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概念及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概念及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概念及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概念及基本原则

核心内容:行政许可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合理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但是行政许可的运用不可泛滥,否则会减损市场活力,损害公共利益。因此,行政许可合理化控制尤其重要,因此法律规定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如法定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等。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行政许可概述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特定活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有控制风险、配置资源、提供公信和协调平衡等功能,可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行政许可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和登记五种类型。

二、行政许可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包括许可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权利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监督原则。

(一)许可法定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它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它包括两个方面:

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符合立法法确定的立法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

2.实施行政许可必须由法定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平

等地对待所有个人和组织。

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某种活动或者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其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护;三公原则是对合法原则的补充,有关规定必须事先公开,对老百姓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要实施阳光工程防止腐败的发生。

1.从设定上看,整个过程都是开放的,通过座谈论证,举行听证会等,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并把结果在报刊杂志或网站上公布周知。世贸规则规定:内部文件不能作为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

2.从实施上看,①主体要公开,如具体由谁负责法规清理工作,清理的数量和结果都要公开。②要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如设立电子墙或公告栏。③期限公开④结果公开。

(三)便民原则。

便民原则是我国法律制度的重要价值取向,也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应当恪守的基本准则。要求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许可尽量提供方便。尽量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服务群众,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实行相当集中行政许可,统一办证,只要符合条件当场办理,立等可取,手续不完整的要一次性告知。一些文字错误允许当场改正,提倡“人性化”服务,以人为本,换位思考。

(四)救济原则。

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求国家予以补救的制度。相对人在行政法上有十种权利:申请权,参与权,知情权,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诉权,诉讼权,索赔权和抵制权。法定的救济途径是复议、诉讼和赔偿。而要行使救济权就必须先拥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要让人有讲话的权利和机会,不

要因为相对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五)信赖保护原则。

它是指管理相对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到法律的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是,若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应当对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给予补偿。这是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引申,意思是政府要言而有信,说到做到。对合法行为要补偿,对违法行为要赔偿。

(六)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

它是指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转让的行政许可外,其它行政许可不得转让。行政许可种类繁多,达2600多种类型,涉及到专业知识、技术标准等问题,与主体人身关系密切,绝大多数不能继承或买卖。

(七)监督原则。

它是指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和从事行政许可活动的监督。包括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和行政机关对相对人监督两方面。

行政许可概念及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概念及基本原则 核心内容:行政许可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合理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但是行政许可的运用不可泛滥,否则会减损市场活力,损害公共利益。因此,行政许可合理化控制尤其重要,因此法律规定行政许可必须遵循一些基本的原则,如法定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等。以下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一、行政许可概述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特定活动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它有控制风险、配置资源、提供公信和协调平衡等功能,可以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行政许可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和登记五种类型。 二、行政许可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包括许可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权利救济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监督原则。 (一)许可法定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它要求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它包括两个方面: 1.设定行政许可,应当符合立法法确定的立法体制和依法行政的要求; 2.实施行政许可必须由法定机关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行政机关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时,不仅在实体和程序上都要合法,而且还要合乎常理。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平

等地对待所有个人和组织。 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某种活动或者行为过程和结果的公开,其本质是对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保护;三公原则是对合法原则的补充,有关规定必须事先公开,对老百姓要一视同仁,不得歧视,要实施阳光工程防止腐败的发生。 1.从设定上看,整个过程都是开放的,通过座谈论证,举行听证会等,反复征求群众意见,并把结果在报刊杂志或网站上公布周知。世贸规则规定:内部文件不能作为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 2.从实施上看,①主体要公开,如具体由谁负责法规清理工作,清理的数量和结果都要公开。②要在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如设立电子墙或公告栏。③期限公开④结果公开。 (三)便民原则。 便民原则是我国法律制度的重要价值取向,也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应当恪守的基本准则。要求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许可尽量提供方便。尽量减少环节,降低成本,服务群众,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有关部门联合办公,实行相当集中行政许可,统一办证,只要符合条件当场办理,立等可取,手续不完整的要一次性告知。一些文字错误允许当场改正,提倡“人性化”服务,以人为本,换位思考。 (四)救济原则。 救济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请求国家予以补救的制度。相对人在行政法上有十种权利:申请权,参与权,知情权,听证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诉权,诉讼权,索赔权和抵制权。法定的救济途径是复议、诉讼和赔偿。而要行使救济权就必须先拥有陈述权和申辩权,要让人有讲话的权利和机会,不 要因为相对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五)信赖保护原则。 它是指管理相对人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到法律的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是,若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行政机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但应当对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财产损失依法给予补偿。这是民法诚实信用原则的引申,意思是政府要言而有信,说到做到。对合法行为要补偿,对违法行为要赔偿。

风险的定义与相关概念(初步)

