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著作资助出版办法(试行)

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著作资助出版办法(试行)
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著作资助出版办法(试行)

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著作资助出版办法(试行)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发[2004]3号文件)和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意见》(湘发[2002]8号),广泛深入地开展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推介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普及作品,壮大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创作队伍,提高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创作水平,繁荣社会科学普及事业,特制定本办法。

一、出版资助管理机构

为具体落实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著作资助出版工作,特成立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著作资助出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社科普及著作资助出版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资助出版工作的管理办法。

2、组织筛选和批准受资助的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著作。

3、处理其他有关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资助出版的重要问题。

省社科普及著作资助出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软科学研究室,简称:省社科普及著作资助出版办公室,具体负责资助出版的各项工作:

1、负责接受资助出版申请。

2、组织专家对申请资助的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著作进行审读和评选。

3、管理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著作资助出版经费。

4、联系资助著作的出版工作事宜。

5、承办省社科普及著作资助出版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资助范围及条件

本《办法》资助的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著作主要是指:在湘工作(或湘籍)的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已经写成,尚未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著作。具体指:以提高社会大众的哲学社会科学素质为目的,把社会科学的知识、思想、精神、方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形象生动的方式,创作的系统文字作品,包括宣扬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的著作、编选作品、翻(编)译图书(网络文字作品和音像制品暂不参评)。

要求如下: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2、内容健康向上,启人心智;具有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材料真实、可靠。

3、创作手法和表现形式有特色,通俗易懂,说服力、感染力强。

4、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有争议的著作不在资助范围之列。

5、由教育部门或其委托编写的指定教科书和由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编印的宣传图册或普及性读物亦不在资助范围之列。

三、资助出版著作的申报及评审程序

1、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著作资助出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能提出一项申请。

2、《申请表》填写后,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进行审核,单位负责人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3、单位推荐的申请资助著作,应由申请人或推荐单位将书稿和《申请表》送交省社科普及著作资助出版办公室。

4、省社科普及著作资助出版办公室统一组织有关专家审读书稿,初步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最后报省社科普及著作资助出版领导小组审定。

5、经审定批准合格的社科普及资助著作,由省社科普及著作资助出版办公室通知推荐单位和作者,并具体落实资助出版事项。

四、社科普及著作出版资助经费的来源和管理

1、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简称省社科联)每年将拨出经费,资助一定数量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著作出版,凡被资助的著作同时被认定为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立项资助课题,要求被资助的著作人单位按规定进行1:1以上的资金配套,以确保著作出版。

2、经评选确定的资助著作,由作者与省社科普及著作资助出版办公室协同联系省内外正规出版社出版,省社科联凭出版社有关正式手续及时予以拨款。

3、资助著作出版时须在封面和扉页上注明“湖南省社会科学普及著作资助出版”字样。

五、出版资助著作的宣传

资助出版的优秀哲学社会科学普及著作将在省社科联每年举办的科普宣传月中予以推介,并采取其它适当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省社科普及著作资助出版办公室解释。

注:本办法由省社科普及著作资助出版办公室制订,2005年12月经湖南省社科联常委会议通过。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06年1月15日

199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4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污染物排放 (1)废气 1994年,全国废气排放量(不含乡镇工业)11.4万亿立方米(标)。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414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 807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825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341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583万吨,比上年下降5.5%。 (2)废水 1994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不含乡镇工业)365.3亿吨,比上年增长2.7%,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5.5亿吨,比上年下降1.8%。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681万吨,比上年增长9.4%;重金属排放量 1697吨,比上年增长 4.7%;砷排放量 1038吨,比上年增长 14.4%;氰化物排放量2548吨,比上年增长2.8%;挥发酚排放量5442吨,比上年增长8.9%; 石油类排放量55748吨,比上年下降10.l%。 (3)工业固体废物 1994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含乡镇

