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退市部分)》2014年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退市部分)》2014年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退市部分)》2014年修订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退市部

分)》2014年修订说明

现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于2013年12月修订。近期,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沪、深两所启动新一轮改革和完善退市制度的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退市意见》”)的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市规则》涉及退市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上市规则》于2014年11月16日起施行。

为了更好地修改和完善退市制度,吸收市场各方的真知灼见,本所于2014年7月4日就本次《上市规则》修订的相关内容向社会和各地证监局征求意见。此后,本所还专门召开座谈会,听取投资者、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等市场各方主体代表对本次退市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总体上,多数意见肯定了本次退市制度改革的制度安排,认为本次改革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也有利于进一步有效遏制和威慑重大违法行为。同时,对于涉及退市制度具体执行的个别条款,反馈意见中提出了一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包括对投资者救济、A+B股公司的主动退市安排、申请恢复上市的操作、暂停和退市公司全面纠正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退市公司进入场外市场的衔接等。征求意见阶段结束

后,本所对这些合理化建议予以了吸收,并在新《上市规则》中作出了相应的安排或调整。

本次退市改革主要是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的原则,落实《退市意见》规定的各项具体制度安排,新增主动退市情形和重大违法退市情形,同时对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相关配套制度安排作适度调整。现将修订情况简要说明如下:

一、关于主动退市

(一)新增7种主动退市情形

1.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决定不再在交易所交易;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在本所的交易,并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

3.上市公司向所有股东发出回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4.上市公司股东向所有其他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5.除上市公司股东外的其他收购人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全部股份或部分股份的要约,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6.上市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

格并被注销;

7.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解散。

同时,将《上市规则》中原有涉及主动退市情形的内容删除,避免重复。

(二)规定公司主动退市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要求

1.增加公司自愿申请退市的内部决策程序规定

上市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的,应当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相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须经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增加公司自愿申请退市的信息披露规定

上市公司拟决定其股票不再在交易所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的,应当在发布相关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之前,公告主动退市方案,充分披露退市的方案、退市原因及退市后的发展战略,包括并购重组安排、经营发展计划、重新上市安排、异议股东保护的专项说明,并披露独立董事和财务顾问、律师的意见。

3.对通过回购、收购、公司合并以及自愿解散等形式的退市作出指引性规定

目前,《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本所的相关自律性规范文件,对于全面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实施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公司合并、上市公司全面回购股份(包括其中涉及的相关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等),已有相对完备的规定,且这些规定已经实践检验行之有效。

鉴于上述情况,《上市规则》不再作重复规定,仅新增一条作指引性的规定,要求公司通过回购、收购、公司合并等形式引发主动退市的,应当遵守现行规则,按照现行规则关于上市公司收购、重组、回购等监管制度及公司法律制度严格履行决策、实施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并及时向本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停牌或复牌。

上市公司拟以自愿解散形式申请主动退市的,除遵守现行公司法律制度严格履行实施程序外,还应遵守上述关于自愿申请退市的内部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规定。

(三)增加关于主动退市申请与决定程序的规定

1.申请和受理程序

上市公司申请其股票退出市场交易,或者转而申请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或者转让,或者自愿解散的上市公司,应当向本所申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自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一交易日起停牌,并于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后的1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退市申请。

通过上述回购、收购、公司合并等形式申请自愿退市的,上市公司应当按照现行规则的相关规定,及时向本所提交退市申

请。

退市申请至少应当包括股东大会决议(如适用)、主动终止上市的方案、退市申请书、退市后去向安排的说明、异议股东保护的专项说明及本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审核、决定、摘牌程序

本所在收到上市公司提交的主动退市申请文件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公司。公司应当在收到本所是否受理其申请的决定后及时披露决定的有关内容,并发布其股票可能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所在受理上市公司主动退市申请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其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在此期间,本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提供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因全面要约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实施以上市公司为对象的公司合并、上市公司全面回购股份,导致公司股票退出市场交易的,除另有规定外,本所在公司公告回购或者收购结果、完成合并交易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所上市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股票主动终止上市事宜进行审议,重点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在审查上市公司决策程序合规性的基础上,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核意见。本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所公告终止上市决定后,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3.退市后的去向及交易安排

主动退市公司可以选择在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或转让其股票,或者依法作出其他安排。

4.交易所报告程序

本所在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决定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以及上市公司退出市场交易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将上市公司主动退市情况报告中国证监会。

二、关于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

(一)增加关于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情形的规定

1.新增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等两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一是上市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骗取了发行核准,或者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本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可继续交易30个交易日。

二是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

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本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可继续交易30个交易日。

2.相应新增两类重大违法公司的暂停上市情形

一是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交易满30个交易日后,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暂停上市;

二是上市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且交易满30个交易日后,本所对公司股票予以暂停上市。

3.新增3类重大违法公司可以申请恢复上市的情形

一是对于上述因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在本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前,该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或者确认无效,且中国证监会未再按照《退市意见》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对违法行为性质的认定发生根本性变化,被依法变更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恢复上市。

二是对于上述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在本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前,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者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且证监会未按照《退市意见》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恢复上市。

三是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在本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决定前,公司已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

换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承担作出妥善安排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恢复上市。

4.相应新增两类重大违法公司的终止上市情形

一是上市公司因欺诈发行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公安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二是上市公司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其股票被暂停上市后,在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移送公安决定之日起12个月内,本所作出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二)新增关于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信息披露的规定

