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
公民意识

怎样加强公民意识教育

公民意识即是公民对自身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应履行权利和应承担义务的自我认识。公民意识的核心内容包括国家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平等意识、权利与义务统一的责任意识。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命题,具有重要意义。在农村,培养和造就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新型农民不仅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出路,也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公民意识教育的途径有很多。

一、当前我国农民公民意识普遍缺失的原因分析“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与

封建社会的“臣民”和“子民”有着根本的不同。中国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没有公民而只有统治者和臣民的封建社会,广大农民长期处于受压迫、受剥削的附属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意识得到普遍增强,但整体上还是比较淡薄,尤其在广大农村,农民的公民意识普遍缺失,具体表现为:农民的科学文化意识仍需提高,独立主体意识亟待增强,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比较淡薄,民主法治意识相对薄弱,团队协作意识尚需加强。我国农民公民意识普遍缺失的根本原因,主要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二、农民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容困家现代化的核心问题是人的现代化,其

标志就是人成为公民并具有公民意识。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更须具有现代公民意识,凶此,加强农民公民意识教育,提高农民公民意识,是培养新型农民的必然要求。当前,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注重培育农民的科学意识、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民卡意识、法治意识、市场意识、生态意识和健康意识等公民意识,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加强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公民意识的薄弱直接

影响政治运行中制衡机制的形成和完善,阻碍政治的民主化进程。目前,在一个日益市场化的社会中,传统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正在降低,利益的分配和调整,更多不再是通过熟人社会的传统习俗来实现,而是通过制度化的法律实现。因此,要积极培养农民的民主意识,为人民当家作主奠定必要的思想文化基础。面对我国农民的法律素质和参政议政意识普遍不高的情况,要通过加强全民普法、送法下乡和对农民的法律援助等普法活动,引导广大农民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保证广大农民群众拥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不断提高农民的民主法治意识。

总之,现代化国家的基本构成单位是公民而不是臣民,公民身份的觉醒与公民意识的培育是中国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必经之路。农民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必须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从科教文化、经营管理、卫生健康、思想道德、民主法治等方面全方位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培育农民的公民意识,树立农民的崭新形象,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坚

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18真题研究:全国卷命题语言分析——“公民意识”

18真题研究:全国卷选择题命题语言分析——“公民意识” 一、“公民意识”的概念分析 郑杭生在《从政治学、社会学视角看公民意识教育的基本内涵》一文中,提出公民意识主要指公民对其国家主人身份以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认识。 减宏在《公民意识的蕴涵及思想政治教育策略》中则分别从民主与法治制度、自由与平等权利、公平与正义价值三个角度出发,指出公民意识教育应是作为国家主人的主体意识教育、宪法意识与权利义务相统一意识的教育以及公共意识与规则意识的教育。 张宜海在《公民意识的基本内涵、培养思路及途径》一文中指出:“公民意识包括四个最基本的方面:公民身份意识、公民权利意识、公民义务意识和公民参与意识”。 综上,公民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存在形式,其实质是强调一个人在社会、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及个人对自己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的自我认识。主要体现在: 1、参与意识。公民的参与意识,主要是指公民作为政治共同体的成员,具有积极参与(包括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公共权力运行的主人意识,实质上也是一种践行权利的意识,在参与中,公民才能切身体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逐渐形成理性的参与意识。 2、监督意识。公民的监督意识正是权利制约权力机制的思想保障,国家权力受到人民的监督是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所在。 3、责任意识。公民责任是指公民履行与自己的公民身份相适应的,公民在遇到有关国家政治和社会利益的问题时,必须自觉维护公共利益,而克服个别自我或本集团的利益与人际关系。(纳税) 4.法律意识——规则意识。由于每个人都拥有独立的意志,所以在民主管理的过程中,公民还必须有规则意识,即依据明确的规则来协调各种相冲突的意志和行为,而不是由某个个人或某个利益集团决定"这些规则都是公民共同合意的结果,或是通过国家予以确认,或者是通过习俗加以强化" 古希腊最早提出实施公民教育,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师徒三人尽管对于公民教育的看法各有侧重,但是都表达了古典共和主义公民教育的内涵:公民个体德性的成全与成就只有在城邦事务之中才能得以实现。公民教育就是要促使公民个体积极参与公共生活,

