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NE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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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 INSURANCE

MARINE INSURANCE(中英文要求必须掌握的)

一、海上保险是以海上的财产及其利益、运费和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船舶、运输货物、钻井平台、运费和保赔责任等是它主要承保的标的的。

英国《1906年海上保险法》:海上保险合同是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承保范围,在被保险人遭受海上损失即由于从事航海冒险所发生的损失时,对其负责赔偿的合同。

A contract of marine insurance is a contract whereby the insurer undertakes to indemnify the assured, in manner and to the extent thereby agreed, against marine losses, that is to say, the losses incident to marine adventure.

二、The Category of Maritime perils

按照海上风险的性质,可分为海难(Perils of the Sea)和海上外来风险(Marine Extraneous Risks)两种,海难又分为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一)perils of the sea 海难

1、Marine Natural calamity 海上自然灾害

(1)Heavy weather也叫Atrocious weather,恶劣气候

(2)Lightning 雷电

(3)Earthquake 地震

(4)Tsunami海啸

(5)Floating ice 浮冰

(6)Flood 洪水

(7)Volcanic Eruption 火山爆发

2、Marine Fortuitous Accidents 海上意外事故

(1)Fire 火灾

(2)Explosion 爆炸

(3)Sunk 沉没

(4)Collision 碰撞

(5)contact 触碰

(6)Stranding 触礁

(7)Grounding 搁浅

(8)Overturn 倾覆

(9)missing 失踪

(二)Marine Extraneous Risks 外来风险

1. General Extraneous Risks 一般外来风险

(1)Theft,Pilferage 偷窃

(2)Non-Delivery 提货不着

(3)Fresh and Rain Water Damage 淡水雨淋

(4)Shortage in Weight 短量

(5)Contamination 沾污

(6)Leakage 渗漏

(7)Clashing and Breakage 碰损、破碎

(8)Taint of Odour 串味

(9)Sweating and Heating 受潮受热

(10)Rusting 锈损

(11)Hook Damage 钩损

2. Specific Extraneous Risks 特殊外来风险

(1)War 战争

(2)strikes 罢工

(3)Violent Theft by Persons 暴力盗窃

(4)Piracy 海盗行为

(5)Negligence or Barratry of the Master and Mariners 船长或船员的过失或恶意行为

(6)Jettison 抛弃

三、实际全损又称绝对全损(Absolute Total Loss),是指保险标的(船舶或货物)遭受保险承保范围内的风险而造成的全部灭失,或受损程度已使其失去原有形态和特性,以及无残余价值的一种实质性的物质型的损失。

ACTUAL TOTAL LOSS

Where the subject-matter insured is destroyed, or so damaged as to cease to be a thing of the kind insured, or where the assured is irretrievably deprived thereof, there is an actual total loss.

四、共同海损(General Average)

共同海损是指载货船舶在运输途中遇到危及船货的共同危险,船长为了挽救船舶和货物或使航程继续完成,有意且合理地作出的某些特殊牺牲或支出的一定的额外费用。

A general average loss is a loss caused by or directly consequential on a general average act. It includes a general average expenditure as well as a general average sacrifice.

五、Principles of the Marine Insurance Contract

(一)、Principle of the Utmost Good Faith最大诚信原则

(二)、Principle of Indemnity 补偿原则

(三)、Principle of Insurable Interest可保利益原则

(四)、Principle of Subrogation代位求偿权

(五)、Principle of Proximate Cause近因原则

六、Name of Insurer 保险人名称

Name of Insured 被保险人名称

Subject Matter of Insurance 保险标的

Insured Value 保险价值

Sum Insured 保险金额

Coverage and Exclusion 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Duration 保险期间

Premium 保险费

七、Scope or Coverage 平安险承保责任范围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造

成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

2、由于运输工具搁浅、触礁、沉没、互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以及失火、爆炸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3、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4、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获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6、运输工具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由于卸货所引起的损失,以及在中途港或避难港由于卸货、存仓以及运送货物所发生的特别费用。

7、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8、运输合同订有“船舶互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应由货方偿还船方的损失。

1. 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 (F. P. A.)

This insurance covers:

(1)Total or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of the whole consignment hereby insured caused in the course of transit by natural calamities-heavy weather, lightning, tsunami, earthquake and flood. In case a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is claimed for, the Insured shall abandon to the Company the damaged goods and all his rights and title pertaining thereto. The goods on each lighter to or from the seagoing vessel shall be deemed a separate risk.

"Constructive Total Loss" refers to the loss where an actual total loss appears to be unavoidable or the cost to be incurred in recovering or reconditioning the goods together with the forwarding cost to the destination named in the Policy would exceed their value on arrival.

(2)Total or Partial Loss caused by accidents-the carrying conveyance being grounded. stranded ,sunk or in collision with floating ice or other objects and fire or explosion.

(3)Partial loss of the insured goods attributable to heavy weather, lightning and/or tsunami, where the conveyance has been grounded, stranded. sunk or burnt, irrespective of whether the event or events took place before or after such accidents.

(4)Partial or total loss consequent on falling of entire package or packages into sea during loading transhipment or discharge.

(5)Reasonable cost incurred by the Insured in salvaging the goods or averting or minimizing a loss recoverable under the Policy provided that such cost shall not exceed the sum Insured of the consignment so saved.

(6)Losses attributable to discharge of the insured goods at a port of distress following a sea peril as well as special charges arising from loading. warehousing and forwarding of the goods at an intermediate port of call or refuge.

(7)Sacrifice in and Contribution to General Average and Salvage Charges. (8)Such proportion of losses sustained by the ship owners as is to be reimbursed by the Cargo Owner under the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se.

