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的有关规定

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的有关规定
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的有关规定

建筑内部装饰装修防火施工与验收的有关规定

一、建筑内部防火施工的基本规定

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的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2、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规定进行。

3、装修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规范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4、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5、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检查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应按规范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6、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规范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7、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8、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

规范要求。

9、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10、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现场进行阻燃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

二、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纺织织物可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成纤维织物。

2、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燃烧性能、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行验收记录和抽样检验报告;对进行阻燃处理的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进行见证取样检验:B1、B2纺织织物,进行阻燃处理所使用的阻燃剂;

4、抽样检验的材料:现场阻燃处理后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施工过程中受湿浸、燃烧性能可能受影响的纺织织物,每种取2m2检验燃烧性能。

5、主控项目: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方法为检查进场验收记录或阻燃处理记录;现场进行阻燃施工时,应检查阻燃剂的用量、适用范围、操作方法。阻燃施工过程中,应使用计量合格的称量器具,并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施工。阻燃剂必须完全浸透织物纤维,阻燃剂干含量应符合检验报告或说明书的要求;现场进行阻燃处理的多层纺织织物,应逐层进行阻燃处理;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报告(填写示例)

DB33/ 1067—2010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报告 工程名称×××××××××× 验收日期×××××××× 建设单位(盖章): 46

DB33/ 1067—2010 填表说明: 1、本表由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消防验收时填写,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对本职责范围内的验收质量负责; 2、建设单位申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时,应报送本表,建 设单位必须如实填写; 3、本表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表内内容不得涂改; 4、随本表应当附送建筑总平面布置图、标准层和非标准层建筑平面布置图。

