险赔偿方式:不足额投保仍,赔偿实际发生损失。当损失超过保险金额,以保险金额赔偿

1.有一批货物出口,货主以定值保险的方式投保了货物运输保险,按投保时实际价值与保险人约定保险价值100万元,保险金额也为100万元,后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保险事故,出险时当地完好市价为80万元。问:

(1)如果货物全损,保险人如何赔偿?赔款为多少?

(2)如果部分损失,损失程度为60%,则保险人如何赔偿?其赔款为多少?

解:(1)按照定值保险的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赔偿金额,因此,保险人应当按保险金额赔偿,其赔偿金额为100万元。

(2)保险人赔偿金额=保险金额×损失程度=100×60%=60万元

2足额投保时,多家保险公司比例分摊

=损失金额×乙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各保险公司赔偿限额总和

某人将同一批财产向甲、乙两家保险公司投保,保额分别为4.8万元和3.2万元,后在保险期内因保险事故损失4万元。因为保单上约定采用限额责任分摊,甲、乙两家公司应分别赔偿多少?(写出计算公式和计算过程、答案。

解:甲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损失金额×甲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各保险公司赔偿限额总和

=4×4.8÷(4.8+3.2)

乙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

=损失金额×乙保险公司的赔偿限额/各保险公司赔偿限额总和=4×3.2÷(4.8+3.2)

3足额投保,市价变化

足额投保,全部损失,按保险金额进行索赔,当保险金额高于实际价值时,按实际价值赔偿。

某屋主将其所有的一栋房屋投保火险,投保时的市价为50万元,保险金额按50万元确定。该屋在保险期满前因发生火灾而被毁,若:

(1)当时市价跌至40万元,保险人应赔多少?

(2)如果房屋被毁时,市价涨至60万元。保险人应赔多少?

(3)如果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屋主已将此屋的一半出售给他人,不久房屋被毁,当时市价跌至40万元,保险人应赔多少?

分析:

根据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人应当在责任范围内对被保险人所受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其目的在于通过补偿使保险标的恢复到保险事故发生前的状况,被保险人不能获得多于或少于损失的补偿。

(1)当房屋市价跌至40万元时,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就为40万元,虽然保险金额为50万元,保险人也只能按实际损失赔偿,即赔付40万元

(2)而当房屋市价涨至60万元时,因为保险金额只有50万元,所以保险人只能偿付50万元。

(3)当房屋市价跌至40万元,且屋主已将一半产权出售给他人时,虽然保险金额为50万元,但由于被保险人只有20万元的保险利益,故保险公司只赔偿20万元。

4非足额投保的赔偿

保险公司赔偿金额=(损失金额+施救费用)×保险金额/保险价值(或保险保障程度)*(1-免赔率)

2、某建筑公司在承建某工业局主管的工厂进行技术改造时,对扩建的四车间投保建筑工程

一切险,保险金额560万元,按工程概算总造价投保金额应为800万元。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天气变化,连续3天降大雨,致使扩建工程的地基下陷,厂房倒塌损失金额为200万元,机器损失100万元。请分析该案例,并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规定,地基下陷应属于意外事故还是自然灾害?

(2)该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可以为谁?

(3)在工程保险中,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的方式有哪些?

(4)若按专家在查勘后得出的结论,地陷原因为该地区地质构造形成岩溶坍塌所致。若免赔率为2%,则保险人负责的损失是多少?

(5)如果损失原因为该厂抽用地下水过量,致使沙土流失严重,再加上连降大雨导致地基下陷,你认为保险人应的责任是什么?

参考答案:

(1)自然灾害(2)建筑公司,工厂(3)修复重置现金

(4)因为该保险为不足额保险,所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

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200+100)*560/800*(1-2%免赔率)=205.8万元

保险金额/实际总价值

(5)两者均不负责赔偿

3、某企业投保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保险金额100万元,保险有效期间从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1)该企业于2001年2月12日发生火灾,损失金额为8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2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2) 该企业于2001年2月12日由于发生地震造成损失金额为80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2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解:

(1)保险公司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保障程度(保险金额/实际价值)=80×100/200=40万元。因为该保险为不足额保险,所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

(2)由于地震属于企业财产保险综合险的责任免除,所以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4.某企业财产在投保时按市价确定保险金额40万元,后因发生保险事故,损失32万元,被保险人支出施救费用10万元。这批财产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市价为80万元,问保险公司如何赔偿?(写出赔偿方法和计算公式)

解:由于该保险为不足额保险,所以采用比例赔偿方式。

保险公司赔偿金额=(损失金额+施救费用)×保险金额/保险价值(或保险保障程度)

=(32+10)×40/80=21万元

5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

第三者责任险:他人的货物损失,人身损失

5、某A车主将其所有的车辆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车辆损失险、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赔偿限额为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B车没有投保。后造成交通事故,导致B车辆财产损失12万元和货物损失4万元,A车辆损失10万元和货物损失4万元。经交通管理部门裁定,A车主负次要责任,为40%;B车主负主要责任,为60%,按照保险公司免赔规定(负次要责任免赔5%),则:

(1)甲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2)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解:(1)甲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A车车辆损失×A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10×40%×(1-5%)=3.8万元

