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射线装置申请停止使用情况说明书

医院射线装置申请停止使用情况说明书

XXXXX医院

关于新购数字化医用X射影系统的停用

备案申请书

XXXXXX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我院原有射线装置名称: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设备型号:N600,主要参数:150KV,630MA,生产厂家:沈阳东软,是成中集团投放在我院合作的医疗设备,因成中集团与我院已取消合作,需采购新设备。我院于2018年3月新购一台数字化医用X射线装置摄影系统,设备型号:DP520-B,主要参数:150KV,630MA,生产厂家:深圳市安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购的数字化X射影系统现在正在做放射防护预评、控评建设过程中,我院于6月5日已停止一切DR使用,关闭电源,整改建设中。待放射预评、控评建设完成,放射诊疗许可证取得后,再使用该设备。现特向贵局备案申请停止使用该设备,望领导理解支持!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备案申请!

XXXXXX医院

2018年6月8日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1 范围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放射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作业管理,是对《放射线源防护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射线作业的审批,并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 生产运行处负责射线作业期间生产的安排与协调。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 3.1.1 放射性同位素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3.1.2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等产生X线为目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3.1.3 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3.2 许可登记 3.2.1 根据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装置的单位,在使用前必须向地方卫生、公安部门申请登记。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 3.2.2 放射防护设施的设计必须经省、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等部门审查同意,竣工后必须经卫生、公安、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同意,并获得许可登记证后方可启用。 3.2.3 新建、改建、扩建的放射性同位素设施和射线装置,以及同位素储存场所,其防护措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投产。并按规定办理许可登记。 3.2.4 外来承包商进入公司各单位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放射装置必须向所在单位机动、安全环保部门提出使用报告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3.2.5 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生产许可登记证必须按规定1至2年进行复审、换证。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18号令)

精心整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第18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法规 放射性 令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 第六条? 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 第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八条? 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第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第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的辐射监测和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终态辐射监测,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委托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安全隐患有可能威胁到人员安全或者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停止辐射作业并报告发放辐 关申请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终态验收,并提交退役项目辐射环境终态监测报告或者监测表。 依法实施退役的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自终态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在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前,应当确保环境辐射安全,妥善实施辐射工作场所或者设备的退役,并承担退役完成前所有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 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审定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试大纲,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操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 辐射安全培训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 从事下列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中级或者高级辐射安全培训: (一)生产、销售、使用Ⅰ类放射源的;

射线装置各项管理系统规章制度(X光机)

射线装置辐射各项 管理制度 目录 1、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3 2、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4 3、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5 4、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体检及保健制度----------------- 6 5、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及处理预案----------------------- 8 6、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 10 7、辐射环境管理------------------------------------ 11 8、辐射人员岗位职责-------------------------------- 12 9、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13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1、操作X射线机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相关技术证书方可上机操作。

实用标准文案 2、操作人员首先应熟读各型号X射线机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熟悉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及操作规则,正确使用每个功能键。 3、熟悉和正确掌握机器安全操作步骤及紧急事件的处理: (1)开机顺序 检查电源线及输出电缆线连接是否正确、是否连接紧密---闭合电源总 闸---开启控制台开关---检查控制台及射线发生器待机状态是否正常---待电源稳定后转动钥匙至开启状态---根据透照物件确定透照参数---确认工作现场周围有无闲杂人员---同时按下控制台上“开高压和确认”两键开始透照。 (2)紧急事件处理 如遇机器运行不正常或闲杂人员闯入危险区域,立即同时按下控制台上的“关高压和确认”两键,停止透照作业,并确认是否造成辐射事故,如造成辐射事故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精彩文档 4、射线机应定期进行训机维护,每次作业前应根据透照参数进行合理的训机(或选择自动训机),避免因电压过高造成机器损坏。 5、工作完毕后,机器各部应恢复到初始状态,然后关闭控制台开关键并切断电源。 6、工作仔细认真,野外操作应有两人配合工作,相互提醒。透照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检查设备是否齐全。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1、本单位所使用的射线装置主要用作拍片。

安全设施拆除停用和报废审批表

生产安全设施拆除和报废审批表设备名称购建时间 规格型号规定使用年限 数量处理形式 申请原因: 生产部: 负责人(签字): 安环部: 负责人(签字): 总经理意见(签字): 年月日

