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2016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2016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根椐《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称“转公积金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以下称“原商贷”)转换为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以下称“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称“受托银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第三条原商贷的贷款银行必须是管理中心受托银行。

第四条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第五条管理中心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管理和审批,受托银行根据管理中心规定受理转公积金贷款咨询、申请;负责办理转公积金贷款手续及贷款回收、贷后管理等日常业务。转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担保以及办理原商贷抵押登记注销和转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登记,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负责办理。

第六条转公积金贷款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房地产一级交易市场住房(以下称“一手房”)或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住房(以下称“二手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本人或配偶的名义(以下称“转贷人”)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第七条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转贷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

(三)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月及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并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

(四)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同意由受托银行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征信报告,并符合管理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以下称“信用审核标准”);

(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应同时附上近期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包括奖金]收入流水明细或个人纳税记录);

(七)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八)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转公积金贷款担保;(九)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及共同还款声明;

(十)原商贷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贷借款人或配偶都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十一)原商贷房屋购买人为父母子女(不包括与多个子女)联名购买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共同签订转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将房屋用作公积金贷款抵押且共同还款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关系的认定,以户口薄、户籍管辖部门的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方式为准;

(十二)原商贷借款人未缴存公积金、其配偶方正常缴交公积金并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转贷;

(十三)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下同)不超过20年(含20年),并且转贷人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八条转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限额管理,每笔公积金贷款金额取以下限额标准计算的最小值,同时不超过管理中心规定的还贷比例:

(一)不得高于当年规定的一手房、二手房贷款最高限额;(二)不得高于当年规定的一手房、二手房贷款最高比例:

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按房屋建筑面积分为: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为房屋总价的8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不含)以上为70%。如借款人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其一手房

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可放宽至房屋总价的80%。

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按房屋房龄分为两个等级:第一级房屋房龄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第二级房屋房龄在11-20(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成交价格和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三)转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转公积金贷款最高比例为房屋总价的50%,但其公积金月缴存额达1400元及以上的(具体金额以管理中心公布的数据为准),在考虑其偿还能力的基础上,贷款最高比例可放宽至不超过按房屋建成年限所规定的最高贷款比例;

(四)不得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额度,具体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35%×12个月×贷款期限;

(五)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贷剩余本金。

第九条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按下列各项标准取最小值:

(一)一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超过20年,并按房屋剩余使用年限(以评估报告为准)折半计算;

(二)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能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职工为65岁,女职工为60岁,贷款期限取实际年龄的整

年计算;

(三)转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长于原商贷的剩余期限。

第十条转公积金贷款利率

转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间如遇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调整,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其利率当年内不作调整,具体调整时间为下年度的1月1日,按相应的利率档次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银行咨询、受理

受托银行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服务,转贷人申贷前可在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同时与借款人共同准备下列证件:

1.转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转贷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原商贷银行出具的转贷人原商业贷款的还款记录和截止转公

积金贷款申请日的原商贷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书》;

6.房屋产权共有权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原商贷银行提供的原商贷所购房屋抵押权证(期房抵押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的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要求出具的其他资料。

(二)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

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实行与借款人的面谈制。认真审核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效。

1.银行工作人员在征得本人同意的前提下,查询并打印转贷人和配偶的《个人信用征信报告》,调查了解其信用状况;如转贷人和配偶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但符合管理中心信用审核标准的,需由当事人签署承诺按时还款的保证书;

2.银行工作人员审核转公积金贷款相关资料的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审”字样;对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转贷人,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转贷人商议确定转贷额度及年限;在公积金信息系统中准确、完整地录入转贷人的转贷信息,并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进行初审;贷款初审通过后,打印贷款审批信息确认表,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

银行公章;对公积金信息系统初审未通过的,应及时通知转贷人并告知原因。

商转公流程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按要求填写完毕,并连同以下资料一同提交原商贷银行: 第二步提交申请 1、借款人及卖方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证明由民政部门出具); 3、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办理原商贷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5、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7、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三步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通知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第四步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中心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第五步预存资金 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第六步贷款发放 管理中心发放贷款资金,由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资

