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工作流程

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工作流程
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工作流程

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

裁判员培训考核

测量放线工职业技能大赛

裁判工作流程

姓名:

等级:裁判员

工作单位:北京市第 59 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单位: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考核单位: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完成时间: 2009年11月20日

联系方式:

目录

一、赛前准备----------------------------------------- 1 (一)了解大赛基本情况,掌握相关各种信息------------- 1 (二)制定工作计划----------------------------------- 1 (三)检查竞赛场地设施------------------------------ (四)制定抽签方案,确认参赛选手-------------------- (五)竞赛之前召开工作协调会------------------------ 二、竞赛实施----------------------------------------- 3 (一)检录------------------------------------------ (二)裁判就位-------------------------------------- (三)复查竞赛场地---------------------------------- (四)竞赛开始-------------------------------------- 三、赛后总结---------------------------------------- 8 (一)核对竞赛成绩---------------------------------- (二)进行技术点评---------------------------------- (三)宣布竞赛成绩,颁奖---------------------------- (四)整理技术文档资料,上交竞赛组织委员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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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集团

测量放线工职业技能大赛

裁判工作流程

北京城建集团作为国家大型建筑企业,承揽了许多国家及北京市重点建设工程,为促进各项工程建设质量的不断提高,更好地为首都以及国家发展建设提供优质工程,决定于近期举办测量放线工、电工、管道工等多个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我作为测量放线工的高级考评员、裁判员,受集团职业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的聘请,承担这一工种的裁判工作,并制定测量放线工职业技能大赛裁判工作流程。

一、赛前准备

认真、充分地做好竞赛之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是大赛得以顺利、圆满进行的必要前提和可靠保证。

(一)了解大赛基本情况,掌握相关各种信息

1、接受任务、进入角色

2009年9月11日接到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下发的集团文件,决定举办集团测量放线工等工种的职业技能大赛。同时,收到竞赛组织委员会的聘书,承担此次大赛的裁判工作。

接受上级下达的任务以后,立即开始学习大赛组委会的相关赛事文件,了解设置的竞赛项目、规则和方法。

⑴竞赛项目

这次大赛的项目是:建筑企业测量放线工初赛。

⑵竞赛规则

由于参赛选手较多,因此所有参赛选手需先参加理论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入围参加操作技能竞赛。理论考试为书面试卷,120分钟时间内完成答卷,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操作技能竞赛时,采用系数型评分表进行打分,评分表格见附表1。

⑶竞赛方法

技能竞赛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法,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指定的操作项目,并符合相应的技术指标。

2、审查资格、核对名单

对参赛选手的相关个人信息进行核对与审查,包括参赛选手的姓名、身份证、工种、职业资格、参赛项目等。要求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选手报名资料不能存在涂改情况,也要避免中途变更选手。附表2为参赛选手的个人信息。

(二)制定工作计划

1、赛前培训学习

由裁判长组织全组裁判员认真学习本次竞赛的日程安排、竞赛规则、竞赛实施操作手册等相关文件,做到对竞赛的全部内容、工作要求、程序方法等了如指掌、心中有数。结合竞赛项目,讨论、协商具体的工作分工和工作方法。

2、进行人员分工

根据竞赛分组情况及各组参赛选手的报名情况确定检录人员、裁判人员的分组、分工,准备检录时所需使用的标志牌、检录表格等。

⑴分组分工

根据竞赛项目,本次竞赛设立三个裁判组,一个检录组,三个计时组,一个录入组和一个后勤保障组。

每个裁判组设裁判长1人,副裁判长1人,裁判员3人。

每个计时组设组长1人,组员3人。

检录组设组长1人,组员2人。

录入组设组长1人,组员2人。

后勤保障组设组长1人,组员3人。

⑵检录标志牌

⑶检录使用的表格

3、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竞赛项目需要,将裁判、检录、计时、录入、后勤保障等人员做好分工,并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

⑴裁判长:负责领导全体裁判员做好裁判工作,掌握竞赛进程,解决竞赛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负责协调各个部门,确保竞赛顺利进行,圆满成功。

⑵副裁判长:协助裁判长工作,负责按照赛区分工,将工作地点及标志、通知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处理竞赛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解释竞赛规则与规程,确保竞赛工作有序进行。

⑶裁判员:负责赛场选手竞赛成绩的评定和分数的记录工作。

⑷计时员:负责赛场选手竞赛用时的计时与记录工作。

⑸录入员:负责将参赛选手的竞赛成绩录入到计算机中,并进行计算、排序整理等工作。

(三)检查竞赛场地设施

1、竞赛场地检查

根据竞赛项目的需要,检查场地布局(流向)、面积(人员容量)、空间(操作需求)等方面是否符合竞赛要求。

结合具体工种展开。

2、竞赛设备检查

检查竞赛项目所需要的设备种类、数量、性能状态等是否与竞赛要求匹配。

结合具体工种展开。

3、竞赛用品检查

对在竞赛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其它用品进行检查。

结合具体工种展开。

4、工作人员用桌椅检查

裁判工作台设置位置处在不影响竞赛选手操作、同时便于裁判评判工作的地方,符合竞赛需要。

5、场地灯光、音响检查

⑴竞赛场地照明充足、光线明亮、对竞赛选手视觉无影响。

⑵场地音响设备到位,满足宣讲、广播需要。

6、安全措施检查

⑴现场安全防火设施齐全、到位,状态良好。

⑵具有明显、充足的紧急疏散通道。

⑶具有完整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制定抽签方案,确认参赛选手

1、确定抽签方案

本次竞赛采用两次抽签的方法。

⑴第一次抽签主要是确定参赛选手的竞赛时间和场次,可由领队代为进行,也可采取本人抽签的方式。本次竞赛将统一由领队代为抽签。

⑵第二次抽签确定选手的具体工位,将在检录时由本人进行。

2、准备抽签工具

⑴第一次抽签采用“做阄”方式,通过抓阄完成抽签。具体“阄”的做法详见附图1。

⑵第二次抽签采取“抓乒乓球”的方法,根据工位设置个数,准备相同个数的乒乓球,其上依次标有数字代表工位号码。将乒乓球装入一个密闭的纸箱中,预留一个只可伸进一只手的孔洞。