工业)6.2亿吨,与上年持平;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19亿吨,其中排入江河的工业固体废物为0.07亿吨,较上年有所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堆存量64.6 亿吨,占地55697公顷。 (4)乡镇工业近年来,我国乡镇工业发展迅猛,污染呈加重趋势。据有关部门测算,1994年,全国乡镇工业废水排放量43亿吨,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总量的16.6%;工业粉尘排放量580万吨,占全国工业粉尘排放量的 49.9%;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 1.2亿吨,占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 16.2%。与 1989年全国乡镇工业污染调查结果的可比指标相比,工业废水排放量增长65.4%,工业粉尘排放量增长23.4%,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增长56.9%。 2.环境质量 (1)大气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在89一849微克/立方米之间,北方城市平均407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250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据85个城市统计,45个城市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以兰州、吉林、焦作、万县污染为重。据84个城市统计,降上半月均值在 3.20—64.61吨/平方公里/月之间,北方城市平均为 24.76吨/平方公里.月,南方城市平均为 10.57吨/平方公里·月,有57.3%的城市超过了暂

检察院检察长工作心得体会

做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检察长,我个人认为按照辩证唯物主义观点,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和谐也始终处在变化发展的状态。和谐社会首先应该是一个和谐的法制社会,法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当前,在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现象中,有相当一部分问题是在法治上,也就是说没有严格地依法办事、依法办案。因此,要实现和谐,必须加强法治。构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充分发挥法治在促进、实现、保障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根本职责就在于通过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服务。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地位,不仅表现在国家政治体制中,还表现在司法体制和各种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通过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实施对国家工作人员执法情况的法律监督;通过行使批捕权、公诉权,实施对公民守法情况的监督;通过行使诉讼监督权,实施对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民事审判活动的法律监督。也就是说,在我国宪政体制下,检察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惩治腐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职责,理应在维护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批捕权、公诉权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派生权,检察机关通过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服务。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二是严厉打击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黑恶势力犯罪,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三是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重点打击金融诈骗、非法集资、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和走私等犯罪活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同时,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决不手软,对未成年犯、初犯、偶犯、过失犯,有自首、立功表现的,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刑事政策。在打击严重犯罪的同时,挽救失足者,实现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维护社会廉洁高效。腐败是引发社会不和谐的重要因素。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和谐社会重要的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维护社会利益分配和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公正,提高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尤其是群众反应强烈、阻碍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二是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人权的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土地管理、房屋拆迁、产权交易、医药购销、国有企业重组改造、破产和经营活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服务发展的关系,从有利于惩治腐败、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教育干部出发,正确运用政策法律,准确区分罪与非罪,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加强预防

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判决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0)湘高法刑二终字第50号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罗安荣,男,1948年3月1曰出生于湖南省邵东县,汉族,大学文化,1996年3月至2007年12月任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住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7号402户。因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于2008年9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4曰被逮捕。现押湖南省看守所。 辩护人李平,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杨章保,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唐中梅,女,1952年4月25日出生于湖南省新邵县人、汉族,大专文化,原系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副处级侦察员,住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7号402 户.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08年9月11曰被刑事拘留,同月24日被逮捕。现押湖南省看守所。 辩护人刘志华,湖南南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王锋,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罗贝尔,男,1979年8月3日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市,汉族,大专文化,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干部,住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7号402户。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08年9月1曰被刑事拘留,同月12日被逮捕。2010年4月20日经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取保

候审。 辩护人杨益长,湖南南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胡颖,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罗安荣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原审被告人唐中梅、罗贝尔犯受贿罪一案,于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曰作出怀中刑二初字第6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罗安荣、唐中梅、罗贝尔不服,向本院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6月29日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受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肖智伶、杨勇依法出庭执行职务。上诉人罗安荣及其辩护人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平、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杨章保,上诉人唐中梅及其辩护人湖南南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志华、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王锋,上诉人罗贝尔及其辩护人北京市德恒律师事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罗贝尔,男,1979年8月3曰出生于湖南省邵阳市,汉族,大专文化,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干部,住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船山路7号402户。因涉嫌受贿犯罪于2008年9月1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日被逮捕。2010年4月20日经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辩护人杨益长,湖南南岳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胡颖,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长沙分所律师。 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湖南省怀化市人民检察