《上市规则》根据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的各主要时间节点,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包括信息披露的时点、公告的内容要求、停复牌程序以及对投资者风险提示的特别要求等。

(三)因重大违法退市适用《上市规则》现行相关程序

因重大违法退市的实施程序与《上市规则》现行强制退市情形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及终止上市的程序保持一致。具体如下:

退市风险警示由上交所业务部门直接实施;对于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在公司出现相关情形后的15个交易日内,本所根据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暂停或终止上市决定;对于恢复上市,本所在受理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申请之日后的30个交易日

内,根据本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同意其恢复上市决定。

三、关于强制退市的市场指标和财务指标

《退市意见》规定的强制退市市场交易指标和财务指标,已基本在现行《上市规则》中体现,本所将继续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此外,根据《退市意见》要求,《上市规则》新增一项上市公司股东人数最低要求指标,具体如下:

上市公司股东数量连续20个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20个交易日和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均低于2000人的,由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对于该项新增市场指标的风险揭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安排及相关具体信息披露要求,参照《上市规则》中关于“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强制退市情形的现行规定执行。

四、关于限制涉嫌重大违法公司的相关主体减持股份行为

为了防止涉嫌重大违法公司的相关主体在被立案稽查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股份,逃避依法应承担的违法违规责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市规则》中新增关于限制涉嫌重大违法公司的相关主体减持股份行为的规定,明确:

(一)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前,下列主体应当遵守在公开募集或者其他文件中作出的公开承诺,暂停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持有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股东;

4.其他持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本所规则规定的限售股的股东;

5.上市公司自愿承诺股份限售的股东。

(二)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申请或者披露文件,或者构成借壳上市的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或者相关披露文件出现前条规定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的,在形成案件调查结论前,下列主体应当遵守在信息披露文件或者其他文件中作出的公开承诺,暂停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重组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购买资产对应经营实体的股份或者股权持有人;

4.其他持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本所规则规定的限售股的股东;

5.自愿承诺股份限售的股东。

(三)前两条规定的相关承诺主体在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通知后,即不得再行转让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并应当及时向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暂停股份转让手续。

相关承诺主体未按前款规定办理暂停股份转让手续的,上市

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核实,并代为办理。

五、关于退市整理期的设臵安排

根据《退市意见》规定,对于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证券交易所应当设臵“退市整理期”,在其退市前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本所现行《上市规则》已对退市整理期的设臵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本所*ST长油退市过程中已按照该等规定遵照执行。本次修订中,明确主动终止上市公司不适用退市整理期。下一步,本所将根据《退市意见》和实践情况,在本所《退市整理期业务实施细则》中对退市整理期的投资者适当性安排等进行完善。

六、关于重新上市的相关安排

根据《退市意见》要求,《上市规则》对重新上市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交易安排等方面作了适当调整。具体安排如下:一是调整重新上市的条件,主要财务指标与IPO等同。具体规定为:

1.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2.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社会公众股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3.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4.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5.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值;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均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9.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10.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11.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另外,公司因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其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应当已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承担作出妥善安排,方可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

二是对终止上市后恢复上市地位作出特别规定。公司因重大违法其股票被终止上市后,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撤销、变更或确认无效;或者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或免于刑事处罚,且证监会不再按《退市意见》的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时,触及

《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之外的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同时适用相关规定。

三是明确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公司划断”,并对原重新上市条件的借壳标准予以明确

1.考虑到本所征求意见过程中已退市公司投资者的相关合理诉求,为了稳定投资者的原有市场预期,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在重新上市条件的适用上实行“新老公司划断”。同时,基于平稳过渡的考虑,将《上市规则》生效之日起36个月设臵为过渡期。此次修订后的《上市规则》生效前已退市公司申请重新上市的,在过渡期内仍然适用原规定。

2.原《上市规则》对退市公司有关借壳重组情形如何适用重新上市条件,仅作了原则性规定。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中国证监会关于借壳上市条件的相关要求已发生变化。因此,有必要对原《上市规则》规定的重新上市申请条件中有关借壳重组情形作进一步明确和调整。具体而言,一方面是保持与中国证监会现行关于借壳上市条件的相关规定一致;另一方面是考虑可操作性,明确相关财务指标的具体适用标准。

基于上述考虑,对原《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一款第(五)项“在申请重新上市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借壳上市条件”的具体适用标准予以了明确。具体如下: 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公司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应当是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

前述经营实体的经营业绩等事项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借壳上市条件,其计算基准为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时;该经营实体在公司申请重新上市时无法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单独核算的,其计算基准为该经营实体注入公司时,并适用该时点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借壳上市条件。

特此说明。

第经营管理规定第一次修订说明

第经营管理规定第一次 修订说明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经营管理制度第一次修订说明按照集团要求,经营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已于2003年1月1日发布,一年来,地产管理公司积极开展内部规范化管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在经营业务中全面深入推广执行制度,由于制度的有效贯彻和实施,各项目的经营正常,未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提高了管理水平。 在集团“国际万达,百年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指引下,并根据集团对房地产业务发展的要求,特别是董事长在2003年8月21日在制度建设会议上的指示,结合一年来的综合调查、深入分析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情况,地产管理公司进一步提出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目标管理为中心,以成本控制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手段”(简称“MOCP)的规范管理原则,围绕该原则,地产管理公司积极组织了本次修订工作。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目标管理:对经营责任书的内容进一步补充完善,并增加了事中和事后评价内容要求,加强目标实现过程的动态控制,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调整机构设置,精简委员会设置以提高工作效率,对委员会、人员及部门职责的规定更加明确,实施成本控制的垂直管理。 三、招投标管理:进一步划清权责,细化管理内容,增设招投标稽查组,补充完善相应工作内容。 四、成本管理:建立成本垂直管理机制,实施成本动态控制。 五、管理制度审核:增加审核的基本要求及相关支持文件,通过审核来进一步落实制度的贯彻执行。