风险管理 第一节、风险定义与相关概念 建设工程活动存在风险是无可质疑的,要进行风险管理,首先了解风险的定义。 一、风险定义(Hazard) 其一:风险就是与出现损失有关的不确定性。 其二:风险就是在给定情况下和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结果之间的差异 不确定性 二、风险具备的二个条件 产生损失后果 三、造成风险的三大因素 1、自然风险(Physical Hazand) 例:气候、台风所致损失 2、道德风险(Hord Hazard) 例:人的品质缺陷或欺诈行为 3、心理风险(Morde Hazard) 例:(1)投保后疏于对损失的防范 (2)不注重健康引起损失 前一个是有形因素,后一是个无形因素 四、损失 1、直接损失:常以货币单位来衡量 2、间接损失:可能长期作用,且不易定量分析 五、损失机会 ——指损失出现的概率 演绎法:技硬不每一百出现1/2 客观概率归纳法:木屋比砼屋失火概率大 统计法:大量数据分析 主观概率——用专家意见代替客观概率 六、风险的分类 1、按风险的后果分 纯风险:只有损失没有收益的风险 投机风险: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创造收益的风险 前者重复出现的可能性大,后者重复出现的可能性小。 2按风险产出的原因分 政治风险 社会风险 经济风险 自然风险 技术风险 3、按风险的影响范围分 基本风险:战争、自然灾害、交通、“9.11事件” 特殊风险:抢劫、失火

前者影响面大,后果严重。 后者影响面小,损失虽大但后果不严重。 4、人员风险 制定制度的人:女孩不唱歌全班不能走 人的行为不规范 人的专业技术不高 人的风险识别能力弱 人的责任心不强 第二节、建设工程风险与风险管理 一、建设工程风险的特点 1、建设工程风险大 例:周期大、环境影响大、损失大 2、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均有风险 总价合同:承包商风险大例:不同的合同,其承担的风险不同 可调单价合同:业主风险大 二、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 ——识别、确定和度量风险,并制定选择和实施处理方案,从而减少意外损失。 1 、风险识别的步骤 (1)确认不确定性的客观存在 (2)建立初步风险清单 (3)确立各种风险事件并推测其结果 (4)进行风险分类 (5)建立风险目录摘要 2 、风险评价 ——将建设工程风险事件的发生可能性和损失后果进行定量化。 3 、风险对策、决策 风险回避 损失控制 风险自留 风险转移 4、实施决策 ——进一步落实具体的计划和措施。 例:预防计划 灾难计划 应急预案计划 确定保险范围 5、检查 ——对各种风险对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评价执行效果 第三节建设工程风险识别的方法

行政法基本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 随着现代法治文明的发展,信赖保护原则在行政法基本原则中有了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其重要性甚至超过了越权无效原则。民法学家认为,民法上的诚信原则是民法中的帝王条款;在行政法领域,信赖保护原则和比例原则似乎也越来越有成为本领域“帝王条款”的趋势。 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涵义是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德国学者认为,信赖保护原则部分源自在法治国家原则中得到确认的法律安定性,部分源自诚实信用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存在信赖基础。即行政行为生效且此生效事实被相对人获知,相对人如不知有该行政行为的存在,即无信赖可言。其次,具备信赖行为。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必须是相对人已采取了信赖行为,且信赖行为具有不可逆转性。其主要表现为:授益性行政行为赋予行政相对人的是某种物质利益,而行政相对人已对该物质利益进行了处分,如对作为物质利益载体的特定物、不可分物等进行了处分;或授益性行政行为赋予行政相对人的是某种资格,而行政相对人依此资格从事了某种行为。再次,信赖值得保护。即值得保护的信赖须是“正当的信赖”,且信赖利益须显然大于撤销或废止原行政行为所欲维护的公共利益;否则,该信赖也不值得保护。 信赖保护原则的要求主要有四: 其一,行政行为一经作出,非有法定事由和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撤销、废止或改变,即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和公定力。其二,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授益行政行为后,事后即使发现有违法情形,只要这种违法情形不是因相对人过错(行贿或提供虚假资料、信息等)造成的,行政机关亦不得撤销或改变,除非不撤销或改变此种违法行政行为会严重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其三,行政行为作出后,如事后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废止,或者据以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撤销、废止或改变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但是行政机关在作出撤销、废止或改变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决定前,应进行利益衡量。只有通过利益衡量,认定撤销、废止或改变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所获得的利益确实大于行政相对人将因此损失的利益时,才能撤销、废止或改变相应行政行为。其四,行政机关撤销或改变其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如这种违法情形不是因相对人过错造成的,要对相对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行政机关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撤销、废止或改变其合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如这种撤销、废止或改变导致相对人损失,要对相对人的损失予以补偿。 比例原则 比例原则的基本涵义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保持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有些国家将此基本原则以法律明定。例如《荷兰行政法通则》第三章第四条规定:“某个(行政)命令对一个或更多的利害关系人产生不利后果,这不利后果须与命令的目的相当” 比例原则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比例原则的要求主要有以下三项:其一,行政机关拟实施行政行为,特别是实施对行政相对人权益不利的行政行为,只有认定该行为对于达到相应行政目的或目标是必要的,必需的,才能实施。其二,行政机关拟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先进行利益衡量,只有通过利益衡量,确认实施该行为可能取得的公益大于可能损害的私益,才能实施。其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在多种方案中进行选择,择其成本最小的,收益最大的,对相对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案实施。狭义的比例原则又称最小损害原则,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其目的和手段必须对称和相适应。行政机关不得采取超过目的需要的过度的措施,应尽可能使行政相对人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程序正当原则 在西方国家,对行政行为特别要求程序公正,因此,正当程序原则是它们行政法的重要基

