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农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农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河南省农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水资源的作用,规范农业取用水户水资源使用权(以下简称农业水权)交易行为,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水政法〔2016〕156号)、《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已明确农业水权(颁发水权证或取水许可证)的农户、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农业用水主体或其他用水主体之间的水权交易。

第三条农业水权交易是指农业用水户通过调整种植结构、规模化种植、采取节水措施等节约水量的转让,其交易额度不得超过水权证或取水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内尚未使用的水量,交易双方应严格计量交易水量。

第四条农业水权交易可采取农业用水户间自主交易、委托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交易、水权交易平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和政府回购等形式。

第五条农业用水户间水权交易可自愿选择交易对象和交易形式,可通过双方协商实行有偿转让或无偿转让。受让方用水超出有关定额要求的不得购买水权,交易有效期不

得超出水权证或取水许可证载明的有效期。

第六条农业水权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或通过交易平台竞价机制形成。

第七条通过水权交易平台(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按照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进行交易。

第八条同区域或同一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的用水户享有节水量优先受让权。在满足区域内农业用水的前提下,根据当地水资源配置规划,灌区、农业用水户的节水量可跨区域、跨行业转让。

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灌区管理单位可以回购灌溉用水户或者用水组织水权,回购的水权可以用于灌区水权的重新配置,也可以用于水权交易,回购价格应不低于当地用水市场均价。

第十条农业用水户水权交易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不需要备案,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平等协商,自主开展;交易期限超过一年的,水权交易双方应及时将交易信息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灌区管理单位备案。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灌区管理单位有关交易信息应定期报送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跨行政区的水权交易在交易前应取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省辖市内跨县(市、区)行政区域的交易应定期报省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交易应定期报省水利厅备案。

第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时农业水权与对应的土地数量一并流转使用。农业用地改变为非农用地的,其农业水权由水权证发放单位无偿收回。

第十二条农业水权交易扣除按规定应缴纳的有关税费外,其收入归出让方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挪用。

第十三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每年12月底前将当年的水权交易情况汇总后上报省水利厅。

第十四条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协调解决水权交易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保障水权交易有序开展。

第十五条农业水权交易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先行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农业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水源确定、水权明晰的区域可先行开展。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河南省为什么只是一农业大省

河南省为什么只是一个农业大省? 地理环境:河南省地处中部平原,有黄河淮河流经,气候为季风性气候,自然环境优越;历史环境:河南省作为古代中国的繁华地带,有着悠久的古代文明即农业文明,河南省的发展深受其影响;人口结构上:目前河南省拥有常住人口近一亿,农业人口占总人口65%左右。 从公共经济学上讲,河南省只能是一个农业大省,必须发展农业,因此必须贫穷(相对于工商业)。公共经济是国家国民的经济,也就是大家共同的经济。“国家”的经济就要有“国家”来管理,行使“国家”管理职能从而使资源得到最大优化配置。国家是一个有机整体,而整体又有各个部分。那我们国家来说,我们国家是一个整体,其他省份就是部分。一个整体必须是统一有机的的才能叫做整体,而要统一就必须要协调,因此在中国经济发展上,各个省就要必须进行协调服从整体。 假设:各省进行自相协调阶段(无国家中央干预)。各省从自省历史地理环境综合考虑自省利益,河南省决定在粮食够自省供给的基础上发展工商业,不产多余农产品,可能出现结果:a有些省份粮食不足,由市场进行调节b有些省份应急能力低下,易出现极大社会问题c在自由市场支配下经济发展速度缓慢,难以达到现如今速度。 但是我国为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国家的优越性就在于国家能够集中力量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国家进行对各省协调。国家从大局整体出发根据各省历史地理环境决定河南省必须发展农业。利:a凸显社会主义优势,为其他省市大规模发展工商业提供基础(如上海,北京,广东等)时间和实践已经证明。b 提高国家整体应急防御能力,利于国家统一稳定c 各省之间整体协调力度高,迅速实现各省间的资源优化配置 d 国家能够有效的控制经济发展方向,在一定时期内经济能保持高速增长。 但是这些利的前提是河南省必须发展农业,发展农业是河南省的一项使命!

