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琼府办〔2009〕10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海南省重点项目审批“ 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我省投资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政务中心)、各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批办)的集合效能,形成服务合力,更好地为重点项目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管理监督实施方案》(琼府﹝2007﹞3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是指省政务中心根据申请人申请,确定专人跟踪服务,组织、协调审批办对有关审批事

项进行联合审批,督促其限时办结审批事项,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三条“绿色通道”服务项目的范围:

(一)列入本省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

(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项目。

第四条“绿色通道”服务的内容:

(一)向重点项目投资者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的咨询服务;

(二)为重点项目投资者办理投资项目的有关审批手续;

(三)为重点项目的外籍投资者提供英文翻译。

第五条省政务中心建立重点项目联合审批会议(以下简称联审会议)制度。联审会议成员由省政务中心负责人、省政务中心大厅各厅局审批办主任组成;联审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政务中心。省政务中心主任为联审会议召集人,并兼任联审会议办公室主任。联审会议办公室负责办理联审会议会务,督促落实联审会议决定等日常事务。联审会议认为应当报省政府研究决定的事项,由省政务中心报省政府研究决定。

第六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收费外,“绿色通道”服务

不另行收费。

第七条省政务中心设立“绿色通道”项目受理窗口,安排专人统一受理和接待。申请人应当填写“绿色通道”服务申请登记表,并按规定和项目涉及的审批事项,提供相应份数的审批申请材料。

第八条“绿色通道”服务受理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交由联审会议办公室组织有关厅局审批办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绿色通道”服务受理窗口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且属于“绿色通道”范围的,经报省政务中心主任批准,由有关厅局审批办分别出具受理通知书,交由“绿色通道”受理窗口统一送达申请人。

第九条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的审批事项只涉及一个部门的,由联审会议办公室协调有关厅局审批办直接办理。

提供“绿色通道”服务的审批事项涉及多个部门的,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受理后尽快审查。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省政务中心主任可以召开联审会议,组织协调有关审批事项。各有关厅局审批办对各自负责办理的审批事项应当提出明确意见。

对依法应予办理且各有关厅局审批办没有异议的审批事项,联审会议应当议定完成审批的时限和要求。对有法定先后顺序的审批事项,联审会议应当分别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审批时限和要求。有关厅局审批办

应当在议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完成审批,并将审批决定交由“绿色通道”受理窗口统一送达。

对有关厅局审批办争议较大、未能形成统一意见的审批事项,联审会议应当继续组织研究和协调。必要时,可以报省政府研究决定。

第十条审批事项办理完成后,应当由申请人签收“绿色通道”服务办结单。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批时限的,由有关厅局审批办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负责向申请人解释说明。

第十一条“绿色通道”项目的审批事项由市、县负责审批的,有关厅局审批办应当跟踪、指导、协调有关审批工作。

第十二条各有关厅局审批办应当高度重视“绿色通道”服务工作,相互配合,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办事程序、承诺时限完成审批。

第十三条联审会议办公室应当及时了解“绿色通道”项目的审批进展情况,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处理、报告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四条省政务中心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征求重点项目投资者对“绿色通道”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评议相关厅局审批办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各办理环节加强检查和督促,并将“绿色通道”服务纳入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省监察厅派驻监察室对“绿色通道”服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省政务中心和省监察机关应当组织对“绿色通道”服务工作的专项督查。

第十五条承办“绿色通道”服务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对服务对象提交的所有材料和涉及的商业秘密应当严格保密。

