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合同评审制度.

业主合同评审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充分识别并确定与产品有关的要求,包括业主的需求和期望,对其实施有效的评审,并与业主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公司有满足这些要求的能力,特制定并执行本规定。

2范围

规定了对顾客有关的过程的控制原则和方法。

适用于对顾客要求的识别、对产品要求的评审及顾客的沟通。

3 术语

采用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和本公司《质量手册》中的术语及其定义。

业主合同:本公司与业主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主报价师:指在投标中负责投标书商务文件部分组织工作的人。

主方案师:指在投标中负责投标书技术文件部分组织工作的人。

4 职责

4.1合同评审一般分投标期招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签约期及签约后业主合同的评审。合同评审工作由市场部门负责,一般工程由市场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组织并主持评审,超过3000万元(含)的大型工程由分管营销工作的领导主持。工程部门、技术部门、质量部门、财务部门、合约部门等参加合同评审,并对相关内容的评审结论负责。如需要,三总师和其他部门也要参加。

4.1.1市场部门

a投标期招投标文件的评审由工程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市场部门负责组织。委托公司市场部编写投标书的工程,评审工作由市场部负责组织。投标决策由工程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经理负责。公司直接承接的工程由市场部负责组织。

b签约期业主合同的评审按以下标准执行:

分公司3000万元以下、区域公司1000万元以下、专业公司500万元以下的工程,

由分公司(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市场部门组织评审,如需要,可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参加。

分公司3000万元(含)以上、区域公司1000万元(含)?以上、专业公司500万元(含)以上,以及市场营销分部承接的工程,先由分公司(区域公司、专业公司)的市场部门或营销分部组织评审,然后将评审结果报公司市场部,由市场部组织审查备案后,方可签约。

4.1.2相关责任部门

工程部门:负责施工现场、工期、材料设备供应、安全文明施工、竣工验收、保修的等条款的评审。

技术部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等条款的评审。

质量部门:负责质量与验收条款的评审。

财务部门:负责工程款预付与支付条款的评审。

合约部门:负责工程量的核实确认、竣工结算等条款的评审以及合同严密性、合法性的审查。

4.1.3项目部:负责签约后业主合同的评审。

4.1.4 公司、分公司营销副经理

a 领导、协调、主持合同评审工作。

??? b 审查招投标文件、业主合同及其评审记录。

4.2合同评审必须做好书面记录并由专人负责保存。

5 工作程序

5.1投标期招投标文件的评审

5.1.1 市场部门在获得招标信息或接到招标通知、招标邀请后,通过各种渠道对工程的背景进行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业主的资信条件,投资的可靠性;

b 参加投标的单位及情况分析,中标的可能性;

c 工程的规模是否适合本公司,是否需要同其它单位联合投标;

d 是否为本公司的技术专长项目,是否存在明显的技术难度,类似工程的承包经验;

e 项目的社会影响及对进一步开拓市场的推动作用;

????f 对新进入地区,还应评估该地的市场前景。

5.1.2 根据 5.1.1条的分析结果,由市场部门作出投标可行性评审报告,报请分管营销领导决定是否参加投标。若决定投标,市场部门应按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填写投标申请书并送达招标单位,审查通过后即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

5.1.3 获得招标文件后,由市场部门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报价、技术等有关人员编写投标书,并由市场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组织参加编标的人员召开招标文件评审会,并将评审结果报营销副经理审批。如需要,三总师及其他部门也要参加,评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

b 工程发包范围及承包方式,有无业主指定分包商。

c 工期:是否过于紧迫,是否有分段竣工交付的要求,工期奖罚的额度。

b 质量: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对优良工程是否有经济补偿。

c 工程款支付:是否有预付工程款及扣回方法;进度款支付方式,包括付款比例、保留金比例、拖延付款的利息支付等。

d 材料设备供应方式,材料价格是否可以调整等。

e 确保各项活动和产品实现过程符合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

f 工程保证金等其他条件。

5.1.4 上述评审应做好记录(R04-01),由市场部门保存五年。

5.1.5 市场部门应根据招标评审结果制定相应的投标策略,市场部门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组织报价、技术等有关人员组织编写标书,对招标文件有疑义或异议时,应形成书面文件提交业主。投标书送出前应组织主报价师、主方案师及相关人员会签(R04-02),然后报营销副经理审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审批。投标书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和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