六、其他:增加进度管理内容,保证经营目标的按时完成;调整设计管理和销售管理,更有效实现效率和控制的平衡。 除以上这些主要内容外,其他内容亦不同程度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的制度经2003年12月29日集团总裁办公会研究通过,于2004年1月1日正式生效,生效之日起原制度停止执行。 大连万达集团房地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31日

2015桥梁规范修订说明

JTG 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主要 修订内容介绍 重大提醒:《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2015年9月9日发布,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于2004年颁布实施。近几年的实践应用表明,规范总体上能够满足我国公路桥涵建设的需要,但随着我国公路运营状况、桥涵设计理念和方法的发展和变化,也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内容:公路桥梁设计汽车荷载标准的适应性问题日渐突出;设计使用年限、耐久性设计、全寿命设计、风险评估、桥梁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等新方法、新理念逐渐得到广泛应用和发展;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也成为工程设计中需考虑的重要因素。为了吸纳近年来的成熟经验和科研成果,提高规范的适应性,促进公路桥梁科学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2009年下达了《公路桥涵设计规范》的修编任务。 在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大量的科研工作,吸取了已有的成熟科研成果和实际工程设计经验,并且参考、借鉴国内外相关的标准规范。在规范条文初稿编写完成以后,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等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并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后定稿。 总体而言,本规范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修订: 1) 增加了桥涵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要求;

2) 完善了极限状态的设计理论和方法; 3) 改进了作用组合分类及计算方法; 4) 调整了公路桥梁设计汽车荷载标准; 5) 增加、完善了各种作用标准值的计算规定; 6) 完善了有关桥涵总体设计、环境保护、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等的相关规定; 7) 增加了桥涵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测的相关规定。 为了清晰地说明本规范的具体修订内容,现将主要修订内容的确定理由及作用和影响分章节论述如下。 1第1章总则 1)公路桥涵的设计原则修改为“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长期以来,公路桥涵设计都遵循着“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这是与我国当时的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安全、耐久、适用是公路桥涵结构最基本的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环境保护日益引起重视。环保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贯彻落实。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还要注重桥涵设计的经济性,不能一味追求“新”、“最”、“第一”等,造成严重的浪费。另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对于桥涵结构的要求也逐步提高,美观成为桥涵设计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本次修订将公路桥涵的设计原则调整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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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门户网站使用说明书 配置源程序 附加数据库MySQL (1)将TM\08\Database文件夹中db_database25.sql放入mysql目录下的bin 文件中,选择“开始”/“所有程序”/“MySQL”/“MySQL Command Line Client”命令, (2)将打开MySQL数据库的Command Line Client窗口,在该窗口中,输入密码并按下〈Enter〉键时,进入数据库在命令行输入source db_database25.sql。 发布与运行 (1)将光盘\TM\08\MedicineManager文件夹拷贝到MyEclipse的工作空间中。 (2)启动MyEclipse。 (3)选择“文件”/“导入”菜单项,展开“常规”节点,选择“现有项目到工作空间中”子节点,如图1所示。 图1 “导入”窗口 (4)单击【下一步】按钮,单击【浏览】按钮,选择程序所在目录,然后勾选“将项目复制到工作空间中”复选框,如图2所示。

图2 “导入”窗口 (5)单击【完成】按钮。 (6)参照第07章文档中的7.3.5节中的第5小节,为MyEclipse配置Tomcat服务器。 (8)添加MySQL驱动包。 (9)单击工具栏的“”按钮,将弹出如图3所示的对话框。这个对话框是项目发布对话框,在对话框的“Project”下拉选择框中选择本系统的项目名称“MedicineManager”,单击Add按钮进行项目发布的设置。 图3 MyEclipse项目发布对话框 (10)在弹出如图4所示的对话框中,选择“Server”下拉选择框中的“Tomcat 5”服务器,单击“完成”按钮程序将自动发布到服务器中。如果需要重新发布项目,可以单击Redeploy按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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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1 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 根据公司开展业务流程优化和标准制订的要求组织本标准修订。 1.2 项目承担部门、协作部门(外协单位)及主要分工 生产管理部起草。 1.3 主要工作过程 第一阶段:项目启动 结合公司导入TnPM设备管理体系的要求,生产管理部2013年11月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 2013年12月,生产管理部对本标准形成征求意见稿,发各部、室征求意见。 第三阶段:修改完善 根据各部门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对标准进行再修订,之后下文执行。 2 相关领域的国内外、行业、地方、组织对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情况 无 3 标准简况 3.1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日常维修、项修和大修的过程控制和业务管理。 3.2 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是按照公司《关于开展业务流程优化和标准制定的通知》和标准化管理要求编写的,注重可操作性。 3.3 标准主要内容确定的依据 公司的实际经验。 4 标准预期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本标准的颁布实施,规定了公司生产设备日常维修、项修和大修的过程控制和业务管理,提高设备维修的综合效益。 5 采用国际、国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情况 无。 6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无。 7 标准修订内容 7.1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7.2 修改了部门职责。 7.3 修改了管理内容与方法。 7.4 修改了设备维修管理流程。 8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9 标准宣贯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为更好地使用标准,要求相关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加强对公司生产设备日常维修、项修和大修的过程控制和业务管理。 10 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原《生产设备维修管理办法》(Q/GY 207 006-2013/0)同时废止。 11 其它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无其它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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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一)修订背景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实施两年多以来,推动了证券公司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行业各公司虽初步建立了与其发展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但在风险管理意识、管理制度、组织架构、信息系统、量化指标体系、人才队伍、风险应对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此外,大部分证券公司未将子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难以介入,无法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 为适应经济形势,按照“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要求,提升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防范行业风险外溢,需要对《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提升《规范》的指导性、可操作性,推动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修订思路 一是对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明确风险管理每个层级的风险管理承担的职责,增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首席风险官、内部审计以及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职责;对首席风险官任职条件提出

