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民办学校领证备案材料(样本)

阜阳市民办学校领证备案材料(样本)
阜阳市民办学校领证备案材料(样本)

附件1:

阜阳市民办学校领证备案材料

(共页)

学校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填表时间:年月日

材料目录

1.阜阳市民办学校备案表

2.阜阳市民办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

(1)阜阳市民办学校举办者登记表

(个人举办者和社会组织举办者要分别填写对应的表格,举办者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每个人、每个组织都要填写)

(2)阜阳市民办学校决策机构登记表

(3)阜阳市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登记表

(4)阜阳市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5)阜阳市民办学校校长登记表

(6)阜阳市民办学校机构设置表

(7)专业(年级)设置情况

(8)阜阳市民办学校教职工简明登记表

(9)阜阳市民办学校校舍场地简明登记表

(10)阜阳市民办学校设施设备简明登记表

(11)阜阳市民办学校图书软件简明登记表

3.学校印章名称及印模(含决策机构负责人、校长、法定代表人签章等)

4.学校章程

5.学校批准设立文件(含变更批文)

6.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7.其他辅助材料

(样表及示范文本从阜阳教育信息网下载,网址:

https://www.360docs.net/doc/5e2980486.html,)。

阜阳市民办学校备案表

学校(盖章):填表人:填表时间:

阜阳市民办学校基本情况登记表

本人确认(签字):年月日

阜阳市民办学校决策机构登记表

阜阳市民办学校决策机构成员登记表

阜阳市民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阜阳市民办学校校长登记表

阜阳市民办学校机构设置表

专业(年级)设置情况

阜阳市民办学校教职工简明登记表

2、租用校舍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阜阳市民办学校图书软件简明登记表

学校印章名称及印模

×××(学校名称)章程

举办者:

制订日期:

审批机关:

备案日期:

章程编号:

公示日期:

阜阳市教育局监制

×××章程

(编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举办本学校的目的、宗旨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学校举办者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事业的民办教育机构,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

第三条本校以培养为办学目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校举办者是等。

第五条本校的审批机关为教育局。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政府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学校名称与地址

第六条本校名称经审批机关核准为:。

第七条本校地址:阜阳市县(市、区)街道(乡、镇)居委会(村)路号。邮政编码:23 ;电话:0558 。

第三章办学内容

第八条本校办学宗旨:。

第九条本校的教育、教学业务范围:(以审批机关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为准):

(一)办学类型:。

(二)办学形式:。

(三)办学范围:。

(四)招生对象:。

第十条本校计划办学规模为人。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限月。

(二)年度在校生数:人。

(三)年度班级数个班。

(四)班级学额:每班人。

第四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本校各类资产投入已经事务所验资,并于年月日出具了编号为的验资报告。下列是学校资产的来源、数额及性质状况:

(一)办学投入部分(币种为人民币)

第十二条本校依法制定财务制度,设立会计账簿和各类财务账目,由担任财务负责人,设置主办会计一人,配备相应的财务管理人员。

第十三条本校办学经费主要来源有以下第项所列途径:

(一)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

(二)社会捐助;

(三)学校经费存款利息;

(四)银行贷款;

(五)。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威海市 民办学校申办审批表 举办者: 拟办学校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受理日期:年月日 威海市教育局制

填表须知 一、在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教育法规文件,明确办学的条件与规定,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二、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1、申办报告;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表一、二、三)。筹建结束正式申请设立民办学校时再提交:5、筹设批准书;6、筹设情况报告;7、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8、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学校的应提交以上1、2、3、4、7、8、9项规定的材料。 三、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规整、洁净、不得涂抹,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四、本表及所提供的文件一律用A4纸,微机单面填写、打印,时间、电话号码用阿拉伯数字填写,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外A4纸附页。 五、申办者按筹设和正式设立学校的规定需分别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办学资金来源证明材料及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4、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办学场地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聘任教师学历、职称、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6、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提供联合办学协议复印件。 六、本表(含附件)报审批机关一式三份(需转报的一式五份),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审批机关,一份送业务主管单位,一份退举办者。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营利性)