5.2?签约期的合同评审

5.2.1市场部门在接到工程中标通知书后,依据投标书中的有关条款与业主商订、起草工程施工合同,并组织工程、技术、质量、财务、合约等相关部门对合同进行全面评审,评审应确保:

a 所有要求都已明确,并已形成文件;

b 所有与投标不一致的要求或改变合同条件的建议已得到解决;

c 公司有能力满足合同的要求。

5.2.2 当合同的评审结果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时,由市场部门负责与业主联系沟通、协

商解决,并将草拟合同连同会签、评审记录营销副经理审查,同意后报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审批,批准后填写正式合同,办理双方签字盖章及鉴证手续。如业主不同意修改合同,市场部门应将合同连同评审记录报营销副经理审查,签署意见后,报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审批,并按审批意见办理有关事宜。

5.2.3 上述评审必须做好书面记录(R04-03),由市场部门指定专人保存五年。

5.3签约后业主合同的评审

5.3.1在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项目主要人员对业主合同及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等有关合同文件进行全面评审,了解清楚业主的要求,确保按质、按时完成合同。如需要,可要求有关部门参加。

5.3.2发现有问题时,应立即与业主代表联系、磋商、澄清问题。如需要,可要求有关部门协助。

5.4业主合同变更的评审

5.4.1合同的当事人(业主)、标的(指工程名称、地点、建筑面积、结构形式等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质量、工期、价款支付方式、工程的取费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变更,由市场部门按5.2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评审,评审结果报营销副经理审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审批。市场部门根据评审结果和审批意见与业主签订补充合同或协议,办理双方签字盖章手续。

5.4.2补充合同或协议的发放、借阅、保存与归档由合约部门按5.5执行。

5.4.3评审必须做好书面记录(R04-04),并由市场部门指定专人保存5年。

5.5合同文件的发放、借阅、保存与归档

合同发放由市场部门负责。所有分公司(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工程合同正本统一送公司合约部保存;合同副本(一份)移交项目部,由项目经理签收;影印副本交工程、技术、质量、财务等部门签收。所有分公司(区域公司、专业公司)工程的合同副本均应报公司市场部一份备案。

合同的借阅、保存由合约部门负责。工程竣工后一月内,由合约部门将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合同或协议一起整理归档。

同时一并执行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5.6与业主沟通

5.6.1与业主沟通的内容应包括:

a 产品信息;

b 问讯、合同的处理(包括修改);

c 顾客信息反馈(包括投诉)。

5.6.2市场部门应通过多种渠道收集信息,立项跟踪,回答咨询,予以记录;并在

合同签订中积极与业主洽商,了解业主需求,达到业主满意。

5.6.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业主代表指令、工期顺延、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由项目部按合同文件的要求与业主办理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等书面手续。如需要,可要求有关部门协助。需要更改合同的,通知市场部门办理。

5.6.4工程竣工后,用户服务中心负责收集业主的反馈信息,妥善处理业主投诉。

6 记录

6.6.1 招标文件评审记录表(R04-01)

6.6.2 投标书会签表(R04-02)

6.6.3 业主合同评审记录表(R04-03)

6.6.4 合同更改评审记录表(R04-04)

招标文件评审记录表(R02-01)

投标书会签表(R02-02)

编号:

业主合同评审记录表(R02-03)

工程名称:

业主(甲方):

合同主谈人:

年月日

业主合同评审记录表(R02-03)

分公司3000万元(含)以上、区域公司1000万元(含)以上、专

合同变更评审记录表(R04-04)

合同评审制度及流程

合同评审制度及流程 为了规范今后公司经营工作过程中销售合同签订的严肃性和可行性,提高合同签约及履行的质量,根据公司要求,现就合同的签订及评审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的产品销售均需订立合同,并通过合同评审程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用户需要追加需求时,必须按规定重新进行评审。如没有进行评审而造成的损失,由销售、生产部门的直接当事者承担责任和损失。 3、销售合同洽谈过程中,应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可另签订协议);如没有标注清楚技术、质量要求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4、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需求项目,所有资料必须以书面形式下发涉及部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口头形式通知部门变更要求。 二、合同评审要求: 1、所有2000方以上的合同必须按公司规定的合同评审管理程序执行;500方至2000方范围内的合同评审可采取简易程序进行评审;500方以下的合同不评审。 2、合同评审前,应准备下列文件资料:销售合同草案、用户特殊要求说明、用户指定的质量承诺等,以供合同评审