(2)乙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B车车辆损失和货物损失×A车的责任比例×(1-免赔率)=(12+4)×40%×(1-5%)=6.08万元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案例分析 众所周知,高速公路因为全封闭的道路设施、良好的运行条件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快速、安全、舒适、畅通的特点,促进了经济发展,提高了人民的生活质量。然而,高速行驶所可能导致的巨大风险不容忽视,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频繁发生,每次事故损失惨重,尽管高速公路加强了维护管理,并注意应用科技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但高速公路管理单位的仍然无法完全杜绝管理上的瑕疵,往往被法院判定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如何避免事故发生或减少事故发生后的损失扩大,应该引起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或运营单位的高度重视。 案例1《儿童穿越高速公路被撞》 2003年8月22日下午1点左右,未満六岁的儿童刘某与另两名幼童一起在某高速公路附近玩耍。他们发现路旁隔离栅的金属网有个破洞,就先后钻入破洞穿越路面,此时一辆正常行驶的奇瑞轿车驶过,将刘某撞成“闭合性重型颅脑损伤”。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刘某违反了《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行人……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规定,负有全部责任。后刘某父母向法院起诉,把路政部门和高速公路公司告上法庭。一审时,法院认为除男童家长负主要责任外,判决路政部门赔偿其医疗费的10%,即2600余元,高速公路公司没有责任。原告和路政部门均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高速公路设置隔离网实行封闭是为了防止行人、非机动车、牲畜等进入,隔离网的管理企业负责对该隔离网进行维护,发现破损应及时修复,保障隔离网的防护功能。案发当时,刘某等人进入高速公路时,隔离网破损,已经丧失了防止行人进入的功能,说明管理人有过错。改判涉案高速公路公司承担上述赔偿。据了解,这是国内首例以此为由判决高速公路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案件。此举给高速公路经营企业提了个醒,隔离网破损一定要及时修复,切不可掉以轻心。 案例2《少年进入遇车祸》 2006年5月28日22时许,14岁的小伟随同学离开学校去西庄屯村,当他穿过破损的高速公路防护网,踏入某高速公路准备横穿过去的时候,一辆“别克” 轿车刹车不及,小伟倒在车轮之下,不幸死亡。事故发生后,河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二支队藁城大队曾做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结论为:小伟负此事故主要责任,司机负次要责任。失去独子的小伟父母就“人身损害赔偿”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当事司机、车主、高速公路管理处和保险公司。法院认为,此案件车主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承担40%为宜;高速公路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护网,使李某顺利进入高速公路,承担20% 责任为宜;李某虽是未成年人,但有一定的行为能力,为发生的事故其本人也应承担一定责任。法院判定,高速公路管理处赔偿死者父母33000余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恤金5000元。由于车主与死者父母互为执行人身损害赔偿,车主赔偿死者父母4000余元。保险公司给付死者父母6万余元。 案例3《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被撞身亡》死者许辛(化名)是河北省农民。2006年年底,许辛进入某高速路时被司机赵华(化名)驾驶的汽车撞出死亡。交通管理机关对事故进行了处理,认为许辛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工程项目风险案例分析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案例分析 风险管理的重点是成本、进度、质量、健康/安全/环 境(HSE)和资源供应等风险。 一、工程概况:指在施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其主要内容包括:建设单位、单位、单位、施工单位、工 程地点、工程总、施工条件、开竣工日期、面积、 形式等。(自己写写就OK) 二、不确定分析(看着加吧) (1)费用不确定:在工程还未完工之前,该工程所花费的具体数额是不能确定的。 (2)进度不确定:工程完工之前,需要多长的工期因为众多因素的不确定而无法确定。 (3)质量不确定:我们只能尽量保证工程质量符号标准,而无法确定工程在未完工之前的质量。 (4)水文地质不确定:在勘察和实际所面临的水文地质等可能因为时间的改变而改变,无法准确定位。 (5)工程收益不确定:收益总是改变的,且具体数额不可能提前预知。 (6)移民拆迁等不确定 三、风险清单(看着加吧) (1)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

客观情况 (2)资源供应:包括人力资源、财力资源、物质资源和技术信息资源。 (3)法规变更:新的规范、规定。 (4)行政风险:新的行政命令。 (5)利率风险:利率变化使工程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与预期成本发生背离,使其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高于预期成本,从而使工程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6)通胀风险:投资行为所面临的系统风险,指因通货膨胀引起货币贬值造成资产价值和劳动收益缩水的风险。 (7)技术风险:是指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改变而产生的威胁人们生产与生活的风险。技术风险可依据工程项目风险定义进行等级区分。通常分为低、中、高风险三个等级。 低风险是指可辨识且可监控其对项目目标影响的风险;中等风险是指可辨识的,对工程系统的技术性能、费用或进度将产生较大影响的风险,这类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相当高,是有条件接受的事件,需要对其进行严密监控。高风险是指发生的可能性很高,不可接受的事件,其

保险学案例分析计算题含详细答案

公式 2、残废给付 ①一次伤害、多处致残的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全额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保险金额 一被保险人在一次意外伤害中,造成一肢永久性残废,并丧失中指和无名指,保险金额为1万元,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为多少 若该次事故还造成被保险人双目永久完全失明,则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又为多少 查表可知,一肢永久性残废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50%,一中指和一无名指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0%,则 A、残废保险金=(50%+10%)×10000=6000(元) B、按保险金额给付:1万元 保险的损失分摊机制 设某一地区有1000户住房,每户住房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据以往资料知,每年火灾发生的频率为%。假设每次火灾均为全损,保险公司要求每户房主缴纳110元保险金,保险公司则承担所有风险损失。

请问: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是保险公司吗保险公司怎样兑现承诺所收金额:110×1000=11(万元) 每年可能补偿额:1000×%×100000=10(万元) 赔余额:1万元 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并不是保险公司,而是其他没有遭受风险损失的房主,其承担份额为110元,遭受风险损失者也承担了110元。保险公司不仅没有实质性地承担风险损失,反而因为提供了有效的保险服务而获得了1万元的报酬。 + ——保险公司的作用在于组织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问题是: (1)因未指定受益人,李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解答:(1)李某死亡的近因属于意外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李某的家人只能领到2万元的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全部归李某的家人所有,因为人身保险不适用于补偿原则。

2.意外伤害保险案例_10则

第二部分意外伤害保险十则案例 1.猝死可否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承保条件) 新华网上海4月4日电(记者刘丹)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一起保险理赔案,对于一桩意外伤害保险案例作出判决。2004年9月初,原告周女士的丈夫在生前购买了保险,基本保险金23020元。保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身故,保险公司支付两倍的基本保险金。2007年10月1日,周女士丈夫突然死亡,经警方鉴定确认为猝死,保险公司仅按疾病死亡标准支付了保险金23787.73元,家属对此不服,并于同年11月下旬提起诉讼。周女士称,其丈夫属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应当按意外死亡标准支付双倍保险金,故要求保险公司追加赔偿23020元。同时,周女士向法院提供了其丈夫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丈夫生前身体健康。 2.气死是否属于意外伤害? 案情简介:1997年4月11日,被保险人郭某(男)因患心肌梗塞住院接受治疗。在此之前,郭某所在单位为全体职工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人保额5万元,保单中载明郭某之子为受益人。5月25日,郭某病情稳定准备出院,却因琐事与同室患者发生争执而生气,突然死亡。被保险人之子即向保险人提出给付保险金,而保险公司认为郭某死亡属于被他人气死,不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拒绝给付保险金。

