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新规结束征民意 免费转账时代或终结

网络支付新规结束征民意 免费转账时代或终结
网络支付新规结束征民意 免费转账时代或终结

网络支付新规结束征民意免费转账时代或

终结

《非银行支付机构收集支付业务管理方法》28日停止公开搜聚意见。这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收集支付新规激发了诸多争议,不只支付账户余额付款设定了单日限额,并且开户遭灾度也将有所增长,用户开设支付账户至少需要供给3种身份证明。

“操持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当时指定的一个自己同名银行借记账户。”鉴于意见稿中的这一划定,未来,支付账户收费跨行转账的时代可能面临闭幕。

支付账户余额付款设限额

7月31日,央行宣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收集支付业务管理方法》,向社会公开搜聚意见,要求各方在8月28日前将意见或提议反应给央行。

随着搜聚意见的停止,上述方法将进入修改完善阶段。外界广泛预期,经由修改完善后,新规有望在年内颁布实施,这也意味着,第三方支付将很快告别蛮横成长的阶段。

中新网记者留神到,在一个月阁下的搜聚意见进程中,这份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收集支付新规激发了诸多争议跟误读,其中,“团体网购单日限额5000元”成为网友探讨最多的

好话题之一,许多网友吐槽“不能愉快的网购了,连买个iPhone6都不敷”。

这事实上是对划定的误读。依据意见稿第28条划定,支付机构应依据支付指令验证方法的平安级别,对团体客户应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买卖停滞限额管理。支付机构采用包孕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以上要素停滞验证的买卖,单日累计算限额由支付机构与客户经由进程协定自立约定。支付机构采用不包孕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以上要素停滞验证的买卖,单个客户全部支付账户单日累计算金额应不超越5000元。支付机构采用缺乏两类要素停滞验证的买卖,单个客户全部支付账户单日累计算金额应不超越1000元。

面临网友的疑虑,央行相干担任人停滞了澄清:《方法》对差别平安级其余支付指令验证方法分别设置的单日付款不超越5000元、1000元的限额,而超越单日付款限额的客户,能够经由进程支付机构供给的跳转银行网关或快捷支付方法,用本身的银行卡实现对外付款,且无额度制约,能够知足绝年夜部分团体客户的付款需要,基础错误客户支付休会造成影响,且有效兼顾了平安与效率。

这也就是说,该划定仅标准团体应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买卖,客户应用银行账户付款的买卖则不受该制约。这也意味着,网友网购较廉代价的商品时基础不会遭到影响。

收费跨行转账时代或停止

依据新规,虽然团体网购时基础不会遭到影响,但当初支付账户收费跨行转账的时代很可能将一去不复返了。

依据意见稿第17条划定,支付机构为客户操持银行账户向支付账户转账的,转出账户应仅限于支付账户客户自己同名银行借记账户;操持支付账户向银行借记账户转账的,转入账户应仅限于客户当时指定的一个自己同名银行借记账户。

简单来讲,以支付宝为例,新规之前,用户能够挑选打开支付宝,挑选转账,直接转到别人的银行卡账户,并且不收取手续费;而按照新规,用户不只能把支付宝里的余额转到本身名下的银行卡,而无奈直接将钱转入别人的银行卡账户了。

按照上述划定,在事实生涯中,用户需要直接转账到别人银行卡时将会遭遇便利,比喻交房租、慈祥捐款、缴纳膏火等,此时,用户不只能挑选曲线操纵,要么去银行网点,要么应用网上银行停滞汇款。

然而,亲自去银行网点费时省力,而挑选网上银行汇款,假如是跨行转账,银行则年夜都要收取必定的手续费。

这也意味着,上述新规实施后,对用户来说,用支付宝等付收东西向别人收费跨行转账这一“收费午餐”面临闭幕,而对银行来说,则将增长一笔不小的收入。

论网络舆论

哲学小论文 论网络舆论 现代社会,各种媒体以及信息网络化的迅速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网络成为了民众关注社会娱乐问题的主要途径。网络给了一般民众自由发表言论,评价社会时事的平台。由此引发的网络舆论也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舆论力量。尤其是现今流行的微博朋友圈中的热点话题讨论,参与的网民不可计量,话题更新度也是快的惊人。

事物没有完美,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利弊共存的,网络舆论的发展有好的一面也会有坏的影响,要用唯物辩证的科学认识方法来看待它。2014年人们对马航失联事件的关注,为不幸丧生的人哀吊,心手相连、祈福生命的微博被大量转发,引起了大家的共鸣,这一话题虽然沉重悲痛,但是网友们的积极关注,对受害者家庭的抚慰给网络传达了积极的正能量。对于社会监督,网络有着多样化多途径的信息发布渠道,能够更广泛地收集各种腐败线索,让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到网络监督的队伍中来,对曝光事件的每一个评论或质疑,在网络这个公开的平台扩散,都会对潜在的腐败分子产生巨大的威慑作用,间接地对公共权力的滥用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通过网络被曝光的一些话题,获得广大民众的关注,从而成为社会重视的问题,这也是网络舆论带来的积极的变化。网络舆论是公民大众的建议,让领导能够听见下层人民的声音,推动社会的公正性。 但是在带来积极的变化的同时,也不可否认,在网络这个信息爆炸的地方,一些对社会无多大用处的、无聊调侃的、色情暴力的信息也充斥互联网,以至于网络舆论内容五花八门。网络舆论并不会一直按照人们所期待的方向发展。在网络平台上,太多人随心所欲,污言秽语的攻击人,被舆论指责伤害的人也不在少数。人们尽情宣泄对现状的不满,责任意识松动,觉得不用为自己的言语承担责任,失去了在生活中的自律能力。网络上更是有部分网民追求异端性、个人化,为了赢得大家的关注、点击,往往刻意去追求与众不同的东西,这种行为容易孽生异端,反大众性,对抗主流,偏离社会正常轨道。一些