公民意识

解读“十七大”报告亮点之二——公民意识的觉醒法治社会的力量 【作者】:黄蕾【来源】:基础部【浏览次数】:1703 【添加日期】:2008-1-3 10:48:56 “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十七大报告中的这一重要论述,引起全国人民的普遍关注。此次召开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公民意识”,昭显了新一代领导人的创新与活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包括了许多方面,但一个核心问题是人的现代化。它的标志就是人民成为公民并具有公民意识。 所谓公民意识,指的是公民在民主政体的国家中对自己与其他社会成员在政治上处于平等关系的政治主体意识或政治角色的意识,而非顺从者或旁观者的奴隶或臣民意识。公民意识的作用在于指导和规范公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履行自己的义务,自觉参政议政,自觉监督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及其人大代表和公职人员是否正确行使人民赋予他们的权力。 西方国家的公民们基于其文化里所特有的幽暗意识,内心充满了对权利的渴望与追求。文艺复兴中,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等伟大的思想家们极力倡导“天赋人权”、“三权分立”等思想,这些思想直接引发了西方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在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这些代表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等宪政理念被写入了宪法。 与西方各发达国家所不同的是,中国的公民意识在宪法中得以体现并不具有内发性。中国民众的思想受制于两千多年的儒教思想。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造就了国人根深蒂固的臣民意识,权力至上、权力崇拜以及无奈的清官情节、圣人掌权的心理等。每个人的内心都有着或多或少的“臣民”思想,面对权利无动于衷和面对权力的贪婪与顶礼膜拜构成了中国人(至少是近代以前的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很鲜明的就是“老百姓”这个称谓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和听到,和它相近的名词,

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教育(同名13314)

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教育(同名13314)

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教育 【摘要】公民教育实质是公民意识的培养教育,加强大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是时代的要求。时代要求公民教育在认识上走出误区;大学生公民精神的培育要关注时代的要求和特征;应借助思想政治理论课载体对大学生开展公民意识教育。 【关键词】时代视野;大学生;公民精神;培育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理念。第一次提出了加强公民意识教育问题,这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大学生的广泛参与和积极努力,大学生公民精神的培育对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国 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公民教育的内涵及其价值意义 公民通常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所谓公民意识,指的是一种理性的自我意识,意识到与他人、

法律、政治教育,也包括道德教育,而德育是伦理道德教育。也就是说,公民教育内涵比思想道德教育广,但缺少道德教育也不是完整的。真正的公民教育。 三是,公民教育不能狭义地等同于公德教育。公民教育包括公德教育,但公德只是对公民在公共道德上的一种要求,用于社会公共生活领域。“公民教育决不仅为此。公德教育只有个人与公共性关系的面向,而公民教育除了公民与单位、组织、政府、国家、社会等公共性关系的面向及公共生活外,还包括了对其他个体、家庭等私人生活的面向。”所以公德教育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公民教育所涵盖的内容显然远远不止公德教育。 四是,进行公民教育时,要把义务意识教育与权利意识教育相结合。不少人往往把公民意识看作是(或主要是)公民的义务意识,而把公民的权利意识看作是次要的、从属的内容。传统的公民道德教育,比较着力于强调公民的义务,忽略了公民权利意识的培植,这种倾向不利于公民道德的建设。要培养出健全自律的公民,就必须

