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

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
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

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

为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地做好某某区块综合改造项目被拆迁人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工作,根据《某某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关于某某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补充意见》、《某某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房选房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拆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某某区块综合改造项目已与拆迁人签订《住宅用房拆迁调产安置补偿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的,以及市人民政府作出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并已生效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

二、安置房源情况

本次选房的安置房源位于古塘街道某某新村,具体为1#-54#共计54幢2207套。套型包括:大套系1435套(细分为117平方米套型77套、133平方米套型1086套,148平方米套型272套),中套系662套(细分为83平方米套型499套、95平方米套型163套),小套系110套(细分为45平方米套型96套、65平方米套型14套),具体详见附件一。

三、安置房选房原则

(一)安置房组合根据“立足现状、套数就少、面积就近、主力套型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被拆迁人总可安置面积不足于安置实际最小套型房源面积的,以实际最小套型房源安置。

(三)被拆迁人总可安置面积大于最小套型面积的,按照《安置房选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详见附件二)确定安置房组合。

(四)安置房附属的车位、杂物间,由拆迁人搭配主体房确定,与主体房源同时公布,不再另行选择。

(五)原则上每一份协议在第一轮、第二轮选房中至多在14#-42#中选择一套,同时也至多选择一套中或小套系安置房,包括由特殊情况优先取得的底层安置房(无匹配房型的除外)。具体按《安置房选房配对操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详见附件三。

(六)被拆迁人按《规定》选择的安置房细分套型总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总可安置面积30平方米。被拆迁人按照本实施方案完成必选套系选择后,其剩余可安置面积不足实际剩余安置房源中最小套系面积的(小套系不作为实际剩余安置房源),可不再选房,实行货币结算。

四、安置房选房配对方式

本项目安置房选定通过被拆迁人直选房号、直抽房号、先配对后抽取房号等三轮选房的方式进行。安置房选定前,拆迁人应

在指挥部公布安置房源情况,包括拟安置房源的幢数、幢号、套型、套数、实际建筑面积、结算建筑面积和计入可安置面积、结算价格等以及主体房附属的车位、杂物间搭配情况和结算价格,被拆迁人可自行前往安置区查看安置房源情况。

(一)第一轮直选房号。被拆迁人根据《规定》并按提前排定的“顺序号”为先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按照自身意愿在拆迁人提供房源中直接选择一套(也可选择二套高层可组合套型)安置房;

(二)第二轮直抽房号。对完成第一轮直选房号后仍有可安置面积的被拆迁人进入第二轮直抽房号,直抽房号时根据细分套型设置抽签箱,以相同细分套型房源的不同门牌号码作为“安置房房号”分别放入对应抽签箱,由经过资格确认后的被拆迁人(或被委托人)在自身选择并经过书面确定的细分套型抽签箱中按照提前排定的“顺序号”依次直接抽取一套或两套相应细分套型“安置房房号”,每张“安置房房号”所对应的房子即为被拆迁人的直接抽中的安置房;

(三)第三轮配对选房。对完成上两轮选房后仍有可安置面积的被拆迁人进入第三轮配对选房,本轮选房实行先配对后选房。被拆迁人应根据《规定》,按《细则》完成剩余可安置面积所需安置房细分套型的配对,由经过资格确认后的被拆迁人(或被委托人)书面确定本户拟选择的安置房细分套型和套数。完成安置房细分套型和套数配对后进入“安置房房号”抽签,拆迁人

根据细分套型设置抽签箱,相同细分套型房源的不同门牌号码作为“安置房房号”分别放入对应抽签箱,被拆迁人根据已确认的套型和套数,按提前排定的“顺序号”依次分别在相应抽签箱中抽取与所确定套数相同数量的“安置房房号”,每张“安置房房号”所对应的房子即为被拆迁人的安置用房。

具体操作细则详见附件三。

五、资格确定

参加本次安置房选房、配对、抽签及结果确认的,原则上是某某区块综合改造项目已与拆迁人签订协议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参加的,须填写委托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前办理相关审核备案手续。具体规定如下:

(一)被拆迁人本人参加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协议原件;

(二)被拆迁人委托他人参加的,由指挥部工作人员见证,当场出具委托书,并将双方身份证、委托书复印留存。安置房选房、配对均由该被委托人书面确认,选房抽签当日凭委托书原件、协议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抽签并确认结果;

(三)被拆迁人去世的,由协议涉及的安置人口共同协商确定被委托人,涉及的安置人口为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如协议内无其他安置人口的,则由合法继承人协商确定,被委托人确定后出具委托书,由村调解组织确认,并将各方身份证、协议、委托书复印留存,安置房配对方案由该被委

托人书面确认,选房抽签当日凭委托书原件、协议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抽签并确认结果;

(四)每一份协议原件,原则上仅可指定一人参加安置房选房配对抽签。

六、确定“顺序号”

某某区块综合改造项目一、二、三期综合后通过电脑随机排位的方式先确定每位被拆迁人的编号。然后每轮确定一个号码作为“起始号”,该号码作为选房抽签顺序号中的第一号,再从小到大依次循环排列确定先后顺序。其中第一轮直选房号时只确定一个“起始号”,该轮每次选房时均根据该“起始号”从小到大依次循环排列选房选后顺序。第二轮开始每个细分套型确定一个“起始号”,该“起始号”作为该细分套型中签及抽签顺序号,具体详见附件三。

七、安置房选择确定抽签流程

为便于现场监督和事后核对,本次安置房的选定采取公开抽签方式进行,具体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抽签告知

在每轮选房抽签前3日,拆迁人在项目指挥部公布每轮安置房选房抽签的时间、地点、安置房源情况等,并书面告知被拆迁人。

(二)确定“安置房房号”

第一轮直选房号,被拆迁人根据《规定》结合自身意愿按照

已确定的选房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选择确定一套(包括二套高层可组合套型)安置房房号并在《安置房房号直选确认书》签字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或虽选择但未签字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轮选房权。

第二轮直抽房号,被拆迁人根据《规定》结合自身意愿确定一套(符合条件的也可选择两套,具体条件见附件三)相应必选套系细分房型,具体分配时将安置房源的门牌号码设置为“安置房房号”,放入相应细分套型抽签箱中,被拆迁人按照“顺序号”根据事先确定的细分套型到对应的抽签箱中抽取一个或两个“安置房房号”,并在《抽签结果确认书》上签字。

第三轮配对选房,被拆迁人根据《规定》结合自身意愿对剩余可安置面积进行配对,通过配对完成剩余可安置面积的相应细分套型。具体分配时将安置房源的门牌号码设置为“安置房房号”,放入相应细分套型的抽签箱中,被拆迁人按照“抽签顺序号”,根据事先所确定的细分套型及套数,分别在对应套型抽签箱中抽取相等数量的“安置房房号”,并在《抽签结果确认书》上签字。

(三)每轮抽签完成后,拆迁人应当场公布抽签结果,并在二日内在指挥部、安置小区公示栏、村公示栏予以公示。

八、价格结算标准

(一)按基本造价和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结算安置房价格时,另计楼层差价、朝向差价和土地使用权性质调整,根据各期

所公布每期的商品房住宅平均价格及相关标准进行合并,具体见附表四。

(二)实际安置用房面积等于可安置面积的部分,按照基本造价结算,另计楼层差价和朝向差价。其中,选择多层安置房的,可安置面积中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可再按基本造价优惠30%(基本造价为1180元/平方米,可优惠354元/平方米)结算;选择高层(层数大于9层)或小高层(层数小于等于9层)安置房的,可安置面积中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相等部分可再按基本造价优惠45%(高层基本造价为1600元/平方米,可优惠720元/平方米;小高层基本造价为1350元/平方米,可优惠608元/平方米)结算。

