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

鹤壁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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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鹤壁市住建局监制

结构优质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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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厦门市结构优质工程申报表 项目名称:翔安区实验学校二期工程-教学、实验综合楼 申报单位(施工):福建省筑信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盖章)参建单位: (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申报厦门市结构优质工程,应如实填写此表,本表一式二份。 2、项目名称填写全称,建设地点必须详细填写。 3、工程概况、工程质量特点评价应如实、详细填写。 4、申报时还须提交如下材料:①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一份;②基础、主体验收记录表原件一份;③基础、主体验收施工单位自评报告及监理单位评估报告各一份;④地基及桩基工程、结构工程评价及工程结构综合评价情况(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一份;⑤创建建设安全文明工地申报表;⑥工程立面彩照5张(不同角度的全貌,主立面2张), 结构工程施工过程的彩照5-7张;⑦本申报表和以上①-⑥项形成电子文档或扫描电子版本并单独刻录成光盘。

翔安区实验学校二期工程位于翔安区新店镇,马新路西侧,南为规划四路,西为规划纵二路,东为规划纵三路。本工程由一栋教学、实验综合楼(教学楼五层、实验楼五层、多功能教室一层)和一栋宿舍楼(五层)组成,其中教学实验综合楼5层、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框架混凝土结构。拟验收的为教学、实验综合楼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其中1#、2#教学楼及连廊采用PHC管桩基础;3#教学楼、多功能教室采用独立柱基础。砼采用商品砼,垫层砼强度为C15,基础承台、地梁砼强度为C25,基础短柱砼强度为C30,基础桩芯砼强度等级为C40.。本工程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耐久年限50年。 本工程结构部分共有以下子分部(各自在项目中占的工程量明确比例进行分配): 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 注:当砌体结构为填充墙时,只能占10%的权重值。

创优质结构工程工作手册

创优质结构工程工作手册 安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 二0一一年十一月

目录 1、安阳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审要求 2、安阳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审工作流程 3、安阳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申报表 4、安阳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资料目录 5、安阳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资料目录 6、河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河南省结构中州杯(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的通知豫建建…2005?152号 7、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实行优质优价的通知 豫建建…2007?59号 8、河南省结构中州杯(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申报表 9、河南省“结构中州杯工程”申报资料目录 10、河南省“结构中州杯工程”评审资料目录

安阳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评审要求 我市全面开展创“市优质结构工程”活动以来,在广大施工单位的积极参与和有关参建单位的配合下,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推动了我市建设工程结构工程质量的提高,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创优质结构工程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开展活动引导企业树立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贯彻执行规范标准,改进工艺做法,推动建筑科技进步,总结交流经验,促进全市结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提高。 二、安阳市优质结构工程的申报评审工作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协会过程指导检查、专家评审的工作原则。 三、安阳市优质结构工程评审范围 1、单体住宅工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 2、单体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 3、整体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平方米以上; 4、个别工程建筑面积和规模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建筑风格独特以及对我市经济文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建设项目。 四、安阳市优质结构工程申报时间为:主体工程首层施工前。 五、施工单位在申报时应根据工程自身特点编制创市优质结构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执行。 六、安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协会组织专家采取不定期抽查方式对申报工程进行指导检查,每次检查对工程实物、技术资料、施工管