3.是意外伤害死亡还是因病死亡? 案情简介:被保险人吕某,男,40岁。2000年5月,其所在单位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5000元。2000年11月4日,吕某独自一人进山打猎(允许的区域并有持枪证),不慎从树上掉了下来,摔伤腿部。吕某欲爬到公路上等待获救,途中因天气寒冷感染了肺炎,两天两夜后,在公路附近被发现,已死于肺炎。 4. “意外”是对谁而言的 案情简介:某公司采购员刘某于2000年10月15日在某旅馆住宿,室内有“请勿吸烟”的标志,但刘某仍在床上抽烟。疲劳至极的刘某很快入睡,手中的烟头掉落在棉絮上引起火灾。刘某的皮肤被大面积烧伤,花去医药费8000余元。事后刘某持3个月前购买的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单和其他有关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围绕此案的赔付问题,保险公司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5.两份保险合同应怎样结案? 2005年1月1日,某A在其所在单位参加团体人寿保险,保险期限五年,保险金额为3万元(合同约定自杀免责期为两年)。2007年12月30日某A与新婚中的丈夫某D去庐山旅游,两人分别购买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三个月,保额2万。某A指定受益人为丈夫某D。在旅游途中,某A不幸死亡。倘若本案存在以下几种情况:(1)

私营企业家肖先生的保险产品诊断与规划案例

私营企业家肖先生的保险产品诊断与规划案例【案例背景简介】 肖波先生现年38岁,是一位民营企业家,经营一家有百名员工的小型电子企业,每年净利润百余万元。 肖太太江楠现年35岁,在一家国有银行从事风险管理工作,每月工资约6000元,年终奖还有3万元。 他们有一个女儿肖冰冰今年6岁,刚上小学一年级,不仅聪明机灵,而且非常有艺术天赋,从小就学习钢琴与芭蕾舞,在幼儿园就经常参加各种演出活动。因此,肖总与江楠格外疼爱女儿,计划等她在国内完成高中学业后,送到英国留学,完成本科与硕士学业后再回国接班管理企业事务,或者届时由她决定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肖先生的父母早年由于疾病已经离世,只有江楠的父母由于体弱多病,又没有退休工资,一直与他们共同生活,现年60岁。 由于三代同堂,肖总与太太工作又十分辛苦,实在没有时间照顾两位老人与女儿的生活。于是,他们从家政公司聘请了一位保姆小梅,小梅的工作非常认真细致,与肖总一家人相处得非常融洽。 虽然肖总家庭现在有房有车有自己的企业,家里也有200余万存款,但是长期在商场打拼的他总是觉得没有安全感,加上上有老下有小的,虽说也有200万存款,但弄不好生意失败或者遇到什么法律纠纷,说不定哪天这些财产就不见了。眼看现在自己快四十了,也该为自己和家人建立一个放心的保障体系了。 由于自己的公司是小电子企业,这些年也没有给员工买社会保险,随着政府严格要求执行社保政策,加上肖总自己也意识到为自己与员工建立必要社会保障的重要性,所以准备今年开始给全体员工缴纳社保。而太太由于在国有银行工作,享受的各种社会保险及

福利比较齐全,工作与收入也很稳定。现在的问题主要是江楠的父母年龄大身体又不好,将来肯定要支出大笔医疗费,又没有保险公司愿意承保,很是让肖总头疼。 由于一直有较强的忧患意识,加上自己又没有太太那么好的福利保障,所以,几年来肖总很重视购买保险,希望通过保险为自己与家庭建立一道坚实的屏障,就在保险员的鼓动下先后购买了一系列保险产品,具体如下表所示: 险种名称投保日期保额年缴费缴期保期 平安投资连结险2000年1月1日16.3万12060元20年20年 平安常青树2001年1月1日20万11560元20年终身 友邦保险智富人生2005年1月1日50万10万元5年终身 中保夕阳红1997年8月1日4000元10年55岁到终身 招商信诺幸福无忧2005年1月1日6万339元1年1年 除了购买以上这些保险外,最近一位保险员鼓动肖先生购买100万元万能险,并向肖先生阐述购买该产品的以下利益:①可获得200万元保额的人身意外保障;②可获得3 00万保额的交通意外身故保障;③可获至少100万元以上与保单现金价值相当的疾病身故保障;④每年可享投资分红红利,保底年均回报1.75%,且每月公布收益率,目前月均收益率为3.3%,这笔分红可以领取用作子女的教育费,也可以作为退休后的生活费,也可累积投资;⑤该保险持有一段时间后返回初始费用;⑥随着时间的增加,该保险的现金值会不断累积,如果一直保持目前的收益率,20年后该保险就不仅有巨额的保险保障,现金值也会超过200万;⑦该保险的现金值可以用于抵押贷款,离世后可以作为遗产提取,而且免交遗产税;⑧退休后该万能险可以转化成为养老年金,为肖先生夫妇提供养老保障。因此,保险员认为,该万能险是既有保险保障、又有投资分红的极佳金融产品,强烈建议肖先生一次性购买100万元该万能险。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认识与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f813621352.html,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认识与管理 作者:金铁民 来源:《财经界·下旬刊》2018年第01期 摘要:通过合理的投保,可以很好的对风险进行规避,让承包商的风险压力得到减轻,特别是可以有效降低风险事故发生之后承包商的经济损失。如今工程保险已经成为了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文中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出发,就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进行了论述,以期可以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保提供借鉴。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 货物运输时,向保险公司投保“平安险”、“附加险”已为大家所熟悉;海上运输时,还有水渍险等多个险种。高速路建设选用“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则因其保险范围广泛集中,减少了“应保未保”的忽略风险带来的损失,高速公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由于其自身建设周期长、投资金额大、面临风险高等特殊性,亟需引入保险经纪这一专业媒介,在保险经纪的运作下,使工程保险充分发挥作用,对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工程保险概述 工程风险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间的差异。自然因素方面有地震、雷电、台风、暴雨、洪水、水灾、冰雹、山崩、地面下陷等可能造成线路和桥梁的损坏。人为因素方面有火灾、碰撞、爆炸、盗窃和恶意破坏,工人、技术人员疏忽过失等造成的事故。对于工程项目的投资者、所有者、承包商和供应商而言,工程保险是工程风险转移的一个主要途径。 目前,国内的绝大多数大型工程项目均列有工程保险费概算,作为工程项目发包人,在工程招标时明确列支工程保险费,要求承包人进行投保,转嫁工程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同时,与工程保险配套的险种一般为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及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它保障的是与施工项目相关的人员人身安全,因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用和伤残、死亡赔偿金等。 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对工程一切险的管理模式 (1)通过聘请专业保险经纪公司,为项目保险购买和理赔等全过程提供服务。 (2)创新保险采购方式,保险公司的选取采取询价招标竞争性谈判,引入多方保险公司参与竞争。

