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2017)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2017)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2017)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

村(社区)

被检查企业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企业负责人签名:检查人员签名:

2017年应急管理自查整改报告(最终版本)

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应急管理自查整改报告 华润煤业安监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文件)精神,根据华润煤业《关于做好迎接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公司于2016年8月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为主题的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总结呈报如下: 一、自检情况 我公司于2015年8月18-19日组织了应急管理专项自查,检查依据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具体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组织体系情况 1、公司下发[2012]47号文,成立了“应急指挥机构和管理机构”,随着机构和人员的变动,公司下发安字[2016]27号文,对“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进行了调整。 2、公司下发[2012]63号文,制定了《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经过几年的运行管理,公司下发安字[2016]28号文,对《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进行了修编。 3、华润大宁安字[2015]30号文,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公司配备两名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应急管理(技术部人员石晋松、韩凯兼任)。

(二)应急救援队伍 1、公司下发亚美大宁[2008]72号文,成立了专职矿山救护中队,随着人员的变动,2015年华润大宁安字[2015]6号文对矿山救护队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 2、2016年元月份公司矿山救护中队与晋城市救护大队签订了应急救援协议书。 3、矿山救护队按照AQ/1009要求,严格考核,2015年得分86.7分,达到了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一级。 4、矿山救护队建设符合要求,人员配备目前缺少5人。 (三)应急物资装备 1、矿山救护队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建立有应急救援器材台帐,台帐与实物相符。 2、经营策划部(库房)建立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帐,物资齐全,但应急物资设备隶属机电部管理,未设置有专门应急设备台帐,未建立应急管理设备区域。 3、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器材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处于良好状态,均能保持正常运转;重点岗位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 4、矿山救护中队配备有救援车辆及通信、灭火、侦察、个体防护等救援装备,建有演习训练设施。 (四)应急预案 1、主要负责人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分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2、公司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重点岗

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模板】

XX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局行政执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是指XX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本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全过程记录,是指本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 文字记录方式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相关文书、鉴定意见、专家论证报告、听证报告、内部程序审批表、送达回执等书面记录。 音像记录方式包括采用照相、录音、录像、视频监控等方式进行的记录。 文字与音像记录方式可同时使用,也可分别使用。本制度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第四条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坚持合法、客观、公正的原则。 本机关及执法人员根据行政执法行为的性质、种类、现场、阶段不同,采取合法、适当、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对执法全过程实施记录。

第五条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执法信息系统中全过程进行文字、音像记录,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第六条局法制机构负责对本单位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并根据执法需要为执法人员配备相应的音像记录设备。 第二章程序启动的记录 第七条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办理的事项,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申请登记、口头申请、受理或不予受理、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中的错误、出具书面凭证或回执以及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等。 可在受理地点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时记录受理、办理过程。 第八条启动一般程序行政执法的,由行政执法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报主管领导批准。情况紧急的,可先启动行政执法程序,并在行政执法程序启动后24小时内补报。 《立案审批表》应载明立案原因、当事人基本情况、承办人意见、承办机构意见和行政机关负责人意见。其中重大行政执法行为还应载明行政执法机关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意见。 第九条值班人员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应填写好《值班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值班领导。根据值班领导的意见将信息及时报告相关科室及主管领导。主管领导认为需要查处的,经领导批准后启动执法程序,填写《立案审批表》并进行相应记录;经审查不启动行政执法程序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告知投诉人、举报人,并将相关情况作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最新版) 第一条为加强我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内容,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项目所有工程。 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一、项目在申请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应向总监办(驻地办)报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中必须含有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含《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请检查表》(见附表)和表格附件栏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必须经项目部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审。 二、总监办(驻地办)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要求,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分部分项工程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第四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在分部分项工程中项目部相关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是否明确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员等人员及其职责。 二、分项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源状况及防范措施。必须明确指出现场各类危险源、等级、分布状况以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三、对以下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并明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应急预案管理专项整治规范行动检查表