承办“绿色通道”服务的工作人员工作成绩突出、办事效率高、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应当给予表彰。对因工作不力、影响审批办理的人员,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十六条本办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省政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地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关于限制购买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支持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机性购房,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合理住房需求和限制投机性购房 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商品住宅(含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下同)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出售新建商品住宅。 居民家庭在三亚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居民家庭在其他市县(包括海口市)购买第2套商品住宅,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同时,在全省范围内暂停向购买第3套及以上商品住宅的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二、禁止期房转让和限制现房转让 禁止商品住宅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住宅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住宅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前,各市县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手续;不动产登记申请人与网签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不得为其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本通知印发后,居民家庭新购买的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新购买的新建商品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三、合理安排商品住宅用地供应 对商品住宅库存去化期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且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市县,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可适当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对商品住宅库存去化期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上的市县,继续暂停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本市县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计划编制和实施工作,保证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 四、实行商品住宅价格备案管理 已达到预售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到市县物价部门进行预售价格备案,并在完成价格备案后15天内到市县房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预售价格未经市县物价部门备案的,市县房管部门不予核发预售许可证。预售价格已经市县物价部门备案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县房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的,一年内不再受理其预售申请。对已取得预售许可捂盘惜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得擅自提高预售价格,如需调整预售价格,必须到市县物价部门重新备案,并报市县房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执行。严格按“一房一价”进行价格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对超出备案价格、擅自提价的,依照有关规定采取责令限期整改、暂停网签、停发后期预售许可等行政管理措施。 五、加强交易资格审核 各市县房管部门负责新建商品住宅购买和转让资格的审核工作。全省各市县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网签系统)要实现商品住宅网签数据实时共享,统一查询。本通知印发后,各市县二手房交易合同必须全部纳入网签备案管理。各市县房管部门和不动产登记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不动产登记部门要将商品住宅不动产登记情况实时交换给房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共用。房管部门要根据商品住宅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情况确定商品住宅购买和转让资格。具体操作细则由各市县制定。

重点专项2017年项目申报指引-国家科技部

附件 “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 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国变革性技术的不断涌现,按照《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启动实施“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根据本重点专项实施方案的部署,现发布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变革性技术是指通过科学或技术的创新和突破,对已有传统或主流的技术、工艺流程等进行一种另辟蹊径的革新,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革命性、突变式进步的技术。“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重点支持相关重要科学前沿或我国科学家取得原创突破,应用前景明确,有望产出具有变革性影响技术原型,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前瞻性、原创性的基础研究和前沿交叉研究(如材料素化、碳基资源催化、超构材料、太赫兹科学技术等方向)。在5类科技计划中已有布局的研究内容不在本专项重复支持。专项实施周期为5年(2017-2021年)。 2017年,变革性技术关键科学问题重点专项将围绕化学键精 —1—

准重构、超构材料、精确介观测量、新型太赫兹辐射源等方向部署13个研究方向,国拨总经费约3.9亿元。同一指南方向下,原则上只支持1项,仅在申报项目评审结果相近,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支持2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再择优继续支持。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面向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和突破关键技术进行一体化设计。鼓励围绕一个重大科学问题,从基础研究到应用研究全链条组织项目。鼓励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科研基地组织项目。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每个项目下设课题不超过5个,每个项目所含单位数不超过10家。项目申报需具备相关研究基础,并曾获得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且实施效果良好、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申报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经历。 项目执行期一般为5年,申报项目特别需提出明确、有显示度的5年总体目标和2年阶段目标和考核指标(或研究进度)。项目实行“2+3”分段式资助,在项目执行2年左右对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确定项目后续支持方式。 1. 电-热耦合催化能源小分子化学键的精准重构 研究内容:能源小分子的活化和转化是化石能源高效利用的核心,常规转化过程存在高耗能、高耗水、低选择性等瓶颈;发展基于电-热耦合催化分子选键活化新方法,促进甲烷和二氧化碳—2—

政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政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总则 条为转变政府职能,增强行政管理活动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合法权益,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政务信息,是指政府机关合法产生、采集和整合的与经济、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并以纸质、胶卷、磁带、磁盘以及其他电子存储材料等载体反映的内容。。 本细则所称政府机关,是指县、镇两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派出机构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第三条政务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政务信息公开应当遵循合法、真实、及时、便民原则。除本细则第十条所列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申请予以免费提供。 第四条我县设立政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 具体职责包括: 负责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公开事宜; 受理和处理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保管、维护和更新或者督促本单位有关机构或人员保管、维护、更新本机关的政务信息; 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目录; 负责承办县政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或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宜;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政务信息的权利。公开义务人根据本细则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向公众免费提供,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 第六条下列政务信息不予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被确定为国家秘密的; 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 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 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公开义务人对下列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的机构设置、职能、依据和工作程序; 行政许可等审批项目和实施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

