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许可文书范本

水行政许可文书范本
水行政许可文书范本

水行政许可文书范本

二00八年七月八日

水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

地址:邮编:

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地址: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申请事实和理由:

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行政许可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印章)

年月日

水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水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你(单位)于年月日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审查,需要补正下列材料:

水土保持执法文书格式

水土保持执法文书格式(征求意见稿)

目录 卷宗 (1) 水土保持案件举报登记表 (2) 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举报记录 (3) 询问通知书 (9) 询问笔录 (11) 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 (13) 登记保存物品清单 (15) 抽样取证物品清单 (17) 水土保持查封(扣押)通知书 (19) 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21) 登记保存物品处理决定书 (23) 水土保持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存根) (25) 水土保持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 (26) 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调查报告 (27) 水土保持违法案件讨论记录 (29) 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决定书 (31) 水土流失治理代履行决定书 (33) 水土保持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35) 陈述申辩笔录 (37) 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39) 送达回证 (41) 听证公告书 (43) 听证笔录 (45) - 1 -

听证报告 (47) 责令改正水事违法行为决定书 (49) 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决定书 (51) 水土保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存根) (53) 行政复议决定书 (55) 案件移送书 (57) 强制执行申请书 (59) 结案审批表 (61) 水土保持案件结案报告 (63) 水土保持违法案件登记表 (65)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征求意见稿) (67) - 2 -

水土保持执法案件 卷宗 案件编号()水保字【】第号案件名称 收案日期年月日结案日期年月日归档日期年月日保管日期年月日

水土保持案件举报登记表 ()举报字【】第号举报时间举报方式 举报人 姓名性别年龄住所或地址 工作单位电话 被举报人姓名或名称性别年龄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住所或地址 举 报 内 容 水保行政处罚 机关意见 年月日备注

水行政执法文书

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山东省水利厅政策法规处 山东省水政监察总队 二○一八年四月

水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 目录 一、案卷封皮 二、案卷目录 三、水事违法案件举报登记表 四、执法巡查记录 五、立案审批表 六、现场检查(勘验)笔录 七、现场检查(勘验)影像证据 八、调查(询问)笔录 九、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十、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十一、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 十二、抽样取证审批表 十三、抽样取证通知书 十四、抽样取证物品处理决定书 十五、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十六、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十七、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决定书 十八、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十九、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二十、当事人陈述、申辩复核意见书 二十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二十二、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二十三、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二十四、行政处罚听证笔录 二十五、行政处罚听证报告 二十六、水事违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二十七、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二十八、重大水事违法案件集体讨论笔录二十九、行政处罚决定审批表 三十、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十一、当场处罚决定书 三十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十三、行政处罚案件结案审批表 三十四、案件移送审批表 三十五、案件移送函 三十六、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 三十七、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决定书 三十八、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 三十九、涉案物品清单 四十、送达回证 四十一、卷内备考表

水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一) 案卷封皮

水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二) 案卷目录

水行政处罚文书格式文本(三)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水事违法案件举报登记表 编号:年号

行政许可文书格式

附件2 行政许可文书格式范本 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6年6月

目录 1.行政许可委托书 (1) 2.行政许可申请书 (2) 3.(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4) 4.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 (5) 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6) 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7) 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8) 8.(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 (10) 9.陈述(申辩)笔录 (11) 10.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 (12) 1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13) 12.行政许可听证笔录 (14) 13.行政许可核查(勘验)笔录 (15) 14.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意见书 (16) 15.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 (17)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 (18) 17.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19) 18.(行政机关名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 19.(行政机关名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1) 20.行政许可延续审批表 (22)

2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 (23) 22.(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准予延续决定书 (24) 23.(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26) 2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27) 2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准予变更决定书 (28) 27.行政许可撤回/撤销/注销审批表 (29) 28.(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 (30) 2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31) 30.(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32) 3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送达(领取)回证 (33) 32.行政许可办结报告 (34)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docx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结合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第四条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分为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 内部文书是指在水土保持行政处罚机关内部使用,记录内部工作流程,规范执法工作运转程序的文书。 外部文书是指水土保持行政处罚机关对外使用,对处罚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第二章文书制作基本要求 第五条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制作。 文书应当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填写,做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 水土保持行政处罚机关制作文书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有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的格式打印制作。 第六条文书设定的栏目,应当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和随意修改。无需

