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教育局部门职责登记表

衡水市教育局部门职责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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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教育局部门职责登记表

衡水市教育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登记表

衡水市教育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一、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以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图书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二)交通安全。以校车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车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管理制度、安全行车教育培训考核制度、校车日常检修制度、校车交通违法处置制度、校车核载定员制度、校车动态管理制度、接送学生交接制度落实情况,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情况。

(三)食品安全。以学生食堂、学生营养餐为重点,着重检查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

(四)自然灾害防范。以校舍安全和汛期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

(五)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学校实验室为重点,着重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以及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置维护及运行情况。

(六)校园治安。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为重点,着重检查门卫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突出矛盾隐患排查等情况。

(七)集体活动安全。以大型集体活动为重点,着重检查实习实践活动、夏令营、集体外出等活动的安全教育、应急预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严防踩踏、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事故查处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事故查处情况检查,着重检查责任追

究是否严格依法,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进行完善。

(九)其他。对涉及学校安全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管理,防范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产生的损害。

三、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明查、暗访、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开展。

每学期开展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根据工作需要和校园安全形势每学期开展一次校车安全运营、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食品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项检查。

四、监督检查措施

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责令进行整改。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制定校园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方案,确定检查的内容、方式、人员组成。

(二)组织实施明察暗访,汇总检查情况。

(三)根据检查中存在的问题通报各地要求整改。

(四)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当前的校园安全形势进行分析,指出当前校园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一个阶段的工作重点。

六、监督检查处理

根据检查结果,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限期整改,并对部分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存在严重隐患,不具备办学基本条件的学校建议当地政府依法取缔。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成效不明显的,责成限期整改,并予通报批评。

衡水市教育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督导评估

一、监督检查对象

县级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县域义务教育学校达标

按照《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全部内容,评估检查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应基本达到《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规定的要求。

(二)县级政府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基本均衡

依据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专任教师与学生之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小学和初中各自的差异系数的平均值(即综合差异系数),要求分别小于或等于和。

计算差异系数的基础数据,采用上一年度的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

(三)县级政府有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县级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有效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评估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

(四)公众对本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本满意

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集体座谈、个别交流等方式对群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调查的对象为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

调查的主要内容为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县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

三、监督检查方式

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评估检查组,对申报的县(市、区)进行资料

审核。评估前向社会公告,评估采取听取县(市、区)政府工作汇报、核查评估资料、实地检查学校、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每个县域随机抽样查看义务教育学校数原则上不少于本县域的三分之一。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不能通过资料审核的,将不予安排实地检查。

对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进行监测,对国家认定的县(市、区)进行定期复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

按照县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的程序进行。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自评和市级的复核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六、监督检查处理

市政府对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全市予以通报。认定后连续3年不能达到本办法规定标准的县(市、区),报请省撤销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称号。

衡水市教育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三、颁发学历证书的监督管理

一、监督检查对象

辖区内高中阶段学历学校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学校颁发学历证书资格条件符合情况。

(二)学校所要注册的学生是否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

(三)学校制定的《学生手册》中有关学籍学历管理部分是否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四)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是否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等职业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等有关规定,学校所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是否完整。

(五)检查学校有否违规发放学历证书情况。

(六)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件》规定颁发学业证书。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主要通过现场注册备案,检查学校对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部在校学生进行学籍和学历注册情况。学期末检查在校生人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情况。

四、监督检查措施

(一)每年9月初-10月底监督检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进度情况,每年6月初-7月底监督检查学校对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情况。对违反国家和省规定招生的,不予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对违规已发的学历学位证书,责令学校予以追回并报省教育厅宣布证书无效。

(二)建立学历认证制度,确保国家学历证书制度的权威性,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五、监督检查程序

(一)发文布置学籍学历注册等工作。

(二)及时动态查看学籍学历注册工作进度,对进度慢的高校进行督促。

(三)对《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有,但学校因故漏注册的学籍和学历,要求学校出具红头文件申请补注册;对学校违规已发放学历证书学生的信息,责令学校予以追回学历证书并书面报省教育厅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

(四)监督检查的相关资料归档。

六、监督检查处理

(一)经检查不符合规定的学校,责令整改后重新检查并注册,对违规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责令学校予以追回并书面报省教育厅宣布证书无效,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

(二)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颁发证书的资格。

衡水市教育局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

四、对教育系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事项的监督管理

为保障评选表彰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规范评审程序,特制订如下监督管理制度,适用于按规定向省择优推荐“河北省模范教师”、“河北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河北省优秀教师”、“河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河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项目。