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

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 (2006-07-19 10:14:49) 转载▼ 分类:随笔 近来,一些有识之士开始呼唤公民教育。公民教育显然要培养现代公民意识。这事意义重大。李慎之先生甚至这样说过:“千差距、万差距,缺乏公民意识,是中国与先进国家最大的差距。”(《修改宪法与公民教育》,见《改革》1999年第三期) 那么,这“公民意识”是什么?或者说,培养什么样的公民意识?读过一些报刊上的文章之后,感觉似乎公民意识的内涵就是文明礼貌、爱护公物等等。当然,也有人强调大问题,如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无私奉献……有一句话好像已成共识:“中国人的素质太低!”那么,低在哪里?回答又似乎就是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满嘴脏话等等。这些都不错,在公共场所的不文明举止,虽然不是大事,却直接暴露着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甚至使一切对五千年文明的夸耀都成为一种讽刺。几年之后,北京就要举办奥运会了,为了不给世界留下一个未开化民族的形象,就是临时抱佛脚,也一定要把中国——至少是首善之区北京弄出个文明样子,因此,提高公民起码的道德修养就成了公民教育的当务之急。 这一切很有必要,但认真一想,却并非公民意识的根本。公民意识的核心何在?根据国内流行的辞书解释,公民就是“取得某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现代汉语辞典》,商务印书馆,1996)也就是说,公民不是一个自足的概念,无法孤立存在,而是需要在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中确立。这也许是人的一种宿命:无法拒绝一切社会组织而孤立地生存,而是必然要生活于各种关系组成的群体环境之中。因此,人就必须面对个体与群体、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等一系列关系。公民,意味着一个人在与他所属国家关系中的一种身份。因此,谈到公民意识的培养,更重要的应该是懂得什么是国家,什么是政府,什么是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懂得个人在这种关系中的地位和应有的权利。 恰恰是在这个方面,我们历史悠久的本土传统没有提供什么资源。 何谓“公民”?我们历史悠久的本土传统没有提供什么资源。我们有的是“臣民”,“子民”,“顺民”,几千年的传统根深蒂固;我们也不乏“暴民”传统,一代又一代后继有人;却唯独没有“公民”。正如顾准在他的研究中所发现的:“‘公民’、‘公民权’等等,不见于我国古代,也不见于埃及、两河流域等早于古希腊或与古希腊同时的‘东方’各帝国。”(《顾准文集》,P74,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专制主义统治下形成的传统观念能够轻易地制造一代又一代卑微的“草民”和逆来顺受的“顺民”;专制统治本身也可以培养出一代又一代揭竿而起的“暴民”,却不能培育出“公民”,更无法培养出现代公民。那些口口声声“吾皇圣明,奴才该死”的“臣民”显然不是现代公民。那些动不动以“杀富济贫”相号召而满脑子都是“彼可取而代也”的“暴民”显然也不是现代公民。 现代公民应该能够走出专制主义造就的“顺民”与“暴民”的传统笼罩。现代公民意识的培养就应该有助于从“臣民”、“暴民”走向“公民”。从“臣民”、“暴民”到“公民”,关键就在于公民权利意识的确立。 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就是每一个成员都有自己独立的人格和不可侵犯的权利。现代公民意识的核心就是这种权利意识。懂得什么是自己的权利,什么是自己的义务,知道维护自己的权利,也知道尊重别人的权利,这是一个现代公民应有的最基本的常识。反之,不珍视自己的权利,也不尊重别人的权利,是缺乏公民意识的集中表现。中国人所欠缺的,正是这种权利意识。

关于公民意识教育的思考

关于公民意识教育的思考 在今天,“公民”、“公民意识”这些词语的使用率越来越高,它们先是被知识界所关注,接着又为公众所身体力行,现在关于公民素质和意识的培养已成为中国中小学生品德教育的重要内容。那么,什么是公民意识呢?公民意识就是公民对自身公民身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的认同。可见,公民意识首先是对自己所属的民族国家的认同,同时,公民意识还包含着对世界整体性的认识,以及对本国与外部世界相互关系的认识。显然,正确的公民意识是正确的国家意识和正确的世界意识的综合。 公民意识作为社会意识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不仅直接表明了一个国家精神文明的程度,而且对个人的健康成長以及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等有着重大的促进作用。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公民意识”一词首次出现在党代会的报告中;2011年,在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报告中,胡锦涛进一步强调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对“公民”这一概念的强调,代表着一种时代的方向,一种实践的要求。 一、公民意识的起源 公民意识是现代民主的奠基石,而“希腊城邦雅典是民主政体的发源地”。公民是古希腊城邦结构所特有的一种身份,公民是政治共同体中平等的一员。在古希腊民主制鼎盛的时代,公民内部的政治讨论十分热烈。城邦的公共事务是普通公民的经常性话题,“公民大会是最高的权力机关,负责审议并决定一切国家大事甚至是个人小事。所有合法的公民均有参与权、知情权、发言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公民意识及其内涵。 公民意识是公民在公民社会中所形成的对于自身主体性、权利和义务、社会身份、政治地位等的理性自觉,是公民对于公民角色及其价值理想的自觉反映,包括公’民对自身的社会地位、社会权利、社会责任和社会基本规范的感知、情绪、信念、观点和思想以及由此而来的自觉、自律、自我体验,还包括公民对社会政治生活和人们行为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自我价值、自我人格、自我道德的批判,对实现自身应有权利的主张和义务的担当,以及由此产生的对社会群体的情感、依恋和对自然与社会的审美倾向。因此,公民意识事实上是公民在思想、