填写的,应当用斜线划去。 文书中除编号和价格、数量等必须使用阿拉伯数字的外,应当使用汉字。 第七条文书应当使用公文语体,语言规范、简练、严谨、平实。 应当正确使用标点符号,避免产生歧义。 第八条文书中“案由”填写为“违法行为定性+案”,例如: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开工案。 在立案和调查取证阶段文书中“案由”应当填写为:“涉嫌+违法行为定性+案”。 第九条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 (一)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个人”或者“单位”,“个人”、“单位”两栏不能同时填写。 (二)当事人为个人的,姓名应填写身份证或户口簿上的姓名;住址应填写常住地址或居住地址;“年龄”应以公历周岁为准。 (三)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 (四)当事人名称前后应一致。 第十条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听证笔录等文书,应当场交当事人阅读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逐页签字或盖章确认。当事人拒绝签字盖章或拒不到场的,执法人员应当在笔录中注明,并可以邀请在场的其他人员签字。 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可以补充和修改,并由当事人在改动处签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文书规范 第一条为规范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本市烟草专卖零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变更、延续、撤销、注销、听证等行政许可活动。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的各类文书格式由市局根据省局规定统一制定。文书类型包括电子文书和纸质文书两种。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要求。 第五条文书应使用蓝色或黑色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或计算机打印,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修改人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并签名或盖章。 第六条行政许可专用章适用于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行政许可征求意见书、行政许可公示材料、陈述申辩通知书、听证通知、听证公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事先告知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行政许可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等。 第七条向申请人颁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应当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 第八条文书中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名称应填写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烟专+许可性质+〔年份〕+序号,如:连烟专许受〔2009〕1号。 第九条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是在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时,当场或者接收材料后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所出具的文书。 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告知,应告知申请人补正的理由和依据、补正的内容、补正的期限,并由申请人在本通知书存根联上签字。 第十条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是在接收申请人提供申请材料时所出具的文书。 该凭证应列出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录,并应有申请人的签字和时间。 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不作为申请受理起算日期的依据。

常用执法文书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行 政 执 法 案 卷(首 页) 立案: 年 月 日 结案: 年 月 日 归档号: 承办人: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保存期限:永久年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档案卷内目录

国 家 煤 矿 安 全 监 察 现 场 检 查 笔 ————————————————————————————————————————————— 被检查单位(人员)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地点(路线) 采矿许可证: 矿长安全资格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煤炭生产许可证: \ 检查人(签字): 制作人签字 检查情况: 检查时间:×年 ×月×日 ;检查人员单位和名称: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辽西监察局×××、×××等?人;检查理由:按 ××文件(填写文件名、文号)要求;或按辽西监察分局×月监察计划 ; 矿井名称:对××煤矿(按采矿许可证填写);监察目的:进行定期(重点、××专项)监察;或进行安全监察;出示证件:监察时监察人员向矿方出示监察执法证件,告知了由关事项,矿方确认本次监察合法。 (下接续页第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 文书续页 矿井汇报:据煤矿××(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汇报:矿井现在状态,×年×月×日通过阜新市人民政验收,恢复生产(技术改造施工)或通过××县(区)人民政府验收允许维修,矿井生产能力×万吨/年,高瓦斯(瓦斯井),煤层自然倾向性,现有几个井筒(井筒名称、功能)。现井下有×个采掘工作面,即××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个维修地点,即××维修地点;或××采剥工作面(略)。 或据×县(区)煤炭工业管理局××汇报:矿井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主扇状态,供电情况,看守情况。 汇报“三证一照”情况,涉及过期、暂扣的要说明。 检查组工作情况:检查组井下(坑下)检查了××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地面查阅了“三证一照”、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模拟量日报表等(按实际检查的情况填写)。陪同检查:据实填写陪同检查人员单位、姓名(单位要写全称)。 经检查,发现如下问题: 采掘方面: 1.… 机电运输方面:

广东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广东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 填写说明 (行政处罚) 广东省水利厅 二○一七年

综合说明 一、本法律文书格式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及有关水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水行政执法实际编制的较为常用的格式文本,供我省各级水行政处罚机关参考使用。各级水行政处罚机关在执法实践中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对格式文本作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并将有关意见及时向省水利厅反馈。 二、本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中,下划线的内容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正确填写,下划线中括号内容(斜体字)为填写的提示。打印具体案件的法律文书时,要删除下划线及填写提示的内容。 三、套用本法律文书格式时,页眉处(左上角)的“水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格式之X”及文书题目下方的文书适用说明“(适用……)”等文字应一并删除;文书中有“□”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打印文书时,可将其他非选项目删除。原则上要重新打印排版法律文书,尽量不用手写(签名除外),以确保文书整洁、美观。 四、本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仅列举了水行政执法实践中较为常用的法律依据,实际使用时可根据需要加以补充。 五、部分事项如“当事人基本情况”、“案情简要”等的填写要求,见“基本要素”填写说明,具体法律文书填写说明中不再赘述。 六、本法律文书格式文本参照一般案件的处理程序排序,套

用本文书格式时,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取舍法律文书内容。 七、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书原则上采用有管辖权人民法院制定的格式。 八、本填写说明中的法律依据用简写,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统一简写为“《行政处罚法》”,文书具体引用法律依据时,应使用全称。或者首次使用全称,并注明以下简称为“《》”,之后使用简称。

行政许可文书

行政许可文书页脚

目录页脚

1.行政许可委托书 (1) 2.行政许可申请书 (2) 3.(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4) 4.行政许可受理(不予受理)审批表 (5) 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6) 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7) 7.(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8) 8.(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权利告知书 (10) 9.述(申辩)笔录 (11) 10.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 (12) 1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 (13) 12.行政许可听证笔录 (13) 13.行政许可核查(勘验)笔录 (15) 14.重大行政许可法制审核意见书 (16) 15.行政许可延期决定审批表 (17) 1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延期决定通知书 (18) 17.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19) 18.(行政机关名称)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0) 19.(行政机关名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1) 20.行政许可延续审批表 (22) 2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 (23) 页脚

22.(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准予延续决定书 (24) 23.(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审批表 (25) 24.(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26) 25.(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27) 26.(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不准予变更决定书 (28) 27.行政许可撤回/撤销/注销审批表 (29) 28.(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撤回决定书 (30) 29.(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 (31) 30.(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注销决定书 (32) 31.(行政机关名称)行政许可送达(领取)回证 (33) 32.行政许可办结报告 (34) 页脚

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工作是XX的组成部分,是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广大水政监察人员执法成果的结晶和执法行为的真实记录。为加强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的科学管理,充分发挥执法文书档案在山东省淮河流域水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政执法支队在执法工作中形成的全部文书档 案均由本部门集中统一管理。 第三条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是指水政监察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书资料(包括文书材料、图表、实物、视听资料等),支队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水政监察文书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水政监察支队档案管理员要认真学习,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政治思想专业知识和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以保证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五条执法文书档案的收集与归档

(一)在每次执法活动进行完毕后,具体承办人员应及时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书资料,交档案管理员整理归档。 (二)归档的文书材料、资料等应当齐全、完整,具备保存价值。 (三)水政档案管理员在接收文书档案时,必须逐件查点清楚,对已接收的材料应根据类别,保存期限分别在档案目录册上登记。登记要准确,字迹要工整,符合归档要求。 第六条执法文书材料的归档范围及分类: (一)水事案件类:水事案件受理、立案、处理、结案等审批表,检查(勘验)笔录,询问(调查)笔录,调查报告,证言证词,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笔录及报告等,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证,强制执行申请书,结案报告等; (二)行政复议类: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受理、不予受理、限期补正通知书,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证据、答辩状等,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裁定书、决定书、送达回证等;