一、监督检查对象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对教育局监管的主要内容

1.是否制定本地区的推荐办法,并把评选办法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单位。

2.推荐程序是否符合省里的规定。

3.是否按规定进行逐级公示,并对举报内容进行逐一核实。

4.推荐材料是否齐备。

5.推荐人选数量以及结构是否符合要求。

(二)对学校监管的主要内容

1.是否制定本校推荐办法,是否广泛宣传并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选。

2.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对参加评选教师的条件进行把关。

3.对推荐人选是否公示。

4.填报的材料是否齐备。

三、监督检查方式

(一)上报前对推荐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四)对入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群众投诉举报。

四、监督检查程序

(一)印发评选表彰文件,明确推荐的范围、条件、名额、程序等要求。

质量管理部岗位职责及权限

质量管理部职责 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运行过程中的组织、协调、 检查和考核工作; 负责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策划、管理目标的制订、管理方案的编制、 检查以及体系管理性文件的控制; 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内部审核,负责对体系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不 断寻求改进机会; 制订公司年度质量工作目标,经审定后组织贯彻落实;并负责督促检查各部门的 执行和落实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 协助公司领导组织和推动质量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的收集,并组织对其做适应性、 符合性、合规性评审。 组织收集各种质量监控的原始数据,采用适用的统计技术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相 关报告。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法规、和计量政策。制定公司《计量管理制度》并 组织实施。 负责产品的质量抽检和试验及负责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控制; 10、组织处理不合格品、检查并督促体系涉及部门的管理工作; 岗位:质量管理部经理 1、组织制定公司质量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报领导审批并严格执行;安排人员将规 章制度交有关部门备案。 2、编制符合“三证合一”质量论证体系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并申请通过认证。 3、组织制定技术标准、工艺标准、服务标准等文件,构建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参与 公司质量方针、目标的制定。 4、协调公司内外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各项质量体系的运作和实施,并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和客观条件的变化对各项认证体系进行维护,促进其在企业内顺利实施。 5、组织进行原材料的品质检验,严格把关,组织对外协厂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评价。 6、组织、指导车间进行生产过程的工序的检验,依据技术文件组织对完工的产品的 进行出厂 检验,保证产品合格出厂。 7、贯彻实施公司计量管理条例,保证公司计量器具、仪器的准确、灵敏、安全、可 靠,满足 生产工艺要求。 8、独立公正地行使质量判定权和否决权,负责组织产品质量升级与创优工作 9、负责对质量事故、质量缺陷进行追踪分析,并对质量事故、质量缺陷提出处理意 见。 1、 2、 3、 4、 5、 6、 7、 8、 9、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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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108号)等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实行报账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财政四项改革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学校(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权属,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第四条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及管理职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调整,必须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 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聘任、街(镇乡)财务核算点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直接聘任,或由学校(单位)提名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聘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严禁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总结、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第五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系统财务统一在区教育局计财科的指导下开展财务会计工作。区教育局设立校财局管服务中心,直属学校(二级单位)设财务室,并配备报账员一至二名。街(镇乡)中心学校设立财务核算点,并配备主管会计、出纳和专职记账员,街(镇乡)中小学校财务核算点业务由主管会计全面负责;街(镇乡)核算点人员配备,一般规模的街(镇乡)配备

质量部岗位职责划分

质量部岗位职责划分 一、目的 为了规范质量部的工作,同时明确质量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特制订本岗位职责。 二、适用范围 适用质量部所有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分类 1、质量部主管岗位职责 ①全面负责质量部日常工作。 ②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制定品质管理实施计划,负责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的推进及ISO/TS16949在本厂的维护、保持和有效运行。 ③结合公司质量管理实际和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原材料、外协件、工序产品、成品检验 规范,明确检验方式、检验程序及不良品处理等事项。 ④把握品质控制重点,制定关键、特殊工序操作标准并协助相关部门人员执行。 ⑤按照公司规定要求,妥善处理顾客投诉,力求公正、客观。 ⑥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置建议,防范类似事故的再度发生, 同时建立质量事故台帐。 ⑦负责生产过程工作质量的检查,及时处理产品实现各过程的品质问题,确保公司的品 质能够满足客户的需求。 ⑧负责本部门员工思想动态和团队建设。 ⑨做好本部门与其它部门的配合工作。 ⑩组织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2、质检经理岗位职责 ①负责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随时检查执行情况,并做好总结工作,按生产计划安排好 检验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报出检验结果。 ②负责在制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检验。 ③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检验、把好质量关,根据质量技术标准,结合产品图纸或有关技术文件对产品或半成品作出合格与否的裁决;