(三)实际安置用房建筑面积超过可安置面积的部分,按照拆迁公告发布时安置用房所在地段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另计楼层差价和朝向差价结算,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税费。

(四)实际安置用房建筑面积小于可安置面积的部分,按照拆迁公告发布时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段与安置用房同类房屋等级的商品住宅的平均价格扣除基本造价和土地使用权性质调整结算。

(五)安置房屋地下杂物间按基本造价优惠20%(基本造价为1180元/平方米,可优惠236元/平方米)结算,结算金额不计楼层差价和朝向差价。

(六)车位结算价格为4万元/只。

(七)被拆迁人部分可安置面积已按规定货币结算的,应按其可安置面积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等比例分摊其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享受基本造价结算优惠时,做相应扣减。

(八)对安置到高层配电梯住宅的被拆迁人,安置时每套可增加7平方米,该增加部分面积不结算房价,计入房屋产权登记面积。

九、相关费用及安置房交付

(一)被拆迁人应在签署所有安置房《选房抽签结果确认书》之日起20日内,与拆迁人签订《安置房产权调换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15日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相互结清差价。如需拆迁人支付差价的,拆迁人应在支付差价的同时将安置房交付给被拆迁人;如需被拆迁人支付差价的,拆迁人应自被拆迁人付清差价之日起5日内将安置房交付给被拆迁人。

(二)交付使用时,被拆迁人应向物业公司缴纳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等费用,具体按照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三)安置房交付方式为交付安置房钥匙,拆迁人根据被拆迁人提供的补充协议、物业管理服务费缴纳凭证、房款结算凭证等材料,向被拆迁人交付安置房钥匙。

(四)安置房产权证由被拆迁人按照国土资源、房管等部门规定的要求自行办理。

十、特殊情况的处理

(一)协议内所涉安置人口都已亡的其合法继承人可选择货币结算,但必须全部选择货币结算,其临时过渡补贴费支付与其他所有被拆迁人一致。

(二)对于被拆迁人家庭可安置人口中有70周岁以上老人、腿脚残疾、长期因病卧床不起等特殊情况的,在房源情况等公布后3日内,经被拆迁人申请,拆迁人确认后,可在第一轮第一次优先选择一套住宅第一层安置房源,具体操作细则详见附件三。

(三)小套型安置房,在确保可安置面积80平方米及以下的被拆迁人安置的情况下,剩余房源从第三轮开始可供所有被拆迁人选择(该套型不作为实际剩余房源中最小套型)。

(四)被拆迁人在第一轮第二轮选房时未到场选房或虽到场选房但未完成签字确认的则视为自动放弃第一轮和第二轮选房权,而进入第三轮配对选房。在第三轮配对选房时完成安置房配对但未按拆迁人通知时间参加选房抽签的,由拆迁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代为抽签并确认;被拆迁人未完成安置房配对也未按拆迁人通知时间参加选房抽签的,由拆迁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代为抽取必选套系房源并确认,剩余可安置面积待该被拆迁人愿意选房时在市公证处封存抽签箱中抽取符合本实施方案规定要求的细分套型房源。代为抽签的结果由拆迁人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被拆迁人。

(五)被拆迁人确定安置房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妥补

充协议签订、安置房款结算、安置房交付等手续。

(六)所有被拆迁人的临时过渡补贴费支付至该户安置房确定抽签结束日次月为止。

(七)被拆迁人在完成所有选房抽签后,被拆迁人之间可相互调换安置房,但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调换应在补充协议签订前、抽签后五日内完成,且每户只能调换一套安置房;

2.安置房只能在同一细分套型内参与调换;

3.根据本实施方案第十条第(二)款特殊群体优先取得的安置房不得调换。

十一、本次安置房分配所有抽签过程均由市监察局、市公证处现场监督和公正。

十二、本实施方案由某某市房屋征收中心负责解释,具体由古塘街道办事处负责实施。

某某市房屋征收中心

附件一:安置房源细分情况

附件二:安置房选房规定

附件三:安置房选房配对操作细则

附件四:商品房住宅平均价格及相关标准

附件一

安置房源细分情况汇总

上述面积未包括高层增加计入产权登记的7平方。

附件二

安置房选房规定

附件三

某某区块综合改造项目

拆迁安置房选房配对操作细则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做好某某区块综合改造项目的安置房分配工作,并兼顾特殊安置对象等原则,根据《某某区块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安置房选房配对操作细则:

一、选房、配对中签及抽签原则

(一)每轮选房或抽签先后顺序按经电脑随机排位后结合“起始号”方式确定。

(二)原则上所有被拆迁人在第一轮、第二轮选房中最多每户在14#-42#中选择一套,同时也只允许选择一套中套或小套系房源。

(三)第一轮选房顺序号的确定原则。第一轮三次直选房号过程中只确定一个“起始号”,从该“起始号”开始从小到大依次循环排列顺序确定本轮每次选房的顺序号。

(四)从第二轮开始,配对中签及抽签顺序号确定原则。每个细分套型确定一个“起始号”。当细分套型房源需求套数大于安置房源供应套数时,则在选择该细分套型的被拆迁人中确定一个“起始号”,从该“起始号”开始从小到大依次循环排列顺序

至与该细分套型套数相等为止确定该细分套型中签人。该顺序号也同时确定为该细分套型抽签的先后顺序。

(五)第三轮及附加轮安置房配对,原则上按以下顺序进行:

1.先多层房源再高层房源。

2.不同套系房源选房配对中签时,按套系从小到大顺序,小的先开始。

3.同一套系不同细分套型房源选房配对中签时,按不同细分套型房源套数从少到多顺序进行,套数少的先开始。

二、选房轮次及配对步骤

根据被拆迁人可安置面积确定的必选套系及套数上限,分三轮加附加轮的方式进行安置房选房配对。

(一)第一轮直选房号,本轮选房分三次进行

1.第一轮第一次直选房号

在拆迁人公布房源等情况3日内,被拆迁人家庭可安置人口中有70周岁以上老人(1944年9月30日(含)前出生,父母分别计入不同子女户内的只允许选择一户),以及腿脚残疾、长期因病卧床不起等特殊安置对象的,被拆迁人可向拆迁人优先申请一套第一层住宅安置房源。优先申请资格由拆迁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认。经资格确认后的被拆迁人根据可安置面积确定的必选套系,根据确定的“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依次在所有住宅第一层安置房源中直接选择一套(包括两套高层可组合套型)与必选套系相应的细分套型房源房号(其中可安置面积小于等于80平

方米的被拆迁人可在小套系第一层房源中选择一套相应细分套型房号),并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特殊安置对象安置房直选房号确认书》。经资格确认的被拆迁人在拆迁人通知的时间内未到场选房或虽到场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特殊安置对象安置房直选房号确认书》的,视同放弃此次选择权。第一轮第一次直选房号结束后对已确认的安置房汇总并进行公示。

2.第一轮第二次直选房号

第一轮第一次选房结果公示后,进入第一轮第二次选房。

为确保每一份调产安置协议均能自主选择一套安置房的原则,除第一轮第一次经资格确认的被拆迁人外,其余所有被拆迁人按其意愿进入第一轮第二次直接选房。根据其可安置面积确定的必选套系及套数上限,在第一轮第一次已选房确认后的所有剩余安置房源中按确定的“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直接选择一套(包括两套高层可组合套型)与必选套系相应的细分套型房源房号(其中可安置面积小于等于80平方米的被拆迁人可在小套系剩余房源中选择一套相应细分套型房号),并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安置房直选房号确认书》;若被拆迁人在拆迁人通知的时间内未到场选房或虽到场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安置房直选房号确认书》的,视同放弃本次选择权。第一轮第二次直选房号结束后对已确认的安置房汇总并进行公示。

