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一体化、单一窗口、跨境电子商务

通关一体化、单一窗口、跨境电子商务
通关一体化、单一窗口、跨境电子商务

通关一体化(长三角)

共享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红利

2014-12-05 03:16:00 来源:浙江日报(杭州)

日前,国家海关总署批准长江中上游的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7个海关参加区域通关一体化,继9月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五海关率先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之后。至此,长江经济带“十二海关如一关”新格局正式形成。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经济与人口规模最大、发展回旋空间与潜力最大、一体化发展条件与态势最好、国际化推进需求与能力最强的战略区域,其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区域通关一体化是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基础,将有助于带动各海关打破管理区域界限,通过建立区域通关中心,建构形成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作业平台,实现各海关统一的高效执法与无缝的对接服务,实现企业自主选择报关纳税和货物验放地点带来的运营成本降低与国际贸易发展的便利化。

浙江是我国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是外贸大省、港航强省,新时期需积极加强长江经济带龙头作用发挥,主动参与区域通关一体化创新,营造更便利、更富吸引力的通关环境,更好共享一体化红利,以有利形成浙江新的竞合发展优势,增强服务长江经济带能力。就此,笔者认为浙江近期需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通关一体化战略认识与内涵拓展。现代经济发展是建立在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效汇集与有机衍生基础上的。区域通关一体化将不仅可加快长江经济带集散、中转、储备、分拨、配送等物流服务的便利化,也将带来并促进区内批发、零售、电商、大宗交易、转口贸易、离岸贸易、期货交割等商流服务的发展,并衍生带来信息、信用、金融、仲裁等现代商务的发展。为此,浙江需从战略高度,立足全省、面向长江经济带,认真研究区域通关一体化的战略影响,更好整合发挥浙江区位、港航、市场、外贸等优势,吸引更多的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到浙江汇聚,并由此培育形成富有区域影响力、国际竞争

力的港航服务、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现代贸易、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集群,成为浙江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要加强口岸服务意识改善与水平提升。区域通关一体化将利于外贸企业自主选择效率更高、质量更好的口岸为其提供通关服务。浙江市场化成熟度较高,但包括通关服务在内,离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尚有一定距离。为此,要加强学习借鉴,增强口岸服务意识与水平,进一步优化、简便海关、检验、检疫、工商、公安、边检等口岸大通关流程,升级电子化、无纸化水平,形成更灵活、高效的通关服务,以不仅要留住现在杭州、宁波口岸通关的企业,更要增强对更广泛企业的吸引。同时,作为口岸服务水平提升的重要支撑,浙江要软硬兼施,一方面进一步加强铁路、高速公路、高等级航道等综合交通网及其江海联运、海铁联运、公铁联运、内陆港等枢纽的建设与高效运营,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报关、理货、船代、货代等通关服务商的培育、引进和集团化、国际化发展,结合宁波航运交易所、宁波和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宁波第四方物流平台等的高水平建设。

三要加强上海自贸区通关制度复制与自我创新。上海自贸区成立1年之际,上海海关总结了第一批14项可复制的口岸监管服务创新。日前,宁波海关根据关区条件成熟情况,已复制其中6项制度,如“集中汇总征税”、“批次进出、集中申报”、“保税展示交易”,并正创造“智能化卡口验放”、“区间自行运输”等制度落实条件;杭州海关亦开展了类似试点经验复制。在区域通关一体化新背景下,杭州、宁波海关更需主动落实上海自贸区新型通关模式创新,主动争取新型通关模式试点,以形成更便利化的通关服务网络,增强对国内外企业在此通关,及其在此扎根发展的吸引力。

总之,区域通关一体化是长江经济带一体化的重要基础,浙江需把其视为重大机遇,结合经济转型升级与新经济增长点培育、港航强省建设与国际竞合新优势打造,加强相关战略认识与规划,加强主动参加与创新先试,加强改革红利共享与放大,力争成为新时期浙江抢占发展制高点与有利位置的重要举措和途径。

(作者单位:省发展规划研究院)(来源:作者单位:省发展规划研究院)

三大经济板块实现区域通关一体化全覆盖

2014-12-02 08:04: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12月1日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实现流域全覆盖,南昌、武汉、长沙、成都、重庆、贵阳、昆明等7个海关加入改革;当天,流域内12个关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也纳入区域通关一体化,这标志着长江全流域真正实现了“12关如1关”。与此同时,广东地区也在陆路口岸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模式,标志着区域通关一体化方式已实现对广东省内所有进出口口岸和所有运输方式的全覆盖。

截至1日16时,当天长江经济带12个海关共接受一体化报关单申报约10万票,同期,广东地区共申报陆路通关一体化报关单13367票。至此,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已全面实施区域通关一体化。

长江经济带涉及9省2市12个直属海关,区域内进出口货值占全国总量的41%,报关单量占全国的47%,随着通关一体化改革的扩容,7个海关的加入,12关如1关,意味着全国近一半的进出口业务都能享受“可预见、低成本、高效便利”的通关环境。此外,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多且业务量大,长三角地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聚集着大量先进制造企业。纳入一体化改革后,不但省去了从口岸海关到属地海关的转关手续,还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广东省内超过12万家外贸企业以水运、空运、陆运三种货运方式在省内海关任一口岸进出境,均可按照实际物流需求,自由选择申报、纳税、放行地点,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监管、“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尤其此次启动陆路口岸通关一体化的广东省内公路口岸为深港、珠澳之间的跨境公路口岸都是业务量特别庞大的繁

忙口岸,而且是广东省供港供澳鲜活产品的主要运输渠道。陆路口岸通关一体化的启动将助推粤港、粤澳贸易往来和物流业的发展。

在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过程中,上海作为口岸的服务功能将进一步凸显。据统计,2013年上海口岸进出口货值的近九成来自长江经济带企业。上海海关副关长王杰表示,海关推进通关一体化,有利于促进长江经济带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更好地促进长江经济带地区经济协同发展。

据了解,区域通关一体化第一阶段改革9月22日启动两个月来,长三角5关共接受一体化申报报关单562万票,经区域审单中心专业审结报关单17万票,异地审结7万票。广东地区共申报一体化报关单超过362万票,通关时间由原来的平均8.3小时降低至5.96小时,24小时通关率由原来的91.44%上升至92.45%。