附件二: (学校全称)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栾川县营利性民办学校设置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名称:(全称)(简称为xxx)。 第三条本学校地址:河南省栾川县 xxx镇xxx路xxx号。 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教育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营利性民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设立的目的等)。 发展定位: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是xxx、xxx。 (一)举办者(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 2、推选首届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成人员; 3、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董事会,并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 4、依据前款规定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薪酬; 5、了解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举办者(单位)承担下列义务: 1、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举办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让手续。举办者不按照第八条规定缴纳所认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举办者承担违约责任。 2、学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本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举办者补交其差额,学校设立时的其它举办者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本章程约定行使权力,不越权干预董事会和学校的正常运作。 (三)举办者(单位)变更 1、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再具备法定条件的,应当在6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出变更。 2、举办者变更时,应当按《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

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的名称:; 办公地址:; 邮编:; 教学场所:。 第二条学校的性质: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活力、创意构建儿童的学习,培养自信、积极向上、健康的儿童,努力提高我区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发展。 第四条办学规模:。 第五条学校自觉接受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金额:万元。

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学校经灌云县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人组成。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应届生求职季宝典开启你的职场征途简历撰写笔试真题面试攻略专业技能指导公务员专区(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马伟青,副董事长马前波。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法律、法规和本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章程应载明决策有效人员的表决中,当赞成票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十三条董事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

太原市筹备设立民办学校审批表

太原市筹备(设立)民办学校审批表 举办者: 姓名(名称): 住址(地址): 学校名称: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太原市教育局印制 说明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的单位或个人对所列项目要认真填报,不得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学许可证;

(二)表内填不下的内容可另附A4纸; (三)本表一式两份,复制无效; (四)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举办者、培训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举办者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举办者为单位的提交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资金证明)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并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筹设期不得超过三年。超过三年的,举办者应当重新申报。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 (一)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章程中应当规定以下事项:

(1)民办学校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及形式等; (3)内部管理体制(含: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产生、组成、权限、任期等); (4)法定代表人的产生、罢免程序; (5)经费筹措方式,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 (6)章程修改程序; (7)举办者投入学校资产的性质、合理回报的取得方式; (8)学校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 (9)其他需要由章程规定的事项。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会计事务所验资报告)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会计资格证书等)。 6、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举办者是多个主体的,应当签署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各方资产的投入方式、出资数额和权利义务关系等。 (三)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应当提交上述各项除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外的规定材料。 举办者为单位的填写:

《2021年年度民办学校审核自查报告》

《xx年年度民办学校审核自查报告》 根据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xx年全市民办学校年度考核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办学资质 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法人登记证、收费许可证、民非年审合格证明、消防和房屋安全证明性材料。除收费许可证、消防和房屋安全证明性材料没有外,其它都有。 说明。收费许可证只有伊川县发改委的回复函,消防有消防复查合格意见书,因校舍属自建,没有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材料。 二、制度建设 成立董(理)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董(理)事会、年度计划、总结、学校章程、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各种组织齐全,各种制度齐全。 三、办学条件 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条件,功能教学室齐备并配足配齐教学设施设备。 现已开设电脑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音乐室、舞蹈室、体育活动室、保健室。缺少实验室。 四、校长资质 校长任职资格证 具有校长任职资格。

