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一)局机关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机关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阵、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研究和决定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

2、组织制定和实施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检查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机关党委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和委员会委员、单位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沟通情况,支持他们开展好工作。

5、领导和支持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委员会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抓好机关党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审签机关党委文件。

(二)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作职责

1、与书记密切协同,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开展工作,组织落实好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委的工作部署、决议。

2、负责制定机关党委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年度计划等,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机关党委工作总结。

3、认真督促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委部署的工作任务,并及时向书记反馈情况。

4、负责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抓好各党支部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检查、指导、督促各支部开展好党建活动。

5、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深入基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支部和党员中存在的问题。

6、协助局党组做好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有关基础工作,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议、考察工作。

7、协助局党组做好派驻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的管理和考核。

8、书记不在时,主持工作。

9、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局机关党委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组织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过好组织生活,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

织生活的情况;做好机关党委换届选举、指导支部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本级党组织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党费收缴使用;做好年内统计报表等具体工作。

4、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5、组织对党务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

6、协助党组健全和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做好党员双重管理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的落实。

7、协助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8、完成局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局机关党委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根据每个时期党的工作任务,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宣传

教育工作计划,加强对各支部理论学习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帮助他们建立健全学习制度,深化学习型机关示范点建设。

2、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

3、督促各支部做好各类活动资料和先进个人典型材料的上报,做好各类简报、板报;负责与新闻媒体联系,做好局机关党建工作亮点的宣传。

4、组织开展好机关党建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

5、协助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完成局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局机关党委纪检委员岗位职责

1、制定局机关党委纪检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提出加强党纪、端正党风的有效措施,维护党的纪律。

2、提出党风党纪教育意见,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建立科级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3、了解掌握并负责向本级党组织及上级纪律检查部门反映党员执行纪律情况。

4、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对党员的检举和控告;处理党员违纪的案件;具体承办党员组织处理手续;跟踪考察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5、协助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完成局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局机关党委群工委员岗位职责

1、建立健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帮助和关心贫困党员和老党员,做好生病住院职工的探望。

2、牵头组织参加市直机关等部门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

3、制定年度文体活动计划,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活动力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格调高雅。

4、与工、青、妇组织紧密结合,组织各种兴趣、爱好小组,注重培养和发掘文体积极分子的骨干作用,共同开展好党员职工的文体活动。

5、协助局机关党委副书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完成局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仔细履行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机关党委下列工作制度。 一、党委会议制度 机关党委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别能参加会议时,可托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党委学习制度 机关党委委员的学习要紧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普通与党委会议同日进行。 三、民主日子会议制度 局机关、办事处(站)、直属事业单位党员民主日子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定在每年4季度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与一年一度创先争优活动同步进行,普通安排在每年的2季度进行。 五、创先争优表彰制度 “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每年一次。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按要求、按比例推举出先进党总支(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经机关党委批准后,于“七一”建党节前后进行表彰。 六、党费报告制度 每年第一季度的党委会议上,机关党委向各位委员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治理事情。 机关党委要紧工作制度 第一条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也可依照事情随时召开。要紧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党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机关党的委员会。 (二)党委会普通每季召开一次,如有重要事情可随时召开。要紧议题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降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打算和工作制度;研究所属支部的成立、撤销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意见;审批所属支部换届选举;新党员审批和准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咨询题。 (三)党委会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咨询题,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坚持少数服从我数,由集体作出决定。别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咨询题。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密切环绕党的中心和机关行政业务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政管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宣传选进典型,引导党员、群众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一辈子观、价值观,调动广阔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制造性,培养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二)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和教育疏导的原则,从实际动身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坚持思想教育与严格治理相结合,解决思想咨询题与解决实际咨询题相结合,关怀人、理解人、尊重人,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鲜亮性和实效性。

机关党委工作有关制度

机关党委工作有关制度 一、机关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 4、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7、协助局管理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领导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9、按照党组织的隶属关系,领导所属支部党的工作。 二、机关党委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的主要职责 (一)党委书记、副书记的主要职责 机关党委书记主持党委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党委会; 2、组织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组织的决议; 3、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党的工作规划; 4、配合局领导协调党政群之间的关系; 5、抓好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 副书记协助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副书记履行书记职责。

