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青海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青海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

附件

青海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0大类29个小类94个品目)1.耕整地机械

1.1耕地机械

1.1.1 翻转犁

1.1.2 旋耕机

1.1.3 耕整机(水田、旱田)

1.1.4 微耕机

1.1.5 田园管理机

1.1.6 开沟机(器)

1.1.7 深松机

1.1.8联合整地机

1.2整地机械

1.2.1圆盘耙

1.2.2驱动耙

1.2.3起垄机

1.2.4灭茬机

1.2.5平地机(含激光平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播种机械

2.1.1条播机

2.1.2穴播机

2.1.3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根茎类种子播种机

2.1.5免耕播种机

2.1.6 旋耕播种机

2.2栽植机械

2.2.1油菜栽植机

2.3施肥机械

2.3.1施肥机(化肥)

2.3.2撒肥机(厩肥)

2.3.3追肥机(液肥)

2.3.4中耕追肥机

2.3.5配肥机

2.4地膜机械

2.4.1地膜覆盖机

2.4.2残膜回收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中耕机械

3.1.1中耕机

3.1.2培土机

3.2植保机械

3.2.1机动喷雾喷粉机(含背负式机动喷雾喷粉机、背

负式机动喷雾机、背负式机动喷粉机)

3.2.2动力喷雾机(含担架式、推车式机动喷雾机)

3.2.3喷杆式喷雾机(含牵引式、自走式、悬挂式喷杆喷雾机)

3.2.4风送式喷雾机(含自走式、牵引式风送喷雾机)4.收获机械

4.1谷物收获机械

4.1.1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2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割晒机

4.2玉米收获机械

4.2.1背负式玉米收获机

4.2.2自走式玉米收获机(含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2.3自走式玉米联合收获机(具有脱粒功能)

4.2.4玉米收割割台

4.3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3.1油菜籽收获机

4.4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4.1薯类收获机

4.5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5.1青饲料收获机

4.5.2牧草收获机

4.5.3割草机

4.5.4搂草机

4.5.5捡拾压捆机

4.5.6压捆机

4.5.7饲草裹包机

4.5.8抓草机

4.6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6.1秸秆粉碎还田机

4.6.2高杆作物割晒机

4.7蔬菜收获机械

4.7.1果类蔬菜收获机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脱粒机械

5.1.1稻麦脱粒机

5.1.2玉米脱粒机

5.2清选机械

5.2.1粮食清选机

5.2.2种子清选机

5.3干燥机械

5.3.1粮食烘干机

5.3.2油菜籽烘干机

5.3.3果蔬烘干机

5.3.4热风炉

5.4仓储机械

5.4.1简易保鲜储藏设备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磨粉(浆)机械

6.1.1磨粉机

6.1.2磨浆机

6.2果蔬加工机械

6.2.1果蔬清洗机

7.畜牧水产养殖机械

7.1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7.1.1青贮切碎机

7.1.2铡草机

7.1.3揉丝机

7.1.4压块机

7.1.5饲料粉碎机

7.1.6饲料混合机

7.1.7饲料搅拌机

7.1.8颗粒饲料压制机7.2畜牧饲养机械

7.2.1孵化机

7.2.2喂料机

7.2.3送料机

7.2.4清粪机(车)

7.2.5水帘降温设备

7.3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7.3.1挤奶机

7.3.2剪羊毛机

7.3.3贮奶罐

7.3.4冷藏罐

7.4水产养殖机械

7.4.1增氧机

7.4.2网箱养殖设备

7.4.3水体净化处理设备

8.动力机械

8.1拖拉机

8.1.1轮式拖拉机(不含皮带传动轮式拖拉机)

8.1.2手扶拖拉机

8.1.3履带式拖拉机

9.设施农业设备

9.1日光温室设施设备

9.1.1卷帘机

9.1.2加温炉

9.2连栋温室设施设备

9.2.1加温系统(含燃油热风炉、热水加温系统)

9.2.2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10.其他机械

10.1废弃物处理设备

10.1.1固液分离机

10.1.2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我国当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经济效益分析