八、Scope or Coverage 水渍险承保责任范围

水渍险的承保责任范围就是在平安险的上述八项保险责任的基础上,加上被保险货物由于海上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

水渍险不负责货物因某些外部原因所造成的部分损失;如碰损、锈损、钩损等。

2. With Average (W. A.)

Aside from the risks covered under F. P. A. condition as above, this insurance also covers partial losses of the insured goods caused by heavy weather, lightning, 'tsunami, earthquake and/or flood.

九、All Risks(A. R.)一切险

(一)AR Defined

一切险的含义基本上如其字面原意,一切险所承保的风险,除包括上述平安险、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即不论损失程度如何,均负责赔偿。

3. All Risks

Aside from the risks covered under the F. P. A. and W. A. conditions as above; this insurance also covers all: risks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insured goods whether partial or total ,arising from external causes in the course of transit.

十、Exclusions

This insurance does not cover:

1. Loss or damage caused by the intentional act or fault of the lnsured.

2. Loss or damage falling under the liability of the consignor.

3. Loss or damage arising from the inferior quality or shortage of the insured goods prior to the attachment of this insurance.

4. Loss or damage arising from normal loss, inherent vice or nature of the insured goods, loss of market and/or delay in transit and any expenses arising therefrom.

5. Risks and liabilities covered and excluded by the 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s Clauses and Strike, Riot and Civil Commotion Clauses of this Company.

十一、Additional Risks海上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

1、、General Additional Risk 一般附加险

承保一般外来原因所引起的货物损失,也称普通附加险。

(一)Theft, Pilferage and Non-delivery (TPND )偷窃提货不着险

(二)Fresh Water Rain Damage 淡水雨淋险

(三)Risk of Shortage 短量险

(四)Risk of Intermixture and Contamination 混杂、沾污险

(五)Risk of Leakage 渗漏险

(六)Risk of Clash and Breakage 碰损、破碎险

(七)Risk of Odour 串味险

(八)Damage Caused by Sweating and Heating 受潮受热险

(九)Risk of Hook Damage 钩损险

(十)Loss or Damage Caused by Breakage of Packing 包装破裂险

(十一)Risk of Rusting 锈损险

2、Special Additional Risk 特别附加险

承保一些涉及政策法令和行政措施等的特殊外来因素所造成的风险损失。(一)On Deck Risk 舱面险

(二)Import Duty Risk 进口关税险

(三)Rejection Risk 拒收险

(四)Aflatoxin 黄曲霉素险

(五)Failure to Deliver 交货不到险

(六)Fire Risk Extension Clause for Short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kong, including Kowloon, or Macao出口货物到香港(包括九龙在内)或澳门存仓火险责任扩展条款

3、Specific Additional Risk 特殊附加险

(一)Ocean Marine Cargo War Risk 海上运输货物战争险

(二)Ocean Marine Cargo Strikes Risk 海上运输货物罢工险

十二、The Liability of the Carrier and the Insurer 承运人责任与海上保险人责任

(一)海牙规则规定的承运人责任

1、承运人最低限度责任

(1)提供适航船舶

适航指船舶在各方面都适合预定航程,包括四项要求:

适船:船舶结构要适于航行。

适人:船员配备要齐全。

适货:货舱要适货。

适航:燃料和供应品要备足。

适航在时间上的要求:

只要求开航前、开航时适航,不要求开航后也要适航。

The carrier shall be bound before and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voyage to exercise due diligence to:

(a) Make the ship seaworthy.

(b) Properly man, equip and supply the ship.

(c) Make the holds, refrigerating and cool chambers, and all other parts of the ship in which goods are carried, fit and safe for their reception, carriage and preservation.

(2)妥善管理货物(俗称“管好货”)

适当而谨慎地装载

适当而谨慎地收受和配载

适当而谨慎地运送

适当而谨慎地保管和照料

适当而谨慎地卸载

Subject to the provisions of Article 4, the carrier shall properly and carefully load, handle, stow, carry, keep, care for, and discharge the goods carried.

2、《海牙规则》规定承运人可以享受的免责

《海牙规则》实行不完全过失责任制,即承运人对货损负责的前提是要有过失,

即使有过失,对某些过失造成的货损他还可以免责。

承运人可以享受的17项免责事项:

(1)航行或管理船舶的过失(管船过失)

(2)火灾

(3)海难

(4)天灾

(5)战争行为

(6)公敌行为

(7)政府扣押

(8)检疫限制

(9)托运人或货主的行为过失

(10)罢工或停工

(11)暴动和骚乱

(12)救助

(13)货物的性质或固有缺陷

(14)包装不固

(15)标志不清或不当

(16)潜在缺陷

(17)不列明的承运人无过失免责

Neither the carrier nor the ship shall be responsible for loss or damage arising or resulting from:

(a) Act, neglect, or default of the master, mariner, pilot, or the servants of the carrier in the navigation or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 ship.

(b) Fire, unless caused by the actual fault or privity of the carrier.

(c) Perils, dangers and accidents of the sea or other navigable waters.

(d) Act of God.

(e) Act of war.

(f) Act of public enemies.

(g) Arrest or restraint or princes, rulers or people, or seizure under legal process.

(h) Quarantine restrictions.

(i) Act or omission of the shipper or owner of the goods, his agent or representative.

(j) Strikes or lockouts or stoppage or restraint of labour from whatever cause, whether partial or general.

(k) Riots and civil commotions.

(l) Saving or attempting to save life or property at sea.

(m) Wastage in bulk or weight or any other loss or damage arising from inherent defect, quality or vice of the goods.

(n) Insufficiency of packing.