我国水权交易实践及其分析

我国水权交易实践及其分析 摘要:通过分析我国近几年的水权交易实践,指出实际水权交易中在产权、水权初始分配机制及市场交易的法律法规机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不完整。为此需要从初始水权分配、价格确定机制、交易机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革与实验。 关键词:水权,交易,实践,制度 近些年来,我国很多地方出现了学术上称之为“水权交易”的实践活动,这些实践活动表明我国水权交易制度的雏形已经在实践中开展起来。具有代表性的有2000年的东阳一义乌“水权交易”案例、2002年甘肃张掖市推行的“水票”转让制、黄河水权转换等。 1 我国近年来的水权交易 1.1东阳市—义乌市水权交易 2000年11月24日,浙江省义乌市和东阳市签订有偿转让横锦水库的部分用水权的 协议,开创了我国首例水权交易的先河。协议规定的主要内容:一是义乌市一次性出资2 亿元购买东阳市横锦水库每年的4999.9万立方米水的使用权;二是转让用水权后水库原所有权不变,水库运行管理、工程维护仍由东阳市负责,义乌市按当年实际供水量0.1元/m3支付综合管理费(包括水资源费)。三是从横锦水库到义乌市引水管道工程由义乌市负责规划设计和投资建设,其中东阳市境内段引水工程的有关政策处理和管道工程施工由东阳市负责,费用由义乌市承担。义乌市购买用水权的2亿元资金,根据引水工程进程分期付清。2005 年元月, 东阳--义乌横锦水库引水工程正式通水, 标志着这一交易实践获得了实质性的成功。 东阳—义乌水权交易,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有专家认为,这是一则通过市场经济手段,寻求水资源跨区域配置的成功案例,是对行政配置的有效补充甚至是重要突破(张香萍,2003)。还有专家认为,此次水权交易中购买的是水库中的水,凝结了人工劳动和物 化劳动,既有使用价值,又有交换价值,完全具备了商品的属性,因此这次交易的实质是“水商品的买卖,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水权交易”(曹明德,2004)。也有一部分人持否定态度:东阳—义乌水权交易的客体是横锦水库每年4999.9万立方米水的永久使用权,实质上是水商品,而东阳市并不真的是该水商品的所有人。我国明确规定水资源归国家,国务院和各级政府代表行使所有权。政府仅仅是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的代表者、管理者、保护者,并不能对水资源进行买卖。也就是说,他们有权对水资源进行宏观调控、微观调整和成本分配,无权利用市场来对水资源进行有效配置。 东阳义乌水权转让,还没有处理好与第三人的利益保护之间的关系。东阳义乌水权转让之后,它相邻的地市就对这起水权转让提出了异议。由于水文系统的相连性,东阳向义乌所卖出的水权,实际上是侵害了它的部分用水并且在东阳向义乌转让水权之后,它的水量明显减少。 1.2张掖市推行的水票转让制

河南省财 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豫财发〔2010〕123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农发办: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对2009年3月26日印发的《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豫财办农〔2009〕47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附件: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 财政资金若干投人比例的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政策,创新开发机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的通知》(财发〔2010〕4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若干投入比例规定如下: 一、中央、省财政资金与市县财政资金配套比例 (一)中央、省财政资金与市县财政资金配套比例 按照国家要求,我省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比例调整为1︰0.4。为进一步体现对粮食主产省及产粮大县的政策支持,减轻地方财政配套压力,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起,我省所有的农业综合开发县不再承担县级财政资金配套任务;市级财政原定配套比例保持不变。取消县级财政配套任务后减少的配套资金,由省本级财政承担。调整后的农业综合开发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的配套比例中央︰省︰市为1︰0.344︰0.056。

(二)部门项目配套比例 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家供销总社等中央部门组织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自筹资金配套比例同上。 二、中央、省财政无偿资金投入比例 (一)土地治理项目100%无偿投入。其中用于农业机械、配套农机具以及苗圃建设等经营性措施的补贴限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土地治理项目财政资金的5%。 (二)产业化经营项目100%无偿投入。取消中央、省级财政有偿资金,对产业化经营项目分别实行财政贴息和财政补助扶持方式。 三、本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2009年3月26日发布的《关于调整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若干投入比例的规定》(豫财办农〔2009〕47号)同时废止。 主题词: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比例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办公室2010年11月18日印发