我国当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经济效益分析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据统计,当前我国农业人口占我全国人口总数的70%左右,农业是立国之本,三农问题是决定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和现代化进程的关键性问题,也是关系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的牢固基础和农业的积累与支持,就不可能有国家的自立和工业的发展;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全面进步,就不可能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全面进步;没有农民的小康就不可能有全国人民的小康。农业丰,则基础牢;农村稳,则社会安;农民富,则国家昌。只有近8亿农民全员加入现代化进程,才能盘活国民经济全局,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广大农村的落后面貌明显改变,才能实现更大范围、更高水平的小康。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上,中央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今后我国农村勾画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蓝图。为支持农业发展,党和政府实施了一系列农业补贴政策,其中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战略,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为我国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与技术支撑,产生了非常显著的经济效益。 2013年我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了新的进展,国家加大投入力度,补贴范围继续覆盖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补贴机具种类涵盖12大类48个小类175个品目,在此基础上各地最多可再自行增加30个品目。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2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15万 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5万元;甘蔗收获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20万元,广西(农用地、商住地、工业地)壮族自治区可提高到25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限额可提高到30万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提高到40万元。不允许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差别对待。 上述具体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变了我国长期以来原始的农业耕作方式,使农业机械化开始遍布到全国各个农村,各片农田,农业生产方式有了革命性的改变。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利用政府财政手段,给予农民购买农用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农机购置补贴强农惠农政策,加快推进我区农机化发展进程,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省农业机械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XX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农机计发[XX]39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目标,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规范操作程序,最大限度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确保全区XX年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全面完成。 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分结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兼顾区域特色。向优势粮食主产区倾斜、向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倾斜、向农机大户和种粮大户倾斜。 (三)绣迸农机彦号质量提高,推广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农业机械。 (四)充分尊重农民购机的自主选择权。 (五)加强引导,合理布局。坚持农机结构优化、合理布局、机具 第 2 页共 7 页

配套,提高农机组织化程度。 (六)操作程序科学、简便、高效。 实施范围及规模 在中央财政补贴标准基础上,XX年区财政安排农机购置累加补贴专项资金50万元。实施范围为全区各乡镇办事处,实行“直补农民、定额补贴、补完为止”的办法。 补贴机具种类 根据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民需求状况,XX年区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补贴大中型拖拉机、插秧机、联合收割机、育秧催芽机四类机具。 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补贴对象及确定方式 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购机农户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计划指标时,补贴对象的优选条件是: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包括农机专业化组织);申请人员条件相同或不易认定时,在优先安排没有享受过补贴农民的基础上,根据申请补贴的先后排序、抽签或申请人一致认同方式确定。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累加补贴资金对四类机型的补贴标准是: 1、耕地用农用轮式拖拉机补贴XX元/台; 第 3 页共 7 页

2020国家养殖补助政策内容解读

2020国家养殖补助政策内容解读 农业部对养殖类补贴规定 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第一,针对申报并实施养殖的规模和社会效应,对从事养殖的企业或个人给予建场补贴。例如:投资300万元建场,政府对您的申请进行验收,合格后给予100万元补贴。 第二,针对申报并实施的企业或个人购进的良种品种及数量进行贴息贷款或现金补贴。例如:每头良种肉牛补贴500元。 第三,针对申报并实施的养殖企业或个人给予奖金补贴。 养羊补贴 1.养羊300只到499只的,补贴15万元。 2.养羊500只到699只的,补贴25万元。 3.养羊700只到999只的,补贴35万元。 4.养羊1000只以上的,补贴50万元。 养猪补贴 1.生猪养殖规模3000头以上的,补贴80万元。 2.生猪养殖规模2000头到2999头的,补贴60万元。 3.生猪养殖规模1000头到1999头的,补贴40万元。 4.生猪养殖规模500头到999头的,补贴20万元。 养牛补贴 1.奶牛养殖1000头以上,补贴170万元。 2.奶牛养殖500头到999头,补贴130万元。

3.奶牛养殖300头到499头,补贴80万元。 至于肉牛,补贴的金额就远远不如奶牛了。肉牛养殖的补贴只有两种,一种是100头到299头养殖规模的,补贴30万元;第二种是300头以上养殖规模的,补贴50万元。 养鸡养鸭养蜜蜂补贴 鸡、鸭等常见的禽类养殖在国家的规模化标准养殖场项目中是不涉及的,但是在其他的项目,比如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等项目 中是有资金扶持的,大概在25万元至100万元。而从今年开始,国 家对蜜蜂养殖进行补贴,目前已经在个别省市进行试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 业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 根据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 发展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扶持范围和重点 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产业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 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适应市场经济下农村改革发展要求,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农业现代化为目标,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为扶持对象,以贴息、补助等方式带动更 多的社会资本投入为手段,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 农业优势产业,着力构建高标准农田和配套产业有机结合、农业产 加销紧密衔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全 面提升农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要认真落实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要求,大力扶持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种植基地、养殖基地、农产品加工、农产品 流通设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建设,优先扶持以基地建设、新 技术和新品种引进与推广、种养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为主要内容的 项目。要加大贴息力度,重点扶持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等。财政

