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基础知识

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基础知识

第一节安全生产立法意义和执法原则 (了解)

一、安全生产立法的意义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随着社会经济活功日趋活跃和复杂,特别是经济成分、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中国的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突出。安全生产状况与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密切相关。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对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行为,遏制重、特大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具有重大而探远的意义。安全生产立法的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

中国已经明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将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使中国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制订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真正纳入法制轨道,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是在安全生产领域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础工作。

(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

为了适应安全生产形势和管理的需要,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相继建立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机构。逐步在全国形成了一个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各级政府也都赋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各行业,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监管的职能,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必须有法可依。因此要建立健全具有权威性的、高效率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必须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便依法监管。

(三)是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

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是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中国在最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以人为本就是指要从人的特点或实际出发,一切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要体现人性,要考虑人情,要尊重人权,不能超人的发展阶段,不能忽视人的需要”。安全生产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主要是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即依法保护人的生命权,特别是从业人员的人身权利和人身安全有关的经济权力。

但中国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现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比较低,安全生产法制尚不健全,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保护方面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从业人员人身安全缺乏法律保护会导致从业人员的生产劳动积极性受到挫伤,应有的权利受到损害。这与社会土义国家的本质不相容,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社会主义法制精神不相容。要真正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必须经过相应立法加以确认。

(四)是预防和减少事故的需要

生产事故多发.是中国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不够明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松弛等等是重要原因。要解决这些问题,切实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就必须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作业现场和安全设备的安全管理、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以及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措施等加以规范,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

(五)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

社会主义法律的功能之一,是经过制裁违法犯罪来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对各类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的纵容和姑息,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极大犯罪。对各种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和法律责任加以约束,是当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症结所在。因此,必须制定明确、具体、严厉的法律制度,充分运用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的综合功能,实现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总之,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稳,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工作。

二、安全生产执法的基本原则

安全生产执法的原则从指行政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能够概括为以下方面:

1.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

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行政机关作为执行法律的机关其权力来源于人民,因此在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事。不徇私情,不为利益所动摇,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体现广大人民的根本意志。

2.合法、公正、公开原则

合法是指执法主体的设立和执法话动不但要有法可依,行使行政职能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执法主体内容、程序都必须合法。公正是指执法主体在执法活动中,特别是行使自由裁量权进行行政管理时,必须做到适当、合理、公正,即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目的,具有客观、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与社会生活常理相一至。公开是指行政行为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一律公开进行,包括:执法行为的标准、条件公开;执法行为的程序、手续公开;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重大权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公开。

3.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对安全违法行为人的处罚,要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出发仅仅是一种管理手段,其最终目的是使当事人认识其违法行为.经过惩戒达到教育的目的,使其知法、懂法、守法,从而保护自身和她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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