要求,包括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要求;增加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人员以及承担管理责任的业务部门风险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明确对风险管理部门人员工作称职的,其薪酬收入总额应当不低于公司总部业务及业务管理部门同职级人员的平均水平,同时增加风险管理人员的工作经验要求。 二是将子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的覆盖范围,提出具体风险管理要求。明确证券公司子公司风险管理实施垂直管理的模式,同时提出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的任命应由证券公司首席风险官提名,子公司董事会聘任,其解聘应征得证券公司首席风险官同意。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在首席风险官指导下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并向首席风险官履行风险报告义务。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应由证券公司首席风险官考核,考核权重不低于50%,此外,对《规范》中原来只对业务部门、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要求覆盖到子公司。 三是对《规范》划分章节,完善《规范》的框架。在修订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全面风险管理“六个一”,将《规范》划成六个章节,具体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第三章风险管理政策和机制、第四章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和数据、第五章自律管理、第六章附则。其中,将健全的组织架构与专业的人才队伍合并成第二章,即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将可操作的风险管理制度、量化的风险指标体

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门户管理

江苏电子税务局纳税人端用户操作手册

目录 1.1 功能概述 (3) 1.2 办税业务指引区 (3) 1.2.1功能概述 (3) 1.2.2操作步骤 (3) 1.2.3 注意事项 (4) 1.3 办税渠道区 (4) 1.3.1功能概述 (4) 1.3.2用户登陆注册 (4) 1.3.3纳税服务热线 (18) 1.3.4办税厅导航 (19) 1.3.5手机客户端、江苏国税官方微信 (20) 1.3.6邮递办税 (25) 1.4政策宣传发布区 (27) 1.4.1功能概述 (27) 1.4.2操作步骤 (27) 1.4.3 注意事项 (35) 1.5办税应用区 (35) 1.5.1功能概述 (35) 1.5.2操作步骤 (35) 1.5.3 注意事项 (37) 1.6视频辅导区 (37) 1.6.1功能概述 (37) 1.6.2注意事项 (38) 1.7在线帮助区 (38) 1.7.1功能概述 (38) 1.7.2征期日历 (38) 1.7.3 信息查询 (39) 1.7.4办税指南 (45) 1.7.5网上学堂 (45) 1.7.6在线帮助 (46) 1.7.7服务投诉 (46) 1.7.8涉税举报 (47) 1.7.9问卷调查 (47) 1.8其他 (48) 1.8.1功能概述 (48) 1.8.2下载中心 (48) 1.8.3 计算器 (49) 1.8.4 浏览器设置 (50)

首页各类功能区介绍及操作指引 1.1 功能概述 电子税务局门户首页包含7块区域,分别是A办税业务指引区、B办税渠道区、C政策宣传发布区、D办税应用区、E视频辅导区、F在线帮助区和G其他。页面如下: 1.2 办税业务指引区 1.2.1功能概述 本区域包含首页、税收优惠、申报及缴(退)税、发票使用、登记认定、税收证明和小微企业税银互动六个栏目,页面以若干常见问题问答的形式,系统友好地引导纳税人办理各类税收业务,并提供操作链接、办税指南、热点问题、视频学习,提高用户业务办理能力。 1.2.2操作步骤 点击进入各类模块即可查看。

沱牌舍得经销商门户操作手册(简化版v2.1)分析

附件2: 经销商门户系统操作手册 (V2.1) 四川沱牌舍得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蝶软件(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015年09月

修改记录 更改记录 日期作者版本参考版本备注2015-8-6 谢松V1.0 2015-9-15 杜泽春V2.0 2015-10-8 杜泽春V2.1 添加了登录网址后缀 审校 日期作者版本参考版本备注

目录 修改记录 (2) 更改记录 (2) 审校 (2) 1 WEB端登录 (4) 1.1登录网址 (4) 1.2密码修改 (6) 2网上订货单制作 (6) 3渠道管理 (8) 3.1渠道网点建设单新增 (8) 3.2渠道网点建设单维护 (8) 4渠道库存导入单 (9) 5报表展示 (13) 5.1市场费用可用额度查询 (13) 5.2客户折扣对账表 (13)