47

■主控项目窗槛墙、裙墙的高度及窗间墙的宽度经测量均符合要求;□一般项目

DB33/ 1067—2010 抽查部位:1#楼、2#楼…(所有楼) 防火间距:■符合□不符合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主控项目经测量,均符合设计文件及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一般项目相邻建筑防火间距内未被临时搭建的工棚、库房等建、构筑物或可燃物品占用。消防车道:■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车道的净高、净宽、转弯半径和回车场的设置等符合要求;■一般项目消防车道上应无影响车辆通行的障碍物。消防登高扑救面:■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消防车登高扑救场地的设置、长度、宽度、承载能力、坡度等符合要求;■一般项目消防登高扑救场地上方应无影响消防车停靠和操作的障碍物。 平面及空间布置:■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一般项目。抽查部位:1#楼、2#楼…(所有楼) 防火、防烟分区:■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抽查的防火分区及防烟分区设置符合要求;■一般项目防烟分区建筑面积、挡烟垂壁的设置符合要求。防火墙、隔墙和楼板及变形缝、伸缩缝:■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防火墙设置及耐火极限、跨越防火分区的变形缝、伸缩缝填塞符合要求;■一般项目防火墙、防火门、防火卷帘下的管线、管沟处的空隙、管道穿越的间隙、封堵符合要求。 防火、防烟分区电梯井、管道井等竖向井道:■符合□不符合 和建筑构造■主控项目电梯井、管道井、电缆井、排烟道、送排风道、污衣井和垃圾井等竖向井道的设置及封堵符合要求; □一般项目。 防火门、防火窗:■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防火门、防火窗的质量、类别、安装位置、开启方向符合要求; ■一般项目防火门及其配件的安装质量符合要求。 防火卷帘:■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防火卷帘的设置、安装质量及防烟性能符合要求; ■一般项目防火卷帘各功能部件安装正确,功能使用正常 抽查部位:1#楼、2#楼…(所有楼) 疏散楼梯间和楼梯:■符合□不符合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主控项目疏散楼梯平面布置、楼梯的形式和数量疏散楼梯净宽、前室面积及安全出口门净宽、首层分隔及管道敷设符合要求; ■一般项目楼梯间及其前室应畅通,无影响人员疏散的突出物和障碍物。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门:■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安全出口、疏散走道和疏散门的设置、数量和平面布置、宽度符合要求,安全疏散距离符合要求、无阻碍物;□一般项目。避难层(间):■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避难层(间)的设置数量、布置楼层及建筑面积、防烟楼梯构造形式、消防设施符合要求;□一般项目。消防电梯:■符合□不符合 ■主控项目消防电梯的平面布置、数量及其前室设置、性能及基本功能符合要求;■一般项目消防电梯轿厢内装修材料、消防电梯井底的排水设施符合要求。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一、工棚或临时宿舍(以下简称宿舍)的规划和修建,必须符合防火和卫生的要求。 (1)临时宿舍应当尽可能建设在离开修建的建筑物二十公尺以外的地区,离开森林区应在一千公尺以上,并且不得修建在高压线路通过的地方。临时宿舍的使用期限较长或在使用期间正值雨季的,不得修建在低洼潮湿的地带和其他可能被水淹没的地带。 (2)在独立场地上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得超过十二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中不得小于十公尺,在农村中不得小于十五公尺;幢与幢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中不得小于五公尺,在农村中不得小于七公尺。 (3)厨房、锅炉房、变电室与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十到十五公尺。 (4)为储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其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区之间的防火距离,应当在一千公尺以上。 (5)临时宿舍区应当修建简易道路。 (6)应当划定厕所、垃圾堆和污水排出的地点。 二、临时宿舍的修建,不论采用哪一种建筑结构,都应当注意防火要求。 (1)天棚高度,一般不应当低于二点五公尺。 (2)每个集体宿舍的居住人数,最好不超过一百人,并且每二十五人要有一个可以直接出入的门口,门宽不得小于一点二公尺,门扇必须向外开。 (3)采用易燃材料修建的房屋,构件与烟囱应当有一定的距离,在烟囱上口必须备有防火罩,以防止火星飞扬。 (4)采用易燃材料修建的屋面、外墙和间墙,应当尽可能抹上草泥或砂浆。 (5)建筑物的四周和道路两侧,应当修建排水明沟。 (6)照明电线应当有良好的绝缘,并且尽可能采用拉线开关。如果采用油灯、蜡烛等明火照明,应当规定固定位置,周围加以防护,并且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 三、为了确保安全,根根各地条件,应当设置一些消防设施和工具,如简易 储水池、消火栓、砂袋、水桶、手动水泵、灭火器等,进行定期检查和消防演习 四、修建临时宿舍要有规划和简要设计,并且应当经过公司总工室的审核批准,方可施工。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222-2017

1 总则 2.0.1 建筑内部装修interior decoration of buildings 为满足功能需求,对建筑内部空间所进行的修饰、保护及固定设施安装等活动。 2.0.2 装饰织物decorative fabric 满足建筑内部功能需求,由棉、麻、丝、毛等天然纤维及其他合成纤维制作的纺织品,如窗帘、帷幕等。 2.0.3 隔断partition 建筑内部固定的、不到顶的垂直分隔物。 2.0.4 固定家具fixed furniture 与建筑结构固定在一起或不易改变位置的家具。如建筑内部的壁橱、壁柜、陈列台、大型货架等。 3 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4 特别场所 4.0.1 建筑内部装修不应擅自减少、改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疏散出口、疏散走道和防火分区、防烟分区等。 4.0.2 建筑内部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掩,消火栓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应与消火栓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或在消火栓箱门表面设置发光标志。 4.0.3 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顶棚、墙面不应采用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镜面反光材料。4.0.4 地上建筑的水平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地下民用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的门厅,其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5 疏散楼梯间和前室的顶棚、墙面和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6 建筑物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中庭、走马廊、开敞楼梯、自动扶梯时,其连通部位的顶棚、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其他部位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7 建筑内部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两侧基层的表面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8 无窗房间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除A级外,应在表 5.1.1、表5.2.1、表5.3.1、表 6.0.1、表6.0.5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一级。 4.0.9 消防水泵房、机械加压送风排烟机房、固定灭火系统钢瓶间、配电室、变压器室、发电机房、储油间、通风和空调机房等,其内部所有装修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4.0.10 消防控制室等重要房间,其顶棚和墙面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地面及其他装修应采用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4.0.11 建筑物内的厨房,其顶棚、墙面、地面均应采用A级装修材料。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WORD)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2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4—2005,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2.0.4、2.0.5、2.0.6、2.0.7、2.0.8、3.0.4、4.0.4、5.0.4、6.0.4、7.0.4、8.0.2、8.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 前言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关于印发199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主编部门公安部消防局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我国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广泛开展了调研和试验论证,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形成送审稿,并通过审查会审查。根据审查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四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单位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陈景辉季广其朱春玲沈纹刘激扬卢国建邵韦平 宋晓勇王春华邓建华沈奕辉周敏莉刘康 目次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主要内容: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验收重点: 1、检查竣工图纸、资料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的内容及与消防机构审核意见是否与工程一致; 2、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提出的消防问题,在工程中是否予以整改。 3、检查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施工安装质量及性能。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联动情况。 消防验收申请材料: (一)已竣工的建筑工程经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合格后,由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要求组织消防验收的报告,并填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消防给水、消防车道检查报告; (三)消防工程施工企业的消防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四)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质量验收合格的报告; (五)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建筑建筑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内装修消防验收还应提供建筑土建消防验收资料); (六)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七)消防产品生产许可证明复印件、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以及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八)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九)竣工图一套,包括:建筑、水、电、暖通等各系统竣工图;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名单及培训记录; (十一)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检验记录; (十二)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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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九溪 A块地Ⅱ标段建筑施工现场防火技术 专 项 方 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西安市户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2015年月日