应急预案管理专项整治规范行动检查表 企业名称行业类别 单位地址 安全管理 机构 安全负责人联系电话 检查项目执法依据及处罚标准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整改情况备注 应急组织机构建设 大中型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救援 指挥机构。高危行业企业要设置或指定安全生产应急工 作办事机构,配备专职应急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企业 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其他各类企业要确定机构或人员 负责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 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0〕25号) 是否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明确领导机构 和办事机构 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开展应急管 理工作 是否明确应急管理机构和有关人员职 责和责任

预案编制与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生产经营 单位应急预案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 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一) 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 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二)生产经营单位生 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 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 已经调整的;(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 变化的;(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七)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 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 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 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 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备案的, 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 元以下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17 号令) 是否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应急 预案 是否有安监部门出具的应急预案备案 登记表 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是否在有效期 (自出具之日起三年)内 应急预案是否及时进行修订 应急预案相关内容是否得到落实 是否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编制的现场处置方案是否符合简单、 具体、操作性强的要求 是否将预案要点、程序及现场处置方 案等内容张贴在明显位置

2016应急管理自查整改报告(最终版本)

2016应急管理自查整改报告(最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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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应急管理自查整改报告 华润煤业安监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文件)精神,根据华润煤业《关于做好迎接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公司于2016年8月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为主题的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总结呈报如下: 一、自检情况 我公司于2015年8月18-19日组织了应急管理专项自查,检查依据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具体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组织体系情况 1、公司下发[2012]47号文,成立了“应急指挥机构和管理机构”,随着机构和人员的变动,公司下发安字[2016]27号文,对“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进行了调整。 2、公司下发[2012]63号文,制定了《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经过几年的运行管理,公司下发安字[2016]28号文,对《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进行了修编。 3、华润大宁安字[2015]30号文,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公司配备两名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应急管理(技术部人员石晋松、韩凯兼任)。

(二)应急救援队伍 1、公司下发亚美大宁[2008]72号文,成立了专职矿山救护中队,随着人员的变动,2015年华润大宁安字[2015]6号文对矿山救护队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 2、2016年元月份公司矿山救护中队与晋城市救护大队签订了应急救援协议书。 3、矿山救护队按照AQ/1009要求,严格考核,2015年得分86.7分,达到了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一级。 4、矿山救护队建设符合要求,人员配备目前缺少5人。 (三)应急物资装备 1、矿山救护队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建立有应急救援器材台帐,台帐与实物相符。 2、经营策划部(库房)建立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帐,物资齐全,但应急物资设备隶属机电部管理,未设置有专门应急设备台帐,未建立应急管理设备区域。 3、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器材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处于良好状态,均能保持正常运转;重点岗位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 4、矿山救护中队配备有救援车辆及通信、灭火、侦察、个体防护等救援装备,建有演习训练设施。 (四)应急预案 1、主要负责人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分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2、公司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重点岗位

安全生产检查表

企业(单位)安全生产检查表 企业(单位)名称:年月日项目主要内容检查细则检查结果说明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人、安全管理人员、各车 间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建 立及落实情况 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书 检查 细则 中的 项目, 完成 的在 结果 栏打 √,没 完成 的打 ×。 是否层层签订责任书 责任书的奖惩是否兑现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情况 是否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 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 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是否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 是否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安全 生产风险抵押金 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 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 行情况 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是否制定岗位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情 况 是否建立安全检查和管理记录台帐 作业现场是否有安全管理人员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定是 否上墙,并严格执行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 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制度情况 项目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并取得 相关审批手续 安全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外来施工(承包、承租) 方安全管理情况 是否与外来施工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或在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条款 是否对外来施工方生产经营过程加强 安全监管 外来施工方是否具备资质 隐患排查 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企业安全生产设施、设备 的日常维护、保养情况;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管理检 查制度 是否按规定做好安全生产设施、设备 的维护、保养记录 附件2