本版本主要介绍经销商网上订货单制作、渠道网点建设制作、渠道库存导入单制作。 1 web端登录 1.1登录网址 1、输入网址:http://118.122.182.188:8888/K3WEB/login.aspx见如下界面 2、输入公司代号与密码:公司代号:06 密码:为空,不用输入任何文字 3、登录公司验证:点击确定则可,将出现如下界面。

4、公司验证通过后,选择命名用户登录 5、选择数据源:沱牌舍得业务账套 6、选择子系统:客户门户 7、输入用户名与密码(用户名系统唯一,客户首次登录须修改) 强恒用户名:13010303 密码:tpsd*2601 8、点击确定,则登录公司经销商门户系统。 注意事项: ①公司将为经销商在系统里建立1个唯一用户名。 ②系统将为经销商预设一个初始密码,第一次登录后,须更改密码,重新设置。 ③各经销商要妥善保管好用户名与密码,所有以自己用户名登录发生的经济业务自行承 担责任。

20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说明(全)

2016年7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此公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具体《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局部修订的内容如下,注:下文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进行局部修订而成。 此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15》以及民政部发布2015年行政区划变更公报,修订《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附录A“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2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实施以来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条款进行文字性调整。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对具体修订内容进行了反复的讨论和修改,与相关标准进行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一个附录和10条条文的修改,分别为附录A和第3.4.3条、第3.4.4条、第4.4.1条、第6.4.5条、第7.1.7条、第8.2.7条、第8.2.8条、第9.2.16条、第14.3.1条、第14.3.2条。 本规范条文下划线部分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次局部修订的参编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黄世敏王亚勇戴国莹符圣聪罗开海李小军柯长华郁银泉 娄宇薛慧立 主要审查人员:徐培福齐五辉范重吴健郭明田吴汉福马东辉宋波 潘鹏

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和要求

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和要求 MH/T 0001-1997 代替 MH/T 0001-9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以下简称“民航”)标准制定、修订及复审的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定、修订及复审民航行业标准。由民航起草的国家标准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MH/T 0002-1997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MH/T 0004-95 民用航空标准体系表 3 一般规定 3.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是民航总局标准化管理部门;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是民航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3.2 编制标准计划应以民航行业建设发展规划和MH/T 0004为依据。制定标准项目计划时,民航总局标准化管理部门应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协调。 3.3 各级标准的编写应符合MH/T 0002的规定。 3.4 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标准的技术内容和编写质量负责。 3.5 民航总局标准化管理部门按照立项通知要求对标准起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 标准制定、修订及复审的程序 标准制定、修订及复审的程序如图1所示。 5 标准项目计划的制定 5.1 民航总局标准化管理部门于每年七月底前提出编制下年度制定、修订标准项目计划的原则和要求。 5.2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制定、修订标准项目申请,填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标准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表A1)一式三份,并提供标准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一份。提出国家标准项目申请,还应填写《国家标准制定、修订项目任务书》(见附录A表A2)一式八份。经民航总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民航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汇总。 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制定该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 ――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 ――国内外有关标准、科技成就情况的介绍,是否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及采用的程度; ――项目预期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 ――主要起草单位完成该项目的技术能力和条件; ――完成该标准项目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5.3 提出国家标准项目申请的截止时间为每年八月底,提出行业标准项目申请的截止时间为每年十月底。 5.4 标准项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符合3.2的规定; ――同一标准化对象,同一内容,只制定同一个标准; ――属于综合标准化对象中配套需要的项目宜优先列入;

标准文本修订说明

标准文本修订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我们结合工作实践,对工程类项目邀请招标文件通用文本(以下简称范本)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依据和原则 此次修订旨在适应邀请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优化邀请招标流程,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将制度规范、业务指南固化到范本中,降低废标的风险。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导向性。此次范本修订将“放管服”改革精神贯穿始终,尽可能简化投标所需提供的材料。取消暗标评审、投标人资格审查等环节,降低投标成本,提高招标成功率。 (二)规范性。更加注重用语用字的准确性、规范性,对范本中与法律条文不一致的表述进行统一规范。 (三)实用性。范本中各项要求均可落地,紧密结合业务工作,为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解决途径。 (四)简洁性。范本的使用主体为潜在投标人,除保留投标人在投标前及保障其合法权益而应知应会的内容外,删除其他冗余条款。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范本正文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共十四章。对主要修订说明如下: (一)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即范本中的第七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 1.删除技术明标的内容。 2.第16.7款“本招标工程关于技术标的编制要求和格式”中删除技术暗标副本的要求。 3.第16.8款副本数量不多于二份为宜。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包括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要求,限定时间,由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第二章评标办法(即范本中的第八章评标办法专用部分) 1.第17条“评标附表” 本着“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可追溯”的思想,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均需书面记录、当事人及相关人签字。 (1)增加“投标文件送达表”和“开标记录表”。 (2)删除“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 (3)附表8改为“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 (4)修订投标偏差分析表、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记录表、澄清和说明或补正记录表。 (5)增加“评审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打分复核意见书” (6)增加“招标人评审结果确认表”。

中国电信集中MSS项目_外部门户系统操作手册

中国电信2013年 全国集中MSS外部门户系统

文档管理 文档信息 版本信息 批准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 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