讨论。 3、原则上所有合同应在实际履行前评审完毕。特殊情况的合同在事后立即组织按照程序补办评审手续。 三、合同评审的组织、程序: 1、合同评审由经营副总经理牵头组织进行会议评审,常务副总经理或主管董事长助理主持会议,市场部内勤做好评审会议记录。 2、合同评审程序: (1)由经营副总经理讲解合同草案内容。(2)由各相关部门、人员提出疑问。(4)由经营副总经理解答疑问。 (5)各副总、助理均无疑问后在合同评审表上签字。(6)加盖公司合同章。 (7)合同原件及合同评审表交办公室存档、编号。(8)办公室将合同复印件发放至财务部和市场部。 (9)合同评审简易程序:500方至2000方范围内的合同评审由市场部内勤持合同评审会议记录、合同评审会议内容记录表、合同草案,请参评人员逐一审阅、签署意见,常务副总经理或主管董事长助理签字同意后盖章。 (10)500方以下的合同由经营副总经理征求生产副总经理、试验室主任意见后,交办公室 盖章。 3、在评审过程中,参评人员对条款有异议时,必须由经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1、目的 在本公司向顾客做出提供产品承诺之前,对顾客提出产品的各项要求进行充分识别和评审,确保供需双方对合同规定的内容理解一致,以保证有足够能力履行合同的全部条款。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与顾客签订的所有销售合同或订单的确定和评审控制。 3、职责 3.1业务部负责组织确定和评审顾客对产品的要求以及销售合同的签订、修改和监督实施,保持合同确定、评审、签订的记录; 3.2技术部、质管部、生产部负责参与特殊合同有关内容的确定和评审; 3.3总经理负责特殊合同的终审和批准。 4、工作程序 4.1 对顾客要求的识别 4.1.1业务部应对订货信息进行认真识别,属常规合同的由业务员负责识别,属特殊合同的由业务部视需要会同技术部、质管部、生产部进行识别。 4.1.2识别内容 识别内容包括,产品的货号、款式、产品技术质量的特殊要求、价格以及交付和交付后的要求,如包装方式、运输方式等。 4.2 合同的形式和类型 4.2.1 常规合同 合同内容所涉及产品在本公司的产品样本范围之内,其性能指标或测试方法、价格均在本公司规定之内,且数量和交货期也在本公司综合生产能力之内。 4.2.2 特殊合同 a)超出本公司产品样本规定的产品销售合同; b)性能指标或测试方法超出本公司规定的产品销售合同; c)批量大且交货期短(超过本公司综合生产能力)的产品销售合同; d)产品价格低于本公司规定的范围的产品销售合同; e)标书。 4.2.3口头合同 a)面谈订货; b)电话订货; c)无书面合同购买现货。 4.2.4 要货通知(订货单) 事先已签订除供货量和交货期以外内容的合同,然后由用户逐批提出相应型号的供货量和交货期的通知(订单)。 4.3 合同内容 4.3.1 合同或订单应具备合同主要条款,如:产品名称、货号、规格、数量、技术标准或要求、价格、结算办法、交货期、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交货地点,并要求顾客确认。 4.3.2争议的预防和处理 按解决合同的纠纷方式及其他有关条款处理。 4.4 合同评审和签订 4.4.1 常规合同的评审和签订

建设工程合同评审

篇一:施工合同评审方法 施工合同评审、签约应注意的事项 施工合同评审是建筑施工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世界上不存在一份“完美”的合同,在施工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的可信性、可操作性、合法性和抗风险性进行严格审核,甚至苛刻的“挑刺”是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虽然无法预测可能发生的所有情况,也不能把所有的风险挡在公司门外,但至少会让我们及时堵住可能存在的漏洞和不该发生的失误,为合同的履行奠定基础。 一、对签订主体资格进行必要的考察。 签约过程中,大家注意的重点是合同的内容,对施工企业而言,建设单位就是上帝,而忽视了对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有时为了促成合作或碍于情面,往往是“走过场”,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主体缺陷而使合同归于无效或难以履行,达不到预期目的。因此应该重视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首先,要审查对方的营业执照及年检情况,了解其主体的合法性,如是否合法注册,是否存在未年检而被吊销执照,是否具有资金能力,注册资金的到位情况。其次,要审查对方是否具有从事合同业务的相关资质及目前的效力,特别是在特许行业和分包合同签订中更应注意。 二、施工合同内容的审查是重点。 首先,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是否存在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是否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等情况。 其次,要审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完备、明确,具有可执行性。各评审部门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和掌握的公司资源情况对合同各条款进行甄别,确认是否齐备,表述是否清楚可行,公司现有资质能否满足,并列明应注意事项。施工合同内容应特别注意以下内容: 1、施工范围界定与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是否一致及有无动态约定; 2、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是否明确,用户应该提供的设计文件、原始资料等接点规定是否清楚,能否影响工期; 3、对用户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质量、安全等目标要求,能否满足及注意事项; 4、价款、支付条件及方式、结算方式、公司能否满足及接受; 5、索赔程序是否明确可行; 6、合同是否采用格式合同及专用条款、补充条款,表述是否准确,不存歧义; 7、纠纷解决方式约定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风险; 8、识别出新的、不熟悉的、公司缺乏经验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验收标准及超出常规的特殊要求,并进行交底和指导履行; 9、违约责任约定是否对等,如果有严厉的违约责任应明确提出注意事项等等。 三、审查签约人有无签约权限 多数情况下合同是由一方或者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此时应当审查代理人的资格和权限,对于初次合作的单位,这些工作非常重要,即要对代理人身份、有无代理权、代理权限范围、