最全经典网络流行语

1:工资就像大姨妈,一个月一次,一周左右就没了 2:.我平胸我骄傲,我为国家省布料。 3:人生就像打电话,不是你先挂,就是我先挂。 4:长寿秘诀——保持呼吸,不要断气。 5:因为以前太掏心掏肺了,所以搞的现在没心没肺。 6:晚上不要讲鬼故事,因为人爱听,鬼也爱听。 7:.亲爱的,你可得一定要相信我啊,我连坐船都头晕,更何况是脚踏两只船呢? 8:距离产生旳不是美、而是第三者。 9:.代沟就是,你问老爸:你觉得《菊花台》怎么样?老爸想想说:没喝过~~~~ 10:请不要叫我宅男,请叫我闭家锁;请不要叫我宅女,请叫我居里夫人 11:.夏天就是不好,穷的时候我连西北风都没得喝…… 12:我喝水只喝纯净水,牛奶只喝纯牛奶,所以我很单纯...... 13:男人的双手不是用来洗衣服的,而是用来拥抱女人的。 14:人人都说我很听话,其实我只听自己的话… 15:人和猪的区别就是:猪一直是猪,而人有时却不是人! 16:爷爷说:周杰伦出家一定是个好和尚,因为他念的经实在太好听了…… 17:五毛和五毛是最幸福的因为他们凑成了一块 18:或许有一天,当你披上婚纱的时候,我已披上了袈裟。 19:刷牙是一件悲喜交加的事情,因为一手拿着杯具,一手拿着洗具。 20:.走自己的路、让猫和狗说去吧 21:.那天,你说你讨厌我,我笑了,笑的撕心裂肺。 22:原来,爱情从来没有离开过,只是我记得,你忘了。 23:所谓情话,就是说了一些连你自己都不相信的话,却希望对方相信 1.别和我谈恋爱,虚伪。有本事咱俩结婚。 2.你情敌和曾经背叛你的人同时掉入河中,并且他们不会游泳,你是选择蹦迪还是去KTV? 3.love your mother who who…... 4.别做点错事就把什么脏水都往自己身上泼,姐还要留着冲厕所呢。 5.新闻联播的牛X之处在于就算你一直在换台,也能完整的看完一条新闻。 6.你跟谁俩整那表情呢。。我欠你贷款要到期了还是怎么的。 7.爷不是你的小浣熊,玩不出你的其乐无穷。 8.人生苦短,必须性感。 9.不是所有看上去风骚的美女都是婊子,还有可能是推销员。 10.我不整理房间,我是乱室佳人。 11.法律规定:男人23岁才能结婚,可是18岁就能当兵。这说明了3个问题:一是杀人比做丈夫容易;二是过日子比打仗难;三是女人比敌人更难对付。 12.姐不是客服人员,你没权要求姐答这答那。 13.别人的钱财乃我的身外之物。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四辩总结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 总结陈词: 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是我们追求的目标,如果网络舆论对于司法的影响是趋于这个态势的,那么就是利大,反之则是弊大。而现有的网络舆论,能否让我们往这个目标更进一步呢我们先来回顾一下对方辩友说了什么。 他们说:网络舆论,有利于程序公正。理想情况下是可以这样,而当下的网络环境无法实现这个美好愿景。因为网络话语权依然没有能力还原事件的原始过程,更多的是揣测和过度解读,夏俊峰事件,民众对城管的厌恶和夏俊峰妻子雇佣网络推手的炒作,舆论一度信假为真,所有这些舆论的共性在于,营造所谓“事件透明化”的过程中并没能让人们获得理性的思考,何有程序公正可言 他们还说:网络舆论,有利于实体公正。实体公正的具体实现是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为基础的,但我们信手拈来看一下实际,张金柱案,“不杀不足以泄恨”的舆论迫使一件普通的交通案最后过度宣判,成为立即死刑,舆论很高兴;邓玉娇案,使得虽构成过度防卫却因舆论同情弱者,最后妥协地无罪释放,舆论认为这是胜利,而事实,这些看似顺应了民意的审判,却无不在严重损害实体公正和司法独立! 在辩论过程中,总感觉对方将监督的重点纠缠在行政而非司法上,不知这是否在辩题的理解上存有瑕疵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网络舆论弊的方面。 首先,现有网络舆论的特殊结构决定了其不能代表完全意义上的民意,这种从源头上并不科学的构成,究竟能否推动整个司法环境的公正,还是一个具大的问号。 其次,网络舆论大多是基于道德探讨,而非法律剖析。在药嘉鑫、许霆等案件中就可看出端倪。司法审判前,舆论对案件人员的背景进行人肉或造谣,在官二富二等强者前,舆论表示要严打,在弱者前,则呼吁法外开恩,这种过分偏好锄强扶弱的基调往往与理性的司法审判结果产生对抗。