三大经济板块实现区域通关一体化全覆盖

2014-12-02 08:04:50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从海关总署获悉,12月1日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实现流域全覆盖,南昌、武汉、长沙、成都、重庆、贵阳、昆明等7个海关加入改革;当天,流域内12个关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也纳入区域通关一体化,这标志着长江全流域真正实现了“12关如1关”。与此同时,广东地区也在陆路口岸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模式,标志着区域通关一体化方式已实现对广东省内所有进出口口岸和所有运输方式的全覆盖。

截至1日16时,当天长江经济带12个海关共接受一体化报关单申报约10万票,同期,广东地区共申报陆路通关一体化报关单13367票。至此,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已全面实施区域通关一体化。

长江经济带涉及9省2市12个直属海关,区域内进出口货值占全国总量的41%,报关单量占全国的47%,随着通关一体化改革的扩容,7个海关的加入,12关如1关,意味着全国近一半的进出口业务都能享受“可预见、低成本、高效便利”的通关环境。此外,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多且业务量大,长三角地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聚集着大量先进制造企业。纳入一体化改革后,不但省去了从口岸海关到属地海关的转关手续,还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

广东省内超过12万家外贸企业以水运、空运、陆运三种货运方式在省内海关任一口岸进出境,均可按照实际物流需求,自由选择申报、纳税、放行地点,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监管、“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尤其此次启动陆路口岸通关一体化的广东省内公路口岸为深港、珠澳之间的跨境公路口岸都是业务量特别庞大的繁

忙口岸,而且是广东省供港供澳鲜活产品的主要运输渠道。陆路口岸通关一体化的启动将助推粤港、粤澳贸易往来和物流业的发展。

在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的过程中,上海作为口岸的服务功能将进一步凸显。据统计,2013年上海口岸进出口货值的近九成来自长江经济带企

上海海关副关长王杰表示,海关推进通关一体化,有利于促进长江经济带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更好地促进长江经济带地区经济协同发展。

据了解,区域通关一体化第一阶段改革9月22日启动两个月来,长三角5关共接受一体化申报报关单562万票,经区域审单中心专业审结报关单17万票,异地审结7万票。广东地区共申报一体化报关单超过362万票,通关时间由原来的平均8.3小时降低至5.96小时,24小时通关率由原来的91.44%上升至92.45%。

长江经济带实现通关一体化全流域“12关如1关”

2014-12-02 05:08:00 来源: 人民日报(北京)

12月1日,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实现流域全覆盖,南昌、武汉、长沙、成都、重庆、贵阳、昆明等7个海关加入改革。当天,流域12个关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也纳入区域通关一体化,长江全流域真正实现了“12关如1关”。这标志着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三大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实施。

实施此项改革后,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实现“多关如一关”。同时,改革后取消报关企业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限制,允许报关企业在“一地注册、多地报关”。

“龙头”“龙身”“龙尾”加强支撑

报关员小向:一票货运输成本节省6000—8000元

1日清晨,成都海关成功通过一体化通关模式放行了首票货物。该票货物为东方汽轮机厂进口的价值22.3万欧元的法国产齿轮箱。货物通过海运运抵上海洋山港区,采用一体化通关模式在成都铁路口岸申报成功,在成都申报、交单、放行耗时10分钟,洋山港收到电子数据后,货代直接在洋山港卡口办理实货放行手续又花了10分钟,整个通关流程20分钟完成。东方汽轮机厂的报关员小向说,比起传统转关监管模式申报,仅运输成本一项就能节省6000—8000元。

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第一阶段改革9月22日在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南京、宁波、杭州、合肥5个海关启动。9月22日至11月21日,改革实施两个月来,长三角5关共接受一体化申报报关单562万票,经区域审单中心专业审结报关单17万票,异地审结7万票。

长江经济带涉及9省2市12个直属海关,区域内进出口货值占全国总量的41%,报关单量占全国的47%。12月1日,通关一体化改革的扩容,意味着全国近一半的进出口业务都能享受“可预见、低成本、高效便利”的通关环境。

“此次通关一体化改革扩容到长江全流域有利于我们这样的企业调整人力资源,重新布局”,和硕集团昌硕上海科技有限公司物流负责人潘聪明十分看好一体化改革的推进。他介绍,和硕集团目前在长江流域的上海、江苏、重庆设有4家生产基地,实现通关一体化后,公司只需在上海组建大物流部即可服务集团的全部通关和物流业务,人力资源成本可下降近一半,物流成本可减少三成。

上海海关王杰副关长表示,海关推进通关一体化,有利于促进长江经济带生产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加强长三角“龙头”与中部“龙身”、西部“龙尾”的相互支撑,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地促进长江经济带地区经济协同发展。

进出口企业通关效率加速提升

外贸企业总经理:货物通关时间由1天降至7分钟

长江经济带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多且业务量大,12月1日加入改革的重庆海关关区90%以上的业务涉及特殊区域,成都海关70%以上的报关单来自特殊区域,长三角地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也聚集着大量先进制造企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一线进境业务纳入一体化改革后,不但省去了从口岸海关到属地海关的转关手续,而且除海关布控查验的货物需使用监管车辆运输外,其他情况企业完全可以自行安排车辆运输,自行掌握运输节奏,这将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对此,区内企业充满期待。

区域通关一体化实施后,电子放行的广泛实施和无纸化通关相结合,让长三角进出口企业通关效率实现了加速提升。卡特彼勒路面机械(徐州)有限公司是江苏徐州市一家大型外贸进出口企业,今年1到9月份进出口总额达1.3亿美元,实施长三角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企业在徐州海关接单,上海口岸放行,货物通关时间由1天直降至7分钟,大大提高了市场竞争力。公司总经理崔雷鸣说:“通关一体化推广至整个长江经济带后,相信会给我们企业带来更多的利好。”

实施长三角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企业无论在哪个海关办理手续,都享受了同样的待遇和标准,实现了“多地通关,如同一关”,省去了往返奔波之苦。徐工集团负责人介绍:“特别是办理跨关区货物通关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都显著降低了。”

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改革由原来的5关变为12关,不是简单的数字叠加。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日前表示:“区域通关最难的就在于关与关之间协调配合,因此要把情况想得更复杂些,要把困难想得更多些,把应对的预案考虑得更加细化一些。”

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联合应急协调中心在苏州成立。南京海关已派出监管、审单专家入驻,届时各关12360接到区域通关一体化相关业务咨询后,将统一转接至应急中心。