6.南昌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申报程序及表格

南昌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奖申报程序及表格 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工程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二)工程开工前,制定了优质结构工程质量目标和创优计划,进行质量策划,有具体的创优措施; (三)严格按图施工,施工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五)质量控制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二、申报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的工程应是本细则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且规模达到以下要求: (一)房屋建筑工程 1、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建筑工程。 2、累计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单体建筑面积小、数量大的群体建筑工程。 (二)市政公用工程 1、工程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含高架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净配水厂等工程。 2、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轨道交通、隧道等工程。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申报: (一)存在影响结构安全或正常使用功能质量缺陷、或存在加固补强的工程; (二)施工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 (三)因施工质量问题有投诉、举报属实的工程: (四)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四、市优质结构工程奖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在建设工程开工时,施工单位应结合《南昌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奖评选办法》要求制定《南昌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奖创优计划表》(见附件1),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和项目部盖章后报市质监站技术科一式两份(县、区工程报所在地质监站和市质监站技术科各一份)备案。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创建优质结构工程项目的过程检查,并组织开展自评。 (二)工程主体结构完成约80%左右(轨道交通区间工程结构完成100%)工程量时,施工企业可向市质监站术科技提交《南昌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工程奖初评申请表》(见附件2)申请初评审。规模大、结构类型和技术复杂的结构工程可合理划分子分部工程分阶段申请(应在创优计划中明确)。初评申请表填写和提交应符合以下要求: 1、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申报事项并签字加盖项目部章,由施工企业填写自评意见、经技术负责人或质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加盖企业章。 2、市辖区工程向市质监站技术科提交一式两份;县、区工程向所

湖北省结构优质评审办法

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争创优质工程,促进全省建筑工程结构质量不断提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湖北省建筑结构优质工程(以下简称省结构优质工程)是我省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的最高奖。 第三条省结构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湖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组织。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在本省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规模达到以下要求的工程: 一、住宅建筑:建筑面积在4000m2以上(含)的住宅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50000m2以上(含)的住宅(小区)群体工程。 二、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 m2(县市4000 m2)以上(含)。 三、工业建筑:建筑面积在5000 m2(县市4000 m2)以上(含)。 四、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各类专业结构工程或构筑物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五、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条以下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工程主体结构被隐蔽或保密的工程; 二、除不可抗力造成工期延误外,一次停工三个月或累计停工半

年以上的工程; 三、工程实体质量、及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要求; 四、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 第六条申报条件:申报省结构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设计规范要求,且工程设计先进合理; 二、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通过工程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全面性审查,且审查批准后有重大变更的内容已经原审图机构审批; 三、与省内同类结构工程相比在质量管理、质量资料、实体质量、安装预留预埋、质量特色、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等具有先进性。 四、有创建省结构优质工程的质量目标、计划和保证措施,已列入市(州)结构优质工程评选,具有鲜明质量特色和较高质量水平; 五、在结构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事故和亡人安全事故。 第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得参与申报: 一、天然地基(含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未做地基(静)载荷试验;桩基工程未按设计要求进行试桩或施工过程试桩未进行承载力试验;桩基工程未进行桩身完整性检测、桩基承载力检测、桩基持力层(静)载荷试验; 二、地基基础及主体结构存在加固补强的质量行为;

创优申报资料

一、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 第六条申报条件 申报省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 (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技术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科技含量较高,应用三项以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七条申报范围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列建设工程,均可申报省优质结构奖。 (一)民用建筑工程 1.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体民用建筑群。 3.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整体工业建筑群。 第九条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在满足工程开工条件前经工程所在地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推荐,向省建筑业协会申报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并递交以下申报资料: (一)《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申报表》,一式二份;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及批准文件、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证书、施工许可证等基本建设程序文件; (三)工程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明; (四)工程概况、工程创优计划和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五)其他应提供的证明资料文件。 以上资料由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负责审核,并核对相关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核对章及签署核对人姓名后报送省建筑业协会。 二、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范工地 第七条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省内中心城市(广州、深圳、佛山、珠海、东莞、中山、顺德)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以上(含本数,以下同);省内周边城市(江门、肇庆、湛江、茂名、阳江、云浮、惠州、河源、梅州、汕头、潮州、揭阳、汕尾、韶关、清远)地区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6000㎡及以上; (二)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以上; (三)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3000万元以上; (四)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 三、材料要求 (一)纸质材料(需盖申报单位公章):