第一章编制依据 (1) 第二章工程概况 (1) 第三章防火部署 (1) 第四章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5) 第五章施工现场防火制度 (6) 第六章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8) 第七章消防应急预案 (13)

第一章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02)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 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7、陕西省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规定 8、环境/安全体系标准,《环境安全管理手册》和《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9、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7、施工组织设计 第二章工程概况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港务区东临迎宾路、南临规划路、西临灞河东路、北临港务南路。由西安市高新区枫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勘察;陕西华建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工程监理;中联西北建筑设计院和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设计;枫林九溪A地块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承担施工总承包建设。 本工程由11#、12#、15#、16#、17#、18#(多层)28#、29#(高层)及地下人防车库组成;总建筑面积117848.27m2,车库及地下室建筑面积为约28000m2商品房住宅工程。楼建筑结构均为剪力墙结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结构耐火等级为地下一级、地上二级;抗震设防分类为重点设防;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 多层建筑层数为6+1、7+1、9+1层地下1层;高层建筑层数均为地上33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95.7m。 第三章防火部署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2005 (自 2005年 8月 1日起实施) 1总则 1.0.1 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 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本规范不适 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 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 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 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 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 (简称装修施工 )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 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 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 A 的要求填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 写有关记录。 2.0.3 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 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 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应按 本规范附录 B 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 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 样检验。 2.0.6 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 安全。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 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10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二、受理部门及审批单位(一)以下项目由市公安消防局受理和审批:1、高层民用建筑,独立的地下工程;2、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单栋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多层民用建筑或建筑群;3、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油库、液化气站及其它甲、乙类火灾危险场所;4、甲、乙类厂房、仓库,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或单栋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的丙、丁、戊类厂房、库房。(二)以下项目由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和审批:除第(一)项范围以外的建筑工程报工程所在地的公安消防大队受理和审批。 三、审批时限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发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对于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同时将延长审核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发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对于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同时将延长验收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四、申办应提交材料(一)建审材料: 1、申请报告。由建设单