④敢于坚持原则,在重大质量问题上态度明确,在出现难以裁决的困难问题上,向公司主管汇报。 ⑤每天早晨召开检验班组会议,及时掌握公司范围内的质量动态。 ⑥不定期考评检验员的工作能力及工作成绩。 ⑦支持、建立和完善与检验工作有关的质量保证体系。 ⑧深入班组,传达质量专业知识,教育和培养职工,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⑨指导和管理所属成员的检验工作。 ⑩妥善处理不良品及报废品。 3、质检员岗位职责: ①负责公司所有工序产品的在线检验及成品的出厂检验。 ②检验员应熟悉并理解产品图纸、工艺文件,了解受检产品的结构,性能及使用要求。 ③按照技术标准对受检产品进行质量检验工作。 ④严格批量产品的检验工作,检验员有权根据受检产品的质量要求就生产条件、使用材料、检验设备等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 ⑤对关键、特殊工序品质的控制、检验与监督。 ⑥检验员有权拒检某些严重违反技术要求,不负责任、粗制滥造的产品,以免不良产品的大批量出现。 ⑦向有关部门领导及生产工人提供质量方面的反馈数据,根据产品或零部件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预防和改进的意见供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参考。 ⑧按照工艺流程卡,技术标准条件(图纸要求)做好每个项目的检查记录,防止错检、漏检,及时发现产品中出现的不良品并打上标记,要求并监督车间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管理,防止不良产品、不合格产品混入合格产品而埋下质量隐患。 ⑨签发产品或部件合格与否的质量证明。 4、实验员岗位职责: ①负责公司所有原材料的进厂检验。 ②负责公司外协件进厂材质方面的检验。 ③负责公司范围内检验仪器、量规、卡尺的日常管理与校正。 ④对原材料、外协件检验方法和标准提出改善意见或建议。 ⑤日常检验中的检验报告及时分发到各相应部门。

区教育局财务管理规定范文

江夏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区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以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农村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通知》(鄂财教发[2006]108号)等有关财务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二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合理编制学校(单位)预算;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资金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学校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单位)财务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对学校(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三条教育系统财务实行报账制,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根据财政四项改革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全面实行“校财局管”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集中管理、分校核算”的财务管理办法。坚持学校(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债权债务权属,会计主体法律责任不变。 第四条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及管理职责:各单位财务人员的调整,必须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直属学校(二级单位) 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直接聘任、街(镇乡)财务核算点会计人员由区教育局计财科直接聘任,或由学校(单位)提名报区教育局研究同意后,由区教育局计财科聘用。从事财会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财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遵守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帐,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不得向外界提供或者泄露本单位的财务信息;不得向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提供虚假的财务信息,严禁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各单位要定期组织、选派财会人员参加专业技能、职业道德和相关法律知识等培训。区教育局将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审计、检查、总结、评比,建立奖惩制度,健全激励机制。 第五条教育系统财务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教育系统财务统一在区

公司品质部经理岗位工作职责(5)

公司品质部经理岗位工作职责(5) 公司品质部经理岗位职责5 主要职能: 1、坚决服从分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指挥,认真执行其工作指令,一切管理行为向总经理(总经理)汇报; 2、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岗位责任制; 3、负责组织质量管理、计量管质量检验标准等管理制度的拟订、检查、监督、控制及执行; 4、负责组织编制年季月度产品质量提高、改进、管理、计量管理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协调、考核,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种质量纠纷; 5、负责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质量工作纲要,健全质量管理网络,制定和完善质量管理目标负责制,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提高,力争尽早通过ISW9000论证; 6、配合人事部抓好全员质量教育工作。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员、计量员、管理人员、各级领导、营销人员、维修人员、操作工等不同岗位的质量教育培训,强化质量管理,提高公司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加强对计量、质量人员培训考核力度,建立和完善计量、质量员执证上岗制度; 7、负责对公司产品、工作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 8、负责搜集和掌握国内外质量管理先进经验,传递质量信息; 9、负责公司质量事故的处理。参与由于产品出玫引起质量异议、退货、索赔等质量事件的处理。牵头组织调查、分析、仲裁、协调各种质量纠纷,并明确的提出处理意见。一般质量事故,由本部全权处理,重大质量事故,本部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副总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经总经理签字同意批准后,下文处理; 10、负责建立和健全质量岗位责任感。明确各岗位职责、权力和义务,及时制订或修改并严格贯彻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教育员工严格遵守技术纪律; 11、负责收集公司产品售后质量服务资料。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市场调查、客户抽查,及时择写质量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12、负责编制年、季、月度产品质量统计报表。建立和规范原始记录、台账、统计报表质量统计核程序,培训专、兼职质量统计人员,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13、负责定期进行质量工作汇报。定期在年、季、月度的生产经营计划平衡会用口头或书面汇报,对于重大质量事故,组织专题分析会集中汇报,特殊应急情况向主管领导或总经理个别汇报; 14、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感谢您的阅读!