1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是总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完成承包项目的责任书;是按照有关发令、法规签订的关于权利、责任、义务的协议。一旦依法签订成文,就应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加强项目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行率,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企业保证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的关键之一,为此特制订本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部对外签订、履行的各类经济合同。 第三条管理内容及相关要求 1、审批程序 项目部所签订的各类合同,先由各项目经理拟定合同文本;统一报送到公司办公室;填写《合同审核申请表》,由办公室送达各职能部门进行意见会签(各部门会签时间为三个工作日);会签完毕后,办公室将合同返回合同提交单位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合同及《合同审核申请表》报至总经办审批,审核无异议后,与承包方签订合同(限三个工作日内),承包方签字盖章完成后,及时将合同返回公司确认无误后到办公室填写《合同章使用申请表》审批完成后方可盖章,由合同使用单位将合同发往相关部门进行存档。 2、合同内容 2.1、合同内容包括标的、数量、质量、安全、工期、价款、付款方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取费标准、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

2.1.1、标的是经济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标的就是某一个或多个单项工程。 2.1.2、数量是合同标的在量的方面的限度,是以数字和计量来衡量标的尺度。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指承包方完成的工程量。 2.1.3、质量是检验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优劣的标志。建筑安装工程的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二个等级,评定依据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1.4、安全是指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达到的水平,包括事故伤亡率及文明标化率。 2.1.5、价款即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造价,包括工程款以何种方式支付及额度。 2.1.6、履行期限即经济合同履行的时间;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工程项目的开工、竣工时间、保修期起止时间等。 2.1.7、履行的地点即为工程项目的所在地。 2.1.8、履行的方式是指采用什么方法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1.9、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成履行,对过错方应追究的责任。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中违约责任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1)、乙方质量和工期无法满足工程需要或中途违约的违约责

01、合同签订审核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审核流转管理制度 一、合同依据合同主办部门应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和权限内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订立合 同。 二、资信调查合同主办部门应当审查拟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论证,合理选择签约对象,必要时可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协助。 三、文本选择签订合同时,应首选使用法律部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其次,使用对方在法律事务部颁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基础上修改形成的合同文本;再次,使用双方共同拟订的文本;第四,使用对方合同文本。 四、合同会签及审批 1、合同主办部门根据合同的性质、种类、关联程度等确定合同会签部门,会签部门一 般包括业务关联部门、企管法律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等。 2、合同会签的表现形式为《合同审核流转单》。各会签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相关条款进行审查,在《合同审核流转单》上发表会签意见后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批示,后经企管法律部审核转总经理批示。 3、会签部门有不同意见的,合同主办部门应主动与会签单位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无法取得一致意见的,列出各方的理据,按规定权限报批。 4、合同签署前,文本必须经过企管法律事物处审核。法律事务部门出具法律意见书作为表达修改意见的形式,法律意见书由法律事务部门相关负责人签发。 五、合同编号合同文本经过法律审核后,企管部对合同进行登记编号。 六、合同签署除法定代表人外,签约人应当持有授权委托书,在授权委托范围内签订合 同。 签约人在没有获得授权委托书前,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否则将追究其各项责任,包括法律责任。 七、合同盖章 1、合同签署后,公章管理部门加盖公司公章。盖章时,经办部门须同时出示《合