浅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综合效应

浅谈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综合效应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两减免、三补贴” 支农惠农政策中的重要一项,体现了国家支持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的政策扶持和发展导向。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加速了农机化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改善了农机装备结构,拉动了农机工业的发展,推进了农机服务产业化进程,促进了农业机械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农民增收的需要。同时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真正实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需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受益的是农民,提高的是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推动的是农业科技进步,增强的是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的是农村市场经济,实现的是农业增效,增加的是农民收入,促进的是农业发展。 一、调动农民购机积极性,拉动农村消费市场 2004年我省开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工作,今年已是第四年了。四年来,全省共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7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下达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800万元,省级财政安排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33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600万元,直接受益农户达45000余户,拉动农民群众投入购置农机资金近1.1亿元,共补贴农机具48500台(部),激发了农民的购机热情,促进了农机化发展。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推动下,农机销售呈现出持续火爆的局面,整个农机市场启动早,淡季不淡,旺季更旺,大中型、高性能动力机械、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需求强劲。特别是今年,在中央、省、市、县等多重资金累加补贴政策的驱动下,农民购机积极性空前高涨,出乎预料,但由于受补贴指标限制,只能满足部分农民的购机愿望。据调查,2007年陕西省有18100余户农民提出购机申请,而中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只能满足已报名农民购机需求的50~60%。如西安市9区县报名购机户为646户, 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仅有352户,占报名购机户54.5%,其中,周至县报名享受国家购机补贴农民120户,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占报名户的43.3%;咸阳市13县区购机报名户为2088户,实际购机享受补贴户占报名户的48%。礼泉县是我省果业基地县,果农购买果园机械积极性高涨,报名购机户达580户,而真正享受中省农机购机补贴政策的仅占51%;另据了解,大量群众短期内因无法解决购机资金,并未报名,待筹到款,补贴资金计划早已完成。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激发了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业机械的积极性,拉动了农村消费市场对农业机械的需求,优化了农机产品结构,形成了以质量、服务和规模取胜的良好运行机制,提高了优势产品的竞争力,也极大地带动了农机工业发展和科技进步。 二、有效增加农机总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购机补贴政策实施四年来,全省农机原值达到94.6亿元,增长40.4%;农机总动力达到1519.7万千瓦,增长20.7%;拖拉机拥有量达到21.7万台;玉米联合收获机械新增188台;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需要的果园耕作、保护性耕作机械、新型秸秆饲草加工机械新增1.35万台,增速明显加快。随着现代化集约型农业生产发展,促使大型高性能动力机械快速增长。据统计,2007年,6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购买量占补贴动力机械的38%,80马力以上拖拉机补贴资金占补贴动力机械的41%;秸秆综合利用机械购买量占补贴农具的56%;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需求强劲,如:果园作业机械购买量占其它补贴农机具的34%;西安、咸阳、榆林等市还利用市、县级补贴资金,对保护性耕作机械、秸秆综合利用、设施农业及果园机械进行重点补贴,有效地提高了农机装备总量,促进了农机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引导农民购置、使用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需要的果园耕作、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机械等,加快了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推广,增加了农机装备总量,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升了农机化水平和农业现代化水平。 三、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降低了农机购买成本,减轻了农民购机的一次性投入,农机户得到了实惠。农机总量的增加使得农机作业价格下降,促使更多的人愿意使用农机,农机专业户作业量的提高,农机作业收入相应增加,从而达到了购机户增收、农户受益的“双赢”效果。