教育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教育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教育局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县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实施行为,推动教育项目建设更好地服务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县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项目实施行为,推动教育项目建设更好地服务教育改革发展,根据《建筑法》、《招投标法》、《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 第三条教育基本建设项目是指利用财政性资金(含学校自筹资金)实施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加固、拆除、维修(含装饰、装修)、附属工程以及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 第四条县教育局计财股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建工作,从项目规划论证、申报立项、招标投标、施工管理、质量监督、项目进度、工程验收、档案建设等方面全方位、全过程督办,保证教育建设项目规范操作及顺利实施。 第二章项目规划 第五条项目规划是项目建设的前提。各学校要按照“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单体建筑建设方案,于每年8月10日前报教育局计财股备案。 第六条根据国家和省市对教育项目的投入政策,县教育局计财股提出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规划初步意见,报教育局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经教育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列入下一年度项目建设计划。 第七条教育系统内召开项目规划方案评审会,对项目选址、建设规模、建筑结构、计划投资、立面效果等进行综合评审,方案明确和建设条件成熟的,优先安排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第三章报建程序 第八条10万元以上的新建、改扩建、维修和附属工程项目,由县发改局立项或转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立项批复程序按照《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10万元以下的小型新建、维修改造、附属工程项目,由县教育局立项批复,学校在县住建局办理发包手续后自行组织实施。 第九条项目学校必须严格按照立项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总投资额实施项目建设,严禁擅自改变投资计划。对不履行申报审批程序,私自开工建设的项目,所有工程费用由项目学校承担,教育局不予立项拨款,教育资金核算中心不予审核报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条项目立项前应申请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由教育局组织实施。项目立项后,由教育局向住建局提出修建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方案(委托两家设计单位,各一种方案)、法人资质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或国土局土地证明)。住建局规划股对项目选址进行现场踏勘后,提出项目选址意见,并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第十一条项目学校接到政府回执后,在住建局规划股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同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地勘。

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

教育局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教育局财务管理,建立财务工作的正常秩序,充分发挥财务工作在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财务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和财经纪律,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对各种资金的使用,进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核算控制。通过记帐、算帐、报帐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资金的使用情况,完善财务规章制度,堵塞漏洞,严格监督资金的有效使用。对教育经费使用做到量入为出、收支平衡。 二、经费收入管理 教育局计财股管理以下各项资金: 1、上级拨入的事业经费、专项拨款、基本建设拨款。 2、上级拨入的预算外资金。 3、教育股会考费、招生办报考费等事业收入。 4、各股室按规定上交的各种收入。 5、城区学校收取的教育储蓄。 7、各种捐赠款项收入。 8、其他收入。 计财股对事业费、基建经费和预算外收入应分开管理,严禁将预算内经费转入预算外使用。

三、经费计划管理 1、教育局各股室应于每年第四季度末向计财股提供下年度各科室预计需要的办公设备和主要项目费用的开支计划,由计财股据此作出下年度局机关财务预算,报分管领导审核。 2、计财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经费,结合各股室具体情况,安排各股室当年经费,并下达给各股室。 3、各股室根据计财股下达经费,列出具体用款计划报计财股,在经费使用中应坚持严格按计划用款、专款专用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若确需要更改经费使用计划,须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 4、各股室不按规定报送用款计划,计财股不保证资金供应,影响工作,责任自负。 四、经费使用管理 1、各股室的费用报销一律先由股室负责人签字后交分管或主管领导审核,然后到计财股报销。 2、办公用品购置,各股室提前一周做出计划经财务股长、分管局长审核同意后,交计财股作为购置、报销审核的依据。 3、预算外的各项经费,应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定,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项目和限额内开支使用。 4、基建经费,根据批准的基建预算和工程承包合同,按照基建财务制度的规定支拨基建费用。小型基建项目应编造用款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开支。

品质部部门职责(最新版)

(声明:所提供的标准合同或协议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不建议直接使用,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再使用,就该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向持续改进方向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参考国家相关法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 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生产人员、生产管理员和与生产相关的其他人员。 第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部,由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实施监督。 第六条、本制度经总经理签署后,由生产部公布施行,自公布之日生效。本制度效力大于公司同类制度。 第七条、当本制度修订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第二章物流管理