农业科技园区指南

农业科技园区指南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农业科技大会"的总体部署和《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具体要求,建立一批符合21世纪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对不同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科技园区,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农业由主要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效益的转变,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南。 一、农业科技园区是我国新阶段农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我国农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加速农业产业化与现代化进程,必须加强科技引导与示范。农业科技园区作为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科技成果转化及现代农业生产的示范载体,是我国新阶段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的必然选择。 农业科技园区以技术密集为主要特征,以科技开发、示范、辐射和推广为主要内容,以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区域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目标,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效模式。 近年来,我国有关部门和地方建立了一批农业示范园(区)。但是,这些农业示范园(区)存在着一些较普遍的问题,如重复建设,缺乏宏观指导;盲目引进,经济效益不高;产品科技含量偏低,市场竞争能力不强;运行机制不完善,发展缺乏活力等。因此,农业科技园区也是正确引导和规范现有各类农业示范园(区)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农业科技园区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农业科技园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模式,是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的载体,是市场与农户连接的纽带,是现代农业科技的辐射源,是人才培养和技术培训的基地,对周边地区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村经济发展起示范与推动作用。 农业科技园区把政府指导、企业运作、中介参与、农民受益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政府为园区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进行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并对园区内企业进行监督,保障农民利益;企业作为园区建设主体,接受政府指导,合理配置资源和进行产业化经营;中介组织开展咨询、评估与培训,并提供各类中介和科技服务;农民以土地、劳动力、资金等入股或通过与企业签订产品购销合同等形式参与园区建设,接受技术指导与培训。 (一)指导思想

论河南农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论河南农业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文章摘要: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先,农业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粮食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而且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我国是世界上粮食生产大国,河南省又是农业大省,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河南农业的发展关系着我国社会的稳定。近年来河南农业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就河南的农业的现状来看,依然有很多的不足和问题... 关键词:河南农业发展不足 20世纪70年代末,以家庭联产承包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给农业和农村经济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经过20年的发展,我国农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近年来我省的农业发展迅速,在很多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 我省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实现了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村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农民收入在农产品价格持续低迷的情况下,年均实际增长3.8%,农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从温饱向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农业和农村经济克服了自然灾害较重、农民增收后劲不足等困难,取得了新的进展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业生产稳步增长,农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优质专用农产品比重明显上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初步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积极开展了无公害农产品安全认证工作。农民收入继续实现恢复性增长,畜牧业和水产养殖业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亮点。我省的农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当前农业发展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现状一:目前,河南大多数地区仍是传统的、精耕细作的小农经营模式,随着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这种底效性的经营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市场经济的特点是价格受价值规律的影响,而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如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它的农业是规模化、机械化生产,在市场竞争中它更具有价格优势,使得省内的农产品受到外围市场的严重冲击 现状二:目前,河南的耕地面积不断减少,由于农民种粮成本投入大,而且直接受天气的影响,风险特别高,所以农民种粮积极性一直不高,虽然政府实施了许多惠农政策,但也阻碍不了人口流动的大潮,特别是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山区,几乎所有的年轻人都外出务工,只有及少部分人在家看守着一亩三分地,就算在家种着几分地,但很多人还是把种粮作为副业,能自给就行了,大量耕地从此荒废。另一方面,随着现代化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城镇化日益明显,道路水泥化也占用了大量的耕地面积。同时,我省耕地土壤基础地力不断下降。由于农区广泛存在的不合理耕作、过度种植、农用化学品的大量投入和沟渠设施老化已经导致农田土壤普遍性的耕层变薄,养分非均衡化严重,土壤板结,土壤生物性状退化,土壤酸化、潜育化、盐渍化增加,防旱排涝能力差,耕地土壤基础地力不断下降。在这些耕地中污染土壤占了将近20%,近年来高化肥、农药用量的蔬菜、花卉、水果作物播种面积的高速增长、畜禽养殖业的发展在为广大农民带来实惠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容回避的环境污染,并且在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这种现象会一直持续。 现状三:目前,河南农业生产技术落后,科技投入也很有限,导致农产品的产量不稳定,经营者既承担价格风险,同时还承担着自然的风险,也就是说经营者是靠天吃饭的,农产品的产量直接受天气、气候的影响。在风调雨顺的好年份中,经营者都获丰收,产品价格自然也上不去,在遇到自然灾害时,产量上不来,收益与就上不来,甚至会出现倒挂的可能。 现状四:目前大多数农业生产者往往只顾大量盲目的生产,并且产品单一,也不参与生产完成后的销售问题,造成产销脱节。因而不能时刻把握市场信息,适当地调整营销策略;特色农产品基地逐渐壮大,但基地效益不明显。近几年来,我省特色农产品板块基地尽管基地面积上看数量较大,但还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板块。同时,由于缺乏相应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部分板块基地建设起点低,