2016年农村合作社可以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2016年农村合作社可以享受哪些补贴政策? #搜土地社#2016-07-25转藏本文原文地址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 一、优惠类政策 农村合作社2016年可以享受的优惠类政策有税收优惠和用水用电优惠等。 税收优惠: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用水用电优惠:1.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2.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二、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不同。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三、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 农业部等7部委决定,对适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的涉农项目,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申报范围。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的扶持资金力度大,覆盖范围相对较小,需要在项目通知后申报争取。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最新)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X省农业机械管理局、X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X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X农机发〔X〕X号)和《X市X 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X市农机〔X〕X号)的通知精神,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总体要求,在《X省X~X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原则 创新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机制,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作业水平,实现农业(果业)作业机械化为目标。结合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等绿色发展需要,加大对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等支持绿色发展机具的敞开补贴力度,协调推进畜牧业、果业、设施农业、重要农产品加工领域装备供给全面性,加快推进农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服务质量,强化信息公开、加强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促进农业(果业)生产快速发展。 二、补贴对象及要求 补贴对象为本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

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补贴对象年度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40万元。凡超过补贴数量或补贴资金总额规定上限的,购买前须经县农机中心审核备案。 补贴对象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三、补贴机具种类、要求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按X省X年农机购置补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执行,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0大类30个小类60个品目(详见附件1)。 (二)补贴产品资质和具体要求 补贴机具必须是纳入X省X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列入X年度X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且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已被明确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或不符合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不予补贴。 补贴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金属铭牌。铭牌必须规范,

2016年国家农业合作社优惠和补贴政策合集

2016年国家农业合作社优惠和补贴政策 2016年国家农业合作社优惠和补贴政策有哪些?下面我们来看看详细内容。 一、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2、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直至网上交易等服务。 二、农业合作社优惠政策 1、合作社销售成员的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合作社购买产品可以按照13%进行进项税抵扣; 3、每年国家都会下拨一部分资金对合作业进行帮扶,这些钱是不用还的; 4、国家可以根据你合作社的性质、特点、规模等支持一部分无息贷款,一般情况可以使用3年,无息贷款使用时是先垫付贷款利息,然后凭还款票据再到财政局报帐。 5、合作社向成员提供农资免征增值税;

2020年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内容解读

2020年国家粮食补贴政策内容解读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2、农机购置补贴 补贴对象为按规定程序购买农业机械、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 到卡(户)的补贴方式。各省对粮食烘干仓储、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 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 要实行敞开补贴。 3、玉米生产者补贴 在辽宁、吉林、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补贴资金采取“一折(卡)通”等形式兑付给玉米生产者。具体补贴范围、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 际具体确定。鼓励各省(自治区)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 粮食收购政策发布 一、最低收购价涉及4个品种: ①小麦最低收购价为1.18元/斤(三等); ②早汕稻最低收购价为1.3元/斤(三等); ③中晚汕稻最低收购价为1.36元/斤(三等); ④粳稻最低收购价为1.5元/斤(三等)。 附:2017年粮食最低收购价实行省份和参与企业 实行省份: 包括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湖北、安微六省在内的小麦主产区;早稻主产区,即江西、安徽、湖北、湖南、广西五省。中晚稻主

产区,即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11省(区)。 参与企业: ②上述省份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 ③北京、天津、上海、浙江、福建、广东、海南等7个主销区省级地方储备粮管理公司(或单位)。 二、鼓励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粮食收购 ①国家将引导各地通过订单收购、加工收购、打造品牌等措施,进一步活跃市场、促进流通。 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30-230元/亩)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三、马铃薯补贴(每亩补贴100元) 四、耕地轮作休耕试点政策 轮作区(东北冷凉区、北方农牧交错区)补贴标准为150元/亩;休耕区补贴为:河北省黑龙港地下水漏斗区季节性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500元,湖南省长株潭重金属污染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300元(含治理费用),贵州省和云南省两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1000元,甘肃省一季作物区全年休耕试点每年每亩补助800元。 五、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六、粮棉油高产高效创建 中央财政按照主产省主要粮食作物(水稻、小麦、玉米)创建县补助600万元、其他作物创建县400万元。项目县对运用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的农户和新型经营组织,在种子、肥料、农药、农膜等物化投入进行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项目县政府制定。 七、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20-40元/亩之间)

2020休闲农业补贴优惠新政策

2020休闲农业补贴优惠新政策 一、优惠类政策 税收优惠: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 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用水用电优惠: 1、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 2、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二、补贴类政策 国家给予农村合作社的补贴政策有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 生态保护补助等。具体项目的申报还要根据各省市的具体情况有些 不同。全国很多地区对合作社土地流转有补贴,比如浙江新昌县对 流转土地种植水稻20亩(蔬菜30亩、其他50亩)以上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150元。 根据财政部去年年中发布的《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规定,要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高标准农田 的支持力度。要求在试点阶段,主要选择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项目 区域范围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对个别流转耕地面积较 大的,也可以在项目区域范围以外单独立项扶持。降低合作社等申

