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事局文件

胶州市人事局文件

胶人培字〔2010〕12号

关于公布2009年度会计及往年度部分会计、经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人事代理单位: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人事考试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3]23号)要求,在办理资格证书前,须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复核。经对我市往年度部分会计、经济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复核,决定对符合条件人员资格予以公布。

接此通知后,请各单位派专人于5月11日前到市人事局培训考试中心(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裙楼4楼405室)领取合格证书。

附件: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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