3.第一轮第三次直选房号

第一轮第二次选房结果公示后,进入第一轮第三次选房。

在本轮前两次选房过程中未选房的进入第一轮第三次选房,被拆迁人在上两次已选房确认后的剩余所有安置房源中按确定的“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直接选择一套(包括两套高层可组合套型)与必选套系相应的细分套型房源房号(其中可安置面积小于等于80平方米的被拆迁人可在小套系剩余房源中选择一套相应细分套型房号),并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安置房直选房号确认书》;若被拆迁人在拆迁人通知的时间内未到场选房或虽到场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安置房直选房号确认书》的,视同放弃本轮选择权。第一轮第三次直选房号结束后对已确认的安置房汇总并进行公示。

经通知后不来参加选房,或选房时未在拆迁人规定时间内完成选房的,以及选房后未当场进行结果确认的,视同放弃本轮选择权。

(二)第二轮直抽房号

第一轮直选房号结束并对直选房号结果公示后,进入第二轮直抽房号。

经第一轮直选房号后仍有剩余可安置面积的被拆迁人参加第二轮直抽房号程序。根据其可安置面积确定的必选套系及套数上限结合剩余可安置面积确定一套相应细分套型(对于根据《规定》选房套数上限大于等于4套的被拆迁人如果第一轮中未选择组合套型的也可在本轮中直抽二套高层套型,但对于第一轮中已选择中套系的本轮不允许选择中套系),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安

置房直抽房号意向登记表》。根据《安置房直抽房号意向登记表》汇总情况,当实际需求数小于等于该细分套型房源数时,被拆迁人填写《安置房直抽房号配对结果确认书》并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该细分套型抽房权),然后按确定的“顺序号”依次在该细分套型房源中直接抽取一套或两套,并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安置房房号直抽确认书》;当实际需求数大于该细分套型房源数时,则在选择该细分套型的被拆迁人中确定一个“起始号”,从该“起始号”开始从小到大依次循环排列至与该细分套型套数相等为止确定该细分套型中签人,中签人填写《安置房直抽房号配对结果确认书》并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视为放弃该细分套型抽房权),然后按确定的“顺序号”依次在该细分套型房源中直接抽取一套或两套,并在规定时间内签字确认《安置房直抽房号确认书》。对未中签的被拆迁人,重新填写《安置房直抽房号意向登记表》,然后按上述原则进行抽房,并依次类推直至抽中为止。

对被拆迁人未填写《安置房直抽房号意向登记表》或未签字确认《安置房直抽房号配对结果确认书》的视同放弃本轮抽房权;对虽已签字确认《安置房直抽房号配对结果确认书》但不参加抽房的,以及抽房时未在拆迁人规定时间内完成的,由拆迁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代为行使被拆迁人在本轮选抽房中的各项权利义务,以完成本轮抽房;对虽已抽取房号但未在《安置房直抽房号确认书》上签字确认的由公证处现场公证后予以确认。

第二轮直抽房号结束后对已确认的安置房汇总并进行公示。

(三)第三轮配对选房

第二轮直抽房号结束并对直抽房号结果公示后,进入第三轮配对选房。

经第一轮和第二轮选房后仍有剩余可安置面积的被拆迁人继续参加第三轮配对选房程序。根据其可安置面积确定的必选套系及套数上限,在剩余全部安置房房源中选择相应细分套型进行配对,完成所有剩余可安置面积的配对选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安置房配对选房意向登记表》。被拆迁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安置房配对选房意向登记表》的,由拆迁人根据必选套系要求统筹确定细分套型。

汇总并公示后:

若相应细分套型房源需求套数小于等于安置房源供应套数的,选房意向有效,被拆迁人填写《安置房配对选房配对结果确认书》并签字确认。

若当细分套型房源需求套数大于安置房源供应套数时,则在选择该细分套型的被拆迁人中确定一个“起始号”,从该“起始号”开始从小到大循环排列至与该细分套型套数相等为止确定该细分套型中签人,中签人填写《安置房配对选房配对结果确认书》并签字确认,被拆迁人可行使的选择权次数为其填列的该细分套型房源需求套数;未中签的,继续在另外剩余安置房源中选择(无匹配细分套型房源的不能选择),其中若根据可安置面积确定的

必选套系只能选择该套系房源的被拆迁人选择了该细分套型房源而未中签的,其经调整后的选房意向在该套系房源其他细分套型房源内可优先予以配对确认,直至所有被拆迁人所选择的各细分套型房源需求套数均不超过相应安置房源供应套数。

第三轮配对结束并对配对结果公示后,根据配对结果按细分房型直接抽取房号,抽房结束后对抽房结果进行公示。

被拆迁人既未填写《安置房配对选房意向登记表》也不参加抽房确认,或虽已填写《安置房配对选房意向登记表》并签字确认《安置房配对选房配对结果确认书》但不参加抽房确认的,以及抽房时未在拆迁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抽房的,由拆迁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代为行使被拆迁人在本轮配对选房中的各项权利义务,以完成本轮配对选房。对于已抽房,但拒绝签字确认的,由公证处现场公证后予以确认。

(四)附加轮,经过上述三轮选房配对后在剩余房源中若仍有中、小套系房源,则允许所有被拆迁人根据自身必选套系和套数上限要求再次进行配对后选择并确认相应细分套型房源。附加轮配对选房方法同第三轮配对选房方法。

三、未尽事项,另行规定。

附件四

某某综合改造区块拆迁工程所涉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及相关价格标准

根据慈发改价【2009】5号、【2010】3号、【2011】11号、【2012】2号《关于公布某某综合改造区块拆迁工程所涉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及相关价格标准的通知》的文件规定。

一、商品住宅平均价格

单位:元/㎡

二、土地性质调整标准

单位:元/㎡

三、车位价格

车位规格约2.4米×5.3米的,车位结算价格取值为4.0万元/只。

四、楼层层次差价率

按附表1和附表2规定执行。

五、朝向差价率

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

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

目录 一、适用范围 P3 二、安置房源情况 P3 三、安置房选房原则 P4 四、安置房选房前资格选房人的登记确认工作 P5 五、安置房选房工作组织 P7 六、安置房选房办法时间表 P9 七、安置房选房办法释疑 P9 八、特殊情况的处理 P12 九、声明 P13 十、附件 P13

为和谐顺利的组织、完成XXXX项目被拆迁人安置房选房工作,根据X政发〔XX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工程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结合XXXX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仅限XXXX项目,适用于原XX路地面X栋的原职工住户,且必须已与XXXXXXXXXXXXXXXXX公司签订了《房屋产权调换协议》、《房屋产权调换协议补充协议》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核定表》的原职工住户(以下称被拆迁人)的回迁安置选房使用。 被拆迁人是指拆迁房屋对应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持有《房屋产权调换协议》,但其房屋产权已交易或变更登记的,房屋产权登记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为被拆迁人) 二、安置房源情况 安置房源位于(安置房源共计XXXX套)。户型包括: #楼二房二厅一卫XX 套,建筑面积在XXX—XXX㎡之间; #楼二房二厅一卫XX套,建筑面积在XXX —XXX㎡之间, #楼三房二厅一卫XX套,建筑面积在XXX—XXX㎡之间(具体户型房号及面积详见附件一《XXXX楼房屋产权对照表》)。 房型概况表

