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保护品种补充申请表

中药保护品种补充申请表

附件6:

中药保护品种补充申请表

( )中保补字第号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一章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药品种的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成品。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家鼓励研制开发临床有效的中药品种,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分级保护制度。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中药品种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协同管理全国中药品种的保护工作。 第二章 中药保护品种等级的划分和审批 第五条 依照本条例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必须是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列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的品种,也可以申请保护。 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一、二级。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一级保护: (一)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 (二)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 (三)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二级保护: (一)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 (二)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 (三)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第八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新药,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保护期给予保护;其中,符合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保护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可以重新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保护。 第九条 申请办理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 (一)中药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中药品种,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转送同级卫生行政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特殊情况下,中药生产企业也可以直接向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国家中药生产经营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转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直接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药品引进申请表

关于XXX医院药品引进申请表的填写说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经药品监督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 为满足各临床科室对用药的学术性、安全性、合理性、合法性及临床经济学等不同层面的要求,按照朝阳医院第八届药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对各科药品引进申请的技术筛选》的要求,敬请各位临床医师提出药品引进申请时请按申请表内容详细完整填写,并请提供所申请引进药品的新药证书、药品说明书及由政府药检所出具的该药品三批药检报告、医保属性证明、北京市政府招标采购的中标证明,以上为必备附件。 因需按照药品通用名称购进药品,所以敬请临床专家提供生产该药品的3-5个厂家以便我们在政府招标采购目录内搜索,但独家品种除外。若只能提供一个厂家的信息,则药事部将从政府招标采购目录中,选取另外两个厂家的性价比较好的同类品种,供药事会共同讨论,谢谢大家! 药事部 2007.4.30

XXX医院个别患者特殊用药申请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患者情况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科别诊断: 申请药品通用名商品名医保类别剂型规格申请数量生产厂家联系人及电话 院内同类 品种情况 1、有同类药品()药品通用名称: 2、无同类药品()参考价格: 申请原因:(如是抢救用药请特殊注明) 科主任:申请医师:科室联系电话: 医院管理部门审批意见医政部门意见日期 医保办主任意见日期 药事部主任意见日期 主管院长批示日期特殊情况下: 临时药品采购小组意见日期 药事部执行情况日期 备注1、本申请表只为个别特定患者的特殊用药制定,该患者用完后,将从医嘱计算机系统中删除此药品。 2、本申请表须有主管院长批示方可执行。特殊情况下临时药品采购小组可审定执行,事后报主管 院长。 3、在不能请示主管院长时,临时药品采购小组(药事部书记、纪检、药事部正副主任)中,三人 同时签字有效。

药品注册申请表填表说明

药品注册申请-填表说明 我们保证:本项内容是各申请机构对于本项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郑重保证,各申请机构应当一致同意。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符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试点行政区域、试点品种范围和申请人条件,申请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申请人,应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勾选“生产企业”或“研发机构”或“科研人员”选项,并填写第二页机构1(受托生产企业)和机构2(申请人)相关的内容。(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正式印发后,可以填写相关内容。) 其他特别申明事项:需要另行申明的事项。 1.本申请属于:系指如果属于申请国产注册品种选“国产药品注册”,如果属于申请进口注册选“进口药品注册”,如果属于申请港澳台注册选“港澳台医药产品注册”。本项为必选项目。 2.申请分类:按药品注册申请的分类填写,属新药的,选新药申请;属按新药管理的,选新药管理的申请;属申请仿制已有国家标准的,选仿制药申请。本项为必选项目。 3.申请事项:按照该申请实际申请事项填写。申请临床研究(包括附加申请免临床研究的),选临床试验;申请生产,选择生产;若仅申请新药证书的,选新药证书。本项为必选项目。当申请分类为新药申请或按新药管理的申请时,生产和新药证书为多选项;当为仿制药申请时,只能选临床或生产。 4.药品注册分类:…、15类)。如果是新药或按新药管理,则化药注册分类只能选择1-2,中药只能选择1-8,生物制品不限制;如果是仿制药,则化药注册分类只能选择3-4,中药只能选择9,生物制品不能选择。 5.附加申请事项:在申请分类和药品注册分类选定后,如同时申请非处方药,则选非处方药,此项不选,默认为申请处方药;如申请仿制的药品属于按非处方药管理的,则此项必须选择非处方药;同时申请减免临床研究,则选减或免临床研究;属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新药申请申请特殊审批的可选特殊审批程序如选择了特殊审批程序,须填写“药品注册特殊审批程序申请表”。属于上述申请以外的其他附加申请事项(如申请Ⅰ期临床等),可选择其他。选择“其他”的,应当简要填写申请事项。 6.药品通用名称:应当使用正式颁布的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药典委员会《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其增补本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称。申报复方制剂或者中药制剂自拟药品名称的,应当预先进行药品名称查重工作。本项为必填项目。