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三个维度

调查研究版 公民是社会成员的法律身份,公民意识是现代社会的成员对作为公民角色及其价值理想的自觉反映。公民意识是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和重要内容,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反映。没有公民意识的主体自觉,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党的十七大报告首次提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充分体现了新时期党对公民意识的重视。以党的十七大为标志,我国公民意识教育正步入新的历史起点,主要呈现为公民意识教育的新发展、新视野和新要求。 一、公民意识教育的新发展 从世界范围看,现代公民教育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已被世界各国和地区广泛采纳,作为培养下一代、使之成为适应现代社会公共生活、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合格公民的主要形式。在我国20世纪五四运动之后的新教育实践中,曾长期开设过公民教育课程,后因种种原因而中断。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广大人民当家作了主人,为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奠定了政治基础。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在多数场合只提素质教育,没有提公民教育。国外常用的公民教育,我们是用思想政治教育或道德教育来代替的。实际上,我国的素质教育也就是公民的素质教育,与国外常用的公民教育是同义语。我国实施的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涵,是现代公民意识的培育。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公民意识教育,属于素质教育一个基础性的内容。 从新中国成立到党的十七大正式提出加强公民意 识教育的58年间,我国的公民意识教育从无到有,在曲折中不断发展,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新中国成立到“文化大革命”开始前的17年,我国公民身份的确认和公民意识教育的初步确立。1954年9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国家设立并逐步扩大各种学校和其他教育机关,以保证公民享受这种权利。”公民身份在法律上的确认,人民自我的主体意识高度觉醒,使公民意识教育初步具备了条件。这个阶段,公民意识教育主要是寓于思想政治教育或道德教育的目标和内容之中。第二阶段是“文化大革命”时期,公民权利受到侵犯和公民意识教育遭遇严重挫折。公民意识教育被当作资产阶级的教育思想受到批判,公民课程全部被取消。1975年宪法更是删除了1954年宪法中“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等基本宪法原则和若干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第三阶段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改革开放时期,这是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恢复发展以及现代公民意识的初步具备阶段。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完善,公民意识再次被唤醒和倡导,公民意识教育的重要性日益显现。1985年中共中央颁发的《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曾决定在初中开设公民课,并组织编写了公民教育教学大纲和教材。但由于种种原因,公民课课程计划未能如愿实施。1986年,《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强调,“要在全体人民中坚持不懈地普及法律常识,增强社会主义公民意识”,首次提到社会主义公民意识的概念。1990年代以后,随着中小学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素质教育的逐步推 □赵黎明 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三个维度