(o) Insufficiency or inadequacy of marks.

(p) Latent defects not discoverable by due diligence.

(q) Any other cause arising without the actual fault or privity of the carrier, or without the actual fault or neglect of the agents or servants of the carrier, but the burden of proof shall be on the person claiming the benefit of this exception to

show that neither the actual fault or privity of the carrier nor the fault or neglect of the agents or servants of the carrier contributed to the loss or damage.

十三、保赔保险的概念

保赔保险(P & I)是保障与赔偿保险(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Insurance)的简称,是承保船东在经营船舶业务中应承担的、却不包括在船舶保险承保范围内的责任风险的保险。

protection and indemnity insurance (P&I): A broad form of marine liability insurance that covers the operator of a ship for such things as liability to crew members and other individuals on board the vessel, and for damage to fixed objects, such as docks, resulting from the insured's negligence.

太平人寿简介

太平人寿简介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人寿”)是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太平”)旗下的专业寿险公司,为我国中大型寿险公司之一。中国太平拥有88年品牌历史,是管理总部设在香港的中管金融保险集团。 作为中国太平战略发展的主要力量,太平人寿依托中国太平综合性、多元化经营平台,在个人代理、银邮代理、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渠道,提供涵盖人寿、意外、健康、年金等多种类型的保险产品,为客户提供周全的保险保障和一站式、一揽子金融理财服务。公司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金100.3亿元,目前已开设37家分公司和1100余家三、四级机构,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 “太平”品牌1929年创立于上海。1956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专营境外业务。2001年重新进军国内市场。2001年11月,中国太平(时为“中国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太平人寿为经营主体,全面恢复经营国内人身保险业务,12月5日,太平人寿正式开业。 复业以来,太平人寿成功地走出了一条改革创新、专业发展之路:紧密围绕“用心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创建了具有太平特色的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模式;强化以“创新”为特色的核心竞争优势,建立起“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管理体系;坚持以高标准、严要求引进人才,培育出一支具有竞争力的员工队伍;坚持“价值持续增长”的理念不动摇,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品质指标持续提高,企业内含价值不断提升。 近年来,紧跟集团“精品战略”实施步伐,太平人寿着力打造“最具特色和潜力的精品寿险服务提供商”,公司业务规模、价值稳步增长,业务品质始终保持在行业领先水平。2016年,公司当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逼近千亿大关,达到943.64亿元,总资产超过3200亿元,期末有效保险金额超过23000亿元,服务客户总量超过3800万人次,累计向客户支付理赔款和生存金总额超过560亿元,充分发挥了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支柱的职能。同年,惠誉国际对太平人寿做出“A+”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作为中管保险集团成员公司,太平人寿也积极在教育公益、绿色环保、扶贫帮困、灾害救助等公益慈善领域,主动承担企业社会责任。公司品牌形象和企业声誉获得客户、员工和社会的高度认可。

寿险精算习题及答案

习题 第一章人寿保险 一、n 年定期寿险 【例4.1】设有100个40岁的人投保了1000元5年期定期寿险,死亡赔付在死亡年年末,利率为3%。 I 、如果各年预计死亡人数分别为1、2、3、4、5人,计算赔付支出; II 、根据93男女混合表,计算赔付支出。 解:I 表4–1 死亡赔付现值计算表 年份 年内死亡人数 赔付支出 折现因子 赔付支出现值 (1) (2) (3)=1000*(2) (4) (5)=(3)*(4) 1 1 1000 103.1- 970.87 2 2 2000 203.1- 1885.19 3 3 3000 303.1- 2745.43 4 4 4000 403.1- 3553.9 5 5 5 5000 503.1- 4313.04 合计 --- 15000 --- 13468.48 根据上表可知100张保单未来赔付支出现值为: 48.13468)03.1503.1403.1303.1203.11(100054321=?+?+?+?+??-----(元) 则每张保单未来赔付的精算现值为134.68元,同时也是投保人应缴的趸缴纯保费。 解:II 表4–2 死亡赔付现值计算表 年份 年内死亡人数 赔付支出 折现因子 赔付支出现值 (1) (2) (3)=1000*(2) (4) (5)=(3)*(4) 1 1000*40q =1.650 1650 103.1- 1601.94 2 1000*40|1q =1.809 1809 203.1- 1705.16 3 1000*40|2q =1.986 1986 303.1- 1817.47 4 1000*40 | 3q =2.181 2181 403.1- 1937.79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及分类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排行榜) 1.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6.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7.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8.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9.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0.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1.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2.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3.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14.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财产险公司 16.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17.安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 司 18.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19.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0.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21.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2.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24.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5.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6.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7.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8.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9.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0.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1.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2.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 险公司 33.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4.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5.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6.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7.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 公司 38.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9.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40.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41.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42.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 险公司 43.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精算师眼中的定期寿险vs终身寿险

精算师眼中的定期寿险vs终身寿险 寿险是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产品,也是世界上最早出现的保险产品之一。 所谓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是按照产品的保险期间进行划分的。 ?定期寿险有一个确认的保险期间,通常为20年/30年/至被保险人X岁,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则保险公司向受益人给付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如果未出险,保险期间结束后保险合同也会终止,保费不返还。 ?终身寿险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只有被保险人生存,保险合同将一直有效,直到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向收益人给付保险金。 一、定价策略和产品设计的区别 由于定期寿险和终身寿险上述的不同点,造成了这两种产品在定价和产品设计上有较大的区别。 定期寿险保险期间确定,在此期间内被保险人身故是一个概率事件,定价时更多参考投保人群平均寿命、被保险人健康状况; 而对于终身寿险来说,被保险人身故是一个必然事件,因此在产品设计时有两种方式: ?保障型,保障金额为固定保额,更接近定期寿险定价方式; ?储蓄型,保障金额为现金价值与保额一定百分比之较大者,故定价时更多参考保险公司投资收益。 具体区别请见下表: 二、产品利益演示 我们以小明同学为例来进行产品利益演示。 1.定期寿险 小明30岁时买房结婚,贷款100万元,30年还清。考虑到目前日益严重的雾霾、过劳死,小明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保额100万元的X康X白定期寿险,年缴保费2300元,30年缴费,保险期间30年。 这样无论小明已经偿还了多少贷款,只要小明不幸身故,他的受益人都将获得100万元,继续偿还贷款避免银行收房,剩余部分还可以继续维持生活。