药品补充申请表填表说明

药品补充申请-填表说明 我们保证:本项内容是各申请机构对于本项申请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郑重保证,各申请机构应当一致同意。 其他特别申明事项:需要另行申明的事项。同时标注:注册申请前是否进行过注册检验,以及检验单位名称。 1.本申请属于:系指如果属于申请境内注册品种选“境内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如果属于申请境外注册选“境外生产药品补充申请”,如果属于申请港澳台注册选“港澳台医药产品补充申请”。本项为必选项目。 2.药品注册分类:按本品种原批准的注册分类属性选择相应的选项。本项为必选项。 3.是否为OTC:如同时申请非处方药,则选非处方药,此项不选,默认为申请处方药。 4.原申请品种状态:按品种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选项。本项为必选项。 5.申请事项分类:变更事项分类应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变更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等配套文件中有关分类要求选择。多个变更一并申报时,同时勾选。本项为必选项目。 6.药品通用名称:应当使用国家药品标准或者药品注册标准收载的药品通用名称。申报复方制剂或者中药制剂自拟药品名称的,应当预先进行药品名称查重工作。本项为必填项目。 7.英文名称:英文名填写INN英文名;中药制剂没有英文名的,可以免填;申报中药材的需提供拉丁名。本项为必填项目。 8.汉语拼音:均需填写,注意正确区分字、词、字母大小写等。可以参照中国药典格式填写。本项为必填项目。 9.化学名称:应当以文字正确表达药物活性物质的化学结构,不要采用结构式。本项为必填项目。 10.商品名称:申请人为方便其药品上市销售而申请使用的商品名称。境外生产药品可同时填写英文商品名称。商品名称仅限于符合新药要求的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及境外生产中药可以申请使用。 11.剂型:本项为必选项目。境外生产药品同时填写剂型的英文。 中国药典剂型:在“剂型”后选择所属剂型;剂型属于《中国药典》或其增补本收载的剂型,选中国药典剂型。 非制剂类:根据本品类型进行选择。其中“有效成份”系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

国家一级保密药物名单

“国家保密级”上市公司 中药公司主要有传统中药、现代中药和中药保健三类,产品疗效独特、显著的企业才有条件成长为优秀的企业。国家秘密保护和一级中药保护并且独家生产产品的上市公司,将独享商业繁荣。 基本药物目录的基本药物产品,进入乡镇、社区和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目录品种自然成为国家医保、新农合的甲类品种,全部报销),又是独家品种,则意味着公司的产品既受到了国家的法定保护,外人不得生产,又借助医改的实施独享着国家的政策专营。 我国中药研究成果的保护形式主要有:国家保密保护、商标保护、中药品种保护、专利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及新药保护等。 1、国家中药保密品种: 中药保密品种是目前国内对中药的最高级别保护,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规定,对已列入国家秘密技术项目的中药品种,其处方、剂量、制法等内容进行保密。保密级别划分为:绝密级(长期保密)、机密级(一般保密期限不少于20年)和秘密级(一般保密期限不少于5年)。 绝密级保护指我国特有的、一旦泄密会使国家遭受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的保密项目,分为两种:绝密级的中药制剂,目前有云南白药、雷允上六神丸和片仔癀(有的文献还包括广州奇星的华佗再造丸、同仁堂的安宫牛黄丸和上海和黄药业的麝香保心丸);稀有贵细中药材人工制成品的配方、工艺,如人工合成麝香、牛黄等。这些产品在中药产品中堪称"国宝"。可以长久保有自己的配方,不用公开,因此在同类产品中销量一直居于全国前列。 机密级保护分三种:传统中成药的特殊生产工艺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关键技术,如中药饮片的炮、润、焖、蒸、炒、炙、煅、水飞等炮制关键技术及有毒药品加工;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药用动植物饲养、栽培及防治病虫害的关键技术;国家级和部级中医药重点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关键技术。 秘密级保护分两种: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的中药项目中的关键技术或药物配方;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野生药材资源蕴藏量及分布资料。 2、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是指国家为提高中药品种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合法利益,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的分级保护。获得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的条件可以简述为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并且是从天然药物中提取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目前国家中药保护品种一共有两千多种。现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分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各等级品种保护期满前六个月,可以申请延续保护期。一级保护期限在10、20、30年,截至 2006年12月19日,已经有云南白药、阿胶(000423)、六神丸、片仔癀及龙牡壮骨颗粒(600976)等少数几个品种被认定为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其中云南白药和片仔癀是20年保护期,其他3个是10年保护期。 3、药品专利保护: 医药领域专利分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三类。 医药发明专利分为两大类:产品发明,如新化合物、药物组合物、微生物及其代谢物、医疗器械等;方法发明,如生产工艺、工作方法和用途发明。发明专利