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 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是我省科技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计划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及科技发展优先领域和重点方向,面向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科技合作、软科学研究等领域,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科技企业的科研优势,加强行业、区域的协同创新,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持续性的支撑和引领。 一、申报条件 项目及申报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为企业或事业单位,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或者中央在琼单位,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单独或联合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三)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研究

内容、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的来源及分配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 (四)项目产业化生产及应用地点应在海南省内。 (五)项目负责人为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六)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七)已承担2项以上(含2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放宽至3项,项目负责人不放宽)或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未结题或验收之前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八)已获省级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再申报本专项。 (九)企业单位申报的,自筹经费应不低于申报经费。 (十)对中西部市县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和倾斜支持。 科技合作项目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如下条件: (1)合作方为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或国内著名高校、大院大所等科技创新单位。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具有科技合作基础,已签订科技合作协议,并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归属规定。 (2)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申请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拥有结构合理的科研团队,从事相关研究3年以上。

全国区域划分图

【华北】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 【东北】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华东】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 【中南】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 【西南】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 【西北】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港澳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 北京市 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丰台区石景山区海淀区门头沟区 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 天津市 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 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县静海县蓟县 河北省 石家庄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井陉矿区裕华区辛集市藁城市晋州市新乐市鹿泉市井陉县正定县栾城县行唐县灵寿县高邑县深泽县赞皇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 唐山市路北区路南区古冶区开平区丰南区丰润区遵化市迁安市滦县滦南县乐亭县迁西县玉田县唐海县秦皇岛市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昌黎县抚宁县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 邯郸市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峰峰矿区武安市邯郸县临漳县成安县大名县涉县磁县肥乡县永年县邱县鸡泽县广平县馆陶县魏县曲周县 邢台市桥东区桥西区南宫市沙河市邢台县临城县内丘县柏乡县隆尧县任县南和县宁晋县巨鹿县新河县广宗县平乡县威县清河县临西县 保定市新市区北市区南市区涿州市定州市安国市高碑店市满城县清苑县涞水县阜平县徐水县定兴县唐高阳县容城县涞源县望都县安新县易县曲阳县蠡县顺平县博野县雄县 张家口市桥西区桥东区宣化区下花园区宣化县张北县康保县沽源县尚义县蔚县阳原县怀安县万全县怀来涿鹿县赤城县崇礼县 承德市双桥区双滦区鹰手营子矿区承德县兴隆县平泉县滦平县隆化县丰宁满族自治县宽城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沧州市运河区新华区泊头市任丘市黄骅市河间市沧县青县东光县海兴县盐山县肃宁县南皮县吴桥县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 廊坊市安次区广阳区霸州市三河市固安县永清县香河县大城县文安县大厂回族自治县 衡水市桃城区冀州市深州市枣强县武邑县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 山西省 太原市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 大同市城区矿区南郊区新荣区阳高县天镇县广灵县灵丘县浑源县左云县大同县 阳泉市城区矿区郊区平定县盂县 长治市城区郊区长治县襄垣县屯留县平顺县黎城县壶关县长子县武乡县沁县沁源县潞城市 晋城市城区沁水县阳城县陵川县泽州县高平市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 1.项目申报需针对指南支持方向的整体内容申报么,是否可下设任务(或课题)? 答: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根据项目不同特点可设任务(或课题)。原则上项目须整体申报,覆盖该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报单位要求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1年以上。请问申报单位是指项目及下设课题(任务)的牵头承担单位,还是包括所有参与单位? 答: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申报书中涉及的所有参与单位。 3.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以外的其他参加人员,是否有年龄、职称、学位方面的限定要求? 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报当年不超过60周岁(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项目其他参加人员没有年龄、职称、学位方面的要求,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4.申报人承担或参与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已达到限项规定的上限,能否退出之前承担的在研项目,申报新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答:申报人不得因申报新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而退出原有承担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 5.申报人针对同一批发布指南的不同项目,是否可以作为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申报两个项目? 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限申报一个项目。 6.项目的负责人同时作为该项目下设课题或任务的负责人,是否违反限项规定? 答:项目负责人可作为该项目下设任务(或课题)负责人之一,不违反限项规定。 7.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是必须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么? 答: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可以不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但必须是项目参加单位。 8.项目申报能否以个人名义申报? 答:项目申报不能以个人名义申报,须由项目申报单位申报并签章,申报单位推荐一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9.申报人填写的项目名称是否要与指南中的项目(或支持方向)名称一致? 答:申报人填写的项目名称应与拟申请的指南项目(或支持方向)名称密切相关,并根据具体研究内容撰写项目名称。 10.申报项目受理后,还可以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么? 答: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第六条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和经济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