五、教师资格 教师任教资格。 具有教师任职资格证书。 六、财务资格 财务人员任职资格证 具有财务人员任职资格证。 七、师生权益 保障学生就学选择权、教职工合法权益;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落实相关待遇,交纳社保。 严格执行国家学籍流动政策,允许学生转出转入,并提供优质服务。 教职工全部签订有《劳动合同》。 目前,我校没有为教职工缴纳社保。 八、财务与资金监管 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定,按规定配齐有资质的财务人员;按要求接受资金监管;年度审计。 制定有严格的财务制度,有专业财务人员,并持有资格证,按上级要求接受资金监管,有年度审计报告书。 九、健全组织 党组织、教代会、工会、团委、少先队,家长委员会 以上组织除缺少党组织外,其它组织都有,并开展相关活动,并有相关档案。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培训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太原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校的名称是。办学场地:。 〔名称应当符合教育部门及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校的性质是。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校办学宗旨是: .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引导从业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学校办学规模是人,办学层次是中等(文化、艺术),办学形式是(全日制、业余面授、函授等)。 第五条本校的行政审批部门是太原市教育局,法人登记与管理部门是太原市民政局。收费标准的备案与管理由物价部门负责,收费票据与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和开办资金 第七条本校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校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理事)和监事;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董事会或理事会,下同。〕 (三)有权查阅董事(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校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 第八条本校开办资金为万元,出资者为,属个人投资。学校存续期间,开办资金不得被抽逃、挪用,只能用于学校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校设理事会,理事会的组成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完整版)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文化培训学校章程(样本) ******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教育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举办者:*******。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办学范围:在哈尔滨市举办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专业设置:******培训对象:******办学的规模:******(办学面积、教学设备设施价值、教职工人数);办学的层次:******[初、中、高级](选其中);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全日制授课](选其中)。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的性质: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南岗区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依照国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定,本教育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章组织与职权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董事会、理事会](选一)。*******[董事会、理事会](选一)是本教育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决策机构的人员调整由原 ******(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全体人员讨论决定。]人数***名(要求:5人以上单数组成)。

在******[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成员中设*****(董事长、理事长)一人。 ******[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每届任期***年,******[董事、理事](选一)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决策机构议事的规则:每年至少召开***次****[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会议。经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决策机构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条决策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行使的职权: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本教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校长,由******[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依照任职条件,经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第十二条主要负责人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权力,行使的职权:(一)执行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三)提出教育机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人员组成名单,报决策机构批 准;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最新民办学校审批表

附件2 编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日期2017 年8 日 1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部门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个人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县(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写; 本表中“机构名称”,申请人单位(人)可用铅笔申报,申请时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规范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学校性质:指公益性或经营性。 本表一律由钢笔填写或电脑打印,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人力 资源 社会 保障 部门 审批 意见 印章 年月日机构名 称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备注 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配合公司的发展目标,提升人力绩效,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进而发扬本公司的企业精神,特制定《培训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作为各级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2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各项培训计划、实施、督导、考评以及改善建议等,均依本制度办理。 3 权责划分 3.1 人事部门权责 1. 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2. 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季度培训计划 3. 收集整理各种培训信息并及时发布 4. 联系、组织或协助完成全公司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 5. 检查、评估培训的实施情况 6. 管理、控制培训费用 7. 管理公司内部讲师队伍 8. 负责对各项培训进行记录和相关资料存档 9. 追踪考查培训效果 10. 研拟其他人才开发方案。 3.2 各部门权责 1. 呈报部门培训计划

民办学校章程修改核准工作要求

民办学校章程修改、核准工作要求 1、章程修改核准依据: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2、依据本单位章程的有关条款召开理事会。 如民非章程示范文本中,第十五条召开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理事会,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第十六条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理事会会议实行1人1票制。理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章程的修改; 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 第十七条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当场制作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理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规定,致使本单位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理事应当承担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反对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理事可免除责任。 理事会记录由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3、材料提交: (1)《章程核准表》一份(签字盖章)。 (2)理事会会议决议一份(原件) (3)新的民非纸质章程3份。 (4)纸质章程需要加盖民非单位骑缝公章,同时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加盖骑缝章并在《章程核准表》上盖章)。 4、现场提交材料时,建议携带机构目前的纸质章程(加盖红色章程核准章)原件(不需要复印件)、用于现场进行新、旧章程核对,无误再加盖章程核准章。 章程核准表下载地址:北京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 5、联系方式:市社团办民非管理处李娜、刘爱国,

民办学校章程(一人公司)