第八条、物流控制是生产管理的先决条件,是生产管理的重点,合理的物流控制是产生高效率、高利用率的生产前提,物流控制的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生产是否顺畅、物料浪费严重与否、生产成本的高低。 第九条、物流中心是物流控制的核心部门,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在生产部下设物流中心,物流中心在生产部的领导下运作,生产部对物流中心的工作负责。 第十条、1、物流中心下设成品仓库、材料仓库、工具仓库、辅助品仓库以及物流车队。 2、成品仓库是公司产成品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产成品的收发、储存。 3、材料仓库是公司原材料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原材料的收发、储存。 4、工具仓库是公司工具、夹具、模具的储存和仓库工具、夹具、模具的维护保养机构负责公司工具、夹具、模具的收发、储存、保养。 5、辅助品仓库是公司劳保用品、文具用品的储存机构,负责公司劳保用品、文具用品的收发、储存。 6、物流车队是公司的运输机构,负责公司所有运输事务(含采购运输、外协加工运输、短途送货以及其他运输事务)。 第十一条、外协工厂有物品入库需在警卫室《外来车辆登记表》相关栏目填写清楚并向警卫员说明情况。 第十二条、警卫室在外协工厂填写好《外来车辆登记表》后,电话通知物流中心,并向外协工厂人员说明进厂注意事项,清楚后发放《临时通行证》。 第十二条、物流中心在接到警卫室通知有物品入库后,应立即通知品质部进料检验科检验(以下简称检验科)。 第十三条、检验科接到物流中心通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入库物料进行检

夏津体育中心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

夏津县体育中心部门主要职责登记表部门名称:体育中心(盖章)填报时间:2015年4月29日

填报人:司爱永联系电话:

附件3: 夏津县体育中心部门职责边界登记表

附件4: 体育中心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样式)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监管 一、监督检查对象 健身气功活动组织者及站点负责人 二、监督检查内容 1、是否超过范围、权限; 2、是否在法定依据之外增设其他条件; 3、是否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材料; 4、有无违反规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 5、依法应当监督的其他内容。 三、监督检查方式 1、针对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2、针对消费者高度关注、安全隐患大的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组织专项执法检查; 3、根据公众投诉、举报,组织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 四、监督检查措施 1、定期检查:针对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开展日常执法检查。

2、不定期抽查:消费者高度关注、安全隐患大的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组织专项执法检查。 五、监督检查程序 1、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监督检查人员向被许可人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告知其享有的合法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2、监督检查人员对被许可人履行行政许可法定义务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等情况实施核查并制作行政许可现场检查笔录,交当事人确认签字; 3、发现被许可人存在超越许可事项内容规定的违法行为,制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六、监督检查处理 1、发现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依照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2、发现被检查人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设立有违法情形的,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应当依法采取补救措施; 3、对健身气功活动及站点设立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发现被检查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教育局人员编制管理规定

一、职责调整 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加强的职责 1、加强统筹规划,合理调整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学校办学效率;推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赋予学校办学管理自主权。 2、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3、加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二、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制定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落实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 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指导全市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及成人教育等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统筹协调全市招生、自学考试工作,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教学、思想政治、体育卫生、劳动技术教育、信息技术教育、国防教育、教学研究、教学仪器配备、勤工俭学、学生管理、教育教学督导评估及教育目标责任管理工作。 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规划及投资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筹措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实施教育援助、教育贷款;依据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对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经费情况进行审计。 负责全市教育宣传和教育系统外事工作。 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检查监督县、乡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的情况。 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了解全市贯彻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工作的动态;规划并起草综合性教育政策文件;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负责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级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会议决定事项;负责教育宣传、文秘、信息、档案、保密、信访、保卫、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车辆、固定资产。 人事科 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宏观管理和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中小学

品质部主管岗位职责

品质部主管岗位职责 1.在董事长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本部的全面工作,组织并督促部门人员全面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贯彻落实本部岗位责任制和工作标准,密切与生产、业务、财务、人事等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工作; 3.负责组织品质检验标准,品质、计量管理制度体系的拟订、修改、检查、指导、协调、监督、控制及执行; 4.负责组织编制年、季、月度产品品质提高与改进、计品质管理等工作计菩萨组织实施、检查、协调、考核,及时处理和解决各种品质纠纷; 5.负责建立和完善产品品质保证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品质纲要,健全品质管理网络,制定和完善管理目标负责制,确保产品品质的稳定提高; 6.配合人事部抓好全员品质培训教育工作。有计划地定期组织品质检验员、计量员、管理人员、各级领导、营销人员、维修人员、操作工等不同岗位的品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对计量、品质管理和考核力度,逐步建立和推行品质人员执证上岗制度; 7.负责对公司的产品、工作、服务等品质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和管理; 8.负责组织公司品质事故的处理。参与由于产品出厂引起品质异议、退货、索赔等品质事件的调查处理,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向董事长汇报; 9.负责组织建立和健全品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职责、权力和

义务; 10.组织编制年季度品质统计报表。建立和规范原始启示、台账、报表核算标准程序,培训专、兼职品质统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统计核算品质; 11.负责收集公司产品售后品质服务资料。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市场调查、客户抽查,及时择写品质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2.有权向董事长提议下属(检验员)人选,并对其工作考核评价;13.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2020年度教育局管理工作总结