30年保费总额为6.9万元,仅相当于总保额的6.9%。杠杆率为14.49倍。 这款定寿产品在目前市场上性价是相对较高的,但定期寿险保险期间终止后如果未出险,合同终止,保费也不返还。 2. 保障型终身寿险 小明同学认为自己的身体比较健康,幸运值也足够,不会遭遇车祸之类的意外,活到60岁简直太简单,选择定期寿险有些亏,因此他准备购买终身寿险。 考虑到小明同学刚买房手头并不宽裕,精算师推荐的是X康的X利相传终身寿险,是一款保障型的终身寿险。 同样是100万的保额,小明同学需要年交保费14700元,20年交。 20年保费总额为29.4万元,相当于总保额的29.4%。杠杆率为3.4倍。

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的区别

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的区别 定期寿险:提供一个固定期间的保障,如10年、20年或到被保险人达到某个年龄为止如88周岁或100周岁。 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不幸身故,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保险期间结束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也不退还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终身寿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且保险期间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终身寿险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终身的保险保障。投保后,不论被保险人在什么时间身故,保险公司都要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人们在购买人身保险时,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常常是:买定期寿险,还是买终身寿险?正所谓“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在保障、储蓄等功能方面的差异,要求不同投保人群分辨明晰,按需购买。 终身寿险与定期寿险最大的不同,在于其在定期寿险保障功能基础上,添加了强制储蓄功能,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是终身提供保障的保险。一般情况下,终身寿险的被保险人生存至某一高龄时,便可获得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这一年龄前的任何时候死亡,保险人都向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给付保险金。 专家介绍,相比较而言,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终身寿险费率比定期寿险高,但保险期间更长。而定期寿险费率比其他寿险产品低,可以用较少的钱获得较高的身故保障;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可灵活选择,能够满足消费者特定时期的保障需求。 由于定期寿险只提供固定期限的保障,消费者在保险期满后再购买定期寿险,可能会因年龄、健康状况等情况的变化而面临保险公司拒保或提高费率等问题。 因此,投保人可根据自身家庭实际经济条件以及保障需求来选择,这样才能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 定期寿险与终身寿险各自适合的人群 定期寿险:事业处于起步阶段、刚建立家庭的年轻人,若不幸身故,身故保险金可以用于分担家庭生活开支、赡养父母、抚养子女或偿还贷款等。

保险公司排名及分类

保险公司排名及分类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排行榜) 1.(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7.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8.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9.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0.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1.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2.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3.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14.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耸俦O展?br?/>15.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财产险公司 16.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7.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9.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0.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21.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2.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24.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5.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6.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7.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9.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30.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31.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2.?及畈撇O展煞萦邢薰荆撇O展?br?/> 33.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4.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5.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36.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37.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8.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9.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40.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41.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42.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条款

泰康爱相随定期寿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9)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失踪处理 3.5 保险金申请时效 4.保险费的交纳 4.1 保险费的交纳 4.2 宽限期 5. 现金价值权益

太平保险有限公司职位测评方案设计修改

起止日期:2015年 6 月 1日 交报告日期:2015年 6 月 5日 学 期: 2014 — 2015 第二学期 报告退发: (订正、重做) 《 工作分析与职位测评 》 课程设计报告 题 目:太平保险公司职位测评方案设计 专 业: 人力资源管理 班 级: 130518 姓 名: 李晨娜 罗茜 徐琪 李泽楠 学 号: 130502114 130502118 130502128 130504102 指导教师: 石琳老师 西安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课程设计报告 成绩

1、课程设计目的 通过课程设计更加了解工作分析具体步骤;熟练掌握工作分析的方法;能够完整的编写工作说明书。同时,把书本内容及课堂讲授知识与实际相结合,灵活运用课本知识。 2、课程设计内容 1.工作分析的原则与现实意义 2.编写岗位说明书 3.职位评价的方法与内容 4.该公司所有职位的工作等级表 5.职位测评方案设计的总结 3、设计与实现过程 1.确定被职位测评方案设计的公司 2.走访公司,了解该公司的企业背景、企业文化;该企业职员的工作内容、工作环境等。 3.制作该公司的管理结构图 4.实施工作分析的流程 5.调查该公司的工资状况,并制作该公司的工作等级表。 6.完善、改进职位测评方案设计 4、结论 新的该公司的职位测评方案设计,使该公司职员的工作职责更加明确,同时也为招聘新员工提供任职资格的依据,方便对职员进行目标管理。工作等级表为职员薪酬提供依据,以工作的等级来确定职员的工资标准,公平公正地对待职员,使职员为了更多的薪酬努力工作。这次工作分析对公司的员工招聘、职员职责、人员配置、绩效考核、薪酬管理、职员的培训与开发等有重大的帮助。