新特药申请表&评审表

新特药申请表商品名剂型规格 医保类型甲类 招标类型 中标品种中标价格乙类非中标品种非中标价自费中标编码: 生产企业 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 主要用途与适应 症 与本院同类药品 比较情况 建议淘汰品种 药物性价比 申请人(临床医师)签名:年月日 临床科室意见 临床科室主任签字:年月日 药剂科意见 科室主任签字:年月日 医院药事 管理委员 会意见 业务院长签字:年月日 集团药管部意见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填表要求:字迹工整清楚,填写完整,对填写不完整的不予以受理。 备注:申请人申购产品,如在三个月发生产品滞销等现象,所剩产品直接由申请人负责清货,无法清货的直接扣除申请人绩效。

新药、特药形式筛查(评审) 1.合法经营:□营业执照□许可证□委托书□身份证□GMP(GSP)证 2.报备文件合法:□新药证书□生产批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批件□包装□标签说明书□价格批准文件 (□企业□国家零售价:实价:扣率%:) 3.质量文件齐全:□《药品质量保证书》、□法定质量标准、□法定检验报告 4.是否有失效的证书、批件等文件:□有□无;与年月日补其。 5.品种费别等:□自费、□甲类、□乙类、□()线抗菌药物、□招标品种 6.查HIS系统同类品种名称与规格: 结论:□符合要求□资料不齐全□不能提供有效资料 签名:年月日 优选品种:①医保品种;②质优价廉;③仿制药质量标准有提高;④优选国家批准的新药,“增加规格的品种”次选;⑤与医院有长期合作且未发生过任何不良事件的。 严控品种:①质量标准有缺项的。②药名、外观与医院的同类品种极其相似,易混淆的; ③辅助药品、同类品种多的。④严格管理的二~三线抗菌药物。 不采用品种:①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厂商生产的品种;②疗效不确切,作用机理不清楚的;③国家通报有严重不良反应;④外国禁用的;⑤厂家、业务人员或供应商在我院有不良记录。 结论:□是优选品种第项;□是严控品种第项;□是不采用品种第项 签名:年月日

申请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

申请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 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请求增加人员编制的请示 县编委: 我局作为政府的工作部门,承担着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防治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等工作职能。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保增长、保红线为己任,先后为全县重点项目建设征收土地亩,争取农用地转用指标亩,组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宗,成交价款万元,争取土地项目资金万元,实现新增耕地亩,确保了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的实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xx年以来,中央提出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近日省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国土资源等工作,提出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但汉政办发?xx?140号文件明确我局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局属事业单位编制20名,现有人员编制已严重制约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更好地履行国土资源部门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双重职能,更好的服务于幸福进程,现就我局人员编制有关情况请示如下: 1、按照依法行政、审办分离的要求,请示将现有地籍地政股分设为地政股和地籍股,地政股编制2名,负责用地审批。地籍股(办证大厅)负责登记发证工作,申请为其增加机关编制5名。

2、汉政办发?xx?140号《关于印发< 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明确我局下属国土资源所总编制50名,其中 4 所编制均在5人以下,面对量大面广的国 - 1 - 土资源管理任务和严竣的土地卫片执法问责形势,现有编制既不利于经济发展,也不利于耕地保护。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土资源所作为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编制按辖区人口的万分之二确定”精神,xx年底我县共有人口305687人,总编制应为61人,请求为基层国土资源所增加编制11名。 3、县人民政府土地统征储备中心承担着土地统征、土地储备、拆迁安置和土地利用置换工作,负责本县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组织实施工作;随着我县三化进程的加快,我县土地统征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同时,受5.12地震和7.18暴雨影响,我县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地质灾害防治任务非常艰巨,近年来我局为保证两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专门配备了工作用车2辆,然受编制制约两名司机均由系统干部兼职,目前两名司机均已年界50岁,为确保两项业务正常开展和行车安全,恳请新增工勤编制2名。 4、汉政办发?xx?140号明确我局领导职数5名(局长1名,党委书记1名,副局长2名,纪委书记1名)。而我局现有领导职数6名,申请增加领导职数1名。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对药品注册申请表以及填表说明征求意见的通知