同审核流转单》和相应授权委托书。 2、合同超过一页的应加盖骑缝章。 八、合同终结 合同履行完毕后,合同主办部门应向企管部申请办理销号手续,实行合同全过程的闭环管理。 九、合同台账和报表 合同主办部门及企管法律部门均应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合同管理台账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标的名称、合同类别、合同金额、履行期限、我方承办部门、我方签约代表、对方名称、对方签约代表、合同文本份数、招标议标及谈判情况、合同审查情况、签订日期、签订地点、履行情况、终结情况、备注 附:合同审核流转单

(word完整版)合同管理制度(附流程图)

合同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经济合同的订制、批准权限、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经济合同包括买卖(销售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加工、定作、建、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等与企业经营业务有关的一切合同。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均适用于本标准。 《合同法》 4 职责 4.1 各职能部门经办本部门职责范畴内的合同签约作业。 4.2 监察审计部负责合同评审。 4.3 公司法律顾问负责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 4.3 董事会、总经理或由总经理授权委托人负责合同审批。 4.4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合同执行管理。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相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5 合同管理 5.1经济合同的签订 5.1.1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5.1.2 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外,其余必须是经总经理授权者,被授权者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5.1.3 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及经营范围、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67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合同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总则 1.1 为了规范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根据《合同法》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1.2 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XXX局XXX港XXX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项目分包、设备物资采购,各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均应按本办法执行。 2、分包合同划分 分包工程按技术复杂程序和规模不同,分为一般性分包项目和重大工程分包项目。

3、合同评审方式 一般分包合同评审可采取传阅或会审方式;重大分包工程合同应采取会审方式,并作好会审记录。 4、分包合同评审内容 对分包人资质、资信、技术、设备、材料、主要人员组织、相关工程经济、财务能力方面进行评审,是否满足工程条件。同时对合同涉及到项目部的工作内容、条件,项目部是否满足,给予评审。 5、分包合同评审程序 5.1 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分包项目。 5.2 提交分包报告并获得项目部批准。 5.3 对有资格的分包商邀请或公开招、议标。 5.4 合同部根据程序文件制度评审内容和表格。

5.5 组织召开标书评审会议。 5.6 合同部作评审记录。 5.7 归纳、提交评审报告。力量 5.8 项目部领导成员讨论审批。 5.9 确定分包单位。 5.10 合同谈判。 5.11 合同会审。 5.12 合同签署。 5.13 合同履行。 5.14 合同文件归档。 6、合同评审部门及人员组成 6.1 一般分包工程合同由合同部组织评审,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评审。 6.2 重大分包工程合同由项目部组织评审,由项目部有关领导成员参加和主要职能部门参加评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凡违反规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一切由本工程位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总经理在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下可以或委托他人签订有关合同。公司内法人单位对外签订合同,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订;非法人单位签订合同须公司总经理批准,由各单位行政正职或其委托人签订。签约人必须对公司和本单位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依法正确履行审查义务,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是否有经营权、是否有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应代理权限等。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权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它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筹兼顾,然后签约。 第八条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紧急情况经集团总经理临时授权时达成的口头协议,事后应补办书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合同内容必须规范、准确、详实。 第十条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相关规定及审批权限上报,经公司发展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二条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 (1)在单位经营范围内为从事正常经营活动所签订的一般合同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重要、大额合同应上报公司,由公司发展部审核,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①重要合同是指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购买或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大额合同是指涉及金额达到或超过10万以上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 2、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1)除按规定上报公司审核批准的合同之外,各单位的一般性业务往来合同由本单位的行政正职审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下列合同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①合资、合作经营合同;承包经营合同;对外投资、融资借款合同;重大设备租赁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合同;无形资产转让合同;技术引进合同;以及其他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合同等; ②重要的、大额的且内容较复杂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审批的合同。 3、标的数额巨大,或对公司的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会造成影响的合同应经公司审核后,上报公司主管机关审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应经公司发展部审核。 第十四条公司发展部负责组织有关法律专家,对合同进行审核,提出参考意见。审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合同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经济(商务)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可行性,规范合同评审活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合同评审的目的是依法防范风险,加强对费用和成本进行控制,保证生产经营进度和服务质量,保证及时回款等。 第三条经济合同评审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制度。 第四条凡涉及公司各类物资(设备)的采购、物流运输、建设工程、商务等项目均必须按照规定签订经济或商务合同。 第二章组织管理及其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合同评审小组。合同评审小组组长戴汉承,副组长郭平、张爱民、张华清,组员刘巍、付沛力、王建武、高章跃、程庆峰。 第六条公司合同评审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公司合同签订基本原则与要求; (二)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资质、生产能力、质量保证以及风险评估、信誉度等; (三)评审收款与结算方式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四)评审合同的招标程序、合同价格确定的依据、客户资信程度及信用政策;(五)对评审过程认真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章评审范围及内容 第七条本办法经济(商务)合同范围内的合同评审,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土建)合同、买卖合同、外包合同、运输合同、商务合同等。 第八条凡建设工程(土建)、买卖、运输、外包、商务等项目的合同,均必须提请公司合同评审小组评审。