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的区别

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的区别 定期寿险、两全保险和终身寿险比较 【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以某一段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生命作为保险标底的(有些保险公司也会将全残责任纳入其中)。单纯从定义上看,未免有点枯燥。我们更喜欢将其定义为责任险。这里所指的责任可以是经济责任。抚养责任。爱情契约等等。举例说明。在一个三口之家当中,我们通常都是推荐家庭的经济支柱选择此类险种。因为,他不但承担着与爱人共同维系家庭的责任,同时也承担着将儿女抚养成人的责任,一旦家庭的经济支柱出现了风险,那么意味着生活将无法正常延续。我们为这样的家庭推荐了定期型寿险,在未来20年或30年的过程中,夫妻二人可以在保险保障的范围下将孩子抚养成人。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偿还房屋贷款。也会有更充裕的时间积累养老金。等到20年30年过去以后,您会发现,孩

子已经成熟,而自己也该光荣退休了,这时还会有养老保险为您接续未来的人生。所以,这是我个人认为比较合理化的使用定期寿险的方式。 市场上的定期寿险多以消费型为主。保费相对低廉。这也是它无可替代的部分。您可以在合理的前提下提高保障额度,同时不用担心保费超出您的预算。 【终身寿险】 相对于定期寿险。终身寿险是以被保险人的一生作为保险标底的。虽然它们二者有重叠部分。但我个人认为,不可以替代使用。从风险概率的角度看,定期寿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可能赔付也可能不赔付的。而终身寿险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一定会赔付的,因为人终有一死。那么从精算的角度,终身型寿险的费用就会更昂贵些。这样一来就不能满足某一个特定阶段提供高额保障的要求了。另外,不同的年龄阶段对于现金需求的大小是不同的,所以个人认为不能一概而论。 对于终身寿险,我们更习惯于将其作为一种遗产的规划。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我们相信,征收遗产税是迟早的问题。而我们恰恰就是利用了保险的方式进行合理合法的避税。另外,每年一笔小的投资,为子女后代换来未来一个很大的收益。这也正是保险的价值所在。

太平人寿发展史

2009年12月5日,北京国际饭店国际会议厅,1000多名社会各界嘉宾欢聚一堂,共同庆祝中国太平80华诞。作为中国历史最为悠久的保险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80年的风雨历程,见证了中国保险业的兴衰沉浮,承继了中国保险业的丰厚积淀,是中国80年民族保险事业诞生、成长与发展的缩影。 金城银行注册成立太平水火保险公司 1929年11月20日,金城银行在上海独资注册太平水火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100万元(实收50万元),由金城银行行长周作民任总经理,丁雪农任第一协理,王伯衡任第二协理。太平水火保险公司以太极图形为商标,取其“生生不息”之意,亮出了“太平保险,保险太平”的宣传口号。太平事业由此发端。 1930年2月19日,太平水火保险公司正式开业,总部设址于上海江西路212号金城银行大厦(现江西中路200号)。 太平水火改称太平保险,并成立人寿保险部 1933年7月,公司改组完成。同时,将公司名称中的“水火”两字删去,改称太平保险公司,并增办人寿、意外等保险业务。鉴于寿险业务的特殊性,当年9月,董事会决定人寿保险部之会计独立,并从公司资本中特拨国币100万元,备作举办寿险业务之基金。12月,公司指定专人开始筹备事宜。1934年4月20日,人寿保险部正式成立,并自即日起开始对外营业,到年底,有效保额已达170万元,之后逐年增加,营业范围亦逐渐扩展至全国。太平寿险部吸收社会各界人士组建寿险监理委员会,推动寿险业务的发展。当时,国民党元老林森、蔡元培等为寿险部开业分别题词“同登人寿”和“实行互助”,以示祝贺。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正式公告改组成立 1936年8月,太平保险收购中国天一保险,天一寿险部的全部寿险契约也由太平人寿全部承受。 1937年1月11日,当时的国民政府修正公布《保险业法》及《保险业法施行法》,规定同一保险主体不得兼营产险与寿险。在《保险业法》施行前兼营者,应于《保险业法》施行后两年内依法改组。划出寿险部,设立单独的人寿保险公司乃提上太平保险集团的议事日程。 1938年8月10日,经国民政府经济部核准,太平人寿获发营业执照。同年12月30日,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正式公告改组成立。同日,太平寿险部取消。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由周作民担任,丁雪农、王伯衡任协理。太平人寿十分注重产品宣传,