武汉公积金贷款70万条件:给你举个例子

武汉公积金贷款70万条件:给你举个例子 自2018年10月1日开始,武汉公积金将原有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50万调整为70万,让大家喜大普奔!广大朋友们对于政策的敏感性也是很强的,基本上咨询我的小伙伴,大部分都是为了贷款70万。一是房价也确实是高,贷款70万也确实是刚需。二是公积金贷款也是有次数限制,一个人最多也就只能贷款2次,所以也是尽可能的物尽其用。那今天方阵金保网的小编带你来看一下武汉公积金贷款70万条件。 众所周知,公积金交6个月以后就可以使用了,但是真的有人只交6个月就去申请公积金贷款吗?至少小编是不这样建议的。公积金贷款的具体贷款额度是根据贷款人还款能力确定和公积金缴存时间和缴存余额综合确定的,总的来说,是依据公积金总的账户余额,缴存时间,月缴存金额来综合判断。 下图为公积金的具体贷款公式: 如果不清楚的,小编来给大家举个例子: 小王在武汉交了18个月,月缴存1800元,单位个人缴存比例各为8%,目前账户余额有32400元,贷款30年。请判断,小王预估可贷多少金额?

我们根据公式来给大家看一下: 1、1800/16%X12X30=4050000元 2、32400X20X0.8=502400元 这里两个公式得出两个结果,两者取最低值,即小王预估可贷502400元,实际可贷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审核为准。 了解到公积金贷款的计算方案后,那武汉公积金贷款70万条件相信聪明的小伙伴也都会算了,小编这里推荐给未缴纳过公积金的小伙伴的常用的方案是:每月缴纳1400,交满25个月,预估可贷70万,实际可贷金额以公积金中心审核为准。当然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个客户的基本情况不一样,对应缴存时间,月缴存金额的要求也都不一样,想知道更多?欢迎私信我提问哦!我们下期再见!

商业贷款利息太高了!我想商款转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利息太高了!我想商款转公积金贷 款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商业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同是贷款买房,公积金贷款就要比商业贷款省不少钱,尤其是在一线城市,几百万的一套房子,仅利息都能省个几十万,既然公积金贷款这么划算,那么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就好了呀,但是,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条件才能申请,比如若是买房时尚未满足条件,或是缴存年限太短,贷款额度不够等,反正在日常生活中不能直接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原因很多。 因此相较之下,商业贷款的要求就非常宽松,可长期下来,高昂的利息又确实是一股不小的压力。其实在这种时候,我们还有一个选择,那就是: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简称“商转公”。 一、申请商转公贷款,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呢? 首先,需要公积金联名卡(原件);有效身份证明(原件+两份复印件);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已婚职工所需提供材料,未婚无需提供此材料)。 其次,需要二手房买卖合同(复印件+盖银行章,原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原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房时的特需材料,不

属于这种情况无需提供)。 另外,也需要不动产权证(复印件+盖银行章,原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原所购住房为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以及原所购住房为新建商品房期房,尚未取得房地产证且以自有其它房产或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除外)。 还有,借款抵押合同(原件+一份复印件,准备: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贷款为商业性住房按揭授信额度的,须同时提供额度项下能证明单笔按揭款项用途为购房的借款合同或发放行的其他证明材料)。 除与之外,还有贷款支付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原贷款借款借据、支付凭证,提供任意一样即可);贷款、还款证明(原件各一份,至少包括近12期记录,同时准备:原贷款明细+还款计划)。 最后,需要抵押相关证明(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房产权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抵押物询价单或评估报告,抵押物询价单或评估报告要在30天以内出具的才算有效)。 以及关系证明,户口簿(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须能证明主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父母)相互关系;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由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还有,还款账户,(原件+一份复印件,受托银行借记卡、存折提供任意一样即可)。 二、条件都满足了,材料也都准备好了,怎样申请呢?