海南省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琼府办〔2009〕10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海南省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一月十五日海南省重点项目审批“ 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改善我省投资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充分发挥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政务中心)、各厅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批办)的集合效能,形成服务合力,更好地为重点项目投资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运行管理监督实施方案》(琼府﹝2007﹞3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是指省政务中心根据申请人申请,确定专人跟踪服务,组织、协调审批办对有关审批事

项进行联合审批,督促其限时办结审批事项,为申请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三条“绿色通道”服务项目的范围: (一)列入本省年度重点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项目; (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投资项目。 第四条“绿色通道”服务的内容: (一)向重点项目投资者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的咨询服务; (二)为重点项目投资者办理投资项目的有关审批手续; (三)为重点项目的外籍投资者提供英文翻译。 第五条省政务中心建立重点项目联合审批会议(以下简称联审会议)制度。联审会议成员由省政务中心负责人、省政务中心大厅各厅局审批办主任组成;联审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政务中心。省政务中心主任为联审会议召集人,并兼任联审会议办公室主任。联审会议办公室负责办理联审会议会务,督促落实联审会议决定等日常事务。联审会议认为应当报省政府研究决定的事项,由省政务中心报省政府研究决定。 第六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许可收费外,“绿色通道”服务

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5 “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重点专项 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十三五”期间是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实施“调结构—转方式”,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时期。组织实施粮食丰产增效科技创新试点十分必要。一是有效地落实“坚持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二是有效地落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是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总的要求进行粮食生产的“调结构—转方式”新要求;三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有效地解决我国粮食生产长期面临诸多资源和环境压力和国际粮食市场价格与质量的竞争压力;四是有效地实现我国粮食科技在“十二五”期间粮食丰产科技成果的基础上,向粮食丰产增效和现代化技术更高目标发展;五是有效地集中力量破解我国丰产增收协同面临的科学、技术难题和生产需求的新问题。因此,实施重点专项,对国家粮食安全、“调结构—转方式”、可持续发展、提升竞争能力、因势利导发展粮食生产意义重大,十分迫切。 专项规划主要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粮食安全中长期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4号)计划实施,年限为2016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专项主要目标是围绕粮食丰产增效可持续发展,聚焦3大粮食作物(水稻、小麦、玉米)、突出3大主产平原(东北、黄淮海、长江中下游的13个粮食主产省)、注重3大目标(丰产、增效与环境友好)、强化3大功能区(核心区、示范区与辐射区)建设、衔接3大层次(基础理论、共性关键技术、区域集成示范),开展科技创新。 具体指标为:(1)实现丰产增效目标协同:①丰产目标:三大作物平均单产新增5%,降低产量损失5%以上;②增效目标:肥水效率提高10%以上,光温资源效率提高15%,生产效率提高20%;(2)推进粮食主产省“三区”建设:专项每个实施省(区)①核心区建设:万亩以上1~2个;②示范区建设:50万亩以上;③辐射区建设:500万亩以上;④“三区”总增产2,300万吨以上,增加效益320亿元以上;(3)提升粮食科技“四大能力”:即①前沿理论创新能力取得 —1—

