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中共长宁县铜鼓乡委员会文件

铜委 (26)

中共铜鼓乡委员会铜鼓乡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党支部,乡属各部门,乡属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保障“三电”设施安全,根据全国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今年将继续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特制定全乡深入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专项斗争工作方案。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三电”专项斗争,破获一批盗窃破坏“三电”

设施的案件,打掉一批违法犯罪团伙,依法惩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坚决遏制“三电”案件的高发势头;严格废旧物品收购站点监管,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清理取缔一批非法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切实加强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在全乡建立起一支“三电”群防群治护线队伍,将“三电”设施保护纳入平安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内容,初步形成“打、防、控”一体化的“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地区。公路沿线。

(二)重点内容。一是依法严厉打击,坚决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势头;二是依法取缔非法收购被盗“三电”设施器材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三是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因野蛮施工破坏“三电”设施的情况发生;四是建立“三电”设施安全保护长效机制。

三、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工作准备阶段(3月底前)。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制定“三电”整治斗争实施方案,认真摸排本地区、本部门和本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整治重点,提出工作措施,细化工作要求。

(二)集中整治和破案打击阶段(4月至9月)。各村(社区)、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严厉打击盗

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集中整治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并实行滚动排查整治。

(三)阶段性总结考核阶段(10月底前)。各村(社区)、各部门对照工作方案和检查考核标准,对本地“三电”专项斗争特别是重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巩固整治成果。做好迎接省、市、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治工作目标。

(四)建立长效机制阶段(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进一步明确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的适用法律问题;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牵头协调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企事业单位,建立“三电”群防群治护线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专群结合的“三电”设施巡护队伍,制定《长宁县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奖励办法》,构建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营造声势。各村(社区)、各部门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企事业单位,要制定宣传方案,做好“三电”专项斗争的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严打开路,破案攻坚。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分析“三电”专项斗争工作形势,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公安机关对现行案件,要继续严格执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快速反应、快速堵控、快侦快破。对破获的案件,要循线追查,深挖违法犯

罪线索,坚决打掉非法收赃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

(三)重点治乱,严打销赃。结合贯彻实施《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工商、公安部门要统一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工商登记、公安备案审查的工作流程,严把准入关。各乡镇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三电”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废旧物品收购站点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摸清无照经营、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收购站点底数,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并公开曝光。

(四)完善措施,强化防控。各乡镇要组建群防群治护线队伍,切实加强对案件多发线路、地段、时段的日常巡逻防护工作。强化企地共建,加大对“三电”线路设施的保护力度。公安机关和相关部门要建立从事此类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信息库,加强对从事此类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管控工作,要切实加强对“三电”设施周边及沿线的出租房、闲置房和外来流动人口的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流窜犯罪活动。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治安保卫机构,配齐配强内部治安保卫人员,建立落实企业专业巡护岗位责任制、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加强对“三电”设施的日常巡检和维护管理,力争案发第一时间准确定位报警,要及时收集、提供各种违法侵害的犯罪证据和损害评估,为及时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准确定罪量刑创造有利条件。

(五)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县综治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督导考核。电力、电

信、广播电视企业要自上而下对开展“三电”专项斗争情况进行内部督导考核。县综治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在建立长效机制中取得明显成效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重视、整治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对整治期间仍然发生在全省、全市、全县有较大影响的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保护“三电”设施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把“三电”专项斗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设施保护工作领导机构,加大人力、物力投入。

(二)明确职责,密切配合。要将开展“三电”专项斗争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目标,对专项斗争重视不够、行动迟缓、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坚决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业要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保卫组织体系。

(三)灵通信息,及时报送。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灵通信息,按时向乡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工作情况和相关资料,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当月“三电”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于23日前上报,10月20日前上报“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总结;重大案件、事件、信息及时上报;乡专项整治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4550700

2008年3月22日

主题词:综治“三电”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抄送:县综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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