检查组组长签字: 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储存容器、运输工具的检验检测情况 是否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帐 检查细则中的项目,完成的在结果栏打√,没完成的打×。 是否对在用特种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 的普查建档、风险辨识、 监控预警制度的建立及措施落实情况 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及监控台帐 是否落实专人或专业设备对危险源进 行24小时监控 应急管理 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 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应急投入情况 是否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器材 应急制度建设及演练情况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制度 是否制定总体应急救援预案及岗位、车间单项预案 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留存演练记录 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 是否建立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台帐 基础工作及安全宣传培训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是否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培训并持证上岗 是否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并形成书面记录 安全宣传情况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并严格执行 厂区、车间是否设置安全黑板报、标语口号、警示标志等 安全保障落实情况 是否按规定为从业人员无偿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安监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报告 为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经验教训,更加有效地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安监〔XX〕x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现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安全生产应急机构和应急体系建设情况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x安监发〔XX〕x 号)统一安排,我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企业的安全生产应急综合管理工作。还组建了局长亲自挂帅的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小组成员由业务科室主管领导和科室人员组成。 二、救援队伍建设情况 我局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根据我市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基本建立了应急专家库和应急救援队伍:一是通过建立专家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的信息研判、决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二是针对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形成了依托消防大队为主要力量的专业应急救援队。 三、预案编制、执行及演练情况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x安监发〔XX〕9号),我局应急管理办公室对全市企业制订的应急预案进行了全面整理,对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审查和备案工作清理,截止5月10日,我市共检查企业44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商贸企业30家。上述企业均完成了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今年,我局按要求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演练工作进行了督查。截止目前,已有17家重点企业开展

应急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保存制度

应急管理局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保存制度第一条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人员通过文字或音像等记录方式,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的活动。 第三条危化安全监管监察科负责行政许可全过程执法信息的记录工作。各执法处室负责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全过程执法信息的记录工作。 第四条行政许可程序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危化安全监管监察科应将相关文字等信息形成相应案卷并归档保存。 第五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自结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各执法科室应将相关文字记录资料形成案卷移交行政审批服务股统一保管、备查,对音像记录资料分类整理自行保管、备查。行政检查案件复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各

执法科室应将相关文字资料形成案卷,并对音像记录资料分类整理自行保管、备查。 第六条音像资料需要作为证据使用时,应当按照有关视听资料证据的规定,刻录制作成光盘并制作说明附卷,随卷归档保存。 第七条除随卷归档的音像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采取刻录光盘或者专门硬盘存储等方式长期保存: (一)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 (二)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有异议,或者投诉、上访的; (三)当事人拒绝、阻碍执法人员执法,或者谩骂、侮辱、殴打执法人员的; (四)执法人员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 (五)其他需要长期保存的情况。 第八条除随卷宗归档保存或须长期保存外,其他音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应急管理自查整改报告本

应急管理自查整改报告 本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山西华润大宁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应急管理自查整改报告 华润煤业安监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文件)精神,根据华润煤业《关于做好迎接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公司于2016年8月在全矿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为主题的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总结呈报如下: 一、自检情况 我公司于2015年8月18-19日组织了应急管理专项自查,检查依据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具体检查结果总结如下: (一)组织体系情况 1、公司下发[2012]47号文,成立了“应急指挥机构和管理机构”,随着机构和人员的变动,公司下发安字[2016]27号文,对“应急指挥机构和工作机构”进行了调整。 2、公司下发[2012]63号文,制定了《应急救援管理制度》,经过几年的运行管理,公司下发安字[2016]28号文,对《应急救援管理制度》进行了修编。 3、华润大宁安字[2015]30号文,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4、公司配备两名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进行日常应急管理(技术部人员石晋松、韩凯兼任)。

