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

意见,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保障和促进人民的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相关部门的相关政策、计

划和要求,通过向各级政府提供专项资金以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

实施。

第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指国家、省、市、县(区)人

民政府等部门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

本卫生需求而拨付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是:继承保留,切实保障,规范管理,严格使用,全面监管,依法追责。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及其下属单位负责全国范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及其下属单位

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重要性,切

实加强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监管,推动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确保实施效果。

第二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对象

第七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基层卫生机构的设备购置、改造和扩建等;

(三)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支持项目,包括卫生人员的继续教育、技能培训等;

(四)公共卫生监督和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危险废物处理等;

(五)其他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的项目。

第八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为各级政府、公立医疗机构、卫生职业学校和其他经认定的相关机构。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和要求进行资金的统筹安排和使用,优先确保基层卫生机构和偏远地区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第三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

第十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包括资金划拨、项目申报与审核、资金使用与监管、绩效评估与追踪等环节。

第十一条资金划拨程序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及其相应部门负责,划拨资金的方式可以通过财政拨款、专项基金或其他形式。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并公开发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申报要求、使用流程和报销规定。

第十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纪律的要求,并且使用过程中要进行资金的专户管理和目标履约管理。

第四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督和评估

第十四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及其下属单位应当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

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确保资金的使用目标和效果的评估,并按照结果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五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追责机制

第十六条对于违反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滥用、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专项资金,或者超出授权、未按要求使用资金的,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或者不按要求履行基本公共卫

生服务项目的使用和管理职责,将依法依纪进行追责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卫生计生委所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指导 意见,规范和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的覆盖率和质量,保障和促进人民的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相关部门的相关政策、计 划和要求,通过向各级政府提供专项资金以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 实施。 第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指国家、省、市、县(区)人 民政府等部门为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 本卫生需求而拨付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是:继承保留,切实保障,规范管理,严格使用,全面监管,依法追责。 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及其下属单位负责全国范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 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及其下属单位 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重要性,切 实加强对资金的投入和使用监管,推动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确保实施效果。 第二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对象 第七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基层卫生机构的设备购置、改造和扩建等;

(三)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支持项目,包括卫生人员的继续教育、技能培训等; (四)公共卫生监督和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危险废物处理等; (五)其他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的项目。 第八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对象为各级政府、公立医疗机构、卫生职业学校和其他经认定的相关机构。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按照相关政策、标准和要求进行资金的统筹安排和使用,优先确保基层卫生机构和偏远地区的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第三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 第十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包括资金划拨、项目申报与审核、资金使用与监管、绩效评估与追踪等环节。 第十一条资金划拨程序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及其相应部门负责,划拨资金的方式可以通过财政拨款、专项基金或其他形式。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和相关机构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并公开发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申报要求、使用流程和报销规定。 第十三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纪律的要求,并且使用过程中要进行资金的专户管理和目标履约管理。 第四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督和评估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一、背景 公共卫生是确保人民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领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由政府主导,面向全体居民提供的一系列全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全民基本健康水平的提高。为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制定本管理方案。 1.中央财政拨款。 2.地方财政拨款。 3.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自筹资金。 三、资金管理原则 1.平等公正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分配应按照人口数量、疾病负担、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保证各地区和人群能够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专款专用原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3.财务透明原则: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应进行公开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情况透明、公正。 4.资金监管原则: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效益性。 四、资金使用流程 1.资金申请阶段:

a.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需求,编制项目计 划和预算。 b.提交项目计划和预算给上级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审核和批准。 2.资金拨付阶段: a.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通过后,将资金按照批准的金额拨付给各地 卫生健康部门。 b.各地卫生健康部门收到资金后,按照项目计划和预算进行资金使用。 3.资金使用阶段: a.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要求,严格执行 资金使用流程,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b.每年结束后,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应向上级卫生健康部门报告资金的 使用情况,包括项目执行进度、资金使用情况、效果评估等。 4.资金监督阶段: a.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对下级卫生健康部门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 检查,确保资金的合理、规范和高效使用。 b.社会各界、媒体和监察机构可以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五、资金使用范围 1.全民健康档案建设和管理。 2.常见疾病防控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为满足公众基本卫生服务需求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公益价值。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确保其有效发挥作用,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方案。 一、资金管理目标 1.合理分配和使用专项资金,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需要。 2.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防止滥用、浪费和贪污。 3.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质量和效果,提升公众的卫生健康水平。 二、资金管理原则 1.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资金管理合法合规。 2.公开透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接受社会监督。 3.严格审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和效益。 4.分类管理: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性质和投入范围进行分类管理。 5.绩效导向:强化绩效考核,鼓励项目单位创新和提高运行效率。