预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预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决算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精神,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财办预﹝﹞号)的要求,及龙胜各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决算信息;(三)对所属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五条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科目应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基本支出应按经济分类科目公开到款级。(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海南省重点项目的申报条件和标准(完整版)

附件1: 海南省重点项目的申报条件和标准 为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的管理,做好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明确重点项目的申报条件和标准,制定本标准。 一、重点项目的分类 重点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竣工项目、续建项目、新开工项目和预备项目。 (一)竣工项目是指上年度或之前已开工建设且当年内建成竣工投产的项目; (二)续建项目是指上年度或之前已开工建设,但预计当年内不能建成竣工投产的项目; (三)新开工项目是指当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 (四)预备项目是指正在进行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年内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项目。 二、重点项目的范围 (一)交通、能源、通信、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二)新型工业、高新技术、工业园区和科技产业园区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三)海洋资源开发、矿产资源开发、商贸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基地、土地成片开发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四)旅游度假区、旅游景区景点、主题公园、大型购物中心、商业特色街区和旅游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等方面的重大项目; (五)农林水利、新农村建设、重点小城镇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社会福利设施等涉及改善民生的重大项目; (六)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涉及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 (七)利用中央投资的重大项目或打捆项目; (八)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其它项目。 三、重点项目的条件和标准 (一)重点项目的条件 1、符合国家和本省产业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方向; 2、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符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要求; 3、已经组建项目法人并确定建设规模和规划选址; 4、建设资金和资金来源基本落实,能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 5、已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前期工作,具备年内开工的条件;或已列入前期工作计划,并争取年内办理完成各项前期工作手续。

我国的区域划分

中国共分为哪几个区域?每个区域所包含的省市都有哪些? 中国区域按行政区域划分: 1、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 2、华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 3、华中地区(包括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4、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5、西北地区(包括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 6、西南地区(包括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 7、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8、台港澳地区(包括台湾、香港、澳门)。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 华中地区:中国中部地区的简称。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华东地区:中国东部地区的简称。“华东六省一市”包括: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台湾省)和上海市。 华南地区:中国南部地区的简称。华南三省(区)包括:广东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义上的华南地区还包括福建省中南部,台湾、香港、澳门。 西南地区:中国西南地区包括中国西南部的广大腹地,地理上包括青藏高原东南部,四川盆地和云贵高原大部。西南四省(区)一市包括: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和重庆市。 西北地区:中国西北地区是中国西北内陆的一个区域,地理上包括黄土高原西部,渭河平原,河西走廊青藏高原北部内蒙古高原西部,柴达木盆地,和新疆大部的广大区域。通常简称“西北”。 西北五省区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中国区域按经济带划分: 1.东部沿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18个省、区、市)。 2.中部内陆地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9个省、区)。 3.西部边远地区: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9个省、区 八区域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总面积79万平方公里,2001年总人口10696万。这一地区自然条件和资源禀赋结构相近,历史上相互联系比较紧密,目前,面临的共同问题多,如资源枯竭问题、产业结构升级换代问题等。 北部沿海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二市两省。总面积37万平方公里,2001年总人口18127万。这一地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科技教育文化事业发达,在对外开放中成绩显著。 东部沿海地区,包括上海、江苏、浙江一市两省。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2001年总人口13582万。这一地区现代化起步早,历史上对外经济联系密切,在改革开放的许多领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申报编号: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所属专项: 指南方向: 推荐单位: 申报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二Ο一年月日