终身寿险详解

终身寿险是终身提供死亡或全残保障的保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极年龄100岁为止。如果被保险人在100岁之前死亡,保险公司将给付相应的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生存至100岁,则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 一、终身寿险的两种基本形式 终身寿险是提供终身保障的保险,一般到生命表的终端年龄1 0 0 岁为止。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到1 0 0 岁,保险人则向其本人给付保险金。同定期寿险相比较,终身寿险在被保险人1 0 0 岁之前任何时候死亡,保险人都向其受益人给付保险金。 终身寿险有普通终身寿险单和限期缴费的终身寿险单两种基本形式。 1、普通终身寿险单 普通终身寿险单是一种灵活的寿险单,投保人可以改变终身缴付保险费的方式。它是商业人寿保险公司提供的最普通的保险。具有下列特点: (1)提供终身保障。 (2)以适量的保险费支出提供终身保障。终身缴费方式使年均衡保险费较低,适用于中等收入者购买。 (3)在保险单失效时支付退保金。在保险单生效的1 至3 年内,一般不支付退保金,因为在签发保险单时保险公司支付了代理人佣金和其他费用。但到了生命表的终端年龄1 0 0 岁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等于保险金额,倘若被保险人生存到1 0 0 岁,仍可以取得保险金。如果一个人在3 5 岁时投保了普通终身寿险,那么该份保险单也可以看作是一份为期6 5 年的两全保险单。 (4)灵活性。普通终身寿险单的条款允许把该保险单变换为减额的保险费缴清保险单。保险单所有人还可以用普通终身寿险单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缴清的保险费把该保险单变换为定期寿险单,或者在退休时把该保险单变换为年金保险单。 2、限期缴清保险费的终身寿险单 缴付保险费的期限可以用年数或被保险人所达到的年龄来表示,如10年、20年、30年,或者被保险人的退休年龄。由于限期缴清保险费的终身寿险单的缴费期短于保险期,所以这种保险单的年均衡保险费大于终身缴费的年均衡保险费,但其缴费总额与终身缴费在数学上是等值。由于较高的年均衡保险费,所以限期缴清保险费的终身寿险单不适合需要保险保障大而收入水平低的人。短期的限期缴清保险费的终身寿险适用于在短期内有很高收入者购买,一次缴清保险费的终身寿险是其极端形式。另一方面,由于限期缴清保险费的终身寿险单能较迅速地积累现金价值,加上与普通终身寿险单一样,向保险单所有人提供不可没收现金价值、红利支付、保险单变换等选择权,所以它也具有灵活性。目前,国内寿险公司提供的终身寿险单多为限期缴清保险费的终身寿险单。 二、终身寿险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传统终身保险是人寿保险的重要险种之一。其特点是终身保障,保费是固定不变的,保单有现金价值,由保险公司每年派发的红利累积而成,保险费相对较高,除基本的保险成本外还收取部份用于投资,投保人不参与投资操作;由于有现金值的积累,到一定的年限可以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信用风险管理行政责任人的基本

附件1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信用风险管理行政责任人的基本信息披露公告根据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2号:风险责任人》及相关规定,现将信用风险管理行政责任人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风险责任人的基本情况 信用风险管理行政责任人李劲夫,男,59岁,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省委党校大学学历,2013年6月入司,经济师。 李劲夫先生无受金融监管机构及工商和税务等部门行政处罚或撤销任职资格的历史情况。 二、风险责任人最近10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一)风险责任人职务及任职起止日期; 2004.06--2008.06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8.02当选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2008.06--2011.08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主任 2011.08--2012.03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2.03--2012.10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

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2012.10--2013.06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党委委员 2013.06--2014.07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监事长、党委副书记2014.07--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二)社会兼职情况 香港中国企业协会副会长。 三、中国保监会认为应当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我公司承诺: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反映。

定期寿险的趸交纯保费-保险精算习题

(x)投保n年定期寿险,(此题中假设x=31,n=41)求定期寿险的趸交纯保费。(假设i=0.05 即折现因子v=1/(1+i)=0.952381 所用到的生命表数据为 养老金业务表女(CL4) (x) qx lx dx Lx Tx ex 31 0.000366 992233 363 992052 52791584 53.20 32 0.000384 991870 381 991680 51799533 52.22 33 0.000402 991489 399 991290 50807853 51.24 34 0.000421 991091 417 990882 49816563 50.26 35 0.000441 990673 437 990455 48825681 49.29 36 0.000464 990236 459 990007 47835227 48.31 37 0.000493 989777 488 989533 46845220 47.33 38 0.000528 989289 522 989028 45855687 46.35 39 0.000569 988767 563 988485 44866659 45.38 40 0.000615 988204 608 987900 43878174 44.40 41 0.000664 987596 656 987268 42890274 43.43 42 0.000714 986941 705 986588 41903005 42.46 43 0.000763 986236 752 985860 40916417 41.49 44 0.000815 985483 803 985082 39930557 40.52 45 0.000873 984680 860 984250 38945476 39.55 46 0.000942 983821 927 983357 37961225 38.59 47 0.001014 982894 997 982395 36977868 37.62 48 0.001123 981897 1103 981346 35995472 36.66 49 0.001251 980794 1227 980181 35014127 35.70 50 0.001393 979568 1365 978885 34033946 34.74 51 0.001548 978203 1514 977446 33055060 33.79 52 0.001714 976689 1674 975852 32077615 32.84 53 0.001893 975015 1846 974092 31101763 31.90 54 0.002093 973169 2037 972151 30127671 30.96 55 0.002318 971132 2251 970007 29155520 30.02 56 0.002607 968881 2526 967618 28185514 29.09 57 0.002979 966355 2879 964916 27217896 28.17 58 0.00341 963476 3285 961834 26252980 27.25 59 0.003816 960191 3664 958359 25291146 26.34 60 0.004272 956527 4086 954484 24332787 25.44 61 0.004781 952441 4554 950164 23378304 24.55 62 0.005351 947887 5072 945351 22428140 23.66 63 0.005988 942815 5646 939992 21482789 22.79 64 0.006701 937169 6280 934029 20542797 21.92 65 0.007499 930889 6981 927399 19608768 21.06 66 0.008408 923909 7768 920024 18681369 20.22 67 0.009438 916140 8647 911817 17761344 19.39 68 0.010592 907494 9612 902688 16849527 18.57

