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十三五”市级一般专项规划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

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 (3)

第一章发展回顾与面临形势 (5)

一、发展回顾 (5)

二、面临形势 (6)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7)

一、指导思想 (7)

二、基本原则 (8)

三、发展目标 (8)

第三章重点任务 (9)

一、全面推进资源节约 (9)

二、深化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 (11)

三、积极培育循环型产业体系 (13)

四、大力创新循环经济管理制度体系 (15)

第四章保障措施 (16)

一、加强分工协作 (16)

二、强化科技支撑 (17)

三、引导全民参与 (17)

前言

发展循环经济是我国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是落实党的十八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治理大城市病的必然选择,是缓解人口资源环境约束、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根本途径。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要求,按照全市“十三五”专项规划工作安排,制定本规划。规划重点解决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问题,并统筹考虑循环型产业体系构建、园区循环化发展、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和制度体系建设等工作,系统阐述本市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与措施。

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3.《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升生态

文明

水平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建设的实施意见》;

5.《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城市管理发展规划》;

6.《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

7.《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8.《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土地资源整合利用规划》;

9.《北京市“十三五”时期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规划》;

规划适用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实施期限为2016—2020年。

第一章发展回顾与面临形势

一、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本市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实施严格的水资源和能源资源总量控制,突出废弃物规范回收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创新建立服务业循环经济试点,推广农业、制造业循环经济模式,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和再生水利用量稳步提升,初步构建起符合首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一)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

“十二五”期间,本市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技术创新和精细化管理,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万元GDP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和水耗累计下降率分别达到25.1%、30%和24.5%,2015年万元GDP能耗、水耗分别降至0.30吨标准煤和16.6立方米(现价),资源利用效率位于全国首位。

(二)资源循环利用能力实现新跨越

“十二五”期间,本市加快推进垃圾、水和再生资源回收处置体系建设,促进废弃资源循环化利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6%,资源化率提高到5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63%,全市再生水年利用量达到9.5亿立方米。再生资源智能回收体系初步建立。

(三)循环经济重点领域建设成效明显

“十二五”期间,本市在清洁生产、绿色消费和垃圾处置等重点领域实现突破。新增7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

将试点由农业、传统制造业推广到高技术制造业、餐厨垃圾处理和城市矿产等领域。在全国率先推行服务业清洁生产,推进服务业单位清洁生产审核和项目建设。建设节能超市26家,引导消费者选用节能产品,在商业领域实施限塑和限制过度包装。

(四)循环经济特色化发展态势基本形成

“十二五”期间,本市积极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在德青源生态农业模式基础上,探索建立特色综合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推广国华热电、北京水泥厂等企业循环型生产模式,创新建设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技术制造业集聚区。以建设鲁家山循环经济静脉产业基地为契机,探索城市固废园区化综合处理模式。延庆区初步建成以生态农业为主体、多产业共生的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

“十二五”时期本市循环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废弃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快递包装等部分领域资源过度消耗问题还较为突出,生活垃圾资源化率仍需提升,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体系还不完善,绿色生活和绿色消费模式未得到有效实行,需要在“十三五”时期加以解决。

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本市深入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提升首都核心功能、有序疏解非首都核心功能、着力破解大城市病的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

条件下,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缓解资源环境约束、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生态文明建设对循环经济发展做出新部署。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要求,国家将于近期发布《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对循环经济发展做出新部署。这就要求本市更加强化循环经济发展,促进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废弃资源循环利用,建设首都特色循环型产业体系,协同改善环境质量。

破解大城市病对循环经济发展提出更高要求。“十三五”时期,本市人口资源环境矛盾仍较为突出,资源消费产生的各类废弃物处理处置问题给城市发展带来严峻挑战。必须通过发展循环经济,有效降低城市发展对资源能源的需求依赖,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以缓解超大型城市运行管理的资源和环境压力。

京津冀协同发展为循环经济发展拓展新空间。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利于依托京津冀区域空间,构建循环经济共生系统,优化区域资源循环产业链,实现跨区域资源循环利用和设施共享。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北京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京津

冀协同发展,遵循“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围绕支撑生态文明建设、协同改善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以强化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为核心,全面推行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切实推动本市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二、基本原则

源头减量,提质增效。坚持节约优先,从源头上减少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资源消耗和废弃物产生,严格控制水、能源、土地和原材料利用总量,强化技术创新驱动作用,持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协同促进污染防控。

科学回收,循环利用。加强对各类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分类回收,规范收运环节,加强处置设施建设,鼓励产品重复利用和再生资源循环利用。

产业优化,高端发展。积极优化产业内部结构,建设循环型产业体系,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创新构建区域循环经济产业链。