填报说明 一、填写说明 1、项目申报书分为“国内外现状及趋势分析”、“研究内容及目标”、“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研究基础”、“进度安排”、“项目组织实施、保障措施及及风险分析”、“研究团队”、“经费概算”和“指南所要求的附件”八个部分。 申报书的内容将作为项目评审、以及签订任务书的重要依据,申报书的各项填报内容请实事求是、准确完整、层次清晰。 2、请申报单位认真阅读指南,所申报的项目研究内容须对应指南编号、符合指南的要求。 3、申报单位可根据申请指南、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自行确定所申报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应清晰、准确反映研究内容,项目名称不宜宽泛。 4、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写申报书,请按照申报书的基本格式撰写申报书。申报书标题,统一用黑体四号字。申报书正文部分,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字填写。正文(包括标题)行距为1.5倍。凡不填写的内容,请用“无”表示。 5、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6、申报书中的单位名称,请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一致。申报书纸质版应与在线填写的电子版版本一致,纸质档需要项目负责人签字,日期如实填写。 填写完成后,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完整、有效进行审核。 二、申报说明 申报单位将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请申报单位审核、确认申报材料后,网上在线提交,并同时将加盖公章一式2份纸质申报材料(含光盘)寄送或提交到指定地点。 所有申报材料要求统一采用胶背方式封装成一册(双面打印),请勿另行添加封页或其他材料。

2020年度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020年度海口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为增强我市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加强产学研联合协同攻关,聚集重大科技需求,依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实际,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立项原则 (一)遵循国家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省、市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及科技发展规划要求;符合国家、省、市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二)项目申报单位运行管理规范,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 (三)优先支持海口市传统支柱产业和转型升级产业中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具有较强竞争力、产业化基础或示范应用前景好的项目,且产业化基地或示范应用在海口; (四)优先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项目,强化产学研合作,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和成果应用推广;列入政府重大项目的基础课题研究;

(五)项目实施方案科学合理,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六)指南领域以外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编制说明 (一)支持项目类别:2020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分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科技计划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二)支持领域:2020年将重点支持生物医药、低碳制造、新材料、节能环保与新能源、电子信息、现代农业、海洋科技等7个重点领域。优先支持共性(关键)技术(产品)研发与产业化应用项目,特别是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支持市委市政府关注的基础性、前沿性科学研究。 (三)经费支持额度: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应根据项目类型、项目投入规模的需要,主要由企业提出需求、先行投入和组织研发,政府通过公开择优、定向择优等方式确定项目立项给予资助额度。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安排将根据不同档次按整个项目投资的不同比例给予资助,其中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分为两档:第一档资助比例为30%,最高不超过300万;第二档资助比例为15%,最高不超过200万。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也分为两档:第一档资助比例为30%,最高不超过80万;第二档资助比例为15%,最高不超过50万。科技创新平台项目资助30万元。对科技含量高,重点扶持的项目经

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2019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 (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一、人工智能 人工智能是引领未来的战略性技术,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振兴实体经济的新机遇,是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新引擎。为全面拓展“智能+”,为制造业转型升级赋能,切实增强我省人工智能创新活力,创建和引进人工智能研究团队和创新型企业,按照有限目标、重点突破的原则,2019年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大数据、信息安全、专用设备、高端软件、人工智能产业示范应用等六个研究方向,支持重点领域人工智能产品研发,攻克一批制约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重大技术瓶颈,提升制造业智能化水平,推动社会生产和消费从工业化向自动化、智能化转变,形成我省创新新优势。 (一)关键核心技术研究 以数据、算法、模型、智能识别为核心,以提升感知识别、认知推理、人机交互能力为重点,研究跨媒体计算核心技术,实现跨媒体知识表征、分析、挖掘、推理、演化和利用;研究混合增强智能新架构与新技术,构建自主适应环境的混合增强智能系统及支撑环境;研究虚拟现实智能建模技术,实现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技术与人工智能的有机结合和高效互动;研究自然语言处理技术,推进人类与机器的有