个人寿险分类

个人寿险分类 最早出现的人寿保险主要是定期寿险,后来逐渐出现了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这三者构成了人寿保险的基本形式。 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以被保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又称为定期死亡保险,约定的保障期限称为保险期限。定期寿险可以单独购买,也可以作为其他保单的附加险。 定期寿险的主要特点是: 1、保险期限固定。 2、属于纯保障型产品。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保险人向指定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人不必给付保险金,也不必像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那样给付任何现金价值。 3、保险费率较低。由于定期寿险是纯保障型产品,在相同保险金额和投保条件下,其保险费率低于其他人寿保险。 定期寿险的种类包括定额定期寿险,递减定期寿险以及递增定期寿险。大多数定期寿险都是定额定期寿险,贷款买房、贷款买车等等一般信用类的为递减定期寿险,递增定期寿险主要是为了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 定期寿险有两个重要条款,即可续保条款和可转换条款。可续保条款允许投保人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在定期寿险期满时续保一定定期寿险,重要的是不必提供可保证明,包含该条款的定期寿险称为可续保定期寿险。可转换条款称为可转换定期寿险,允许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将定期寿险转换为终生寿险,同样在转换时候不必提供可保证明,即使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已严重恶化。可续保条款和可转换条款不仅仅对投保人有明显的潜在价值,对保险公司也是非常有利的,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在为投保人提供可续保和可转换的权利的同时,既保全了当前顾客,又节省了高额的新保单费用。 相对于其它寿险产品而言,定期寿险具有费率低、保障程度高等特点,它受到了人们的普遍重视,尤其在保险市场的初级发展阶段,定期寿险的市场份

太平人寿保险公司介绍

公司介绍 一、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太平,是隶属于国务院的国有控股金融保险集团,原名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首家金融保险控股公司。2009年5月,经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财政部、中国保监会批准,更名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2009年6月29日,正式以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名称办公。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原名香港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系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集团在港澳和海外部分机构的主要控股股东。2009年6月获准更名。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模式。中国太平是惟一一家总部设在香港的国有保险集团公司,是我国保险业改革开放的重要形象窗口。 中国太平共有各级营业机构1188家,其中,子公司20家,省级分公司和子公司直属分公司(办事处)125家,其他各级分公司1043家;集团经营区域遍及中国内地、港澳、欧洲、大洋洲、东亚及东南亚等地区。截至目前,中国太平全集团总资产逾1200亿,客户逾600万,管理客户资产逾数万亿。 作为综合经营的金融保险服务商,中国太平以保险业务为中心,资产管理为保障,为客户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集团业务所辖产业链横向兼容寿险、产险、养老保险及再保险;纵向统筹保险顾问、经纪、代理、直销等业务;并通过统一的资产管理平台、统一的共享服务和信息技术平台,实现价值管理的优化组合,满足客户综合的金融保险服务需求。 中国太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人为本,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经营指导思想;坚持“诚信立司、专业治司、效益兴司、合力强司”的管理理念,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价值为导向,追求盈利的持续增长,走质量效益优先、风险管理先行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今天的中国太平,以“创造富裕的安宁生活”为使命,秉承“用心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坚持“诚信、专业、价值”的核心价值观,努力建设具有鲜明品牌特色、持续发展能力和一定国际竞争力的跨国性综合金融保险集团。

中国各大保险公司

1 中国人寿(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中国保险业的中流砥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2 中国平安(中国驰名商标,世界500强企业,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太平洋保险(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设在上海,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中国人保(中国驰名商标,有深远影响力的保险集团,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5 中国太平(于1929年上海,实力雄厚的民族保险公司,隶属国务院,中国太平保 险集团公司) 6 友邦保险(外资独资保险公司,亚太地区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美国友邦保险有 限公司) 7 新华保险(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际化股份制专业寿险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8 泰康保险(中国著名的大型保险金融服务集团,总部设于北京,泰康人寿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 9 阳光保险(国内七大保险集团之一,较具实力的保险公司,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10 大地保险(良好的业绩和社会口碑,中再集团公司旗下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 有限公司) 整体排名 保险在中国发展的几十年间,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加深,中国保险行业发展愈发火热,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进入市场,面对如此众多的保险公司,我们该如何选择? 我们在买保险产品的时候经常会先查询一下有关保险公司排名,就像我们走进超市时,都喜欢买那些有名气的,口碑和排名都比较不错的东西。因为口碑和排名代表着他们的质量和一个企业的信誉。这和我们买保险的道理一样,往往是实力雄厚、口碑和顾客反响都比较好的公司才能榜上有名。 第一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在国内寿险公司的排名中,中国人寿在市场分额和利润两方面排名第一,赔款准备金充足率上排名第一,流动性和稳定性上分别排名第4和第7。鉴于此,虽然该公司的资本能力方面比其他保险公司略低一筹,但是从综合能力来看仍位居首位。 第二名: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简介

中国太平简介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太平”,是管理总部设在香港的中管金融保险集团。 中国太平是当今中国保险业历史最为悠久的民族品牌,1929年创立于上海。1956年太平保险与其他民族保险企业一起成为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成员公司,根据国家统一部署,专营境外业务。1999年受命全面控股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有境外经营性机构,并逐步发展成为中国保险业唯一的跨境综合经营的保险集团。2001年重新进军国内市场。2009年,完成下属各公司品牌整合。2013年,中国太平同步完成集团改制和整体上市。 历经87载的风雨洗礼,中国太平已发展成为一家拥有30万名员工、25家子公司、1400余家各级营业机构,4000亿总资产的大型跨国金融保险集团,经营区域涉及中国内地、港澳、北美、欧洲、大洋洲、东亚及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业务范围涵盖寿险、财险、养老保险、再保险、再保险经纪及保险代理、互联网保险、资产管理、证券经纪、金融租赁、不动产投资、养老产业投资等领域,业务种类齐全,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保险服务。 2012年以来,中国太平抓住列入中管所带来的重要战略机遇,在全面、充分论证基础上,制定了建设“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综合金融保险集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三年再造一个新太平”的战略目标,整个集团发展进入了快车道,集团专业化运作能力不断提升,实现了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架构,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持续为股东和社会创造价值,中国太平于2013年同步完成集团改制和整体上市。2013年6月27日,重组改制获得