三、资金管理措施 1.专项资金的筹集 (1)预算拨款:国家根据需要安排相关预算拨款。 (2)社会捐赠: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供捐赠资金和物资。 2.专项资金的分配 (1)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确定资金分配比例和范围。 (2)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地区需求和实施效果进行差异化分配。 3.专项资金的使用 (1)项目申报:项目单位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项目申报书,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预算和计划,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资金审批: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按照预算执行和项目实施的要求进行审核和审批。 (3)资金支付:按照项目进展和资金需求,及时支付专项资金给项目单位。 (4)绩效考核:对项目单位进行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资金支付和使用。 4.专项资金的监督和审计 (1)日常监督: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对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本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范本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合理分配,促进全民健康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__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所有相关单位和人员都必须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进行操作。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来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渠道: 1. 中央财政拨款:中央政府每年根据国家预算安排一定的财政拨款,用于支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 地方财政拨款:各级地方政府按照中央政府的要求,在本级财政预算中拨款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3. 社会捐赠:社会各界可以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捐赠资金,捐赠方式可以是现金或者其他形式的捐赠。 4. 其他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能还会有其他收入,如政府购买服务等。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主要由以下机构负责:

1. 中央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各级地方政府的资金使用情况。 2. 各级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和监督本地区的资金使用情况。 3.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按照规定使用资金。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程序 1. 资金拨付 中央财政拨款和地方财政拨款由中央卫生健康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拨付,并密切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社会捐赠的资金由中央卫生健康部门进行统一管理,按照项目需求进行分配使用。 其他收入由各级地方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核算和管理,并按照项目需求进行分配使用。 进账款项需要在到账后的3个工作日内入账,并及时进行登记。 2. 资金使用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工作计划和项目需求,提出资金使用申请,并经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报送至中央卫生健康部门。

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规范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三、资金用途 1.疫情防控与应急救援:包括防控物资采购、疫苗研发和生产、疫情 监测与预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援等。 2.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包括基层卫生机构设施建设、设备采购、 人员培训、医疗器械更新等。 3.疾病预防与控制:包括慢性病防治、传染病控制、儿童疫苗接种、 健康教育宣传等。 4.公共卫生服务创新:包括公共卫生研究项目资助、科技创新项目资 助等。 5.学生健康管理:包括学生身体检查、疫苗接种、健康教育等。 四、资金使用程序 1.资金申请:资金使用单位应按需申请资金,详细说明项目计划、资 金用途及预期效果,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资金审批:资金使用单位提交资金申请后,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资金。 3.资金监管: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专门的资金监管机构,负责对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法、规范。

4.资金使用:资金使用单位根据资金用途,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的前提下,按照申请批准的项目计划和预算执行资金使用。 5.资金报销:资金使用单位应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办理资金报销手续,并提供相关支出凭证和报销材料。 六、资金监督和评估 1.监督机制: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督机制,定期抽查资 金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评估效果:卫生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效 果进行评估,优化资金使用策略。 七、问责机制 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用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 责任人的责任,并追回相应款项。 八、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大对公共卫生服务专项 资金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相关人员的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同时,对于 已经发生的资金使用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这是一份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资金的使用 和监督,保障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果。通过严格的程序和监管机制, 确保资金用于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领域,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对于 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保障资金的合法、规范使用。同时,卫生行 政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评估,不断优化资金使用策略,提高资金使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优化资金使用 效益,保障基本公卫服务的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工 作的通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基本公卫服务项目,是指政府通过市县财政拨款 的方式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支持。 第二章资金管理体制 第三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一定比例从国家 预算拨款中划拨,并由市县卫生计生委负责统筹管理。 第四条市县卫生计生委设立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资金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县卫生计生委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并定期向政府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 第六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以下方面: (一)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的采购和配送费用; (二)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人员工资、津贴和社会保险费; (三)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的培训费用; (四)基本公卫服务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费用。

第七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 (一)个人消费; (二)经营活动; (三)其他与基本公卫服务项目无关的支出。 第八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必须按照财政制度进行预算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九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的财务制度,并定期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和报告。 第十条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 行年度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送市县卫生计生委。 第四章资金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市县卫生计生委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 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二条市县卫生计生委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 行年度报告,包括资金使用总额、项目进展情况等。 第十三条市县卫生计生委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 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市县卫生计生委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单位进行 年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市县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办法