(完整版)保险学案例分析计算题含详细答案

2、残废给付 ①一次伤害、多处致残的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全额给付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100%—— ∑各部位残废程度百分数×保险金额 一被保险人在一次意外伤害中,造成一肢永久性残废,并丧失中指和无名指,保险金额为1万元,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为多少? 若该次事故还造成被保险人双目永久完全失明,则保险公司应给付的残废保险金又为多少? 查表可知,一肢永久性残废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50%,一中指和一无名指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双目永久完全失明的残废程度百分率为100%,则 A、残废保险金=(50%+10%)×10000=6000(元) B、按保险金额给付:1万元 保险的损失分摊机制 设某一地区有1000户住房,每户住房的市场价值为10万元,据以往资料知,每年火灾发生的频率为0.1%。假设每次火灾均为全损,保险公司要求每户房主缴纳110元保险金,保险公司则承担所有风险损

请问: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是保险公司吗?保险公司怎样兑现承诺? 所收金额:110×1000=11(万元) 每年可能补偿额:1000×0.1%×100000=10(万元) 赔余额:1万元 风险损失的事实承担者并不是保险公司,而是其他没有遭受风险损失的房主,其承担份额为110元,遭受风险损失者也承担了110元。保险公司不仅没有实质性地承担风险损失,反而因为提供了有效的保险服务而获得了1万元的报酬。+ ——保险公司的作用在于组织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李某在游泳池内被从高处跳水的王某撞昏,溺死于水池底。由于李某生前投保了一份健康保险,保额5万元,而游泳馆也为每位游客保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2万元。事后,王某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10万元。问题是: (1)因未指定受益人,李某的家人能领取多少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如何处理?说明理由。 解答:(1)李某死亡的近因属于意外伤害,属于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因此李某的家人只能领到2万元的保险金。 (2)对王某的10万元赔款应全部归李某的家人所有,因为人身

意外伤害险保险案例练习题答案

意外伤害险保险案例分析练习题 一、问题思考1.如何认定意外伤害?请分别说出伤害、意外与意外伤害得含义以及它们构成得条件。 意外伤害保险就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致死致残,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得一种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与死亡保险都就是承保被保险人死亡得险种,但二者存在区别:意外伤害险就是负责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得死亡或残废,不负责疾病所致得死亡;死亡保险负责得就是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致得死亡,不承保意外伤害所致得残废。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得就是意外伤害,只有正确理解意外伤害得含义才能了解掌握意外伤害保险得保险责任。意外伤害就是由意外与伤害构成得,下面我们分别阐述它们得含义。首先,谈伤害。伤害就是指被保险人得身体受到侵害得客观事实,它由致害物、致害对象与致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意外伤害保险所指得伤害。致害物,就是直接造成被保险人伤害得物体或物质,而且就是在被保险人身体之外得。例如,烧伤得致害物就是大火,坠地死亡得致害物就是地面,砸伤得致害物就是石块等。致害对象,就是被保险人得身体某个部位,就是生理上得伤害。如果致害对象不就是被保险人得身体,而就是被保险人得人身权利或与人身相联系得其她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肖像权、发明权、著作权等,均不属于伤害。致害事实,就是致害物以一定方式破坏性地接触被保险人身体得客观事实。致害方式如碰撞、焚烧、淹溺、电击、爆炸、烫伤、急性中毒等。接着,谈意外。意外就是就被保险人得主观状态而言得,它就是指事先未预见,即伤害得发生未为被保险人事先所预见,或者违背意愿,即伤害得发生违背了被保险人得主观意愿。事先未预见,包括两种情况:一就是事先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到得伤害。如被保险人乘坐飞机外出旅游,因飞机在飞行途中坠毁而死亡,这就是被保险人外出之前不能预见到得伤害。二就是事先能够预见,但由于疏忽而没有预见到得伤害。如被保险人知道农药有毒,但因疏忽把药放错地方,误将它当作止咳药服用后死亡。 违背意愿,也包括两种情况:一就是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但技术上已不能采取措施避免。如大楼失火,大火封住门口与走道,被保险人不得不爬出窗口跳下,坠地重伤。二就是已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技术上也可避免,但由于法律上或职责上得规定,不能躲避。如每个公民都有协助公安干警维护治安得责任,瞧到歹徒行凶作恶,被保险人冲上前去与之搏斗而受伤。 分别谈了伤害与意外各自得含义以后,我们就可以把意外伤害定义为:就是指在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或违背被保险人意愿得情况下,突然发生得外来致害物明显地、激烈地侵害被保险人身体得客观事实。意外伤害构成得条件,可以概括为外来、偶然与剧烈三个: 其一,外来,即必须就是外来得或外界原因造成得。如中风跌倒死亡,不就是;天热中暑,不就是;走路跌倒受伤,就是;运动脱臼、挫伤及举重引起得腰痛,也就是。 其二,偶然(非本意),即必须就是事故得发生及其导致得结果都就是偶然得,事先不能预见或很难预见得。如车辆拥挤,车正在启动,乘客不听劝说强行下车,坠地重伤,不就是;乘客在行驶得车辆中被人挤出车外受伤,就是;不谙水性得人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得情况下在深水处学游泳淹死,不就是;水性很好得人在河中游泳时被水草缠住不能脱身淹死,就是。 其三,剧烈(突发),即必须就是突然发生得或剧烈变化得。如长途行军,脚底磨损,不就是;长年搬运重物造成腰痛,不就是;天空坠物引起伤亡,就是;铅中毒、矽肺,不就是;煤气中毒,就是。 上述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俱全才能构成意外伤害。