目录 1文档说明 (4) 1.1编制说明 (4) 1.2项目背景 (4) 1.3文档目标 (4) 2供应商注册 (4) 2.1业务说明 (4) 2.2涉及角色 (5) 2.3操作流程 (5) 3登录系统 (14) 3.1用户登录 (14) 4系统功能 (16) 4.1系统功能模块 (16) 4.2角色简介 (16) 4.3常用操作 (17) 4.3.1常用操作 (17) 5日常业务 (17) 5.1系统主要业务功能简介 (17) 5.2日常业务操作 (19) 5.2.1采购协同 (36) 5.2.2付款协同 (39) 5.2.3可研协同 (46) 5.2.4设计协同 (51) 5.2.5施工协同 (59) 5.2.6监理委托 (66)

1 文档说明 1.1 编制说明 本操作手册适用于指导中国电信全国集中MSS项目外部门户系统的学习使用。 1.2 项目背景 通过集中MSS系统的建设,目标是在中国电信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集中、规范、统一的管理支撑系统的平台。通过数据规范的统一和数据透明促进企业内部数据和信息的共享,建立贯穿集团、省、地市的采购与库存管理体系一体化和标准化管理流程,提高采购执行效率、规范采购业务行为、规避采购风险,降低库存水平、提升供应链的总体运营效率;通过建立集团级企业管理信息数据仓库,为业务部门和管理层提供实时准确的业务管理和决策支持信息。 其次,通过建设集中MSS系统这样一个规范高度统一、业务高度集成的平台,为加强业务整合、统一业务模式、规范业务操作、优化业务流程、固化管理要求提供有效的管理手段和强有力的系统支撑。 总之,通过集中MSS系统的建设,将有效促进中国电信的纵向管理一体化和横向业务集成化进而达到集约高效,为中国电信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保持可持续发展和实现精确管理搭建强大的技术和管理平台。 1.3 文档目标 2 供应商注册 2.1 业务说明 与电信合作单位需要在门户系统发起供应商注册申请,供应商注册审批通过后全国通用;

关于规章制度制定、修订的说明[简]

企业人事规章制度制定及修订的法律说明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称《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并且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也在第四条第一款再一次强调了上述规定。可知,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对于用人单位明确的要求。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国务院相继废除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直接规定企业与职工之间权利义务的法规,自此用人单位失去了直接适用法律法规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的依据,也正因此企业自身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更为凸显。 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则上述规章制度不仅不能用来管理职工,职工还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法还须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在现行法律体系下,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可以说是现代企业管理之必须,而依法建立、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至少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解读 1、规章制度制定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2、规章制度适用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3、规章制度的备案及监督检查要求 《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定:“……为规范新开办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以下简称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二、新开办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并在正式开业后半年内将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行政部门在组织巡视监察活动时,要检查新开办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并督促其按时报送备案;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备案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4、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三、四款规定了制定规章制度程序性的要求,即: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门户网站操作指南

门户网站操作指南 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8月

目录 第一章门户网站简介 (2) 1.1 主要栏目 (2) 1.2 信息类型与表现形式 (3) 第二章门户网站后台管理 (5) 2.1 信息提交 (5) 2.1.1 图文结合类信息提交步骤 (5) 2.1.2 通知公告类信息提交步骤 (11) 2.1.4 视频类信息提交步骤 (14) 2.1.5 信息提交后的维护 (14) 2.2 审核发布 (14) 2.3 回收站 (15) 2.4 密码修改 (15) 附:信息编辑要求 (16) (供信息管理员使用)

第一章门户网站简介 哈尔滨市妇女联合会门户网站是以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涉及我市妇女发展、维权、建设以及儿童家庭、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内容,并将通过此平台为广大公众服务。这是加强妇女建设、提高办公效率、展示我市形象、建设阳光政府的有效途径,将为我市妇女及儿童教育的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条件。 网站平台采用主/子网站模式构建,主要由首页、妇女工作、维权窗口、女性讲堂、巾帼志愿、爱心世界、家长网校、就业家政、妇儿规划、女性社区等子站组成。 1.1 主要栏目 【妇女工作】:为了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成为有理想、有思想、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 知识,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维权窗口】:呼吁社会关注、推动有关部门解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培训,开展婚姻家庭调适服务,举 办增强妇女能力、提高妇女素质相关内容的培训。 【女性讲堂】:进一步提高妇女和家庭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促进女性、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与幸福。 【巾帼志愿】:大力发展社会服务业,帮助更多的下岗失业妇女在社会中实现再就业;开展结对帮扶、扶贫济困和群众性互助服务活动。 【爱心世界】:致力公益慈善事业,关爱青少年成长,倡导企业公民责任,推动社会河蟹进步,通过互联网平台支持广泛的公益慈善事业。 【家长网校】:系统,科学,完整的帮助家长掌握好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和能力。 【就业家政】:通过就业培训扩大内需、服务民生、增加就业、构建和谐社会。 【妇儿规划】: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妇女儿童发展,并积极参与推动规划的实施,为妇女儿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女性社区】:围绕妇女学习、就业、婚恋、参与、维权等基本需求,不断加大服务力度,拓展女性服务领域。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修订完善情况的说明