报主体成立时间和单个项目治理面积等“门槛”,简化项目申报程序;探索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多种扶持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可按照谁申报、谁实施、谁管护的原则,将项目建设 和管护权一并移交;扩大资金使用范围,财政资金除用于水电路等基 础设施建设外,还可对育秧设施、粮食晾晒烘干设备、仓储物流、 农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进行适当补助。继续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财 政补助,形成资产交由农民合作社特别是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 业经营主体持有和管护试点,扩大试点范围,跟踪试点成效,及时 总结经验。建立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用、管护一体化的新机制,保证农业综合开发建设成果长期发挥效益。 鼓励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贷款、融资担保等方式获取资金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发展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现代农业。对用于高标准农 田建设的贷款,中央财政予以贴息。拓宽融资渠道,除政策性银行外,把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贷款也纳入贴息范围。允 许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补助、自筹资金“三位一体”、贷补结合方式,吸引金融资金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进一步加快建设进度。 三、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 另外,在专项扶持类方面,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有扶持。国家农发办在《关于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 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试点的意见》规定,积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申报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单个项目申报实施面积,原则上农 民合作社试点项目平原地区不低于5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300亩,对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每亩土地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1500 元/亩。 在产业化项目的扶持方面,国家农发办68号文件对项目内容进 行了明确规定,要求2016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原则 上要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扶持农业优势特色产业规划(2016-2018年)》,主要包括:经济林及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种植养殖基 地项目;粮油、果蔬、畜禽等农产品加工项目;农产品储藏保鲜、产 地批发市场等流通设施项目。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科技与农机 【发文字号】农办机[2011]33号 【失效依据】农业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文件的决定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布日期】2011.05.27 【实施日期】2011.05.2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1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推进有关工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各地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均衡,政策信息公开内容与各方面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形式和程序不够规范,公开的时效性不强,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为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工作信息公开,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促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是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形式,也是构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效率、以公开促廉政,努力开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新局面。 二、不断充实公开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面广,凡是符合《条例》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分类整理,及时主动公开。主要内容:一是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实施指导意见,国家和省级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二是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或补贴资金使用方案),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

农业生产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农业生产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大支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加快推进新区农业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建设,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切实优化农业生产结构,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按照中央和上海市扶持农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结合浦东新区农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在浦东新区行政区域规划农田范围内(不包括部队农场和市属农场的种植面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二、补贴标准和方式 (一)粮食生产补贴 1.水稻种植直接补贴。按水稻实际种植面积,每亩现金补贴230元(含水稻排灌用电费用50元、种粮农机耕作补贴100元);经区农委认定的各种类型家庭农场水稻种植面积达到80亩以上的,每亩增加270元的现金考核奖励(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2.水稻、麦子良种补贴。对水稻、麦子的主推品种,按市农委规定的精量播种和实际种植面积,市、区两级以实物方式实施免费定量供种。若所需种子高于市农委规定播种量的,其超出部分由种植户承担。具体供种和区级物化补贴标准为:常规稻每

亩供种4公斤、每亩补贴12元;杂交稻每亩供种2公斤、每亩补贴18元;大麦每亩供种15公斤、每亩补贴40元;小麦每亩供种12.5公斤,每亩补贴40元。 3.水稻药剂定额补贴。水稻病虫害防治期的各类药剂,每亩定额物化补贴60元。 (二)蔬菜生产补贴 1.绿叶菜抢种补贴。对市下达的“夏淡”期间种植绿叶菜任务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每亩现金补贴80元。 2.蔬菜农资综合补贴。对常年蔬菜种植面积2亩以上的农户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每亩物化补贴50元。 (三)农业综合补贴 1.机械化作业补贴。按区农委下达的计划指标,水稻机(育)插秧每亩现金补贴50元、水稻机直播每亩现金补贴30元。 2.商品有机肥补贴。市计划指标内的,每吨现金补贴40元。区计划指标内的,每吨补贴240元。 3.农业保险补贴。按市规定的补贴险种和保险金额、费率,市、区保费补贴比例:①水稻、能繁母猪、生猪和奶牛保险保险费补贴比例为80%;②麦子、油菜、蔬菜种植、大棚设施、家禽、农机具综合、群众渔船综合保险保险费补贴比例为70%;③淡水养殖、水果、食用菌、羊、鲜食玉米、水稻制种保险费补贴比例