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

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标准(建筑工程类) (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0.1为了加强建筑结构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本省优质结构工程的质量评审标准和评价方法,规范评审工作行为,依据《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现行规范、标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混凝土结构和砌体结构、钢结构工程,组织评审省优质结构工程质量奖项。 1.0.3申报参评的建筑结构工程,应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范围和申报条件。 1.0.4评审省优质结构工程,应依据《管理办法》规定的评审内容方法和程序,组织初评小组对申报工程在正常施工过程进行随机初评检查评价和推荐,是评审建筑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的基本程序和主要依据。 1.0.5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是我省的结构精品工程。应按照设计要求保证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耐久,确保建筑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 1.0.6本标准未纳入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经国家、省主管部门组织技术鉴定,且有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者,经省优质结构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后可纳入评审。 2基本规定 2.0.1参加评审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是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为前提: 其申报的结构工程项目,应有明确的质量计划目标和有效的质量保证预控措施;有与工程规模、结构技术专业特点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及有效的过程控制。 2.0.2评审河南省优质结构工程的结构类别和范围如下: 1. 混凝土结构工程,包括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和预制装配混凝土结构工程及其附属的钢结构、砌体结构工程; 2.砌体结构工程,包括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结构、多孔砖砌体结构或其它具备评审条件的新型建筑结构体系; 3.钢结构工程,包括钢结构构件制作、钢结构安装工程,防腐、防火涂装质量和钢结构工程附属的其它专业结构工程;。 4上述评审范围结构工程附属的地下结构防水工程、回填土工程和隔墙、围护结构、

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评比办法

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评比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等有关规定,鼓励工程参建各方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工程质量,促进本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AA市建设工程"AA杯”(结构优质奖)(以下简称”结构优质奖”)是我市建设工程市级奖,也是推荐参加市"AA杯"及省级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基础,获奖工程的质量应达到我市的先进水平。 第三条"结构优质奖"评比标准是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和其配套使用的各专业验收规范以及省市有关规定。 第四条"结构优质奖"在企业自愿参加和分片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比,每年分上、下半年评比两次。 第二章"AA杯"(结构优质奖)评比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结构优质奖”的评比范围为AA市行政区域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出杭施工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第六条申报"结构优质奖"评比的工程,由企业向AA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质安协会")申报。 第七条参评"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应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的证明文件齐全,主体结构经各责任主体验收合格,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形成结构质量自评意见。 第八条参评工程应有”结构优质奖”创建计划。未申报”结构优质奖” 创建计划的

工程不得参评。创建计划应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由企业报市质安协会和该工程所在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第九条"结构优质奖"参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参评工程应具有以下规模: 建筑类: 1、建筑面积在40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房屋建筑结构工程; 2、建安工作量在2000万元及其以上的其他各类专业结构工程; 市政公用类: 1、桥梁(含地下结构)、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其中AA市市区工程造 价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AA县(市)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2、桥梁同一标段中连续的工程,其主线和匝道合并为一个申报单元;每座大型立交、独立桥梁(特大型桥梁除外)为一个申报单元。 3、给水排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厂等按独立单体为_申报单元。 二、参评工程应遵守以下一般规定 1、申报"结构优质奖"的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组织施工。 2、申报工程的结构质量必须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 3、申报工程的桩基静载检测数量满足设计及规范的要求,桩基低应变检测应按申报单元100%覆盖。 4、申报工程必须通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其结构实体和主要功能的监督检测抽检(至少一次)。 5、凡发生下列情况的将终止该工程的"结构优质奖"质量评价和申报资格: 1)违反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未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 2)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不按程序报告、隐瞒不报咸发生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