(二)应急救援队伍 1、公司下发亚美大宁[2008]72号文,成立了专职矿山救护中队,随着人员的变动,2015年华润大宁安字[2015]6号文对矿山救护队管理机构进行了调整。 2、2016年元月份公司矿山救护中队与晋城市救护大队签订了应急救援协议书。 3、矿山救护队按照AQ/1009要求,严格考核,2015年得分86.7分,达到了矿山救护中队质量标准化一级。 4、矿山救护队建设符合要求,人员配备目前缺少5人。 (三)应急物资装备 1、矿山救护队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建立有应急救援器材台帐,台帐与实物相符。 2、经营策划部(库房)建立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帐,物资齐全,但应急物资设备隶属机电部管理,未设置有专门应急设备台帐,未建立应急管理设备区域。 3、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器材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处于良好状态,均能保持正常运转;重点岗位人员能够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 4、矿山救护中队配备有救援车辆及通信、灭火、侦察、个体防护等救援装备,建有演习训练设施。 (四)应急预案 1、主要负责人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分管负责人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2、公司编制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我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内容,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项目所有工程。 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一、项目在申请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应向总监办(驻地办)报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中必须含有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含《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请检查表》(见附表)和表格附件栏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必须经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审。 二、总监办(驻地办)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要求,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