2020年度教育局管理工作总结 一、建立爱卫管理机构,完善工作机制 为加强爱国卫生管理,我局成立了以主管卫生工作副局长为组长的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具体科室和专人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建立爱国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有计划地强化学校卫生常态管理,优化校容环境。学校爱卫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爱卫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市爱卫会下达的各项任务均圆满完成。 二、开展爱卫专题活动,营造优美校园环境 1、爱国卫生活动月活动。今年4月至10月是第21个全国爱国卫生活动月,根据市爱卫会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师生大力开展以 清洁城乡,保护健康 为主题的爱卫月活动,努力改善优化校园环境。据统计,在本次活动中,市直学校参加活动人数达13838人次,清理卫生死角116处,面积1185.7?O;清运垃圾32.34吨;处理蚊蝇孳生地35处,面积1212?O;清拆窝棚1处,面积80?O;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1次,参加人数达12059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7930份,出版健康教育宣传专栏198份。 2、夏季灭蚊大行动。夏季为蚊虫繁殖高峰期,容易引起蚊虫媒介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在5月份组织市区学校、幼儿园开展灭蚊大行动,全面清理大小积水,疏通沟渠,清洗水池,更新 除四害 装置,消除 四害 孳生地,寄宿制及蚊患较多的学校则邀请市疾控中心消杀队进行药物消杀,努力降低病媒生物的密度,防止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流行。 3、爱国卫生突击周活动。9月下旬,组织学校开展以 除四害,防甲流 为主题的爱国卫生突击周活动,市直学校出动师生31176人、清理卫生死角346处、清运垃圾189.58吨,清理积水、鼠洞等 四害 孳生地258处,药品消杀

教育局强化内部管理计划

教育局强化内部管理计划 教育局强化内部管理计划 综合计划教育局强化内部管理计划计划内部管理强化教育局 一、以均衡发展为方向,统筹抓好各类教育 1、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进一步深化办园体制改革,高质量办好公办幼儿园,提倡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巩固发展多元化办园格局,力争幼儿入园率达到70%。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加强幼儿教育实验、科研的管理与指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两所省级示范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全县幼儿园整体办学水平。 2、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大力学习宣传贯彻新《义务教育法》,完善“防辍控流”机制,确保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达到100%、9 8.9%,初中辍学率控制在 1.6%以内。继续开展“两基”二轮复查,完成*、*、*、*、*、枣林、正源、麻英、福庆、*10个乡镇的复查评估工作。 3、切实加强高中教育。扎实抓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想方设法留住优质生源,进一步做大高中教育规模。加快*中学创建国家级示范高中工作,力争有较大进展。巩固东城中学市级示范高中成果,加快发展,提升综合实力。加强校际交流与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提高*高中教育整体水平。完善高中校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力争高考本科上线人数持续增加。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激活办学机制,逐步提高职中学生在高中阶段学生中的比例。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品牌专业,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推行“订单式”培养。突出专业实践教学,注重

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实用人才培训。加快县职中创省重步伐,提升职业教育综合实力。 5、高度关注特殊教育。积极促进特殊教育发展,努力构建中、重度残疾少儿在县特教中心、轻度残疾少儿随班就读的格局,使“三残”少儿入学率达到95%以上。加大教学、生活设施配备力度,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和技能培训工作。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稳定专职教师队伍,提升专职教师专业化水平,为残障儿童提供良好的教育服务。加强教学研究,着力培训残障少儿的生存技能。 6、依法规范民办教育。认真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加强民办教育的指导、管理、评估和督导工作,促进民办学校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积极引导和推进民办学校建立自律机制。积极探索并建立民办学校风险保证金制度,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 7、着力统筹城乡教育。坚持教育公平原则,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扶持,不断缩小城乡学校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坚持共同进步原则,加强农村学校班子建设,鼓励中青年干部到农村学校任职。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实行向农村学校教师提供更多外出学习机会、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鼓励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制度,加强农村学校队伍建设。坚持重点扶持原则,开展各类示范学校、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结对子”活动,送教下乡,提高农村学校教育质量。坚持自加压力,激发农村学校奋发图强,负重爬坡,奋起直追,促进快速发展。

综合科部门职能

部门职能 综合管理科 部门名称 综合管理科 上级部门 传洋集团炼钢厂 所属岗位 综合管理科科长、综合管理员、人力资源管理员、统计员 部门本职 负责行政管理、标准化作业、人力资源、员工培训、成本核算、统计报表、宣传报道、(公文、政令、档案、资料)管理及后勤服务等管理工作,做好与本厂内部和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室等部门的交流、沟通、协调,为上级管理和决策提供各种数据和资料。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公司、分厂的各项规章制度。 2、组织主管专业的标准、制度、计划等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并组织贯彻实施,确保实效性和可行性。 3、标准化作业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炼锈钢厂三大标准,并对各车间、科室执行情况进行控制和管理,保证标准的贯彻落实到位。 4、监督、检查专业职能科室在目标计划管理中职能优势的发挥,为生产单位做好服务、指导,确保专业目标的完成。 5、制定炼钢厂年度、月度成本计划和专业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5.1、组织各专业科室将构成成本的各类要素层层分解到车间、科室,形成指标、定额或预算费用,制定成本控制措施,并对其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确保完成目标成本计划。 5.2、对各类消耗影响成本的主要因素进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组织