房屋建筑和政公用设施工程申报优质建设工程奖的办事流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市优质建设工程奖办事流程 一、申报步骤: 1、施工单位下载《宜春市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好表格,并将其中有关表格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字证明并盖章。 2、按《评选办法》以及当年市优工程评选通知的要求准备好其他所需的申报材料, 3、将申报表、各种证明材料和申报材料交当地县(市)质量监督机构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4、县级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将所有申报材料送交市建设工程安质管理站审核盖章。 二、下列工程不得申报 1、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有关规定,手续不齐全的工程; 2、竣工后被隐蔽难以检查的工程,主体工程未经核验和核验未通过的工程; 3、未达到竣工验收时限和未办理竣工备案的工程; 4、有质量隐患和工程建设中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的工程; 5、已经参加过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未评选上的工程; 6、用户不满意,有质量问题投诉并经查属实的工程。 三、申报材料 1、《宜春市市级优良工程奖申报表》; 2、工程竣工备案表; 3、勘察设计文件审查表; 4、工程基础、主体和竣工验收资料; 5、桩基础检测报告认证表; 6、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申报省优质建设工程奖办事流程 一、申报步骤: 1、施工单位下载《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按照填写说明填写好表格,并将其中有关表格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字证明并盖章。 2、按《评选办法》以及当年省优工程评选通知的要求准备好其他所需的申报材料, 3、将申报表、各种证明材料和申报材料交当地县(市)质量监督机构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4、县级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将所有申报材料送交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5、设区市审核质量监督机构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各申报单位在设区市质量监督机构指导下,登陆省优质工程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资料总目录 2、《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4、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有分包工程时) 5、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和住户签名的质量回访记录 6、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获设区市优质结构奖证书(含结构主体非破损检测资料) 8、工程进行公示有关记录 9、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证明文件(可由设区市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10、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11、反映工程竣工概貌和工程各细部质量的彩照10张(含主体结构部分),并附文字说明。申报杜鹃花奖工程的DVD录像限时5分钟,图像、解说应清晰。

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和评价要求

优质结构工程申报和评价要求 一、一般规定 1、优质结构工程的评价包括对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两个分部工程的质量评价。 2、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各分项工程中原材料复验及砂浆、混凝土试块的检验数量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 3、墙体材料:框架结构及高层建筑墙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内墙填充墙禁止使用孔洞率低于35%的非承重空心砖;各类建筑±0.00以上墙体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作为砌体。 4、禁止使用氯盐类、高碱类混凝土外加剂。 二、质量指标 1、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等,回填分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地基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查数量和结果符合规范规定,并有试验报告。 2、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规范规定,并有桩位测量记录图。 3、地下防水工程的混凝土结构构件无明显裂缝,裂缝宽度不大于0.2mm,且不渗水。按地下室建筑面积计算每500㎡裂缝数量不多于一条,满足抗渗和混凝土耐久性要求;Ⅰ级防水等级的地下工程,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4、混凝土标养、同条件养护试块、砂浆试块的强度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5、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6、钢结构一、二级焊缝应进行相关检测,结果合格。 7、高强度螺栓施工质量检查不得缺项或不合格。 三、抽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多层建筑不少于3层,高层建筑不少于4层,各层检测不少于5点。

2、检测位置:在检测前由检查人员在施工图上随机确定,其中底层和顶层必须有检测点。 3、混凝土强度:在检查小组检查的楼层中任选一层,对其中的五个构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应用回弹法进行检测,回弹结果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4、砖混结构砌体砂浆饱满度:在检查组指定的三个楼层上,毎个楼层随机抽取一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评为优质结构工程 1、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内容或项目有缺项、漏项、无法弥补,或弄虚作假不能反映工程真实情况。 2、混凝土标养试块强度、混凝土结构实体强度、砂浆强度评定不合格。 3、单桩承载力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 4、桩基工程的检测,Ⅰ类桩数量达不到所测桩数的80%,Ⅲ类桩的数量超过所测桩数的5%,出现Ⅳ类桩。 5、砌体留置直槎或水平灰缝厚度小于5mm或抽查的房间透亮。 6、多空砖、空心砖、混凝土小型砌块墙体表面留凿水平槽。 7、砖混结构砌体马牙槎未按规范要求设置。 8、将质量不合格或产品等级不符合要求的砌体材料用于砌体工程或将有裂缝的砌块面砌于外墙的墙面。 9、钢筋保护层厚度合格率小于90%。 10、砌体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小于80%。 11、混凝土楼板厚度实测合格率小于90%。 12、楼面层高及混凝土结构轴线位置,混凝土结构每层垂直度实测偏差大于允许偏差的1.5倍。 13、吊车梁或吊车桁架下挠。 14、工程自开工起至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