核查。分部分项工程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第四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 一、在分部分项工程中项目部相关人员职责的落实情况。是否明确分管领导、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人员、设备管理人员、兼职安全员等人员及其职责。 二、分项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源状况及防范措施。必须明确指出现场各类危险源、等级、分布状况以及拟采取的防范措施。 三、对以下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并明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不良地质条件下土、石方、滑坡体和高边坡施工等;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 序 号 项 目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违法行为责任主 体 处罚依据 自由裁量 情节 适用处 罚标准1 组 织 体 系 1.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 理机构。 《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 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 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 任体系,是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 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 任人。 4.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人员。 2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1.是否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 急救援队伍。 《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六条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 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 平。 第七十九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 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 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 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 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 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 第六百七十六条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井工煤 矿企业应当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 业,所属煤矿应当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 议;否则,不得生产。 矿山救护队到达服务煤矿的时间应当不超过30min。 第六百九十九条矿山救护队必须配备救援车辆及通信、灭火、 侦察、气体分析、个体防护等救援装备,建有演习训练等设施。 《矿山救护规程》(AQ/1008) 4.4矿山企业(包括生产和建设矿山的企业)均应设立矿山救护 队,地方政府或矿山企业,应根据本区域矿山灾害、矿山生产规模、 企业分布等情况,合理划分救护服务区域,组建矿山救护大队或矿 山救护中队。生产经营规模较小、不具备单独设立款山救护队条件 的矿山企业应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的取得三级以上资质的矿 山救护队签订有偿服务救护协议,签订救护协议的救护队服务半径 不得超过100km;矿井比较集中的矿区经各省(区)煤炭行业管理 部门规划、批准,可以联合建立矿山救护大(中)队。矿山救护队 驻地至服务矿井的距离,以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为限。年生产规 模60×104t(含)以上的高瓦斯矿井和距离救护队服务半径超过 100km的矿井必须设置独立的矿山救护队。 7.3救护队应根据技术和装备水平的提高不断更新装备,并及时 对其进行维护和保养,以确保矿山救护设备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 未建立应 急救援组 织或者生 产经营规 模较小、 未指定兼 职应急救 援人员 的。 危险物 品的生 产、经 营、储存 单位以 及矿山、 金属冶 炼单位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 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公 布,第77号修改) 第四十六条:危险物品的生 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 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 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 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 者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 应急救援人员的;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 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 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的。 责令改正,并可 以处1万元以上3 万元以下的罚 款。 2.因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应急救 援队伍的,是否与邻近救援队伍 签订救援协议。 3.(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是否 按照AQ/1009要求达到质量标 准化等级。 4. (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建设 和人员配备等是否符合相关规 定要求。 3 应 急 物 资 装 备 1.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 材、设备和物资。未按规定 配备必要 的应急救 援器材、 设备和物 资,并进 行经常性 维护、保 养,保证 正常运转 的。 2.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器材台 账。 3.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 账。 4.应急器材台账是否与实物相 符。 5.应急物资储备台账是否与实物 相符。 6.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器材是 否有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记录。 7.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安监总局2016)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 序号项 目 检查内容检查依据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处罚依据 自由裁量 情节 适用处罚 标准 1 组 织 体 系 1.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 构。 《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 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 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 系,是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 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 4.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 管理人员。 2 应 急 救 援 队 伍 1.是否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 队伍。 《安全生产法》 第七十六条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 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第七十九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 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 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 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 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 证正常运转。 《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号) 第六百七十六条所有煤矿必须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井工煤矿企业应 当设立矿山救护队,不具备设立矿山救护队条件的煤矿企业,所属煤矿应当设 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否则,不得生产。 矿山救护队到达服务煤矿的时间应当不超过30min。 第六百九十九条矿山救护队必须配备救援车辆及通信、灭火、侦察、气 体分析、个体防护等救援装备,建有演习训练等设施。 《矿山救护规程》(AQ/1008) 4.4矿山企业(包括生产和建设矿山的企业)均应设立矿山救护队,地方 政府或矿山企业,应根据本区域矿山灾害、矿山生产规模、企业分布等情况, 合理划分救护服务区域,组建矿山救护大队或矿山救护中队。生产经营规模较 小、不具备单独设立款山救护队条件的矿山企业应设立兼职救护队,并与就近 的取得三级以上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有偿服务救护协议,签订救护协议的救 护队服务半径不得超过100km;矿井比较集中的矿区经各省(区)煤炭行业管 理部门规划、批准,可以联合建立矿山救护大(中)队。矿山救护队驻地至服 务矿井的距离,以行车时间不超过30min为限。年生产规模60×104t(含)以 上的高瓦斯矿井和距离救护队服务半径超过100km的矿井必须设置独立的矿 山救护队。 7.3救护队应根据技术和装备水平的提高不断更新装备,并及时对其进行 维护和保养,以确保矿山救护设备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各级矿山救护队、 兼职矿山救护队及救护队指战员的基本装备配备标准,见表4、表5、表6、 表7和表8。 7.5救护队应有下列设施:电话接警值班室、夜间值班休息室、办公室、 学习室、会议室、娱乐室、装备室、修理室、氧气充填室、化验室、战备器材 库、汽车库、演习训练设施、体能训练设施、运动场地、单身宿舍、浴室、食 堂、仓库等。 《矿山救护队质量标准化考核规范》(AQ/1009) 4.4矿山救护大队、中队质量标准化考核分为四个等级:a)特级:总分 90分以上(含90分)。b)一级:总分85分以上(含85分)。c)二级:总分 80分以上(含80分)。d)三级:总分75分以上(含75分)。质量标准化考 核75分以下,必须限期整改。 未建立应 急救援组 织或者生 产经营规 模较小、 未指定兼 职应急救 援人员 的。 危险物品 的生产、 经营、储 存单位以 及矿山、 金属冶炼 单位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监管 总局令第15号公布,第77号修改) 第四十六条: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 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 以下的罚款: (一)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生产经营 规模较小、未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的; (二)未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 运转的。 责令改正,并可以处 1万元以上3万元以 下的罚款。 2.因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应急救援队 伍的,是否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 议。 3.(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是否按照 AQ/1009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化等级。 4. (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建设和人 员配备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 应 急 物 资 装 备 1.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设 备和物资。 未按规定 配备必要 的应急救 援器材、 设备和物 资,并进 行经常性 维护、保 养,保证 正常运转 的。 2.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器材台账。 3.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 4.应急器材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5.应急物资储备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6.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器材是否有 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记录。 7.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 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能够正常运转。 8.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 应急救援器材。 9.(针对矿山救护队)是否配备救援车 辆及通信、灭火、侦察、气体分析、个 体防护等救援装备,建有演习训练等设 施。