四部委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四部委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金[2010]1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

商业贷款如何转为公积金贷款-(流程)

商业贷款如何转为公积金贷款?(流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卖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二手房购买的时候很多人都办理了商业贷款,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购房者公积金已经满足贷款所需,这时候就要将商业贷款转变为公积金贷款。购房者在办理商业贷款转化为公积金贷款的时候正常的流程有哪些? 一、咨询受理 贷款转贷申请人到原商贷银行咨询,如果符合转贷条件,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转贷资料夹》。 二、提交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为单身的由民政部门出具单身证明); 2、原商贷所购房屋的《房屋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贷所购房屋的《借款抵押合同》原件和《商品(经济)房购销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复印件; 4、由管理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估价报告书》(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 5、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的同意抵押的具结书;

6、管理和受托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贷款受理 1、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进行面谈、审核其提交申请资料; 2、查询并打印借款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审核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情况、房贷情况; 3、受托银行通过房产部门对借款申请人进行“家庭住房信息查询”; 4、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贷前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与借款人商议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5、受托银行在公积金系统中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及时同事借款人并告知原因。 四、签订合同 借款申请人与原商贷银行签借款(抵押)合同,同时在银行指引下与管理指定的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 五、预存资金 借款申请人将原商贷余额与转贷的差额部分,用自有资金存入转贷银行开立的存款专户,用于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 六、贷款发放 管理发放贷款资金、有转贷银行通知转贷借款人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和借款人预存的资金同时结清原商业贷款。

武汉市公积金贷款官方指南教学提纲

武汉市公积金贷款官方指南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贷款对象 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以下统称“管理中心”)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在职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建住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建住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建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建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二、主要贷款类型 (一)购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二)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必需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成套住房。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换为管理中心审核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必需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其中,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时所购房屋的建成年限应在20年内,且此次转贷为首次公积金贷款申请。 三、贷款额度与比例及计算公式 (一)一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1、购一手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可放宽至80%); 2、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一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且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购二手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比例按房屋建成年限分为三个等级,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1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房屋建成年限在11-20年(含2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21-30年(含30年)以内的,贷款最高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其中房屋总价的认定以房屋评估价格、实际成交价格和交易计税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为准; 2、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二手房的,最高贷款比例不超过房屋总价的40%。 (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剩余的商贷金额,同时不得超过上述关于一、二手房贷款额度与比例的规定。 (四)贷款额度计算 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45%×12个月×贷款期限。

长沙地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操作流程 以长沙地区为例,长沙地区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两种方式:一是还清商贷,拿到房产证后,贷公积金;二是用另外一套房子作担保,拿出房产证后,贷公积金。下面是第一种方式的操作流程: 一、前提 1.购房时使用的是商业贷款,利率高。 2.可以凑齐钱将商业贷款还清。 3.想置换成利率较低的公积金贷款。 4.满足公积金贷款要求。 5.房产证已办理完成,并已抵押在银行。 二、还款流程 1.计划好还款时间,然后就要开始凑钱了(包括贷款的剩余部分本金及一个月的贷款利息作为违约金)。 2.在有把握凑齐钱的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带着身份证就行),一般是要求提前一个月告知银行。 3.审批下来的时间可能会快一些,半个月就能审批完成,银行会通知本人去取审批单。 4.钱凑齐后(按银行给出的时间节点之前凑齐),拿着审批单及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柜台办理提前还款业务,银行出具结清单。