记者在成都海关还了解到,目前海关为企业在一体化通关中遇到的问题提供了多种解决方案,实施首问负责制,问题受理海关负责协调解决企业相关问题;同时,定期整理、汇总、筛选企业提出的具有代表性的业务咨询问题,确定标准统一规范,形成汇编对外发布。

中国三大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实施

2014-12-01 20:16:3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1日电(记者王希)记者从中国海关总署获悉,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12月1日起推广至长江全流域,同日陆路通关模式纳入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这标志着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广东地区三大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全面实施。

实施此项改革后,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实现“多关如一关”。同时,改革后取消报关企业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限制,允许报关企业在“一地注册、多地报关”。

据了解,截至1日16时,长江经济带12个海关共接受一体化报关单申报约10万票,同期广东地区共申报陆路通关一体化报关单13367票。

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7月1日率先在北京、天津海关启动。9月22日,区域通关一体化在广东地区的空运、海运口岸以及长三角地区的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启动,当日石家庄海关加入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

2014年11月24日 19:57来源:国际商报

自12月1日起,长江中上游的南昌、武汉、长沙、成都、重庆、贵阳、昆明等7个海关将加入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长江经济带涉及9省2市12个直属海关,此举不仅标志着长江全流域“12关如一关”,而且是在进出口货值占全国总量41%,业务量占全国海关近一半的区域内适用最新的通关模式。

9月22日,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率先在长三角地区5个海关(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启动。区域通关一体化后,企业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同时取消报关企业跨关区从事报关服务的限制,允许报关企业在“一地注册、多地报关”。

通关速度的加快、管理上的互认,使得浙江、江苏、安徽、上海三省一市首先迎来了通关同城化时代。截至10月30日,长三角5关通过区域通关一体化作业平台共接受申报报关单354.4万票。区内企业普遍反映改革后通关效率更高,企业用于场站、运输等方面的费用较以往通关模式更加节省。

此次长江经济带区域通关一体化“扩围”,利好模式无疑将惠及更多企业。“由原来的5关变为12关,不是简单的数字叠加,”对此,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张广志表示,“区域通关最难点在于关与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因此,要把情况想得更复杂些,要把困难想得更多些,把应对的预案考虑得更加细化一些。”

早在9月份,此次入围的长江中上游7个海关的监管、风险、审单业务骨干已到长三角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应急协调中心观摩改革试点切换和业务培训。业务骨干们参与了总结评估长三角一体化改革试点情况,着手跟踪复杂业务的运作情况,尤其为其在跨关区、跨部门联系配合业务,召开企业座谈会,了解企业真实感受,听取外部对改革的建议和意见方面积累了诸多经验。

据了解,长三角区域5个海关也已启动第二阶段改革计划,配合新加入的7个海关,开展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一体化改革在整个长江经济带海关全面启动。“我们希望改革红利更加释放,更多地发挥效果。多一个单位的力量就多一个单位的支持,多一个单位的配合就多一份成效。”张广志说,这个改革不是海关一家的改革,海关总署已经要求有关海关主动寻求相关部门支持。

目前,除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已全面实施外,广东陆路通关模式也将于12月1日起纳入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此前广东地区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首先在空运、海运口岸启用。

据悉,三个区域的海关同时启动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后,其报关单量将占全国海关总报关单量的80%。

上海自贸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纳入

商务、工商等部

2014-11-10 07:42来源:国内新闻视频

今年年中,上海自贸区在国内率先试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单货物入境后,只需要一个窗口集中受理。目前该窗口已集合海关、海事和检验检疫等口岸单位,明年将继续纳入商务、工商等相关部门。

单一小窗口(上海自贸区最新消息)

上海自贸区负责人:"四大亮点"备受瞩目

制度创新深入推进

2014-11-8 21:29:14 来源:新华网

>>>专题:上海举全市之力推进自贸区建设聚焦上海自贸区

东方网11月8日消息:原本有两到三年的改革试验期,实际上一年的时间即涌现四大亮点。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主任艾宝俊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满周岁的上海自贸区将继续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下一步改革的速度会更快、程度也会更深,为实现可复制可推广提供更多更好的经验。

做制度创新高地

做制度创新的高地,而不是政策优惠的洼地,这是上海自贸区的核心任务。挂牌一年来,通过建立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上海自贸区在制度创新上的这“四大亮点”备受瞩目。

艾宝俊告诉记者,有些制度创新如负面清单,其内涵是非常丰富的。这张清单让市场主体对准入环节有了清晰的预期,也规范了政府的行为。可以说,负面清单更好地处理了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

“目前我们已着手研究2015年的负面清单。2015版清单肯定会有调整的空间,但建议大家不用去关注具体的长短。清单多一项还是少一项不是很重要,其他国家已出台的负面清单中,有100项措施的并不是少数。比长短更重要的是管理措施的透明度,要让市场主体充分可预期,这是上海自贸区下一步的重点。”艾宝俊说。

与负面清单环环相扣的是政府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艾宝俊表示,长期以来政府习惯了以审批制为核心的管理方式。未来清单以外的事项不审批了,能否管得住、管得好,对政府是一个非常大的考验。它要求政府对市场主体所处的状态,有充分的了解,这就需要对各个监管部门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整合,实现共享。

“有些数据放在单个部门用处不大,如果共享就能产生价值,带来政府办事效率的提高。比如一艘船入区后,它的舱单信息如果推送给外管、检验检疫等部门,很多流程就不需要货主本人去跑。这种改革几乎是没有成本的,但效益是非常大的,这就是改革的红利所在。”艾宝俊说。

政府职能转变取得成果

从事前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海自贸区在政府职能转变上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也积累了很多的经验。比如,改革前上海海关一天大约要盖500个章,改革后实施自动审放,即除少数特定对象外,大多数企业通关时可以自主输入信息,不需要盖章。这样节省下来的大量人力,可以到一线去核对企业情况。既方便了企业,也压缩了个人的自由裁量权,使监管更加透明化。

上海自贸区形成的改革措施和经验,如果是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实施的,将向国内其余100多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复制推广;如果是涉及政府职能转变的,将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例如,今年年中上海自贸区在国内率先试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单货物入境后,只需要一个窗口集中受理。目前该窗口已集合海关、海事和检验检疫等口岸单位,明年将继续纳入商务、工商等相关部门。根据计划,“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陆续向长三角地区、长江经济带和全国其他地区推广。