应急检查表

序号内 容 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1组 织 体 系 1.是否依法设置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 2.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3.是否建立应急管理责任体系,, 是否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 4.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应急管理人员。 2应 急 救 援 队 伍 是否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3应 急 物 资 装 备 1.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 2.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器材台账。应急器材台账是否与实 物相符。 3.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

序号内 容 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4应 急 预 案 1.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 应急预案的职责。 2.是否按有关要求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 应急预案。 3.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4.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证或评审。 5.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 6.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是否明 确,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是否与本单位应急能力 相适应,应急保障措施是否满足本单位应急工作 要求,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 7.应急预案与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急预案是 否相互衔接。 8.综合应急预案是否涵盖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 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 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9.应急预案是否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市应急管理监督检查表 序号内 容 检查内容检查情况 5应 急 演 练 1.是否制定了年度应急演练计划。 2.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否 能做到至少每年演练一次。是否有演 练方案和记录。 3.是否对应急演练进行书面评估总 结。 4.演练评估报告中是否有对应急预 案的改进建议。

开工报告附件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请检查表V级浅埋

附表: 隧道右线V级浅埋钢支撑分部、分项工程 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请检查表监表承包单位:合同号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附件一: 一、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按GB/T28001-2001管理体系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组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安全生产提供充足的资源,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保证实施,建立和落实岗位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安全职责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订管理程序,明确各职能、层次的职责,制定完善的保证措施。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员参与,使安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贯穿施工全过程。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协调处理现场的安全事宜。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详见图1。 (二)安全生产主要人员和部门职责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在开工前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明确到人,奖罚分明。项目经理定期进行安全检

查。 1、项目经理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2、项目副经理对施工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 3、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核,以及安全技术的交底和安全技术教育。 4、设置专职安全工程师,负责协调和处理现场的安全事宜。 对本作业区内施工过程、各作业队长对本作业区内安全生产负责,5.的安全负主要责任。 6、安全管理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度的编制和审核,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并督促、检查和落实。 7、各施工管理人员对分管施工范围的施工安全负责,认真落实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制度和措施。 8、安全生产机构人员职能分配见表1。 表1 安全生产机构人员职能分配表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99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 标准版本

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条为加强我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明确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内容,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项目所有工程。 第三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程序 一、项目在申请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时,应向总监办(驻地办)报送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报告中必

须含有对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的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包含《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申请检查表》(见附表)和表格附件栏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条件自查情况必须经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检查合格,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审。 二、总监办(驻地办)按照安全监理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监理细则中的要求,由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分部分项工程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要求,经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开工。 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第四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主要内

应急管理检查表

应急管理检查表.

:1附件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处理意见(整改序项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情况或行政处罚)号目1.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2《安全生产法》第条、第五条、第十1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明确企3条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4 1是否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安全生产法是否与邻2因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第七十六条第一款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第七十九条2 要求AQ/1003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是否按(《煤矿安全规程到质量标准化等级全监管总局8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等是否符针对矿山救护队4第六百七十六条令相关规定要求第六百九十九条《矿山救护规程1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AQ/1002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器材台账4.4,7.3,7. 《矿山救护队质量3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准化考核规范4应急器材台账是否与实

物相符AQ/1004.《安全生产违法行5应急物资储备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安行政处罚办法3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器材是否有定期检测和维6监管总局令1号修改公布,7保养记录第四十六条是否处于良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7《危险化学品单位状态,能够正常运转急物资配备要求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8GB30077-201灭火是否配备救援车辆及通信针对矿山救护队9侦察、气体分析、个体防护等救援装备,建有演习练等设施。 2 (整改处理意见序项检查情况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或行政处罚)号目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1. 各分管负责人是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的职责,预案规定的职责。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23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证或评审45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6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条,第七十八条,九十四条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并备案7《生产安全事故应预案管理办法(安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84监管总局8号令分工是否明确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是否与本企业应第五条,第七条,能力相适应应急保障措施是否满足本企业应急工作八条,第十三条,求,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十八条9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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