如何正确认识行政许可

如何正确认识行政许可 摘要:行政许可系指特定行政主体依相对方之申请,依法赋予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要式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现代公共管理制度中唯一把强力控制和灵活运用结合起来的手段。现代政府正是通过灵活运用行政许可来调控竞争,实现宏观调控目标,推进社会整体利益之增长。行政许可的价值取向是兼顾公共利益与个体利益,并促进社会整体利益有序增长。《行政许可法》通过行政许可的设定范围制度和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制度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关键词:行政许可,概念,性质,自由裁量行为,羁束裁量行为,价值取向,价值的实现化,《行政许可法》。 一、概念与性质 行政许可已在行政管理中得以广泛运用,但理论界对其概念认识尚未统一。笔者认为,行政许可系指特定行政主体依相对方之申请,依法赋予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的要式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概念的内涵应包容五个方面:[1]以相对方申请为前提。[2]行政许可系特定行政主体所为之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行政许可系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设定行政许可之议会立法行为或行政立法行为。[3]许可条件、标准、程序法定。[4]具体表现为颁发、变更、延期、终止许可证、执照等要式行为。[5]许可不仅限于准许,与准许相连续的颁发、变更、延期、终止许可证、执照等,也包含在行政许可之中;与此同时,行政许可亦并非囊括所有凡与许可证、执照

有涉的行为,如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行政处罚。不应将行政许可与能力罚相混淆。 行政许可是现代公共管理制度中唯一把强力控制和灵活运用结合起来的手段。现代政府正是通过灵活运用行政许可来调控竞争,实现宏观调控目标,推进社会整体利益之增长。规范化、法制化的行政许可只是法定主体依法核准许可,行政主体决定许可与否乃是以审查许可申请人是否满足行政许可法定条件、标准为依据,若非数量有限的竞争性许可,凡符合法定条件与标准的,当依法许可,行政主体并无自由裁量权。当然,由于行政许可的功能与特性所决定,法律、法规也并非总是对行政许可作羁束性规定,譬如在经济行政领域,就因许可竞争的存在,而使得许可机关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行政许可区别于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行为,是因为存在内涵上的差异;自由裁量行为与羁束裁量行为则是按照法律规范的羁束性不同而作的分类,两种分类标准与依据不同,因此,难以将行政许可归结为自由裁量行为或羁束裁量行为,事实上,行政许可与二者是交叉的关系。 行政许可的性质究竟是解除禁止、恢复权利的行为,还是依法赋予相对方某种行为的法律权利或法律资格的行为?应当说,在特定法律禁止之前,人人皆可为而在特定法律禁止出现后须经许可才可为的行为,在此过程中,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从无约束状态到受到禁止再到禁止解除,实际上是受两次法律调整。在受法律第一次调整之前,为某种行为的自由与权利并非法律上的权利,在经历了第一次法律调整后,不为某种行为则变成了法律规范设定的普遍的法律上的义务。至此,相对

(完整版)关于课题概念的界定

关于课题概念的界定 课题概念界定就是对课题的关键词做一个解释。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概念或词语我们看起来很熟悉,但要说出确切的意思又说不清楚。概念界定就是要把这些看起来熟悉又说不清楚的词语说清楚,讲明白。课题中的核心概念和关键词,不仅对于课题的清晰表述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课题的实践操作具有重要作用。如果研究者对所研究课题基本概念的理解含糊不清、似是而非的话,那这个课题就无法研究,因为,科学性是选题与研究的基本前提。因而,做研究要实实在在地把课题研究涉及到概念、术语弄懂弄透。 (1)界定的内容 ①研究范围的界定 对研究总体范围的界定既关系到研究对象(研究样本)如何选取,也关系到研究成果的适用范围。如果研究对象的总体不同,那么,同一个研究课题所得到的结论就很可能不同。课题名称如果没有对研究对象的范围进行限制的话,在研究计划里就要做一个界定。例如:“学生课外阅读情况的调查研究”。这里的“学生”就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从学段上分,学生有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和大学生;从区域上分,学生有农村学生和城市学生等;从性别上分,有男生和女生,等等。到底研究哪一类型的学生,要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②模糊概念的界定 在课题研究中往往会出现一些模糊的概念,内涵不清楚,外延不确定,如“厌学生”“差生”“青年教师”“品德不良学生”等等。作为研究的对象,这些概念都没有一个统一的确切的定义。例如“学困生”这个概念,由于有多种解释,就必须加以界定。在课题“小学数学学困生的成因及对策研究”的研究计划中,主持人对“学困生”作了如下的界定:“所谓学习困难学生是指智力正常而又长期达不到教学目标的学生”。一般来说,给这些模糊概念下定义,应尽可能使用有参考依据的、比较权威的、被大多数人所认可的说法。对概念的界定不能望文生义,生搬硬套,牵强附会,要自圆其说。 ③关键词的界定 一般情况下,关键词的涵义都很明确,无须解释。例如“高一学生”。但有些关键词的涵义不是很明晰或有多种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根据研究的需要加以界定。把关键词界定清楚,可以使课题研究在确定的范围内开展,使课题研究思路明确清晰,具有可操作性,使研究内容成为一个有确切涵义的问题,具有科学性;另一方面也便于别人按照研究者规定的范围来理解研究结果和评价该