制定改进措施,并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降低炼制费用。5.3、建立本单位成本管控网络,督促各车间、科室对成本要素进行周分析、月总结,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对成本过程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5.4、将成本、指标纳入考核,并监督兑现,保证指标完成情况与工资收入挂钩。 6、人力资源管理 6.1、依据组织机构图,进行岗位设置,提出岗位增减或合并分离申请,编制并持续修订岗位职责,明确界定岗位职责,保证岗位职责无空白、无重叠。 6.2、每年10月份编制本单位下年度岗位定员定编计划和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进行人员配置与调整。 6.3、组织对岗位人员进行选拔调配,改善劳动组织结构和利用状况,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系统损耗。 6.4、监督、检查、考核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每月1日前汇总全厂考勤上交人力资源部。 7、编制下年度《职工培训计划》,按计划开展岗位知识培训、相关专业的培训、技能训练、技术比武等工作,以满足岗位素质需求。 7.1、开展技能大赛、岗位之星、学习之星评选等活动,不断激发职工学习技能知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7.2、制定本厂《岗位动态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内部岗位动态考评,根据“德、能、勤、绩”考评审核各车间科室人员报厂部审批。 7.3、每月5日前进行科级人员月度警示线考评,考评结果与工资挂钩,考评意见报人力资源部。 7.4、审核各车间、科室对外聘人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态度的月度考核,考核结果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8、组织建立、健全、完善流程、制度的编修,监督、抽查流程、制度执行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和建议,监督考核兑现。 9、组织各职能科室到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提高

教育局教学管理计划

教育局教学管理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教育局初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教育局《关于加强镇教办对初中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以抓实教学常规、打造高效课堂为切入口,进一步加强对初中教学管理,提高各初中教学研究和管理水平,坚持深入课堂,实地调研,策应新政,服务教学,切实提高我镇各初中有效教学的实施水平,促进教师发展、学生发展,促进我镇初中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工作计划。 二、主要措施: 1、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始终坚持素质教育的思想,坚定不移地执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拾五严”规定、《南通市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处理办法》等教学管理规范要求。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执行教育局规定的作息时间、严格执行大课间和课外活动课要求、严格执行早中晚学生自主安排的规定要求,建立对各学校学生课业负担的监测、举报和问责制度,推行作业簿和作业公示制度;各学校在研究性学习、综合实践活动、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学生管理等方面要深入展开实践研究,推出成熟经验,促进我镇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严格督查,强化问责,教办将对各校执行情况

进行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并做好及时通报,对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教办督导和检查的重点内容,作为考核学校和校长的重要依据,对执行不力且经提醒不能纠正的的学校及校长,除对当年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外,按照相应规定进行处理。 2、抓实教学常规。深入学习贯彻《课程改革背景下的教师教学常规》、《实施有效教学的基本要求》、《初中各学科课堂有效教学实施基本要求》、《初中14条》等教学常规要求长期不变。制定和实施《曹埠镇各初中教学“六认真”要求》,坚持正常性深入学校、深入课堂督查教学“六认真”,教学常规检查形成书面材料,作为对学校及个人考核的业务档案,在教学常规检查上敢于动真碰硬、坚决杜绝镇校检查形式化、走过场,通过抓实教学常规,加强过程管理。 5、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全面素质。1)坚持德育为先,抓实德育工作。切实解决好学生日常行为习惯问题、学习态度的问题、抵制庸俗化社会影响的问题、青春期男女交往等问题,注重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基础道德养成教育。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和德育队伍建设,坚持德育工作低起点、小切口、严要求、常态化的原则,德育方法注重生活化、活动型、体验性,切实开展“小事工程”,深入推进“五个学会”。切实有效的抓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2)大力推

综合科职责

综合科职责 办公室职责 一、综合科作为建管局综合协调科室,要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二、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管理,根据施工需要和上级安排,组织职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对建管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督促检查。 三、协助局领导做好建管局内部和外部的联系。按照局内部设置,协调各科室及监理、设代、施工单位之间的工作衔接。 四、负责各项会议的通知、筹备和安排并做好记录,做到周密、细致。 五、负责局行政文件的起草及各项文件审查、核稿,做好来文登记处理工作并安排打印发送。准确及时对来、往文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大事纪的记录、整编工作。搞好档案管理,做到案卷资料的及时归档,不失密、不泄密。 六、负责来往接待,严格按规定标准执行,做到热情、大方、服务周到。 七、负责车辆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与管理,做好车辆管理、使用、维修,保证工作需要和局领导用车。 八、负责物品管理,按审批程序做好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和购置,做到购有计划,物有存档。