河南省气候与农业概况

河南气候与农业概述 赵方聪222011326032005 西南大学农学与生物科技学院农村区域发展一班 摘要:充足的光、热、水资源和肥沃的土地,为河南农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河南凭借气候优势和地理优势成为农业大省和主要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但高频率,范围广,危害重的气候灾害气象也对农业经济带来了直接而又严重的影响,分析研究农业与气候的关系以及对气候灾害的不利影响的治理措施对于农业生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参考了相关气候资源的研究,从河南地区的光照,太阳辐射,降雨量,蒸发量,湿润程度方面介绍河南气候特征并分析与气候形成有关的因素,描述了河南在此气候特征下形成的农业生产状况与气候的关系以及气候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出了应对气候灾害的主要预防治理措施。 关键词:气候特征农业特征灾害防治 The summary relation between climate and agriculture in Henan Zhao Fang cong 222011326032005 Southwe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the College of Agronomy and Biotechnology Rural Regional Development Abstract: Adequate light, heat, water and fertile land lay a good found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in Henan. Henan becomes a major agricultural province and the main high-quality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base with the climatic and geographic advantages. However, high frequency, wide range and heavy damage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bring about a direct and serious impact on the agricultural economy. Analyzing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agriculture and climate as well as measures to prevent the adverse effects of meteorological disasters has an important significance on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This thesis referring to the study of climate resources not only introduces climatic characteristics in Henan in the respect of solar radiation, precipitation, evaporation and moisture level but also analyses factors related to formation of the climate. Additionally, it describes characteristics of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negative influence of climat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are also put forward. Key words: climatic characteristics agricultural features disaster prevention 1.河南省地理位置 河南,简称"豫",因大部分地区位于黄河以南而得名,是中华文明和中华民族最重要的发源地。河南位于我国中部偏东、黄河中下游,处在东经110°21'~116°39',北纬31°23′~36°22′之间,东接安徽、山东,北界河北、山西,西连陕西,南临湖北,呈望北向南、承东启西之势。东西长约580公里,南北长约550公里。全省土地面积16.7万平方公里(居全国第17位,占全国总面积的1.74%)。河南省地处我国地势第二阶梯向第三阶梯的过渡带,西部山地绵延起伏,海拔高千米以上,东部为平原,海拔在百米之下。北、西、南三面太行山脉、伏牛山脉、桐柏山脉、大别山脉沿省界呈半环形分布;中、东部为华北平原南部;西南部为南阳盆地,跨越黄河、淮河、海河、长江四大水系,山水相连。 2.河南气候特征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豫农市[2006]19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06.07.21 【实施日期】2006.07.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农市〔2006〕19号2006年7月21日) 各省辖市及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农业局: 现将《河南省农业厅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农业厅的部署,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贯彻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河南省农业厅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的通知》(农市发〔2006〕7号)精神,结合我省农业品牌化工作实际,现制定我省推进农业品牌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全面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为核心,坚持“企业为主、市场导向、政府推动”的方针,发挥产业优势、区域优势和特色优势,培育、整合、保护农业品牌,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支持做大做强名牌农产品,为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产业支撑。 二、工作目标 经过“十一五”的工作,认定河南省农业名牌产品100个;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800个;全省县级以上的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要全部建成并通过“双认证”(计量认证、机构认可);省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00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5000个;全省名特优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到95%,形成一大批在国内外市场中具有较强竞争能力的名牌农产品。 三、工作重点 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发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鼓励农产品商标注册,开展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加大营销推介,强化监督管理等工作,提高我省农产品品牌上市率,培育、做强、做大一批特色鲜明、质量稳定、信誉良好、市场占有率高的名