探索新的改革事项

除了深化已进行的改革外,上海自贸区还在探索新的改革事项,比如离岸税制的问题。艾宝俊介绍,上海自贸区内有不少跨国公司的亚太区总部。这些总部可能在德国买了一批设备或物资,发送给越南的企业使用,但所有的交易都是在上海自贸区内执行的,这就形成了离岸贸易。

“传统贸易中货物流和资金流是匹配的,而离岸贸易中货物流和资金流是分离的。原来我国的离岸贸易、离岸投资很少甚至没有,所以在税制上对这些业务没有系统性的安排。现在离岸业务发展起来了,就要求我们在税制上有所创新,以适应国际化的营商环境。目前已经集聚了一批专家,正在研究过程中。”艾宝俊说。

艾宝俊表示,自贸区改革带有压力测试的任务,在更大的范围去试验,这种压力测试可能更准确一些。“所以我们要把一些改革措施的范围进一步扩大,提高压力测试的水平。”

艾宝俊接受中央及上海媒体联合专访自贸区"四大亮点"备受瞩目"单一窗口"有望推广复制

2014-11-9 08:18:31来源:东方网

日前,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主任艾宝俊接受了媒体集体采访,回答记者关于自贸区发展的一系列问题

东方网记者蒋泽、刘歆11月8日报道:日前,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艾宝俊接受了中央及上海媒体的采访,他回顾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这一年来的工作,就2015年负面清单、自贸区是否扩容等社会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媒体聚焦

[焦点访谈]上海自贸区:让改革的种子开花结果

[新民晚报]一年涌现四大创新亮点艾宝俊谈自贸区可复制推广经验

[新华社]上海自贸区负责人:"四大亮点"备受瞩目制度创新深入推进

[解放日报]自贸区"四大亮点"备受瞩目 "单一窗口"有望率先推广复制

[文汇报]上海自贸试验区负责人:坚持制度创新加快改革探索

自贸区一年来,亮点有哪些?

艾宝俊:挂牌一年来,通过建立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导向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上海自贸区在制度创新上的这“四大亮点”备受瞩目。

自贸区一年来,在两方面有很大体会,一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改变政府长期以审批制为核心的管理方式,转为过程监管,给市场更大空间,让市场决定市场主体的行为。二是我们适应全球贸易体系高标准要求,做了一系列制度安排,使贸易和投资更加便利,通过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市场主体对市场预期可进一步把握。同时,我们的制度于法有据,充分追求依法治国,在法治轨道内有序进行。

2015年负面清单会进一步减少?

艾宝俊:作为实践参与者,我认为负面清单的内涵非常多。很多人看重负面清单的内容长短,但我觉得应该把透明度放在第一位,因为这是更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体现。负面清单是一种特别管理措施,指政府在这个区域里唯一拥有的权力,在一定领域里规范了

政府的行为,更好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措施管理的透明度,使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的一系列规则有稳定预期,这对政府管理水平、管理能力、管理效率要求非常高。

有关部门已经着手研究2015年的负面清单,我个人认为,2015年的负面清单肯定会有降低,而且会一定幅度的降低。

哪些经验“可复制、可推广”

艾宝俊:自贸区的试验,首先是在一个特殊监管区的试验,有些内容离不开特殊监管区,例如国际贸易监管。所以有些经验制度的推广,肯定也是在关区的范围内推广。其他例如服务业开放这些内容,可以在更多区域内推广。

如何“自主改”?空间有多大

艾宝俊:“自主改”主要指政府自身的改革,所以改革空间很多,例如怎么提高政府效率,在不审批的情况下如何管住。

我举一个例子,上海是一个很大的关区,没有改革之前,敲章的人就有500个。改革之后,可以通过自动审放流程,省去盖章环节。原来敲章的这些人,可以去企业里深入核对,(监管)威慑力、准确性都比盖章效果要好很多。同时,通过流程改革,每个人的作为都可以被看到,减少了个人裁量权。

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何时全部实现?

艾宝俊: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我们是一项挑战。各个部门如何信息共享,合理分工,职责合理确定,从而提升政府有效监管和办事效率,大量节约政府人力资源。

自贸区里的口岸单位已经于7月份运行单一窗口,但涉及国际贸易还有外汇、商务、工商等部门,这些部门争取在明年纳入单一窗口体系当中。我们未来的目标,是长江经济带的9省2市是否能实现单一窗口。

上海自贸区是否有可能扩大?

艾宝俊:自贸试验区这种压力测试,在更大范围去试验可能会更准确一些。

和国外自贸区有哪些差距?

艾宝俊:按照新一轮全球多边、双边谈判体系的趋势,对全球贸易投资的规则有更高标准的追求。按照这样的标准,我们的差距还是很大的,我们有很多工作要做。

在市场准入、贸易监管、政府监管效率等方面,我们都有一系列制度创新的空间,进步还需要不断深化改革。

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

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问题探究

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问题探究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下面是小编收集资料的一篇相关论文范文,欢迎阅读借鉴。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2014年贸易和发展报告》,世界经济在2014 年仍处于低迷状态--世界经济尚未摆脱后金融时代的经济低增长以及市场需求疲软状态,在旧的隐患尚未根除的情况下,新的不确定因素却在增加,这种状况成为公认的“新常态”.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物流全球化的今天,面对世界经济的下行风险,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新兴市场经济体,都在努力寻求新的增长动力。世界经济从传统的贸易方式开始向以网络化、数字化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方向转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迅猛发展,电子信息技术的革新和更加便捷的交通都有利于促使电子商务模式更加成熟,并迅速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形式。 跨境电子商务经过近年的蓬勃发展也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成为推动我国外贸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内涵与发展现状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①.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商业模式有B2B、B2C、B2B2C 和C2C等。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显示,全国跨境电

子商务交易规模从2009年的0.9万亿元上升到2013 年的3.1 万亿元,增长速度已超过30%②,而2013 年传统外贸增长率仅为7.6%,由此可见,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中国进出口贸易增长最快的领域。此外,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也逐年上升,2013年超过10%,预计到2016 年这一比重会再增加一倍③.据统计,目前我国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外贸企业已超过20万家,企业平台也已超过5000个④.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更快、更好发展,充分发挥其推动我国外贸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的作用,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2010年下半年,商务部启动了重点推荐和培育开展对外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工作。2012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2013年,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由海关总署推荐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并全面启动;2014年,广州、深圳等十几个城市也获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及2014年海关总署增列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代码“9610”和发布第56号公告--《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旨在通过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的规范监管,引导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有序发展。 二、跨境电子商务通关问题研究综述 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使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商品选购、定购、签约以及支付等环节得以通过互联网在线上完成,但商品的送达仍需选择