加下划线:可自定部分 (注:括号内为注解,请自行删除)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发生变更的,须事先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第四条公司性质为营利性民办学校。 第五条校长: 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只能由校长或董事长担任) 第七条公司办学宗旨: 第八条公司由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举办者投资设立,举办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享有由举办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九条办学规模: 第十条办学层次: 第十一条办学形式及类型: 第十二条办学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期限: 第二章注册资本 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十五条举办者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注: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应写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及其相应的金额) 第十六条公司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一览表。 第十七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举办者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举办者姓名或者名称、交付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举办者和公司各持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董事长审核后予以补发。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济南市民办学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民办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本着“让全中国每一个学员的学习变得轻松快乐”,学校顺应教育改革发展方向,教学内容从开发学员大脑潜能入手。以速读、速记、速识、速算、特色英语、幼儿早期教育为载体,面向社会招收成人、青少年、幼儿等。培养学员适应学校教育和信息化社会发展的基本学习能力,教书育人齐头并进。学校以前瞻的办学理念为指导,办学管理模式与企业接轨,突出个性化、特色化、企业化、信息化,融素质教育、赏识教育、成功学理论为一体,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现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济南砺智速读速记培训学校 学校地址:济南市大明湖路275号 第三条 学校性质:学校由田爱华 出资举办学校法定代表人:田爱华(身份证号 370 ×××××××××) 居住地:山东省桓台县刑家镇演马村

属民办公益性教育机构 第四条 学校的业务主管部门:济南市教育局 学校的登记管理部门:济南市民政局 第二章 办学范围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范围是: (一)办学层次:中等层次办学 (二)办学类型:公民个人办学 (三)专业设置:速读速记、速识速算、特色英语、文化辅导(四)办学区域:济南市 (五)年招生规模:人文档冲亿季,好礼乐相随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业余教育 第三章组织机构的产生与罢免 第六条 学校设立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其成员由王福伟、于录艳、罗晓兵、崔静、尚道学等五人组成,任期为一年。理事长为王福伟。 其职权是: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制订、修改学校章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编号: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初级职业技能培训 □中级职业技能培训 拟设立机构名称高投创客教育职业培训学校 举办者高投创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填表日期年月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含附件)一式三份,由举办者据实填写。培训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留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一份退还举办者。 二、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一)申办报告; (二)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 (三)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举办者免)或 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 (四)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拟聘用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六)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七)教学、实习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包括出租的所有权证明)、消防安全证明文件; (八)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九)联合办学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者须提供)。 三、申报材料中,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在实地考核评估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个人申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填写。 五、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六、本表须填写的容可打印、复制,或一律由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如填写容较多,可另加A4纸附页。 七、本表中的签字、印章复印无效。

注:申办报告作附件(一),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作附件(二),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作附件(六)。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及申办材料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及申办材料 宣城市民办学校 审 批 登 记 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宣城市教育局印制 填表说明 1、凡申办面向社会招生的各级各类学校均需填写本表。 2、本表系存档材料,须用兰、黑钢笔正楷字体书写,字 迹不清者,不予受理。 3、本表一式三份,正式批准后退还办学者一份。 申请举办民办学校的基本条件 一、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 可以面向社会单独或者联合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二、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三、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五、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 有与公办学校相分离的校园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业证书;

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成员。 申办程序 申办材料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及资格证明文件、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教学设施等)、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筹设批准书; 〈二〉筹设情况报告; 〈三〉学校章程(根据宣城市教育局制定的民办学校章程范本来制定);