目录 1、1999-2005年获鲁班奖的电力工程一览表 2、2002-2004获国优奖的电力工程一览表 3、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 4、国家优质工程现场复查会议程序 5、国优现场复查各方汇报要点 6、火电厂国优工程现场复查表 7、申报鲁班奖应注意的事项 8、二○○五年申报鲁班奖(国优)火电项目第一年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对比表 1、1999-2005年获鲁班奖的电力工程一览表

2、2002-2004获国优奖的电力工程一览表

3、国家优质工程奖申报程序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申报工作由各行业、地方协会负责组织,并严格按照《国家优质工程审定与管理办法》的要求和附表名额认真组织申报。国资委所属企业可按办法的要求自行组织申报。 (二)推荐申报的国家优质工程,应是与批准立项项目一致且一

次成优的工程,并已经获得省、部级(或相应级别)工程质量奖。凡复查时发现有质量问题而后又整修的工程,不能评为国家优质工程。 (三)申报国家优质工程按申报表的内容填写,申报表一式三份。每个项目应付彩色照片不少于14张并装订成册(其中工程全貌3-4张,基础施工2-3张,结构施工2-3张,主体设备安装照片2-3张,竣工后2-4张,工程重要和独具特色的部位2张以上),每张相片须附简要说明,并刻入一张光盘或拷贝到U盘。 (四)工程介绍光盘一张(一般10分钟,住宅小区15分钟)。 包括创优计划、全员创优意识、质量控制措施介绍。 工程全貌,主要施工过程,工程的重要部位、隐蔽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小区的物业管理等。 (五)《申报表》由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发放(复制有效),表格填写需黑色碳素墨水用正楷填写或黑色四号GB2312楷体打印,申报表须加盖红色公章。 (六)国家优质工程申报材料由四部分组成: (1)申报表2份; (2)申报资料1份(装订有1份申报表); (3)工程简介光盘1份; (4)工程彩色照片光盘(或U盘)。 (七)申报资料装订要求如下: 1、装订尺寸为A4纸规格。平装、胶订。 2、申报资料的封皮采用250g铜板纸。 3、申报资料的封面按附件的要求打印。 4、所有打印的正文内容均用四号楷体。 (八)申报资料的装订顺序及内容要求如下: 1、申报资料封皮(封面); 2、申报表(1份); 3、目录(注明各种资料份数); 4、政府主管部门审批的工程立项文件复印件。 5、工程报建批复文件复印件(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等); 6、省、部级工程质量奖证书复印件; 7、设计奖证书复印件; 8、工程监督(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定文件复印件; 9、工程验收证明文件(验收证书)复印件; 10、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备案文件复印件。 11、参建单位工程决算书复印件。 12、所有文字、证书、印章、照片须清晰可辨。联系电话及联系

河南省优质工程评审办法

附件: 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 (省优质工程)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奖(省优质工程)(以下简称“中州杯”奖)是我省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中州杯”奖的评选对象为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范围内承包或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在省外承包并已经建成使用的各类工程. 第二条“中州杯”奖的评审工作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实事求是、高标准、严要求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中州杯”奖只授予河南省建筑业协会的会员单位,其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四条评选“中州杯"奖的工程,必须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并已投产使用一年以上。主要包括: (一)住宅工程 1.多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含7-12层小高层住宅); 2。高层住宅,单体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3.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以上(附属设施配

套齐全的群体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1。10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2。3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3.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影剧院; 4.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科研等群体建筑工程; 5上述1~4项未列入的,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其它单体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 (四)市政园林工程 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梁、污水处理厂、垃圾埋填厂、燃气、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绿地面积3公顷以上,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园林工程。 (五)其它标志性建筑 设计新颖、技术先进、施工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明显、在当地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工程,也可以推荐。 第五条推荐工程所涉及人员数量要求: (一)申报工程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或造价在3000万元以下:施工单位推荐3人、参建单位推荐1人、建设单位推荐1人、监理单位推荐1人、监督单位推荐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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