第九条紧急采购、特殊原因的物资采购,可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依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处理。 第十条评审内容 (一)建设工程(土建)合同 1.审核施工单位的资质、业绩及信誉度; 2.审核费用是否合理。主要测算直接材料费用、直接人工费用、其他费用、间接费用及取费标准、定额选用、交(竣)工日期等; 3.审核质量与技术条款; 4.审核服务与承诺条款; 5.审核合同价款、付款方式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规定; 6.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 7.审核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二)买卖合同 1.审核供应商的选择情况; 2.审核比价核价、优质优价(性价比)情况; 3.审核备品配件、随机配件的供应条款; 4.审核交付周期、质保期、售后服务与承诺条款; 5.审核合同价款、结算方式等是否明确且符合公司要求和规定; 6.审核违约责任、质量索赔条款; 7.审核质量保证及质量保障体系是否满足要求; (三)运输合同 1.审核托运方单位的业绩及信誉度; 2.评审运输费用标准(性价比)是否合理; 3.审核合同价款、结算方式是否合理; 4.评审对方承诺条款; 5.评审运输过程中货物毁损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条款; 6.审查有无违约责任的条款,是否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合同签订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评审制度 第一条合同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二条合同评审的要点是: (一)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三)合同的真实性。包括对方履行合同的意愿是否诚恳,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一致。(四)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备案。 第四条合同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合同签订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公司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二)审核。对送审的合同,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员或有关人员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主管人员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至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范文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管理行为,避免法律风险和纠纷,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公司合同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工程项目管理部负责签署的施工合同的管理。 第一章签订工程项目合同的原则 1. 合法原则 《合同法》规定:“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必须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要求”。 2. 诚信原则 甲乙双方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3. 计划原则 在订立和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必须服从和维护公司计划,保证公司计划的实现。 4. 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平等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内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生产经营计划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程项目合同签订中职责的划分 (一)合同员职责 1、审核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签订原则的条款。 2、审核有无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者利益的条款。 3、审核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必要条件。 4、检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内容是否详尽准确。 (二)计划员职责 1、审核项目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是否批准。 2、审核项目和投资是否列入上级部门批复计划。 3、审核工程承包范围。 4、审核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日期是否符合总体布置的要求。 (三)预算员职责 1、审核合同价款是否符合合同法规定的确定方式。 2、审核各种取费标准是否合理。 3、审核预结算及工程款拨付办法。 4、审核奖励与惩罚条款是否合理。 5、审核违约索赔事项及有关结算事宜的补充条款。 6、审核违约责任以及争议条款。 (四)施工人员职责 1、施工人员要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管理乙方施工。 2、审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合同审核制度(审查版)