公民意识

摘要:公民意识是指社会成员对公民资格及其价值的认识,在小学生中实施公民意识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笔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为引领,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爱心驿站”实践活动,满足了学生自我价值实现和争取社会认同的需要。实践证明,以“爱心驿站”公益实践平台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和爱国意识。学生在活动中能获取参与社会的必备知识和能力、增长才干,提高各项综合能力,同时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从而得到公民意识的培养。 关键词: 爱心驿站公民意识社会公德意识责任意识爱国意识 一、研究缘起 1.现代公民意识培养的重要性 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自始至终贯穿了一个重要的思想,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必须致力于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的现代公民,加强青少年教育,必须培养青少年的公民意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又进一步指出要“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我们面对的教育对象是处于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的学生,由于受到市场经济发展的影响,一方面他们增强了开放意识、创新意识、独立精神,但同时社会上逐利思潮的泛化,也不可避免地给他们造成负面影响,而利益意识的强化和责任意识的弱化就是一个突出表现。 2.现代公民意识培养的欠缺 我们经常可以听到很多家长发出这样的感叹:我们的孩子到底怎么了?孩子在街上看到一些好的或不好的行为,不会激动,也不会愤怒,而是麻木、漠视;孩子脾气越来越固执,讲多少道理就是听不进去;孩子心理越来越脆弱,碰不得,说不得;孩子的交往能力太差了,和谁都玩不起来……家长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现在的孩子的确发展不够全面,对于他们的教育,做为学校,作为老师也很矛盾和困惑。学校教育的最终目的是促进人的可持续发展,而小学阶段正是公民意识雏形形成的关键期。现代公民应有的“自主、正义、责任、参与、奉献”等公民意识,仅仅依靠学校里的课程教育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创设公民意识教育的有效载体就是社会实践,笔者所在学校的“爱心驿站”正是一个以滴水未来班发起的,以公益实践活动为主要特色的实践平台。这样能将理论教育紧密地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实践活动有效成为公民意识萌发的源头活水,同样良好的公民意识也能在实践活动得到提高和巩固。 3.现代公民意识培养亟需良好的载体 在新的发展时期和学校德育工作的要求下,笔者在思考:如何采用小学生喜爱的形式,设计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公益实践活动,才能有助于增强新时期小学生公民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以“爱心驿站”实践活动探索一条具有实效性和系统性的小学阶段公民意识教育的道路,寻找一条适合时代特点的有效的公民教育新途径具有长远的意义。 二、概念界定 1.现代公民意识及小学生现代公民意识的若干内涵 公民意识是指社会成员对公民资格及其价值的认识。责任意识、主体意识与权利意识、参与意识与交际能力等是公民意识的主要内容。公民意识的培养,对公民个人及整个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身公民身份、公民权利和公民责任的认同,这种认同能够升华为自己对所属国家和社会的情感,并把这种认同和情感付之于实践,即享有权利,有履行义务。在全球化思潮下的理想公民,同时应该积极扮演“社会公民”、“国家公民”、“世界公民”、以及“生态公民”的角色。因此,公民意识主要包括社会公德意识、爱国意识、责任意识、法制纪律意识、科学理性精神、环境保护意识等,其核心思想是民主与平等、权利与义务。 小学生公民意识教育是基础教育中常常被忽略的话题,在现代化国家建设中它是一个核心问题。在小学生中实施公民意识教育是全面贯彻落实素质教育的要求,是按照小学生身体和心理发展的特点,使全体学生个性品质得到健康发展,学生潜能得到开发,有效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本课题着重以爱心驿站公益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公民意识中的社会公德意识、爱国意识和责任意识展开了研究。 2.爱心驿站 爱心驿站的创建指导思想是通过爱心驿站传播“大爱小我”的人文精神,以公益活动培养小学生现代公民意识。它是培养学生公民意识的实践载体,具有活动性、体验性,让学生在亲历活动中,发现问题,设计并解决实际问题;它是培育学生爱心与责任的平台,在爱心驿站的平台上,通过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培植学生的爱心,搭建助人者与受助者之间爱的驿站;同时,它还是学生学习、交流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队员们可以相互学习交流,及时发现校园生活中的问题,提出问题,集体交流讨论,形成解决方案。爱心驿站活动可以是帮扶类、环保类、宣传类等实践活动,也可以是调查研究社会现象等实践活动。以它为平台开展活动的组织者是学校德育处和少先队大队部的老师和部分骨干队员,自课题实施以来,爱心驿站成为了笔者学校德育建设的一个新阵地。 三、研究设计 1.查找资料

