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利润分配的顺序

会计实务:利润分配的顺序
会计实务:利润分配的顺序

利润分配的顺序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公益金。即按上述步骤以同样的基数计提公益金。

第四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五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工作,规范 公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结合集团公司财务决算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二章利润构成 第三条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 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利润分配 第七条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股东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八条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㈢提取法定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㈣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三项后的70%提取。 ㈤应付利润。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股东利润。 第九条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经分配后为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未分配利润可待留以后年度进行分配,企业如发生亏损,可按规定由以后年度利润进行弥补。 第十条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十一条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二条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经理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施行。

新准则下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所有的收入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所有的支出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销售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3、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本年利润 4、期末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企业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2、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分配给股东的库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应付股利 4、外商投资企业利用利润归还投资 借: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资 贷:盈余公积-利润归还投资 5、外商投资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 6、经批准分派股票股利 借: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贷: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 7、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盈余公积 调整减少的利润分配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9、按规定用税前利润归还各种借款 借:利润分配-归还借款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10、按规定留给企业的单项留利 借:利润分配-单项留用的利润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企业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年末,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利润归还投资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转作股本的股利 -利润归还借款 -单项留用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四)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有关科目 3、由于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由于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含股东分分红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 2015-6-25 11:02:27东奥会计在线字体:大小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1、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所得税的缴纳,比例25%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以上)、公益金(税后利润的5%以上)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计算)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如有优先股。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 4、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5、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6.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创业初期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范文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范文 篇一:有限公司股东利润分配方案(1480字) xxxx有限公司由xxx提议建立,以xxx为主要股东,xx,xx,xx参股,四方共同组建。 股东一:xx (32090219850xxxxxx) 股东二:xx (32090219850xxxxxx) 股东三:xx (32090219850xxxxxx) 股东四:xx (32090219850xxxxxx) (依次排列) 根据xx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的一致通过的决议,确定全体股东以兹遵守对公司具体合作事项如下: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 股东一:xxx,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股东二:xxx,提议建立公司,无现金出资,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三:xx,无现金出资,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四:xx,无现金出资,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现金出资的资金用于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今后公司如需增资等重大事项均有全体股东开会决定。 二(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并享有平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4 按照比例分取红利; 5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6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7 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8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二)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2 严格遵守合作条款,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和提供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 3 依其按占有公司股份承担公司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退股; 5 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6 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利润表及报告分析

利润表及报告分析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1.收入分析 本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说明公司业务规模处于较快发展阶段,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强,市场推广工作成绩很大,公司业务规模很快扩大。本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低于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说明公司的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本期公司在提高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2.成本费用分析 (1)成本费用构成情况 本期公司发生成本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73,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营业费用4,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管理费用21,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财务费用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 (2)成本费用增长情况 本期公司成本费用总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2,万元,增长%;主营业务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9,万元,增长%;营业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万元,增长%;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1,万元,增长%;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万元,增长%。 3.利润增长因素分析 本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3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9,万元,营业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11,万元,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补贴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万元。 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为%,公司在产品与服务的获利能力和公司整体的成本费用控制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说明公司利润积累有了极大增加为公司增强自身实力、将来的迅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低于行业利润总额增长率%,公司的利润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本期公司在产品与服务的结构优化、市场开拓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的顺序与会计分录 公司向股东分派股利,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步,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第二步,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盈余公积金的基数,不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盈余公积金。 第三步,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 第四步,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1、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所得税的缴纳,比例25%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所得税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以上)、公益金(税后利润的5%以上)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规章规定的比例计算)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如有优先股。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 4、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5、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6.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协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 利润分配的顺序依次是:(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经过弥补亏损、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等利润分配之后剩余的利润,它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

创业初期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范本.docx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范文 篇一 : 有限公司股东利润分配方案(1480 字) xxxx有限公司由 xxx 提议建立,以 xxx 为主要股东, xx,xx,xx 参股,四方共同组建。 股东一 :xx (850xxxxxx) 股东二 :xx (850xxxxxx) 股东三 :xx (850xxxxxx) 股东四 :xx (850xxxxxx) (依次排列) 根据 xx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的一致通过的决议,确定全体股东以兹遵守对公司具体合作事项如下 : 一、股东及其出资入股 : 股东一 :xxx ,现金出资人民币万元,是主要股东,以合作公司法人代表的名义参与经营 ; 股东二 :xxx ,提议建立公司,无现金出资,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 股东三 :xx ,无现金出资,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四 :xx ,无现金出资,以提供公司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参与经营; 股东现金出资的资金用于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今后公司如需增资等重大事项均有全体股东开会决定。 二 (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 一)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参加股东会并享有平等表决权; 2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4 按照比例分取红利 ; 5 优先购买公司所增的注册资本或其他股东依法转让的股份; 6 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7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 8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 二)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2严格遵守合作条款,按期交纳所认缴的出资和提供市场需要的实际技术及相关服务 ; 3依其按占有公司股份承担公司债务 ;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依法成立后,股东不得随意退股; 5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 6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 7保守公司秘密 ; 8《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 ( 股东大会 ( 一)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董事 ;