拆除作业危害分析表 分析员:日期: 序号工作步骤 危害或潜在事 件(作业环境\ 人\物\管理) 潜在危 害/事故 以往发生频率及现有安全控制措施 L S R 是否重 大风险 建议改 进措施 偏差发 生频率 管理措施 员工胜 任程度 安全 设施 1 拆除设备 管线等其 它高处设 施 未系安全带 梯子未紧固 高处坠落 人员伤亡 1 登高作业办理《高处作业证》 2 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 监护人员坚守岗位,履行职责 2 拆除设备 电源及机 电控制部 分 未切断电源 未使用绝缘工 具 触电 1 由具备电工证专业电工进行拆除作业 2 切断电源并悬挂警示标志牌 3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3 拆除设备 设施机械 部分 固定不牢 防护不周 物体打击 1 零部件拆卸时做好紧固措施,防止突然 摔下伤人 2 作业过程中抛、摔、扔拆卸完的零部件 4 拆除重量 较大零部 件 零部件捆扎不 牢 起重绳索不牢 固 违章起重 起重伤害 财产损失 1 捆扎牢固,确认后再作业 2 超重前检查起重绳索确认符合标准 3 遵守规程,听从指挥 5 拆除使用 易燃易爆 物料设备 易燃爆物未清 理干净或转换 不彻底 火灾爆炸 1 严格履行设备交出手续,双方确认签名 2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3 做好易燃气体含量分析监测工作

作业中隔离措 施不到位,易燃 物泄漏 4 作业中尽量避免敲击产生火花 6 拆除使用 有毒有害 物料设备 有毒有害物料 泄漏 防护措施未落 实 中毒窒息 1 严格履行设备交付手续,双方确认签名 2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3 做好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分析监测工作 4 穿戴好好劳动防护用品 7 拆除作业 中需转动 设备零部 件 违章作业 指挥混乱 蛮干乱干 机械伤害 1严格执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2 统一指挥,协同作业 3 文明作业 8 移除设备 或零部件 转运过程中车 辆伤人 驾驶员不够资 质 作业过程注意 力不集中 车辆伤害 1 加强指挥,保持安全距离 2 无资质人员不得驾驶操作车辆 3 作业过程集中精力,随时注意车辆移动 方向 9 拆除设备 过程 拆除设备过程 中危化品泄漏 油污大量流出 环境污染 1严格履行设备交出手续,双方确认签名 2 作业现场准备必要的救险设施 3 立即清理

射线装置操作要求示范文本

射线装置操作要求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射线装置操作要求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了加强医院射线装置操作安全与质量管理,防止因 误操作而引起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医院设备情况特制定本 操作规程。 1、医技人员必须通过放射工作相关培训,掌握摄像 装置相关防护知识,掌握射线装置诊疗适应症,合理正确 进行射线诊疗。 2、医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射线规 程,做好射线装置和防护设施的性能检查,及时发现并解 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3、仔细阅读申请单,按患者投射肢体厚度,年龄, 体重等具体情况,仔细核对和确定诊疗方案。注意选取合 适的照射方式和照射条件(包括管电压、管电、焦距、照

射野、照射时间及虑线条件等),并注意保护非照射部位,尽可能使患者受到的照射剂量控制在临床实际需要的最小值,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4、做好投射前的准备,除去患者影响投射部位的衣服,腹部摄影在必要时清洁灌肠。 5、摆好投射位置,病人肢体放置力求稳定舒适,选择适当的焦一片距,认真定位,对好中心线,必要时放好照片标记、 6、投射胸腹部时,应训练患者呼吸和屏气动作。 7、实施诊疗过程中,医技人员应密切注意控制台和患者,及时发现并排除各种意外发生。 8、诊疗过程中,除必须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病人外,候诊者和陪护人员不得在无屏障防护的情况下在X射线机机房内停留。 9、移动射线装置的操作人员尽可能佩戴防护设备做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加强对放射源、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管理,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采购、运输、贮存、使用及报废的管理。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3 术语 放射源:特指除研究堆和动力堆核燃料循环范畴的材料以外,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物质。 射线装置:指X线机、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装置。 4 职责 4.1安全环保部是本公司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安全主管部门,负责: 4.1.1委托进行放射线同位素及射线装置的环境影响评价; 4.1.2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申报新增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三同时”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 4.1.3定期组织辐射工作人员参加环保局举办的培、复训; 4.1.4定期组织接触辐射人员参加职业体检; 4.1.5对各单位放射防护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4.1.6组织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报废后的处置办理; 4.2采购部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采购的管理和控制。 4.3销售二部负责对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厂外运输进行安全监管。 4.4生产部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厂内运输及临时贮存。