关于对《药品注册申请表以及填表说明》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我局组织对药品注册申请表以及填表说明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组织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展讨论,形成书面意见后于2007年10月15日前反馈我局药品注册司。其他单位或人员的意见也请于2007年10月15日前反馈。 二、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xiajp@https://www.360docs.net/doc/1a9900131.html, 2.传真:(010)88363236 3.书面意见(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100810,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综合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军平、冷张君 电 话:(010)88331203、88331233 附件:1.药品注册申请表及填报说明 2.药品补充申请表及填表说明 3.药品注册复审申请表及填报说明 4.药品再注册申请表及填报说明 5.注册申请表修订说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和生产现场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一、现场核查要点 (一)药学方面 1. 处方工艺研究 1.1 处方工艺研究及试制现场是否具有与研究项目相适应的场地、设备和仪器。 1.2 研制人员是否具有进行该项工作的能力,并与申报资料的记载一致。 1.3 处方工艺研究记录是否有筛选、摸索等试验过程的具体内容,工艺研究及其确定工艺的 试验数据、时间是否与申报资料一致。 2. 样品试制 2.1 样品试制现场是否有试制该品的全部相应设备并能满足样品生产的要求,临床试验用用 样品和申报批准文号的样品的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2.2 用于临床试验用用样品和申报批准文号的样品所需的原辅料、药材和提取物等是否具有 合法来源(如供货协议、发票、药品批准证明复印件、检验报告书等)。 2.3 购入时间或供货时间是否与样品试制时间对应一致,购入量是否满足样品试制的需求。 2.4 是否对购入的原辅料等进行了质量检验。 2.5 样品的试制是否有制备记录或原始批生产记录,样品制备记录项目及其内容应齐全,如 试制时间、试制过程及内容、中间体检验记录等。 2.6 样品试制量、剩余量与使用量之间的关系是否对应一致。 2.7 尚在进行的长期稳定性研究是否有留样并有与申报资料一致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内包装。 2.8 申报批准文号所需样品的原始批生产记录是否与申报工艺一致。 3. 质量、稳定性研究及样品检验 3.1 研究及检验必需的仪器设备是否具备,研究人员是否从事过该项工作并与申报资料的记

新药申请表(科室版)

均安医院新药申请表(科室版) 申请受理号码: 通用名与剂型: 商品名(若指定进口品种才填写): 规格:疗程:一天费用: 新药简介: 本院现有类同或类似品种: 与现有药品比较的特点: 申请理由: 文献证据:(只需写明文献出处,具体资料另附页)。 建议淘汰品种: 备注: 科室管理小组成员签名: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通用名与剂型请按照产品名称填写完整,一定要将剂型写上。如注射用青霉 素,阿莫西林分散片等。 2.商品名称若没有,请注明“无”,无需再将通用名称重抄一遍。 3.规格及最小包装量填写药品规格和药品单包装数量,如0.25g×12片/盒, 或160万U×1支/盒。 4.疗程、一天费用可根据所掌握信息适当预估,不要求完全准确。实在不知也 可不填写。 5.新药简介包括药理作用、适应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等,可简略描述,最 好附药品说明书。 6.应列出我院现有药理作用类同或类似的药品,与现有药品比较的特点应重点 说明:主要是指与现有类同或类似药品相比,在疗效上、安全性、性价比等方面的差别。 7.申请理由包括新药的主要特点、临床证据、治疗方案和申请进入医疗机构使 用的理由等。 8.文献证据,包括指南推荐、专家共识意见、系统评价、随机对照试验等。如 为已发表文献,请只写文章题目和文章出处(发表的期刊名称、卷、期、起止页码),具体资料另附页或电子文档,证据内容应用下划线标示清晰;如未发表,请注明试验单位,并提交试验报告。 9.如有较多同类品种,科室应填写建议淘汰药品品种名称。 10.如该药品以前在本院药库中有采购记录后退出的,应在备注中说明当时 退出理由。 10.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打印一份并由参加会议的科室管理小组成员在申请 表和廉洁承诺书上手写签名后递交临床药学室。 11. 同时上传电子文档到内网药剂科/新药申请文件夹,或发送到临床药学室邮 箱:jayylcyx@https://www.360docs.net/doc/1a9900131.html,。 12. 申请受理号码由临床药学室填入。