利润表及报告分析

利润表及报告分析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1.收入分析 本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说明公司业务规模处于较快发展阶段,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强,市场推广工作成绩很大,公司业务规模很快扩大。本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低于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说明公司的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本期公司在提高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2.成本费用分析 (1)成本费用构成情况 本期公司发生成本费用共计10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73,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营业费用4,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管理费用21,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财务费用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 (2)成本费用增长情况 本期公司成本费用总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2,万元,增长%;主营业务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9,万元,增长%;营业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万元,增长%;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1,万元,增长%;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万元,增长%。 3.利润增长因素分析 本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3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9,万元,营业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11,万元,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补贴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万元。 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为%,公司在产品与服务的获利能力和公司整体的成本费用控制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说明公司利润积累有了极大增加为公司增强自身实力、将来的迅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低于行业利润总额增长率%,公司的利润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本期公司在产品与服务的结构优化、市场开拓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管理 习题

第十章利润分配管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 1. 我国上市公司不得用于支付股利的权益资金是()。 A.资本公积 B.任意盈余公积 C.法定盈余公积 D.上年未分配利润 2. 本年年初有未分配利润的,提取公积金的基数为()。 A、累计盈利 B、本年的税后利润 C、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 D、加计年初未分配利润的本年净利润 3.为了保持理想的资金结构,使加权平均资金成本最低,企业应选择的股利政策是( )。 A、固定股利政策 B、固定股利比例政策 C、剩余政策 D、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4. 按照剩余股利政策,假定某公司资本结构目标的产权比率为2/3,明年计划投资600万元,今年年末股利分配时,应从税后净利中保留()用于投资需要。 A.400万元 B.200万元 C.360万元 D.240万元 5.在下列公司中,通常适合采用固定股利政策的是()。 A.收益显著增长的公司 B.收益相对稳定的公司 C.财务风险较高的公司 D.投资机会较多的公司 6.在下列股利分配政策中,能保持股利与利润之间一定的比例关系的是( )。 A、剩余政策 B、固定股利政策 C、固定股利比例政策 D、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7.比较而言,能使公司在股利发放上具有较大灵活性的股利政策是()。 A、剩余政策 B、固定股利政策 C、固定股利比例政策 D、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8. 某公司原发行普通股30万股,拟发放15%的股票股利,已知原每股盈余为3.68元,若盈余总额不变,发放股票股利后的每股盈余将为()元。 A.3.2 B.4.3 C.0.4 D.1.1 9.发放股票股利,不会产生影响的是()。 A、每股盈余 B、留存收益 C、股东权益结构 D、股东权益总额 10.对股份有限公司来讲,实行股票分割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A、增加股票股数降低每股市价 B、减少股票股数降低每股市价 C、增加股票股数提高每股市价 D、减少股票股数提高每股市价 二、多项选择题(错选、或漏选,该题无分,每小题2分) 1. 处理可供分配利润的方式有()。 A. 缴纳所得税 B. 提取盈余公积 C. 向投资者分配 D. 留存企业 2. 合理的利润分配政策具有的功能有()。。 A、增强再筹资能力 B、增强投资者信心 C、提高企业的财务形象 D、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