一文读懂投资连结保险

一文读懂投资连结保险 很多朋友对投资连结保险有困惑:“都说投连险收益高,可以增值,是保险理财神器,到底对不对?我该如何选择和购买?” 在为大家答疑解惑之前,我们再一次强调保险购买理念: 言归正传,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 →投资连结保险的基本常识 →购买投连险前需要知道的 →泰康投连险产品介绍 一、投资连结保险的基本常识 投资连结保险,其正式名称是“变额寿险”,它是集保险保障和投资功能于一体的新形式终身寿险产品。保障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保险期间身故,会获取保险公司支付的身故保障金。投资方面是指保险公司使用投保人支付的保费,扣除初始费用后进行投资,获得收益。 所以投连险是一种具有财富管理功能的产品。通过保险管理财务,是指通过购买保险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划,防范和避免因疾病或灾难而带来的财务困难,同时可以使资产获得理想的保值和增值。 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上,具有财富管理功能的保险产品,主要有分红型、万能型和投资连结型三大类。 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的区别: ●分红险:除了具有基本保障功能之外,保险公司每年还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情况向客户分配红利。 分红险主要投资渠道包括国债、企业债、长期协议存款、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债券等,不与股市直接挂钩,是投资理财保险中最为稳健的一类。 但有两种情况不适合购买分红险:一是短期内有大笔开支的家庭,因为分红险不是银行存款

和基金产品,变现能力较差,如果中途退保,投保人只能取回保单的“现金价值”,连保费本金都难保本;二是收入不稳定的家庭,因为分红险的交费金额和交费时间是固定的,收入不稳定的家庭购买容易变成负担。 ●万能险:交费灵活,通常承诺保底收益。万能险的保费用于两部分,一部分用来购买基本保障,一部分用来投资,可以灵活变更保障额度、交费方式、交费期间。 交同样的保费,万能险账户净值比分红险的“现金价值”高。如果交费期间急用大笔现金,需要通过退保、保单价值借款等方式筹钱,万能险的损失要比分红险少得多。因此万能险更适合家底较薄、父母缺少大病基金的年轻人士。 ●投连险:一种新形式的终身寿险产品,它集保障和投资于一体。保障主要体现在被保险人保险期间身故,会获得保险公司支付的身故保障金。投资方面是指保险公司使用投保人支付的保费进行投资,获得收益。 投连险和购买基金一样风险自担,不保本,所以适合风险承受力较强、具有一定股票投资经验的客户购买,而且一定要持有5年以上(5年内退保会收取手续费)。同时操作投连险不能像操作基金那样在短时间内频繁买入和赎回,投连险尤其不适合炒股能力较弱的老年人购买。 二、购买投连险前需要知道的

公路工程案例分析(经典)

公路工程案例分析(经典) 【案例1】 1、背景材料: 某高速公路某合同段,由甲承包商承包施工,为了保证测量工作的质量,施工单位制定了以下管理制度: (1)严格测量复核签认制度: 1)由2~4人组成一个小组共同对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控制网点测量资料进行核对,核对结果要由工地技术主管审核签认后方可使用; 2)利用已知点进行引测、加点和施工放样前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 3)测量结束后,由负责测量工作的技术员召集各位测量员共同对测量成果进行复核。 (2)测量记录与资料要分类整理、妥善保管,作为竣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归档。具体包括如下资料: 1)项目交接桩资料,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有关测量控制网点、放样数据变更文件。 2)项目及各工点、各工序测量原始记录,观测方案布置图、放样数据计算书。 3)测量内业计算书,测量成果数据图表。 (3)购置如下主要测量仪器和测量工具: 1)主要测量仪器:水准仪、光电测距仪。 2)主要测量工具:量距尺。 2、问题: (1)指出上述测量复核签认制度中不当之处,写出正确的做法。 (2)上述测量归档资料是否齐全?若不全请予以补充完善。 (3)再分别写出两种常用的主要测量仪器和测量工具。 【案例2】(2009、二建) 背景资料 某预应力T型梁桥,大桥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即进行台背回填。该桥台高9m,桥台地基为微风化砂岩。为了施工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的需要,施工单位将台背回填作为分部工程,下设挖台阶与填土两个分项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台背回填前,进行了挖台阶施工,自检后请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但驻地监理工程师临时外出开会,考虑到地基为砂岩,强度满足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了台背填筑,等监理工程师回来后补办手续。 台背填筑时,采用与桥头引道一致的粘土作为台背填料,并对进场的填料进行检验,在桥台上绘出每层填筑的填厚线位,采用水平分层填筑方法填筑,分层松铺厚度30cm,用夯压机械进行夯实,每层夯实完工后进行自检并照相,并对每个桥台单独建立了技术档案。 问题: 1.指出施工单位质量评定中的错误做法并改正。 2.地基处理的验收是否符合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规定?说明理由。 3.指出台背填筑施工过程中的错误做法并改正。 4.通车后,该桥台最易出现哪种病害? 【案例3】 1、背景材料:

财产保险案例分析试题.doc

厂房租赁合同到期,员工不慎失火引火灾,损毁财产可否赔付? 1999 年1 月2 日,A 公司向本市一家印刷厂租借了一间100 多平方米的厂房做生产车间,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为一年,若有一方违约,则违约方将支付违约金。同年3 月6 日,A 公司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企业财产险,期限 为一年。当年A 公司因订单不断,欲向印刷厂续租厂房一年,遭到拒绝,因此A 公司只好边维持生产边准备搬迁。次年 1 月2 日至18 日间,印刷厂多次与 A 公司交涉,催促其尽快搬走,而 A 公司经理多次向印刷厂解释,并表示愿意交付 违约金。最后,印刷厂法人代表只得要求 A 公司最迟在 2 月10 日前交还厂房,否则将向有关部门起诉。2 月3 日,A 公司职员不慎将撒在地上的煤油引燃起火,造成厂房内设备损失215000 元,厂房屋顶烧塌,需修理费53000 元,A 公司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如果要赔,赔多少?为什么? 【争议】 本案中厂房内设备属企业财产险的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理应赔偿其损失,这一点不存在争议,但租借合同已到期,保险公司对是否仍应对厂房屋顶 修理费进行赔偿产生了分歧。 第一种意见:租赁合同到期后,A 公司对印刷厂厂房已不存在保险利益。 第二种意见:A 公司继续违约使用印刷厂厂房期间,厂房屋顶烧塌,即 A 公司违约行为在先,在保险标的上的利益不合法,保险公司不应给予赔偿。 【评析】 一、根据《保险法》第11条第3 款规定。“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而在财产保险中,他无权对依法享有他物权的 财产,如承租人对其承租的房屋,享有保险利益。因此本案中, A 公司投保时,

意外伤害险保险案例练习题

意外伤害险保险案例分析练习题 一、“团意险”的被保险人意外死亡索赔案 (一)案情介绍 有四起有关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案。这些索赔案中的被保险人都是由他们所在的单位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团意险”),保险期限为1年,但保险责任起讫时间不一。 第一起,精神病发作受伤死亡案。 1998年7月20日,A市家具厂为包括田由由在内的全体职工投保了“团意险”,每人保险金额5万元。该年9月,原来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的田由由出现迫害幻想、行为异常等精神病症状,后来病情日益严重,在由其家属监护期间离家出走,因为在外用石头砸伤过路行人而被公安机关强制送精神病医院治疗。10月5日,田由由的病情又一次发作。他在医院内四处乱跑,为躲避医务人员的拦阻,竟不顾一切地朝大门已紧锁的出口直冲过去,结果头部猛地撞在门墙上,造成头外伤颅内血肿,经抢救无效死亡。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家属提出的保险金给付请求,以被保险人田由由的行为违法及死亡是由于他自杀造成的,属于意外伤害保险除外不保的死亡为由予以拒绝。 第二起,意外伤残后又因病死亡案。 2000年5月4日,B市机器厂为单位职工投保了“团意险”,每人保险金额5万元。6月28日,该厂职工石磊磊骑自行车在上班途中被卡车撞伤,锁骨、左肋骨骨折,经交警部门作了由卡车方承担全部责任,应赔偿受害人石磊磊3万元的裁定并结案。鉴于石磊磊在医院治疗过程中,保险公司欲待他治疗结束后再视其伤残程度给付保险金。不料,未等治疗结束,石磊磊于9月16日因心肌梗塞死于医院。保险公司拒绝了石磊磊妻子要求给付5万元死亡保险金的申请,只同意按伤残程度给付2万元。 第三起,手术中意外死亡案。 199.9年6月9日,C市水泥厂为单位职工投保了“团意险”,每人保险金额2万元。11月14日,该厂职工洪淼淼因患急性化脓性梗阻性胆管炎,在医院进行手术治疗时突然出现心跳过速、呼吸骤停。经医生采取紧急措施使之复苏后,洪淼淼一直处于脑缺氧状态,最终于11月23日死亡。经C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对这一事故的鉴定,结论是患者突然出现的心跳过速、呼吸骤停是手术中难以预料的情况,属于医疗意外死亡。事后,洪淼淼的妻子持医院的死亡证明向保险公司提出给付保险金的请求。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洪淼淼并未遭受意外伤害,应属于疾病死亡为由拒绝给付。 第四起,两次意外伤害最终死亡案。 2001年1月3日,D市纺织厂为单位职工投保了“团意险”,每人保险金额5万元。12月8日,该厂职工金鑫鑫在厂内干活时被铲车撞伤,造成左腿膝关节以上骨折,急送职工医院治疗。治疗仅过一个月,职工医院突然发生大火,因救火不及时,腿伤未愈、无法逃走脱身的金鑫鑫竟被大火烧死。被保险人金鑫鑫的家属与保险公司在究竟是按第一次还是第二次意外伤害事故给付保险金的问题上产生了争议。

保险理财案经典案例

保险理财案例 案例一:风险与保险 【案情介绍】 一场工业意外事故造成死103人、伤数百人的惨剧。其中两人生前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分期支付储蓄终身寿险”和“综合个人意外保险”,其家属分别得到了人民币24万元和13万元的保险赔偿和给付。而其他不幸者因为没买过任何保险,只能得到有关部门有限的抚恤金。 【案例分析】 当风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的赔偿虽然不能给死者家属多少精神上的安慰,但在经济上却是一种恰逢其时的帮助。相比之下,没有购买保险的死难者家属不得不承受精神与经济上的双重打击。 【启示】 任何人在其一生中都有可能遇到意外事故甚至灾难,其后果可能是轻微的,也可能是严重的,严重时,不但引起伤害,也可能丧失生命,并使依靠其生活的家人失去生活来源。这种经济上的不稳定性需要得到保障。保险就是一种有效的保障方式。保险虽然不能事先化解风险,但是却能在较大程度上减轻或消除风险事故的损害。 案例二:保险与储蓄 【案情介绍】 在中国,保险与银行储蓄对客户的吸引程度存在差别。一个调查表明,被调查者的家庭收入中,有30%用于购买金融产品,而在这些金融产品中,银行储蓄占50%,保险占18%,股票也占18%。这说明,银行储蓄在我国国民心目当中还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保险等金融产品的重要性还没有被国民所完全认识。 【案例分析】 “把钱存银行好,要用时随时可以领取,而若购买保险,则没有这么方便。”这是很多中国人对保险的看法。事实上,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 从预防风险上看,保险和银行储蓄都可以为将来的风险做准备,但它们之间有很大