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1条根据科技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纲要》和《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发展实际,省科技厅拟将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列入“十二五”的重点工作之一。为抓实、抓好这项工作,促进我省园区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使园区管理做到科学化、规范化,切实发挥园区在我省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建设农业科技园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新时期推动农业科技进步、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农村小康的战略举措,是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建设好、发展好我省农业科技园区,还是发挥科技在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一个载体,三个体系”和“三化”协调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的重要抓手。 第3条通过加强园区建设,形成一批具有区域代表性和引导、示范与带动作用强的农业产业集聚区,力争把园区建设成为产学研结合的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基地、促进农民增收的科技创业服务基地、培育现代农业企业的产业孵化基地、体制机制创新的科学发展试验基地和发展现代农业的综合创新示范基地。

二、园区基本要求 第4条农业科技园区是技术、资金相对密集的经济实体,立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园区主体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并运行二年以上(含二年);有一定的规模和明确的地理界线,有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和功能分区,要有明确的主导产业,产业链明晰,综合效益显著; 2、园区的发展定位应该成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先行区和示范区,要有明显的产业示范带动作用,能够通过“核心区一示范区-辐射区”的技术传播和产业辐射模式,引导和带动周边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升级; 3、园区要有较强的科技开发和转化能力,有长期稳定的技术支持单位,有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技术支撑;要有比较完善的人才培养、技术培训体系; 4、园区要积极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要有一支科技特派员队伍,要建设成为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和服务基地,要在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5、园区经济效益指标要明显高于周边地区,土地生产率高于所在县(区)20%以上,人均产值、人均利税高于所在县(区)平均水平; 6、园区生态效益指标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生产环境(水、气、土壤)符合国家绿色食品生产标准,废弃物(废物、废水、废气)的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土地和水资源实现永续利用与可持续发展; 7、园区经营必须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政企分开的

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水权制度、推行水权交易、培育水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权包括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水权交易,是指在合理界定和分配水资源使用权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水资源使用权在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流转的行为。 第三条按照确权类型、交易主体和范围划分,水权交易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一)区域水权交易: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单位为主体,以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水量分配指标范围内结余水量为标的,在位于同一流域或者位于不同流域但具备调水条件的行政区域之间开展的水权交易。 (二)取水权交易:获得取水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除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外的工业、农业、服务业取水权人),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有偿转让相应取水权的水权交易。 (三)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已明确用水权益的灌溉用水户或者用水组织之间的水权交易。 通过交易转让水权的一方称转让方,取得水权的一方称受让方。 第四条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其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水权交易应当坚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公正有序,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有利于水资源高效利用与节约保护,不得影响公共利益或者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开展水权交易,用以交易的水权应当已经通过水量分配方案、取水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并具备相应的工程条件和计量监测能力。 第七条水权交易一般应当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也可以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直接进行。区域水权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大的取水权交易,应当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 本办法所称水权交易平台,是指依法设立,为水权交易各方提供相关交易服务的场所或者机构。

国外水权交易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p其他p 国外水权交易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王金霞黄季火昆(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100101) 内容提要随着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形势的日益严重,农业、工业、生活和生态环境用水之间竞争加剧。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来合理分配水资源是目前国际社会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解决水事冲突、促进水资源持续有效利用和管理等问题中十分重视的政策和战略举措。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智利、墨西哥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简称加州)等国家或地区在发展水权交易方面的实践,得出一些对我国建立合理的水权制度、适时开展水权交易的有益的政策启示。 一、水权和水权交易的基本含义及类型 (一)水权的含义及类型水权就是水资源的产权。水权可以按照所有权,也可以按照使用权的不同获取方式进行分类。将产权的所有权界定给不同的行动团体就会形成不同的产权制度(王金霞,2000)。自然资源的产权一般分为自由进出的产权、国有产权、集体产权、共同产权和私有产权。从世界范围来看,以上几种产权制度在水资源中都是同时存在的,并且随着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和政治制度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然而由于水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战略资源,大部分国家都由宪法或法律明确规定了其国有或人民所有的性质,因而水权转让探讨更多的是除了所有权之外水资源的其他权利,一般指水资源的使用权及相关的转让、收入享用等权利。从我国的现状来看,除了一小部分水资源的产权属于集体产权之外,其他水资源(地表和地下水)的产权都属于国有性质。 从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或初始水权的确定)来看,目前水资源(主要是地表水资源)的产权主要分为以下几种体系: 11滨岸权体系。滨岸权体系指合理使用与滨岸土地相连的水体但又不影响其他滨岸土地所有者合理用水的权利(Singh,1991)。为了能够运用滨岸权,必须拥有滨岸土地的所有权。滨岸权只针对某一水道内的天然水流。滨岸权必须在流域内滨岸土地上运用,而且这些滨岸土地必须在水体所属流域内。这种体系的建立和发展反映了在英格兰和欧洲以及美国一些地区多雨的气候特点。 21优先占用体系。优先占用体系是在干旱和半干旱的美国西部各州建立和发展起来的,主要是为了解决这些缺水地区的用水问题(Singh,1991)。优先占用体系的核心是优先权。占用的日期决定了用水户用水的优先权。最早占用者拥有最高级别的权利,最晚占有者拥有最低级别的权利。与滨岸权不同,占用权仅仅针对水的利用,该体系允许在有水的时候将其储存起来,以便用于那些无法获得水的地方,还允许将水从有水的地方向需要的地方进行输送。 31混合或双重水权体系。混合或双重水权体系既包括象加州那样最初由习惯作法演变成 *感谢国际水资源管理研究所(IWM I)、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79725001)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003011)的资助) 56 )