2020关于国外跨境电子商务

2017关于国外跨境电子商务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运营方式 总体来看,跨境电子商务的运营方式可用图1表示。根据国际贸易双向的特点,跨境电子商务分为外贸出口和外贸进口两大类。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运营方式主要是建立开展外贸进口的海外网购平台。平台吸引海外卖家入驻,向本国境内进口海外大品牌、较国内市场价格低或国内市场买不到的商品。外贸出口的跨境电子商务分为如下几种运营方式:(1)借助本土外贸电子商务平台。其价值链形态为:出口商品的供应商―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境外消费者。在这种模式中,平台搭建IT架构,将自己打造成运营中心,聚集供应商和消费者,形成规模效应,负责营销推广,产品由供应商上传和供货。(2)借助国外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出口企业注册成为全球著名电子商务平台的会员,直接向海外消费者推广产品。(3)寻求国外网店代购分销商品。(4)外贸企业自建跨境电子商务系统直接面向海外市场。 二、跨境电子商务的优势 跨境电子商务的崛起将改变外贸产业链的布局,对传统外贸造成严峻挑战。第一,跨境电子商务具有去中间商作用,越过一些国外渠道直接面对当地消费者,使传统外贸模式中利润多被国外渠道攫取的状况大大改观。据估算,跨境电子商务国内企业的外贸净利润率可以从传统的5%提高到50%。

第二,跨境电子商务可以不受地理空间的制约,受贸易保护的影响也较小,外贸企业可以减少海外分支机构的设立,大大降低了企业进行海外市场扩张的成本,使企业的海外市场规模较之过去可进一步扩大,小企业也有机会开展国际贸易。第三,可以减免出国谈判磋商的频次,大幅降低成交的代价。以网络营销取代传统的境外营销手段,不仅节约营销成本,而且借助网络营销的丰富手段和精准定位可以取得更好的营销效果。此外,网络营销还可以绕过当地政府对传统广告营销规定的相关流程,简化营销活动的手续。第四,可以直接获得境外市场信息和用户反馈,优化海外客户关系管理,进行个性化定制,提高对境外市场反应的灵敏度。 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有利条件 1.跨境电子商务的兴起是全球经济发展的需要自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传统外贸中的大额订单大幅缩减,而跨境电子商务以其小额交易、低成本、低风险、敏捷灵活的特点迎合了海外买家的需求。 2.电子商务改变了消费者的购物习惯,甚至造就了一批网购的重度依赖者网络购物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并能满足个性化定制的要求,这些都是传统外贸模式无法做到的。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起来以前,“海淘”盛行,这种通过个人非正式渠道代购海外产品的模式风险很大,问题频出。消费者的选择已经对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拉力。

跨境电子商务报关流程表

跨境电商报关流程 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旳`通关流程具体分为两步: 一是申报前发送信息 二是办理通关手续 按照已向海关发送旳`订单、支付以及物流等信息,如实逐票办理通关手续;《货物清单》,《物品清单》以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应采用通关无纸化作业方式进行申报;电子商务企业在以《货物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时,应该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并提交相关许可证件;个人在以《物品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时,应该按照进出境个人邮寄物品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属于进出境管制旳`物品,需提交相关部门旳`批准文件. 办理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报关手续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

基本程序 申报: 1.出口货物旳`发货人在根据出口合同旳`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齐出口货物后,即应当向运输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准备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或委托专业(代理)报关公司办理报关手续. 2.需要委托专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旳`企业,在货物出口之前,应在出口口岸就近向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办理委托报关手续.接受委托旳`专业报关企业或代理报关企业要向委托单位收取正式旳`报关委托书,报关委托书以海关要求旳`格式为准. 3.准备好报关用旳`单证是保证出口货物顺利通关旳`基础.一般情况下,报关应备单证除出口货物报关单外,主要包括:托运单(即下货纸)、发票一份、贸易合同一份、出口收汇核销单及海关监管条件所涉及旳`各类证件. 申报应注意旳`问题:出口货物旳`报关时限限为装货旳`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

费、查验旳`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查验 1.通过核对实际货物与报关单证来验证申报环节所申报旳`内容与查证旳`单、货是否一致,通过实际旳`查验发现申报审单环节所不能发现旳`有无瞒报、伪报和申报不实等问题. 2.通过查验可以验证申报审单环节提出旳`疑点,为征税、统计和后续管理提供可靠旳`监管依据.海关查验货物后,均要填写一份验货记录.验货记录一般包括查验时间、地点、进出口货物旳`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名称、申报旳`货物情况,查验货物旳`运输包装情况(如运输工具名称、集装箱号、尺码和封号)、货物旳`名称、规格型号等.需要查验旳`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开出查验通知单,自具备海关查验条件起1日内完成查验,除需缴税外,自查验完毕4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征税:根据《海关法》旳`有关规定,进出口旳`货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均应征收关税.关税由海关依照海关进出口税则征收.需要征税费旳`货物,自接受申报1日内开出税单,并于缴核税单2小时内办结通关手续. 放行: 1.对于一般出口货物,在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如实向海关申报,并如数缴纳应缴税款和有关规费后,海关在出口装货单上盖"海关放行章"出口货物旳`发货人凭以装船起运出境.

通关一体化、单一窗口、跨境电子商务

通关一体化(长三角)

共享长江经济带通关一体化红利 2014-12-05 03:16:00 来源:浙江日报(杭州) 日前,国家海关总署批准长江中上游的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7个海关参加区域通关一体化,继9月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五海关率先启用区域通关一体化通关之后。至此,长江经济带“十二海关如一关”新格局正式形成。 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经济与人口规模最大、发展回旋空间与潜力最大、一体化发展条件与态势最好、国际化推进需求与能力最强的战略区域,其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区域通关一体化是长江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基础,将有助于带动各海关打破管理区域界限,通过建立区域通关中心,建构形成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作业平台,实现各海关统一的高效执法与无缝的对接服务,实现企业自主选择报关纳税和货物验放地点带来的运营成本降低与国际贸易发展的便利化。 浙江是我国改革开放前沿阵地,是外贸大省、港航强省,新时期需积极加强长江经济带龙头作用发挥,主动参与区域通关一体化创新,营造更便利、更富吸引力的通关环境,更好共享一体化红利,以有利形成浙江新的竞合发展优势,增强服务长江经济带能力。就此,笔者认为浙江近期需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要加强通关一体化战略认识与内涵拓展。现代经济发展是建立在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有效汇集与有机衍生基础上的。区域通关一体化将不仅可加快长江经济带集散、中转、储备、分拨、配送等物流服务的便利化,也将带来并促进区内批发、零售、电商、大宗交易、转口贸易、离岸贸易、期货交割等商流服务的发展,并衍生带来信息、信用、金融、仲裁等现代商务的发展。为此,浙江需从战略高度,立足全省、面向长江经济带,认真研究区域通关一体化的战略影响,更好整合发挥浙江区位、港航、市场、外贸等优势,吸引更多的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到浙江汇聚,并由此培育形成富有区域影响力、国际竞争