效沟通和自由交互,实现多风格多语言多领域的自然语言智能理解和自动生成。 (二)大数据关键技术研究 加强大数据技术与人工智能的结合,加速数据融合应用,构造技术先进、生态完备的产品体系。研究海量网络数据获取方法和技术,为智能感知提供全面、精准的数据源;研究数据的认知方法和分析模型,研究结构清晰、易于评估的知识表示方法,构建面向典型领域的知识图谱;基于深度神经网络、机器学习、知识推理和模式识别等理论和方法;运用大数据可视化技术,辅助知识表示,直观展示数据的分析模型、表示方法。 (三)信息安全关键技术研究 围绕人工智能应用的安全需求,研究有效保障大数据安全的算法与机制,利用安全多方计算与同态加密等理论与技术完成对大数据的安全分析与协同计算,研发可靠的数据存储核心安全产品;构建可管可控可溯的区块链安全管控及溯源机制,研发区块链安全管控平台;研究可对物联网芯片、物联网设备固件、物联网设备密码算法等进行漏洞挖掘的方法和技术,研发系列相关的工具;研究工业互联网领域安全核心技术,研发相关产品。 (四)人工智能专用芯片及终端研发 针对安全、交通、教育、医疗等不同应用领域,研发集成多任务的人工智能专用芯片,建立相应的开发平台和算法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我国的行政区域划分 国家为便于行政管理,对领土进行分级分区域划分,进行有效的分级管理,把国家疆域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行政区域。古往今来,我国各个朝代都有不同层次,不同区域范围和不同行政区划的名称。秦始皇实行郡县制,把全国分为郡(后增至郡),郡下设县。汉时设州,唐时初设州、县,后又在州上加设道,全国分道(后增至道)。宋时改道为路,全国分路(后增至路)。元朝是建省的开始,直隶中央的一级政区称中书省,其他地区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省以下设路、府、州、县。明时行省又称布政使司。清时沿用了省级行政区划,并简称为省,年新设新疆省,年将福建省的台湾府改设为台湾省。民国时期沿袭清代省制,区划数量多次调整,并增设直辖市建制。年抗战胜利后,台湾省回归祖国版图,东北三省改划省。至民国末期,全国共个省,个院辖市,地方。 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曾按不同方位,设立东北、华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大行政区,代表中央管辖所属的省级行政单位。年撤销大行政区。多年来,在沿袭民国时期省级行政单位基础上,也有不少调整变化。先后成立了内蒙古、新疆、宁夏、广西、西藏等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年设立海南省,年设立重庆直辖市,年和年分别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现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目前我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地级、县级、乡级四级,地级行政区包括地级市、地区、自治州和盟。 我国第一个民族自治区是年设立的内蒙古自治区;年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是我国面积最大的省级行政区划单位,也是与邻国陆地边界最长的我国省级行政区划单位;年设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和广西僮族自治区(年僮更名为壮);年成立了西藏自治区,西藏通往尼泊尔的樟木口岸是我国著名的一级边境口岸。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对原英国占领的香港和葡萄牙占领的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后,设立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实行高度自治,但仍然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一级行政区,是国家版图的一部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位于珠江口东侧,与广东省深圳市相邻。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新界及多个岛屿和附近海域,陆地总面积平方千米,人口多万。使用汉语和英语,通行广东话和客家话。香港在秦朝时已纳入中国版图。年鸦片战争后,英国以五个不平等条约逐步占领香港。年中英两国政府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年月日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并设立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位于珠江口西岸,北与广东省珠海市接壤,东与香港隔海相望。澳门由澳门半岛、氹仔岛、路环岛及附近海域组成。陆地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使用汉语和葡萄牙语。年在澳门海域活动的葡萄牙人以货物受潮需要晾晒为由,贿赂当地官员,登陆取得居住权。年葡萄牙人逼迫清政府签订了不平等的《中葡友好通商条约》,占领了澳门地区。年中葡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

2019年重大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XX市2019年重大项目 申报指南 (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目录 一、重大项目的定义 (3) 二、重大项目的分类 (3) 三、重大项目可享受的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 (4) 四、重大项目的申报材料 (5) 五、重大项目的认定流程 (9) 六、其他注意事项 (10)

申报指南 一、项目的定义 重大项目是指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投资规模较大,并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重大项目的分类 (一)按建设阶段分类 重大项目按建设阶段分为两类: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 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建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19年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19年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申报2019年重大新建项目。 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赋码、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城市更新项目还须列入XX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已完成实施主体确认),正在开展前期各项筹备、2019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19年重大前期项目。 (二)按行业类别分类 重大项目按行业类别分为八类: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现代服务业、社会民生、城市更新、