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4年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畜牧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为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我省2014年畜 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 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畜牧发展扶持资金实施指导 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4〕60号),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制定了《河南省2014年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实施 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南省2014年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实施方 案 河南省畜牧局河南省财政厅 2014年11月14日

附件 河南省2014年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 实施方案 为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规模化、标准 化生产水平,确保我省2014年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顺 利实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根据农业部、财政部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目标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和风险 补助等方式,激励畜禽规模养殖场加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加快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推广健康养殖技术,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探索满足养殖场户在标准化规模养殖、采购饲料、种畜禽引进、架子畜购买等方面信贷需求的有 效模式,建设一批有一定规模、生产技术基础较好、在增 加产品产量和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畜禽养 殖基地,激发养殖场内生活力,进一步提高抗灾害能力, 增强畜禽产品综合生产能力和应急供应保障能力。 二、实施范围 2014年我省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包括以奖代补和 风险补助两种方式。 (一)以奖代补项目

重点支持畜产品主产区、中心城市周边及距中心城市 较近的优势产区,鼓励集中连片,着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集群化发展。项目资金可以用于改建、扩建和新建。 主要支持畜种包括肉牛、肉羊、蛋鸡、肉鸡和生猪。 其中支持肉牛、肉羊的资金不低于总资金的60%;肉牛、 肉羊项目优先支持饲养母畜的标准化养殖场;除郑州市外,其他市(县)不得申报安排生猪项目。 扶持建设的养殖场(合作社)需达到以下标准:肉牛 年出栏100—2000头,肉羊年出栏300—3000只,蛋鸡年存栏1—10万只,肉鸡年出栏5—100万只,生猪年出栏 0.5—5万头。 (二)风险补助项目 对全省范围内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贷款担保的畜牧 (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给予风 险补助。申请补助的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和畜牧专 业合作社(协会)应符合以下条件: 1、畜牧(农业)专业担保公司。在河南省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在500万元以上。对畜禽 养殖场户进行银行贷款担保服务,2013年11月1日-2014 年10月31日期间实际贷款额度(半年期以上)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 2、畜牧专业合作社(协会)。在河南省境内经工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互助基金达到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现状与对策解读

□文/ 陈阜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的现状与对策 农业科技园区作为农业技术组装集成、科技成果转化及现代农业生产的示范载体,既是农业新技术开发、转化、推广的重要基地,也是新型产业培育和农村科技服务的主要平台。按照“全国农业科技大会”和《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总体部署,由科技部牵头,联合农业部、水利部、林业局、中科院、中国农业银行等5个部门,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原则,分两批在全国批准建设了36个国家农业科技园区(试点。在各有关部门大力协作、地方政府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下,国家农 业科技园区(试点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突出贡献。 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成效显著