行政许可的程序要求

行政许可的程序要求 大纲 一、行政许可程序概述 (一)行政许可程序的内涵 (二)行政许可程序的基本原则 (三)规范行政许可程序的意义 二、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一)行政许可实施的一般程序 (二)行政许可实施的特别程序 三、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与监管程序 (一)行政许可的变更 (二)行政许可的延续 (三)行政许可的监管:检查、调查、强制学习、备案抄告、评比

四、行政许可程序的发展与完善 (一)行政许可程序存在的问题 (二)行政许可程序的完善 课件知识点汇总 T01:行政许可程序概述。 T02: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T03:行政许可的变更、延续与监管程序 T04:行政许可程序的发展与完善。 正文 一、行政许可程序概述 (一)行政许可程序的内涵。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我国立法机关采用了正面列举辅以兜底条款外加否定式列举的方式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界定。《行政许

可法》规定的行政许可的范围主要分为两大类,六小项,一大类是对事项的许可,主要是涉及安全和有限资源配置的事项,另一大类,则主要是指对主体的资格和资质的许可。行政许可程序主要指行政许可行为的时限、方式、步骤和顺序,但对行政许可程序的理解,却不能仅限于此,在一项法律制度中,程序的作用非常关键,正是因为有程序的存在,才将法律原则与法律规范相互连接,相互贯通。在行政法治过程中,程序更具有控权的功能。因而,在谈及行政许可程序的时候,就不能仅仅将之视为行政许可从申请到终止的一系列手续,还应更多地从维护公民权益、保障公正的角度来进行理解。 (二)行政许可程序的基本原则 1、合法原则与行政自我拘束原则。行政许可合法原则实际上就是依法行政原则在行政许可领域的体现。首先,它体现的是程序上的分权思想,即行政机关权力的来源必须由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律之下进行操作意义上的细化立法。其次,合法性原则体现的是上位法对下位法的优越性,这是以法的位阶理论作为支撑的。 行政许可行为原本是一个存在裁量余地的行政行为,我们必须在微观上为行政权的规范运作,寻找一个补充的控制理由,这就是行政自我拘束原则。行政自我拘束原则从程序角度看,是指行政机关在一段时间内,对一个许可规制曾经采用过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标准,对其他的同类许可也应适用。 2、公开原则与保密的例外。公开原则几乎是一个纯粹的程序性原则,公开原则的要求则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行政许可的依据公开,即有关行政许可的实体性与程序性规定,必须是公示的,是任何许可申请人都可以得到的;二是行政许可的标准公开,申请许可需要达到的条件必须是事先决定的,公开是对这一确定性的保证;三是行政许可的过程公开,一切的行政活动都应当是透明的,在阳光下进行;四是行政许可的结果公开,无论何种决定都应当让当事人和公众知晓,而且关键的是要公开说明理由,没有理由说明的公开同不公开相比,几乎不存在大的差别。 当然,公开也不是没有限制的,公开的界限在于法律规定的保密事项的保留,这主要是指对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保护。其中,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保密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才能排除公开原则的适用。这里涉及一个秘密认定权的问题,以及保密规则是否足够明确、秘密标准是否

行政许可的概念及适用

行政许可的概念及适用 行政许可的概念及适用 行政许可的概念及其适用既是行政许可法的重要理论问题,又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关于行政许可的概念,行政法理论界存在着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狭义说认为,行政许可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指法定享有许可权的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1].依此理解,只有许可机关颁发了许可证才称为行政许可,这是行政许可法第2条意义上的行政许可的概念。 第二种广义说认为,行政许可除包括狭义理解的前边部分外,指是否颁发许可证的活动都属于行政许可[2],因为相对人提交了申请,行政许可机关有可能许可而颁发了许可证,也有可能经过审查拒绝颁发而不予许可,不予许可也是行政许可的工作之一,行政许可法第38条第二款规定的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诉我们:不予许可也是行政许可概念中的题中之意。 第三种最广义说认为,行政许可不仅指是否颁发许可证的环节,还包括颁发之后对被许可人实施许可行为的活动进行后续跟进与管理,即行政许可法第六章规定的监督检查的内容[3]也属于行政许可法应予调整的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理解是在第一种狭义说意义上理解的后续延伸,因为若为第二种广义说意义上的不予许可后也就不存在后续跟进和监督了!