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下的公司利润分配

一、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下的公司利润分配 (一)利润分配的客体 公司利润分配的客体亦称可分配公司价值。依据《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总价值中只有利润部分可以用于分配现金股利。所谓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其中利润总额是指“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企业的净利润是指“企业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可供分配的利润则指“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末弥补亏损)和其它转入后的余额”。因此可用于分配的公司价值实际上主要是指企业净利润。但是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股东出资(包括注册资本和具有实缴资本性质的资本公积金)不能用于分配现金股利。 其次,基于利润乃企业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是资本的增殖,故可分配的利润只指弥补亏损后的利润。包括当期利润和年初未分配利润和其他转入的金额。否则为变相分配资本,性质上为股东抽取出资。 第三,从分配方式看,基于可分配公司价值之资本增值性质,因此(1)接受赠与不计入利润;(2)资产评估增殖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可转赠股本,用于发放股票股利;(3)债务重组收益不计入利润,计入资本公积金,可转赠股本,用于发放股票股利。性质上应理解为企业增资扩股而非资本增值,故不得以现金股利形式分配。 第四,可供分配的公司价值与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应予区别。基于税收法律强制性质,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应为税后利润。 第五,在减资情况下对减资围股东出资的分配不属于利润分配。 第六,法定盈余公积金可以分配,但分配后的留存不得低于原注册资本的 25%。因为对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计提法律上虽有强制,但是依照《公司法》第169条第2款的规定:“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依照《企业会计制度》第110条第1款第(一)项的规定,此等分配,形式上不得以现金股利进行,而只能以转增股本,发放股票股利形式进行。此等以转增资本,发放股票股利形式进行的分配从民法上来看,股东所分得者仅为股权而非所有权,该股权所对应之资本份额的所有权仍归属于公司本身。在这个意义上讲,公司自身通过“留利”方式成为利润分配的对象。 (二)利润分配的对象 1、股东 股东权包括股利权,投票权、清算权和优先认股权等,因此股东当然可以参与利润分配。但这种利润分配权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限制甚至剥夺的。例如在股东出资存在瑕疵(出资不足或没有实际出资)之际,其股利权可依照约定或章程规定受到相应限制。而对于股东资格

利润表及报告分析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如下:

1.收入分析 ????本期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1,500.48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2.93%,说明公司业务规模处于较快发展阶段,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强,市场推广工作成绩很大,公司业务规模很快扩大。本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低于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16.84%,说明公司的收入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本期公司在提高产品与服务的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2.成本费用分析 ????(1)?成本费用构成情况 ????本期公司发生成本费用共计100,028.87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73,023.62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73.00%;营业费用4,349.52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4.35%;管理费用21,382.38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21.38%;财务费用-313.34万元,占成本费用总额 -0.31%。 ????(2)?成本费用增长情况 ????本期公司成本费用总额比去年同期增加22,158.28万元,增长28.46%;主营业务成本比去年同期增加9,755.04万元,增长15.42%;营业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70.50万元,

增长1.65%;管理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11,912.28万元,增长125.79%;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78.44万元,增长20.02%。 3.利润增长因素分析 ????本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8,131.10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30,100.78万元,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9,755.04万元,营业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70.50万元,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11,912.28万元,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78.44万元,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34.89万元,补贴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利润13.96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利润85.82万元。????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为57.76%,公司在产品与服务的获利能力和公司整体的成本费用控制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说明公司利润积累有了极大增加为公司增强自身实力、将来的迅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本期公司利润总额增长率低于行业利润总额增长率45.97%,公司的利润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本期公司在产品与服务的结构优化、市场开拓以及经营管理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距。 4.经营成果总体评价 ????(1)?产品综合获利能力评价 ????本期公司产品综合毛利率为39.90%,综合净利率为13.49%,成本费用利润率为22.56%。分别比上年同期提高了9.12%、2.01%、4.19%,平均提高5.11%,说明公司获利能力处于稳定发展阶段,本期公司在产品结构调整和新产品开发方面,以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绩,公司获利能力在本期获得稳定提高,提请分析者予以关注,因为获利能力的稳定提高为公司将来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迅速发展壮大

金蝶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顺序

金蝶财务报表中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的分配顺序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交纳所得税,然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补以前年度亏损(不超过5年补亏期) 2.取法定公积金(一般按10%,且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之后,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另外,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需要指出,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1、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亏损 《公司法》第167条第2款: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注:原《公司法》177条为“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公司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注:原《公司法》177条还包括“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第167条第1款: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注:原《公司法》177条还包括“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注:上述删去有关提取法定公益金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提取公益金主要适用于购建职工住房,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后,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企业已不得再为职工住房筹集资金,公益金失去了原有用途,实践中出现了大笔公益金长期挂账闲置、无法使用的问题,故公司法修订时删去。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

提成分配方案范本

Xxxxxxxx公司薪酬方案 根据目前的情况,2017年薪酬方案暂定如下。后期根据公司发展情况再做调整: 一、基本工资: 1.普通岗位统一xxxxx元/月,主管岗位xxxxx元/月,五险一金和福利待遇先由公司全额承担。 2.总经理xxxxxx元,五险一金和福利待遇先由公司全额承担。最终在总利润中扣除。暂为虚职,不发放工资。 二、提成:净利润是除掉所有公司支出后剩余的利润,需减掉的支出包含货款外的所有支出和订单亏损。春节前清算并通知每个部门,3月31日前发放到位。 采购&工厂跟单部:净利润的15% 业务部:净利润的20% 其他人员(单证、后勤等):净利润的5% 公司:净利润的50% 备用金:净利润的10% 1. 2016-2018年公司所得利润不做分配。 2. 部门负责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调整部门内部人员的分配比例。 3. 对于等同于子公司的独立业务部门,40%利润直接归属部门,由独立部门的负责人自行分配。