4.5保卫部 4.5.1负责对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厂内运输进行安全监管; 4.5.2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厂外运输入厂安全检查。 4.5.3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防盗管理。 4.6 质量检查部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检测仪表的定期检定。 4.7机制维修部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设备归口管理。 4.8 使用单位 4.7.1负责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4.7.2负责异常情况(超剂量照射、丢失、被盗)的报告。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采购 5.1.1 采购前,须通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根据国家要求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通过许可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5.1.2选择国内供方,供方须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 5.1.3采购时,须与供方明确报废回收要求,签订回收协议;进口放射源应当有明确标号和必要说明文件,其中,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刻在放射源本体或者密封包壳体上,Ⅳ类、Ⅴ类放射源的标号应当记录在相应说明文件中。 5.2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运输 5.2.1运输放射源及射线装置,必须通过当地省级环保部门审批; 5.2.2运输车辆须设辐射安全标识,配备防火、防盗设施。 5.3 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的贮存 5.3.1单独存放,专人保管,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 5.3.2贮存场所应设施警示标识,并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射线泄漏的安全防护措施; 5.3.3贮存、领取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 责示范文本

制度文书样本 QCT/FS-ZH-GZ-K21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第2页/总2页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XXX医院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样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检测工作。 2、院医务科(或设备科等)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工作,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3、医院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委托具有省卫生厅资质认可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施工。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原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有权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结清项目施工有关经费。 5、正常使用的放射诊疗设备,应每年委托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状态检测;新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也应经省卫生厅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6、本院放射诊疗工作场所、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和防护设施应当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对检测发现有明显辐射泄漏的,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和检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复测,确保整改到位。 7、检测与评价有关报告应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妥善保存,并及时向辖区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XXX医院 年月日 XXX医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样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制定本制度。 1、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范围包括放射科(骨科、口腔、泌尿、开展介入放射治疗的其他科室等)从事放射诊疗活动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2、医务科(或放射科等)负责本院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和放射防护培训档案,并妥善保存。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是正规学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人事科对新录用或调入的拟从事放射诊疗的人员必须依据有资质的体检机构出具的上岗前体检报告,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才可以录用。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3号 《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8年11月21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部长周生贤 二○○八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环境保护部决定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做如下修改:一、第十条修改为:“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一)制备PET用放射性药物的; (二)销售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 (三)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的; (四)使用Ⅱ类、Ⅲ类放射源的; (五)生产、销售、使用Ⅱ类射线装置的。” 二、第十一条修改为:“申请领取许可证的辐射工作单位从事下列活动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一)销售、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 (二)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做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2006年1月18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公布,根据2008年11月21日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2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的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放射科射线装置的管理制度

放射科射线装置的管理制度 X线检查设备属大型贵重精密医疗设备,为保持X线检查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其使用效率和延长使用寿命,加强X线检查设备的正确使用和常规保养是非常必要的,也是放射科各类使用和维修工程人员的职责。 1正确使用 1.1制定正确使用X线检查设备的严格规章制度。放射科领导和工程人员应监督各类使用人员,加强管理。 1.2对入科各类工作人员,在上岗前应经专门培训,必须掌握X线检查设备的基本知识和如何正确使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3由于X线检查设备种类繁多,结构和性能差别较大。因此,每个使用人员在操作不同X线检查设备时,应首先了解该设备的主要结构和性能,做到心中有数后方能上机操作,操作时应严格按操作程序或步骤进行,绝不可随心所欲。 1.4在当天首次使用X线检查设备时,应对X线管进行必要的老化训练,切勿突然大容量暴光,以免X线管损坏。 1.5在摄影暴光过程中,不得改变任何摄影暴光参数,以防产生严重后果。 1.6严禁连续大容量和超负荷使用。 1.7在操作设备或暴光过程中应认真观察控制台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其它各电路或机件有否不正常声音,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止操作或暴光,及时通知维修工作人员或上报。 1.8不能频繁开启和切断设备电源,因为开关电源时会对电子元件产生很大的浪涌电流使其易于损坏。 2常规保养 常规保养是针对使用人员的,在平时工作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2.1保持机房通风良好和设备干湿度的要求。特别是湿度不能超出允许范围,否则容量造成机械部件生锈,引起机械活动不灵。电路参数发生改变,元件易于损坏,这在南方尤为重要。在用空调的机房,使用设备通电之前必须先启动空调工作15min 以上。在清扫机房时尽量少用水。清洁设备时,不要用湿布,使设备保持干燥。 2.2工作开始前和结束后,应做好机房和设备清洁卫生,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陕西延长石油安源化工有限公司辐射相关管理制度 二〇一四年二月