简论司法与互联网舆论关系

简论司法与互联网舆论关系 发表时间:2019-05-27T17:04:57.593Z 来源:《中国经济社会论坛》学术版2018年第10期作者:梁征宇[导读] 互联网舆论作为社会舆论重要部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互联网成为公众进行公共事务讨论、表达民意、舆论监督的重要平台。 梁征宇 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辽宁大连 116023 摘要:互联网舆论作为社会舆论重要部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互联网成为公众进行公共事务讨论、表达民意、舆论监督的重要平台。新媒体在互联网舆论中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媒体是社会公正的维护者,法治建设的推动者,民主民意的发声者。互联网时代,要发挥新媒体的导向作用,引领司法与互联网良性结合与互动,推动中国司法的建设。 关键词:司法独立;互联网;舆论监督; 一.窥一斑而知全豹,见一叶而知秋意,通过个案进行剖析 互联网舆论中,社会话题总是与司法紧密联系,公众的意见和态度会在司法审判活动中折射。公众对司法判决的实体问题比较关心。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之一的“于欢案”便爆发出互联网舆论巨大的能量。 轰动一时的于欢案可以在互联网上掀起波澜是南方周末《刺死辱母者》的报道。面对舆论大潮,于欢案出现重大转折,无期徒刑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以此来看,于欢案是舆论的胜利。但并未止步于此,正当防卫适用条件过于严苛让司法机关重新审视。从舆论的侧面来看,是公众维权意识的觉醒,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渴望,是网民的理性和成熟。在“于欢案”的舆论讨论中公民法律意识觉醒和是非对错判断能力的提高,公众在讨论中保持了克制和理性。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发文称“是一堂全民共享的法治公开课”。指出法治建设的成就在网民评论的理性和成熟中得到彰显。对法律程序给与了基本的尊重。 二.推动我国司法制度独立的原动力:互联网舆论监督 互联网舆论监督对于司法判决的影响贯穿于整个司法判决的过程,并对司法判决工作产生巨大影响。 1、审前的影响力,社会公众关注热点案件时,案件并未进入司法判决程序,互联网舆论已先行对案件进行评断,司法机关在案件审判时必然会对已经形成的民意进行考量,互联网舆论不可避免的会对司法判决工作产生一定影响。 2、审中的影响力,司法审判的过程会受到互联网舆论的干预,判决程序的瑕疵,司法判决结果与民众的伦理观念不相符合时,网络舆论可以将公众的智慧集中起来促进司法机关在民意的压力下对审判中的错误进行改正,互联网舆论监督实质上是公众监督权司法机关的独立性的良性互动。 3、审后的影响力,案件在进行司法判决后,互联网舆论会对司法机关工作的过程、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进行评价。其实质是对案件裁判是否公正进行监督。互联网舆论监督并不是在案件结束后随之结束,影响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三.互联网舆论监督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司法制度的影响 互联网舆论代表的是民意,公众追求的是道德上的正义,司法判决追求的是法律上的正义,两者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实现社会正义,但手段不同,司法判决是司法机构根据现有的法律对事实进行裁判,依照一定的诉讼程序解决纠纷,保障公民权益,体现公平。互联网舆论是公众通过价值观和社会伦理观对案件进行判断是否正确来追求道德上的正义,媒体通过对事件的采访报道引发公众对案件进行道德上的评判而这最终目标都是为了追求社会正义。 1、司法公正和独立需要互联网舆论监督的保证 司法判决公正的前提是保证司法独立,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是司法改革的重点之一。几年发生了多起破坏司法独立的事例,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舆论监督与破坏司法独立的行为监督和抵制。互联网渗透社会各个方面,互联网舆论的即时性将破坏司法独立的行为快速曝光于网络,互联网舆论隐蔽性可以充分保护公众在检举破坏司法腐败的行为时不受打击报复,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有利于司法腐败的杜绝。 2、司法民主化的进程需要互联网舆论监督的推动 司法活动的程序性、专业性、封闭性等特点,决定了司法活动的独立性,也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司法审判必然与社会利益相关,司法判决能否顺利执行与社会公众的普遍同有很大关系。强调司法民主化,是回应社会对司法的关注,司法民主化将繁杂的司法审判与公众的社会道德观、伦理观、价值观相结合,使司法审判更容易被社会公众所接受。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观念的传播需要互联网舆论的支持 互联网为公众发声提供了便捷渠道,资源的共享性、传播性、即时性使法制观念传播迅速。社会发展促使法律与其他行业、学科形成密切联系,形成了良好互动,互为表里。法律和法治观念如果不能传播,即使先进、完善也只能成为一纸空文,互联网作为信息传输平台为法治观念的传播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四.如何做到互联网舆论监督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现代司法中,公众对司法程序接受的本质是价值问题转化为法律问题,需要司法体系具有很强的塑造力和适应力,但是在司法裁判的过程中,司法机关依靠的是司法程序和法律,公众对案件的评价依靠的是道德,导致二者在评价标准上不同。只有将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司法机关的出发点,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司法和互联网舆论相连接,不断促进互联网环境的净化和司法体制的进步。 1、培养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加强道德建设 提高控制互联网舆论的力度,加强互联网法规的强度,对进行不良谣言散布的行为进行处罚,坚决打击通过操纵互联网舆论的手段达到一定目的行为,加强网络执法队伍的建设。同时,对互联网从业人员和互联网公司进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通过互联网从业人员的正确引导,建立良好的网络氛围。 2、发挥传统媒介的引领作用 传统媒介具有权威力和公信力,这种优势是互联网媒体无法比拟的,互联网媒体可以吸收传统媒体的特点进行优势互补,通过传统媒体与互联网媒体的结合,在对媒体报道的时候实事求是,对舆论积极引导,互联网舆论具有“马太效应”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在媒体在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使其导向具有一致性,内容具有类似性,由此产生共鸣效果。