在行政法学理论中一般以第二种理解,即广义说作为主流观点! 行政许可涉及的主要双方当事人,一方是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这两者可合称为行政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行政法理论上的行政相对人,立法表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相对人在行政许可制度的不同阶段又有不同的称谓,在申请阶段称为申请人;在申领许可证后称为被许可人。 对行政许可的概念可以作以下要素分析和理解: 第一,行政许可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一种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故而它是一种具体行政行为而非抽象行政行为,属于行政执法行为的范畴。 第二,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一种由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才能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申请是行政许可行为作出的必经程序和条件,没有相对人的申请,行政机关就不能实施该行为。行政机关不能因相对人准备从事某种特定活动而主动颁发许可证。相对人的申请是颁发许可证的前提条件,但这并不等于行政许可是双方性质的法律行为。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基于法定职权而为的单方行为,申请并不意味着必然得到行政机关的认可。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是其从事某种获益行为之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第三,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机关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外,还应以正规的文书、格式、日期、印章等形式作出许可。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印章的许可证、执照、资格证、资质证或者其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

《行政许可法》的立法背景、基本原则 和对政府管理的影响 主讲人 :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袁曙宏教授 大家好,今天我给大家讲授《行政许可法》。首先讲授《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理论。《行政许可法》今年7月1号就要正式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部法律非常重视,国务院专门开了几次会议进行讲究,贯彻实施。今年1月6号,温家宝总理在省部长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专门进行部署。国家行政学院专门对省部长进行了一个星期的培训。对一部法律的实施这么重视,这在建国以来可能是第一次,充分说明这部法律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首先我要给大家介绍第一个问题:行政许可的含义、由来和功能。什么叫行政许可,它是怎么发展来的,有什么重要的功能?我们给《行政许可法》下了一个定义,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比如公民要开出租车,先要向出租车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出租车管理机关就会审查,认为你符合法定条件,就会让你来开出租车。这样一个活动、这样一个行为,就叫。根据这样一个定义,行政许可有四个含义,四个特征。 第一个特征,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行政许可通俗意义上讲,就是行政审批。但是它不包括行政机关的内部审批,它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比如行政机关内部的提职,一个处长要当局长,这种审批就不是行政许可。行政机关财务的审批、出国的审批,这些都不是行政许可。只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了,相关单位批准,这才叫行政许可。所以它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不是指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审批。像我刚才讲的出租车司机,再比如你要办一个学校,民办学校要审批,也是行政许可。这是第一个特征。 第二个特征,它是一种以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老百姓的审批,必须先有老百姓提出申请,没有申请,行政机关就不能批准公民办一个学校,那是不可能的。它不像行政处罚,也不像行政强制。当然老百姓不可能提出行政机关对自己进行处罚、进行拘留的申请。所以行政许可必须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马克思原理的概念及内容的界定

学术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概念界定分为从内向外定义和从整体上定义。从内向外定义又分为两部分,一种是分层次界定,另一种是从整体界定。通过论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概念,进一步阐述其四大基本部分,即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唯物认识论和历史唯物主义。基于这四部分产生的四大观点,即生产实践劳动的观点、矛盾运动的观点、阶级的观点和人民群众的观点,论述根据社会根本矛盾得出的一般规律:生产力、生产关系之间存在相适应的客观规律,经济基础、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相适应的客观规律。总结关于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两种基本方法,分别是整体研究法和理论结合实践研究法。 学术界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一问题的讨论,概括为三个角度:一是从理论本身出发理解作为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是从学科专业设置的角度理解作为一门专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三是从高校思想政治必修课理解作为一门课程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内的学术界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不胜其数,本文侧重于讨论、解释作为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概念界定 1、马克思主义在对“马克思主义”的概念定义中,恩格斯虽然使用过“马克思主义”这个词及其包含的概念,但他并没有明确地对此作出具体界定。恩格斯使用“马克思主义”来命名他们的理论,是因为马克思较他而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列宁、斯大林分别对“马克思主义”有过阐述。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精髓、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是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斯大林说:“所谓的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涉及到自然与社会的发展规律,能够指导被压迫、被剥削群众的革命,同时使社会主义在所有国度都能取得胜利,还能够指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相关概念界定: 1.医养结合 “医养结合”可视为“整合照料”的一个子概念,它强调老年照顾中的医疗和照护两个方面,并将医疗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区别于传统的生活照料养老服务,不仅包括日常起居、文化娱乐、精神心理等服务,更重要的是包括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健康检查、疾病诊治、临终关怀等专业医疗保健服务。需要注意的是,“医养结合”中的医疗必须具有相当的专业水平,不是简单地打针吃药的医疗服务,而是应当达到一级医院以及以上的医疗水平,要具备健全的科室和诊疗项目,硬件上要有足够的空间、房屋设施和相当水平的医疗器械,软件上要有足够资格的,受过专业训练的医师、护士。 “医养结合”是对传统养老模式的创新,需要从六个方面进行阐述,即服务对象、服务提供的主体、服务内容、服务人员、实现路径以及养老服务机构准入标准。 (1)服务对象:”医养结合“养老模式的服务对象从以下三方面进行分析。首先。采用传统家庭养老或者社区居家养老的生活基本能够自理的老年人;其次,对于机构养老,主要面向生活半自理或者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再次,对于一些高收入老年人,比较注重晚年生活质量,为他们提供优质健康保健服务。 (2)服务提供主体:首先,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协调各主体之间关系,形成凝聚力。 其次,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要加强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为满足老年群体的医疗保健需求尽职尽责。 (3)服务内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服务内容广泛,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基本生活护理服务。而是医疗救治、健康咨询、健康检查、大病康复以及临终关怀等医疗保健服务。三十精神慰藉、精神安慰、老年文化娱乐等精神文化服务。 (4)服务人员:“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侧重满足老年人的医疗服务需求,因此对于服务人员有严格的要求。首先,与家庭建立契约关系的医生必须是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全科医生,并且熟悉老年病的诊断和治疗。其次,养老机构必须要根据需要增加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生和专业护士。再次,医疗机构为了满足入住老年人的需求,也要增加相应的护理人员。 (5)实现路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实现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和统筹协调作用,具体包括:一是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集中以治疗老年病为主的全科医生,与家庭建立长期契约关系,定期为老年人提供上门诊疗服务。二是一个或多个养老机构与距离较近的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三是单一养老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或养老服务。四是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科。 (6)养老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医疗服务是一项需要高精技术的服务,关乎人民生命安全,因此卫生行政部门必须根据自身职责,建立相关法规,形成专业的规范制度,完善服务标准、设施标准、人员标准和管理规范,简历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中心至少要达到一级医院的标准,简历严格的监督制度和评估制度,在此基础上,鼓励全社会对服务进行监督。 2.医养结合养老机构 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是一种整合医疗和养老功能,以专业的持续的医疗、护理、保健服务为特色的新型养老机构,是对传统养老机构的创新。主要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一个或多个养老机构与距离较近的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开展预约就诊和双向转诊等服务。二是由单一的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提供医疗货养老服务,一方面通过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中心,为入住机构的老年人提供方便有效的医疗服务;另一方面实力雄厚的大兴医院机构利用自身优势设立以病后康复和保健为特色的养老机构,实现资源共享;三十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设立老年科,针对老年人常见疾病开