的区别:用银行储蓄来应付未来的风险,是一种自助的行为,并没有把风险转移出去;而保险则能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实际上是一种互助合作行为。从预期收益上看,银行储蓄的收益包括本金和利息,它是确定的;购买保险后得到的“收益”表面上看是不确定的(它取决于保险事故是否发生),但实际上是确定的:购买保险即意味着得到了风险的保障,而且这种保障的保障程度非银行储蓄所能相比:只要缴纳了足额的保险费,就能得到完全的、充分的保障。 【启示】 保险有着储蓄所没有的功能。二者具有本质的区别,并不能作简单的类比。并且,单纯从风险保障的角度来看,保险的保障程度显然比银行储蓄要高。 案例三: “平安世纪理财”——投资型人寿保险险种 【案情介绍】 1999年10月22日,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上海正式推出国内第一份投资联结保险“平安世纪理财”。有人评论它标志着我国寿险品种开始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换。人寿保险市场的重心开始从有预定利率的储蓄型险种向投资型险种转移。 以下是《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2002年半年度报告》投资账户的介绍部分: 一、平安世纪理财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简介 (一)平安发展投资账户 1、账户特征:稳健平衡型投资账户。本账户不保证投资收益。 2、投资政策:采用稳健的投资策略,根据对利率及证券市场走势的判断,调整资产在不同投资工具上的比例。追求账户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3、主要投资工具:银行存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债券回购。 4、投资组合限制:投资于国债及银行存款的比例不低于20%;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不高于60%。 5、主要投资风险:基金市场风险、利率风险、企业债券信用风险是影响本账户投资回报的主要风险。 (二)保证收益投资账户 1、账户特征:低风险收入型投资账户。设有保证投资收益率。保证投资收益率不低

工程保险案例5

案例1某工程合同规定2007.10.30竣工,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先后因下列原因导致关键线路中的工程延误93天. (1)2007.5.10-5.19日,因设计变更等候图纸停工10天 (2)2007.5.15-5.25日,因正常阴雨气候影响施工质量,监理工程师下令停工11天(3)2007.5.20-7.20日,因承包商设备故障而停工61天 (4)2007.7.15-7.25日.发生了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停工11天. 问题:1)承包商应要求工期延长索赔多少天?为什么? 2)监理工程师应批准承包商展延工期多少天?为什么? 3)如果业主仍要求承包商在原定的工期内竣工,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答案 因设计变更等候图纸停工10天 监理工程师下令停工11天 不可抗力事件停工11天总计32天 以上32天可在工期中顺延,在合同约定中,这属于甲方(业主)的责任范围;而承包商(乙方)由于自己设备故障而停工的61天,属于乙方责任范围,无工期顺延理由。 合同规定2007.10.30竣工,承包商只能在此日期顺延32天交工,否则,即为违约,应按合同约定中的处罚条款执行。 案例2 徐某于2002年1月8日与A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认购书。双方约定,徐某购买A房地产公司房屋一套,房价款为23.7万元,同时,双方在认购条件一款中作出约定:“认购方在签订认购书时交纳认购定金3万元,于2002年1月21日至1月30日期间,携认购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到销售中心与卖方签约。如认购方未在认购期限内,与卖方就认购物业一事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则卖方有权解除本认购书的履行,并将认购方已购物业另行处理,且认购方已交定金将不予退还。”后 徐某得知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后,又提出待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再签订预售合同并付首付款,被开发商拒绝。这种情况下,徐某将A房产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双倍返还定金6万元。 一审法院审理时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有三个:认购书是否有效;3万元的性质;原告事先是否知道被告没有预售许可证。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商品房预售必须具有预售许可证,而A房地产公司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认定认购书无效。认购书被确定无效后,定金即失去担保效力,判决被告返还徐某定金3万元,驳回徐某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 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当事人签订的认购书约定了定金条款,符合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法律特征,应视为有效。该

《投资连结保险销售案例解析》练习题

1、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____的保险。( AB) ? A 、不保证最低收益率 ? B 、非捆绑式 ? C 、集万能保险和分红保险的功能为一体 ? D 、客户难以准确了解到保险公司的费用收取明细 2、下列关于投资连结保险与万能保险的比较,说法错误的是____。( BCD )? A 、都属于新型人寿保险 ? B 、都需要保证最低收益率 ? C 、都需要保证其所有投资账户有资产价值 ? D 、投资连结保险是非捆绑式保险,万能保险是捆绑式保险 3、下列关于投资连结保险的结构,说法错误的是____。( AD ) ? A 、保费在进入投资账户之前需要先扣除死亡风险保费 ? B 、投资账户中的资产会被分割成价值相等的投资单位 ? C 、每一笔进入账户的资金会用于购买一定量的投资单位 ? D 、保费在进入投资账户之后还需要扣除卖出差价、保单管理费等交易费用 4、投资连结保险中,____等会进入公司的普通账户。( ABD ) ? A 、买卖差价 ? B 、资产管理费 ? C 、投资收益 ? D 、退保费 5、下列关于投资连结保险产生背景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 BCD ) ? A 、美国称投资连结保险为基金连锁保险 ? B 、2008年,消费者对投资连结保险的信心受到次贷危机的影响 ? C 、我国第一个投资连结保险产品由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 ? D 、第一张投资连结保险保单于1971年在英国诞生 6、在投资连结保险中,下列关于投资账户的收益风险特征,说法错误的是( BD )? A 、低风险、稳收益 ? B 、低风险、高收益 ? C 、中风险、中收益 ? D 、高风险、低收益 7、在投资连结保险中,当投资账户处于收缩阶段时,其投资账户总资产等于____。( AC ) ? A 、以账户资产卖出价计算的所有投资资产的价值,减去假设在账户评估日买入所有投资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 ? B 、以市场主体买入价计算的所有投资资产的价值,加上假设在账户评估日买入所有投资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 ? C 、以市场主体买入价计算的所有投资资产的价值,减去假设在账户评估日买入所有投资资产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和税金