位提交申请消防审核的书面报告,并加盖建设单位印章。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申请事由及相关情况说明。2、申报表单。建设单位根据所申报的建筑工程类别有选择地填写并提交《建设工程总平面(方案)设计消防审核申报表》、《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3、规划批文。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立项批文及规划红线图。4、设计图纸。(本项所列各类图纸在报审时应同时提交其设计光盘,文件扩展名格式为.dwf。)①总平面设计:工程总平面布局图;②方案设计:工程总平面布局图,工程单体平、立、剖面方案设计(含相关设计说明资料);③扩初设计:总平面图、建筑扩初图、建筑给排水扩初图、建筑供暖通风扩初图和建筑电气扩初图;④施工设计:总平面图、水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建筑给排水施工图、建筑供暖通风施工图和建筑电气施工图; ⑤装修设计: 装修设计平面图、立面图及设计说明资料(应包含装修材料明细说明); ⑥自动消防设施设计:自动消防系统(设施)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资料(自动灭火系统应包含设计计算书);⑦变更设计:变更后涉及到的建筑、水、电、暖通设施等的设计图纸。5、消防设计专篇。对于国家、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和其它设置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提交消防设计专篇;6、资证及前期法律文书。装修和自动消防设施设计申报审核时,应提交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及原建筑工程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7、评估报告。对于设计超出国家消防技术规范或规范未予明确的建筑工程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要求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建筑施工现场防火要求正 式版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要求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工棚或临时宿舍(以下简称宿舍)的规划和修建,必须符合防火和卫生的要求。 (1)临时宿舍应当尽可能建设在离开修建的建筑物二十公尺以外的地区,离开森林区应在一千公尺以上,并且不得修建在高压线路通过的地方。临时宿舍的使用期限较长或在使用期间正值雨季的,不得修建在低洼潮湿的地带和其他可能被水淹没的地带。 (2)在独立场地上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得超过十

二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中不得小于十公尺,在农村中不得小于十五公尺;幢与幢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中不得小于五公尺,在农村中不得小于七公尺。 (3)厨房、锅炉房、变电室与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得小于十到十五公尺。 (4)为储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其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区之间的防火距离,应当在一千公尺以上。 (5)临时宿舍区应当修建简易道路。 (6)应当划定厕所、垃圾堆和污水排出的地点。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资料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资 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 328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54—,自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2.0.4、2.0.5、2.0.6、2.0.7、2.0.8、3.0.4、4.0.4、5.0.4、6.0.4、7.0.4、8.0.2、8.0.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 前言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308号文件“关于印发199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由主编部门公安部消防局组织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的。 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总结了中国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及验收的实践经验,广泛开展了调研和试验论证,吸取了先进的科研成果,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标准规范,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

专家的意见,经过多次修改形成送审稿,并经过审查会审查。根据审查会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定稿。 本规范共分八章和四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其它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工程质量验收。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单位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政编码:10001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四川省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公安消防总队 河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北京市华远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编号:SM-ZD-83919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要 求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要求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施工现场防火的一般规定 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为方针,健全防火组织,认真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包含防火安全措施内容,所采用的施工工艺、技术和材料必须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 现场应明确划分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施工现场动火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程序,并采取可靠地防火安全措施,指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并有严格的防火措施; 现场使用的安全网、防尘网、保温材料等必须符合防火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管理应具 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

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 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2.0.9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分阶段对所选用的防火装修材料按本规范的规定进行抽样检验。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应在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进行抽样检验。现场进行阻然处理、喷涂、安装作业的施工,应在相应的施工作业完成后进行抽样检验。 3 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 3.0.1用于建筑内部装修的纺织织物可分为天然纤维织物和合 成纤维织物。 3.0.2纺织织物施工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纺织织物燃烧性能等级的设计要求; 2纺织织物燃烧性能型式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抽样

建筑内部装修过程中的防火对策

建筑内部装修过程中的 防火对策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筑内部装修过程中的防火对策近年来,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开始追求高雅舒适、富丽堂皇的工作、生活、娱乐环境。建筑装修正满足了人们的这一愿望,但是在装修过程中大量使用可燃物;电器设备和线路设计、安装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追求美感,建筑结构受损,防火防烟设施遭到破坏;施工人员素质低,消防意识淡薄,消防管理不力;消防设施不足,消防监督管理和处理手段不硬等等原因也造成了大量的火灾。就我们江阴而言这种案例就举不胜举,如2009年1月24日江阴天水雅居江鲜馆因为装修过程中一味追求美观,使用大量可燃性材料,加上电焊工违规电焊,造成火灾的发生,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幸好消防官兵及时赶到,采取有效果断措施,才避免了人员的伤亡和最大程度的保护了财产安全。因此,对我们消防部门而言,应对建筑内部装修火灾引起高度的重视,现代装修对消防工作已经提出了严峻的挑战,笔者认为,应对建筑装修采取以下防火对策: 一、落实责任,层层把关 工程施工期间,各单位(业主、监理、施工等)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责任体系,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对一级负责。作为业主单位要与各监理、施工单位签订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责任合同或协议书,明确施工期间各单位的责任; 二、严格建筑审核,切实加强建筑装修的消防管理