网络语言的规范化

文献综述:《网络语言的发展与规划》和《网络语言的定位与规范问题》从理论的角度对网络语言的性质和特征以及它的形式作了研究,《网络语言调查研究》则是从实际网络语言调查出发,提出了网络语言的不规范之处,尤其是对亲少年的危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规范的方法; 摘要:网络语言专指网民在网络上聊天时所创制的特殊的信息符号,类型多种多样,网络语言再给汉民族语言带来新鲜活力是也给他带来了不少糟粕。因此需要对其进行规范。 关键词:网络语言规范 随着网络文化已矣乎寻常之事向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渗透,网络文化对性时代的语言形成了巨大的冲击,一种性的语言形式也应与而生——网络语言。 然而如何定位网络语言呢?专家学者对于网络语言的研究从来就没有停止过,通过对网络语言交际各个方面进行了专业细致的研究,。对于网络语言的定义学界是有分歧的,吉林大学吕明臣教授指出:“网络语言,是一个有着多种理解的概念,既可指称网络特有的语言表达方式,也可以指代网络中使用的自然语言,还可以把网络中使用的所有符号都包括在内。”完全可以这样界定:“网络语言是指在网络中使用的非自然语言的符号。网络语言指称在网络中使用的自然语言,或者说是出现在网络交际中人的自然语言。”可见,网络语言是网民为了便于网上交流的方便和快捷而使用和创造的一种特色语言。它与我们现实中使用的语言最大的区别在于网络语言是在虚拟的网络世界中普遍使用的,因此,它并不是一种新创造的语言,而是现代汉语在网络环境中的一种变体。 网络起源于国外,受外国语言的影响,导致网络交际中语言发生变异。同时也受到网民结构的年轻化,社会高速发展,等方面的影响。从而出现了表情符号及图片的大量使用,数字谐音替代相应汉字,用汉字谐音替代相应汉字,汉语拼音替代相应汉字,汉语拼音缩略形式,英文缩略形式,英文字母与汉字的缩写形式,叠音的使用,旧词新意等形式的网络语言。网络时代的到来是社会进步的结果,那么相应的,网络语言是随着网络时代而兴起的一种不可避免的社会现象。网络语言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它以其诙谐、幽默、简单等特点加速了网络交流的速度,同时不同年龄、在网络语言在虚拟的网络中进行自由的交流。然而这种改变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比如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因为网络节奏加快了,因为网络我们休闲娱乐可以足不出户了,因为网络我们的世界真正的变成了地球村。但是,事物都有其两面性,有利必有弊。网络带来的消极因素也是不可忽视的。尤其是因为网络语言的不规范性,且频繁用于生活中。主要表现在脏话、粗话横行。比如BBS聊天TMD”之类的脏话屡见不鲜。除此之外,在网络交际中的错别字现象更是“泛滥成灾”。我们任意的进入一个聊天室或是网页的交流区,都可以有这样的体会。如我指导(我知道)、等等。这些错别字的产生大多是因为网民所采用的输入法在打出的词语时不进行选择的缘故。这种不规范性对青少年尤其是孩子们的影响是巨大的。不少学生把网络语言奉为“流行”、“时尚”、“新潮”,甚至是把网络语言作为书面语使用,养成了不规范运用语言文字的习惯。 针对网络语言的这种消极影响社会各、界对此看法不一,有人主张网络语言要绝对禁用,有人则主张顺其自然。然而网络言作为社会进步的产物,它对语言的影响比历史上任何一次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影响更大、更深。对网络语言我们要公正、客观、全面发展的看,并采取各种措施在使用上加以引导,第一,加强教育。在语文教育方面,定要注意网络语言与规范汉语的比较。向受教育者讲清楚网络语言与现代汉语各自的发展史及其应用范围,引导受教育者不要盲目的追求新潮和时尚,正确对待网络语言。第二,规范青少年上网。在网吧、游艺厅等网络场所都鲜明挂有“未成年人禁止入内”这样的标语。但实际上未成年人却能在网络场所自由出入,一些制度形同虚设。我们不能阻止青少年上网,不能将高科技与青少年隔绝开。但是如果青少年沉溺网络,习惯了网络语言“时髦”的表达方式,这样显然不利于普通话的推广,也破坏了现代汉语的纯洁性。社会要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学生网络自律能力以及运

加强网络民意沟通平台建设的建议

案类案号:提案第20140015号 案由:加强网络民意沟通平台建设的建议 提出人:民进广东省委会(共1名) 办理类型:未分派 承办单位: 内容: 在全媒体时代,随着微博、微信等手机软件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市民随时随地通过手机与朋友联系、观看视频节目,甚至进行购物、交水电煤气费,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如何加大在新媒体的宣传力度,引导正向舆论,为市民、企业提供办事服务,提升党和政府的形象,都非常值得关注。 一、网络民意沟通平台亟待加强 今年10月份,全国各地相继发生多起医患冲突事件,甚至出现了医生被砍杀身亡的恶劣事件,类似冲突事件在短短几天内在全国范围数个地方相继发生,而同时,在微博微信上也开始大量转载相关报道。刚开始的报道如人民日报的《把看病当成商业交易,是对生命的亵渎、对医生的侮辱》在下旬被人重新翻出来,接着陆续出现“转发自广医二院神经科高主任:10-21血案:我的心在流血!”、《近日已曝3起ICU暴力事件,伤医事件何时休?》等文章,这些文章还算温和,然而事态还在朝着将要失控的方向发展,“如果打人可以道歉,那要法律干什么!我们绝不接受打人者的道歉!”“愤怒在继续!转自温一医院:2-300份的特警工作餐,医院提供。拿着我们医护人员的血汗钱娶喂特警对抗我们医护人员,去XX的领导”等带有明显偏激、敌视、对抗情绪的文字相继大量出现转发,不仅对处理事态不利,也对整个医疗系统运作、医患关系造成难以估计的后果。当然,其中也有个别较为客观的文章,如31日的《带偏见的业余医疗报道恶化了医患关系》,以专业的角度指出了一些被媒体报道的失实案例,无疑为事件的妥善处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专业的意见、客观不被情绪过度影响的报道在突发事件中是十分重要的。为此,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如何深入群众,以群众乐意接受的方式去传播具有正能量的信息,是舆情管理工作的重点及难点。作为网络民意沟通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微博、微信在处理舆情事件中是不能避开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如何利用好它们,建立一个令人满意的的网络民意沟通平台十分重要。 二、现有平台的比较与分析 在探索如何能建立一个效果良好的民生意见沟通平台之前,我们首先回顾一下目前正在运行的一些类似平台,学习借鉴其经验。 (一)市委市政府已建成网络问政工作体系。以珠海为例,市委市政府建立了立体的平台网络,如市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定期在线与网民交流及回复机制,市委办和市府办分别开设的“书记信箱”、“市长信箱”,各职能单位建立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制度,在各单位网站开设网民留言信箱,以及“珠海发布”政务微博和汇聚90多家单位微博的珠海市政务微博发布厅。以这些平台为核心也延伸了更加细化的一些平台,如“12345”市民热线、“党代表工作室”、互联网宣传评论员等等,以此构建成了立体的网络问政工作体系。今年9月4日,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分厅及8个区(3个行政区、5个经济功能区)分厅全面开通,办事大厅网页除WEB版以外,还开发了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版,并开发了自助终端版,为社会上没有个人应用终端的老百姓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可以说如果这个体系运作良好,并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的资源,应该说民生意见基本难有“漏网之鱼”。