2020关于农业补贴新政策相关规定

2020关于农业补贴新政策相关规定 税收优惠: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用水用电优惠: 1、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 2、电力部门对粮食烘干机械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对象: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用于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资金,补贴对象为粮食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改变土地用途、达不到耕地质量条件以及撂荒土地的不能获得补贴。 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后,需要将流转合同在土地流转办公室进行备案,否则将无法申请相关补贴。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通过“一卡(折)通”等方式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农民。

标准: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标准为77.63元/亩/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上年结转资金可在下年继续使用;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 二、农机购置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为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而设立的专项资金。 对象: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生产经营组织。 方式:购机,可以在省域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 申请,凭借《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购机发票及区级以上农机化主管部门认可的相关凭证、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户口本和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工商营业执照)、《经销企业供货表》以及“一卡通”卡号或银行账号,就近到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补贴资金。 其中购置需登记注册、现场安装或有省级累加补贴的补贴产品须到区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购置需现场安装补贴产品的,安装完成并经确认后方可申请补贴。 标准:2015年年度中央财政已下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36.45亿元,2016年中央财政已下拨首批209亿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由于中央财政支出总体规模压缩,2017年安排用于农机购置补贴的中央资金压减至186亿元,并已一次性下达给各省,较去年减少约51亿元。 三、玉米补贴(生产者补贴、深加工补贴) 玉米生产者补贴 2016年,国务院决定,在东北三省和内蒙古自治区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补贴制度的一大特点,是实行“市场定价、价补分离。”即玉米价格由市场形成,同时中央财政将对东北三省和内蒙

2017-2018年国家农业扶持政策一览表

2017-2018年 国家农业扶持政策一览表休闲农业项目: 1)现代农业园区试点申报立项目 补贴额度:省级1000-2000万元、国家级1-2亿元 申报时间:6--9月; 2)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300-5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 3)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500-800万元申报时间:10月; 4)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的30% 申报时间:5月; 5)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现代农业领域项目

补贴额度:80万元申报时间:6-7月; 6)扶贫项目 申报时间:1月 种植农业项目: 1)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申报时间:6月; 2)现代农业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200万-2亿申报时间:6月; 3)生物质能综合利用示范项目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申报时间:6月; 4)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申报时间:9月; 5)扶持“菜篮子”产品生产项目 补贴额度:300万以内申报时间:7-8月; 6)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良种繁育、优势特色种植项目)

补贴额度:100-500万申报时间:12月之前;7)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种植机械)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30%左右申报时间:12月;8)农产品促销项目资金 补贴额度:项目总投资10%左右申报时间:6月;9)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 补贴额度:800-1500万元申报时间:2月;10)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专项 补贴额度:120万元; 11)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补贴额度:每亩补助1100元申报时间:3月;12)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 补贴额度:500万元申报时间:6月; 13)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补贴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申报时间:8月;

最新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 区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与种植业、畜牧、水利、林业等部门协调沟通,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政策宣传、补贴对象确定、公示公告、购机核实、档案登记汇总、结算报账及项目监管等环节工作。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财农[]号)精神,财政部门要安排一定的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检查验收、政策宣传、信息档案建立、公示等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我区财政比较紧张,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向呼和浩特市财政部门申请给予适当支持,严禁挤占挪用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作为第二批中央补贴资金安排的依据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领导,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农机购置补贴专项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牧水务局,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农机补贴日常工作的开展。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区、市有关规定,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自主选机购机,自主谈价议价,不得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补贴产品与市场销售产品须保持同地、同期的同一价格,严惩借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乱涨价行为。严格落实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实现购机申请、审核、公示、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