(二)组织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委的组织状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2、加强党员管理,督促支部按时过好组织生活,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3、做好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日常工作; 4、负责评选先进、民主评议党员、党委换届选举、党委会议记录、党员统计、党费收缴和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 (三)宣传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学习,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3、围绕每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宣传鼓动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四)纪律、群众委员的主要职责 1、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向组织反映; 2、监督、检查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党员案件;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帮助、教育并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等; 4、经常了解干部、职工(青年、妇女)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提出加强工青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按照党委有关工青妇工作的决议,指导按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6、及时向党委反馈工青妇组织的工作情况,努力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等。 三、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1、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也可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的重要文件和上级党组织的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机关党委的工作报告;选举机关党的委员会。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各工作岗位职责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各工作岗位职责 机关党委办公室职责 机关党委办公室是福泉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党委的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负责市局机关和下属部门的党群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机关统战工作。 二、具体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章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市局党组和机关党委决议、决定。 (二)负责市局机关党支部、下属分局党支部政治学习安排,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经济管理和税收业务知识。 (三)承担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负责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五)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六)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群众的

正当权益。 (七)协调、指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 (八)承担机关统战工作。 (九)指导系统党建工作,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和评估。 (十二)部署落实市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及时完成州局群教办安排的工作。 (十三)部署落实市局帮建扶贫各项工作,负责市局“联乡驻村”工作落实,与“帮扶点”制定帮扶制度。 (十四)承担市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岗 (一)岗位职责 1.对分管领导负责,主持机关党办全面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市局党组、局长办公会、机关党委会议有关决议,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组织开展机关党务工作、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市局各类创先争优活动。 5.指导、协调工、青、妇组织开展活动。 6.负责组织有关文件、材料的起草,初审、签阅等。 7.负责协调内部与外部、上级与下级之间的工作关系。 8.负责系统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的督促、

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1、认真履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宜宾市<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部署,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和计划,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成好各项党建工作任务。 2、负责抓好机关党委和下属党支部的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指导下属党支部按期进行换届改选,选好配强党支部领导班子,加强对单位党务工作者特别是党支部书记的培训、管理。 3、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健全党内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适时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党的宗旨教育,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5、领导、支持工、青、妇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在联系群众、增强机关凝聚力等方面的作用。 6、协助局党组做好创“四好”班子活动、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有关基础工作,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议、考察工作。 7、领导局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严格党内监督和党的纪律,加强廉政教育,严肃查处党员违纪案件。 8、健全和落实联系、服务群众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9、坚持定期向市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汇报工作的制度,在召开重要会议、部署重要工作、组织重大活动和处分违纪党员之前,及时请示

机关党委委员职责

机关党委委员职责 一、党委书记职责 主持机关党委工作。 二、党委副书记职责 协助书记开展工作。联系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三、组织委员职责 1、起草组织工作文件,提出组织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安排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 3、做好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4、负责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党员及党组织统计、党费收缴和组织关系接转等具体工作; 5、负责对各支部进行组织工作指导。 四、宣传委员职责 1、拟写党建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机关党委会议记录; 2、提出宣传工作的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3、负责做好党员宣传教育工作。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委会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 4、负责党建工作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对支部宣传工作进行指导。 五、学习委员职责 1、提出党组织的学习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2、了解掌握支部组织学习的情况,对各支部的学习进行考勤考核; 3、组织学习辅导活动,对各党支部的学习进行指导; 4、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研究。 六、纪律检查委员职责 1、提出党委纪检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2、了解掌握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向组织反映; 3、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4、监督、检查党员遵守纪律的情况,对违纪党员提出处理意见,配合局纪检组、监察室或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党员案件; 5、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帮助、教育并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6、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纪律方面的考察工作。 七、群众委员职责 1、提出群众工作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 2、经常了解群众对党的工作、党员的批评和意见,及时向机关党委反馈,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3、牵头组织帮扶工作;

机关党办岗位职责

机关党办岗位职责

机关党办岗位职责 【篇一:机关党办工作职责】 机关党办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办公室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盟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党政办主任岗位职责 星期三, 2010/09/01 - 08:00发布人:刘天义发布部门:党政办公室审核人:刘天义 1、主持 办公室的全面工作。建立健全部门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内部岗位职责和聘用考核本部门工作人员。 2、负责综合协调学院党务和行政部门、院系等单位之间的重要工作。 3、负责学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的组织。作好会议决定与其他重要决策落实的督查 督办工作。 4、负责学院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 5、负责上级来文的分办拟办,指导本部门的行政、党务、普法、档案等工作 6、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目标责任制。

7、负责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全院的宣传工作。 8、审核学院以党委、行政名义制发的公文及学院的统计报表等。 9、负责组织起草学院党政的工作报告、总结、规划、重要文件、重大决议、领导讲话、公函等文稿。 10、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 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委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局党委领导下,主持并负责党办的全面工作。 二、负责拟定党委工作计划、安排并组织实施,检查工作计划实施情况。 三、负责组织党委的调查研究和信息工作。 四、协助党委领导协调党委各部门和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工作关系,提高党 委工作效率。 五、督促、指导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 六、会同局宣传部门做好职工思想政治研究工作。 七、负责党委会议组织和党委决议执行的检查、督促等工作。 八、协助党委领导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党办干事) 一、负责起草党委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会议纪要和其它有关文件材