(法律法规课件)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 1 —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一 — 2 —

一、卷宗 本文书是行政许可案件卷宗的封面。 1、文书依据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21条。 2、制作要求 (1)类别:写明行政许可的具体种类,如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2)案由:一般表述为,当事人+申请的行政许可项目+案。 (3)处理情况:简要表明主要处理过程,明确写出处理结果。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颁发有关证照的,应当写明证书名称及编号。 (4)保管期限:按照《档案法》 (5)编号:(双)××××2008—001号 — 3 —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二 卷内文件目录

二、卷类文件目录 本文书是集中表明卷内文件情况的文书。 1、制作要求 卷内文件材料应该按取得或形成先后顺序排列。 (1)序号: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填写。 (2)文件标题:按文件名称如实填写,如“行政许可申请书”、“受理决定书”等。 (3)文件编号:如实填写,如(双)××××不受字[2008]第005号。 (4)其他事项如实填写。 — 5 —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示范文本之三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公民姓名或法人、其他组织名称): 你(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经清点,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收件日期:年月日。 收件人(签名): 申请人(签名): (印章) 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行政机关存档,一份由政务中心窗口存档。 — 6 —

行政许可申请书.doc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 姓名):XXXX(企业名称或申请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 电话:XXXXXXX 住(地)址:企业注册详细地址 委托代理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 工作单位:据实填写电话:XXXXXXX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因××需要(原因),准备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我单位已具备××条件(人员、场地、设备),现申请计量标准器具核准许可。 申请人签名(公章):XXX 委托代理人签名(公章):XXX 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申请书有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免费提供。 2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真实性负责。 - 1 -

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清单乌质监()许收字〔XXXX 〕XXXX 号 申请单位(人)XXXX (企业名称或申请人姓名) 申请许 可事项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 申请 经办人 XXX 联系电话XXXXXX 申请材料(可续页) 序号材料名称页数份数 1 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 2 1 2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单8 1 3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9 1 4 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29 1 5 计量标准重复性实验记录34 1 6 计量标准器检定证书复印件39 1 7 计量检定员复印件155 1 8 营业执照复印件158 1 9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59 1 10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60 1 11 委托书161 1 以上材料由本人(单位)提供,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许可 申请人 申请经办人(签字):XXX 年月日 收件人员签名:XXX (行政许可专用章) XXXX 年XX 月XX 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单位(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 2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新编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新编版)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新编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结合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第四条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分为内部文书和外部文书。 内部文书是指在水土保持行政处罚机关内部使用,记录内部工作流程,规范执法工作运转程序的文书。 外部文书是指水土保持行政处罚机关对外使用,对处罚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均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行政许可文书说明

行政许可文书说明 行政许可文书说明 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是各单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二、收取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凭证是各单位收取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有关申请材料时使用的文书。 三、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是各单位决定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四、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是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单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 五、行政许可核查工作记录是各单位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查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 六、审批表是各单位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中需要进行内部审批时使用的文书。 七、延长行政许可批准时限告知书是各单位在法定时限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需要延长办理时限,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和延长期限告知申请人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八、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各单位在作出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款、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 九、不予批准/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各单位在作出不准予/延续/变更行政许可决定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规定。 十、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各单位或上级单位撤销行政许可时使用的文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十一、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是各单位注销行政许可时使用的文书。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 十二、(听证、招标、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所需时间告知书是各单位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的,将所需要时间告知申请人时使用的文书。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行政许可文书之一北京市公安局(分、县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通知书编号::你(单位)关于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决定予以受理。本机关将于受理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河南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河南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二O一一年五月) 水行政执法文书目录