概念界定

概念界定,把道理讲得明明白白 分享到:0 会员:fqezzqs等级:隐士点击:3962014-10-29 古人云:“名不正则言不顺”。换做议论文来讲,名就是概念。概念界定不清晰,概念阐释不准确,是议论文说理模糊不清的重要原因。 在议论文展开说理时,要对材料所涉重要概念有一个初步的界定,揭示其内涵特征,限定其外延使其和材料所涉范围一致。在论证过程中要保持概念的稳定性,避免中途易辙,改换说法。 案例一:2009广东卷:阅读下面文字,根据要求作文。(60分) 我们生活在常识中,常识与我们同行。有时,常识虽易知而难行,有时常识须推陈而出新...... 请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生活中与“常识”有关的经历或你对“常识”的看法。自拟题目,自定写法,不少于800字。 作品1:《爱,是一种常识》 爱,无处不在,它会繁衍,有时会在血红的心脏上,如病毒一般快速滋生。每一个人都认为爱是困难的,伟大的,甚至是难以攀登的。但我告诉你,爱只是一种常识。(为什么?) 爱是一种常识,那里需要爱,那里就有爱。…… 因为爱是一种常识,所在连平凡的乞丐也能知道为灾区人民献一点爱。…… 爱是一种常识,所以爱是人的本性。…… 爱只是一种常识,不要认为付出爱很难,也不要认为自己的爱何其伟大,因为人人都有这一本性的常识。 得分:15+15+3-1=32 作品2:《我所认为的常识》 常识是什么?常识是大家都知道切开苹果后久置而变黄,是大家都明白燕子低飞将要下雨,也是人所共知的尊老爱幼。而我对常识有不一样的看法。(很期待下文怎么写) 常识是不畏强权下力护祖国尊严的行为。…… 常识是面对死神时尽职尽责的行为。…… 常识是不因失败而气馁的行为。…… 常识在我们生活中,它与我们为伴,然而常识虽易知而难行,我们不能光知道有这常识却从未实行过,而作为学生的我们,常识又可以是什么呢?在我看来,常识是努力学习可以争取优异成绩,是刻苦奋斗报效祖国,是笑迎高考,迈向成功! 得分:13+13+0=26 从概念界定的角度反思 对文章中要出现的核心概念一定要有概念界定的意识,很大程度上,偏题文章是缺乏概念界定意识造成的。 学术著作经常要花相当的篇幅阐释概念。词典义在考场上无法做到,学生也不够“专业”,但可根据概念的基本特点做一些基础的阐释,寻找到合理的论证起点。 把握“常识”一词的外延 凡是已经被大众普通了解的知识,已经被社会共识了的常理、常情、常规、常言,均可归入“常识”范围。如:晚霞西落,旭日东升——自然界的常理;尊老爱幼——伦理上的常理;上公交车,应该先下后上——社会生活中的常理; 把握“常识”一词的内涵