2.机关党委工作责任清单(3.19)

团支部青年委员责任清单 为全面完善团支部工作,进一步强化青年委员的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带头作用,现就团支部青年委员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认真贯彻上级机关指示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结合青年特点,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 二、加强政治思想教育。以做“四有”新人为目标,加强对团员 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教育团员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热爱本职工作,精通业务,积极为现代化做贡献。 三、做好党员发展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党员发展工作有关规定,严格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指导所属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及时办理入党和转正手续。 四、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及时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协助党委副书记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做好目标管理考核工作,推进有关制度落实;积极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议、考察工作。 五、发挥民主决策监督职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站在维护党内民主、保证党委正确决策的高度,及时向党委和党委书记、副书记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维护党的纪律和党内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市级机关工委直属党委宣传委员工作责任清单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进一步强化宣传委员的工作职责,切实发挥积极作用,现就市级机关直属党委宣传委员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把宣传思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了解和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根据党委指示,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做好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二、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推动落实每月第一个星期六“固定学习日”制度要求,组织党员学习党的理论,学习党章、党史、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以及有关业务知识;根据党员的思想实际,提出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意见措施;组织好党课学习和各种宣传活动,利用各种载体搞好党内教育和各种活动的宣传发动。 三、负责党建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反映党建工作动态,坚持每月向机关工委报送2条党建信息;指导所属党支部的信息报道工作,不断提高党建信息质量,增强外宣力度。 四、开展党员思想状况分析。坚持党员思想状况形势分析会议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生活遇有困难或矛盾时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思想问题,并进行综合分析,加强沟通交流,及时化解矛盾,消除思想疙瘩,共同创造和谐、稳定的内部和谐协调环境,进一步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五、加强党员文化建设。认真组织入党对象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办理在职党员成为注册志愿者相关手续;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指导机关党员干部群众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组织开展“书香机关”读书活动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弘扬“好人文化”和先进典型。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机关党委工作制度 为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履行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机关党委下列工作制度。 一、党委会议制度 机关党委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党委学习制度 机关党委委员的学习主要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每季度进行一次,一般与党委会议同日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议制度 局机关、办事处(站)、直属事业单位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原则上定在每年4季度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与一年一度创先争优活动同步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的2季度进行。 五、创先争优表彰制度 “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每年一次。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按要求、按比例推荐出先进党总支(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经机关党委批准后,于“七一”建党节前后进行表彰。

六、党费报告制度 每年第一季度的党委会议上,机关党委向各位委员报告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机关党委主要工作制度 第一条会议制度 (一)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党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机关党的委员会。 (二)党委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议题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研究所属支部的成立、撤销及书记、副书记任免的意见;审批所属支部换届选举;新党员审批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三)党委会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坚持少数服从我数,由集体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一)紧密围绕党的中心和机关行政业务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坚持对党员和群众进行政治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形

局党委工作职责

局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级的决议。强化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和组织党员群众,完成民政系统党建工作任务。 2、研究党支部成立、撤销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任免;党内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废除。 3、研究制定党员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和意见。3、讨论和审批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彰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 4、研究讨论上级党组织、局党组和党委成员需要提交党委集体决定的事宜。 局党委成员责职分工 1、党委书记:负责党委党建全面工作。主持研究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指导制定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党委委员、直属各支部党建工作落实情况。 2、党委副书记、局长:主持全局行政工作,检查、督促各科室、单位完成各项民政工作落实情况。 3、协助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抓好党员的培训工作,抓好发展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 4、党委委员:协助书记、局长分管业务和所属科室单位的的思想政治工作,党委的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搞好舆论宣传,指导基层党支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党委委员工作要求 1、党委委员必须把加强党建工作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纳入目标管理,实现齐抓共管,做到有规划、有措施、有布置、有检查、有交流、有评比。 2、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各自的责任分工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贯彻意见。 3、党委委员都要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经常检查指导,帮助制定规划,组织实施,总结经验,以点带面。 4、对面上的工作,要经常检查督促,加强指导。发现先进典型及时组织交流;对存在问题,认真帮助解决。 5、党委委员对分管的党建工作,要定期和书记通气,重大问题提交党委会上汇报交流。 会议制度 1、党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委会,每年召开一次党委全体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每次参加大会的党员要达到应到会人数的80%以上。主要议题: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文件和指示精神,总结和部署工作;听取和审查党委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党委委员。 2、党支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必须执行出席会议委员人数超过半数以上才能召开的规定;做到会后给未到会的委员及时通报情况。主要议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讨论工作总结,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研究党支部换届选举;新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其他重要问题。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次党小组会参加的党员人数要达到80%以上,并作好参加会议党员的考勤登记;党小组长认真主持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向支部汇报会议情况;党小组长每月向支部汇报一次小组会及本小组内党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4、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由党委(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委(支部)委员,必要时可请有关人员列席参加,列席人员可以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议题和日期要提前通知党委(支部)委员,以便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报请上级党组织,以便根据具体情况,派员参加,加强指导。 5、党委会、党支部会、党小组会、民主生活会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召开,要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讨论决定问题,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和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由集体作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6、上党课:保证每半年最少上一次党课,由党委统一组织;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组织的党课活动,及时组织党员收看电教片;每次参加上党课的党员要占党员总数的80%以上;党课后要及时组织党员进行讨论,谈学习心得。