把握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涵

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教授王东虓 公民意识是公民依据宪法规定地基本权利和义务,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地主体地位、主人身份地认识,对相应地责、权、利地认知和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是我国公民意识中地核心理念,正是这些核心理念规定了我国公民意识教育地主要内涵.具体而言,公民意识教育地主要内涵应包括以下几方面.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权利与责任意识教育.国家主人意识是公民意识地核心内容,它包含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两个方面.从权利意识方面讲,其核心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据此,可以分解为权利主体意识与当家作主意识两方面内涵.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求公民树立权利主体意识即主人地位意识;人民当家作主,要求公民树立权利行使及主体作为意识.从责任意识方面讲,又可分为主动责任意识和被动责任意识.主动责任意识是主人地位与责任意识相统一地结果,而被动责任意识则是主人地位与责任意识相分离地结果.公民既有权利也有责任,权利与责任是统一地.责任意识是衡量一个公民国家主人意识强弱地重要尺度.因此,在公民意识教育中,必须把强烈地权利意识教育与自觉地责任意识教育统一起来.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国家与民族意识教育.公民是在特定地国家和民族中生存地人,国家与民族意识是萌发和养成公民意识地基础,两者之间应该是统一地.公民地民族意识应推动国家意识深化,促进各民族间地团结和祖国地统一;公民地爱国情感又应促使民族意识升华,有力维护国内各民族互相尊重、和睦相处.那种狭隘地、失去爱国主义精神养护地民族意识,有可能导致完整统一国家地分裂,导致国内各民族间地纷争.因此,在公民意识教育中,必须把国家意识教育与民族意识教育统一起来.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平等与公正意识教育.平等与公正意识教育是制度文明视角上地公民意识教育.平等是公正首要地、基本地含义,而公正则是实现平等地制度和环境保障.平等强调全体公民在法律上、人格上都是平等地.而要解决平等问题,又必须强化社会公正.没有公正地制度和环境作为保障,平等很难实现;没有平等作为价值导向,公正又会迷失方向.因此,平等意识教育与公正意识教育,都是公民意识教育地重要内容.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自由与法治意识教育.自由是公民在法律规定地范围内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地权利,自由意识是公民对法律赋予自己地各种权利地认识和理解.自由意识作为公民素质地一种反映,体现着公民对法律规定权利地自觉,体现着追求自由与高度自律地理性境界,体现着对社会地责任和对他人自由权利地尊重等.法治意识是公民依法管理国家经济社会事务地思想观念.通过加强法治意识教育,使公民形成法律至高无上地思想观念,可以提高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有序政治参与地能力,使公民在实践中感悟法治对公民自由权利充分实现地极端重要性.自由意识教育与法治意识教育,是密切相连、互相促进地公民意识教育范畴.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道德与文明意识教育.公民意识教育是实现“个体公民”向“社会公民”转化地教育,应包含公民个体道德意识教育与社会整体文明意识教育.目前,道德与文明教育还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公民个体道德意识与自身文明行为存在不同步性,往往“有观念、无行动”;公民个体道德与社会文明程度有时显现二律背反现象,也就是在社会文明程度发达地社会中出现了道德与文明地“现代病”,有时甚至出现“群体道德缺失”现象,如在人际关系、公德公心、社会责任、环保意识等方面出现地道德滑坡现象等.这些都是现代化进程中必须正视地课题.道德与文明意识教育应体现在公民社会生活地各个方面.比如,面对甲型流感疫情,教育公民如何积极配合国家地防控工作,切实担负起一个公民地社会责任,避免疫情扩散,就是公民意识教育中地一个重要课题.因此,必须将公民个体道德意识教育与社会整体文明意识教育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民意识教育之中.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公民意识教育活动方案

公民意识教育活动方案

“公民意识教育”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区教育局关于公民意识教 育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教育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拥有激情和梦想”为宗旨,以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根本,以“学科教学渗透、学生实践活动、学校文化建设”为主要途径,以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学校、家庭、社区、政府四方协作教育为依托,调动、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建立起有效的公民养成教育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的公民养成教育环境,深化学生公民素质培养,推动学校德育工作的创新。 二、中学生养成公民意识的目标 中学生养成公民意识的目标是:增进初中生的公民知识,增强他们的公民意识与责任感,提高他们的民主参与技能,提升他们的价值观,使他们成为有道德、有能力、积极、负责的社会、政治参与者。 具体而言,以上公民养成教育的目标分解可为公民知识、公民意识、公民技能、公民道德四个方面,通过公民养成教育,学生们将能: (一)公民知识方面 1、明了公民的内涵,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懂得如何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知道自己在社区、国家和世界中所扮演的角色,了解社会中各种角色之间的关系。 3、了解国家政治机构的职能、组成及其运作,了解国际组织及一些重要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的作用及其运作形式,懂得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二)公民意识方面 1、树立起权利、义务意识,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法定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 2、树立起社会服务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努力承担起个体在社区、国家、国际上的角色责任。