放射源装置维护、维修制度 1、对放射源装置进行维修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必须有防护用品(铅服、防护眼镜、手套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装、移动或变动相关设施,对违反规定而造成设备和人身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 2、源窗口上方剂量偏大,操作中尽量使身体特别是眼睛避开该处。 3、安装操作时配带防护眼镜,穿防护服,源窗口放置厚2~5mm塑料板和铅板遮挡。 4、禁止擅自修理放射源快门以及电磁控制阀的修理和更换或其它作业;禁止将手指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定量传感器的测量间隙内。 5、应急处理过程必须佩戴辐射剂量计,最好为具有报警功能的剂量计,无剂量计,禁止进行任何操作。 6、在发生密封源丢失,应立即安排人员采取各种途径尽快寻找被丢失的密封源,并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并联系密封源生产厂家。 7、技术人员处理被丢失的密封源时,应配备铅衣、铅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措施和必要的剂量监测设备,并严格控制与被丢失的密封源近距离接触时间。将距被丢失的密封源至少5m的范围设为警戒区,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禁止公众入内。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加强放射源的环境安全管理。

放射源装置操作规程 1、放射源装置必须有专人进行操作。 2、使用前点检放射源装置各项技术性能与安全防护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异常时不能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3、每周对放射源装置各项装置与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查与校对,并做详细的检查与校对记录备案。 4、放射源装置的使用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操作,严禁和杜绝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者予以教育、检查、处罚。 5、放射源装置使用完毕前要及时对数据进行备份,使用完毕后也须有使用记录备案。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64326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 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 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 范围 为了加强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监督管理,保障公司全体员工及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阐明了放射作业审批及安全措施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射线作业管理,是对《放射线源防护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 职责 2.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射线作业的审批,并

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2.2 生产运行处负责射线作业期间生产的安排与协调。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 3.1.1 放射性同位素 本规定所称放射性同位素是指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 3.1.2 射线装置是指X线机等产生X线为目的机器仪器和设备。 3.1.3 伴有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指不以产生X线为目的。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X线的电器产品。 3.2 许可登记 3.2.1 根据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许可登记制度,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装置的单位,在使用前必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附件:放射装置管理相关制度、规程、方案及应急预案 放射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诊疗设备专人负责安全,科室领导应定期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二、各室机房设置位置要合理,应考虑到周围环境的安全。要有足够的面积和高度,周围墙壁、门窗均应达到防护标准。 三、须配备受检防护用品,如腰系防护巾,防护三角等以及监测设备、报警仪器。 四、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一般不得在机房候诊。 五、在摄片时,必须要有封顶的防护铅垒,不宜用铅屏风代替。 六、医护人员接触X线时,必须戴铅眼镜、铅手套、铅帽及铅围裙等防护用品。女性放射工作人员在妊娠的最初4个月,应避免直接接触放射线工作。妊娠妇女有禁止检查的醒目标示。 七、在放射诊疗设备室门上应挂符合规范要求的当心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和张贴有关警示标语。 八、放射设备工作时应检查红色警示灯是否正常,开机时门窗应关闭。 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线照射,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儿童、孕妇及妇女月经期间尤应重视,必须接受检查时,应尽量减少下腹部接受不必要的照射剂量。除危重患者外,检查室内应减少陪人或尽量缩短陪伴时间,家属陪同病人进入射线室时应穿带防护用品。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要求,特制定射线装置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射线装置规章制度进行操作。射线装置在进行实验时,装置安全负责人,必须对装置现场进行清场,确保现场无工作人员。所有参加实验工作人员必须执行上述操作规程。 设备操作规程-X射线机安全操作规程: 1.X射线机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操作。 2.射线机第一次使用或间隔多日未用,再度使用前,X射线管必须按规定进行一次训机,才能正常使用。 3.每天第一次使用180KV以上的管电压前,应对X射线机进行短时间训机。 4.开机前必须开启警铃红灯,曝光室内不得有人停留,室外用红灯告示。 5.操作时开电源,待机预热5分钟,方可开高压。开高压时应先缓慢上升管电流,再缓慢上升管电压;当烽鸣器发生预报信号,先缓慢降管电压,后缓慢降管电流直至切断高压开关。 6.X射线机正常使用,管电流不能超过机器最大允许值。 7.注意保护X射线机,不使受到剧烈振动。 8.经常保持X光机整洁,每天下班前将X光机擦干净。 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制度 一、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小组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设备报废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厂设备、设施报废管理,切实杜绝各类设备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和设施均按此规定作业。 3、设备设施报废标准 3.1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精度低劣、生产效率低,且不能改装利用或大修虽能恢复精度,但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3.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迁移的设备,因建筑物改造或工艺布局必须拆毁的设备。 3.3设备损耗严重,大修后性能精度仍不能满足产品生产工艺要求的设备。 3.4腐蚀过甚,绝缘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无修复价值者或易发生危险的设备。 3.5因事故或其他灾害,使设备遭受严重损耗无修复价值的设备。 3.6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