3、制作抽签表格

测量放线工竞赛抽签表与参赛报名表和检录表相结合。

⑴第一次抽签使用的表格

⑵第二次抽签使用的表格

4、抽签人员分工

本次竞赛抽签工作由检录组负责。

5、抽签的实施

(五)竞赛之前召开工作协调会

在竞赛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正式开赛以前要就竞赛过程中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以及工作要求与相关的部门(分组)进行协调。

1、与检录处进行协调,确认各工种(项目)参赛选手的人数、名单,看有无更改。

2、与专家协调,统一竞赛项目的评分标准,把握扣分尺度。

3、与保障组协调,确认竞赛设备、物品的准备情况,明确数量、种类及型号。

4、与计时组协调,明确竞赛工种(项目)的区域分布、人数、场次,确认计时员配备数量。

5、与录入组协调,明确成绩单的传递方式,根据竞赛工种(项目)的区域分布、人数、场次,确认录入员的配备数量。

二、竞赛实施

(一)检录

根据第一次抽签结果,按场次、分时段进行检录,并做好第二次抽签工作。

1、检录人员根据竞赛规定的检录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检录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检录员依照检录表进行点名检录,核对选手身份证、参赛号码标牌。

3、遵照事先制定的抽签方案进行第二次抽签,确定每个参赛选手的工位号。

4、检录抽签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送达竞赛区交给裁判长。

5、检录之后,由一名检录员引导参赛选手进入竞赛场地。

(二)裁判就位

裁判人员按照竞赛项目分工,提前30分钟到达相应项目的竞赛场地。

(三)复查竞赛场地

裁判人员到达场地后,要认真复查竞赛场地,包括工位设置、设备型号与数量、其它用品等,检查是否配备齐全,能否达到竞赛要求。

(四)竞赛开始

1、竞赛选手进入场地,并依据二次抽签结果进入工位,做好开赛之前的最后准备。

2、裁判员再次复核选手身份。

3、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同时计时员开始计时。

4、裁判员对竞赛选手进行各项评分,并填写评分记录表。

三、赛后总结

(一)核对竞赛成绩

根据裁判评分表、成绩报送单、电脑录入单进行成绩核对,确保竞赛成绩准确无误。

1、裁判评分表在竞赛评分后,需要对评分进行核对,并由裁判本人签字确认。

2、成绩报送单依据裁判评分表以项目、场次为单位进行成绩摘录,并由裁判长签字确认。

3、依据成绩报送单由录入员进行电脑录入,经录入组组长签字确认录入无误。

(二)进行技术点评

由竞赛组委会副主席、总裁判长进行竞赛技术点评。

经过竞赛组委会、全体裁判、各方工作人员以及全体竞赛选手的共同努力,此次竞赛取得了圆满成功。

本次竞赛具有以下突出特点:

1、参赛选手广泛,规模较大;

2、赛项设置紧扣行业应用需求;

3、赛题设计能够体现选手的职业综合能力;

4、赛场环境良好,赛事程序顺畅,展现了企业的组织能力和精神风貌;

5、通过竞赛实现了选手之间的相互交流和相互学习,促进了选手们职业技能的提高。

(三)宣布竞赛成绩,颁奖

1、由总裁判长、竞赛组委会副主席按竞赛项目(职业工种)宣布竞赛成绩,(取前10名)。

2、获奖选手上台领奖,由集团领导颁发奖牌和证书。

(四)整理技术文档资料,上交竞赛组织委员会存档

按照竞赛组织机构的分工,各部门(组)要对各自形成的竞赛过程中的文字记录、表格、图示等文件或资料予以整理,最终上交竞赛组委会存档。一般情况下,需要整理归档的资料应该包括:

1、举办竞赛的集团决定(文件或通知);

2、关于竞赛组织机构设置的文件;

3、竞赛规则与竞赛办法;

4、参赛选手报名册;

5、抽签方案、抽签结果

6、竞赛检录表、评分记录表、成绩报送单、电脑录入单等;

7、获奖人员名单及奖项;

8、竞赛总结和技术点评资料;