1、水事违法案件卷宗 2、卷宗目录 3、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 4、水事违法案件立案审批表 5、调查(询问)通知书 6、询问笔录 7、勘验笔录 现场勘验图 8、现场(检查)笔录 9、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 10、责令改正通知书 11、鉴定委托书 12、查封、扣押物品清单 13、解除查封、扣押通知书 14、抽样取证审批表 15、抽样取证通知书 16、抽样取证物品清单 17、抽样取证物品处理通知书 18、抽样取证物品处理清单 19、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 20、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21、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清单 22、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通知书 2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物品处理清单 24、水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5、陈述(申辩)笔录 26、水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7、水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当事人的听证权利、义务 28、听证公告 29、水行政处罚听证会笔录 30、听证报告 31、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笔录 32、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3、水行政处罚审批表 34、水事违法案件移送函 35、移送案件涉案物品清单 36、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37、送达回证 38、水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39、水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40、水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申请书 41、解除强制措施通知书 42、当场处罚决定书 告知事项 43、水事违法案件结案报告 44、水事违法案件结案审批表 45、水事违法案件行政处分建议书 46、法律文书签发单 47、立卷、验卷情况记载

1、水事违法案件卷宗 (本级行政区划简称)水立字[ ]第号案由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地址或住址 立案日期结案日期 处 罚 (理) 决 定 复 议 决 定 法 院 判 决 (裁定) 归档日期归档编号 保存年限承办人 本卷内的文书共计张立卷人 1、本文书为案件卷宗封面。 2、处罚(理)决定、复议决定和法院判决(裁定)栏填写决定(裁定)的主要内容,如罚款※※万元、判决维持处罚(理)决定等。

水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

水行政处罚决定书范文(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告知书 水罚告字〔〕号: 经查,你(单位) 的行为,违反了 规定。根据的规定,拟 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 2、; 3、; 依据《中华人民 __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

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日 内到进行陈述和申辩, 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其中,,根据《中华人民 __行政 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 你单位要求举行听证,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具体地址)提出,逾期视为放弃要求 举行听证的权利。 特此告知。 联系人:电话: (执法机关印章) 年月日

行政处罚告知书填写说明 1、本告知书将事先告知书与听证告知书合并使用,不 再使用两种文书同时告知。符合听证条件的,在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的时候,一并告知当事人的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不合符听证条件的,就不必告知当事人有举行听证的权利。 2、当事人权利:1)一般案件,当事人享有陈述、申 辩权;2)吊销许可证和较大数额罚款的案件,当事人除享有听证权也享有陈述、申辩权,具体怎样行使由当事人选择。 3、听证条件:水行政处罚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和较大 数额罚款应当使用本文书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

利;2)较大数额罚款的确定按照《江苏省行政处罚听证程 序规则》第二条“前款所称的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非经 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处以20000元以上的罚款”的规定执行 (水行政执法机关名称)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水听通[ ] 号 : 根据你(单位)提出的听证要求,本机关决定于年月日时分,就案在 举行听证,请准时参加。经本机关负责人指定,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1700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水土保持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水平,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结合水土保持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 第三条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

行政许可申请书

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人(单位名称/姓名):XXXX (企业名称或申请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 电话:XXXXXXX 住(地)址:企业注册详细地址 委托代理人: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 工作单位:据实填写电话:XXXXXXX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行政许可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本单位已具备申请办理压力管 道使用登记所需的办理条件,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 三条,现申请办理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证。 申请人签名(公章):XXX委托代理人签名(公章):XXX 年月日年月日 注:1、本申请书有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免费提供。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实施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 质内容真实性负责。

质量技术监督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件清单乌质监()许收字〔XXXX〕XXXX号 申请单位(人)XXXX (企业名称或申请人姓名) 申请许 可事项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 申请 经办人 XXX联系电话XXXXXX 申请材料(可续页) 序号材料名称页数份数 1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申请书和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一式三份) 1 2 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1 3 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 告》; 1 4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预防方案(包括应急 措施和救援方案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名单; 1 5 重要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表。 6 安全保护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7 8 9 10 行政许可申请人以上材料由本人(单位)提供,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经办人(签字):XXX 年月日 收件人员签名:XXX(行政许可专用章) XXXX年XX月XX日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送达申请单位(人),一份行政部门存档。