4.报废处理 4.1申请报废:凡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设备设施由各车间向设备科 提出报废申请,设备科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检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审评表》,交由设备部审批。 4.2初步鉴定:由机修组负责对报废设备、设施做鉴定,确定是否具有其他 价值。 4.3由申请报废部门的经办人组织制定报废方案,将方案上交至生产部审核。由公司经理、公司采购部、设备部提出作价意见,经副总审批同意后执行。处 理金额较大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4.4未经批准报废前,任何部门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报废处理 4.5报废的设备,各单位因技改、维修需要可以拆卸使用,必须根据残值,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残值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按照低值易耗进行处理。 4.6报废的设备设施由生产副总依据制定的报废方案处理,报废处理的设 备所收款项交财务,作为设备固定资产清理收入。 4.7已报废的设备作出标识不得重新用于施工生产。

X射线装置管理制度

X射线装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X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管理过程实施有效控制,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与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射线装置的使用部门。本制度配套文件有:不锈热轧厂X射线装置封存管理办法(附件一)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职责与分工: (一)设备能源科负责X射线装置的总归口管理和专业归口管理;负责制订X射线装置管理制度,对X射线装置的使用单位及管理进行监督和考核,并提供技术支持; (二)生产技术科安全组负责X射线装置的的安全监督监查。 (三)厂综合科对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检查; (四)使用单位即电气自动化作业区负责X射线装置全面管理。 第三章定义与分类 第四条X射线装置的相关定义: (一)放射性污染: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物料、人体、场所、环境介质表面或内部出 现超过国家标准的放射性物质或射线。 (二)放射性同位素:某种发生放射性衰变的元素中具有相同原子序数但质量不同的核素。 (三)放射源:永久密封在容器中或者有严密包层并呈固态的放射性材料。通常所指不包括作为核工业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它放射性物质。

(四)非密封放射性物质:非永久密封在包壳里或者紧密固结在覆盖层里的放射性物质。 (五)射线装置:X光机、加速器、核子秤、测厚仪和中子发生器以及其它产生射线的装置。含放射性同位素的射线装置也为放射源。 (六)辐射事故: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意外的异常照射。 第四章放射防护管理 第五条凡采购、运输、存贮、使用、报废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 单位或个人,对放射性源与射线装置的管理必须遵循下列要求: (一)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组 织机构,制定安全、保卫、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逐级责任和管理 要求,并严格落实; (二)组织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的从业人员接受安全防护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方可上岗作业; (三)组织制定健全的操作规程,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使用登 记制度,配备相应的放射源与射线装置防护用品、现场标识; (四)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前的体检,就业后的定期体检和个人剂量检测。建立放射工作人员档案及个人剂量档案。 (五)制定突发辐射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 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章使用维护 第六条设备能源科要建立X射线装置安全使用维护制度,建立X射线装置档案(图纸、出厂合格证、定期检验记录、检修维护记录)及X射线装置的故障应急预案(附件二)。