5.还款完成后在一周内的星期四,至银行取房产证,并由银行在系统内提交解押申请,根据银行工作人员引导完成房产证解押手续。 三、贷款流程 1.准备的资料:①夫妻双方身份证、②结婚证(未婚须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局出具近一个月的未婚证明)、③户口簿(包括小孩,小孩户口的户主必须是夫妻双方,若不是须到单位出具“小孩证明”)、④银行结清单(最后一次还款明细)、⑤购房合同、⑥全付的购房发票(首付款发票及原贷款额度的发票[在开发商处])、⑦房产证和国土证、⑧户口不在当地的须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房产部门出具的房屋证明、⑨借款人若是企业单位的须出具近三年劳务合同、⑩借款人银行卡(根据公积金中心要求的银行)。 2.以上资料中的“证明”需要提供原件、购房合同复印1份,其余资料均复印3份。 3.办理公积金贷款,提交申请表。 4.公积金中心人员将约定时间看房。 5.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四、注意事项 1.办商贷转公贷之前,必须先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本人是否满足公积金贷款条件,否则还了商贷却不能办公积金贷款就麻烦了。

【最完整最详细】2020年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全解读

2020年武汉公积金贷款政策全解读 目前武汉首套商贷利率普遍是5.88%,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是3.25%。百万房贷等额本息20年还清,公积金较商贷每月少还1423元,足足省下了单身汪20年的伙食费。 不仅如此,使用公积金贷款还可用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划扣直接还房贷,这无形中又大大滴减少了每月的家庭支出。 2019年武汉发布了最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那么,在武汉办理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可贷款额度和首付是多少呢? (一)公积金贷款需满足哪些主要条件 在武汉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且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买哪些房子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1,购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包括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2,购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必需为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的成套住房。 3,商贷转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换为管理中心审核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必需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 目前武汉公积金贷款执行“认房认公积金贷”的政策,只有在名下无房并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才能算首套,基准贷款额度为70万元,购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基准贷款额度为50万元。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购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 借款人家庭(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部门的信息系统中无住房信息,或者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房的,且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无贷款记录,认定为首套住房。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申请人或产权共有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或产权共有人有未还清的商业性住房贷款。 ()借款申请人或产权共有人商业性住房贷款连续逾期超过个月或累计逾期超过个月的,不能办理转贷款业务。 ()商业性贷款所购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转贷款业务不能形成组合贷款。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模式是:借款申请人使用自有资金先偿还商业性贷款。 具体操作流程: ()借款人申请 借款人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并提供规定的申请材料。 ()公积金中心审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同意转贷审批书。 ()担保预审 借款申请人带贷款申请材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预审,预审通过后与客户约定转贷具体时间。 ()还清商业贷款

借款人接担保公司书面通知后到银行提前归还全部商业性住房贷款,撤销商业性住房贷款抵押登记。 ()签约并放款 借款人与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担保公司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合同,办理担保手续,落实担保责任后,受托银行将贷款划至借款人银行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 ()按月还款 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按期归还借款,符合逐月提取还贷条件的,可申请办理逐月提取还贷。 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 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储存卡,收入证明,契税完税单,购房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发票等),婚姻关系证明,还贷账户,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商业性贷款还款信息,商业性贷款还款借款合同。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总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总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3.50%,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4.00%。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能够运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自2019年1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要紧有: 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2、《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3、住房公积贷款操作流程 4、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操作流程 5、其他相关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支持北京城镇居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持都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证体系建设,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治理,爱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依照《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 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治理的通知》、《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若干规定》、《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第四条贷款的办理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本方法中的有关各方: 托付人: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含分中心); 受托人:承办贷款业务的银行; 借款人:申请贷款的自然人; 抵押人:为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抵押权人:受托人或托付人认可的第三人; 出质人: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的借款人或第三人; 质权人:受托人; 保证人:为贷款提供保证担保的第三人。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贷款对象。在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第七条贷款条件。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固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托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七)提供托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托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9年武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2019年武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购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 借款人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 房屋信息系统(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中无住房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 房的);且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记录系首次公积金贷款的。 二、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1、借款人及配偶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 屋信息系统中,登记其家庭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金额不足60万元)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 息系统登记仅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 职工家庭成员在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或公积金系统的贷款记录达2次及以上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均不予受理。 四、婚姻状况变化等特殊情形的认定 1、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其中一方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1 / 2

