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如何匹配税率开具发票?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财税实务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如何匹配税率开具发

票?

企业处理固定资产,首先必须确定,其处置价值不是固定资产净值,而是实际交易价值;其次,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可以自行在税控系统里开具发票,与经营范围无关。

企业处置固定资产时,如何匹配税率?如何开具发票?

一:小规模纳税人

1.1、小规模纳税人处理固定资产,可以适用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但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参考文件:财税【2008】170号文,财税【2009】9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修正征收率);

1.2、小规模纳税人处理固定资产,可以适用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如果放弃税收优惠,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也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3%的专用发票;

参考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

二:一般纳税人

2.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一般纳税人销售2008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简易办法依3%的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3%的普通发票,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2.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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