检察长的任命与法院院长任命区别

省级检察院检察长是由省级人大选举产生,并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是全国人大批准而非任命。 宪法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因为检察院和法院是不同的体制。检察院属于垂直领导体制,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可以命令,可以给予直接的要求安排,下级必须服从;法院并非属于垂直领导体制,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仅仅是业务指导,监督下级法院的工作,无权直接对下级法院的人财物进行干预,比如调整下级法院法官的任职等。 因此,宪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包括省级)不仅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省级),还要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地方各级检察院是要对上级检察院负责的,而法院并无此项规定,仅需对同级权力机关负责即可。因此,宪法如此规定,并在地方人大、法院、检察院组织法中贯彻。 《宪法》 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第六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九)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十二)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

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一百三十三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第一百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湖南籍70后干部名录(2017.08.03)

湖南籍70后干部名录(2017.08.03) 01、周亮,1970年03月生,湖南永州、中纪委组织部部长。02、周海兵,1971年02月生,湖南岳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03、张值恒,1970年02月生,湖南新化、湖南益阳市市长。 04、李晖,1970年06月生,湖南桃江、湖南永州市委书记。(女) 05、谈文胜,1971年02月生,湖南宁乡、湖南湘潭市市长。 06、陈雪楚,1974年01月生,湖南衡南、郴州市委副书记。 07、贺永强,1973年02月生,湖南、吉林省网信办主任 08、卿立新,1970年* 月生,湖南新化、湖南省网信办主任。 09、杨建华,1970年03月生,湖南益阳、中国科学院广州分院副院长。 10、杨兰英,1970年09月生,湖南靖州、湖南女子学院院长。(女,侗族) 11、杨小云,1970年10月生,湖南慈利、长沙学院院长。 12、杜亚玲,1970年11月生,湖南常德、国务院法制办社会管理法制司司长。(女) 13、侯顺利,1972年10月生,湖南汉寿、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

14、梁志峰,1970年07月生,湖南涟源、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副主任 15、陈春平,1970年02月生,湖南祁东、宁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16、付朝阳,1972年11月生,湖南攸县、福建省金融办公室主任。 17、熊卓,1977年02月生,湖南益阳、共青团北京市委书记 18、黎军,1970年07月生,湖南岳阳、深圳市政协副主席(女) 19、黄进良,1971年07月生,湖南茶陵、湖南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 20、成洪波,1971年08月生,湖南湘乡、东莞理工学院党委书记。 21、文天平,1972年** 月生,湖南永州、重庆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2、陈红辉,1971年09月生,湖南岳阳、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23、周平剑,1971年10月生,湖南武冈、驻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24、文远华,1970年02月生,湖南澧县、中国建设银行投资管理部副总经理。

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199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污染状况 1.大气 1993年,全国废气排放量11.0万亿标立方米(不包括乡镇工业,下同)。废气中烟尘排放量1416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二氧化硫排放量1795万吨,比上年增长6.5%;工业粉尘排放量617万吨,比上年增长7.1%。全国城市大气中总悬浮微粒年均值范围为108-815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40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南方城市平均251微克/立方米,较上年略有上升。据74个城市统计,38个城市年日均值超过国家三级标准,尤以吉林、万县、大原、兰州、乌鲁木齐等城市为重。据73个城市统计,降尘半月均值在l.0-83.5吨/平方公里·月之间,较上年有明显增加,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污染严重的城市依次为包头、鞍山、大同、唐山、哈尔滨、济南、银川、石家庄、长春和大原。据77个城市统计,二氧化硫年均值范围为8-451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平均l00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96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超过国家三级标准的城市有贵阳、宜宾、重庆、南充、济南、青岛、乌鲁木齐、大同、保定、石家庄、宜昌、天津、唐山、洛阳和太原,占统计城市数的20.0%,较去年有所增加。据77个城市统计,氮氧化物年均值范围为10-14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北方城市平均59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平均40微克/立方米。污染较重的城市有乌鲁木齐、大连、广州、