附件2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修订完善情况的说明 围绕三次调查近期技术要求相关变化,结合工作实践,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数据库标准的修订完善工作,形成了《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现将主要内容的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最新调查要求调整和完善数据库标准情况 (一)根据路面单独调查和海岛调查的要求,调整如下 1.增加“路面范围”和“无居民海岛”两个单独图层,并增加了“无居民海岛利用现状分类代码表”。数据库中的单独图层见附表1。 2.“地类图斑”图层中增加“描述说明”和“海岛名称”字段。 (二)针对耕地调查与种植属性标注的要求,调整如下 1.地类图斑层中,种植属性字段增加“JKHF、即可恢复”、“GCHF、工程恢复”;图斑细化属性中增加“FQ、废弃”。 2.地类图斑层中,种植属性字段中去掉“GZ、耕种”、“YM、临时种植园木”、“LM、临时种植林木”、“LH、绿化草地”、“MC、临时种植牧草”、“KT、临时坑塘”、“GSYY、观赏园艺”和“SSLM、速生林木”;

3.地类图斑层中,耕地的种植属性增加“LS、种植粮食作物”、“FLS、种植非粮食作物”和“LYFL、粮与非粮轮作”。 图斑细化属性和种植属性的具体标注情况见附表2。 二、根据数据库建设实践优化调整数据库标准情况 (一)“土地权属区”调整为“村级调查区” 为进一步明确概念,原数据库标准中的“土地权属区”调整为“村级调查区”、“土地权属区界线”调整为“村级调查区界线”。“村级调查区”中不再设置“权属单位名称”、“权属单位代码”、“权利类型”及“权利性质”字段。权属信息可由地类图斑中的相关属性提取获得。 (二)优化部分要素的字段长度、值域和约束条件等属性信息 1.数字高程模型属性结构描述表、耕地等别属性结构描述表和重要项目用地属性结构描述表中的部分字段约束条件进行了调整。 2.按照精度要求和坐标值域范围,对涉及坐标的字段,将X坐标和Y坐标字段长度统一调整为12,小数位数3;Z 坐标字段长度统一调整为8,小数位数3。 3.要素属性结构描述中,部分属性表名或字段代码按照名称对应汉语拼音首字母进行了更新。 4.删除拆除未尽区属性表中“拆除未尽类型”字段。删除“权利类型代码表”和“权利性质代码表”。

修订规章制度的意义

修订规章制度的意义 【篇一:关于规章制度制定、修订的说明[简]】 企业人事规章制度制定及修订的法律说明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称《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 和履行劳动义务”,并且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也在第四条第一款再一次 强调了上述规定。可知,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我国劳动法律 体系对于用人单位明确的要求。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国务院相继废除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直接规定企业和职工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规,自此用人单位失去了直接适用法律法规对职工 进行管理和奖惩的依据,也正因此企业自身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在 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更为凸显。 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 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则上述规章制度不仅不 能用来管理职工,职工还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法还须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在现行法律体系下,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可以说是 现代企业管理之必须,而依法建立、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至少必须注 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解读 1、规章制度制定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 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2、规章制度适用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单位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 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3、规章制度的备案及监督检查要求 《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定:“??为规范新开办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 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新开办用人单位 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以下简称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 二、新开办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 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 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并在正式开业后半 年内将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行政 部门在组织巡视监察活动时,要检查新开办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 制度的情况,并督促其按时报送备案;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 法律法规、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备案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标准制修订编制说明

标准制修订编制说明 标准名称:氰化硫金精矿 标准编号: 标准级别:团体标准 制定或修订:制定 计划号:2017-T-0912004 起止时间: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 负责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

《氰化硫金精矿》报批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 中国黄金协会2017年9月12日下达了2017年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其中包括《氰化硫金精矿》,该团体标准计划号为2017-T-0912004,技术归口单位为中国黄金协会,负责起草单位为长春黄金研究院、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2、任务落实 2017年9月13日,中国黄金协会成立了《氰化硫金精矿》标准制定项目组,项目组对起草工作进行了计划安排,标准制定项目组按照任务计划组织开展工作,编写了《项目建议书》。 1)标准检索查新阶段 项目组开展了国内外相关标准的检索,通过到国家标准研究所、中国标准化出版社及标准咨询网进行了标准查询工作,对国际ISO组织、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欧洲标准(EN)英国国家标准协会(BS)、日本工业标准(JIS)、澳大利亚国家标准(AS)、德国标准化学会(DIN)等国家的相关产品进行了机检和手检,未有《氰化硫金精矿》标准。 2)标准调研准备阶段 项目组于9月13日至9月23日,对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山东黄金冶炼有限公司、中矿金业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进行了现场调研,期间对中国黄金集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等进行了电话咨询调研,调研咨询单位名录见附表1。对相关企业就有关氰化工艺生产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氰渣综合回收硫金精矿及下游企业对该产品技术要求、市场需求状况等进行了调研,并对相关企业生产技术指标进行了收集,向相关企业发放了《氰化硫金精矿标准征求意见表》。 3)起草标准阶段 本标准属于新起草的标准。 《氰化硫金精矿》标准起草组在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对企业相关技术指标进行了分析、归纳、总结,参考YB/T733《硫精矿》质量标准对杂质元素的要求,收集整理企业意见回

【单点登录】统一内部应用门户用户操作手册

BN市劳动保障 总集成及公共服务建设项目统一内部应用门户 用户操作手册 (V3.0)