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精.选]

(一)行政法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1.行政法的概念 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由规范行政主体和行政权设定的行政组织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行政行为法、规范行政权运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监督的行政监督法和行政救济法等部分组成。某重心是控制和规范行政权,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行政关系主要包括四类:(1)行政管理关系。即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等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行政相对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形成的行政管理关系,是行政关系中的主要部分。行政主体的大量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大部分都是以行政相对人为对象实施的,从而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产生行政关系。(2)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即行政法制监督主体在对行政主体及其公务人员进行监督时发生的各种关系。所谓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 (3)行政救济关系。即行政相对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行政主体做出的行政行为的侵犯,向行政救济主体申请救济,行政救济主体对其申请予以审查,做出向相对人提供或不提供救济的决定而发生的各种关系。所谓行政救济主体,是指法律授权其受理行政相对人申诉、控告、检举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国家机关。主要包括受理申诉、控告、检举的信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及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4)内部行政关系。即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包括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平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与其委托行使某种行政职权的组织的关系等等。在上述四种行政关系中,行政管理关系是最基本的行政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和行政救济关系是由行政管理关系派生的关系,而内部行政关系则是从属于行政管理关系的一种关系,是行政管理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行政主体单方面内部的关系。 2.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尚没有统一完整的实体行政法典这是因为行政法涉及的社会领域十分广泛,内容纷繁丰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难以制定一部全面而又完整的统一法典。行政法散见于层次不同、名目繁多、种类不一、数量可观的各类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之中。凡是涉及行政权力的规范性文件,均存在行政法规范。重要的综合性行政法律在我国和国外主要有:行政组织法、国家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公开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 (2)行政法涉及的领域十分广泛,内容十分丰富:由于现代行政权力的急剧膨胀,其活动领域已不限于外交如国防、治安、税收等领域,而是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这就决定了各个领域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均需要行政法调整,现代行政法适用的领域更加广泛,内容也更加丰富。 (3)行政法具有很强的变动性 与其他部门法由于社会生活和行政关系复杂多变,因而作为行政关系调节器的行政法律规范也具有较强的变动性,需要经常进行废、改、立。 3.行政法的分类 (1)以行政法的作用为标准,行政法规范可分为下述三大类:①关于行政组织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又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有关行政机关的设置、编制、职权、职责、活动程序和方法的法律规范,其中职权、职责规范是行政组织法规范的核心;再一部分是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公务员双方在录用、培训、考核、奖惩、晋升、调动中的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②关于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双方权利(职权)、义务(职责)关系的法律规范。这类规范数量最多,涉及面最广。③关于监督行政权的法律规范,即监督主体对行政权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最主要的有行政监察、行政审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等法律规范。这一类规范数量虽不是最多,但十分重要,是行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1

二、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双因素激励理论 双因素激励理论,也就是激励因素与保健因素理论,在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是美国作为行为科学家的赫茨伯格在对匹兹堡的一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后,分析其对所从事职业的满意程度和在职业中的具体表现行为,提出这一理论。通过该理论我们可以了解到,员工在工作中的需求被满足的程度和最终效果都是因人而异的,员工满意与不满意有着不同的诱导因素。激励因素包括员工对自己工作的热爱与否、工作过程中的认可、工作成就以及对工作所担当的责任,员工的积极性容易受这些与固定座本身相关的因素影响。这些情感都是基于工作环境中产生,是积极的、持久的。保健因素与员工工作的环境和氛围戚戚相关,包括公司管理阶层所制定的政策、人际关系、劳动报酬以及监督部门的运作等。这些都是员工工作本身以外的外在因素,也是一种消极因素。赫茨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实质上是针对满意度的目标而言所谓保健因素,即个体对外部条件的要求,而激励因素则是个体对工作本身的要求。① 双因素理论这样一种重要的激励理论可以被运用在基于学生满意度的湖南省地方本科院校教育服务质量的研究中。地方本科院校作为非教育部等国家一级的部门直属的学校而是省市级直属的地方学校。很多这样的地方本院校可能一个地级市就存在一个,大点的城市或者几个,它们在教育服务质量上可能与一些老牌重点大学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我们在评估地方本院校的教育服务质量时,不单从学校有效资源、校园历史和所获得的科研成果等方面去打分,更应该实事求是,站在地方本院校自身发展的角度去评估。所以在用来分析学生满意度的该理论框架中,地方本科院校的奖惩设置、教师对学生的的培养方案、校园文化等会对学生的成人成才产生重要的影响,这就是双理论因素中作为激励因素的运用。高校的外部环境、课程设置、硬件设施等方面的投入,就是它对于学生保健因素的运用。在地方本科院校的管理中运用内容型的双因素理论,了解学生的对学习和学校相关活动开展积极性和受鼓励程度主要取决的学生需求满意程度,从激发学生行为动机的因素这个角度来研究地方本科院校的教育服务质量中学生的满意状况。 ①Herzberg,F.,Maunser,B. and Snyderman,B.The Motivation to Work[M]. New York:John Wileyand Sons Inc.,1959.