9、竞赛安全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竞赛场地、设备检查记录表。

竞赛裁判工作流程

2015年武汉市技工院校汽车修理工技能竞赛 裁判员工作细则

一、裁判评分须知 1、由组委会指定裁判长和现场裁判。 2、裁判长负责比赛的监考和各项评分工作,裁判员在裁判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参赛学生的评分工作。实操竞赛评分,均采用双人裁判取平均分,即每名选手都有两名裁判执裁、同时每个学校的裁判不在同一组。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对过程和结果进行评判。所有选手的评分表都要求注明扣分值和扣分原因,由裁判员签字,再由裁判长审核后签字确认,若出现对同一选手的总评分两裁判相差20分(含20分)以上、根据视频由裁判长组织相关裁判重新评分。确认后的评分表由专人送往统计组,进行审核、统计后录入电脑统计系统,由系统自动转换成百分制后作为竞赛赛成绩。 3、裁判人员在比赛前,必须熟悉评分标准。 4、在正式比赛中,裁判人员不能对比赛内容作任何宣讲和解释,只能对印刷不清楚的文字、符号等作说明。 5、裁判长对有违规、舞弊行为的选手,应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警告、扣分、取消比赛资格等处分。 6、裁判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大公无私的精神,做到公平、公正,切实做到宽严适度,消灭错误,记分清晰,不涂、不抹,保证质量。 7、裁判评分中出现问题,由裁判长裁决。 8、裁判员按比赛规则、评分标准对其所裁判的内容予以评分并签名。 9、裁判人员对评分过程严格保密,未经裁判长允许,无权向选手、其他人员提供比赛成绩。 10、竞赛前30分钟,由考务组组织本场参赛选手抽签,抽取工位号,并由各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 11、竞赛前20分钟,参赛选手凭学生证进入考场,按抽取的工位号进行考前的准备工作。裁判员对各参赛选手进行身份检查,并检查其所带的物品是否符合竞赛规定并作好纪录。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30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1995]计计字第1765号 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工作,依据《国防科研试制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制定了《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使本办法的实施与有关规定更好地衔接,并使“八五”国防科研计划不受过大影响,“八五”期间立项并可完成的国防科研项目,原则上不按本办法重新计价。 附件: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防科工委 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附件: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工作,保证国家指令性国防科研任务的下达和完成,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国防科研试制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研项目,是指国家下达并使用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武器装备研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基础研究和其他研究等项目,包括实行和没有实行合同制管理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是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和国防科研试制费计划(预算)的依据,军队使用部门和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原则是: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从加快国防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发展、提高国防科研试制费使用效益的总目标出发,实事求是地考虑国防科研过程所需的必要补偿和研制单位合理收益,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范围及其标准,保证国防科研试制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计价范围和方法

第五条国防科研项目价款由计价成本、收益和不可预见费三部分组成。承包项目的计价还包括项目承包单位拨付给分承包单位分承包项目价款及研制主管部门和总承包单位对该项目组织技术协调费用。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考虑价格涨落因素。可根据近年来与项目研制成本有关的物价变化情况和项目研制期间有关物价的变化趋势,适当测定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 第六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包括从项目论证阶段到试生产阶段所发生的设计费、材料费、外协费、专用费、试验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费、管理费等八项内容。 具体计价范围和计算方法: 1.设计费指项目研制过程中需要发生的论证费,调研费,计算费,技术资料的购买、复制和翻译费,设计用品费,设计评审费,设计跟产费等。计算方法为 : (1)论证、调研、设计评审、设计跟产等费用,按预计参加人次乘以人均费用(本单位人员工资费除外 ) 计算 : (2)支付外单位计算费用=Σ( 计算时数×小时费用率 ) 2.材料费指科研项目研制中研制产品:必须耗用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元器件的费用(包括购买、运输和整理筛选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专用新材料应用试验费、型谱外专用电子元器件研制费和燃料动力费等。计算方法 为 : (l)原材料费用 =Σ(原材料预计耗用量×计划单价): (2)构成产品实体的外购成品费用(不含分承包或外协的部件)=Σ(外购成品件数×计划单价 ): (3)研制项目在研制过程中(试验过程除外)直接消耗的水、电、风、气、煤、燃油、天然气等动力燃料费用,均按计划单价和耗用数量计算。 在计算材料费用时,可适当考虑受订货起点限制所增加并且应在该项目科研费中分担的费用。 3.外协费指项目研制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由外单位协作所发生的协作加工费用。包括工艺外协和工件外协等(不含项目承包单位拨付分承包单位的科研费) 。 4.专用费指专用于某一项目的费用。包括 :

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2013足球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国家二、三级裁判培训资料) 体育学院:林辉 第一章:裁判员的职业道德 一. 裁判员职业道德的八字方针:严肃、认真、公正、准确 1.严肃:就是在思想上要正确的认识裁判的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 2.认真:就是要有一个认真的工作态度,树立为比赛、为运动员和观众服务的意识, 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地作好各项工作。 3.公正:就是要出于公心,以事实为依据,以规则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不感情用事。 4.准确:就是要提高判罚的准确性,力求不出后少出错或漏判。应告示是什么判什 么,反对判什么是什么。 二.裁判员临场体现的“四严”、“四公”、“四良” 1.“四严”:严于律己、严格执法、严肃认真、严格管理。 2.“四公”:公平准确、公平合理、公而忘私、公开透明。 3.“四良”:良好的职业道德、两到的文化修养、良好的工作作风、良好的身体素质。 第二章:足球竞赛规则分析 1.比赛标准为长90米—120米、宽45米—90米。场地必需是长方形。(介绍足球 场各个区域)球门:长:米宽:米。国际足联规定世界杯决赛阶段比赛的场地为长105米、宽68米。但国际足联还规定世界杯比赛不得在人造草坪球场进行。 2.界线:场地各线的宽度不得超过12厘米(一般以12厘米为宜)。 3.边线与球门线:边线与球门线划定的足球场是足球比赛队员的基本活动区域。比 赛开始后,未经裁判员同意,队员及其他队员不得擅自进、离场。边线出界:掷界外球,球门线出界:踢球门球或角球。球整体越过边线或球门线才算出界,进球时更要注意。罚球点球时,守门员应站在球门间的球门线上。对方在罚球区踢间接任意球时,防守队员不足米,则允许防守队员站在球门线上。 4.中线:开球时,双方必须站在本方的半场,防守队员不得进入中圈,当裁判员鸣 少后,开球必须向前开。 5.球门区:可以在任何一点踢球门球,当球在球门区是裁判员停止比赛,若坠球恢 复比赛时,应在停止比赛时球所在的最近的与球门线平行的球门区线上执行。 6.罚球区: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可以用手触球,队员在罚球区内犯规应判球点球。 踢球门球时对方应退出罚球区,球必须直接踢出罚球区比赛才能进行。罚球点球时其他队员必须退出罚球区及罚球弧以外,球滚动时队员才能进入。 7.角球弧:踢角球时,球必须放在角球弧内。角球旗杆不得低于米杆的顶端应为平 顶,以防刺伤队员,旗布规格为30厘米X40厘米。 8.球门:球门的门柱和横梁的宽度与厚度应该相同,球门颜色必须是白色。 9.场地四周:第四官员、技术区域、替补席。 10.球:周长:不得长于70厘米,不得短于68厘米。 11.队员人数:一场比赛每队上场队员不得多于11人,必须有一名守门员,裁判 员不得同意某队愿意在没有守门员的情况下比赛。在比赛中守门员可以与场上的