XXXXXX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履行、归档、监督流程制度 为规范公司运行中法律监管制度,保证对外签订合同的合法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减少合同风险,特制订公司合同制作、修改、审核、批准、归档、监督等流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X有限公司所有职能部门及全体人员签订合同的法律审核。 第二条公司实行合同审查管理制度。所有合同在加盖公章前必须履行审核签字程序。 第三条合同法律审核坚持依法、及时、准确的审核原则。 第二章审核内容 第四条合同审核部门对下列合同事项依法进行审核: (一)合同形式。合同形式应采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形式。 (二)合同实质性条款。合同的实质性条款由合同当事人双方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实质性条款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效力。签订合同应主体适格,意思真实,目的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章审核程序 第五条签约相对人确定 1、公司现有资源。办公室存档文件中,与我公司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企业,并能独立完成此次发包工程项目或交易要求的企业。 2、互联网或电话簿的搜索。通过网络搜索寻找,初步审核潜在签约相对人资质,明确公司地址、联系人、公司电话及网址等。 3、股东现有资源。公司董事会成员推荐有足够实力的企事业单位、公司及个人。 4、其他途径。保证选择的企事业单位、公司及个人能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要求。 业务部门和合同审核部门通过以上途径共同确定,选取3—5家具备相关资质并有能力独立完成提案项目的企业,并由业务部根据价格、质量、资质、安全、服务等各方面的条件出具评比表,报主管领导批示,最终确定合同初审阶段的签约对象。 第六条从合同开始商洽起,相关部门应该邀请合同审核人员参与(50万元以下合同审核人员参与洽谈,50万元以上的法律顾问参与洽谈)。送审部门自行商洽合同后,造成合同审核时间延长的,送审部门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受理。业务部门应及时将拟签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进行审核。相关人员应认真填写《合同审核单》(格式附后),送交拟签合同文本时,应附送下列材料:合同相对方(施工生产经销单位)资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证书、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安装标准及生产标准等。附送有关材料不全的,合同审核人员应要求业务部门及时补全。合同审核人员应对送审的合同进行登记,送审人和受理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字。 第八条任何人员领走合同应签署《法务部签发/修改/起草合同文件统计表》,已备合同审核人员在合同制作或修改后,审批前对合同的跟踪。业务部门对经审核的合同有实质性条款变动的,应将合同送交合同审核部门再审。 第九条合同送审部门是合同的执行者,应严格按照合同签订流程执行,并对合同起草过程中的往来函件妥善保管。必要时应与合同审核人员、法律顾问及时沟通。 第十条审核意见审批程序:由承办人填写《合同审核单》,承办人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然后履行下面的流程:财务总监意见——合同审核人员初审意见、法律顾问初审复核意见—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合同评审管理制度 1、目的 对确保顾客的需求和期望得到充分理解的过程做出规定,并加以实施和保持。 2、范围 适用于对顾客要求的识别、对产品要求的评审及与顾客的沟通。3、职责 营销中心、综合部负责识别顾客的需求与期望,组织有关部门对产品需求进行评审,并负责与顾客沟通。 4、程序 4.1顾客需求的识别 营销中心、综合部负责识别顾客对产品的需求与期望,根据顾客规定的订货要求,如合同草案、技术协议草案及口头订单等进行确认。(1)顾客明示的产品要求,包括产品质量要求及可用性、交付、价格等方面的要求; (2)顾客没有明确要求,但预期或规定的用途所必要的产品要求。这是一类习惯上隐含的潜在要求,工厂为满足顾客要求应做出承 诺;

(3)顾客没有规定,但国家强制性标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4.2对产品要求的评审 4.2.1在接受合同或订单之前,营销中心、综合部应对已识别的顾客要 求及本厂确定的附加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的产品要求实施评审。但如果本厂仓库有现成库存则不实施评审。 4.2.2评审 4.2.2.1产品要求的评审应在合同签订之前进行,应确保: (1)产品要求(包括顾客的要求和公司自行确定的附加要求)得到规定; (2)与以前表达不一致的合同或定单要求(如口头定单)、顾客要求在接受前得到确认; (3)工厂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 4.2.2.2合同的分类 (1)常规合同:对工厂定型产品所定的合同。 (2)特殊合同:常规合同以外的所有销售合同,如新产品开发或有定型产品改进要求的合同。 4.2.2.3营销中心、综合部负责将《订货合同评审表》交相关部门进行评审。 4.2.2.4对于常规合同经有关部门评审后即完成产品要求的评审。

合同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合同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合同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总则 1.1 为了规范签订合同的工作程序,根据《合同 法》和《工程总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管理 办法。 1.2 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XXX局XXX港XXX 港区滨江综合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项目分包、设备 物资采购,各部门在处理相关事宜时,均应按本办法执 行。 2、分包合同划分 分包工程按技术复杂程序和规模不同,分为一般性分 包项目和重大工程分包项目。 3、合同评审方式

一般分包合同评审可采取传阅或会审方式;重大分包工程合同应采取会审方式,并作好会审记录。 4、分包合同评审内容 对分包人资质、资信、技术、设备、材料、主要人员组织、相关工程经济、财务能力方面进行评审,是否满足工程条件。同时对合同涉及到项目部的工作内容、条件,项目部是否满足,给予评审。 5、分包合同评审程序 5.1 根据现场需要确定分包项目。 5.2 提交分包报告并获得项目部批准。 5.3 对有资格的分包商邀请或公开招、议标。 5.4 合同部根据程序文件制度评审内容和表格。 5.5 组织召开标书评审会议。 5.6 合同部作评审记录。 5.7 归纳、提交评审报告。力量

(完整版)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 第二条项目法人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项目法人及现场管理机构等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项目法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