2、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在离异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夫妻双方在婚姻 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离异后公积金贷款 归属借款人一方偿还的,另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3、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已分别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现以夫妻双方名 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2 / 2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专项住房贷款。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条件是什么? 个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在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还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3)有合法有效的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且购买的住房主体结构已封顶。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20%。 (5)本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6)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7)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8)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的,申请人还须为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具体见“25”) (9)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4、怎样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下列标准最低额为准。 (1)不高于按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50%×12×借款年限。 (2)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总价款的80%。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璜装饰费用。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规定

商贷转公积金贷款规定 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下称“商转公贷款”)运作,根椐《泸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受益面,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要求,制定本规程。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商转公贷款是指在泸州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商品住房、再交易房),已办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下称“原按揭贷款”),在原按揭贷款还款期间(贷款处于未结清状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下称“公积金贷款”)全部偿还原按揭贷款的业务。原按揭贷款已由本人自行结清的,按原转贷操作模式办理。 第三条商转公贷款业务原则上在已与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称公积金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的受委托银行办理。受委托银行在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之前,须补充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未签订补充协议的受委托银行不得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商转公采取本行商转公和他行商转公两种方式。本行商转公指在原按揭贷款银行申请办理的商转公;他行商转公指在非原按揭贷款银行申请办理的商转公。

第四条业务办理模式根据抵押物不同,办理商转公贷款可采取本房顺位抵押和他房抵押两种模式: (一)本房顺位抵押模式:贷款申请人以原按揭贷款所购住房为抵押物,办妥抵押权人的第二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公积金贷款,并以公积金贷款偿还原按揭贷款。 (二)他房抵押模式:贷款申请人以本市行政区域已取得的本人名下其他商品住房或第三人(仅限于父母、子女,下同)的商品住房作抵押物(按本人其他住房、父母住房、子女住房顺序,下同),办妥唯一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公积金贷款,并以公积金贷款偿还原按揭贷款。 第二章申请对象和条件第五条贷款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贷款申请人(原按揭贷款借款人,下同)已在本市办理了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贷款尚未结清; (二)原按揭贷款银行同意贷款申请人提前偿还原按揭贷款; (三)贷款申请人在申请商转公贷款当月之前,已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正常缴存状态;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纯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指南

2. 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 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申请时属于正常缴存状态; 3.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 请人的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其父母双方均应当在本市未发生住房公积 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4. 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 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5. 申请人或者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6. 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申 请当月前6个月内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信用状况标准; 7. 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深圳市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规定》 (下称《商转公贷款规定》)的担保(抵押或者质押); 8. 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在贷款办理期间遇政策调整 的,以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的时间为准,但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 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1.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当 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职工个人申请的,单套住房的商转 公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一并申请,且共同申请人符合《商转 公贷款规定》第四、五条要求的,单套住房的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为90万元。 (2)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3)每月还贷额(即月供。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 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 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4)不高于按贷款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 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 出。 (5)申请人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 住房作为抵押物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商 其他规定 转公贷款规定》以权利凭证质押担保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评 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申请商转公贷款当月前,已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年且连续3年以上未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倍数计算的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但应符合前款规定的其他要求。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必要时可决定对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开展价值评估。 2. 贷款期限: 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 3. 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在合同有效期内遇利率调整,按季初首月1日执行新利率。 4.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 5. 担保方式:

建设银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doc

2019年建设银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 程 建设银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深圳建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一直以来,建设银行总行在制定各项业务政策时就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己任,特别是在制定年度信贷政策时,始终坚持将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建行信贷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各分行提出明确的要求和指引。今年年初,为响应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做好新时期的金融工作,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的工作要求,建总行在2012年信贷政策中就明确提出,要紧扣国家“十二五”规划,抓住重点基础设施、战略新兴产业、小企业、民生领域市场机遇,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以此为指引,深圳建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显著增强。 深圳建行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具体内容 建设银行内部人士透露,针对本月起实施的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行制定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办法”,但该人士没有透露具体细节。 建行人士还提醒广大市民,办理公积金贷款有窍门。由于市公积金中心会根据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期限、缴存金额、个人资