知识:跨境电商通关名词

跨境电商通关必须了解的44个名词 跨境电商被誉为是电商的最后一片蓝海,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传统企业也开始涉足跨境电商,通关作为跨境电商中一个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今天小编就带大家认识跨境电商通关必了解的44个名词,为小伙伴们长远经营跨境电商增加点儿内功! 1、货管监管 简称货管。是海关代表国家在口岸,根据《海关法》和国家其他进出口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合法进出境货物和运输工具的重要管理职权,也是海关完成征收关税、制止走私违法、编制海关统计等各项任务的基础. 2、货运监管的基本制度 对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及其所载货物,进行审单(申报)、查验、征税、放行构成货运监管既相互制约又相对独立的统一整体,是货管的基本作。 3、查验 是以经过审核的单证为依据,对货主申报的内容进行直接实际的核实和查对,除有特殊规定准予免验者外,进出境货物的运输工具均应接受海关的查验,它为打击走私违法情事及为征税、统计提供实际监管依据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 4、单货相符 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手续时,经查验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的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相一致,习惯上称为单货相符。 5、单货不符 在办理进出口海关时,货主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单证与实际进出口货物经核实不一致,习惯上称为单货不符。 6、放行 就是指对经过审单、查验、征税监管环节后已人备单货相符的货物和运输工具签印放行的监管行为。 7、开验 海关在查验过程中。针对有些货物做细查细验时,进行内外包装开拆核实查证的行为。 8、开拆 海关在查验工作中,对需要重点查验的货物进行开箱拆包细验的监管行为。 9、重封 对受海关监管的货物由于复查等原因需要再次施加关封的行为称为“重新加封”,简称重封。 10、关封 用于海关内部联系、交接有关单证所使用的印有“海关关封”字样,可以加封的信封。

解读跨境电商海关编码

0139、1039、1210、9610 众所周知,以前跨境电商的通关方式大都以灰色为主,国家也没有太好的管理或者服务方式,这样就造成了国家大量的外汇收益流失,且国内出口的货物无法正常退税。同时,电商的物流成本居高不小,也就严重影响了我国跨境电商的生长秩序与国际竞争力。 自2014年以来,海关频繁出台新的贸易监管方式:“1039”、“1210”、“9610”,印证了跨境贸易及电商的大势所趋。小订单、小包裹、碎片化、定制化、去中间商化、等成外贸新标签。以往单凭大咖国企、一张订单、十余集装箱齐发的盛况一去不复返,灵活运用好“保税”、“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市场采购”等模式,帮海量中小外贸商降低通关成本,激发其活力,乃顺势而为。这几种新鲜的监管方式都有神马特点,有何作用?且看分解。 “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0139 所谓“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0139),是指外国旅游者或外商采购货值在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以货物运输方式出口的小批量订购的货物。对于这类商品的出口申报,海关采取简化归类、便利通关的操作模式。 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如实填写《申报单》,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1.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2.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3.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4.货物、货样、广告品; 5.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海关监管代码1039,即“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所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目前,该贸易方式使用范围仅限于在义乌市场集聚区(义乌国际小商品城、义乌市区各专业市场和专业街)内采购的出口商品。 首票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1039),申报出口的小商品货物在浙江省义乌海关办结通关手续后顺利出口。这标志着为义乌小商品量身定制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落地,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最高可达15万美元。1个集装箱内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商品,也可以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区别于此前的“旅游购物”贸易方式的最大不同是:“旅游购物”单票报关单货值不能超过5万美元,而“市场采购”放宽到最高不超过15万美元。同时,税务部门对市场经营户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增值税免税;外汇管理部门允许市场采购贸易采用人民币结算。 总署公告〔2014〕54号文件内容: 一、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 以下出口商品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 (一)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商品; (二)未在经认定的市场聚集区内采购的商品; (三)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 (四)使用现金结算的商品;

三大跨境电商通关平台对比

【编者按】随着国家对跨境电商的政策越来越明朗,跨境电商“冰山”逐渐浮出水面。日前海关总署 相继出台56、57号文件,文中明确提到电商企业或个人可运用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进行分送集报、结汇退税,“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一词开始受到业内广泛关注。下文,将对目前业内出现的几种 跨境电商服务平台的背景、概念、服务对象、监管部门、使用注意事项等进行梳理,并对平台建设 意义进行解读。 平台①: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 【背景介绍】7月1日,全国首个统一版海关总署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在广东东莞正式 上线运营。这一平台的建设起源于海关总署今年发布的9610监管代码,启动于海关金关工程二期 应用软件项目,由海关总署主导,东方物通承建实施。总署试点跨境电商企业大龙网带领跨境支付 企业钱宝科技、跨境物流企业燕文物流走通测试。 【概念解读】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顾名思义是为外贸企业进出口通关提供便利服务的系统平台。89号文发布后,地方海关为鼓励跨境电商发展各出其政,政策分散导致通关流程各不相同。海关 总署建设全国统一版的通关服务平台,意为统一报关流程。该平台所上传的数据可直接对接海关总 署内部系统,节省报关时间,提升通关效率。 【服务对象】传统中小型外贸企业、跨境进出口电商企业。 【监管部门】海关总署、地方海关。 【注意事项】货物通关采用“三单对比”的方式进行监管,“三单”指电商企业提供的报关单、支付企 业提供的支付清单、物流企业提供的物流运单。“三单”数据确认无误后即可放行。 【建设意义】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是海关总署在应对当前外贸订单碎片化趋势明显,小包裹、小 订单急剧增多,政策空缺无监管实施的对策之一。通过企业数据与海关数据进行匹配,从而达到监 管统计目的。 从目前的统一版通关服务平台来看,服务对象主要还集中在小包裹的出口领域。但从实际操作上看,小包裹主要是个人或小卖家习惯使用的进出口方式,这类卖家大多存在“捞一票就走”的心理。使用 通关服务平台会在短时间内增加成本,而对其起到的作用微乎甚微。通关服务平台真正服务的对象 应该是进出口规模较大的外贸企业小订单业务。外贸企业拥有常态化发展的需求,小订单较小包裹 也更易于监管统计。 平台②: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背景介绍】89号文发布后,全国掀起了一股跨境电商热潮。各地政府积极响应,地方性鼓励政 策层出不穷,这些政策多以鼓励、统计、监管为目的。从前商品进出口涉及的政府监管部门较多, 容易造成各政府部门之间数据不匹配的情况出现。尤其是跨境电商零散包裹和小订单的增多让该现 象日益加剧。各地政府亟需一个平台能对接各个政府部门的监管统计系统,确保数据统一。于是, 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孕育而生。 【概念解读】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的含义具有双向性,一方面为各地政府的职能部 门之间搭建公共信息平台,另一方面是服务于大众(主要是指外贸企业)。阳光化的外贸环节众多,涉及到国检(检验检疫)、国税(纳税退税)、外管局(支付结汇)、商委或外经贸委(企业备案、数据统计)等政府职能部门及银行结汇等,传统外贸企业需一一对接。跨境电商行业因其碎片化订