兰州、北京、郑州、深圳、长春、沈阳等。酸雨仍限于局部地区。据73个城市统计,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3.94-7.63,pH年均值低于5.6的占49.3%。赣州、长沙、南充、宜宾、怀化、重庆、梧州、南昌、沪州、杭州、衡阳和桂林酸雨出现频率在70%以上。 2.水 1993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355.6亿吨,比上年下降3.0%,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19.5亿吨,比上年下降6.2%。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622万吨,比上年下降12.5%;重金属排放量1621吨,比上年增长6.9%;砷排放量907吨,比上年增长4.0%;氰化物排放量2480吨,比上年下降30.7%;挥发酚排放量4996吨,比上年下降22.2%;石油类排放量71399吨,比上年增长9.7%。全国大江大河干流的水质状况基本良好,流经城镇的河段污染较重。在七大水系和内陆河流水质评价的123个重点河段中,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1、2 类的占25%,符合3类标准的占27%,属于4、5类标准的占48%。监测结果表明,全国江河水质污染类型为有机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长江流域水质总体良好,干流水质好于支流,但重庆、武汉、南京、上海等主要城市河段岸边水域污染严重。在50个重点河段中,符合1、2类标准的占37%,符合3类标准的占31%,属于4、5类标准的占32%。主要污染物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和挥发酚,部分河段铜、砷化物超标。黄河流域的干流水质较好,但重点监测的支流河段中,汾河、渭河、伊洛河、小清河部分河段有机污染十分严重。在16个重点监测河段中,符合1、2类标

转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doc

转发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 《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关于做好2008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社科办〔2008〕10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积极做好2008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08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着重研究建设长株潭城市群“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中的重要问题,积极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科研方法创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加快富民强省服务。 2、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原则上要求按照重点项目指南中的选题内容申报,具体题目可自拟。其他类别项目不设项目指南,申报者可自由选题申报。 二、申报类别 1、马列?科社、党史?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哲学、经济理论、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艺术学、教育学、军事学,不要细分填写到二级学科。项目类型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成果立项项目、“百人工程”项目填写。 2、成果立项资助申报

根据《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立项资助项目实施办法》要求,申请立项成果应是已获得学术理论界公认的学术理论水平较高的、应用对策价值较大而从未获得过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申请立项的成果必须是已经出版的以申报者为主完成的丛书或著作,也可以是2007年1月以来公开发表的同一研究方向3篇或3篇以上(且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国家级权威学术期刊)的系列论文。 三、申报条件 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没有在研的省社科基金项目和没有承担过“百人工程”项目的“百人工程”专家,可以申报1项“百人工程”项目。承担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省社科成果评审委员会项目尚未结项的,不能申报2008年度除重大项目之外的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 四、申报所需材料: 1、申报2008年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成果立项项目、“百人工程”项目,需提供《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6份、项目设计论证活页5份,申报材料要求用纸制标准文件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的正面要求贴好申请书的封面。 2、申报成果立项资助项目,必须填写《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成果立项审批书》一式3份。以丛书或著作申报的提供成果原件一份,以系列论文申报的提供复印件1份(必须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鉴定成果原件,签署证明真伪的意见,并加盖科研部门公章),所有材料请用纸制标准文件袋装好。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

上海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实施办法

上海市学术著作出版资助实施办法 一、资助目的 为鼓励和支持本市理论工作者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对我国和上海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研究,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促进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更好地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 二、资助对象 本基金专门用于对本市理论工作者撰写的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著作提供资助。为鼓励中青年理论工作者积极参与,本基金特设社会科学博士文库,对中青年博士生给予积极扶持。 三、资助范围: 上海市学术著作出版基金设有三大资助系列,具体为: 1、马克思主义研究:资助专门研究和阐述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著作。 2、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资助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有重要学术价值或有独特见解的学术著作,以及研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学术著作。 3、哲学社会科学博士文库:资助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的优秀博士论文。 下列情况原则上不属于资助范围: (1)、教科书; (2)、工具书; (3)、论文集; (4)、资料汇编; (5)、主编的著作; (6)、三人(含三人)以上的合著; (7)、外文写作的著作;