信程度等指标确定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为低息贷款,市民可以首先尽量占用这一额度。 在购买住房时,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和贷款本息的,建议申请人根据相关要求办理支用手续。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足的部分,市民可申请住房按揭贷款加以弥补,因涉及一些贷款手续,建议市民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尽量选择一家银行办理,这样能争取到最优惠的价格。 目前,建设银行已就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制定了相应的办法,将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方案,一则帮市民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以前的商业贷款,二则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无法满足个人需求的情况下,提供配套商业贷款支持,并在银行权限内给出一定的利率优惠。 深圳建行最新政策 去年12月,建行总行批复在深成立总行级“深圳产品创新实验室”,更使深圳建行的创新工作如虎添翼――充分利用深港区位优势,以跨境金融服务领域创新为特色,打造“四个平台”,开展“新、特、尖”创新产品研发,推动产品创新工作进入更高的层次。推荐阅读:春节过后首套房贷款最新政策 有效的创新导向,产生了丰硕的创新成果:2012年前三季度,深圳建行共推出创新项目49项,其中“理财夜市”产品、“工商E线通”、住房公积金系统配套创新产品、财富通特色个人贷款、95533“空中银行”等重点创新项目得到客户较高评价和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认可。 从去年开始,深圳建行实施了业务结构调整方案,其业务结构愈来愈显示出优势。

个人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的机会来了

个人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的机会来了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商业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今年从到地方,频繁推出各种救市政策,其中公积金政策的调整力度很大,二套房贷款首付放宽到两成,贷款利率也进行了下调。公积贷款利率的,让很多人都很向往。但现实是房价的高企,公积金贷款的额度根本无法满足房贷的需求,从而不得不选择纯商贷或者组合贷。但是小编要说,现在个人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也是有可能滴。 经过小编调查,全国各个城市现在陆续推出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大大缓解了购房者在还贷和月供方面的压力。 具体操作要求如下: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要求 贷款申请人需在本市区域内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并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开发手续齐全的商品房(以下称“一手房”)或房地产二级交易市场住房(以下称“二手房”)时办理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职工,可以以本人的名义(以下称“转贷人”)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转贷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力; 2、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 3、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12个月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并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6、有用于抵押的房产或用于质押的有价证券,抵押房产抵押率不高于70%,有价证券质押率为100%; 7、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及共同还款声明; 8、原商贷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裁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借款人名下的,原商贷借款人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9、原商贷房屋购买人为父母子女(不包括与多个子女)联名购买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共同签订转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将房屋用作公积金贷款抵押且共同还款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 10、二手房转公积金贷款房屋房龄(以建成年份为准,下同)不超过20年(含20年),并且转贷人同意由管理认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编

住房公积金贷款概述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 3.50%,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4.00%。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能够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自2015年1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要紧有: 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2、《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3、住房公积贷款操作流程 4、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操作流程 5、其他相关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支持北京城镇居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持都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治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依照《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 < 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 > 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治理的通知》、《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若干规定》、《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浅谈“商转公贷”操作流程