市直机关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市直机关工委主要工作职责 (一)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搞好党的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和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审批市直机关各单位的直属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的设置或撤销及其班子成员任免。 (三)指导市直机关党组织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向市委反映市直机关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按权限审议或决定党员违纪的处理。 (四)抓好市直机关作风建设,指导机关开展文明、优质、高效的服务活动。 (五)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 (二)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电文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 (三)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四)负责本工委机关群团工作。 (五)按有关规定执行财务管理职能。

二、组织部主要职责 (一)提出市直机关党组织建设的规划,指导机关各基层党组织搞好党的组织建设; (二)办理市直机关各单位党委(直属党总支、党支部)的建立、改选,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及党务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负责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工作; (四)负责市直机关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及开展“争先创优”等活动; (五)办理党费收缴及接转党员的组织关系; (六)负责市直机关党员统计工作。 三、宣传部主要职责 (一)制订市直机关党的宣传教育工作规划,指导、督促、检查机关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组织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负责市直机关科以下党员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 (四)抓好市直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 (五)调查分析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及时向上级报告带有倾向性的思想认识问题,提出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意见,总结推广思想政治教育的典型经验;

党委工作职责

目录 党委工作职责 (2) 校长室工作职责 (3) 纪委工作职责 (4) 工会工作职责 (5) 办公室工作职责 (6) 组织人事处工作职责 (7) 监察审计处工作职责 (8) 教务处工作职责 (9) 总务与财务处工作职责 (10) 学生处工作职责 (11) 团委工作职责 (12)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职责 (13) 宿舍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4) 心理辅导与咨询中心工作职责 (15) 保卫处工作职责 (16) 图书馆工作职责 (17) 网络中心工作职责 (18) 学生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9)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20) 系部工作职责 (21) 教研室工作职责 (23)

党委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完成人才培养的任务。 2.领导学校各级党组织,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研究决定学校建设和改革的指导思想,并对学校改革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学校行政负责人充分行使职权。 4.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每月至少一次党委会制度,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5.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 6.按照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和规定,做好国家安全和国防教育工作,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7.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调配、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 8.按照“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可侵犯。 9.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10.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11.领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12.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校内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实行政治领导,加强同民主党派的联系,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13.定期向上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同行政领导一起及时研究解决校内各种重大问题。 14.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来 机关党委委员工作职责 (一)局机关党委书记岗位职责 1、主持机关党委全面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机关党委委员会议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传达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阵、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研究和决定党建工作的重大事项。 2、组织制定和实施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检查机关党委工作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机关党委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情况。 3、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经常和委员会委员、单位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沟通情况,支持他们开展好工作。 5、领导和支持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开展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委员会委员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抓好机关党委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审签机关党委文件。

(二)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作职责 1、与书记密切协同,协助机关党委书记开展工作,组织落实好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委的工作部署、决议。 2、负责制定机关党委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年度计划等,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机关党委工作总结。 3、认真督促落实上级党组织和机关党委部署的工作任务,并及时向书记反馈情况。 4、负责抓好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按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抓好各党支部的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检查、指导、督促各支部开展好党建活动。 5、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深入基层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支部和党员中存在的问题。 6、协助局党组做好中心组学习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等有关基础工作,参与对党员干部的考核、评议、考察工作。 7、协助局党组做好派驻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的管理和考核。 8、书记不在时,主持工作。 9、承办上级党组织和局机关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局机关党委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1、了解和掌握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组织设置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过好组织生活,定期公布党员参加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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