设计人员在装修设计时过多的考虑造型美观而忽视了消防安全,结果留下了先天不足。为确保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必须加强建筑装修的消防管理,要借助城建、文化、治安等部门的力量严格把好建筑装修工程的审核、施工监督和验收这一关,减少和杜绝隐患。 三、提倡不燃性材料装修,提高建筑物的耐火性,从源头上把关 建筑装修材料应尽量使用不燃性物质,如果由于装饰需要选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应对装修材料进行阻燃处理,涂刷防火涂料,提高其耐火极限。同时,在选择室内装修材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安全疏散通道和避难部位的装修材料最好是不燃或难燃的,并且发烟量要小; 2、在人员聚集的较大空间中,应考虑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窗帘、幕布、坐套等; 3、当隔音、隔热或其他绝缘材料直接与空气接触时,这些绝缘材料应当是难燃的; 4、大面积使用可燃材料装修的,一定要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5、禁止在通道上设置横挂的挂毯、幕布、门帘等物。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措施(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措 施(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213-12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防火措施(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木工棚防火须知 1. 木工棚内严禁吸烟。 2. 木工棚内严禁动用明火。 3. 木工棚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 4. 夜间作业不得使用碘钨灯照明。 5. 下班前必须将木屑、刨花、零星木块清除干净。 6. 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 7. 必须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二、仓库治安、防火安全管理措施 1. 严格执行公安部《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库房包括门窗设置必须牢固,大型和要害物件必须按规定设置报警器和避雷针。 2. 配备相应的值班巡逻力量。认真执行值班、巡逻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单独设置仓库存放,配备

足够的消防器材。 3. 各种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 4. 仓库管理人员离库时,应随时关窗、断电、锁门。 5. 管理员应认真执行各类物资器具的收、发、领、退、核制度,做到帐、卡、物相符。 6. 提货单、凭证、印章有专人保管,已发货的单据应当场盖注销章。 7. 仓库内严禁用碘钨灯取暖,不准私烧火炉、电炉。严禁火种进入。 8. 仓库通道禁止堆放障碍物,保持消防道路畅通。 9. 按标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大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0. 仓库内严禁吸烟和带有火种的人进入。仓库附近动火须经审批。 11. 下班前应作巡视检查、关窗、断电、锁门,根据需要安排值班人员。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全文

-01- 总则 1.0.1?为规范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防火设计。 1.0.3?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避免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02- 术语 2.0.1 建筑内部装修 in terior decoration of buildings 为满足功能需求,对建筑内部空间所进行的修饰、保护及固定设施安装等活动。 2.0.2 装饰织物 decorative fabric 满足建筑内部功能需求,由棉、麻、丝、毛等天然纤维及其他合成纤维制作的纺织品,如窗帘、帷幕等。 2.0.3 隔断 partition 建筑内部固定的、不到顶的垂直分隔物。