(8)、字数在100万字以上的著作。 四、机构组成 为有效合理地使用好本基金,市委宣传部聘请本市有关部门和高校、党校、科研院所的领导同志组成市评审委员会。市评审委员会的职责是: 1、制订和修改《实施办法》; 2、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评议审定; 3、审议有关经费的使用情况; 4、审议与基金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市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有关申报、评审和出版的各项组织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理论处。 五、申报评审 1、申请资助的申报在网进行,网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fe6692437.html,,申报者应仔细阅读“申报须知”,完整填写申报信息,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2、申请资助的学术著作必须有两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具有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并填写推荐意见(申请博士文库的,其中一位推荐人必须为导师)。推荐者在填写推荐意见前必须认真阅读推荐书稿。推荐意见必须客观、公正,有具体评析,如指出该著作在同类专业著作中的研究水平,该书是否有所发现和创见等。 3、申报者必须提供纸质的申请表和完整书稿,交由作者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根据要求进行认真审核,在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后在指定时间内上报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4、申报资助书稿的评审由三个环节组成。首先,由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资格认定;其次,对通过资格认定的书稿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读评审;最后提交市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审定。 5、受聘资格认定和审读评审的专家不能是同一申请著作的推荐者;受聘资格认定和审读评审的专家只审读隐去作者姓名的申请资助书稿;受聘资格认定和审读评审的专家应超越学派与学术观点的分歧,只对该著作的政治方向和学术水平负责,审读意见应客观公正,并作出具体评述;受聘资格认定和审读评审的专家应对审读书稿及审读意见保密,市评审委员会应对受聘审读的专家和审读

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8 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现予公布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部长 二○○九年六月四日

目 录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1) 淡水环境 (4) 海洋环境 (22) 大气环境 (30) 声环境 (35) 固体废物 (38) 辐射环境 (41) 自然生态 (45) 土地与农村环境 (50) 森 林 (54) 草 原 (57) 气候与自然灾害 (59) 专栏 环境保护部成立 (66) 三大基础性战略工程进展顺利 (67) 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环境应急 (68) 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环境质量保障 (69) 南方雨雪冰冻灾害环境应急 (70) “环境与灾害监测预报小卫星”A、B星成功发射 (71) 开展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72) 环境经济政策的实施与深化 (73) 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74) 强化环境准入,坚持科学审批 (75) 化学品管理 (76) 履行国际环境公约 (77) 地方病防治 (78) 全国特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79) 环境宣传教育 (80)

2008年10月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提出,到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新华社记者 摄 2008年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更加重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新华社记者 摄

2008年是中国发展进程中很不寻常、很不平凡的一年,也是环境保护史上波澜壮阔、惊心动魄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紧紧围绕抗击自然灾害和北京奥运会环境质量保障,全面加强环境监管和环境应急工作,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环境保护工作既有效应对了经济高增长、财政高收入、企业高效益的发展局面,也经受了增长速度下行、财政收入下滑、企业效益下降带来的严峻挑战,经济与环境逐步协调发展,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将“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抵御全球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的十项重要措施之一。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组建环境保护部,强化了统筹协调、宏观调控、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等职能,为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提供了更加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宏观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及时调整改进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管理工作,完善审批机制,简化审批程序,认真兑现七项承诺,对符合环境保护准入条件的项目开通“绿色通道”,对“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项目严格把关。三是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比上年分别下降4.42%和5.95%,比2005年分别下降6.61%和8.95%,首次实现了任务完成进度赶上时间进度,为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四是圆满完成特大自然灾害环境应急处置和北京奥运环境质量保障任务。五是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淮河、海河等七项