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操作规范

附件2: 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操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水行政处罚处罚实施办法》和省委《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等规定,结合本省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就是运用充分的说理来论证处理水事违法行为的理由、依据和处罚内容,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理服人,使当事人认识到该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合情合理。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一般程序案件的水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四条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总体要求是内容完整、论证有力、逻辑严密、适法准确、说理充分、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详略得当、用词准确、语句流畅。 第五条说理式水行政处罚文书应当遵循以下的原则:(一)全面、客观、公正; (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保障有效实施水行政管理; (四)保障法律、法规有效贯彻实施。 第二章说理内容

第六条水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水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具体水事违法行为制作的载有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文件。 第七条水行政处罚决定书由首部、事实、证据、办案程序、当事人辩称的观点、理由和依据、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途径、尾部等事项组成。 第八条说理式水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 (一)首部。首部包括标题、文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如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等。该部分应当言简意赅,对当事人基本情况的表述简明扼要,准确规范。根据当事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如实填写。当事人为两个以上的,应当按责任主次为序依次列明。 (二)事实。案件发生时的一切真实情况,主要包括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节、过程以及结果。 事实叙述应当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客观、全面、真实的反映案情,并抓住重点,详述主要情节和因果关系。所叙述的违法事实,应当经过调查核实,有充分证据证明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为。 事实叙述应当以水事违法行为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构成要件为指导,既揭示案件的本质和特征,又抓住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人物、手段、经过和结果等事实要素,阐明整个违法事实情况,在叙述事实时不得增加任何主观的评论性语言。 对影响定性处罚的情节也应当列明,包括对当事人从重、

关于修订《全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的说明doc公文通用

关于修订《全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的说明doc公文 通用 关于修订《全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的讲明全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已重新修订,并将下发执行,现将本次修订情形讲明如下: 一、本次修订执法文书的起因和通过 水行政执法文书是水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是水行政执法过程及其结果的书面表现形式,是水行政执法活动的结论和文字凭证。因此,各级水行政执法机关都专门重视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水利部曾在1990年8月颁布的《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3号,现已废止)中规定了7种文书样式,我厅也于1996年10月和2001年5月两次依照需要分不下发了《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苏水政〔1996〕51号)和《关于规范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苏水政监〔2001〕4号),对全省水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统一和规范。然而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深入,往常制订的执法文书已不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各地要求重新修订执法文书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地点已先行对执法文书进行了统

一和规范。为此,去年省总队托付镇江市水政监察支队对水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从8月3日开始,又专门组织有关同志结合南京、淮安等地文书改革成果对现行的执法文书进行了修订,经部分专家和执法一线同志专题讨论,现已定稿,并将下发执行。 二、本次文书修订的要紧目的和任务 1、统一文书格式。近几年,水行政执法文书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执法文书不系统、不统一、不规范咨询题已相当突出,不仅不便于使用,而且容易造成工作中的失误。为此,本次文书修订的首要目的确实是统一文书格式,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种类、统一名称、统一编号、统一内容,使水行政执法文书差不多达到系统化、规范化的要求。 2、规范文书制作。如何提高全省水利系统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是我们当前必须解决的一个实际咨询题。但文书制作是个实践性咨询题,因时因事不同存在着专门大的个案差异,难以作出整齐、划一的刚性规定。为此,我们从文书制作的一样性、基础性的要求动身,以文书制作讲明的形式,制作依据,文书性质、适用范畴、制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几个方面进行提醒和提示,以规范文书的制作。由于本次修订时刻较紧,关于文书的制作讲明将随后下发。 三、本次文书修订的要紧原则 1、合法。一是文书的制作主体必须适格。行政执法文书的合法性是以其制作人的专门资格为依靠的。因此,本次执法文