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标志着中国太平在加快建设一流金融保险集团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2014年是中国太平“三年再造一个新太平”的收官之年,全体太平人攻坚克难、跑赢大市,圆满完成“三年再造”战略目标。截至2014年底,集团总保费收入88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总资产353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 ;净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不仅全面高质量地完成总保费、总资产、净利润三项主要指标较2011年翻一番,更实现了管理、创新、服务、协同、市场驾驭、行业影响力等无形能力的提升,发展品质显著增强,品牌价值大幅提升。继圆满完成“三年再造”后,中国太平着力实施“精品战略”,掀开了打造“最具特色和潜力的精品保险公司”新篇章。 中国太平保险控股有限公司(HK00966)于2000年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是中国保险业第一家在境外上市的中资保险企业,已连续六年入选财富中国500强,为中国太平集团化运作和战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资本运作平台。 寿险业务是中国太平持续发展的战略支撑力量,是集团业务和盈利的主要贡献者。旗下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坚持专业化、体系化运作,业务发展稳健,业务结构良好,具备较好的商誉、管理水平、经营环境和发展前景,获得惠誉国际"A-"评级。 财产险业务遍及中国大陆和港澳地区,在欧洲、大洋洲、东亚和东南亚等地设有子公司。其中,境内产险是集团产险业务发展的重要驱动和保费增长的重要来源,境外产险以国际化运作、专业化管理为集团价值增长提供稳定的利润来源。

太平人寿三讲之讲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人寿历史悠久,1929年始创于上海,1956年移师海外,2001年恢复国内经营,是现今中国保险市场上经营时间最长和品牌历史最悠久的中资寿险公司。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太平,是中国第一家金融保险控股集团公司,太平人寿隶属于中国太平,总部设在上海,注册资本金62.3亿元人民币,目前已开设35家分公司200余家中心支公司,全国服务网点累计达900余家,服务网络基本覆盖全国。 复业以来,无论市场如何变化,太平人寿始终坚持打造“高素质、高品质、高绩效”的“三高团队”。业务队伍在人均绩效、业务品质等方面均大幅领先同业水平,坚持合规经营,严防销售误导,是所有客户真正值得信赖的代理人。同时太平人寿致力于为客户提供良好的保险保障产品,多年来,精耕细作,产品持续创新,屡屡获奖,从同质化的寿险市场中脱颖而出,打造强势品牌。2012年3月,中国太平集团成为中管单位,太平人寿依托集团资源,内外互动优势互补,并进行更多的总对总合作,为客户提供长期、稳定、可持续的保障与收益,公司历年来投资收益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太平人寿秉承“用心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始终坚持专业化、体系化运作,坚持以价值为导向,走内涵式发展之路,业务发展稳健,业务结构良好,具备较好的商誉、管理水平、经营环境和发展前景,企业实力和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总资产已达1687.5亿元人民币。已连续六年跻身“中国企业500强”和“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连续三年获得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为AAA级。 作为国内寿险集中统一的管控模式创建者,太平人寿“95589”为全国客户提供24小时不间断服务,辅以强大的电子投保系统“立保通”,帮助客户即时承保,生活无忧。复业以来累计理赔和给付保险金额达114亿,总承保金额已经达到14.1万亿,为2577万客户送去保障,分发挥了保险“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的职能。同时,太平人寿还勇于承担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公司品牌形象和企业声誉获得客户、员工和社会的高度认可。 太平人寿作为新时期中国太平战略实施的“领头羊”和战略支撑力量,将勇担使命和责任,紧密围绕集团“三年再造一个新太平”的战略目标,积极践行“一个客户、一个太平”的品牌战略,开拓进取,改革创新,提升专业服务,争创行业一流,定将“中国太平”打造成为世界金融服务的杰出中国品牌!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面试经验总结成功案例98%参考价值精品篇

本题库是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面试-内部真实评分标准,总计有100个题库。物超所值,参考价值极高。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面试经验总结成功案例98%参考价值精品篇 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是4轮 一面组长,会问到一些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会离职,为什么来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婚姻状况,与此同时有没有想问面试官的问题。 二面经理,偏向于部门业务服务。有业务上的试卷需要考试。 三面经理,这一轮会谈到一些业务目标和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大概聊一下工作的想 法,部门的价值和目标,对这个岗位的期望等等以及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和行业的情况。聊天的内容与面试者个人有关,可多可少。(二三是交叉面试防止作弊), 四面职业通道委员会,这一轮的面试非常专业,为技术专家面,目的是定级。确定你面试者的水平大概在什么位置。直接影响后面的收入。各个击中要害。不要想着有简单跳过的部分。在介绍工作内容的过程中,要先介绍自己在组织团队所处的位置,发挥的作用,工作绩效等,条例要清楚。这一轮的面试专业性最强。最后是HR谈薪资的部分,因为行业都有规则,所以时间不会太长。 5面背景调查,主要是面试者在填写简历时提供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其中包含领导。HR最后offer。 步骤四、五、六每个一个星期,比如三面完后得到职业通道委员会的面试的通知约一周,四面完后,得到通过与否的消息是一个星期。如果某一步一个星期多没消息,那就是没戏了。 面试的重点分享: 面试的气氛需要注意的: 1面试不能一脸严肃,显得很紧张,要适当微笑。给面试官的印象好。 2面试官提问的问题,不能对抗反驳提问。即使面试官的问题比较苛刻。 细节决定成败,面试如同相亲,面试官会注意到每个细节,身上有没有烟味,头发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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