2.0. 4 固定家具 fixed furniture 与建筑结构固定在一起或不易改变位置的家具。如建筑内部的壁橱、壁柜、陈列台、大型货架等。 -03- 装修材料的分类和分级 3.0.1?装修材料按其使用部位和功能,可划分为顶棚装修材料、墙面装修材料、地面装修材料、隔断装修材料、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修装饰材料七类。 注:其他装修装饰材料系指楼梯扶手、挂镜线、踢脚板、窗帘盒、暖气罩等。 3.0.2?装修材料按其燃烧性能应划分为四级,并应符合本规范表3.0.2的规定。 根据条文说明装修材料划分举例(以下表为准) 3.0.3?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的有关规定,经检测确定。 3.0.4?安装在金属龙骨上燃烧性能达到B1级的纸面石膏板、矿棉吸声板,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 3.0.5?单位面积质量小于300g/㎡的纸质、布质壁纸,当直接粘贴在A级基材上时,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3.0.6?施涂于A级基材上的无机装修涂料,可作为A级装修材料使用;施涂于A级基材上,湿涂覆比小于1.5kg/㎡,且涂层干膜厚度不大于1.0mm的有机装修涂料,可作为B1级装修材料使用。 3.0.7?当使用多层装修材料时,各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复合型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进行整体检测确定。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及流程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和执法记录仪,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陕西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验收时限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验收意见书》。复查验收与正常验收办理时限相同。

103[1].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50354 一200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fire prevention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in construction of interior decoration engineering of buildings 2005 2005 一一04 04 一一15 15 发布发布发布 2005 2005 一一08 08 一一01 01 实施实施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fire prevention 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in construction of interior decoration engineering of buildings GB 50354 GB 50354 一一20052005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 0 05 年8 月l 日

中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共和国建设部公告共和国建设部公告 第328 328 号号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 《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的公告的公告 现批准《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54 一2005 ,自2005 年8 月l 日起实施。其中,第2 . 0 . 4 、2 . 0 . 5 、2 . 0 . 6 、2 . 0 . 7 、2 . 0 . 8 、3 , 0 . 4 、4 . 0 . 4 、5 . 0 . 4 、6 . 0 . 4 、7 . 0 . 4 、8 . 0 . 2 、8 . 0 . 6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 五年四月十五日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定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消防验收行为,提高建筑消防安全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竣工后实施的消防验收。 第三条消防验收的实施程序和抽查内容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暂行办法》和本规定相关规定。其中,建筑疏散楼梯形式子项必须全部进行现场核查。 第四条建筑工程的消防验收由公安消防机构组织实施,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等单位予以配合对于重点工程及规模较大、功能较复杂的项目,应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代表以及灭火战训人员现场参加验收。公安消防机构可以根据需要实施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可参照正式验收内容和要求实施。 第五条总队应加强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初次从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由总队组织的实践业务能力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公安消防机构在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阶段应告知申请人消防验收需审查的资料清单。业主申请建筑工程

消防验收资料不全时,公安消防机构不予受理,并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资料。 第七条公安消防机构应严格审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资料。 (一)审查《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中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真实,申报表盖章栏应签写明确意见、日期并加盖公章。 (二)审查工程验收所受理的建筑工程或装修工程的设计图纸是否符合要求: 1、除简易工程范围内的装修工程外,建筑施工图应盖设计单位出图章、注册建筑师注册章,其他施工图应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2、审查设计单位或装修设计单位资质原件,凡不具备消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装修单位,其所出具的设计图纸不予受理。情节严重的,应书面向总队报告,由总队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3、竣工图纸与申报审核图纸不一致时,建设单位必须提供由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材料,当存在较大设计变更时,应重新进行消防设计审核。 (三)审查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内容是否完整。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包括电气检测报告、建筑消防设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 验收规范G B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54-2005 (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 1总则 1.0.1为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证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质量符合防火设计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古建筑和木结构建筑的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 1.0.3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应按装修材料种类划分为纺织织物子分部装修工程、木质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高分子合成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复合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及其他材料子分部装修工程。 1.0.4建筑内部装修工程的防火施工与验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建筑内部装修工程防火施工(简称装修施工)应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本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2.0.2装修施工应按设计要求编写施工方案。施工现场管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填写有关记录。 2.0.3装修施工前,应对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进行技术交底。 2.0.4进入施工现场的装修材料应完好,并应核查其燃烧性能或耐火极限、防火性能型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等技术文件是否符合防火设计要求。核查、检验时,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填写进场验收记录。 2.0.5装修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 2.0.6装修施工过程中,装修材料应远离火源,并应指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 2.0.7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对各装修部位的施工过程作详细记录。记录表的格式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0.8建筑工程内部装修不得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装修施工过程中,当确需变更防火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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