跨境电商海关通关

跨境电商 跨境电商概述 【跨境电商的形式】 跨境电商按照货物流向分为出口跨境电商和进口跨境电商,本文论及的范围主要是进口跨境电商。 和一般电商贸易一样,按照商业主体的不同,也分为B2B、B2C、C2C这几种形式。天猫国际、网易考拉等都是B2C贸易平台,主要模 式有三种:保税仓备货、海外直邮、一般贸易等。 1.保税仓备货 在国家政策支持下设立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试验区,支持保税进口模式。保税仓指的是存放未交关税的仓库,如同境外仓库。当用 户购买付款后,向海关申报,海关放行之后,直接从保税仓发货, 再收取关税。 保税仓对于跨境电商企业的优势在于提高通关速度、减少资金占用、降低贸易成本,还可以随时转口,方便快捷。可以享受一定 的便捷和免税政策。保税仓的商品配送流程如图12-1所示。 图12-1 保税仓跨境电商流程 2.海外直邮 海外直邮指的是将商品直接从海外邮寄到用户手中。直邮模式不用压货,由海外供应商直接发货,许多海外品牌商和零售商都在 试水跨境进口电商。例如天猫国际上的许多品牌店。受四八新政影 响以及扩充品类的需求,许多跨境电商企业都建有海外仓,或是直 接从海外供应商发货。海外直邮的商品需要通过两个国家的海关, 再加上运输时间,一般需要2~4周用户才能收到商品。海外直邮的 商品配送流程如图12-2所示。 图12-2 海外直邮电商流程 海外直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个人物品直邮入境,不受通关单 的限制,由快递公司正常报关、商检(抽查形式),许多时候可以

合理避税。另一种方式是正常的报关清关,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 值的商品订单先在海外集货,然后按照一般贸易方式清关,全额缴税。低于2000元限值的商品类似保税仓商品清关流程,三单与清单 对碰。现在提倡“阳光海淘”,从长远发展考虑,电商企业还是走 正常的清关流程比较合理。 3.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指的是先将跨境商品进口至国内,以完税价格出售。 这种模式增加供应链成本的压力,进口程序复杂、周期长,而且完 税价格优势较低。优势在于能够快速发货,不需要用户的身份证信息。一般贸易的完税商品和国内一般商品的购物流程无差别。 【一些基础概念】 1.税费 海淘和国内专柜商品比,最大的优势就在税的差价。 (1)海外直邮:对于转运物流公司而言,通关能力(避税能力) 是第一要素,几乎所有的转运公司都是以个人邮寄物品形式报关。 其中有抽查的概率问题,没抽到就不用交税。 (2)保税仓:目前政策规定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 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 保税仓的税费组成包括三部分: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关税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 纳税额的70%征收。其中消费税一般为0,只有少数奢侈品收取消费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一般为17%,少数品类有所不同,比如农副产品。 根据现行政策: 跨境电商综合税率=(消费税率+增值税率)/(1-消费税率) ×0.7(因政策改变可能会发生变化) 最常见的综合税率是11.9%(17%×0.7)。例如从某平台上购 买800元的奶粉,则税费=800×11.9%=95.2元。此税费为收取用 户的税费。 正是保税仓的税费政策优惠,造就了跨境电商产业的繁荣。 2.备案价 备案价其实涉及向海关报关的一种策略,也可以说是一个保险 价格。一般情况下,报关时需要拿订单向海关报关,如果商品价格 变动幅度过大,有可能被怀疑偷税漏税,所以一般保税仓物品不要 参加优惠幅度较大的活动。另一种方案是,设置一个备案价,将订 单中商品价格与备案价对比,变动幅度过大时,按照备案价去申报。 例如:A商品原价50元,参加双十一秒杀活动价9.9元,从保税 仓出库。由于商品实付金额区别太大,税费差距较为明显,算来同

解读跨境电商海关编码

解读跨境电商海关编码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解读跨境电商海关编码 0139、1039、1210、9610 众所周知,以前跨境电商的通关方式大都以灰色为主,国家也没有太好的管理或者服务方式,这样就造成了国家大量的外汇收益流失,且国内出口的货物无法正常退税。同时,电商的物流成本居高不小,也就严重影响了我国跨境电商的生长秩序与国际竞争力。 自2014年以来,海关频繁出台新的贸易监管方式:“1039”、“1210”、“9610”,印证了跨境贸易及电商的大势所趋。小订单、小包裹、碎片化、定制化、去中间商化、等成外贸新标签。以往单凭大咖国企、一张订单、十余集装箱齐发的盛况一去不复返,灵活运用好“保税”、“清单核放、汇总申报”、“市场采购”等模式,帮海量中小外贸商降低通关成本,激发其活力,乃顺势而为。这几种新鲜的监管方式都有神马特点,有何作用?且看分解。 “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0139 所谓“旅游购物商品”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0139),是指外国旅游者或外商采购货值在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以货物运输方式出口的小批量订购的货物。对于这类商品的出口申报,海关采取简化归类、便利通关的操作模式。 出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如实填写《申报单》,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1.文物、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生物物种资源、金银等贵重金属; 2.居民旅客需复带进境的单价超过5000元的照相机、摄像机、手提电脑等旅行自用物品; 3.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 4.货物、货样、广告品; 5.其它需要向海关申报的物品。