三、安置房选房原则 (一)被拆迁人安置房实行“拆一还一”政策进行安置,即一套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对应一套安置房。如被拆迁人房屋对应的安置面积大于本次安置房源能提供的最大房型面积,可以按以下方式选择安置房(任选其一): 1、被拆迁人本次不参与选房,待后续安置房源中有适当面积的安置房再参与选房; 2、被拆迁人参与本次选房,从现安置房源中选择一套安置房,应安置面积大于其选择的安置房面积部分,超过部分在5㎡(含5㎡)内的,按建筑面积每平米5300元进行货币补偿;超过部分在5㎡以上的,按职工内部认购价补偿。 (二)安置房实行“先抽号后选房”的办法进行,即由资格选房人抽签决定被拆迁人选房的先后次序,同一拆迁房产对应一个选房排号,如被拆迁人持有多套拆迁房产,该被拆迁人仍安排为一个抽签号,轮到其选房时,同时完成其多套安置房的选择。 (三)被拆迁人选定的安置房,须签定《选房结果确认书》确认房号,如未签或拒签,则视为选房结果无效,其选择的房号可由后续排号的拆迁人选择。 (四)拆迁户安置面积的确定及回购面积的计价按《拆迁户安置面积及回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指挥领导组 总指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交房的全面工作,决策、协调、处理重大事项。 (二)计划联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安排每日交房对象,提前通知业主交房时同和需带齐的资料,并将安排情况及时通报房屋交验组。负责解释、协调解决安置户的拆迁遗留问题,并引导其及时交房。 (三)综合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发放《业主手册》、《拆迁补充协议》、签订《承诺书》、办理水电过户收取装修押金、统计汇总交房进度。 (四) 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后勤保障。包括餐饮、车辆、宣传办公、安全等。 (五)财务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计算、收付房屋价差款。 (六)交房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施工队: 职责:负责全程陪同业主交验房屋,耐心做好说明,检査交接房屋和水电状况,登记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好交房表格登记。指导办理交房手续,交付房屋钥匙。交房表格及时交统计人员汇总。 (七)工程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协调、安排施工单位人员驻守楼房,开启业主房门,检查交接房屋和水电状况,汇总、协调、处理业主反映的质量意见。 二、交房流程

1、按照选房号顺序通知各业主到场选房。 2、核对业主身份,包括业主身份证、协议书等。 3、业主缴纳装修押金。 4、业主办理水电过户。 5、由交房专员带领业主到其房屋检验,对房屋质量的意见应该解释并记录。指导业主在交房验收单上签字。 6、将业主反映的质量问题交工程组汇总处理。 7、带业主到综合组办理交房手续、交钥匙。交房登记表应交综合组统计。 三、时间安排 商品房交房时间: 安置房交房时间: 四、需准备事项 (一)交房大厅布置。包括交房流程图、各项上墙资料公布,月日前完成。(后勤组) (二)交房资料准备。各种交房表格印刷,水电过户及办公用品(包括手电、文件夹、雨 伞、工作证等)等相关资料的准备,月日前完成。(综合组) (三)人员落实。落实抽调人员、组织各岗位人员培训,月日前完成。(领导组) (四) 月日刊登并印发交房通知,按选房号顺序通知业主交房,并列出计划。(计联组) (五)后勤保障准备。(后勤组) (六)房屋逐套自检,确保一次交验成功。(工程组) (七)回购款准备。(财务组) 交房通知书 尊敬的业主:

安置房摸号方案

远东镇安置房摸号现场工作方案 为确保远东镇安置房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县政府政(2012)4号、政秘(2013)26号和远东镇政府政(2013)1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制定如下区域摸号方案: 一、参与单位(人员):各项目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电视台、县公证处、远东镇、远东派出所、安置房分配小组和安置小组全体人员、各村民组(含无房户、路边房及供销社)选房代表、群众监督员(3名)、各征地拆迁工作组全体人员、梅林村和缺口社区全体村干; 二、摸号时间:2014年9月29日上午8:30 三、摸号地点:远东镇计生办三楼大会议室 四、选房操作程序 1、房源编号。由选房安置组将所有的安置房统一编制栋号、房号(多层、高层分别编号),绘制出房源平面示意图,以方便各村民组选房。 2、区域摸号。征地拆迁工作组负责组织各村民组推选一名代表(代表必须由本村民组多数成员推选产生),在领导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集中公开摸号,摸号分两个步骤,首先摸“摸号的顺序号”——即确定摸号的先后顺序;第二步,根据摸到的顺序号,各村民组代表依次摸安置区域顺序号,根据安置区域顺序号依次确定各村民组回迁安置的区域。选房安置组按序号对相应村民组所需的安置房户型和套数,按照安置房编排的栋号、房型等由前向后,由东向西,依次分配楼栋(套),同一栋由东到西、

同一单元自下而上的顺序安排相应数量房屋,一次性分配给各工作组(含多层90平方米房源不足的增、减购房型),并进行公示,不得跨楼、跨单元分配房屋。各村民组安置顺序号、安置区域一经选定,由各村民组所选代表与领导组办公室现场签订《选房协议书》。安置房选房摸号过程和结果,由领导组办公室聘请县公证处进行现场司法公证。 3、现场摸号采取乒乓球盲抓法,由工作人员填好摸号顺序号及安置区域顺序号的阿拉伯数字(演练则使用英文字母),由县公证处公证后放入暗箱中,各选房代表依次上台摸号,确定摸号顺序号及安置区域顺序号,对于无故缺席摸号及选房代表当场拒绝摸号的,由县公证处公证后,视为放弃此轮摸号选房,待下轮摸号选房,后面选房代表补上空缺继续开展摸号,选房代表自暗箱中拿出乒乓球后,需抓在手心,后退一米后在县电视台摄像下打开手心,由县公证处公布选房号码,确定房源后与领导组办公室现场签订《选房协议书》。 五、摸号现场注意要点 1、现场指挥由柯书记、丁镇长总负责,负责指挥协调现场各单位工作,确保摸号工作有序进行; 2、征地拆迁工作组负责提前两天通知各选房代表并保留通知记录,当天组织各村民组选房代表选房准时进入会场,如有突发情况,需提前报告领导组办公室。 3、现场稳控由县公安局及远东派出所负责维持秩序。政府工作人员、选房代表必须佩带工作证、代表证才允许入场,非选房代表及工作人员一律不允许入场,工作证、代表证由镇政府负责制作(内含照片、姓名、职务、政府公章),县公安局及远东派出所安排10名警察参与维稳(穿制服),其中计生办门口安排两人、

安置房分房工作总结

安置房分房工作总结 独山港镇“四到位”全力做好安置房分房工作近日,独山港镇按 照“认真、负责、公平、效率”的原则,坚持“四到位”全力做好绿洲花苑926套安置房分房工作,截至目前527户涉迁安置户顺利分房。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到位。该镇及时成立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镇 __任组长,从各局办抽调工作经验丰富、政策熟悉的精 干人员任成员。在深入调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召开10多次会议,反复研究房屋分布、分配方案、责任分工等工作,科学制订方案,对分房工作各个流程进行了细致安排。二是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到位。该镇把安置房分布和分配原则制成手册发放到户、到人。认真做好资料核对协议变更以及房型确认工作,确保所有选房农户的选房号、户型等无差错。在分房现场外布置了咨询点,切实做到了边宣传政策,边解疑释惑,边思想疏导。三是严格纪律要求,明确责任到位。工作组成员服从统一安排,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弄虚作假、分人情房、与安置群众发生言行冲突等情况发生,不得擅自乱议论、乱表态。实行 __亲自挂帅,领导班子成员全员参与,分工负责,做到领 导在一线指挥、工作在一线开展、问题在一线解决,确保顺利完成安置分房工作。四是实施部门联动,确保稳定到位。及早深入移民农户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发展问题及时化解,做到调查在前,防范在先,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妥善处理安置分房过程中出现的矛盾问题,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选房引导工作,及时化解各类矛盾和问题,确保分房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安置房工作总结 一、航华嘉苑:目前工程主体全部结束,正在进行水电安装、内外墙粉刷,公租房正在进行装修,外水已签合同、外气正在进行施工、外电进入招标程序,计划今年年底工程竣工验收。 存在问题: 1、航华路排水管道不能满足设计要求,需要从货场八路进行排水至解放路,而排水管道至今未修。 2、航华嘉苑南侧设计有一条规划道路,没有修建。 二、燕山新村:共计20栋楼,目前6栋楼主体封顶,正在进行外墙保温施工,其余的楼主体施工至6层,地下室正在进行主体施工,计划今年年底工程主体全部封顶,至xx年7月工程竣工验收。 存在问题:由于施工单位资金的不足,导致工程进度缓慢。 三、陈梁新村:目前正在进行地下室的开挖,计划今年年底工程主体至6层,前期由于雨季导致工程进度迟缓。