论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_周佑勇

〔收稿日期〕2003-10-28 〔作者简介〕周佑勇(1970-),男,湖北大悟人,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法学博士。 论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周佑勇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 要】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是行政许可法的基本精神之所在,也是行政许可法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我国新近出台的《行政许可法》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和特殊原则。行政许可的一般原则包括许可法定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权利救济原则;特殊原则包括便民与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许可不得转让原则以及许可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关键词】行政许可;一般原则;特殊原则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048(2003)04-0001-04 On the basic principle of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 ZHO U You -yong (Law School of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China ) A bstract :The basic principle of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 is where the spirit base lies of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 law and is also what the law has to deal with .The newly -passed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 Law definitely regulates the general principles and special ones . Key words :administrative permission ;general principles ;special principles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已于2003年8月27日由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公布施行,无疑是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它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都将产生深远而重大的意义。《行政许可法》所涉及的问题很多,其中一个核心问题是关于行政许可基本原则的规定。这些基本原则既包括所有行政活动共同遵循的一般原则,又包括行政许可活动应当遵循的特殊原则。它们都是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所必须遵循的法定的基本准则,贯穿于行政许可的全过程,对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具有普遍性的指导意义。本文拟对这些基本原则作些初步探讨和研究。 一、行政许可的一般原则 行政许可的一般原则,是指行政许可活动与其他行政活动所共同遵循的基本法律准则。它实际上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行政许可领域中的具体体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领域中最高层次的基本原则,它体现着行政法的根本价值和基本精神,对整个行政法规范起着统帅的作用,是构成所有行政法规范基础性或本源性的依据。行政许可法作为行政法之下的一项具体行政法律制度,其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属于行政法第二层次的基本原则,因而它必然要反映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和要求。在现代民主法治国家,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行政法定原则、行政均衡原则和行政 正当原则。[1] 这三项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反映在行政许可法领域,构成了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应当遵循的一般性基本原则。结合《行政许可法》的 · 1·2003年12月第4期 总第75期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Journal of Hubei Police Officer College Dec .2003 No .4 Dec .No .75

定义判断推理

定义判断推理 一、概述 所谓定义判断,就是在题干中给出某概念的定义,在选项中给出四种事件或行为方面的例证,要求应试者根据给出的定义,从备选项中选出一个最符合或最不符合该定义的典型事件或行为。 根据题干给出的定义,再结合自己的知识和经验理解,与选项例证进行匹配,做出正确选项。要提醒的是,结合一定是专业常识或正确的经验常识,因为有时生活常识中的概念与定义可能与定义判断中的定义不同。所以我们的做题原则是:紧扣定义,忠于定义。 二、题型 根据定义判断的定义数量,将它分为两类:单定义判断和多定义判断。 1.单定义判断 所谓单定义判断是指提干中就给出一个定义,让我们选属于或不属于、符合或符合提干定义的选项。 例如: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下列属于行政许可的是: A.烟草专卖局为方便市民、扩大市场,特邀请该市的数家有影响的商家增设香烟销售业务,并向他们颁发了烟草专卖许可证 B.某网吧因违规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转营其他业务 C.某人为提高专业技能,特向单位申请参加研究生学习,单位领导同意了其申请,并同意在其毕业后为他报销部分学习费用 D.某人为从事运输,去学习驾驶技术。其考核合格并申请后,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为其核发了机动车驾驶证 解答单定义判断,首先要关注定义项部分的内容。由于下定义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且每种形式所对应的要点并不完全相同,因此解题方法也会有所区别。 公务员考试中会出现的定义形式主要有三类:“属”+“种差”型定义、描述型定义、枚举型定义。现介绍描述型定义推理题解题方法。 描述型定义都是通过描述一个具体的实例或过程来说明的,是对定义既有用法的描述,往往是通过刻画某个概念的来源、演变来说明该词的意义,特别适用于哲学、语言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中的一些概念(效应)等。 描述型定义没有明确的关键信息或要点,需要我们通过归纳其中的关键信息来理解这个概念。要准确归纳定义的关键信息,需要考生具备筛选和整合信息的能力。所谓“筛选”,是指从纷繁的材料中提取主要信息,筛掉次要信息。所谓“整合”,是指对筛选出来的信息源进行重新组合、粗略概括。归纳关键信息既是提取有用信息的过程,也是舍弃无用信息、干扰信息的过程。 例题1:成长需要自由的空间,要想使人成长得更快,就一定要给他活动的自由,而不要将他拘泥于一个小小的鱼缸。这种给予更大空间而带来更快发展的现象被称为“鱼缸法则”。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现象属于“鱼缸法则”的是()。 A.某学生为提高自身综合素质,除了本专业课程,还选修了其他专业的课程 B.某地将工作能力突出的青年干部适时提拔到重要岗位任职,使其承担重要责任 C.有些父母为了让孩子有稳定的生活和工作,千方百计将孩子留在身边 D.西部某市拓宽选贤门路,到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招聘各种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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