跨境电商行业基本知识总结材料

跨境电商行业基本知识培训 参与人员:进口事业部所有管理人员,销售,直销,地推人员容;跨境电商。 1.贸易形式 。 通关是指通过邮运渠道进出境的包裹、小包以及印刷品等所有国际都要接受海关的检查。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目的,不仅征收关税等租税收入,并且为了保护国民健康安全,还会扣留物品。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不会允许所有的进入境,会禁止或限制一部分的通关。为了更有效地执行任务,海关指定通关邮局,对国际进行集关,根据海关检查,把物品分为免税对象物品、进口申报对象和通关限制物品等。

免税对象物品自动运送到收取人家中,通关对象只有经过通关程序,才能领取。有关进口申报对象和进口限制物品的通关程序,请参照海关通报的海关通知。同时,海关对出口进行抽样检查,出口伪造产品等出口限制物品时,根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海关对邮寄进出口的限值有明确的规定:对寄自或寄往国外的包裹、小包、物品型特快专递每次限值人民币1000元;对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包裹、小包、物品型特快专递每次限值800元。 商业快件,是指进出境快件运营人以快速商业运作方式承揽、承运的进出境货物、物品。中国海关将进出境快件分为文件类、个人物品类和货样类三类。文件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税且无商业价值的文件、单证、票据及资料。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是指海关法规规定自用、合理数量围的进出境的旅客分离运输行物品、亲友间相互馈赠物品和其他个人物品。货样类进出境快件则是个人物品和文件之外的快件,如参加展览的样品和广告品等。快件清关的产品是非通过正式金钱交易的产品。 个人物品类和文件类快件的通关,一般参照邮政通关的做法,而货样类的通关,除了免征税的货样、广告品外,其他货物通常应该参照一般贸易的方式通关和征税。 一般贸易进口清关 个人物品类和文件类快件的通关,一般参照邮政通关的做法,而货样类的通关,除了免征税的货样、广告品外,其他货物通常应该参

探究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问题

探究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问题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2014年贸易和发展报告》,世界经济在2014 年仍处于低迷状态--世界经济尚未摆脱后金融时代的经济低增长以及市场需求疲软状态,在旧的隐患尚未根除的情况下,新的不确定因素却在增加,这种状况成为公认的“新常态”.在经济全球化、信息全球化、物流全球化的今天,面对世界经济的下行风险,无论是发达经济体还是新兴市场经济体,都在努力寻求新的增长动力。世界经济从传统的贸易方式开始向以网络化、数字化为基础的电子商务方向转变。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迅猛发展,电子信息技术的革新和更加便捷的交通都有利于促使电子商务模式更加成熟,并迅速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新形式。 跨境电子商务经过近年的蓬勃发展也呈现出旺盛的生命力,成为推动我国外贸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力量。 一、跨境电子商务的内涵与发展现状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①.跨境电子商务的主要商业模式有B2B、B2C、B2B2C和C2C等。据商务部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显示,全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从2009年的0.9万亿元上升到2013 年的3.1 万亿元,增长速度已超过30%②,而2013 年传统外贸增长率仅为7.6%,由此可见,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中国进出口贸易增长最快的领

域。此外,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我国进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也逐年上升,2013年超过10%,预计到2016 年这一比重会再增加一倍③.据统计,目前我国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的外贸企业已超过20万家,企业平台也已超过5000个④.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更快、更好发展,充分发挥其推动我国外贸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的作用,国家出台了多项政策。2010年下半年,商务部启动了重点推荐和培育开展对外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工作。2012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2013年,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由海关总署推荐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并全面启动;2014年,广州、深圳等十几个城市也获批跨境电子商务试点。2013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以及2014年海关总署增列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代码“9610”和发布第56号公告--《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旨在通过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的规范监管,引导和促进跨境电子商务有序发展。 二、跨境电子商务通关问题研究综述 现代电子信息技术使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商品选购、定购、签约以及支付等环节得以通过互联网在线上完成,但商品的送达仍需选择适当的运输和物流方式,特别是当交易双方并不在同一关境内时,货物送达就必然面对海关通关问题。海关通关管理制度不仅影响货物送达速度,而且还涉及退税、结汇以及贸易安全等问题(王慧敏,2014),

跨境电子商务与跨境电商业务通关、税筹、结算收付汇、物流、跨境配送要点解析(陈硕)

跨境电子商务与跨境电商业务通关、税筹、结算收付汇、物流、 跨境配送要点解析 【主办单位】一六八培训网 【时间地点】2016年04月21-22日上海04月23-24日深圳 2016年10月22-23日上海10月29-30日深圳 【收费标准】3200元/人(包括资料费、午餐及上下午茶点等) 【培训对象】企业中高级管理人员、企业经理人、电商企业实操人员等 课程背景: 一包包的小包裹,品类繁多,以这种邮包形式为主的跨境电商出口一直无法使用传统的政策规制,如走一般流程报关,周期长费用高,且无法正规结汇、退税,这使跨境电商企业长期在灰色地带运作。 深圳市国税局完成全国第一单通过前海跨境电商平台分批进出统一申报的商品退税,这批货物主要是车载电子产品,共30多票,价值约20万元人民币。虽然退税不多,但对长期处在灰色地带的电商企业来说,意义却显而易见。标志着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业务的“阳光通道”已正式打通,实现阳光通关、结汇、退税。如果使跨境电商成为海关正式监管的跨境贸易方式,我们将在此课程中为您解决其中的通关\税筹\结算收付汇\物流\跨境配送等疑难问题.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跨境电商国家政策综述 一、国办发有关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解析 二、传统外贸企业转型跨境电商所能依据的国家政策综述 三、海关有关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相关政策 1、海关综述56号公告解析 2、2010年的43号公告 3、自贸区可复制的海关监管政策与跨境电商 4、保税电商与保税展示交易的相关政策 5、跨境电商与电商综合试验区(5+4) 四、央行与外汇局有关支持跨境电商发展的政策综述 1、外管局2012年汇发1号文解读 2、互联网跨境收支工具与跨境电商小额融资 3、互联网跨境平台与类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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