安置房分房方案

安置房分房方案 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

**村安置房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结合安置房源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分房工作,明确分房原则和流程,现制定分配方案如下: 一、安置房分配的原则 1、采取多方参与监督,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2、**村安置房分配以抽号方式进行,按照协议顺序抽取选房顺序号,再以选房顺序号为次序进行抽号选房。 3、依据拆迁协议,每户每次选房选定一名户代表拿着选房证参与选房,选房时根据选房证上的序号进行抽号选房。 4、按拆迁协议分配安置房,房源充足时按面积选房,无房源时按区指导现金补偿价格4200元/平方米补偿。 5、**村选房村民151户,每户有标准安置面积,及二次分配面积35㎡。依据总面积逐轮抽号选房。 6、每户可有5平方米找补面积(每平方米3000元)。 7、各户最终所剩安置房源面积,可自由组合,组合选房后仍有剩余面积的或没有组合的剩余面积和剩余房源最后统一处理。 8、当日选房的村民选房后发放20万现金(有二次分配35㎡差额的发放20万)。选完房的村民发放6月10日前过渡费和两个月装修期过渡费。7个工作日确定车位、面积差额、保留房指标款、股份本金,统一清算。 9、停车位:每户一个免费停车位;一个平价车位5万元;第三个车位8万元。(免费车位和平价车位必须一个在C区,一个在D 区,不能在同一区域内) 10、安置房源面积共5类。户型归类:(1)一类:141.98—159.05㎡(166套)(2)二类:123.13—128.82㎡(88套)(3)三类:91.20—108.00㎡(439套)(4)四类:73.00—89.16㎡(191套)(5)五类:52.85—64.86㎡(239套)。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一)指挥领导组总指挥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交房的全面工作,决策、协调、处理重大事项。 (二)计划联络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负责安排每日交房对象,提前通知业主交房时同和需带齐的资料,并将安排情况及时通报房屋交验组。 负责解释、协调解决安置户的拆迁遗留问题,并引导其及时交房。 (三)综合组组长副组长组员职责发放《业主手册》、《拆迁补充协议》、签订《承诺书》、办理水电过户收取装修押金、统计汇总交房进度。 (四)后勤保障组组长副组长:组员:职责:后勤保障。 包括餐饮、车辆、宣传办公、安全等。 (五)财务组组长组员职责负责计算、收付房屋价差款。 (六)交房组组长副组长组员施工队职责负责全程陪同业主交验房屋,耐心做好说明,检査交接房屋和水电状况,登记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好交房表格登记。 指导办理交房手续,交付房屋钥匙。 交房表格及时交统计人员汇总。 (七)工程组组长副组长组员职责负责协调、安排施工单位人员驻守楼房,开启业主房门,检查交接房屋和水电状况,汇总、协调、处理业主反映的质量意见。二、交房流程 1、按照选房号顺序通知各业主到场选房。 2、核对业主身份,包括业主身份证、协议书等。 3、业主缴纳装修押金。

4、业主办理水电过户。 5、由交房专员带领业主到其房屋检验,对房屋质量的意见应该解释并记录。 指导业主在交房验收单上签字。 6、将业主反映的质量问题交工程组汇总处理。 7、带业主到综合组办理交房手续、交钥匙。 交房登记表应交综合组统计。 三、时间安排商品房交房时间安置房交房时间 四、需准备事项 (一)交房大厅布置。 包括交房流程图、各项上墙资料公布,月日前完成。 (后勤组) (二)交房资料准备。 各种交房表格印刷,水电过户及办公用品(包括手电、文件夹、雨伞、工作证等)等相关资料的准备,月日前完成。 (综合组) (三)人员落实。 落实抽调人员、组织各岗位人员培训,月日前完成。(领导组) (四)月日刊登并印发交房通知,按选房号顺序通知业主交房,并列出计划。 (计联组) (五)后勤保障准备。

拆迁安置房分配方案

xxx 拆迁安置房分配方案(讨论稿) 因朝阳新城建设需要,我村村民房屋全部拆迁,为妥善安置,尽快回迁,村两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安置房分配方案,并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安置房分配工作的领导、确保分配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xxx 安置房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蹲点领导:xxx(镇纪检书记)xxx(镇政府副镇长) 组长:xxx 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xx xxx 十个代表下设工作小组如下: 1、分配抽签小组负责人:xxx xxx 成员:xxx 代表(10 人)负责分配方案的起草,户型统计、公布,各种数据的整理,抽签的一切准备(包括房屋平面图的制作,签的制作,各种表格的制作)公证单位的联系等工作。 2、后勤组负责人:xxx 成员:xxx 负责分房过程中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3、保卫组负责人:xxx 负责分房全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及纠纷调解。 4、新房设施配套组负责人:xxx 负责水、电、下水、道路以及其他管线的畅通,确保住户尽早入住。 二、分配的对象及原则 1、凡因朝阳新城建设需要而拆迁并与村委会签订了拆迁还房协议的为本次分配对象。 2、按照拆一还一,就近靠档不调档的原则,得房面积不得超过协议还房面积。 3、拆迁还房面积人均不足35 ㎡的按人均35 ㎡补足,补足面积按每平米2750 元进行购买(由本人申请,村申报,镇相关部门核定)。 安置房分配办法 1、根据拆迁协议规定,安置房全部采取抽签形式进行选房,按村统计的拆迁户名单顺序先抽取顺序号,再由顺序号抽取房号,顺序号一次性抽取,一户在一种户型面积自报几套,房号可同时抽几次,抽签以拆迁户本人为准,需要委托他人的需到现场签署《抽签委托书》,并由公证单位、区农民公寓办、镇纪检、监察和10 名拆迁户代表进行全程监督。 2、按拆迁协议为户主,由每户填写《xxx 拆迁户选择安置房户型面积自报表》,根据每户自报户型、面积分档进行抽签。 3、一户拆迁户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拆迁面积,其中一处面积小于72.45 ㎡的必须并户。

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村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为加快我区城市化进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村进行城中村改造。为稳妥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我区本着依法合规、合理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充分贯彻以人为本、有情操作、让利于民的精神,结合本村实际,并参照我区其他城中村改造的标准,制定本方案。 一、拆迁安置补偿标准 以宅基地使用证为依据,结合历史及现状情况,由村委会对宅基地户及面积进行确认,凡属拆迁范围内的宅基地证使用权人为被拆迁人,根据宅基地面积进行分类安置补偿。 1、以宅基地面积333.33m2及以下的,回迁安置房为220m2,地上附着物面积以宅基地面积2层计算,扣除已安置面积后,按元/m2以货币补偿。 2、宅基地面积333.34 m2及以上的,在220 m2安置房的基础上,按照宅基地面积减去333.33 m2除以1.5计算,为另行增加的安置房面积(增加的部分需超过单套安置房面积的二分之一),差额部分需按照元/ m2相互折抵。地上附着物面积以宅基地面积2层计算,扣除已安置面积后,按元/ m2予以补偿。 3、宅基地面积110 m2以下的,地上建筑物不再行进货币补偿。 4、三层及以上建筑物的补偿,由村委会审定,报区政府拆迁小组同意并公示后进行补偿。 5、村集体道路、闲散地等补偿:以享受村民待遇的人口为依据,