射线装置各项管理制度

射线装置辐射各项 管理制度 xxx公司 2011年11月

目录 1、射线装置操作规程------------------------------------------3 2、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4 3、设备检修维护制度------------------------------------------5 4、放射工作人员培训、体检及保健制度------------------6 5、放射事故报告制度及处理预案---------------------------8 6、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10 7、辐射环境管理-----------------------------------------------11 8、辐射人员岗位职责-----------------------------------------12 9、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3 射线装置操作规程

1、操作X射线机的工作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培训,并取得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相关技术证书方可上机操作。 2、操作人员首先应熟读各型号X射线机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熟悉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及操作规则,正确使用每个功能键。 3、熟悉和正确掌握机器安全操作步骤及紧急事件的处理: (1)开机顺序 检查电源线及输出电缆线连接是否正确、是否连接紧密---闭合电源总闸---开启控制台开关---检查控制台及射线发生器待机状态是否正常---待电源稳定后转动钥匙至开启状态---根据透照物件确定透照参数---确认工作现场周围有无闲杂人员---同时按下控制台上“开高压和确认”两键开始透照。 (2)紧急事件处理 如遇机器运行不正常或闲杂人员闯入危险区域,立即同时按下控制台上的“关高压和确认”两键,停止透照作业,并确认是否造成辐射事故,如造成辐射事故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4、射线机应定期进行训机维护,每次作业前应根据透照参数进行合理的训机(或选择自动训机),避免因电压过高造成机器损坏。 5、工作完毕后,机器各部应恢复到初始状态,然后关闭控制台开关键并切断电源。 6、工作仔细认真,野外操作应有两人配合工作,相互提醒。透照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保持现场环境卫生,检查设备是否齐全。

放射管理制度

放射科质量管理制度 关于成立放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医院各科室: 为加强本院放射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经XXX年XX月XX日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院放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放射科。现将有关决定通知如下: 一、放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 XXX 组员: XXX XXX XXX XXX 放射安全与防护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的放射管理工作及相关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落实放射防护管理制度; (二)定期组织对放射工作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测、监测和检查; (三)组织本院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专业技术、放射防护知识及有关规定的培训和健康检查; (四)记录本院发生的放射事故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三、《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等制度一并发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医疗照射质量保证方案及监测规范》 XXX医院 年月日

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防止放射性危害,制度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放射性建设项目的评价,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定期监测工作。 2、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本院的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工作,建立并保存检测与评价档案。 3、院新、扩、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应在建设项目施工期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取得认可文件后,方可施工。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原预评价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取得评价报告后及时向辖区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并变更《放射诊疗许可证》的方可投入使用,未经竣工验收合格不得结清项目施工有关经费。 5、正常使用中的放射设备,应每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状态检测;新安装、维修或更换重要部件后的设备也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启用。 6、本院放射工作场所和防护设施应当每年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保证辐射水平符合有关规定或标准。对检测发现有明显辐射泄漏的,应根据辐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和检测机构的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应及时进行复测,确保整改到位。 7、检测与评价有关报告应向放射工作人员告知,妥善保存,并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XXX医院 年月日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年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第18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主题词:环保法规放射性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场所安全和防护 第三章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四章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管理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六章应急报告与处理 第七章豁免管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的管理以及豁免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场所安全和防护 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 第六条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 第七条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结合医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辐射安全管理。 第二章工作岗位要求 第三条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条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第五条接触辐射的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监测笔。 第六条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报告单报告。 第三章辐射防护 第八条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体检。 第九条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十条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第十一条严格检查门窗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十二条定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委托环保部门监督监测。 第四章设备管理 第十三条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第十四条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第十五条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应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第十七条设备出现故障时,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 第五章人员培训 第十八条科室负责人应接受医院举行的相关培训,科室内部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影像操作规程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所有新入职工作人员必须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十九条坚持组织学习,并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高操作人员使用、检查仪器设备的水平,杜绝事故的发生。 第六章意外事故应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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