农业科技园区作为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和样板作用得到体现,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培育科技型龙头企业、农村人才培养等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并在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已经成为农业新技术开发、转化、推 广、培训的重要基地,园区市场化运作水平及自身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稳步提高,并通过积极探索机制和体制创新途径,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典型模式。 在工作层面上探索出了园区管理的有效模式,形成了良性的运行机制和完备的规章制度。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始终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社会参与、农民受益”的工作原则;并建立了部门联合推动、地方为主的管理运行机制。为了规范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科技部会同农业部等六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农业科技园区指南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工作的补充通知》、 《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农业专家大院管理办法(试行》等管理文件,建章立制,健全和规范了各类规章制度。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实行动态 管理模式,园区试点建设几年后,将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和评价指标进行评价、验收和考核。验收合格的试点园区将正式挂授“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牌;不合格的试点园区将撤销其试点园区资格。 作为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平台的功能得到充分体现,使大批农业新技术得到示范应用和辐射推广。 科技园区 园区在充分发挥“窗口”展示功能基础上,注重农业技术孵化和开发能力建设;通过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组装、集成和成果转化,实现技术创新;通过园区核心区、示范区、辐射区之间技术传播和扩散,增强了农业技术推广应用能力;通过不同形式

浅析河南农业发展现状及未来预测

浅析河南农业发展现状及未来预测 摘要 河南作为全国第一农业大省,第一人口大省,通过实现农业又好又快的发展,能够更好的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助于更还的解决三农问题。当前虽然河南省农业产业化经营有了较大发展,但还存在着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少、农民素质不高、农户与企业之间利益分配机制不健全、缺乏有力的资金支持等问题,为了促进河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须从以下方面入手: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增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能力;企业与农民之间要建立起真正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培养新型农民,造就发展农业产业化的人才队伍;构建多元化的农业投资体系,加大对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投入。本文根据河南农业的实际情况,探讨河南农业发展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了其原因,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有效的措施,同时展望河南农业的发展前景。 关键词:农业发展现状措施前景 发展现代农业,是当今世界农业的发展趋势,是提高我国农业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首要任务,是确保农民持续增收的基本途径。河南现代农业的发展,必须要认清农业发展的现状,科学界定现代农业的功能,合理规划现代农业的发展战略,才能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当前,我省农业发展处于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的新阶段,站到了粮食‘十连丰’、农民收入‘十连增’新的历史起点上,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日益增多。因此为了更好的解决好,发展好我省农业,促进农村和农民问题的根本改善,为我省经济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必须对农业的发展现状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 一、我省农业发展的现状 (一)、农业自然资源利用率低 河南是一个农业大省,其明显的特征是:农业资源相对不足,人多地少,耕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和农业信息服务试点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和农业信息 服务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计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河南省农业厅 【发布日期】2011.09.27 【实施日期】2011.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和农业信息服务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省直管试点县(市)农业局(农委): 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和农业信息服务试点示范工作,大力推进物联网、3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中的应用,鼓励各级农业部门、涉农企业、IT企业开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的试点示范,提升农业信息化服务水平,省厅决定组织开展利用物联网等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农业和农业信息服务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业农村信息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和途径。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发展农业信息技术,提高农业生产经营信息化水平。陈晓华副部长在全国农业市

场信息工作会议讲话中强调,今年农业农村信息化四项重点工作之一就是加快启动农业信息化示范工作。近期,农业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农业信息化建设需求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以大田作物、设施农业园艺蔬菜和果树、特色经济作物等为对象,重点利用电子信息、精准作业及物联网、3G等现代信息技术,围绕农情监测、精准施肥、智能灌溉、设施农业生产、温室智能管理、病虫草害监测与控制等方面的信息化需求,组织农业生产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单位编写调研报告,并经省级农业部门审核后上报农业部。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生产经营信息化和农业信息服务试点,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强化引导,整合资源,扎实推进,以信息化试点示范为抓手和切入点,推动我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再上新台阶。 二、申报条件