轨道交通、道路机场港口、城市安全环境资源。重大项目确认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除外)。 (三)按资金来源分类 重大项目按资金来源分为两类: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 重大项目计划不安排项目扶持资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具体见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社会投资项目资金由企业自行筹措。 三、重大项目可享受的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 市政府积极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对重大项目给予了一系列的政策支持和便利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享受审批直通车服务。根据《关于印发为我市重大项目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通知》(深府[2003]___号)和《印发关于为我市大企业提供便利直通车服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03]___号),我市重大项目凭《重大项目证书》享受便利直通车服务,各相关审批单位为重大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审批事项。 二是享受重大项目集中办理。根据《关于实施重大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集中办理的通知》和《重大社会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目录》,对列入重大项目计划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实施集中办理,将除转移下放、需现场检测监督和其他不适宜进驻行政服务大厅办理以外的全部审批事

关于印发《中共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澄迈县国土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共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澄迈县国土资源局“三重一大”事项清单》 的通知 中共澄迈县国土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做好局党组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海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实施细则》、《中共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局党组是澄迈县国土资源系统的领导核心,在澄迈县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局党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对澄迈县国土资源系统实行政治、思想、工作和组织领导。 第四条局党组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确保局党组的活力和团结统一。 (四)坚持发挥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与支持局领导班子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责相统一,把局党组的主张通过法定、民主程序转化为局领导班子的决定。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局党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研究确定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改革方案,审议全县国土资源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重要工作部署,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有关重要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二)研究、审议国土资源局机关、下属单位机构设置,讨论决定局党组管理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和奖惩,对党组管理干部进行教育、监督,加强对局机关、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三)加强对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支持县直机关工委履行对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领导职责。加强对本局人才工作、统战工作、群团工作的领导,团结带领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深化改革,扎实工作。 (四)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五)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思想、组织、作风、

中国地区划分

中国地区区域划分:华东、华南、华中、华北、西北、西南、东北、台港澳地区中国具体的区域划分: 1、华东地区(包括山东、江苏、安徽、浙江、福建、上海); 2、华南地区(包括广东、广西、海南); 3、华中地区(包括湖北、湖南、河南、江西); 4、华北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5、西北地区(包括宁夏、新疆、青海、陕西、甘肃); 6、西南地区(包括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重庆); 7、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8、台港澳地区(包括台湾、香港、澳门)。 华东地区:中国东部地区的简称。"华东六省一市"包括:山东省,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西省,福建省(台湾省)和上海市。 华南地区:中国南部地区的简称。华南三省(区)包括:广东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广义上的华南地区还包括福建省中南部,台湾、香港、澳门。 华中地区:中国中部地区的简称。包括: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的一部分 西北地区:中国西北地区是中国西北内陆的一个区域,地理上包括黄土高原西部,渭河平原,河西走廊青藏高原北部内蒙古高原西部,柴达木盆地,和新疆大部的广大区域。通常简称"西北"。西北五省区包括: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地区:中国西南地区包括中国西南部的广大腹地,地理上包括青藏高原东南部,四川盆地和云贵高原大部。西南四省(区)一市包括: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和重庆市。 目前中国有34个省级行政区,即4个直辖市、23个省、5个自治区、2个特别行政区。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全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共有: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50个地区(州、盟);661个市,其中:直辖市4个;地级市283个;县级市374个;1636个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特区和林区);852个市辖区。总计:省级34个,地级333个,县级2862个。 一、中国有23个省 1、河北省(冀) 2、山西省(晋) 3、辽宁省(辽) 4、吉林省(吉) 5、黑龙江省(黑) 6、江苏省(苏) 7、浙江省(浙) 8、安徽省(皖) 9、福建省(闽) 10、江西省(赣) 11、山东省(鲁) 12、河南省(豫) 13、湖北省(鄂) 14、湖南省(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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