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个人述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我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按照院党组分工,我协助检察长分管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控告申诉、司法警察和计财装备等工作。 自担任现职以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交办事项和代表建议,忠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狠抓办案,廉洁自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勤政廉政和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等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为适应不断发展的新形势,我注重加强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努力学习政治、法律和相关业务知识,更新知识结构。一年来,积极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上级检察机关及本院组织的各类政治学习,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了《宪法》、《刑法》、《刑诉法》、《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高检院印发的指导性案例等业务知识。通过学习,自己更加清醒地认识到:作为检察院班子成员,必须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指导检察工作;作为一名执法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宪法》、《刑法》、《刑诉法》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必须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践行党的宗旨。 二、摆正位置,认真协助检察长抓好分管工作 我认识到,作为副检察长,必须摆正位置,当好检察长的参谋助手,这样才能维护班子的团结,提高院党组的整体战斗力。我在工作中做到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到位不越位,补台不拆台,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多从全局着眼,不计较个人得失,多请示汇报,尽心尽力协助检察长抓好分管工作。 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6件26人。其中,贪污案4件10人,受贿案1件1人,行贿案3件4人,挪用公款案3件4人,滥用职权案4件6人,玩忽职守案1件1人;提起公诉后,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1件17人。在办案过程中,我和自侦部门干警自觉做到严格依法、规范、文明办案,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围绕检察职能,预防职务犯罪。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通过分析我院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手段,剖析发案原因,运用检察建议,开展个案预防和行业预防;二是采取选择典型案件,组织相关人员旁听法院庭审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三是借助电视台等媒体平台,以播放廉政公益广告、发送廉政短信等方式开展廉政教育。一年来,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46次,播放廉政公益广告320次,发送廉政短信900余条,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30份,在城关地区显著位置布设大型廉政广告牌4块,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2016年度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出版机构)

附件2: 出版机构Array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项目 申请书 (2016年度) 项目名称: 联合申报项目:是/否 主申报机构(盖章): 所属出版集团: 其他申报机构: 主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联络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填表须知 本申请书用于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批管理,填写前须认真阅读本须知。 一、凡申请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均须填报《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申请书由申报机构信息表、项目信息表、项目实施计划书、申请资助经费预算表和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评审办公室审核意见表等组成。 二、申请书文字,一律用宋体五号字填写;要求文字简洁,表述清晰,数据详实;提供纸质文件时,用A4纸打印。申请书封面顶端项目编号由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评审办公室填写。 三、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1.属联合申报项目须在封面“联合申报项目”一栏填写“是”,并完整填写主申报机构和其他申报机构的名称;不是联合申报的项目在“联合申报项目”一栏填写“否”,并在主申报机构一栏填写申报机构名称,其他申报机构一栏填写“无”。 2.系列或成套出版物按一个项目申报。 3.项目名称:应准确、简明反映项目内容,最多不超过40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 4.项目类型:在所选项下方用下划线标注。 5.通讯地址:按详细规范填写,不能以单位名称代替通讯地址。 6.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出版单位的项目责任人。 7.机构名称须按机构和部门公章填写全称,不能采用缩写。 8.现有未完成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情况:指申报机构未完成的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资助项目。 9.申请资助经费预算表,应根据图书、音像制品、数字出版物等不同情况填写相应的预算表格。 10.申请资助经费:以万元为单位,填写阿拉伯数字,数字保留到个位。 11.专家推荐意见书须由与申报项目内容相关学科的、具有正高职称以上(含)的至少两位专家填写,推荐人不得是本项目的著作责任者或主创人员。 四、申报机构将该申请书、著作权人与出版单位签订的该项目出版合同及出版物样稿,连同申报材料光盘(含申请书word文档、出版合同扫描电子版、PDF格式书稿电子版等)报送湖北省学术著作出版专项资金评审办公室。申报机构报送的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还,请申报机构自行留底。

湖南2012年《关于确定我省办理八种财产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的意见》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 《关于确定我省办理八种财产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的意见》的通知湘高发(2012)3号文 2012年5月1日开始实行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确保全省财产犯罪案件的量刑均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状况的实际情况,现对我省办理八种财产犯罪案件数额认定标准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一、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 抢劫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二万元。 二、刑法第二百六四条盗窃罪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二千元; 2、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二万元; 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十万元。 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五千元;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五万元;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五十万元; 四、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罪 1、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一千元; 2、抢夺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二万元; 3、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八万元; 五、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职务侵占罪 1、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二万元; 2、职务侵占“数额巨大”的起点为十万元; 六、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 1、挪用本单位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三万元; 2、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营利活动的,“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二万元;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起点为一万元; 4、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二十万元。 七、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三千元;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三万元;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二十万元; 八、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 1、故意毁坏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五千元; 2、故意毁坏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五万元。