**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市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 第三条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为全市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第四条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体现两个结合,一是经费管理采取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相结合;二是经费核拨以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第五条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资金拨付

第六条根据本年度上级财政对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和市级财政配套资金数额,结合我县城乡实际常住人口,确定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第七条各项目单位要于每年年初编制当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和用款计划,并连同上一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市卫生局。先由市卫生局规财科与市财政局基妇科审核汇总,按照资金预算计划编列资金拨付计划,报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将预拨资金由财政专户直接支付到各单位。各单位收到拨付资金后,根据各村、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拨付到各村级卫生机构或乡镇卫生院。 第八条根据各乡镇或社区常住人口等因素确定预拨资金,第一次拨付金额为本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总额的50%。 第九条按照《**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由市卫生局组织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季度考核评价,考评内容为服务项目完成质量和数量、居民满意度、居民健康指标改进情况等。根据考评结果将项目资金余额按季度进行拨付。市卫生局下拨的所有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纳入各乡镇卫生院的收入。 第三章资金使用 第十条各项目单位对下拨的专项资金核算与管理统一归口到单位财务室,按项目设置专账核算,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规范0-3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 项资金是为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本办法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制定。 一、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 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体现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三、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不得将专项资金用于项目规定用途之外的工作,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或事业经费等。

四、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由县财政部门根据各村、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拨付到乡镇卫生院,并由卫生院负责乡、村两级的分配。 五、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根据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办法和经费补助标准,并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日常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分配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村卫生所和卫生院资金使用比例分别为40%、60%。 六、公共卫生资金使用范围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乡村医生人工成本补助费,各种资料的成本支出,居民体检材料、器械支出,卫生院职工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工资、下乡费,汽油费等杂费支出。 七、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包括资金使用情况,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为了保障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提供,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加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而制定的管理措施。下面将从资金筹集、使用、监管等方面,结合国内情况,分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资金筹集 1.政府预算拨款:政府根据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和财政状况,将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一定比例拨付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 2.医疗保险资金划拨:将一定比例的医疗保险基金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证基本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3.社会捐款和募捐:支持社会各界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捐款和募捐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卫生事业的氛围。 二、资金使用 1.合理分配: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专项资金,确保基本卫生服务的均等化和公平化。 2.优先支持:专项资金应优先支持基层卫生机构和偏远地区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确保基本卫生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3.分类管理:根据基础卫生服务、预防接种、应急医疗救助等不同层面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行分类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的精准使用。 4.监督审计: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三、资金监管 为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1.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负责专项资金的统筹管理、拨付和监督。 2.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全面覆盖的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专项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 3.加强监督审计: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4.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督,加强公众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国家公共卫生事业的基础和支撑,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对于全面建设健康中国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合理筹集、使用和监管,能够确保专款专用,提高基本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公众的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国家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社区卫生服务站公共卫生资金管理规定

龙泉社区卫生服务站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我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切实做好公共卫生经费的发放,促进相关机构的工作开展,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和加强我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为全镇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卫生局有关要求和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指: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治、结核病防治、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卫生监督协管与中医药健康管理等; 3、公共卫生项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公共卫生服务,为本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4、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主要体现两个结合,一是经费管理采取预算和项目管理相结合;二是经费核拨以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5、专项资金必须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配、专款专用、追踪问

效的原则,实行项目管理; 第二章资金拨付 1、根据本年度上级财政部门对我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数额,结合我社区实际服务人口,确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2、社区卫生服务站收到拨付资金后,根据每个工作人员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完成情况,下发到具体工作人员; 3、按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督检查制度,由项目实施办公室组织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对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内容为服务项目完成质量和数量、居民满意度、居民健康指标改进情况等;根据考评结果拨付项目资金; 第三章资金使用 1、我卫生服务站对下拨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不得相互混用,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资金使用情况; 2、专项资金不得作为其他用途,与其他经费混用; 3、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4、凡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要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归档工作,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加强信息化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方案 一、背景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国家为保障人民基本公共卫生需求而设立的重要项目,旨在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覆盖范围,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升。为了更好地管理和使用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专项资金,制订本方案。 二、资金管理目标 1. 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减少浪费; 2. 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3. 优化资金使用过程,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三、资金管理措施 1. 资金计划编制 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需求和目标,制定详细的资金计划,包括项目的预算、拨付计划和使用计划等。确保资金使用与项目需求相匹配,避免项目资金不足或闲置的情况发生。 2. 资金拨付 严格按照资金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到各项目单位,确保资金的及时到位。拨付过程中,要做好资金拨付凭证的登记和记录,建立健全的资金流转和使用监控制度,防止资金流失和滥用。 3. 资金使用