药品补充申请

药品补充申请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药品补充申请(一) (省局审核,国家局审批部分) 一、行政许可内容 (一)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二)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三)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天然药物适应症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四)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五)变更药品规格。 (六)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七)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八)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九)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十)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十一)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十二)新药的技术转让。 (十三)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十四)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十五)其他。 五、申请材料

并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一)申报材料封面即目录; (二)《药品补充申请表》(5份);注册申请人可自行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下载最新表格。 (三)申报资料3套(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要求提供) 注:申报资料原件2套、复印件1套;复印件应当与原件完全一致,应当由原件复制并保持完整、清晰,用A4纸打印或复印 药品补充申请(二) (省局审批,国家局备案部分) 一、行政许可内容 (一)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二)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三)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 (四)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五)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六)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七)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八)补充完善进口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九)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 (十)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 (十一)其他。 五、申请材料

推荐-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目录 精品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目录(延长保护期第35号) ─────────────────────────────────────────────── 序号药品名称保护级别保护期限保护品种号生产企业 ─────────────────────────────────────────────── 1肥儿宝颗粒220XX年4月29日~20XX年5月11日ZYB20720XX0652黄石飞云制药有限公司 ─────────────────────────────────────────────── 2六味木香胶囊220XX年4月29日~20XX年9月29日ZYB20720XX1501贵州拜特制药有限公司 ─────────────────────────────────────────────── 3六味木香胶囊220XX年4月29日~20XX年9月29日ZYB20720XX1502江西仁丰药业有限公司 ─────────────────────────────────────────────── 4滴通鼻炎水220XX年3月26日~20XX年3月16日ZYB20720XX0013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成都迪康制药 公司 ─────────────────────────────────────────────── 5固肠止泻丸220XX年3月26日~20XX年5月29日ZYB20720XX0321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 司─────────────────────────────────────────────── 6了哥王片220XX年4月29日~20XX年5月29日ZYB20720XX0611广东罗浮山药业有限公 司─────────────────────────────────────────────── 7藏青果喉片220XX年4月29日~20XX年12月22日ZYB20720XX1282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制药厂 ─────────────────────────────────────────────── 8心可舒胶囊220XX年4月29日~20XX年12月22日ZYB20720XX1344四川龙人药业有限公司 ─────────────────────────────────────────────── 9心可舒胶囊220XX年4月29日~20XX年12月22日ZYB20720XX1345山西德元堂药业有限公 司─────────────────────────────────────────────── 10止嗽咳喘宁糖浆220XX年4月29日~20XX年8月18日ZYB20720XX0181贵州汉方制药有限公司 ───────────────────────────────────────────────