每人补偿万元(待遇资格由村委会认定)。 6、临时过渡安置费:过渡安置期暂定个月,自签订拟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如不能按时返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村委会认定人口数(三年内不变),第一年每人每月元,第二年每人每月元,第三年每人每月元,临时过渡安置费一次性付清。 二、拆迁奖励 按照10户联保的原则奖励(单户签约不享受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拟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每户奖励万元,其中的万元由区政府筹措,在签订拟拆迁协议时,每户先兑付元奖励。 三、拆迁补偿及奖励兑现条件 各组拟拆迁户协议签字率达到90%以上,签订的协议生效,拆迁补偿及剩余25万元奖励资金统一兑现。 四、安置住房的位置、标准及分配方法 1、安置房位置及交房时间: 安置房按市规划部门批准的位置建设。安置房交付时间,自签订拟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暂定36个月。 2、安置房标准: (1)安置房为全产权商品房,安置房的楼层最高不超过28层。(2)安置房分二种户型:建筑面积分别约为90m2、130m2(以房屋确权部门认定为准)。 (3)安置房的装修为简装,标准:包括水、电、暖、天然气、有线

【2018-2019】对回迁安置房重新调换选房协议-推荐word版 (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对回迁安置房重新调换选房协议 篇一:购房协议书(特别适用于农村拆迁安置房) 协议书 甲方(卖房方)身份证乙方(买房方)身份证甲方是拆迁安置户,现有部 分富余户头(拆迁安置房购买权)转让,经双方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只转让户头(拆迁安置房购买权),每个户头含安置面积平方,甲 方户头人员名单共人,委托代理人为,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 证出售本户头签订本合同的时候经本户头的产权共有人同意,乙方在本协议签 订生效后当即付清户头转让费,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凭安置选房顺序号办理选房 购房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按照镇政府拆迁安置房的价格,房款由乙方直接交于安置房收费点(发票户名是甲方的)。 三、转让后房屋所有权属于乙方,乙方无论是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有权将此房屋转让出售或出租,甲方及其名下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任何异议进行 阻扰。乙方以甲方名义缴纳的购房款票据以及甲方名义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均交由乙方保管,作为乙方对此房屋所有权的证据。 四、在政府允许办理房产证时,应主动联系乙方,甲方在可以办理之日起一月内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逾期 办理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第五条违约责任处理。 五、 六、 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不 经过任何法律公证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果。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见证人:身份证:电话: 年月日如果甲方违约和不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甲方应市场房价的三倍价 赔付给乙方。若上述房屋及车库再遇拆迁,所有补偿及权益,均由乙方享受与甲方无关。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甲方(卖房方)身份证乙方(买房方)身份证 甲方现有房屋转让,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 向甲方购买拆迁安置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幢室的拆迁安置房(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车库(来自: : 对回迁安置房重新调换选房协议 ) )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拆迁安置房做好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拆迁安置房。 二、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拆迁安置房,原户头所有人,身份证号码:(甲方于年月就户头转让已经签订了户头转让协议。)允许转卖,该拆迁安置房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其他未 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原户头户主与甲方的一切产权纠纷,债权债务以及其他 权利瑕疵与乙方无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三、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地产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乙方在 年月日前次付清给甲方,付款方式。 四、双方同意于年月日前乙方付清全部购房款的同时,由甲方将上述房屋正式交付给乙方。转让后的房屋所有权属乙方。无论是否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乙 方有权将此房出售或出租。甲方及其名下的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任何异议 进行阻扰。 五、违约责任:乙方中途毁约或不能按期付清购买款,乙方不得和甲方索还定金,另赔付甲方定金的3倍违约金,甲方中途毁约或不能按时交付该房地产, 甲方应在毁约之日起日 内将定金退还给乙方,另付给乙方相当于定金数额3倍的违约金。 六、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在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在可以办理之日起一月内必须无条件配合 乙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若上述房屋及车库再遇拆迁,所有补偿及利益,均由乙方享受与甲方无关。 九、本契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指挥领导组 总指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交房的全面工作,决策、协调、处理重大事项。 (二)计划联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安排每日交房对象,提前通知业主交房时同和需带齐的资料,并将安排情况及时通报房屋交验组。负责解释、协调解决安置户的拆迁遗留问题,并引导其及时交房。 (三)综合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发放《业主手册》、《拆迁补充协议》、签订《承诺书》、办理水电过户收取装修押金、统计汇总交房进度。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后勤保障。包括餐饮、车辆、宣传办公、安全等。 (五)财务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计算、收付房屋价差款。 (六)交房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施工队: 职责:负责全程陪同业主交验房屋,耐心做好说明,检査交接房屋和水电状况,登记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好交房表格登记。指导办理交房手续,交付房屋钥匙。交房表格及时交统计人员汇总。 (七)工程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协调、安排施工单位人员驻守楼房,开启业主房门,检查交接房屋和水电状况,汇总、协调、处理业主反映的质量意见。

二、交房流程 1、按照选房号顺序通知各业主到场选房。 2、核对业主身份,包括业主身份证、协议书等。 3、业主缴纳装修押金。 4、业主办理水电过户。 5、由交房专员带领业主到其房屋检验,对房屋质量的意见应该解释并记录。指导业主在交房验收单上签字。 6、将业主反映的质量问题交工程组汇总处理。 7、带业主到综合组办理交房手续、交钥匙。交房登记表应交综合组统计。 三、时间安排 商品房交房时间: 安置房交房时间: 四、需准备事项 (一)交房大厅布置。包括交房流程图、各项上墙资料公布,月日前 完成。(后勤组) (二)交房资料准备。各种交房表格印刷,水电过户及办公用品(包 括手电、文件夹、雨伞、工作证等)等相关资料的准备,月日前完成。 (综合组) (三)人员落实。落实抽调人员、组织各岗位人员培训,月日前完成。(领导组)

埔洋村整村搬迁安置房屋分配方案【模板】

埔洋村整村搬迁安置房屋分配方案 一、安置房基本情况 (一)独栋安置房屋:总共612栋,每栋占地面积92.04㎡,总建筑面积231㎡; (二)非独栋安置房屋:总共60套,每套建筑面积88.3㎡。 二、安置房分配对象 按照《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埔洋村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确定的对象作为安置房分配对象。 三、安置房屋分配办法 (一)本村村民安置办法 1.选择独栋安置房屋安置的。以5人为计户基数,每人无偿享受20㎡住房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超过部分按建筑成本价购买,奖励部分按《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埔洋村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奖励办法执行。建筑成本价由建设单位报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财政部门核定。 独栋安置房屋宅基地折价人民币30万元,被征收人每户少于5人(不含5人)的,每少1人,向征收实施单位缴纳宅基地差价款人民币6万元;多于5人(不含5人)的,每多1人,征收实施单位给予每人宅基地补偿款人民币6万元。 2.选择非独栋安置房屋安置的。以5人为计户基数,每人无偿享受24㎡住房建筑面积,建筑面积超过部分按建筑成本价购

买,奖励部分按《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埔洋村搬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奖励办法执行,并由征收实施单位给予每人宅基地补偿款人民币6万元。建筑成本价由建设单位报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财政部门核定。 3.对于夫妻双方均为本村村民,其已生育有子女且现所有子女已经全部结婚、拆户并同时属于本村村民,该对夫妻不再单独计户安置,给予货币补偿或将其可无偿享受的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平方数(包括相关奖励)并入其子女计算。 (二)户口已迁出的原村民安置办法 1.对于户口已迁出的,现居住于迁入地,并已在迁入地享受当地村民权利的人员,不作为本次安置对象。 2.对于户口已迁出,在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且配偶及子女非本村户籍的人员,由本人向埔洋村民委员会提出正式购房书面申请,经埔洋村民委员会初审后报征收实施单位复审后公示3天,无异议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报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批准,方可按建筑成本价购买非独栋安置房屋1套(有且仅有1套)。 3.对于因服兵役或就读户口已迁出的,无法迁回本村的人员,由本人向埔洋村民委员会提出作为安置对象正式书面申请,经埔洋村民委员会初审后报征收实施单位复审后公示3天,无异议的,由征收实施单位报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管委会批准,方可作为本次安置对象。