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一、总体规划提要 背景意义 农业进入新阶段以后,优化农业结构、提高农业效益、增强国际竞争力、改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新阶段农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促进农业由以资源为依托的数量型农业向以技术为依托的效益型农业转化,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其根本出路在于农业的科技进步,其有效途径是政策引导和建园设区进行示范。年以来,某进行了建设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的成功探索,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了种、养、加的全面发展,提高了农业生产、加工、储运等整个技术体系的水平,并且形成了一种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园区运行机制和科技推广机制。 某的农业类型和基础条件,都在河南及黄淮海地区具有很强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年月,温家宝副总理指示在某建立国家农业科技示范区。因此,建立某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对于引导与其农业特点和类型相似地区农业的发展,促进河南乃至黄淮海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跨越都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总体目标 采取综合规划、统一指导、区域布局、分步实施的方式,到年示范园完成预期建设目标,年示范区初见成效,到年基本建成符合世纪农业发展方向的农业科技园区。具体指标为每亩土地产值元以上,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元人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元以上。 布局与重点 园区总体规划设计为“一园九区”:花卉产业化示范园(核心区,万亩)、花卉产业化示范区(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区(万亩)、中药材生产示范区(万亩)、优质小麦产业化示范区(万亩)、优质烟叶生产示范区(万亩)、农作物种子产业化示范区(万亩)、畜牧业生产示范区(养殖奶牛、肉牛、肉羊、生猪为重点)、农产品加工示范区(个重点龙头企业示范带动)、农村城镇化科技示范区(个)。“一园”是某农业科技园区的核心和建设重点,通过“一园”的建设,为其他个示范区提供运行机制、管理制度(包括土地、资金、人才等规章管理制度)、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示范,从而带动全市及周边地区的农业结构调整。 投资概算 园区概算总投资万元。其中示范园投资万元,示范区投资万元。拟申请国家投资万元,地方财政配套万元,自筹万元。 效益情况 示范园项目完成后,将达到年产万株(穗)名优花木接穗、万株优质花木种苗、万盆盆景花卉、万只鲜切花、万盆蜡梅造型盆景、万株优质花卉种苗等产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年新增总产值万元,新增利税万元,其中新增税收万元/年。项目区农民年新增人均纯收入元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 示范区项目完成后,测算年增效益万元。 二、园区概况 地理位置 某市位于中原腹地,地理座标为东经°'-°'、北纬°'°'之间,辖一区二市三县,面积平方公里,耕地万亩,人口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万人。境内京广铁路、京珠高速公路、国道及省道纵横交错,市区距郑州国际机场公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自然条件 某自然条件优越,属暖温带季风区,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在℃之间,全年日照时数平均为小时,年太阳辐射总量千卡,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0℃以上的农耕期天左右,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的持续日数为天左右,年平均降雨量为之间,无霜期为天。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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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印发《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标 签】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暂行办法通知水权交易管理水权交易管理,监督检查水权交易管理,监督检查,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管理,监督检查,灌溉用水户,取水权 【颁布单位】水利部 【文 号】水政法[2016]156号 【发文日期】2016-04-19 【实施时间】2016-04-19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自然资源法规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水权制度、推行水权交易、培育水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指导水权交易实践,我部制定了《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遵照执行。 水利部 2016年4月19日 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水权制度、推行水权交易、培育水权交易市场的决策部署,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促进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优化配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水权包括水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本办法所称水权交易,是指在合理界定和分配水资源使用权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水资源使用权在地区间、流域间、流域上下游、行业间、用水户间流转的行为。 第三条 按照确权类型、交易主体和范围划分,水权交易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一)区域水权交易: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单位为主体,以用水

总量控制指标和江河水量分配指标范围内结余水量为标的,在位于同一流域或者位于不同流域但具备调水条件的行政区域之间开展的水权交易。 (二)取水权交易:获得取水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除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外的工业、农业、服务业取水权人),通过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改革工艺、节水等措施节约水资源的,在取水许可有效期和取水限额内向符合条件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有偿转让相应取水权的水权交易。 (三)灌溉用水户水权交易:已明确用水权益的灌溉用水户或者用水组织之间的水权交易。 通过交易转让水权的一方称转让方,取得水权的一方称受让方。 第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其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负责所管辖范围内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权交易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水权交易应当坚持积极稳妥、因地制宜、公正有序,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有利于水资源高效利用与节约保护,不得影响公共利益或者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 开展水权交易,用以交易的水权应当已经通过水量分配方案、取水许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并具备相应的工程条件和计量监测能力。 第七条 水权交易一般应当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也可以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直接进行。区域水权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大的取水权交易,应当通过水权交易平台进行。 本办法所称水权交易平台,是指依法设立,为水权交易各方提供相关交易服务的场所或者机构。 第二章 区域水权交易 第八条 区域水权交易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单位之间进行。 第九条 开展区域水权交易,应当通过水权交易平台公告其转让、受让意向,寻求确定交易对象,明确可交易水量、交易期限、交易价格等事项。 第十条 交易各方一般应当以水权交易平台或者其他具备相应能力的机构评估价为基准价格,进行协商定价或者竞价;也可以直接协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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