3、树立起民主、合作、协商、共赢的意识,尊重他人,尊重不同文化,在协商与必要的妥协中达成理解与共赢。 (三)公民技能方面 1、能够追踪社会、政治热点问题,综合各种信息、观点,形成自己的主张,表达自己的主张,并积极为自己的主张辩护。 2、积极参与小组讨论,尊重他人的不同观点,并能批判性吸纳他人的意见与建议。 3、与他人合作、协商,共同参在学校社团活动、学校管理以及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决策,并能主动监控与影响事件的运行。 (四)公民道德方面 1、认同我国的主流核心价值观,并能内化为自己的人生观、学习观。 2、提高公共道德素养,形成良好的公共行为习惯。 三、中学生养成公民意识的主要内容 中学生养成公民意识的内容主要围绕以上目标的达成 展开,并根据年龄有层次、有针对性地设计相关教育教学内容。初中阶段公民养成教育的内容: 1、公民知识方面 (1)我是一个公民 (2)我在家庭、学校、社区中的角色 (3)我有哪些权利 (4)我要遵守哪些行为准则与规范 (5)人与自然相互依存 (6)国家、法律是怎样形成、运作的 (7)社会中各种团体的作用 (8)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种族、不同的文化 初中年级侧重于前5条内容,初中高年级可拓深前5条的内容,并增加后3条内容。 2、公民意识方面 (1)我是社会的一分子,我有自己的权利 (2)我要做自己该做的事情,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浅谈我国公民意识的培养

浅谈我国公民意识的培养 迈克尔.爱德华兹在《公民社会》一书中多次提到中国公民社会的发展状况,其总体评价是“一些社会(如中国)正在取得进步,尽管其结社生活还很弱——至少从西方的叫视角看……”,即强国家弱社会。而分析造成称这一现状的原因,作者认为“在中国和其他以儒家学说为基础的社会,成为社会成员——至少在历史上,是非自愿性的,重要的是社会整体的需要……”,即社会成员在社会参与方面是缺乏主观能动性的,其公民意识也是亟待提高的。 一、公民意识的内涵 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己在国家和社会中的身份地位的自觉意识,是对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的自觉意识,是对公民主体地位的自我确证。有公民意识才会有公民社会。公民社会的形成有赖于公民意识的培养。 公民意识是在现代法治下形成的民众意识,它表现为人们对“公民”作为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活动主体的一种心理认同与理性自觉,又体现为保障与促进公民权利,合理配置国家权力资源的各种理论思想。具体体现为视自己和他人为拥有自由权利、有尊严、有价值的人,勇于维护自己和他人的自由权利、尊严和价值的意识,这种意识还包含公民对于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感。 公民意识是公民对自身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应履行

权利和应承担义务的自我认识"作为社会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集中体现了公民对于社会政治系统以及各种政治问题的态度!倾向!情感和价值观"。公民意识决定于公民的实践,而公民的实践活动可以是纯粹的公民政治实践活动,也可以是与之相关联的其他活动"。由此,公民意识并非可以和公民的其他意识严格区分开来的,它或者直接来自于公民自身的政治实践活动,或者来自于对有关其政治地位的规定,或者来自于公民对政治现象的关注,也可来源于公民在参与经济或社会其他活动时所带来的思想观念。 二、我国公民意识不高的原因 (一)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消极层面,严重影响了公民意识的培养。 儒家文化在历史上一直是中国文化的核心内容。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作为本土主流思潮的儒学,受到严厉的挑战与冲击,但是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对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学与现代化发展是否相适应的问题,是近代以来中国的知识分子一直关注的问题。从传统文化的角度来看,中国的传统政治文化有几个明显的特性,它是一种臣民文化(顺从文化)、官僚文化和专制文化。在这样的一种文化环境下,公民意识没有生存空间,当然也不可能建立起公民社会。中国几千年的政治和文化传统是专制主义的。这种专制主义的