第四条本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五条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局有关部门审核。 第七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项目法人统一编号。 第八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九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十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第十一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相对方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参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对外签订合同,要明确选择纠纷审判管辖地,并优先选择由本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在合同文本上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四章合同审签程序 第十五条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对法人必须审查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必须有最近年检章)。

公司合同签订及评审的有关规定

公司合同签订及评审的有关规定 ??为规范产品合同的管理,提高合同签约及履行 的质量,根据公司总经理层要求,现就合同的签订及评审程序重申有 关规定如下:?一、合同的签订应遵循以下原则 1.所有的产品销售(包括总成件)、采购物资均需订立合同,并通过合 同评审,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用户需要追加特求时,必须按 规定进行评审。如没有进行评审而造成的损失,对销售、生产部门的 直接当事者按损失比例的20 %进行扣罚,以此类推。 ?3.销售合同洽谈过程中,应明确技术、质量要求(可另签订协议); 如没有标注清楚技术、质量要求而造成的损失一律由直接责任者承 4.用户如提出指定外购件,必须在合同中标注名称、产地及技担。?? 术要求,并明确其产品质量责任由用户负责。 ?5.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变更特求项目,所有资料均以书面形式下 发涉及部门和车间。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口头形式通知部门、车间。 ??二、合同评审要求 ?1.所有合同必须按公司颁发的Q/CD I—B—2000“合同评审管理程 2.合同评审前,应准备下列文件资料:产品技术协议、用序”执行。?? 户特殊要求档案、用户选装清单、用户指定件的质量承诺等,以供合 同评审讨论。?三、合同评审的组织 1.合同评审由职能部门牵头组织进行会议评审,分管领导主持会议, 生产(供应)、技术、质量、财务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评审,财务部

门作好评审记录。 ?2.参加合同评审会议的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对需评审的合同进行认真审定。经过评定,各方无异议通过评审的,由参加人员当场在合同评审表上签字认可,分管领导签注同意的意见后方可加盖公司的合同章生效。?3.在评审过程中,参评人员对条款有异议时,必须由职能部门有关人员负责答疑;当评审过程中,评审意见出现重大分歧时,由财务部门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主要领导审批或最终裁决。 ?四、评审部门、人员及责任??参加评审的部门:公司分管副总、销售、生产(供应)、技术质管部、财务价格部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销售部(生产部供应口):应及时送审需签约的合同,原则上所有合同应在实际履行前评审完毕。特殊情况的合同在事后立即组织补评审。??生产制造部:按照产品技术工艺要求、对采购的各种零部件产品的产出(供应)日期交货能力予以审核、确定;??技术质管部:对合同技术要求、技术标准予以审核、确定;对合同的质量条款、供货单位的资质、验收标准、售后服务以及质量保证期限予以审核、确定; ?财务价格部:负责对合同结算方式、付款期限、各类零部件价格及相关费用测定予以审核、确定。 ?五、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资料的保存 1.对已签约的每一份合同原件,即双方均已加盖公章的生效合同(包括技术协议、质量协议、价格协议、用户书面承诺资料、赊欠协议、划帐协议以及用户对合同数量、交货期、价格、特求等方面要求变更的通知等所有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资料)其中一份原件必须由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制度 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内部,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副总、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信用(合同)管理员、合同承办人、供销、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一、合同评审程序 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合同)管理员初审; 2、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合同)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4、信用(合同)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二、评审内容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 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 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 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 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 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 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名片; ◆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 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 各类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三、特殊/重大合同的适用范围 签订的下列合同,视为重大合同: ◆ 订立价款在一百万元以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价款在一千万元以上)的合同; ◆ 投资、联营的合同; ◆ 涉外合同;

施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施工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储粮管理总公司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储粮安徽分公司投资管理实施细则》、《建筑市场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合同。工程项目合同是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主体,包括为实现该主体所签订的物资采购合同、设备购置合同、保险合同、技术合同、租赁合同五个附属合同,它是由一个主体合同和五种附属合同组成的系统合同。 第三条: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和“性价比择优签约”的原则。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第四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已经落

实;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五条:签订施工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开竣工日期及合同有效期限;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7.设计变更;8.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 9.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10.争议解决方式;11.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做到合同条款真实完备、合法有效,权利、义务的规定明确具体。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主体资格、有否合同标的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委托代理人是否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确保所签合同合法、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甲供材料、设备合同时,通过询价方式,根据供货商资质、产品供货条件及标准,从严控制供货商资质和产品质量,必要时可采用招标形式选择供货商,尽可能通过总公司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央政府采购网采购。 第八条: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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