舆论对司法的影响

舆论对司法的影响——现今舆论对司法的影响弊大于利 第七组数学科学学院高月洁12300180129 我们先来说两段公案。 古希腊的雅典以民主著称,其中最著名的五百人议事会,其成员来自各个城邦各个阶层,并在任期中专制行使着自己的权利。公元前399年,哲学家、教育家苏格拉底以藐视传统宗教,败坏青年和反对民主的名义,在充分代表各阶层意愿的501人的陪审团中被判处死刑。 中国历史中唐朝以民风开放、法治完备而流传青史。德宗年间,徐州一位女子关盼盼在夫死守节于燕子楼十余年后,在与白居易书信往来中,白多次写诗直言批评她只能守节不能以死殉节,终于逼得一介弱女子自杀身亡。 近年来,舆论对司法的影响力逐渐加大,人们也更深入的思考着舆论对司法的作用究其几何。舆论于司法而言,民意并不等于公正,它容易并往往受着内心道德、时代的价值观、情感倾向等因素的影响。 1.舆论具有片面性、倾向性: 由于舆论大众多为非专业人士、知识结构的不完善等原因,他们对于案件的关注往往只是个别事件,有时甚至仅仅是个案中某些因素而已,于是在作出评论时,容易对某一点过分强调,存在以偏概全的现象。甚至由于信息来源有限,或由于炒作乃至网络推手的存在,使舆论出现一定的倾向性,使得具有煽动性的言论更利于传播,对于案件的讨论往往超越了案件本身,对于案件的真相的渴求屈居次位,对于案件新的进展,也往往只会择其有利于己方观点的部分加以阐述,即使案件已水落石出,舆论的内容并不会完全随之更新。如药家鑫一案中,前期有舆论将矛头指向“药家鑫为富二代”而引起广泛讨论,虽然在后期的权威调查中发现,药家鑫家庭情况只算普通中产家庭,但舆论对此的攻击依旧存在,甚至存在大量言论表示对调查结果的不屑,此时,这种不尊重事实的舆论其实已沦为发泄个人不满情绪的狂欢。 2.舆论的对法律的要求道德化 法律所提出的是人要遵循的最低要求,而道德则是对于崇高人格的一种理想状态。当案件触动人们的道德神经之时,舆论则带有明显的价值情感倾向,出于对弱者的同情,感性的判断往往代替了理性的分析,严惩的愿望往往压倒法律程序的要求。宪法规定“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所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也并不能因身份而罪加一等。 民意的复杂性、局限性导致并不是大多数人都赞成的东西就是对的,譬如苏格拉底之死。而如今的舆论素质与当年的评审团相比,更是存在质的差距。再则,舆论是否能对它导致的结果负责,对于关盼盼之死,后世还可以找到“压死骆驼的最后那位稻草”来加以谴责,但对于当世而言,即使舆论导致了可以被目睹的严重后果,面对舆论的散乱,实在无法追究责任。而这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司法系统、一个负责任的社会所希望出现的。因此我国宪法第126条已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法学大词典》中也提到:“司法独立是指司法权由司法机关独立行使,不受其他任何机关或者个人干涉的原则。” 当然,舆论对于司法的影响也有其积极一面。

论司法改革背景下司法独立与传媒监督的关系构

论司法改革背景下司法独立与传媒监督的关系构 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开展,司法独立得到有效的进步,但是司法独立和传媒监督关系仍然存在天然的排斥。如何在新常态下构建两者之间的良性关系,无论是对司法改革还是依法治国战略的开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基于传媒的特性,应该从传媒和司法系统两个方面来构建良性的互动关系,共同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四中全会《决定》的精神,改革和完善我国司法体制,加快建设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构建司法独立。如何构建司法独立是本次司法改革的重点,从轰轰烈烈地改革措施来看,改革措施并没有过多地触及司法独立和传媒之间的关系。但是事实上,传媒监督对司法审判产生很大的影响,一方面,传媒舆论作为言论自由的表达方式,在关注案件进展、促进案件公正透明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国当前的社会转型期,各种利益分化重组,一些矛盾对立冲突,公民表达自由的权利更加弥足珍贵。虽然一些情绪化的观点可能对社会的主流价值具有冲击,但自由表达所焕发的乃是社会的活力,而非暴力①.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法律还缺少专门的“新闻法”,以及新闻工作者自身在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传媒监督会出现一些误导,甚至会出现“舆论审判”等现象。 一、司法独立和传媒监督之矛盾性

司法独立,又称审判独立,孟德斯鸿在其名著《论法的精神》中说:“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②意味着传媒监督对司法独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司法独立和传媒监督的矛盾性: 第一,司法独立所需的“隔音空间”与传媒自由的行使。新闻传媒是公民行使宪法上言论自由的体现,有其合法性和正当性。新闻舆论监督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是法治社会不可或缺的,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也是必要的。然而,法官审理案件必须保持独立性,不受新闻媒体的影响或干涉,这是法治的体现。司法审判需要的是一个“隔音空间”,审判需要的是法官遵循法律公平公正地判决,而不是受传媒舆论左右。 第二,传媒舆论的非理性与司法判决的正确性。如果缺乏规范的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司法活动反而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首先,舆论不代表正确的观点,它更多地是一种多数人的观点。有的新闻媒体不了解甚至不尊重司法活动的基本程序,对法院未终审的案件随意发表评论,引导社会舆论,给法院的公正审判带来了压力和影响。有的新闻记者没有摆正舆论监督者的位置,往往有意无意地站到一方当事人立场上去,发表片面观点。其次,媒体舆论在一定程度上是以新闻自由干涉司法独立,以道德评判取代司法审判。