公民意识教育活动方案

“公民意识教育”活动方案 一、活动背景: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区教育局关于公民意识教育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为指导,以“教育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拥有激情和梦想”为宗旨,以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为根本,以“学科教学渗透、学生实践活动、学校文化建设”为主要途径,以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保障,以学校、家庭、社区、政府四方协作教育为依托,调动、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建立起有效的公民养成教育运行机制,营造良好的公民养成教育环境,深化学生公民素质培养,推动学校德育工作的创新。 二、中学生养成公民意识的目标 中学生养成公民意识的目标是:增进初中生的公民知识,增强他们的公民意识与责任感,提高他们的民主参与技能,提升他们的价值观,使他们成为有道德、有能力、积极、负责的社会、政治参与者。 具体而言,以上公民养成教育的目标分解可为公民知识、公民意识、公民技能、公民道德四个方面,通过公民养成教育,学生们将能: (一)公民知识方面 1、明了公民的内涵,知道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懂得如何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知道自己在社区、国家和世界中所扮演的角色,了解社会中各种角色之间的关系。 3、了解国家政治机构的职能、组成及其运作,了解国际组织及一些重要非政府组织、民间团体的作用及其运作形式,懂得国际合作的重要性。 (二)公民意识方面 1、树立起权利、义务意识,积极、主动地维护自己的法定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 2、树立起社会服务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努力承担起个体在社区、国家、国际上的角色责任。

3、树立起民主、合作、协商、共赢的意识,尊重他人,尊重不同文化,在协商与必要的妥协中达成理解与共赢。 (三)公民技能方面 1、能够追踪社会、政治热点问题,综合各种信息、观点,形成自己的主张,表达自己的主张,并积极为自己的主张辩护。 2、积极参与小组讨论,尊重他人的不同观点,并能批判性吸纳他人的意见与建议。 3、与他人合作、协商,共同参在学校社团活动、学校管理以及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决策,并能主动监控与影响事件的运行。 (四)公民道德方面 1、认同我国的主流核心价值观,并能内化为自己的人生观、学习观。 2、提高公共道德素养,形成良好的公共行为习惯。 三、中学生养成公民意识的主要内容 中学生养成公民意识的内容主要围绕以上目标的达成展开,并根据年龄有层次、有针对性地设计相关教育教学内容。初中阶段公民养成教育的内容: 1、公民知识方面 (1)我是一个公民 (2)我在家庭、学校、社区中的角色 (3)我有哪些权利 (4)我要遵守哪些行为准则与规范 (5)人与自然相互依存 (6)国家、法律是怎样形成、运作的 (7)社会中各种团体的作用 (8)不同的国家、不同的种族、不同的文化 初中年级侧重于前5条内容,初中高年级可拓深前5条的内容,并增加后3条内容。 2、公民意识方面 (1)我是社会的一分子,我有自己的权利

把握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涵

把握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涵

把握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涵 2009年06月11日 11:00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王东虓 移动用户发送HNZB到10658000,订阅河南手机报。早报+晚报,每天一角钱。 把握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涵 郑州大学公民教育研究中心教授王东虓 公民意识是公民依据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对自己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

主体地位、主人身份的认识,对相应的责、权、利的认知和价值取向。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是我国公民意识中的核心理念,正是这些核心理念规定了我国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涵。具体而言,公民意识教育的主要内涵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权利与责任意识教育。国家主人意识是公民意识的核心内容,它包含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两个方面。从权利意识方面讲,其核心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据此,可以分解为权利主体意识与当家作主意识两方面内涵。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求公民树立权利主体意识即主人地位意识;人民当家作主,要求公民树立权利行使及主体作为意识。从责任意识方面讲,又可分为主动责任意识和被动责任意识。主动责任意识是主人地位与责任意识相统一的结果,而被动责任意识则是主人地位与责任意识相分离的结果。公民既有权利也有责任,权利与责任是统一的。责任意识是衡量一个公民国家主人意识强弱的重要尺度。因此,在公民意识教育中,必须把强

烈的权利意识教育与自觉的责任意识教育统一起来。 国家与民族意识教育。公民是在特定的国家和民族中生存的人,国家与民族意识是萌发和养成公民意识的基础,两者之间应该是统一的。公民的民族意识应推动国家意识深化,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和祖国的统一;公民的爱国情感又应促使民族意识升华,有力维护国内各民族互相尊重、和睦相处。那种狭隘的、失去爱国主义精神养护的民族意识,有可能导致完整统一国家的分裂,导致国内各民族间的纷争。因此,在公民意识教育中,必须把国家意识教育与民族意识教育统一起来。 平等与公正意识教育。平等与公正意识教育是制度文明视角上的公民意识教育。平等是公正首要的、基本的含义,而公正则是实现平等的制度和环境保障。平等强调全体公民在法律上、人格上都是平等的。而要解决平等问题,又必须强化社会公正。没有公正的制度和环境作为保障,平等很难实现;没有平等作为价值导向,公正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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