各项目单位在使用资金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用途和用款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建立详细的报账制度,严格审查和审核资金使用凭证,加强内部控制,杜绝违规操作。 4. 资金监管 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成效和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 资金评估 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及时调整和优化资金管理措施。评估过程中要注重考核项目的绩效和效果,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为制定下一年的资金管理方案提供参考。 四、责任分工 1.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制定资金管理政策和具体实施方案,统一协调各地区、各部门的资金管理工作。 2. 各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落实资金管理政策和实施方案,做好资金计划编制、资金拨付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 各项目单位负责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及时按要求提供资金使用报告和相关数据。

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共卫生服务领域的投入和管理,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领域的投入和管理: 1.疫情防控工作; 2.基层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 3.疾病防治和健康促进项目; 4.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 5.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 6.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 第四条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符合以下原则: 1.国家宏观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央要求; 2.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3.目标明确、额度适度; 4.简化程序、高效使用; 5.公开透明、依法受理。 第五条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的程序如下: 1.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年度预算和需求,编制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计划。

2.提交资金使用申请: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资金使用计划上报上级行政部门,经审核通过后,申请资金拨付。 3.确定资金拨付依据:上级行政部门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确定资金拨付依据,并将拨付通知下发给下级行政部门。 4.履行资金使用程序:根据资金拨付通知,下级行政部门在拨付期限内使用拨付资金,并按要求履行报账手续。 5.资金使用监督检查:上级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将对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要求。 第六条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使用应做好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的记录和归档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七条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定期对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和报告。 第八条未按照规定使用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导致资金浪费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责任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本规定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是指针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管理规范和操作细则。它的实施可以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有效开展,提升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下面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基本内容梳理。 一、总则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监管和考核,依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等方面;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应建立绩效考核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效果;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应加大对其的支持力度。 二、资金筹集 2.各级政府应该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足额拨付,并按规定及时支付给相关单位;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使用应与经费收入收支平衡。 三、资金分配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分配应根据各地区的人口数量、经济条件、健康需求等因素综合考虑;

2.分配资金应有明确的指导原则和标准,确保资金的公平分配; 3.分配资金应公开透明,相关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资金使用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和项目要求,并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2.基础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使用应满足居民健康需求,确保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的全面性和可及性;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使用应加强财务监管,确保资金使用 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严禁挪用和挤占资金。 五、资金监管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应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对资 金使用情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社会监督机构和群众有权举报和监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 使用情况。 六、资金考核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使用效果应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和考核;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运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提高卫生领域服务水平,促进公共 卫生事业的发展,本办法制定。 二、资金来源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中央财政拨款: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及政策,中央财政将拨款用于公共 卫生事业。 2.地方财政拨款:各级地方政府按照中央财政的财政拨款比例,将一定 比例的资金用于公共卫生事业。 3.社会捐赠:社会各界可以向公共卫生事业捐赠资金,捐赠资金应由受 捐赠方专门设立账户管理,用于公共卫生专项资金。 三、资金管理机构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管理机构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资金来源部门:主要负责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工作。 2.资金使用部门:主要负责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和管理。 3.资金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 四、资金使用范围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防控疾病:包括疫苗研发、疫情监测和防控、传染病的监测和防控等。 2.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卫生机构的建设和设备采购等。 3.人员培训与科研:包括卫生人员的培训和科研项目的支持等。 4.健康教育与宣传:包括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公众健康教育活动等。

五、资金申请与审批 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申请与审批流程如下: 1.资金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并提出资金申请。 2.资金申请应包括资金用途、金额、预期效果等内容,并附上相应的申 请文件。 3.资金申请部门将资金申请提交资金来源部门进行审批。 4.资金来源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是否批准资金申请。 5.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资金申请部门,并将批准的资金拨付到相应账户 中。 六、资金管理与监督 为确保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效益,需进行严密的资金管理和监督: 1.资金使用部门应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 和规定。 2.资金监督部门将定期进行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违规使用资 金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 3.资金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公开和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七、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对已经发生的资金使用事项不受影响,如有需要对本办法进行修改的,应当经相关部门批准并公告生效。 以上为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本办法对于规范公共卫生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将有助于提高公共卫生事业的服务水平和效果,进一步推动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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