2019年整理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精品资料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财防[2008]1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是指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并与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科研经费,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项目研制单位配套自筹两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五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级负责,分工管理。科研经费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各项科研任务取得实效。 (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由国家确定,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任务,避免分散使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四)项目核算,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并实施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六条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应按级次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内容概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研究人员、研制周期、项目总投资及其资金来源、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等情况。 项目库中的项目应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 第七条财政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审批、下达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二)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项目科研经费; (三)审批科研经费决算; (四)检查、监督、指导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国防科工委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提出年度各项科研经费的安排意见; (二)提出科研经费中中央财政拨款的建议; (三)检查、监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四)组织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和审计;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归口管理科研项目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单位)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编报和执行科研经费预算; (二)督促所属单位科研项目配套自筹资金到位; (三)检查、监督所属单位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四)编报科研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项目研制单位对本单位的科研经费管理,负责下列工作: (一)编报和执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 (二)确保配套自筹资金与中央财政拨款同比例到位; (三)对实行总承包的科研项目,总承包单位与分承包单位和协作单位应当按照签订的合同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 (四)严格核定科研项目成本开支范围,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 (五)编报科研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第三章科研项目经费的计价范围和标准 第十一条科研项目经费构成包括项目成本、项目收益。 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成本,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开展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30

【精品】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30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1995] 计计字第 1765 号 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工作,依据《国防科研试制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制定了《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使本办法的实施与有关规定更好地衔接,并使“八五”国防科研计划不受过大影响,“八五”期间立项并可完成的国防科研项目,原则上不按本办法重新计价。 附件: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财政部国防科工委 一九九五年七月五日 附件: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工作,保证国家指令性国防科研任务的下达和完成,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国防科研试制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研项目,是指国家下达并使用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武器装备研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基础研究和其他研究等项目,包括实行和没有实行合同制管理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是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和国防科研试制费计划(预算)的依据,军队使用部门和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原则是 : 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从加快国防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发展、提高国防科研试制费使用效益的总目标出发,实事求是地考虑国防科研过程所需的必要补偿和研制单位合理收益,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范围及其标准,保证国防科研试制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计价范围和方法 第五条国防科研项目价款由计价成本、收益和不可预见费三部分组成。承包项目的计价还包括项目承包单位拨付给分承包单位分承包项目价款及研制主管部门和总承包单位对该项目组织技术协调费用。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考虑价格涨落因素。可根据近年来与项目研制成本有关的物价变化情况和项目研制期间有关物价的变化趋势,适当测定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 第六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包括从项目论证阶段到试生产阶段所发生的设计费、材料费、外协费、专用费、试验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费、管理费等八项内容。 具体计价范围和计算方法: 1(设计费指项目研制过程中需要发生的论证费,调研费,计算费,技术资料的购买、复制和翻译费,设计用品费,设计评审费,设计跟产费等。计算方法为 : (1)论证、调研、设计评审、设计跟产等费用,按预计参加人次乘以人均费用(本单位人员工资费除外)计算 : ⑵支付外单位计算费用=2 (计算时数X小时费用率) 2(材料费指科研项目研制中研制产品 :必须耗用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元器件的费用(包括购买、运输和整理筛选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专用新材料应用试验费、型谱外专用电子元器件研制费和燃料动力费等。计算方法为 :

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工作流程1

北京市职业技能竞赛 裁判员培训考核 制图员职业技能大赛 裁判工作流程 姓名: 等级:裁判员 工作单位:北京市第 59 职业技能鉴定所培训单位: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考核单位: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完成时间: 2009年11月20日 联系方式:

目录 一、赛前准备----------------------------------------- 1 (一)了解大赛基本情况,掌握相关各种信息------------- 1 (二)制定工作计划----------------------------------- 1 (三)检查竞赛场地设施------------------------------ (四)制定抽签方案,确认参赛选手-------------------- (五)竞赛之前召开工作协调会------------------------ 二、竞赛实施----------------------------------------- 3 (一)检录------------------------------------------ (二)裁判就位-------------------------------------- (三)复查竞赛场地---------------------------------- (四)竞赛开始-------------------------------------- 三、赛后总结---------------------------------------- 8 (一)核对竞赛成绩---------------------------------- (二)进行技术点评---------------------------------- (三)宣布竞赛成绩,颁奖---------------------------- (四)整理技术文档资料,上交竞赛组织委员会存档 --------------------------------------------------

田径比赛裁判工作介绍

田径比赛裁判工作介绍: A、检录工作方法 赛前工作: 1.主裁判组织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安排人员分工,制定检录工作细则和工作流程。 2.向编排记录组索取已经确认的竞赛日程表、运动员分道分组表(或径赛卡片)和接力棒次表,根据径赛回程制定检录时间流程表。 3.准备检录所需器材和用品,包括:检录处标志牌、检录时间公告牌、文具、各种表格、手提喇叭、裁判桌椅、运动员休息凳、安全别针、针线、卡尺等。采用终点电动计时时,还需准备道次小号码、长跑顺序小号码。 4.重大比赛时,要预先熟悉竞赛规则中有关运动员服装、比赛用鞋、提包和用品上的广告规格的规定。必要时,复制数份广告规格表,以备检录时查用。检查运动员的练习场地、器材、卫生间及进入比赛场地的通道