安置房分房方案

**村安置房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结合安置房源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分房工作,明确分房原则和流程,现制定分配方案如下: 一、安置房分配的原则 1、采取多方参与监督,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2、**村安置房分配以抽号方式进行,按照协议顺序抽取选房顺序号,再以选房顺序号为次序进行抽号选房。 3、依据拆迁协议,每户每次选房选定一名户代表拿着选房证参与选房,选房时根据选房证上的序号进行抽号选房。 4、按拆迁协议分配安置房,房源充足时按面积选房,无房源时按区指导现金补偿价格4200元/平方米补偿。 5、**村选房村民151户,每户有标准安置面积,及二次分配面积35㎡。依据总面积逐轮抽号选房。 6、每户可有5平方米找补面积(每平方米3000元)。 7、各户最终所剩安置房源面积,可自由组合,组合选房后仍有剩余面积的或没有组合的剩余面积和剩余房源最后统一处理。 8、当日选房的村民选房后发放20万现金(有二次分配35㎡差额的发放20万)。选完房的村民发放6月10日前过渡费和两个月装修期过渡费。7个工作日确定车位、面积差额、保留房指标款、股份本金,统一清算。 9、停车位:每户一个免费停车位;一个平价车位5万元;第三个车位8万元。(免费车位和平价车位必须一个在C区,一个在D区,不能在同一区域内) 10、安置房源面积共5类。户型归类:(1)一类:141.98—159.05㎡(166套)(2)二类:123.13—128.82㎡(88套)(3)三类:91.20—108.00㎡(439套)(4)四类:73.00—89.16㎡(191套)(5)五类:52.85—64.86㎡(239套)。 11、母子房指6层以上的一类房源就近配套一套三类或四类户型的固定组合。 二、安置房分配流程 1、抓阄选房。由确认的户代表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按协议顺序号

安置房选房流程及办法

安置房选房流程及办法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E区安置房选房流程及办法 一、时间:定于: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上午8:30至11:30, 2011年月日——2011年月日下午15:00至18:00。 二、地点:彭营村拆迁安置挥部(车站南路中达明淯新城一楼售房部) 三、安置房的房源安排:本次安置集中在中达?明淯新城E区 2#楼、5#楼、6#楼 四、选房规则: 1、本次选房分为两轮,第一轮由村民先进行安置房选房,安置房选房结束后进行第二轮置换房选房。 2村民选房时应按照《选房证》顺序号的先后顺序和领取《选房证》时签名为准进行依次选房。 3、彭营村拆迁安置挥部每天上午安排户,分组进行选房;每天下午安排户,分组进行选房。 4、接到选房通知的安置户请在选房当天的上午点或下午 点准时到彭营村拆迁安置挥部(车站南路中达明淯新城一楼售房部)选房,如在规定时间没按时到场将安排下一序号的村民进行选房 5、选房时必须携带的证件:《选房证》、《安置意向书》及户主身份证。

6、选房时如无故没有按时到彭营村拆迁安置指挥部选房的,将安排下一序号的村民进行选房。 7、在等待选房的过程中,请严格遵照选房规则进行。不得抢先选房,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无故干扰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 四、选房流程: 1、彭营村拆迁安置挥部根据《选房证》顺序号及每天的选房计划提前一天通知当天选房的安置户并发放《选房手册》。 2、安置户应参照《选房手册》,对安置房的楼号、位置、层次、套型、安置面积、置换面积及超出面积应补交的相关费用进行熟悉。 3、为确保安置房选房进度,安置户请根据自己交房的时间提前看房,选房当天不再安排现场看房;同时请安置户准备多套选房方案,以备在自己原想选定的房号被先选房者选中情况下,另行再选。 4、安置户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准时到达彭营村拆迁安置挥部选房现场将本人持有的E区安置房《选房证》、《安置意向书》、户主身份证交现场工作人员查验。 5、安置户按《选房证》序号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房。 6、在选到房号的安置户,由现场工作人员出具选房传递单。 7、安置户持选房传递单到指定的交通银行缴纳安置房项目的相关费用(安置房/置换房超面积费用、储藏室费用、燃气初装

拆迁安置房实施方案

村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今年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之一的——北景观大道东延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如期竣工,同时为了维护好该项工程涉及拆迁户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村两委会、两会议讨论决定,制定如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谐发展为基础,公平、公正为原则,确保村民的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我村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二、总体原则 拆迁范围内及地面附着物,以市拆迁办调查数据为准。 主体房,附属主体房(现浇、楼板、扇形、大圆窑、砖瓦房)可以面积置换新的安置房,也可按照市补偿标准以拆迁办调查登记的面积进行货币补偿。其它地面附着物按市拆迁补偿标准进行货币补偿。 三、置换安置新房 1、愿意置换安置房的,置房标准为:主体房:现浇、楼板顶按1:1.3;扇形、大圆窑、砖瓦房按1:1.2;附属主体:现浇、楼板顶按1:0.9;扇形、大圆窑、砖瓦房按1:0.8;附属房:彩钢房每平米300元,砖木等简易结构按每平米150元;剩余附属物,包括街门、围墙、树木、厕所、

照壁、地下室、渗水井、人工井、院内硬化等,参照市拆迁办拆迁标准进行货币补偿。 2、每层具体置换等级标准:一层为1:1,二层为1:0.95,三层为1:0.85,四层为1:0.95,五层为1:1.1,六层为1:1.15。 3、楼层的分配采用抓阄的办法进行,具体办法为:①第一步按应分房的户数统一编号作为顺序号,每户出一代表抓顺序号;②第二步按顺序号以每栋的实际套数依次进行抓阄,一栋楼结束后,再进行第二栋楼的抓阄依此类推;③可分配两套住房的,第二套不再进行楼层抓阄,实行搭配,一层搭配4层,二层搭配5层,三层搭配6层,但可参与层抓阄;如一户可置换3套或更多,按本条第②第③循环进行。 4、每单元住户可以自由组合,也可以抓阄后互相对换,但需要双方协调签字立约,村委公证。 5、每户原则上最多置换房屋为套。 四、相关事项 1、本人置换面积不达安置房最小面积的,或置换后的剩余面积超过应置换房面积50%的,但本人又不愿意退款,而需要分配安置房的,多余面积按楼房市场平均价补交房款。置换后的剩余面积不达应置换房屋面积50%的,村委以市拆迁调查面积按市补标准拆算原面积进行货币补偿。 2、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人和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原则