〈四〉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及其简历; 〈五〉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提供的验资报告); 〈六〉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并提交第一条和第二条〈三〉〈四〉〈五〉〈六〉项材料。 三、办理时限 〈一〉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筹设民办学校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申办材料及办学条件的审核 〈一〉申办报告和章程的审查; 〈二〉申办人资格和办学能力的审查; 〈三〉办学条件、经费来源及证明文件的审查; 〈四〉办学中涉及的有关政策的审查。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指南 举办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含企、事业法人单位、各民主党派、法人社会团体及其他法人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均属举办民办学校的范围。 注:举办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教育机构(如美容美发、服装)到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一个月内须到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备案。 审批流程: 1.举办者提交办学申请及有关资格证件。 (1)办学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单位办学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件副本;公民个人办学提供身份证、学历或职称证明等。 2.填写《青岛市民办学校审批登记表》,并附齐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社会组织举办提供单位法人资格证明; (2)学校举办者、法人代表、校长相关资格、身份证明; (3)学校财务人员会计资格证书; (4)办学管理人员职称或学历证明; (5)任课教师学历或职称等相关证明; (6)专职人员的离休退休证明,辞职、待业证明,主办单位派出专门管理人员证明; (7)社会组织举办学校需提供学校法人代表授权书、校长任命、聘任书; (8)土地房产相关证明、设备租借协议及房产证; (9)担保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证件;

(10)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以上材料需交验原件,报送复印件。 3. 办学场地实查(居民楼内不得设为教学场所)。 4.开办费验资(验资报告)。 5.批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审批时限: 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的十 二月下旬,受理后2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逾期申报者,转至下一年度办理。 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申请的受理时间为每年度 的四月至十一月,受理后14个工作日内教育主管部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给予答复。 每年十二月至下一年度三月份为民办学校年检 时间。 审批地点: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85916314 82734159 82734185(传真) 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5e2980486.html,/mbjy 青岛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民办学校设置基本条件

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_______________ 民办学校 、、八 章

年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是。 〔其中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应同时具有中英文相一致的名称〕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从事公益性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学校的培养目标是。 第五条学校举办者的名称是。其法定地 法定代表人。 〔学校举办者如为公民个人,其法定地址应为身份证所标注住址。属合作举办学校的, 每个举办者的上述信息都要具体明确。〕 第六条学校的住所地是。 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是。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第二章学校办学 第八条学校的办学层次、类别。办学范围、形式、规模。招生对象: 〔应当具体明确〕 第九条学校办学开办资金为:,由等部分组成,具体出资者及出资方式如下:。 〔举办者投入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合作举办学校,应分别载明各自投资数

额。以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将其评估作价为固定资产额。中外合作办学中任 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投入不得超过其各自投入总额的1/3,属于政府引进的 项目除外。〕 第十条出资人(要求或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领导下的校长 负责制。(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为学校的决策机构。 首届(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及其负责人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人员组成的变更按本章程规定的程 序执行。 〔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 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其中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的人,教职工代表人。(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 构)每届任期年。 〔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任期一般3-4年,其组成人员最低不少于5人。 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教职工代表人数应有确定比例,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其成员。〕 (董事、理事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在任期内辞职,(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 (董事、理事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就任前,原(董事、理事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理事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职务。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

民办学校审批程序 (一)申请筹设民办学校 1.办理程序 (1)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①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②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③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④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2)教育局组织联审和考察:职教科、基教科审核办学必要性,人事科审核师资配备,计财科审核办学资金,职教科进行实地考察。 (3)县教育局受理筹设民办小学、民办幼儿园的申请,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申请筹设民办初中和民办高中的,县局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同意筹设的,根据类别分别由市、县发给筹设批准书;不同意筹设的,说明理由。 2.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3.办理时限 30天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程序 1.办理程序 (1)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①筹设批准书。②筹设情况报告。③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④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⑤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⑥县教育局对举办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民办学校的审核意见。 (2)教育局组织联审和考察:中、初教科审核办学必要性,人事科审核师资配备,计财科审核办学资金,职社科进行实地考察。 (3)县教育局受理正式设立民办小学、民办幼儿园的申请,自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初中和民办高中的,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4)对批准正式设立的民办学校,根据类别分别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发给办学许可证;对不批准正式设立的,说明理由。 2.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 3.办理时限 3个月 4.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三)申请举办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程序 1.办理程序

民办学校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 m2;建筑面积 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选举,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 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 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 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 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 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 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 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成人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 ;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 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 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 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 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民办学校筹设或设立审批