4. 中途离职不锁回基本工资,但也会失去各种提成奖金等。 5. 各人或者各部门分配的利润不足以覆盖所造成的亏损的,公司有权追求相应比例的赔偿。 6. 总经理分成由公司利润出,具体根据任职时的情况而定。目前总经理岗位暂为虚职,不发放。 7. 实习期员工不享受利润分成。 三、奖金: 由公司根据总体业绩情况,拿出公司部分利润对有突出贡献的人做奖励。春节前确定金额并通知到每个部门/个人,3月31日发放到位。 实习期员工根据表现可以获得奖金。 四、股权激励: 适当时机增加股权激励制度,奖励特殊贡献或者特别忠诚的员工。具体待股权制度形成时期的总体情况而定。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方式概述[精编版]

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方式概述[精编版] 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方式 决算期间,不少同志询问利润分配的“会计处理”问题,我简单谈谈这个问题。 法定盈余公积

(一)是否提取 1. 根据公司法,“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在必须计提盈余公积的阶段(即法定公积金累计额未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会计无需请示,也无需与其他部门协商,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足额提取。 2. 在“可以继续提取”阶段(即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高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以不再提取、也可以继续提取的阶段),要根据股东会决议或上级公司已经决定的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决定是否继续提取。 (二)会计处理 会计分录省略,我认为没有不会这个分录的会计,如果有,请别出声,自己去翻教科书学习。我只讲一下法定盈余公积与决算报表的关系,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类型。 必须提取阶段和股东会或上级公司已经有明确规定需要继续提取且一贯执行的“继续提取”阶段的法定盈余公积,需要在当年决算中计提。如果决算是手工处理,则参照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 继续提取阶段,如果“是否提取”问题是一年一议,则参照任意盈余公积处理。 对股东的分配和任意盈余公积 对股东的分配和任意盈余公积在股东会讨论通过的期间处理,不在股东会之前的决算中预提,股东会决议后也不调整前期决算。如果股东会在前一期决算报出前做出了决议,需要且仅需要作为披露事项予以披露。 国有企业特有的利润分配 (一)国有资本收益和专项税后利润的性质

国有资本收益是国家以股东身份向国有企业收取的投资收益,属于对股东的分配、是利润分配范畴,与税金迥异。 从性质上讲,只有中国XX总公司等归国资委、财政部等直接管理的企业交给财政部的才叫“国有资本收益”,其下属公司交给总公司的和更低层级公司之间的,只是按照国有资本收益的相关规定收取的投资收益,不是国有资本收益,因为总公司以下企业的资本是“国有法人资本”,相应的其上交的投资收益是国有法人资本收益。由于国有法人资本也属于广义的国有资本,因此在日常交流中把国有企业所属企业上交的投资收益都称作国有资本收益也无妨,但在对外报送的报表上,不能作为国有资本收益列示。 专项税后利润是国有企业利润分配的一种特殊形式,仅对特殊行业收取且收取的比例、额度没有国有资本收益那么固定。 (二)会计处理 上述两项,以及两项当中的细分小项,会计上均作为对股东的分配处理。不同之处是:国有资本收益是分配上交年度上一年的利润;专项税后利润是分配上交年度当年的利润——别计较为什么,没有理论依据;相反,如果从理论上找依据,税后专项利润也应当是分配上一年的才合适。记住这是财政部规定就OK了。 如发生其他类似事项,只要性质判断为是与股东权利和股权比例相关的,都可以比照对规定的分配处理。 没有股东会的企业特殊处理 根据公司法,利润分配方案属于股东会(含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的审议事项。所以有股东会的企业,应当遵循或等待股东会决议。开不开会、谁召集谁参加股东会和股东会能不能做出决议以及做出什么样的决议,不是会计操心的事情,只要股东会没开或没做出关于利润分配的决议,会计就可以让“未分配利润”继续趴在账上。公司法或上级公司已经有明确规定的事项,不再需要股东会审议。

公司经营分配利润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公司经营分配利润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获得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企业取得的利润总额应当按照税法缴纳所得税。 2、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一般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被没收的财产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的年度亏损。 弥补亏损的渠道主要有三条:一、用以后年度税前利润弥补。按照现行制度规定,公司发生亏损时,可以用以后五年内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即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期间为五年。二、公司发生的亏损经过五年未弥补足额的,未弥补亏损应用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三是以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公司以提取的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时,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注:《企业财务通则》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可以用企业的税后利润等弥补。) (3)提取法定公积金10%。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也可用于转增资本金等,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4)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其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 (5)有限公司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利润的顺序为:(1)支付优先股股利;(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3)支付普通股股利。 企业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如何进行年终利润分配会计处理