关于修订《全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的说明-公文通用

关于修订《全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的说明全省水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已重新修订,并将下发执行,现将本次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修订执法文书的起因和经过 水行政执法文书是水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根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监督,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是水行政执法过程及其结果的书面表现形式,是水行政执法活动的结论和文字凭证。因此,各级水行政执法机关都很重视执法文书的制作和使用。水利部曾在1990年8月颁布的《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水利部令第3号,现已废止)中规定了7种文书样式,我厅也于1996年10月和2001年5月两次根据需要分别下发了《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苏水政〔1996〕51号)和《关于规范水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的通知》(苏水政监〔2001〕4号),对全省水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但是随着依法行政的不断深入,以前制订的执法文书已不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各地要求重新修订执法文书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地方已先行对执法文书进行了统一和规范。为此,去年省总队委托镇江市水政监察支队对水行政执 —1 —

法文书进行了专题研究。在此基础上,从8月3日开始,又专门组织有关同志结合南京、淮安等地文书改革成果对现行的执法文书进行了修订,经部分专家和执法一线同志专题讨论,现已定稿,并将下发执行。 二、本次文书修订的主要目的和任务 1、统一文书格式。近几年,水行政执法文书处在不断变化之中,执法文书不系统、不统一、不规范问题已相当突出,不仅不便于使用,而且容易造成工作中的失误。为此,本次文书修订的首要目的就是统一文书格式,做到“四个统一”:即统一种类、统一名称、统一编号、统一内容,使水行政执法文书基本达到系统化、规范化的要求。 2、规范文书制作。如何提高全省水利系统执法文书的制作水平是我们当前必须解决的一个实际问题。但文书制作是个实践性问题,因时因事不同存在着很大的个案差异,难以作出整齐、划一的刚性规定。为此,我们从文书制作的一般性、基础性的要求出发,以文书制作说明的形式,制作依据,文书性质、适用范围、制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几个方面进行提醒和提示,以规范文书的制作。由于本次修订时间较紧,关于文书的制作说明将随后下发。 三、本次文书修订的主要原则 1、合法。一是文书的制作主体必须适格。行政执法文书的合法性是以其制作人的特殊资格为依托的。因此,本次执法文书修订要求在文书名称中一般应有执法机关名称,发文机关必 —2 —

申请书示范文本行政许可申请书【模板】

申请书示范文本 行政许可申请书 行政许可申请人名称/单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住址: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行政许可申请事项: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行政许可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公章) 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编号: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受理时间: 城市排水许可证申请表 排水户名称(章) 排水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 申请类别:首次申请〔〕延期申请〔〕 南昌市水务局监制

填写说明 1、本申请表所有内容必须由排水户申请人如实填写,内容要具体,申请表封面应加盖单位公章。 2、本表应使用黑色墨水笔填写,或使用计算机打印,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 3、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由发证机关填写,本表第一、二部分由排水户申请人填写。 4、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6、封面部分“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请在“首次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延期申请,请在“延期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 7、“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应如实填写,并提供相关依据,“污水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8、“排水户排水水质情况”部分,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 行政许可条件 1、如实提供有关污水排放情况和资料; 2、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市排水规划的要求; 3、排放的污水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等有关标准和规定,其中,经由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后不进入污水处理厂、直接排入水体的污水,还应当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或者有关行业标准; 4、已按规定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 5、已在排放口设置专用检测井; 6、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具备对水量、pH、CODcr、SS和氨氮等进行检测的能力和相应的水量、水质检测制度; 7、对各类施工作业临时排水中有沉淀物,足以造成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堵塞或者损坏的,排水户已修建预沉设施,且排放污水符合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标准。 行政许可需提交材料 1、《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有关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材料; 3、按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复印件一份); 4、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原件一份); 5、排放污水易对城市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应当提供已在排放口安装能够对水量、pH、CODcr(或TOC)进行检测的在线检测装置的证明文件(原件一份); 6、其他重点排污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水户,应当提供具备检测水量、pH、CODcr、SS和氨氮能力及检测制度的证明文件(原件一份)。 核发范围 核发范围:指从事制造、建筑、电力和燃气生产、科研、卫生、住宿餐饮、娱乐经营、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注:新建、改建、扩建等在建工程应列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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