安置房分房方案模板.doc

**村安置房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 ********* 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结合安置房源的实际情况,为了做好分房工作,明确分房原则和流程,现制定分配方案如 下: 一、安置房分配的原则 1、采取多方参与监督,坚持公正、公平、公开。 2、** 村安置房分配以抽号方式进行,按照协议顺序抽取选房顺序号,再以选房顺序号为次序进行抽号选房。 3、依据拆迁协议,每户每次选房选定一名户代表拿着选房证参 与选房,选房时根据选房证上的序号进行抽号选房。 4、按拆迁协议分配安置房,房源充足时按面积选房,无房源时按区指导现金补偿价格 4200 元 / 平方米补偿。 5、** 村选房村民151 户,每户有标准安置面积,及二次分配面积35㎡。依据总面积逐轮抽号选房。 6、每户可有 5 平方米找补面积(每平方米3000 元)。 7、各户最终所剩安置房源面积,可自由组合,组合选房后仍有剩余面积的或没有组合的剩余面积和剩余房源最后统一处理。 8、当日选房的村民选房后发放20 万现金(有二次分配35 ㎡差额的发放 20 万)。选完房的村民发放 6 月 10 日前过渡费和两个月装修 期过渡费。 7 个工作日确定车位、面积差额、保留房指标款、股份本 金,统一清算。 9、停车位:每户一个免费停车位;一个平价车位 5 万元;第三个车位 8 万元。(免费车位和平价车位必须一个在 C 区,一个在 D 区,不能在同一区域内) 10、安置房源面积共 5 类。户型归类:( 1)一类: 141.98 — 159.05 ㎡( 166 套)( 2)二类: 123.13 — 128.82 ㎡( 88 套)( 3)三类: 91.20 — 108.00 ㎡( 439 套)( 4)四类: 73.00 — 89.16 ㎡( 191 套)( 5)五类: 52.85 — 64.86 ㎡( 239 套)。 11、母子房指 6 层以上的一类房源就近配套一套三类或四类户型 的固定组合。

景观大道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

景观大道综合改造项目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实施方案 (意见征求稿) 为公开、公正、公平、合理地做好景观大道综合改造项目被拆迁人拆迁安置房选房分配工作,根据《慈溪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若干规定》、《慈溪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慈溪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的补充意见》、《慈溪市中心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房选房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拆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景观大道综合改造项目已与拆迁人签订《住宅用房拆迁调产安置补偿协议》或《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调产安置协议》(以下简称“调产安置协议”)的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安置房。 二、安置房源情况 本次选房的安置房源位于嘉景园,具体为1#-15#、17#-20#、22#-24#、26#1单元、27#共计24幢1098套。套型包括:大套系760套(细分为124平方米套型256套、128平方米套型8套,134平方米套型136套,140平方米套型48套,145平方米套型31套,155平方米套型281套),中套系256套(细分为97平方米套型94套、105平方米套型31套,110平方米套型131套),小套系82套(细分为30平方米套型52套、50平方米套型26套、69平方米套型4套)。(详见附件一)

三、安置房选房原则 (一)安置房组合根据“立足现状、套数就少、面积就近、主力套型优先”的原则确定。 (二)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被拆迁人按照《集体所有土地拆迁安置房选择规定》(详见附件二)确定安置房组合,套型总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实际可安置面积(指到选房分配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被拆迁人实际可参加选房分配的可安置面积,下同)30平方米,超过30平方米安置 (最后一套,以下统称超规定面积安置) 的只能在高层中选房。被拆迁人已安置一套及以上多层现房或按照本实施方案完成必选套系选择后,其实际可安置面积扣除已安置房屋结算建筑面积后的剩余可安置面积不足实际安置房源的中套系最小细分套型面积时,可不再选房。 (三)国有土地房屋被拆迁人按照《国有土地拆迁安置房选择规定》(详见附件三)确定安置房组合,套型总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实际可安置面积(指到选房分配时,国有所有土地房屋被拆迁人实际可参加选房分配的被拆房屋建筑面积,下同)被拆房屋建筑面积10平方米,超过10平方米安置(最后一套,以下统称超规定面积安置)的只能在高层中选房。被拆迁人按照本实施方案完成必选套系选择后,其实际可安置面积扣除已安置房屋结算建筑面积后的剩余可安置面积不足实际安置房源的中套系最小细分套型面积时,可不再选房。 (四)根据实际可安置面积规定的套数上限3套及以上的被拆迁人,选择必选套系时须按先大套系后中套系的顺序选择,选择中套系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 安置房交房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指挥领导组 总指挥: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交房的全面工作,决策、协调、处理重大事项。 (二)计划联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安排每日交房对象,提前通知业主交房时同和需带齐的资料,并将安排情况及时通报房屋交验组。负责解释、协调解决安置户的拆迁遗留问题,并引导其及时交房。 (三)综合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发放《业主手册》、《拆迁补充协议》、签订《承诺书》、办理水电过户收取装修押金、统计汇总交房进度。 (四)后勤保障组

组长:副组长: 组员: 职责: 后勤保障。包括餐饮、车辆、宣传办公、安全等。 (五)财务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计算、收付房屋价差款。 (六)交房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施工队: 职责:负责全程陪同业主交验房屋,耐心做好说明,检査交接房屋和水电状况,登记业主反映的问题,做好交房表格登记。指导办理交房手续,交付房屋钥匙。交房表格及时交统计人员汇总。 (七)工程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协调、安排施工单位人员驻守楼房,开启业主房门,检查交接房屋 和水电状况,汇总、协调、处理业主反映的质量意见。 、交房流程

1、按照选房号顺序通知各业主到场选房。 2、核对业主身份,包括业主身份证、协议书等。 3、业主缴纳装修押金。 4、业主办理水电过户。 5、由交房专员带领业主到其房屋检验,对房屋质量的意见应该解释并记录。指导业主在交房验收单上签字。 6、将业主反映的质量问题交工程组汇总处理。 7、带业主到综合组办理交房手续、交钥匙。交房登记表应交综合组统计。 三、时间安排 商品房交房时间: 安置房交房时间: 四、需准备事项 (一)交房大厅布置。包括交房流程图、各项上墙资料公布,月日前完成。 (后勤组) (二)交房资料准备。各种交房表格印刷,水电过户及办公用品(包括手电、文件夹、雨伞、工作证等)等相关资料的准备,月日前完成。(综合组) (三)人员落实。落实抽调人员、组织各岗位人员培训,月日前完成。(领导组)

坪山区安置房源分配暂行措施

坪山区安置房源分配暂行措施 2017年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房源分配 (1) 第三章法律责任 (11) 第四章附则 (11) 第五章附件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坪山区安置房源的供应、分配及监督达到合理统筹的管理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的安置房源分配程序,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决定》(市政府第292号令)、《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会议纪要,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措施。 第二条本暂行措施适用于坪山区辖区内安置房源的分配活动。本暂行措施所称安置房源指坪山区用于土地整备和房屋征收项目的安置房源,现有安置房源含倚湖居、竹韵花园、香江花园。 第二章房源分配 第三条安置房的来源 (一)政府投资建设的住房; (二)政府回购的住房; (三)政府依法回收、征收的住房; (四)以土地整备或其他途径筹集的住房。 第四条部门职责 (一)区土地整备中心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街道办事处实施辖区安置房源分配工作,包括:接受街道办事处提出《安置房移交申请书》的书面申请;审查街道办事处报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对于符合本措施第七条并按

本措施第十一条提交材料已齐全的,核发《房屋交接通知书》;负责安置房分配系统平台(以下简称“系统平台”)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 (二)街道办事处 负责辖区安置房源日常分配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负责在系统平台选房及上传材料等操作工作;负责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房现房移交协议书》等相关协议;负责办理差价结算的工作;在系统平台上提交《安置房移交申请书》及本措施第十条规定的材料扫描件;将在系统平台提交的申请材料原件报送区土地整备中心审查并备案;在系统平台上下载《房屋交接通知书》(扫描件),打印并送达;协助办理房屋入伙等的具体安置实施工作。 第五条区土地整备中心通过系统平台实施日常分配信息化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安排1-2名专人负责管理街道办事处终端地址和专用账号,并由该专人登陆专用账号进行日常的安置房选房操作。 第六条系统平台采取网络化数据处理的方式,区土地整备中心和各街道办事处设有服务终端,系统平台数据可提供实时查阅,并可完成安置房分配相关手续(包括房源预选、上传材料、审查程序、下载通知书等)一站式办理。 第七条申请资格 安置房分配对象包括: (一)辖区开展土地整备、房屋征收项目的安置对象; (二)区规划土地监察大队审议通过的,满足“一户一栋”政策未建房的安置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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