网络语言论文关于现代汉语的论文:网络语言与现代汉语规范化

网络语言论文关于现代汉语的论文: 网络语言与现代汉语规范化 摘要:网络语言特征鲜明:广泛运用数字符号、缩略语,通俗简明,等义词现象普遍。网络语言对现代汉语规范化的负面影响日趋明显,乱造、滥用汉字,滥用外来词、字母词、数字词、方言词,随意遣词造句,以及表现出的色情、暴力倾向等,有碍现代汉语的健康、规范化发展。因此,我们应积极采取措施,对网络语言加以引导和规范,倡导正确的语言观,提高规范意识,加强学校语文素质教育。 关键词:网络语言现代汉语规范化发展 网络语言是指人们在互联网交流中所使用的语言形式。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在我国的日益普及,网络语言开始融入现代汉语,成为汉语普通话的有机组成部分。一方面,网络语言丰富了现代汉语词汇,增强了现代汉语的表现力,给人新奇的感觉;另一方面,网络语言对现代汉语规范化的负面影响日益突显,在网络交流中,“词不达意”、“言者无心,听者有意”的情景时常发生。当前,对网络、网络语言的研究渐成学术界的热点,本文拟对网络语言及其对现代汉语规范化的负面影响进行分析,并力图找出一些规范网络语言的途径、方法,以促进现代汉语在网络普及的背景下朝着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 一、网络语言的特征 网络语言是以传播媒介网络来命名的,正如其他语言样式并不仅仅决定于呈现方式一样,其特征不仅体现于独特的载体,更决定于它独特的语言特点。网络平台赋予的虚拟即时交流性、开放性、自由性,决定了网络语言不同于其他领域使用的语言。网上交流具有快捷性、视觉性强、时效性强的特色,与此相适应的网络语言在文字、词汇、语法方面就形成了既不同于口语,也不同于书面语的特点。 1.符号数字化。在网络交流中,人们常常使用一些“面部表情”来表达自己的喜怒哀乐。这些“面部表情”是一个个常用字符组成的画,看似一张脸。这是一套眉目传情的文化,而且国际通用。如:—D(表示非常高兴地张嘴大笑)、:C(表示生气)、@:—)(表示一头卷发)、o—o(表示戴眼镜)等。这些符号组成的脸谱,有的含义在一种以上,有的含义还截然相反,这正是比汉字更形象生动、简约丰富的网络符号语言的魅力。 数字网络语在聊天室以及OICQ中最常见,以简洁的数字来表示发言者的思想感情。如:555(呜呜呜,表示哭)、9494(就是就是)、526886(我饿了拜拜了)等。这些数字谐音语言让初涉网络者很难弄清其所代表的真正含义。还有些数字网络语特别另类,如:—7(夫妻)、286(反应迟钝的人或落后被淘汰的事物)等。 2.广泛运用缩略语。网友们为了加快交流速度,往往把一些常用的、较为固定的语言单位,取其汉语拼音词语的首个字母合成缩略代码,如:GG(哥哥)、JJ(姐姐)、MM(美眉,即漂亮妹妹)、GXGX(恭喜恭喜)等。 在网络交流中,网友们使用英语字母的缩略语也广泛存在,如:LOL(放声大笑,Langhing out loud)、HTH(希望能帮上忙,hope that helps)、TIA(先谢了,thanks in advance)、FTF(面对面,face to face)等。这些词最明显的特点是英语单词首字母构成的常规缩写,其中,有的是名词词组的缩写,具有名词的语法功能,如DOS、BF;有的是动词性词组的缩写,可作谓语,如DIY。 3.通俗简明化。网友们为了节约时间或求新求异,常常在交流时创造一些通俗而言简意赅的新词新语,如:把E-mail叫做“伊妹儿”,把Java戏称为“娇娃”,把Cookie称为“甜饼”,把丑女称为“恐龙”。网络酷爱者被称为“网虫”,初涉网络者被称为“爬虫”,网络高手被称为“大虫”,男性网民被称为“网蜂”,女性网民被称为“网蝶”。这些通俗简明的网络称谓是网络语言

政府部门应对网络民意的做法及问题研究

政府部门应对网络民意的做法及问题研究 在中国现代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进程中,网络成为一个新的越来越重要的民意渠道。然而,汹涌的网络民意除了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广泛真实的意见、建议之外,也带来了诸多负面效应,甚至对社会和谐及政府执政地位构成了威胁。面对如此形势,国内政府部门采取了一些应对做法,但是现行做法存在较为突出的问题,亟待解决。 一、新媒体时代下的网络民意 1.网络民意的产生。民意,简单来说,就是民众的意愿,它是社会大众对某一社会问题或现象集中表达出来的具有多数一致性和时间上的持续性、并具有对事态产生强烈的影响趋向的意见、态度、情绪和干涉意愿的总和。而随着新媒体运动的不断深入,数字杂志、数字报纸、数字广播、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网络博客、桌面视窗等新技术支撑体系下的媒体形态纷纷涌现,特别是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给了民意一个更为广阔的承载传播平台,网络民意就此应运而生。 2.网络民意的定义。网络民意是民意通过网络的方式呈现,它是通过网络这一大众媒介来表达民意,因此属于媒介民意,但它却摒弃了传统媒介民意的间接表达形势,而采用跨越媒体“把关”和“再加工”的直接表达形式。其产生源于传播媒介的物质性改变,民意获得了一个新的表达渠道和物质载体,这个新的媒介赋予了网络民意与传统民意完全不同的性质。 3.网络民意的主要特点。(1)表达方式的直接性。网络平台的出现,实现了网民间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交流。网民甚至可以通过网络访问国家最高领导人和相关公共决策者的“个人网页”,并可同他们直接对话或向他们发送电子邮件,充分地发表意见和想法。(2)参与主体的平等性。网络平等开放的特点,客观上打破了传统媒体精英控制的格局,表现出前所未有的平民化特征。平民性并不排斥精英分子使用和参与网络表达,只是消解了精英分子权威、专家、官员等的社会身份,把身份地位的“区隔”转换为对人的普遍权利的认同和建构。(3)发表环境的虚拟性。(4)问题的公共实时性。网络上探讨的议题多种多样,广泛自由。但是只有那些诸如医疗、教育、房产改革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话题才会引起大家的共同兴趣。在信息渠道畅通的网络舆论环境里,这样的话题才能吸引越来越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影响弊大于利.一辩稿精编版