设置是否合理。 赛中工作: 1.主裁判领导全体检录员在每个比赛单元的第一项比赛开始前60—90分钟到达检录地点,清理工作场地,进行赛前准备。 2.用广播和张贴形式宣布检录地点、本单元各比赛项目检录时间表和检录注意事项。 3.每项检录前10分钟预告检录的项目、检录开始时间、检录结束时间、比赛时间、检录要求等事项,通知有关运动员按时前来检录。 4.检录。重大比赛,由人口检查员开始检查该项参赛运动员的证件及号码,做好记录,指引运动员进入检录地点交该项捡录员(组)进行检录。 一般比赛,由该项检录员(组)按照比赛分组分迈的顺序点名,并排好运动员的队列。 检录时,应检查运动员的身份、号码、服装、比赛鞋、携带物品等是由符合规则规定。如采用终点电动计时,在进行径赛项目检录时应分发道次小号码或长跑顺序小号码,提示运动员正确佩带,防止脱落、颠倒等。检录

径赛裁判法与流程

三、径赛裁判法 径赛裁判包括检录、发令、检查、计时、终点、风速测量等,各组在径赛裁判长的统一领导下相互协作,密切配合。 [一]、检录工作 检录的主要任务是根据运动会竞赛秩序所规定的时间,在每个径赛项目比赛前召集运动员点名,凡点名不到者应取消其比赛资格。(一)检录组的职责与分工 1.检录主裁判:负责该组的全面工作,签收各组径赛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了解此比赛进行情况与径赛裁判长、记录公告组、起点、终点等各方面取得联系。 2.检录员:负责召集运动员点名,处理运动员抽签决定道次,并将道次写在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上。带领运动员入场等。 (二)检录工作方法 1.比赛前布置检录处,准备好需要用物品,拟订竞赛检录时间表和运动员须积压。按竞赛秩序核对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了解各径赛项目起点、接力区、确定带领运动员入场的路线。 2.检录员须于赛前一小时到达检录处,竞赛检录时间表(如P91),做好准备工作。 3.按规定时间,准时点名,点名不到者就取消其比赛资格。点名可结合检查运动员服装、(检录处应备有针线,供运动员借用)。 4.组织运动员抽签,排定道次,并填入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上。一般在比赛前10-15分钟,把运动员一次或分批带到起点处,将检录表

交给助理发令员,并说明运动员缺席情况。同时,将检录表和成绩记录卡片分送检查长和终点记录台。如遇组别或运动员有变动时,应将变动情况报告径赛裁判长。 5.进行长距离竞走比赛时,如彩小的裁判方法,检录员应在前一天就按编排的秩序,将小发给参加该项比赛的运动员,也可以在赛前临时发给,并将运动员与小对照在检录表上注明,该项比赛后,要用及收回小。 6.在4*100米接力项目检录时,应由两个或四个检录员,分别带领运动员入场,并场检录表分别交给助理发令员和接力区检查员。 7.全能和田赛项目的比赛,分别由全能和田赛裁判员直接到检录处点名,并带领运动员入场。检录员应主动协助他们做好工作。 8.检录员带领运动员入场时,应在检录时间表上签字,以示该项已点名完毕已带入场。 [二]、发令工作 发令员的主要任务,只根据运动员竞赛秩序规定的径赛项目比赛时间,组织运动员准时进行比赛。在执行工作中,应使各运动员在符合规则规定、机会均等的情况下合理地起跑,并应耐心热情的做好运动员的思想工作,尽量合运动员不犯规少犯规。 (一)发令员的职责与分工 1.发令员:根据规则规定,判定运动员的起跑是否犯规,有权警告和取消起跑犯规的运动员的比赛资格,解决起跑中的各种问题。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是指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并与国防科技工业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科研经费,包括中央财政拨款和项目研制单位配套自筹两部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四条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五条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级负责,分工管理。科研经费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各项科研任务取得实效。 (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科研经费应当用于支持由国家确定,提升国防科技工业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军民结合产业化发展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任务,避免分散使用。 (三)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四)项目核算,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并实施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 第六条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应按级次建立项目管理数据库。管理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内容概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研究人员、研制周期、项目总投资及其资金来源、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等情况。 项目库中的项目应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分工 第七条财政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 (一)审批、下达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二)拨付中央财政承担的项目科研经费; (三)审批科研经费决算; (四)检查、监督、指导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

【最新精选】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最新精选】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1995]计计字第176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工作,保证国家指令性国防科研任务的下达和完成,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国防科研试制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研项目,是指国家下达并使用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武器装备研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基础研究和其他研究等项目,包括实行和没有实行合同制管理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是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和国防科研试制费计划(预算)的依据,军队使用部门和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原则是: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从加快国防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发展、提高国防科研试制费使用效益的总目标出发,实事求是地考虑国防科研过程所需的必要补偿和研制单位合理收益,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范围及其标准,保证国防科研试制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计价范围和方法 第五条国防科研项目价款由计价成本、收益和不可预见费三部分组成。承包项目的计价还包括项目承包单位拨付给分承包单位分承包项目价款及研制主管部门和总承包单位对该项目组织技术协调费用。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考虑价格涨落因素。可根据近年来与项目研制成本有关的物价变化,情况和项目研制期间有关物价的变化趋势,适当测定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 第六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包括从项目论证阶段到试生产阶段所发生的设计费、材料费、外协费、专用费、试验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费、管理费等八项内容。 具体计价范围和计算方法:

西南交通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西南交通大学国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国防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国防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按时保质完成,根据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教育部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及《西南交通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国防科研项目是指以国防建设为目的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型号研制等,我校承接的国防科研项目主要来自于总装备部、总参谋部、总后勤部、各军兵种、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各军工企事业单位等。所有的国防科研项目均按本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我校承接的国防科研项目实行学校、二级单位、项目组三级管理体制。三者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第四条军工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军工办”)是学校国防科研管理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负责全校国防科研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政策环境建设、发展方向的宏观规划和指导,配合计划财务处(以下简称“计财处”)做好国防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计财处负责国防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约定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使用科研经费。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国防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健全有关保密规章制度,配备兼职保密人员,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并组织实施,督促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任务书、合同要求完成研究工作。配合军工办进行项目立项、合同签订、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组根据项目申请指南,填写申请书、合同书、任务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按规定使用经费;按计划组织实施,确保项目按期完成;按要求报送项目阶段、年度进展报告及各类报表;按合同书或任务书要求进行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 第三章项目申请与立项 第八条国防科研项目申请前,项目负责人须认真研读有关申请通知、项目指南、管理办法等文件,按文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查后统一上报军工办,由军工办审定、备案后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各项目组有关人员和学院有关人员对于知悉的涉密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承担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扩大知悉范围。 第九条申请项目或签订合同时,有明确经费配套要求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经费配套有效证明或承诺书,留军工办备案。如果获得立项,配套经费应保证及时到位。 第十条与校外单位合作申请或承担项目时,须按有关要求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任务分工、经费预算和知识产权归属等。 第十一条国防科研项目立项前,项目组应根据项目密级确保具备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的各项条件,包括涉密人员资格、涉密场地、硬件设施等,不具备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凭相关批复文件或合同书方可到军工办进行项目立项。 第十二条军工办将国防科研项目相关信息录入国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项目经费到款后项目负责人凭军工办开具的经费到位通知单,经计财处核实后办理项目经费卡。国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的项目信息是岗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项目实施与管理

起点工作细则

发令裁判组工作细则 发令协调员:万宋斌 一、发令裁判组工作任务: 根据田径竞赛规则《2010-2011》、国际田联《竞赛规则2012-2013年》修改部分和全国大奖 赛总决赛竞赛规程中的相关规定,按照本次大奖赛两天的竞赛日程,认真有效地组织参加径赛项目运动员进行公平、合理起跑,工作中严肃、认真、公正、准确地执行相关的裁判工作,严格准时开始比赛,执行有关起跑时的规则。 二、人员设置: (一)发令协调员:1名(万宋斌) (二)发令员:2名(1号发令员:曾少明,2号发令员:国派裁判) (三)召回发令员:2名(1号召回发令员:徐致诚,2号召回发令员:李子宜) (四)助理发令员:2名(1号助理发令员:孙培岩,2号助理发令员:黄丽红) (五)起点志愿者:9名(1名组长,组员8名) 三、职责与分工: (一)发令协调员 1、组织发令组裁判员学习规则和规程,协调其它各裁判组商谈联系事宜,制定工作细则,组织联调实习工作。 2、安排发令组裁判员的工作,确定其职责。 3、监督发令组每一名裁判员履行职责。 4、与径赛裁判长(终点)确认各裁判组准备就绪,收到现场指挥的有关命令后开始发令程序,通知发令员开始发令程序。 5、作为计时设备公司技术人员和裁判员之间的通话者。 6、保存所有发令过程中的文件(起跑反应时、有可能起跑犯规的波形图、起跑登记表)。 7、为每一名召回发令员确定专门的任务和位置。

8、遇到特殊情况及疑难问题,及时向起点裁判长报告。 9、带领起点裁判员按时间要求准时入场,严格按时间流程规定上岗执行工作,等待由检录处带入比赛场地的该组运动员。 10、每组比赛结束后,根据比赛项目的间隔时间带领裁判员整齐退场或转场。 (二)发令员 1、职责:根据发令协调员下达指令准时发令。对于起跑犯规的运动员提出警告或取消比赛资格。 2、分工:1号发令员:男子组,2号发令员:女子组。 (三)召回发令员 1、职责: 1.1根据发令协调员确定的任务和位置,协助发令员检查参赛运动员起跑是否符合竞赛规则规定。 1.2如出现起跑犯规或不公允时应立即鸣枪召回,并向发令员说明运动员犯规情况。 1.3发令员未鸣枪时,运动员出现犯规,召回发令员不能鸣枪召回。 2、分工:1号:内侧主看1-4道;2号:外侧主看5-8道。 (四)助理发令员 1、职责: 1.1接受参赛运动员,根据检录表核对运动员的项目、组别、组次、道次、号码,髋侧号码佩戴规范; 1.2监督运动员整理服装,组织运动员上道(正确的道次或站位),再次核查道次、号码、小 号码; 1.3督促起点服务员整齐列队将运动员的衣物送往赛后控制中心; 1.4接力比赛时为第一棒运动员准备接力棒,该组比赛结束后应及时收回接力棒。 1.5当发令员“各就位”口令下达后检查运动员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如有违反规则情况应用手势令其改正。(直道项目助理发令员一前一后进行检查,梯形起跑两名助理发令员应分别

[应用]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应用]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1995]计计字第176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工作,保证国家指令性国防科研任务的下达和完成,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国防科研试制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研项目,是指国家下达并使用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武器装备研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基础研究和其他研究等项目,包括实行和没有实行合同制管理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是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和国防科研试制费计划(预算)的依据,军队使用部门和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原则是: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从加快国防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发展、提高国防科研试制费使用效益的总目标出发,实事求是地考虑国防科研过程所需的必要补偿和研制单位合理收益,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范围及其标准,保证国防科研试制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计价范围和方法 第五条国防科研项目价款由计价成本、收益和不可预见费三部分组成。承包项目的计价还包括项目承包单位拨付给分承包单位分承包项目价款及研制主管部门和总承包单位对该项目组织技术协调费用。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考虑价格涨落因素。可根据近年来与项目研制成本有关的物价变化,情况和项目研制期间有关物价的变化趋势,适当测定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 第六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包括从项目论证阶段到试生产阶段所发生的设计费、材料费、外协费、专用费、试验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费、管理费等八项内容。 具体计价范围和计算方法:

[最新]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最新]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国防科研项目计价管理办法 [1995]计计字第176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工作,保证国家指令性国防科研任务的下达和完成,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依据《国防科研试制费拨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武器装备研制合同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防科研项目,是指国家下达并使用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武器装备研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基础研究和其他研究等项目,包括实行和没有实行合同制管理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是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和国防科研试制费计划(预算)的依据,军队使用部门和承担国防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执行本办法。 第四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原则是: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从加快国防科学技术和武器装备发展、提高国防科研试制费使用效益的总目标出发,实事求是地考虑国防科研过程所需的必要补偿和研制单位合理收益,规范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范围及其标准,保证国防科研试制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 第二章计价范围和方法 第五条国防科研项目价款由计价成本、收益和不可预见费三部分组成。承包项目的计价还包括项目承包单位拨付给分承包单位分承包项目价款及研制主管部门和总承包单位对该项目组织技术协调费用。 国防科研项目计价考虑价格涨落因素。可根据近年来与项目研制成本有关的物价变化,情况和项目研制期间有关物价的变化趋势,适当测定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

第六条国防科研项目计价成本,包括从项目论证阶段到试生产阶段所发生的 设计费、材料费、外协费、专用费、试验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费、管理费等八项内容。 具体计价范围和计算方法: 1、设计费指项目研制过程中需要发生的论证费,调研费,计算费,技术资料的购买、复制和翻译费,设计用品费,设计评审费,设计跟产费等。计算方法为: (1)论证、调研、设计评审、设计跟产等费用,按预计参加人次乘以人均费用(本单位人员工资费除外)计算; (2)支付外单位计算费用,?(计算时数×小时费用率) 2、材料费指科研项目研制中研制产品:必须耗用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 外购成品和元器件的费用(包括购买、运输和整理筛选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专用新材料应用试验费、型谱外专用电子元器件研制费和燃料动力费等。计算方法为: (1)原材料费用,?(原材料预计耗用量×计划单价); (2)构成产品实体的外购成品费用(不含分承包或外协的部件),?(外购成品件数×计划单价); (3)研制项目在研制过程中(试验过程除外)直接消耗的水、电、风、气、煤、 燃油、天然气等动力燃料费用,均按计划单价和耗用数量计算。 在计算材料费用时,可适当考虑受订货起点限制所增加并且应在该项目科研费中分担的费用。 3、外协费指项目研制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由外单位协作所发生的协作加工费用。包括工艺外协和工件外协等(不含项目承包单位拨付分承包单位的科研费)。 4、专用费指专用于某一项目的费用。包括:

跳高的裁判工作与方法

跳高的裁判工作与方法 赛前工作: (1)赛前1小时全体裁判员在主裁判的带领下,到器材室借出比 赛所需的所有器材,然后进行场地布置及器材的调试等工作(整个过 程用时约20分钟完成); (2)场地布置完毕后其他裁判员在主裁判的带领下到休息室休息,而管理裁判员、记录裁判员则到第一检录处进行运动员的检录工作,赛前30分钟对所有参赛运动员进行检录(应对运动员证件、物品进 行检查)争取用10-12分钟对所有运动员检录完毕并带入比赛场地交 给主裁判; (3)赛前10分钟主裁判接管由管理裁判员带进来的运动员,进行简单的交待注意事项等工作后,组织他们进行步点丈量(并把助跑标 志分给运动员并检查放置是否符合要求)组织他们有序地进行试跳, 记录裁判员应注意登记运动员的起跳高度及免跳情况(高度项目), 运动员管理裁判员应熟悉运动场的所有位置及场地分布情况,主裁 判把握整个进程; (4)赛前3分钟,所有运动员停止练习,主裁判组织裁判员整理 比赛场地,做好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时限裁判员应把时限按要求 调整好,记录裁判员做好检查,横杆放置裁判员应整理好海绵包, 检查横杆托是否松动会滑落,主裁判准确丈量起跳高度,等待比赛 正式开始,整个过程应控制在3分钟内完成。 (5)比赛开始,时限裁判员应把试跳的时限按要求设置好。比赛 开始主裁判拿走“STOP”墩时,时限裁判员启动时限倒计时器(主裁判、记录裁判员应细心留意计时器是否正常运行)并于还剩15秒时,时限裁判员应上举黄旗向主裁判、运动员示意,当时限一到黄旗落下,主裁判红旗上举,以示本次试跳失败,并放回“STOP”墩,时 限裁判员重新倒回时限钟,如运动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试跳工作,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科工计【2009】289号2009年3月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防科技工业科研项目管理,促进自主创新,规范管理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使用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局)审批的基础科研、技术基础、民用航天、核能开发、军用技术推广、基础产品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军品配套与民口整机等科研计划中所安排项目的统称。 第三条科研项目管理遵循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决策科学、实施顺畅、监督有力、考核严密的原则。 第四条科研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研究与开发类和工程研制类三类。 基础研究类项目是指探索新原理、新概念、新方法、并进行原理性验证的研究项目;支撑行业发展的技术基础项目。 技术研究与开发类项目是指运用基础研究和其他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开展单项或若干项新技术研究开发或验证,从而形成实用新技术或基础性产品的研究项目。 工程研制类项目是指集成相关技术研究成果,研制开发可直接交付使用或直接推向市场的新型号、新产品或新系统的项目。 第五条科研项目管理按阶段划分为:规划与指南、论证与审