目录 第一章系统介绍 (1) 1.1统一内部应用门户 (1) 1.2组织机构管理 (2) 1.3单点登录系统 (1) 第二章操作流程 (3) 2.1登陆流程 (3) 2.2个性化首页 (4) 2.3进入业务系统 (4) 第三章组织机构维护 (6) 3.1进入组织机构管理 (6) 3.2维护行政区划管理 (7) 3.3维护组织单元类型 (8) 3.4维护组织单元管理 (9) 3.5维护岗位管理 (13) 3.6维护用户管理 (15) 第四章配置管理 (18) 4.1系统管理 (18) 4.2菜单管理 (20) 4.3资源管理 (21) 第五章安全管理 (22) 5.1用户注册管理 (22) 5.2用户组织关系变更查询 (23) 5.3统一审计管理 (23) 5.4组织单元变更日志 (24) 5.5CA绑定管理 (24) 5.6访问策略管理 (25) 5.7用户信息查看 (26)

5.8在线用户查看 (27) 5.9帐号状态管理 (27) 5.10组织角色授权 (28) 5.11安全管理角色 (29) 5.12业务角色管理 (31) 5.13用户密码修改 (32) 第六章公共服务 (33) 6.1网站管理 (33) 6.1.1新建网站 (33) 6.1.2设为缺省网站 (35) 6.1.3更改网站名称 (36) 6.1.4委派网站管理员 (36) 6.1.5设定网站可访问人群 (38) 6.1.6网站导入 (39) 6.1.7网站导出 (41) 6.1.8网站删除 (42) 6.2页面管理 (42) 6.2.1新建页面 (43) 6.2.2创建链接 (44) 6.2.3编辑页面 (46) 6.2.4删除页面 (47) 6.2.5复制页面 (47) 6.2.6向上移动页面 (48) 6.2.7向下移动页面 (50) 6.2.8移动页面到 (51) 6.2.9配置模板 (51) 6.2.10手工编辑 (52) 6.2.11页面属性编辑(通用) (53) 6.3模板管理 (62) 6.3.1添加模板 (62)

规章制度修订说明

附件2: 规章制度修订说明部门生产技术部 规章制度 名称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办法》(2017版) 规章制度层级□公司级 ■职能管理级 是否申请纳入公司级规章制度 □是 ■否 序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内容修订原因 1.第一章第二条化学监督是保 证是发电、输电、供电 设备安全、经济、稳定、 环保运行的重要基础 工作,应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超前控制”的方针, 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 制,按照“依法监督、 分级管理、关口前移、 闭环控制、专业归口” 的原则,对设备设施设 计、选型、招标、制造、 安装调试及验收、运 行、检修维护、技术改 造和停、备用的所有环 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 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条化学监督工作贯彻“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 术负责人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 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发电设备从设 计审查、招标采购、设备选型及制 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 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的所有环 节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和闭环管 理。 进一步规范 2.第三章化学 监督主要内 容 第九条包括水、 汽介质质量。相关的水 处理设备。热力设备的 腐蚀、结垢、积盐及停 (备)用保护。水冷设 备。化学仪表。电力用 绝缘油介质质量。汽轮 机油、抗燃油、辅机油 介质质量。六氟化硫绝 缘气体质量。氢气质量 及相关的制氢、氢冷设 备。液氨(氨水、尿素 等)质量。 第十条化学监督应 为全过程监督,包括: 第二章化学监督主要内容第六 条水、汽、油、气、液氨;设备 腐蚀、结垢、积盐;设备停(备) 用保护;水处理材料;热力设备化 学清洗;化学仪表等。 第七条现场设备、设施防腐项目 (包括零星工程、特殊和技改项 目)的除锈验收纳入化学监督管 理。(防腐除锈验收申请单格式见 附件1) 章节进行了 排序,内容 进一步完 善。

信息门户使用指南

信息门户使用指南 上海建桥学院信息门户为全校师生提供各种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和互联网资源的访问和查询,根据每个用户使用特点和角色的不同,形成个性化的应用界面,并通过对事件、消息的处理和传输把用户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一、访问路径: 打开IE,输入 https://www.360docs.net/doc/de4330933.html, 二、用户名、密码及登录方式: 1)本系统采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进行个人身份认证,用户名为您的职工号或是学号(本专科生、专升本)。 2)“统一身份认证”的密码为:如您未修改过密码,则初始密码规则为:身份证号码,取其最后六位作为初始密码。 3)登录成功后,进入“初始化个人资料”界面,初次登录需填写必要信息,(*为必填项目)。 三、信息门户“首页”介绍 此页面为系统登录成功后的“首页”。 1)个人信息 显示与个人相关的信息内容,可在“个人设置”中修改相关信息。 2)系统导航 点击导航图片可直接进入系统。 3)待办提醒 提示当前用户系统内站内信、工作区通知、邀请提

示、工作区讨论、图书借阅和校园一卡通余额情况。 4)待办事宜 该页面显示与当前用户相关的业务系统待办事项。5)我的日程 为用户进行日程的安排和管理,用户可以点击日历上的日期后添加事件。 6)图书借阅 整合图书管理系统中的当前借阅图书名、借阅日期以及应还日期等信息。 7)教师课表 与教务系统同步抽取,显示本学期的课程安排。8)内部公开信息 整合信息公开网站中的对校内员工公开的信息。9)建桥新闻 整合新闻网的建桥要文。 四、“个人主页”介绍 点击“个人主页”,页面会自动显示个人主页相关页面。 五、“综合应用”介绍 综合应用主要针对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的应用,如我的日程,主要让用户维护自己的日程表;工作区主要让用户进行群组讨论、分享信息等;我的考勤记录主要让用户查看考勤信息。 例如“我的日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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