谢谢主席,大家好! 刚才对方辩友唾沫横飞、侃侃而谈,发言十分精彩,但其中却有巨大漏洞。 ————————————————————————————————————————————————————————————————————————————我方认为判断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积极作用大还是消极作用大,其关键在于网络舆论能否在司法执行的过程中提供理性的参考与监督,使其更加公正。 显而易见,网络舆论没有这个功能。由于网络谣言的大量存在、网民强烈的主观性和情绪偏向,网络舆论常常表现出一种显然的非理性。网络舆论中确实存在小部分的理性,但因为大多数网民对法律的不了解,这个理性的标准是道德而不是法律。张金柱案是一起交通事故案件,舆论称“不杀不足以泄恨”使最后过度宣判,成为立即死刑;邓玉娇案是一起因性骚扰而杀人的案件,虽构成过度防卫却因舆论过度同情弱者最后妥协地无罪释放。不理性的网络舆论只能带来类似于“群体极化”和”多数暴政”的”舆论审判”。只有理性的监督才是监督,不理性的监督只能称为干扰甚至破坏。 网络舆论不仅不能给予司法活动理性的参考和监督,反而会破坏司法独立与司法权威。司法独立是司法公正的前提。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当法官和司法机关迫于网络舆论的巨大压力,不得不进行二审、多审甚至直接改变审判结果时,司法独立就遭到了严重破坏。如果司法不够独立,而是受到各种限制,那还能实现司法公正吗?司法权威是司法公正的保障。当网络舆论质疑、指责司法审判,甚至司法审判被迫屈从网络舆论时,司法就没有了权威。如果司法失去权威、不被社会大众信任、不具备感召力与说服力时,人们就极可能不启动司法程序,那司法的所有作用就都无从谈起了。

浅谈网络语言及其规范化

前言 语言是什么?在语言学家眼里,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让哲学家论述,是客观外部事物反映于人类思维及表达的手段;在作家心中,是心灵挣扎的外衣;让科学家描述,是社会最基本的信息载体。不管以什么角度理解,人类之所以需要语言,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流与沟通。 近年来,网络在我国迅猛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学习、交流、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它增强了青少年与外界交流和沟通,有利于创造出全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互动关系。随着网络交流的普及,网络语言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一些新兴的网络语言正逐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网络语言是指网民们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新创并广泛使用的语言。这些词语一方面因为使用者的广泛而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语言现象;另一方面,由于词语是语言的基本要素,是文化的基本构成,研究网络语言有助于我们了解网络文化,倡导网络文明。 一、网络语言的产生及发展 1.1网络语言的产生及其定义 随着社会的经济的不断增长,互联网的发展更加迅速,网络媒体如雨后春笋般崛起,网络语言就成了网络时代的必然产物。那究竟什么是网络语言呢?网络语言是伴随着网络的发展而新兴的一种有别于传统平面媒介的语言形式,就是指在网络上产生并且具有特殊含义被广泛使用的词语。大部分网络语言是“结合了汉语、英语、汉语拼音、阿拉伯数字、日语等多种语言形式,运用缩略、谐音、合音、符号等各种表达方式”。 网络语言大体上分成以下三类:一是和网络有关的专业术

语,如鼠标、硬件、软件、病毒、防火墙等;二是与网络有关的特别用语,如网民、网吧、黑客、信息高速公路等;第三类是网民在聊天或是bbs上的常用词语也就是口头语,狭义的网络语言就仅指第三类网络词语。 1.2网络语言存在和发展的原因 任何一种新生事物的出现,不管人们对它是褒是贬,总是以承认它的存在为前提,网络语言在人们激烈的争论中凭借其生动的表达内容,新颖的表达方式而迅猛发展,应该说有其深刻的主客观原因。 1.网络语言的自身优势:网络语言有描形摹状,惟妙惟肖,言简意赅,快捷便利,扬长避短,栩栩如生等特点。 2.网络语言满足现代人的心理需求。网络的最大诱惑在于它是一个虚拟的空间,允许人们自由地说话,这是一种伟大的力量,更符合现代人面对巨大的现实压力,急于寻找避风港的心态,以某种隐匿的身份加入一个BBS或聊天室,再取一个标新立异的网名猫起来和对方神聊,让心情放松,将本性放纵,少了伪装,多了轻松。你不得不承认,这是现代人缓解压力,进行能量释放的绝好方式。它的存在,是因为符合了现代人自由至上的审美标准…每个人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每个人都是传播者,每个人都是受众.都可以在这个自由王国里享受言论自由的舒畅。和其他时尚、流行的事物一样,年轻人对网络可以说是趋之若鹜。网民中青少年占的比例最高,所以它的使用者多为青少年,他们的接受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网络语言在他们的推波助澜下势必愈演愈烈。 二、网络语言的特点 网络语言除了语言所具有的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许多其它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2.1.缩略简约

网络民意表达的弊端及应对思路

网络民意表达的弊端及应对思路摘要:网络民意作为网络时代一种新兴的民意表达方式,受到各界的关注。网络民意表达有其积极的一面,但同时由于其局限性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通过对网络民意表达中存在问题的深层剖析,分别从政府、媒体、公众三个角度探讨规范网络民意表达的思路。 关键词:网络民意民意表达网络暴力 网络的出现形成了新的表意方式——网络民意。网络民意就是依托互联网,通过网上论坛、博客等途径自由发表评论所形成的一种新兴民意表达方式。其本身具有议题设置快速有效,表达坦率尖锐、议题范围向权益倾斜等特征,有时带有某种程度的无理性倾向。当前,我国网络民意表达的主流是积极的,但同时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网络民意表达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网络民意的合理表达,如何科学对待网络民意、合理引导网络民意表达适应和谐社会构建这一宏大目标,是各级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网络民意表达的发展现状 1、网络民意表达的合法性得到确立。 网络民意在当今政治舞台上的影响越来越大,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2008年6月考察人民日报社,开创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直接与网友在线交流的先河。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也于2009年2月接受中国政府网和新华网的联合专访,并与网友在线交流。2010年9月,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正式推出“直通中