批、年度计划、组织实施、验收与后评价五个阶段。 第六条国防科工局是国防科技工业科研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科研项目规划与指南编制、科研项目审批、年度计划下达、监督组织实施、组织验收与后评价等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中央直属企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以下简称有关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单位)的科研项目管理职责,负责科研项目的论证和申报、组织实施过程管理,提出年度计划建议、协助国防科工局开展五年规划编制、组织实施情况检查和报告、验收与后评价准备等工作。 有关部门和单位所属的承担研究任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承研单位)是科研项目的责任主体,按要求负责开展具体科研工作。 第七条科研项目承研单位应具备企事业法人资格。承担有保密要求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科研项目.应明确牵头责任单位。 第八条国防科工局鼓励和引导有资格的承研单位有序竞争科研项目,具备条件的科研项目要招标择优确定承研单位。对于技术难度特别大的科研项目,可以安排采用不同技术路线和研究方案的承研单位分别承担。 第九条科研项目预决算和经费使用管理按照《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防「2008] 11号)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涉密科研项目按照保密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裁判长工作流程及规则

一、裁判长工作流程 裁判长是一次竞赛的组织者,根据规则条款,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 工作难点,请举2例。 在实际比赛中,因接受报名,临场裁判在确认事实,解释规则规程方面的偏差造成的申诉、罢赛、服装管理、弃权等方面造成的裁判长工作困难有很多,举例如下: 1、服装问题难以协调——比赛之前,发现两个队是服装、颜色、款式一样,没有备用服装,且电视台全球转播已切入镜头。

解决办法:提早通知,服装检查提前进行或大会备有应急服装。 2、因交通工具造成的运动员弃权——因通知误时,交通受阻,交通工具损坏等客观原因,造成运动员未能及时赶到赛场参加比赛,而引起的弃权,裁判长处理很棘手。 解决办法:人性化处理,区别对待并做好对手思想工作,获得谅解,不作弃权。 二、阐述“红、黄、白”牌的规则意义及使用中的方法程序。 一)、裁判员使用 1、非法指导:1)对未授权的非法指导,出示红牌驱逐赛区。 2)不在规定时间的非法指导黄牌警告再 犯,红牌驱逐赛区。 2、对不良作风行为进行管理: 1)轻微的行为,可以口头警告、提醒再犯 出示黄牌警告再犯,同时出示红、黄牌、 罚1分再犯,同时出示红牌和黄牌, 罚2分再犯报告裁判长。 3、副裁判,随主裁判的黄牌警告判罚,同时出示黄牌放在该运动 员纪分牌得分处。 二)、裁判长使用红牌 1、无论是否得到报告,裁判长有权取消有严重作风行为的运动员 比赛资格,包括取消一场、一次、整个比赛资格。 2、取消已经两次驱逐赛区的任何人剩余时间临场资格。

3、使用时高举过头。 三)、白牌 1、仅限“一分钟”暂停使用,(最后决定权:团体:指导:单项:运动员)。 2、主裁出示白牌高举过头。 3、副裁将白牌放在运动员记分牌旁得分处。 三、阐述比赛连续进行在规则中的体现 从以下四个方面归纳 1、对裁判员自身的管理 1)迅速进行三检查工作及场地器材的检查。 2)主副裁认真分工对计时,管理场外指导等研究分工。 2、对运动员管理措施保证 1)迅速报分。 2)严格监控好练习时间、比赛时间及间歇时间,练习时间结 束不能返回接受指导。 3)擦汗每6分球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进行。毛巾盆靠近主裁。 4)回合中断,劝阻队员在场上磨蹭时间现象。 5)发球不能拖延时间。 6)球拍不损坏不更换。 7)局间休息,球拍应放在球台上(如果运动员将球拍带下场, 裁判员应及时督促他把球拍放回球台上,忽视了这个监督环 节,裁判员应该重复球拍检查)。

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

田径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各级、各类田径竞赛公平、公正、有序的进行,规范田径裁判员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执裁、奖惩等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国田径裁判员实行分级认证、分级注册、分级管理。 第三条中国田径协会(简称:中国田协)对在我国(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式开展的田径竞赛活动的裁判员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地方田径主管部门负责相应等级裁判员的监管工作。 第四条中国田协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级地方田径协会负责本地区田径相应技术等级裁判员的资格认证、培训、考核、注册、选派、奖励和处罚等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田径裁判员的技术等级分为中国田协国家级(A、B)、一级、二级、三级。对获得国际田联有关裁判技术等级认证者,统称为田径国际级裁判员。 第六条中国田协负责我国田径国际级裁判员注册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我国国际级裁判员在国内举办的体育竞赛中的执裁工作进行监管。国际田联对所属国际级裁判管理有其他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中国田协负责对田径各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对田径国家级裁判员进行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负责对田径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进行监管和业务指导。 第八条中国田协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田径协会负责本地区田径一级(含)以下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各地(市)田径协会负责田径二、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等工作。 第九条由地方田径协会按照本细则的各项规定负责本地区田径裁判员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符合田径一级以下(含一级)裁判员技术等级认证条件的全国性行业体育协会和体育专业高等院校可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田径一级以下(含一级)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裁判员委员会 第十一条中国田协设立裁判员委员会(简称:裁委会)。裁委会在中国田协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田径裁判员的技术等级认证等监督管理工作。裁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常委(或执委)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第十二条裁委会委员由协会专职人员和注册的国际级、国家级(A、B)裁判员组成。中国田协专职人员在裁委会常委会(或执委会)任职人数不超过常委总数的五分之一。每届裁委会任期不超过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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