健全制度,积极引导。健全循环经济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体系,提升循环经济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监管。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全社会积极倡导绿色消费理念,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建成具有首都特色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资源利用效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持续完善,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循环经济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绿色消费模式得到大力推行,循环发展理念得到

广泛弘扬。

——资源利用效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资源消耗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利用强度持续下降,资源产出率大幅提高,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水耗较2015年分别下降17%、15%。

——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持续完善。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取得突出效果,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比2015年提高5%以上,再生资源回收和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循环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服务业清洁生产全面推进,完成300家以上企业清洁生产审核。19个市级以上工业园区基本完成绿色低碳循环改造,形成一批具有首都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典型模式。

——循环经济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循环经济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再生产品推广利用机制、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和标准体系建设取得突破,京津冀区域循环发展协作机制初步建立。

第三章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资源节约

围绕生产、生活、流通、消费全领域,系统加强节水、节能节材、节地工作,以尽可能少的资源能源消耗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面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

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用水总量控制与用水效率控制相结合,按照“把地下水管起来、把雨洪水蓄起来、把再生水用起来”的总体要求,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重

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节水管理,普及推广节水和水循环利用技术,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43亿立方米以内,实现生活用水控制增长、生产用新水负增长,生态用水适度增长。重点加强农业、工业、园林绿化等行业节水工作,实施高效农业节水工程和节水型园林绿化工程,基本实现高效节水灌溉措施全覆盖,制定工业主要产品用水定额标准,新建和改扩建项目须配套建设节水设施。

(二)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强化法规标准约束引导,实施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行动,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2020年全市能源利用效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7651万吨标准煤以内。在建筑、交通、工业和公共机构等重点耗能领域,突出全生命周期和全运行过程的节约管理,实施一批节能改造工程,切实提高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提升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积极推广超低能耗建筑,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推广新能源汽车,切实发展绿色交通。大力推动工业节能,淘汰能效不达标设备。

(三)实施建设用地减量发展

实施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坚守建设用地规模底线,制定完善配套法规标准,倒逼土地利用方式转型升级,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00平方公里以内。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强化城乡建设用地边界管控,分类制定严格的建设用地标准,推进存量低效用地腾退减量。着力腾退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强腾退空间合理管控。积极调整用地结

构,推进建设用地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坚守耕地保护规模底线,增加绿色生态空间,实现产业用地精细化管理。

(四)源头控制原材料过度消耗

减少生产、运输、消费全过程原材料使用和各类废弃物的产生。研究制定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定额,逐步建立相关原材料、零部件、产品包装的材质规定和限制要求。推行产品生态设计,在设计开发阶段系统考虑原材料使用和回收。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提升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减少建设和装修环节材料消耗和废物产生。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食品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鼓励大型快递物流企业逐步使用可回收、可重复利用的标准化包装。

二、深化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和再利用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开展各类废弃资源分类、规范回收制度和模式建设,完善集中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设施。推动“两网融合”,依托“互联网+”技术,大力发展智能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着力打造区域一体化再制造产业链。

(一)优化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方式

加强垃圾分类设施规范化设置,推进生活垃圾专业化收运队伍和设施建设。加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与资源化设施统筹布局,形成“生化、焚烧优先,残渣填埋处置补充”的处理格局,2020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3万吨/日,资源化率达到60%,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继续完善餐厨垃圾规范化收运体系,应用物联网技术加强餐厨垃圾收运处理全

过程信息化管理。采用集中处理为主、原地分散处理为辅的方式,建设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

(二)大力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健全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第三方结算和联单工作机制,建立规模化规范化运输体系,严禁随意丢弃、倾倒建筑垃圾。新增建设5个年处理能力100万吨以上的大型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基地,鼓励建筑垃圾就地回收、就地处置、就地利用。完善建筑再生利用产品使用标准和使用政策,推广建筑垃圾再生产品。

(三)强化园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研究制定园林废弃物管理利用方案,提升废弃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坚持山区园林废弃物就地粉碎还田、城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大力推广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在城区公园、大型园林鼓励建设园林废弃物原位处理与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30处园林绿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点。对部分有条件地区,实施园林绿化废弃物分类回收,鼓励木材加工企业利用分选后的废弃物作为生产原材料,鼓励园林废弃物用于文化创意产品设计、生产。

(四)建立低值再生资源产品回收网络

加强低值再生资源产品回收模式与机制创新。推动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有效衔接,整合现有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主体企业,在收集、回收、转运分拣和处理四个重点环节加强对接,有序推进低值再生资源产品规范化回收网络体系构建。对不同类型低值再生资源试点采用

网络终端(APP)及电话回收、销售企业逆向物流回收、设置回收机回收箱等多种回收方式。试点实施包装物押金回收制度,研究制定试点范围、回收标准、押金金额和处罚措施,逐步推动包装物的统一规范化回收和再利用。