九、参与协调施工环境,督促、掌握工程进展动态。 十、完成局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财务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水利基本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会计内部管理制度,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与完整; 3、拟定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和使用方案,保证工程用款; 4、参与编制年度建设支出预算和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5、办理工程与设备价款结算,控制费用性支出,合理、有效使用建设资金; 6、参与编制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竣工验收等工作; 7、负责收集汇总并上报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信息,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投资效益分析; 8、承办单位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会计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规、水利基本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2、按照《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国家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规

生产品质部岗位职责

生产品质部岗位职责(养殖场) 1、负责养殖场的全面管理工作,负责养殖场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 2、严格执行公司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养殖场生产规范运行;严格按照养殖程序和各项技术要求,对养殖场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落实各项产量、质量指标,加大生产力,减少死亡率,根据需要制定完善生产管理制度(消毒管理制度、兽药管理制度、饲料管理制度、疫苗管理制度); 3、积极完成公司交给的工作任务,服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4、实行严格的卫生防疫管理制度,确保防疫工作到位和场地的环境卫生; 5、确保养殖场安全隐患,保证场地安全稳定; 6、落实场规场纪,团结全场人员,圆满完成生产养殖任务; 7、制定并实施养殖场内各岗位的考核管理目标和奖罚措施; 8、负责场地生产设施、生活物品及办公用品的申报审核工作; 9、负责对各场食堂的管理与监督; 10、根据养殖场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用人需求和员工福利待遇; 11、严格执行屠宰场管理制度,从选猪到成品猪肉,要确保

食品安全,全程实行吊挂冷链屠宰; 12、保证高品质猪肉从有机种植基地开始,确保青饲料的生长和生产; 13、负责制定生产车间的生产管理制度,并实行各项管理工作; 14、负责确认销售部和其他客户的生产计划,按计划组织车间人员严格执行合理组织生产,并协调处理生产过程中的问题; 15、严格执行生产管理相关制度,负责车间生产管理及相关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监督和考核; 16、定期对车间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和考核,保证车间的卫生消毒工作到位; 17、全面负责项目的经营工作,根据国家政策落实项目名称、项目施工、项目审批、项目文书、项目审核等管理; 18、完成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育部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 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教技〔2003〕1号 2003年4月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规范化管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经费的有效使用,推动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根据国家财政制度的要求及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项目经费,来源于由教育部负责分配和管理的部分科学事业费。 第三条本办法为项目管理的依据,项目申请学校及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执行。 第四条项目资助的范围主要为高等学校开展的自然科学研究。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科技发展的总体部署和规划,并结合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特点、学科布局及发展的需要,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产业化前期关键技术研究三类,按照资助额度的不同分为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点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和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重大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 第二章立项 第五条项目采取分年度发布申报领域、限额申报、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原则;项目每年受理一次,申报时间截止到每年的6月1日,逾期不再受理。 第六条申报项目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的需求,鼓励学科交叉。 2.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 3.研究队伍结构合理,项目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年;学风端正,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能力。 4.课题已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并基本具备主要研究条件(实验室和基本设备等)。 5.非教育部属学校在申请项目时,依托学校及隶属省(直辖市、自治区、兵团)教育厅(教委)应分别签署条件保障和配套经费的实质性意见并加盖公章。 第七条在条件相当时,依托于国家或教育部科研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的申请予以优先支持。 第八条项目立项程序: 1.教育部在每年4月底前将申报项目通知下发直属学校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兵团)教育厅(教委),确定当年申报领域和各单位申报的限额。 2.申请者须填报《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格式见附1)一式三份,经学校科研处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盖具学校公章统一报出,不受理个人申报。 3.项目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后,分若干领域组织专家集中评审。 4.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及当年科研经费情况,择优确定支持的项目。 5.教育部发文通知相关学校项目入选情况,研究经费与当年的科学事业费一起拨到项目承担学校。《教育部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二份经科技司签署意见后返回给学校(一份存学校科研处,另一份存课题组),作为项目立项、管理及验收的依据。 6.教育部根据国家需求及科技发展趋势制定重大项目申请指南,于每年8月份对外发布, 9月20日前受理重大项目申请。重大项目优先支持已经结题验收并被评为优秀的项目。重大项目立项,还需填写重大项目合同书(格式见附4)。 第九条项目立项后,教育部将根据财政部对经费的拨付要求,年底前将经费拨付到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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