如何进行年终利润分配会计处理 2010-08-24 09:39:26 来源:互联网 (一)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1.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 贷:本年利润 2.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3.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 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二)利润分配 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2.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3.应当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应付利润 贷:应付利润

4.按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应转增资本的金额,在办理增资手续后 借:利润分配——转作资本的利润 贷:实收资本等 5.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 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有关科目 经调整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三)结转全年利润(或亏损) 1.年度终了,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为净亏损,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同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转作资本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会计分录

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的过程与结果,是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护,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问题,为此,企业必须加强利润分配的管理和核算。 企业利润分配的主体是投资者和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利润分配的时间即确认利润分配的时间是利润分配义务发生的时间和企业作出决定向内向外分配利润的时间。 目录 1基本原则 2分配项目 3分配顺序 4分配方式 5会计分录 6账务处理 7影响因素 1基本原则 1、依法分配原则 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

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利润分配在企业内部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的章程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本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也必须按规定办事。 2、资本保全原则 资本保全是责任有限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原则之一,企业在分配中不能侵蚀资本。利润的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按照这一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 3、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 债权人的利益按照风险承担的顺序及其合同契约的规定,企业必须在利润分配之前偿清所有债权人到期的债务,否则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在利润分配之后,企业还应保持一定的偿债能力,以免产生财务危机,危及企业生存。此外,企业在与债权人签订某些长期债务契约的情况下,其利润分配政策还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审核方能执行。 4、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 利益机制是制约机制的核心,而利润分配的合理与否是利益机制最终能否持续发挥作用的关键。利润分配涉及投资者、经营者、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企业必须兼顾,并尽可能地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顺序会计知识

利润分配顺序会计知识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交纳所得税,然后按下列顺序分配: 1.补以前年度亏损(超过5年补亏期) 2.取法定公积金(一般按10%,且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在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之后,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支付优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支付普通股股利。 股份有限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股东分配股利,但在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可以按照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在分配股利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金的25%。 另外,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期限的也可以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 需要指出,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1、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亏损 《公司法》第167条第2款: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注:原《公司法》177条为“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公司法》第167条第1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注:原《公司法》177条还包括“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第167条第1款: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注:原《公司法》177条还包括“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注:上述删去有关提取法定公益金的强制性规定。公司提取公益金主要适用于购建职工住房,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后,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企业已不得再为职工住房筹集资金,公益金失去了原有用途,实践中出现了大笔公益金长期挂账闲置、无法使用的问题,故公司法修订时删去。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从2006年1月1日起,按照《公司法》组建的企业根据《公司法》第167条进行利润分配,不再提取公益金] 财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公司法>施行后有关企业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6〕67号)规定,企业对2005年12月31日的公益金结余,转作盈余公积金管理使用;公益金赤字的,依次以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弥补,弥补后仍有赤字的,结转到未分配利润账户,用以后年度实现的税后利润弥补。 (3)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大会决定)(4)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股权分配方案

股权激励分配方案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提高其工作效率,使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更加一致化,追求高效率的企业治理结构,以资产为纽带,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整体利益捆绑在一起,使员工成为企业真正的主人,并分享公司的成长。 本股权分配方案本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行员工持股数额的分配,以期既能客观反映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对公司发展的贡献,又能激励管理层为公司的长期增长而努力,同时有效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企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动力。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一定数额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公司资产。 2.股权分配: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公司内外名义上的股权划分,股权拥有者(除本公司企业法人外)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3.分红:指宝鸡市森茂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数额与总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参与分配的人员范围 (1)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包括公司副总经理、各部门正副职); (2)或对公司经营做出重大贡献的业务、技术骨干人员。 三、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300万元。现公司创始股东为了配合和支持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自愿出让股权以激励员工进行期权激励,激励股权份额为公司注册资金总额的45%。 王晓东: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5%; 祝行银: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5%; 张欢:股权占注册资本的10%; 刘瀚文:股权占注册资本的5%。 四、股权的计算 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公司财务部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可得分红为:股权比例×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五、兑现时间 公司财务部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公司各股东,股东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公司财务部应在确定各股东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公司股东。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股东本人书面同意,公司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六、股东的权利义务 1、公司财务部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各股东对此享有知情权。 2、公司财务部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各股东可得分红。 3、各股东对公司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方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各股东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所得股与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