(五)实行电器电子产品智能回收试点

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为回收重点,与传统商贸、电商、物流等行业龙头企业合作,探索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互联网+智能回收”的模式。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回收点,在大型商业超市等公共区域推广自动回收机等新型智能回收设备。鼓励生产企业依托超市、邮局、社区服务中心等建立便民回收点,采用“以旧换新、以旧换再”等方式实施回收。

(六)构建区域一体的报废汽车和机电设备回收拆解体系

积极推进本市报废汽车、废轮胎、废旧机电设备回收企业,与周边地区再制造企业、大型城市矿产和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进行合作对接,建立区域化产品回收—物流—拆解—再循环或再制造产业网络体系,提升报废汽车和机电设备高值化再利用能力。

三、积极培育循环型产业体系

突出高端化、服务化、集聚化、融合化、低碳化,积极调整产业内部结构,优化发展绿色经济。减少资源要素投入强度,构建低物耗、低排放、附加值高的高精尖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循环式融合,形成绿色低碳循环的经济发展方式。

(一)推进循环型服务业发展

继续推进服务业清洁生产,实施行业能耗水耗限额指导和污染排放限制。强化绿色产品供给,鼓励商场超市提高节能节水商品销售比例,扩大能效二级以上产品市场占有率。推进标准化绿色服务,研究制订生活性服务业绿色服务标准规范和管理措施,开展行业绿色服务评比,树立行业绿色服务标杆。深入发展绿色物流,提升物流管理信息化水平,继续支持建立公共配送网点体系,优化城市配送网络,鼓励统一配送和共同配送,提高快递效率。

(二)推动工业绿色循环发展

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加快淘汰资源消耗高、污染排放大的工业企业,积极推广适用于本市产业发展的循环经济共性关键技术,鼓励使用再生水、再生材料和再制造零部件,组织实施一批循环化改造项目,实现燃气电厂、燃气锅炉余热余压收集再利用。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建设绿色示范生产线,支持高端制造业龙头企业向制造服务一体化方向升级。

(三)大力发展循环农业

大力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立足环境承载力和资源约束,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清洁生产和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强种植业、林业和养殖业间的资源循环,延伸循环产业链。构建规范化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废弃物储存、收集和处理利用体系,实现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四)全面推动全市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

深化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开发区企业技术升级、废物处理处置和资源循环利用。推动开发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资源投入产出效率、生态环境质量等指标进一步提升,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示范。统筹考虑全市各工业园区发展基础和发展要求,以绿色先进技术应用、园区及周边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分批推动市级以上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改造。

四、大力创新循环经济管理制度体系

建立完善循环发展体制机制,深化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循环经济制度,加快完善循环经济统计、评价、标准和监督管理体系,规范各类循环经济实施主体行为。

(一)建立完善循环经济综合管理制度

结合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适时推进本市循环经济立法工作。研究建立垃圾源头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节能环保、绿色制造和生态设计、服务业清洁生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等循环经济重点领域管理制度。

(二)健全循环经济统计评价制度

健全循环经济相关企业统计调查制度,推动主要资源消耗企业健全计量器具,完善统计台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实施主要资源消耗和再生资源回收在线填报。探索建立循环经济统计公报制度,定期公布循环经济发展成效。以资源产出率、资源消费量等指标为核心,试点建立循环经济统计和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区域、园区、企业循环经济评价指标核算

或测算方法。

(三)完善循环经济标准体系

深入实施《北京市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本市循环经济标准化体系,制定主要行业和领域清洁生产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标准,健全绿色物流等服务标准。支持产品生态设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领域企业或部门开展行业内先进技术和产品标准制定。选取循环经济发展基础较好的园区、企业和社区,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逐步扩大循环经济标准应用范围。健全循环经济标识与审核认证制度,引导行业规范化发展。

(四)完善循环经济市场机制

利用本市企业信用体系平台,记录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企业产品和服务等方面信用信息。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循环经济项目,支持垃圾处理设施、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等项目实施PPP模式运作。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对产品生态设计、园区绿色节能低碳改造、垃圾和再生资源等项目实施绿色信贷。

第四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分工协作

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研究重大问题,对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规划实施。各区政府要加强对循环经济的组织领导,完善本地区配套政策,扎实推进规划主要任务。

二、强化科技支撑

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对循环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依托首都科技人才优势,按照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思路,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技术研发推广,推动科研成果在京津冀区域转化共享。支持拥有核心技术的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和服务企业联合,规范化推进节材减废治污全过程方案设计和项目组织实施。

三、引导全民参与

做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节能环保低碳大篷车等宣传活动,引导学校开展循环发展文化教育,培养大学生和中小学生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意识,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绿色社区建设,节约利用资源、应用绿色产品、开展绿色出行、做好垃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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