南海———中央领导人和中央机构留言板”,成为党委政府听民声、采民意、聚民智的快速通道和高速公路。国家最高领导的实际举动充分体现出其对网络民意的重视,网络民意表达的合法性也逐渐得到认可。 2、网络民意表达助推着政府执政能力的提升。 网民的行为逐渐由无序走向理智,多次在重大新闻事件中担当起社会公民的责任。网民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关注国计民生、参与社会事务的讨论、献计献策、伸张正义。面对网络民意,政府一方面强化网络管理,以抑制过于偏激的言论;另一方面对网络舆论的反应提速,日益重视网络民意。网络时代互联网已成为政府了解民情、汇集民智、疏导民怨的重要媒介,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决策参考的好帮手和官民互动的重要窗口。 3、参与主体范围继续扩大,更加能代表人民群众的心声。 全国网民规模持续扩大,农村网民数量增加明显。2011年1月19日,CNNIC在京发布了《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如图1所示,较2009年底增加7330万人。农村网民规模达到1.25亿,占整体网民的27.3%,同比增长16.9%。30岁以上各年龄段网民占比继续上升,从2009年底的38.6%攀升至41.8%。初中学历网民增加明显,占比从26.8%提升到32.8%。农村地区、年长人群及低学历者在网民中所占比例的持续上升,网络民意更加能代表大众的心声。 4、表达方式更加多样,内容更为丰富。 网络技术的发展尤其是手机上网的便捷,使得网民随时随地都可

辩论 舆论对司法利大于弊

舆论对司法利大于弊2分30秒 陈词: 谢谢主席,大家好。 刚才听了对方的精彩陈词,有几点让我不敢苟同。。。 我们今天说舆论对司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标准主要是舆论对司法是起推动作用还是阻碍作用。让我们用事实说话。 2003年3月孙志刚事件发生后,4月,题为《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的文章在《南方周末》登出,引发全国关于收容遣送制度的热议。5月,北京大学八名法学博士联名上书,要求对《收容遣送办法》进行违宪审查。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因为一个人的死亡而废除了一部法律,孙志刚事件——生命谱写中国法制进程,围观彰显舆论监督力量。 2003年,李桂芳因行窃被抓获,由于办案人员的“不作为”,李桂芳的女儿李思怡独自饿死在家中。四川媒体记者采访了此事后在报社压力下未能发出稿件,遂在网络发出文章,立即引起了广泛关注,人们在网络上自发的组织纪念思怡。在舆论的压力下,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涉案的民警以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提起公诉。 2006年唐慧案中,唐慧为被迫卖淫的女儿多次上访,却被当地公安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处以劳动教养。唐慧被判劳教后,普通民众、意见领袖、官方媒体都纷纷为唐慧发声。巨大舆论关注成为推动事件发展的关键力量之一。2008年4月,案件由当地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几名犯人分获死刑、无期徒刑等罪名。 2007年12月一审,许霆因恶意取款被判处无期徒刑以来,舆论普遍认为许霆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呼吁重刑的不合理性。截止12月24日网易网友的投票结果显示,93%的网友认为许霆不该获重刑。重审判决改判5年有期徒刑,这正是舆论对司法公正的推动 2009年“躲猫猫”事件的产生加之网络舆论的巨大压力,推动了我国将严禁刑讯逼供列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体现了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法院的权力是人民交与的,所以人民理所当然地对司法行为有监督权。舆论的存在为案件的公正处理提供了极佳的外界助力,也监督着司法人员严格公正廉洁高效处理各种纠纷。一些在舆论的压力下最终得到公正判决的案例,例如“许霆案”、“邓玉娇案”等不仅表达了公众追求公平正义的愿望,同时也对司法公正的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 真正的司法从不缺乏接纳舆论的勇气,公正的审判决不能依靠雅雀无声来维系,利是全面必要,弊是个别可控,因此我方坚持认为舆论对司法利大于弊。 反驳 1、(舆论易受操纵,缺乏独立性,影响司法独立)世上并没有十全十美的事物。我们并不否认舆论也存在着弊端,但是对方辩友可不要因噎废食,以偏概全。舆论对司法公正有巨大的推动作用,难道你们看不到吗? 2,即使舆论存在一些片面弊端,这些弊端也未必能影响司法。我们的司法具有它自身的程序性,这个严密的程序对司法的独立性构成了一个保护网。不知对方辩友所说舆论对司法独立性的影响从何得出,还请给出具体的数据和案例。 3,舆论的作用点发生在哪里?司法监督,立法反馈等方面,都是舆论应该发力的地方。审判程序,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都是舆论不该介入也无法介入的地方。这是由舆论的性质决定的,所以希望对方辩友不要过多的在这里纠结了。 4,判决书援引的是法律的规定,还是水军的评论呢?

浅谈网络语言以及规范化

浅谈网络语言以及规范化 摘要:网络语言的产生和传播,迅速引起人们的关注。我们在对其特点、类型有了大体认识的基础上,也看到了它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有正面的,也有负面的,为此我们有必要探讨一下网络语言的规范问题。 关键词:网络语言;特点;类型;社会影响;规范化 Abstract:The network language production and the dissemination, rapidly arouses people's interest. We in to its characteristic, the type had in the foundation which knew roughly, also saw the influence which brought to the society had positively to it, also had negative, had the necessity for this us to discuss the network language the standard question. Key word: Network language; Characteristic; Type; Social influence; Standardization 前言 语言是什么?在语言学家眼里,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让哲学家论述,是客观外部事物反映于人类思维及表达的手段;在作家心中,是心灵挣扎的外衣;让科学家描述,是社会最基本的信息载体。不管以什么角度理解,人类之所以需要语言,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流与沟通。 近年来,网络在我国迅猛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学习、交流、休闲、娱乐的重要平台,它增强了青少年与外界交流和沟通,有利于创造出全新的生活方式和社会互动关系。随着网络交流的普及,网络语言也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一些新兴的网络语言正逐步影响着人们的生活。 网络语言是指网民们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新创并广泛使用的语言。这些词语一方面因为使用者的广泛而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语言现象;另一方面,由于词语是语言的基本要素,是文化的基本构成,研究网络语言有助于我们了解网络文化,倡导网络文明。 一、网络语言的产生及概念 网络语言的产生离不开网络社会。互联网从上世纪80 年代初出现以来,以超乎人们想象的速度和不可阻挡的势头席卷全球,截止到2004 年底,我国的互联网用户已近九千万。网络的普及,使得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离不开它,信息的发布、传播都需要网络,甚至连聊天也依赖诸如QQ、MSN 等网络工具,网络生活成为信息时代的“新兴贵族”。所以有人称21 世纪为网络时代,或者网络社会。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网络语言才获得了格外充足的生存理由和生存空间。 网络语言是传统语言学与高科技产品结合后产生的一种新语言,由于计算机输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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