民办学校筹设或设立审批 受理范围 区管权限内民办学校(含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筹设或设立审批 责任股室 区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办事流程 提交申请-→窗口初审-→受理-→审核(含专家现场评议)-→补充资料(若有缺误)-→公示-→发文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章第11-17条 申报材料 A.申请筹设民办学校,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个人的姓名、住址或者举办单位名称、地址及相关有效证明。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拟办学场地房地产权证或土地建设规划有效证明。 B.经筹设后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筹设批复。 2.筹设情况报告。 3.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证明。 4.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并附成员签名以及个人简历表(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关于学校设立相关事项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需董事会/理事会成员参与并签名确认)。 5.广东省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1式2份)。(表中所附材料同C中第7点所要求) 6.其他需提供文件: ①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楼宇消防安全合格证明,以及以教育教学为用途的办学场所内部装修消防安全验收意见书和装修平面图。 ②如有食堂,需提交食品卫生许可证。 ③房屋质量安全鉴定证明等。 C.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个人的姓名、住址或者举办单位名称、地址及相关有效证明。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

博雅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涡阳县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涡阳县牌坊镇博雅幼儿园 学校章程 (正本) 举办者:梁静 制订日期: 2015年4月18日 审批机关: 备案日期: 章程编号: 公示日期:

涡阳县教育局监制

涡阳县牌坊博雅幼儿园 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举办本学校的目的宗旨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本校是学校举办者自愿举办的从事教育事业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 第三条本校以培养健康活泼聪明可爱的下一代为办学目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基本规律,面向全体学生,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四条本校举办者是梁静 等。 第五条本校的审批机关为涡阳县教育局。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其它政府机关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二章学校的名称与地址 第六条本校名称经审批机关核准为:涡阳县牌坊镇博雅幼儿园。 第七条本校地址:涡阳县牌坊镇镇 (街道、场) 大梁村(居委会) 路号。 邮政编码:233 600 ;电话:0558- 7328009 。 第三章办学内容

第八条本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九条本校的办学层次、办学范围和办学形式等(以审批机关颁发的许可证为准): (一)办学类型:民办 (二)办学层次:幼儿园; (三)办学形式:本园招生对象为3-6岁的幼儿,提供小中大班全日制教 育; (四)办学范围:依法开展办学活动,自觉规范办学行 为。; (五)招生对象: 3-6岁适龄儿童。 第十条本校计划办学规模: (一)学生在校学习期限: 9个月。 (二)年度在校生数: 180 人。 (三)年度班级数: 6 个班。 (四)班级学额:每班 30 人。 第四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十一条本校兴办各类资产投入已经涡阳县信合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事务所验资,并于 2015 年1 月 21 日出具了编号为 0019 的验资报告。下列是学校资产的来源、数额及性质状况:

长沙市教育局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及设置标准

长沙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及设置标准 长沙市民办学校申办审批办法 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例。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国家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一、举办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 申办民办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和教育培训学校者,向区、县(市)教育局申请,由区、县(市)教育局审批。? 申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者,在长沙市城区内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在县(市)内向县(市)教育局申请,由市教育局审批。? 申办民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者,向市教育局申请,由省政府审批。? 二、申办学校的名称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冠以与审批机关相应的行政区划名称。学校名称,未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冠以“湖南”等字样。? 三、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办学可行性论证、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 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和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证明材料。? 两个以上(含两个)个人或法人联合办学的联合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和权利、义务。?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5、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6、学校章程。? 学校章程应当规定下列主要事项:? (1)学校的名称、地址;? (2)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形式等;? (3)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4)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5)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6)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7)学校自行终止的理由;? (8)章程修改程序。? 7、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8、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文件。? 9、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10、学校校舍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1、学校的发展规划。? 四、分步申请设立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分步提交下列材料。? 1、第一步申请筹设民办学校,提交本办法三1、 2、 3、4材料,审批机关同意筹设的,发给筹设批准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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