浅谈“商转公贷”操作流程 近两年,不断有缴存公积金的职工来中心咨询:在商业银行的住房贷款可否转为公积金贷款?管理中心作为缴存职工的服务场所,在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型过程中,理应认真思考职工的需求,解决职工提出的问题,更多地体现出公积金管理部门“政府放心,人民满意”的服务宗旨,让公积金制度惠及到更多的人群。由此,本人就商业银行贷款转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操作流程提出一些拙见。 一、明确“商转公贷”对象和条件 按照《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贷款管理办法》),凡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基本条件,目前在商业银行存在个人住房贷款、且该笔贷款在近24个月内无连续3期或累计6次以上逾期记录的公积金缴存者,均可向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申请“商转公贷”。 二、明确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贷款额度按照“四个不超过”执行:不超过申请人在银行的住房贷款余额;不超过目前我州最高公积金贷款额度30万元;不超过申请人按月偿还贷款所能承受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建金…2010?17号文件规定的贷款成数。贷款期限不超过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利率也应执行建金…2010?文件有关规定。 三、明确“商转公贷”类型 “商转公贷”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指申请人原所办理的“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已转化为“房屋他项权利”登记,从而将住房抵押权转移给管理部门,银行贷款转化为公积金贷款;第二种类型指申请人原购住房仍处于“预购商品房抵押权登记”阶段,借款人用另一套现房作抵押,从而将银行贷款转化为公积金贷款;第三种类型指借款人提前偿清银行贷款,在规定时日内申请公积金贷款。下面就“第一种类型”操作流程作进一步说明: (一)申请人首先应提交以下资料,再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件、户口簿、公积金存折、有效婚姻状况证明、申请人工资存折本。 2、与银行签订的按揭贷款合同。

【管理制度)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武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改善职工家庭居住条件,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支持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以及《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称“公积金贷款”),是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于本市行政区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发放的贷款。武汉铁路系统公积金缴存职工,于公积金缴存单位所于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同时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贷款,俩种贷款总称为组合贷款。 第三条公积金贷款业务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委托商业银行(以下称“受托银行”)办理。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及管理,受托银行负责借款合同的签订、贷款发放和回收且办理关联手续。

第四条公积金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要求的担保。借款人办理了组合贷款的,管理中心要成为该组合贷款担保权的第壹受益人。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五条凡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含6个月)之上的职工,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六条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壹)持有合法的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仍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完全产权的自住住房; (四)提供符合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认可的担保; (五)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仍贷债务且无尚未仍清且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归仍的其他债务; (七)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良好,无仍贷方面的不良信用记录。 (八)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其子女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房屋产权人必须出具同意将房屋用作公积金贷款抵押的具结书。

2020天津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0天津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 通知称,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 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 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通知强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各商业银行要防范住房金融风险,加强对借款人购房首付款来源、收入、婚姻、住房等情况真实性的核查,严格落实收入偿债比管理 要求,认真查询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该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 31日晚,天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 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 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 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 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厦门、青岛等多个城市实施了“认房又认贷”的楼市调控政策。而 截止3月30日,全国已经有超过40个城市出台了各种房地产调控 政策120余次。 天津公积金贷款提供网上服务

一、从2016年12月16日起,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 先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f81409013.html,)注册(已注册职工不 用重新注册),通过实名预约获取预约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 照预约号的顺序,根据实际业务办理情况,定期公布可以受理贷款 的预约号范围及日期。职工在公布的可以受理日期起60日内到贷款 银行申请贷款,未在该期限内申请的,预约号作废。 二、2016年12月16日之前,贷款银行已受理的贷款不需要预约,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日期的先后顺序放款。 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贷款预约服务影响,仍按现行规定、时限办理。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温馨提示 1.请您在进行贷款预约操作前,仔细阅读本温馨提示。 2.请您在进行贷款预约操作前,先到贷款银行确认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具体办理情况以贷时审核结果为准。 3.进行预约操作应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注册用户,如您尚未注册,请先注册。 4.预约时间为每天9:00至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特殊 情况营业及停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为准。 5.贷款预约应由借款人本人实名制申请,申请成功后不能转让预约资格。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的,应由作为借款人的一方进行预约,配偶不需要重复预约。 6.2016年12月16日之前,贷款银行已受理的贷款不需要预约,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日期的先后顺序放款,全部放 款完毕预计需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定期 在网站公布放款进度。 2016年12月16日起进行贷款预约的职工,预约号将排在上述 贷款之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上述贷款全部放款完毕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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