1989中国环境状况公报1989年

198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现将1989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公告如下: 一、环境污染状况 (一)大气环境 我国大气环境总体来说是好的,污染主要集中在人中城市。城市大气污染为煤烟型污染,主要污染物是烟尘和二氧化硫。据全国统计和监测,1989年烟尘排放量力1398万吨,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氧化硫排放量力1564万吨,较上年略有增加。城市大气污染冬、春季较重,夏、秋季较轻。北方城市烟尘污染较重,南方城市二氧化硫污染较重。 据国家大气质量监测网监测,1989年全国城市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的平均值为432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为526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为318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污染减轻的城市占37%,加重的城市占3%,其余城市变化不大。全国城市二氧化硫年日均值的平均值为105微克/立方米,北方城市为93微克/立方米,南方城市为119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污染减轻的城市占4%,加重的城市占4%,其余城市变化不大。超标城市数的比重由14%上升到16%,其中,北方城市超标为11%,南方城市超标为21%。大部分城市冬季二氧化硫污染严重,日均值超标的北方城市为43%,南方城市为29%,同上年相比,出现酸雨的地区无明显变化,但酸雨区面积扩大。 (二)水环境 我国大江大河水质基本良好,流经城市的河段污染较重。水体污染主要来自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氨氮,其次是耗氧有机物和挥发酚。生活污水、工业废渣、矿业开采、农业生产等也对水体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据全国统计,1989年工业废水排放量力252亿吨,较上年减少16 亿吨,下降6%。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汞、铜、铅、六价铬)的排放量为2089吨,比上年下降5%,砷排放量力1281吨,比上年下降16%,氰化物排放量力4468吨,比上年下降8%,酚排放量力7613吨,比上年下降4%,石油类排放量力71051吨,比上年下降8%。 据国家水质监测网监测,1989年流经城市的河流仍然存在岸边污染带,局部水体污染严重,72%的纳污河段各项污染物的平均值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河流的城市段污染,小河流重于大河流,北方城市重于南方城市。 六大水系中,长江干流水质尚好,但不如上年,各监测断面悬浮物年均值均超标,氨氮污染加重,个别江段挥发酚、汞、石油类等污染物超标。黄河干流水质较上年略有改善,砷污染减轻,但氨氮和耗氧有机物污染加重,所有监测断面悬浮物均超标。珠江水系大部分江段水质良好,重金属污染有所减轻,但部分江段氨氮、耗氧有机物、亚硝酸盐氮污染有所加重。淮河水系水质恶化,氨氮、挥发酚、亚硝酸盐氮以及铅、铜污染加重,但耗氧有机物污染有所减轻。松花江水系污染加重,耗氧有机物、氨氮、挥发酚、亚硝酸盐氮污染呈上升趋势,个别江段仍有汞和石油污染。大辽河水系在六大水系中污染最重,水质较上年恶化,所有监测断面的氨氮、耗氧有机物年均值均超标,挥发酚、耗氧有机物和氨氮污染均加重。 1989年,从总体上看,大部分海域水质尚好。沿岸海域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污染,主要污染物是油类、有机物、营养盐类和重金属。锦州湾海域水质污染有所减轻。胶州湾水质污染面积达海湾面积的10%,东岸河口、滩涂和港区的底质污染严重,生物种类减少。长江口、珠江口水质良好,但有机污染和富营养化程度较高,时有赤潮发生。本年度是我国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修订)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修订) 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组织条例(修订) (1980年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08年2月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一次会议修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由本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以及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组成。 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检察官资格。 第三条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的员额一般为: (一)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十七人至二十五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为十三人至二十一人;?(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和自治州、省辖市人民检察院为十一人至十九人;?(四)县、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为七人至十五人。?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人数应当为单数。?检察委员会达不到最低员额标准的,应当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第四条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检察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审议、决定在检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重大问题;?(二)审议、通过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工作报告、专题报告和议案; ?(三)总结检察工作经验,研究检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及有关检察工作的条例、规定、规则、办法等;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地区检察业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五)审议、决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六)审议、决定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的案件或者事项; (七)决定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 (八)其他需要提请检察委员会审议的案件或者事项。 第五条检察委员会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以本院或者本院检察长的名义发布。 第六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由本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的检察委员会委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派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委员由派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七条检察委员会委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一)参加检察委员会会议,对检察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进行表决; (二)经检察长批准向检察委员会提出议题或者提请复议; (三)受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指派,对本院检察委员会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四)未经检察长或者主持会议的副检察长批准,不得缺席;?(五)遵守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各项工作制度;?(六)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 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的其他职责,另行规定。 第八条检察委员会讨论的议题,由承办部门或者承办人员提出议题草案、书面报告,经分管副检察长同意并报检察长批准后,提交检察委员会审议。 第九条检察委员会实行例会制,定期开会。有特殊情况时,可以提前或者推迟召开。?第十条检察委员会会议由检察长主持召开。检察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应当委托一名副检察长主持。?受检察长委托主持会议的副检察长,应当在会后及时向检察长报告该次会议作出决议和决定的情况。委员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当报告检察长决定。?第十一条检察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实施办法