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假借或利用其他农民等补贴对象身份购机,一经查实,永久取消该家庭成员和实际购机者受益权。受益者两年不得转卖或转让所购农机,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须经区农机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否则取消五年申请购买补贴农机的资格。 (三)加强引导,宏观调控。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切实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要扶持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培育农机化主体;要结合当地农牧业生产实际需求,按照春夏秋主要农时季节,有效合理使用补贴资金;要突出设施农业机械设备、节水灌溉设备、马铃薯全程机械化作业机具、畜牧业机械、保护性耕作机械、和还草工程项目的补贴。农机管理部门要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要进一步严格纪律,不折不扣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五项制度”、农业部规定的“八个不得”和“四严禁”要求,严禁借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搭车收费、巧立名目乱收费、擅自将服务性收费变为强制性收费。农机管理、财政、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强化购机补贴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要加大对农机管理部门、相关企业监督力度,提高监管实效;强化纪检监察部门对购机手续签订环节、购机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为深入推进本地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和自治区农机局通知精神,现制定我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量大面广,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都应分类整理,及时主动公开。主要内容包括: (一)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补贴资金安排原则、实施范围、资金规模、补贴机具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程序、资金结算及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购机者和供货单位的职责等。 (三)农机补贴经销商信息: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经销的补贴产品等。 (四)各地补贴资金使用具体方案及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执行进度和购机者清册等信息。 (五)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发布补贴政策的网址或在网上开通固定专栏的地址、电子邮箱等。

(六)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补贴工作纪律等。 二、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地区农机主管部门管理的网站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权威平台,在网站上开辟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要增强农机化网站的信息搜索和查询功能,完善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要积极主动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政策内容和执行情况等信息在各县市电子政务平台的政府网站上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 (二)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可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访谈、与当地有影响力的报刊合作策划专版(专刊)等形式,充分发挥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三)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地区,要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当地电视台、政务大厅电子信息屏、农村广播、乡镇公告栏、流动宣传车、简易明白纸、宣传挂图等进行公开。 三、信息公开时间要求 各级农机部门应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农机购置补贴文件原则上应在签发后五个工作日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一、政策解读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和国家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国家对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置农机具给予一定的补贴。 1、那些购机者可以享受补贴? 答:补贴对象为市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2、补贴机具有哪些,怎么查询? 答:2016年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0大类30个小类60个品目。购机者可在陕西省农机化信息网购置补贴专栏(https://www.360docs.net/doc/2916301419.html,)、铜川市农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https://www.360docs.net/doc/2916301419.html,)及区县农业信息网农机购置补贴专栏或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查询年2016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及《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信息表年度内分批次公告)。 3、补贴数量、标准是多少?怎么查询? 答: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补贴机具在

全省实行统一的定额补贴标准。购机者可通过《2015-2017年度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查询对应机具的补贴额度。《补贴额一览表》可在陕西省农机化信息网(https://www.360docs.net/doc/2916301419.html,)、所在市、区县购机补贴专栏及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查询。 4、购机者如何办理补贴手续? 答: 2016年起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实施方式,采取先购后补、分类补贴、先到先补。由于年度下达的补贴资金有限,在此提醒购机者在自主购机后切记要及时到县级农机部门办理补贴手续。 5、全市各级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电话。 铜川市: 政策咨询:8165627 投诉受理:8165628 质量监督:8163583 王益区: 政策咨询:2158988 投诉受理:2158988 质量监督:2158988 印台区: 政策咨询:2683506 投诉受理:2683506 质量监督:2683506 耀州区: 政策咨询:6583365 投诉受理:6583363 质量监督:6583363 新区: 政策咨询:3182812 投诉受理:3182812 质量监督:3182812 宜君县: 政策咨询:5281419 投诉受理:5281419 质量监督:5281419

2016年农业补贴大全 农业人必读!

2016年农业补贴大全农业人必读! 小农菌语: 2015年已经结束了,你拿到国家的补贴了吗?又拿到了多少呢?想要拿补贴,首先要知道国家都有哪些补贴项目,自己可以申报哪个项目。小农菌整理了“2016年农业补贴大全”,一起来看一看有没有适合你的项目。 一、具体农业补贴政策大全 1、种粮直补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安排补贴资金140.5亿。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实行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 3、良种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203.5亿。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国所有农牧业县(场)范围内实施,补贴机具种类为11 大类43个小类137个品目。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同步实施。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政策 补贴234亿元支持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 7、小麦、水稻收购价政策 保护农民利益,防止“谷贱伤农”保持2015年水平不变。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 中央财政安排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351亿元,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9、生猪大县奖励政策 补贴35亿针对生猪养殖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 10、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 积极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贷款试点。 11、菜果茶标准化创建政策 打造一批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的标准化示范区。 12、防灾减灾关键技术补助 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技术补助资金,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3、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 中央财政继续投入资金7亿元,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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