2015年度中国保险风险典型案例

2015年度中国保险风险典型案例 2016年03月16日 2015年度中国保险风险典型案例(财产险) 一、市公共巨灾保险台风理赔案 涉及险种:市公共巨灾保险 风险类别:台风 赔付金额:7667万元 案件摘要: 2015年7月、9月,受超强台风“灿鸿”、“杜鹃”影响,市普降暴雨,大量居民房屋被淹,市公共巨灾保险共接到约13.36万户受灾村(居)民报案。灾害发生后,由人保财险牵头,太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财险、财险组成的共保体加强部协调,积极与政府部门联动,迅速组织人力物力开展查勘定损,放弃国庆长假,两次台风仅用约18天就完成现场查勘工作,并通过赔款公示、支付到户确保依法合规,维护广大居民权益,共计支付赔款7667万元。同时,通过两次巨灾理赔,完善了巨灾保险政府基层组织与保险公司协同机制,积累了高效开展巨灾保险理赔服务经验。 案件特点:本案是国公共巨灾保险的典型案例,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推广意义。 二、港8.12爆炸仓储商品车理赔案 涉及险种:财产综合险 风险类别:火灾爆炸 赔付金额:17.3亿元 案件摘要: 2015年8月12日,滨海新区的某国际物流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受到党、国家、全社会的高度关注。财产保险股份的被保险人在爆炸事故中遭受巨大经济损失。事故发生后,保险立即启动巨灾理赔应急预案,调遣精兵强将赶赴恶劣事故现场分别进行理赔部署、赔案处理,并克服各种各样的理赔技术困难,率先向被保险人支付巨额保险赔款人民币17.3亿元。 案件特点:本案具有社会影响大、受关注度高以及赔付金额大的典型特点。

三、农险严重旱灾4亿元理赔案 涉及险种:种植险 风险类别:旱灾 赔付金额:4亿元 案件摘要: 2015年6-8月份,因受持续高温缺雨天气的影响,省部分地区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干旱情况,且局部区域旱情严重。旱情形势的严峻引起了当地各级政府的关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在省11个地市共承保1188万亩(玉米)大田作物。经查勘后认定属于保险责任,中华财险承担本次旱灾的损失赔偿责任4亿元。本案中,中华财险依托新技术手段来协助查勘定损工作,科学定损,使损失确定更加便捷,准确。 案件特点:本案是保险服务三农,落实惠农政策的典型案例。 四、农牧民住房尼泊尔地震受损重赔案 涉及险种:政策性农房保险 风险类别:地震 赔付金额:2.43亿元 案件摘要: 2015年4月25日、5月12日,尼泊尔境分别发生8.1级地震、7.5级余震,波及我国地区,造成地区农牧民住房大围倒塌,损坏严重。地震发生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立即大灾应急预案,成立大灾救援应急小组,调度各方面理赔资源,累计投入1363人次,历时48天,及时完成受灾的192个乡镇、1600多个行政村农房的查勘、定损工作,共赔付4.03万户农牧民住房赔款2.43亿元,成为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保险赔款,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赢得农户、政府、社会的好评。 案件特点:本案是政府购买服务,保险助力救灾,群众得实惠,政府与市场共同参与的地震巨灾保险的有益实践。 五、重特大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案 涉及险种: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风险类别:车辆坠落

《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题与答案 ()

试题库——案例分析题 (共50题) 1.2001年11月某出租车司机张某在某保险公司为出租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投保一个月后,张某驾驶出租车行驶到北二环路安定门桥附近时,前机盖在行驶中突然翻动,机盖与前风挡玻璃相撞,造成前机盖和前风挡玻璃损坏。在紧急情况下,司机张某采取制动,又致使该车左前部与道路中央护栏相撞,造成前保险杠、左侧大灯、边灯、翼子板等损坏。事故发生后,经交通事故科民警现场查勘,认定张某负全部责任,自负修车费用,并赔偿护栏损坏修复费用。张某就有关花费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试问,保险公司应赔偿张某哪些损失?依据是什么? 2.桑塔纳2000轿车,非营运,保险价值15万,初登日期98年6月,2005年5月投保,盗抢险保险金额为9万元,2005年8月丢失,提供材料有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据的车辆盗抢未破案证明,车辆报停手续,行驶证原件,驾驶证复印件,购车发票原件、车钥匙3把。计算赔付。若盗抢险保险金额为5万元,计算赔付。(按年折旧) 3.案情简介:2002年8月,某市多日连降大雨。加拿大某国际公司驻该市代表处的代表因公务回国,由司机王某驾车送他到机场。行至一立交桥底时,前方因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道路堵塞。此时,暴雨刚下过不久,雨水还不断的向桥底部汇集,没过了王某的汽车底盘。为及时赶上班机,并尽快摆脱困境,王某打着发动机想将车开道地势较高的路面。岂料此时积水已较深,发动机启动过程中,有部分积水被吸入汽缸,导致曲轴连杆折断。该车已投保了车辆损失保险,于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就发动机的损坏提出了索赔申请。问:作为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您应如何处理客户的索赔并说明理由? 4.被保险人王某将自己的轿车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车辆损失保险,保险期限为2004年1月11日至2005年1月10日。2005年1月9日上午8:30保险公司接到王某的报案,称:1月8日王驾驶轿车夜间11:30在市区环城路行驶时前部与一大型箱式货车追尾,货车已趁夜色逃逸,目前被保车辆已在郊区某修理厂。1月9日上午10时,受保险公司委派,查勘定损人员随即赶到修理厂,发现该轿车前部受损,需更换保险杠、左右大灯、左右转向灯、左右雾灯、散热器、冷凝器等部件,预计费用1万元;经修理厂对该车作进一步拆检后发现,发动机因过热已严重损坏,需更换活塞、缸体、曲轴、连杆等部件,这部分修理费用为4.2万元。问:作为保险公司的查勘定损人员,您应如何处理客户的索赔? 5.2003年11月25日晨,徐某驾驶一辆捷达行驶到一弯路时,由于天冷路滑,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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