附件5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实施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撰写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处于学术研究前沿的专著,繁荣学术研究,提升综合科研实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资金来源 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经费的来源为学校科研经费。 学校每年专项拨款用于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专款专用,并视学校财力状况,逐年增加资助经费总额。 学校每年资助学术专著5-10部,每部资助金额为3万元。 第三条资助对象 出版资助对象为我校教师与科研人员独立完成或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优秀学术专著,优先考虑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成果和青年教师的学术成果。 学术专著必须立论正确、观点新颖、分析透彻、语言畅达、逻辑清晰,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较强的实践意义。 第四条资助原则 学校实行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专家评议、择优资助的原则。 申请资助的学术专著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一)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二)理论研究专著应具有独到见解或形成新颖体系,应用研究专著应对党和政府的决策有重大参考价值。 (三)专著内容原则上应与我校所设各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吻合。 (四)符合出版的技术标准和基本要求。 (五)著作权不存在任何争议。 第五条资助程序 校科研处每年6月中旬受理资助申请,9月中旬公布出版资助名单。 申请人须填写《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术专著资助出版申请表》一式三份,经

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完整的学术专著书稿三份及电子版交校科研处。 校科研处经审核后,将符合申请要求的书稿送校内外有关同行专家进行初步评审。校内外同行专家对书稿的学术水平、创新特色、应用价值、出版意义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评审实行匿名制。 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经过专家评审的书稿,进行综合审定,并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对获得多数票的书稿予以资助出版。 第六条专著出版 由受资助人凭出版社出具的正式、且金额不高于学校同意资助额度的发票到科研处和财务处办理支票核销手续。 凡经校学术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书稿,一般由国家级出版社或上海人民出版社进行出版。受资助人也可在资助金额内,提出自行联系落实出版社,但须经校科研处认可。 由学校资助出版的学术专著在正式出版时,应在内封上注明“本书由上海对外贸易学院资助出版”字样。 受资助人应在专著出版后向学校提交5本样书用于存档、鉴定、馆藏和交流。 第七条日常管理 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由校科研处负责日常管理。校科研处每年提出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对出版资助的申请资格进行审定,提出校内外同行专家评审的建议人选,负责与出版单位的协调及对优秀成果的宣传运作。 第八条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校科研处负责解释。

2017湖南省法检考试面试录用名单公示

2017湖南省法检考试面试录用名单公示 2017湖南法检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公告暂未公布,预计2017年湖南省法检考试笔试成绩公示时间是5月下旬,面试名单将在6月中旬公布,面试时间将在6月下旬。 面试名单公布之后,报考市州以下职位的考生,其资格审查工作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由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面试对象名单在所报考市州公务员考试官方网站上公布,并在所报考市州参加面试。 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市州以下职位拟录用人员在所报考市州公务员考试录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具体用人单位向同级组织部门呈报录用审批材料,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县市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录用材料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后,由市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汇总,交市州委组织部审查,报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2017湖南法检考试笔试成绩查询入口(暂未开通) 湖南法检考试申论热点:区域协调发展与民众更多的获得感【背景链接】 近年来,国家在区域发展上不断发力,相继批复了众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文件,比如:“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等等。这在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必然能够率先取得突破,在人民生活水平上能够得到较大水平的提升。 2015年2月27日,习近平主席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科学统筹各项改革任务,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标准表述】 [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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