临床新药申请表全部

新药申请规程 为加强对新药申请的管理,规范新药申请行为,保障军地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院药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制定《新药申请规程》如下: 1、填写《新药申请查询单》(表1)。药剂科新药初审小组根据对医院现有药品情况的检索,判断申请引进药品是“新药品种”、“相似品种”、“相同品种”或“恢复品种”。 2、药剂科新药初审小组填写《新药查询登记表》(表2),对提出申请引进的药品按顺序编号。 3、由各科室行政主任填写《医院使用新药申请表》(表3,简称为《新药申请表》),根据《新药申请查询单》查询结论和临床需要,填写申请理由。 4、由药品供货公司填写《申请新药引进形式审查表》(表4),由药剂科新药初审小组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后,申请资料上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5、根据上报资料,简明、扼要填写各申请引进药品的《新药申请汇报表》(表5)。 6、药事委员会例会前,将《参评新药汇总明细表》(表6)和《参评新药投票汇总》(表7)送药事会负责人审核;申请引进药品的药品说明书提前送达各委员预览。 7、药事委员会例会,各委员在《参评新药投票汇总》(表7)投票。 8、根据投票结果,作出《药事委员会新药审评意见》(表8)。 9、根据《药事委员会新药审评意见》,药剂科向申请新药引进公司发出《新药品种报价表》(表9),申请公司填写后送交药库。由医院组织,随机抽选专家评审,产生中选公司。药品的引进工作由药剂科按规定具体实施。 10、新药引进3个月在院内未使用,药剂科根据规定退药;对保留药品,药事委员会向申请科室和其他科室发出《新药引进使用反馈调查表》(表10),对该药有效性、安全性、经济性进行综合评价。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申报资料项目及说明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申报资料项目及说明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商品名批准文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和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文件、《新药证书》、《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等。附件包括上述批件的附件,如药品标准、说明书、标签样稿及其他附件。 2.证明性文件: (1)申请人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其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由境外制药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境外制药厂商委托中国药品注册代理机构代理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以及中国药品注册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对于不同申请事项,应当按照“申报资料项目表”要求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对于进口药品,应当提交其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药品变更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其格式应当符合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申报资料项目中对有关证明性文件的要求。 除变更药品规格、改变产地、改变制药厂商和注册地址名称外,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不能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的,可以依据当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说明。 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4.修订的药品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5.药学研究资料: 根据对注册事项的不同要求,分别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学研究试验资料和必要的原注册申请相关资料,申报资料项目按照附件1~3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提供。 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根据对注册事项的不同要求,分别提供部分或全部药理毒理研究的试验资料和必要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申报资料项目按照附件1~3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提供。 7.临床研究资料: 要求进行临床研究的,应当按照附件1~3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要求,在临床研究前后分别提交所需项目资料。不要求进行临床研究的,可提供有关的临床研究文献。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国家规范性文件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2018年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中药品种的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中药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国境内生产制造的中药品种,包括中成药、天然药物的提取物及其制剂和中药人工制成品。 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鼓励研制开发临床有效的中药品种,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分级保护制度。 第四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中药品种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药保护品种等级的划分和审批 第五条依照本条例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必须是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列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的品种,也可以申请保护。 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一、二级。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一级保护: (一)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的; (二)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 (三)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的。 第七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药品种,可以申请二级保护: (一)符合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或者已经解除一级保护的品种; (二)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的; (三)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第八条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新药,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保护期给予保护;其中,符合本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在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保护期限届满前六个月,可以重新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保护。 第九条申请办理中药品种保护的程序: (一)中药生产企业对其生产的符合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中药品种,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签署意见后,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特殊情况下,中药生产企业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委托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保护的中药品种进行审评。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应当自接到申请报告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审评结论。 (三)根据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的审评结论,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决定是否给予保护。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给《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聘请中医药方面的医疗、科研、检验及经营、管理专家担任。 第十条申请中药品种保护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提交完整的资料。

申请增加工作人员的请示格式

申请增加工作人员的请示格式 ***领导: (第一段提出理由)我单位(或部门)目前......(主要说明你单位的实际情况,如:工作、生产存在的难度、造成人员紧缺的现状。即提出增加人员的理由和紧迫感.....话语要真实、理由要充分,让领导看后也认为应该增加人员)(第二段说明增加人员的必要性)简单明了......不要啰嗦 最后:提出以上请求当否,请领导批示......然后是年月日......就可以了 (篇一) 县政府: **年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后,核定国土资源局机关编制共13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后勤事业编制3名。局机关内设5个股室:办公室、矿产资源管理股、资源补偿费征收股、地籍规划测绘股、耕地保护和利用股。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为副科级事业单位(依照公务员管理),隶属县国土资源局,核定编制9名,其中:领导职数1名,事业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数11名。 随着我局业务量的不断增加,工作人员紧缺,现请求调入秘书1名,监察专干1名(监察大队),工勤岗位2名(其中局机关司机1名、监察大队司机1名)。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篇二) 尊敬的总公司领导: **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按编制配备了行政编制人员6人(其中主任一人,下属教务一人,办公室一人,招生一人,财务一人,及出纳一名)。在7个分公司中,我公司的人员配备,无论是领导总数还是人员总数都是最少的。随着培训工作的逐步细化和发展,在新形势学生培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职校

的培训工作;学生问题;学生报考处理;考点准备、执行及后续等任务相当繁重。因此,我职校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十分突出,已经难以适应职校工作发展的需要。为了切实加强职校的工作,进一步发挥职校的桥梁、纽带作用,恳请区编委能考虑职校的实际困难,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妥否,请批示。 **职业培训学校 年10月27日 (篇三) 公司领导: 根据《会计法》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企业对财务岗位的具体要求,财务部门需要基本设置以下岗位人员:财务机构负责人、出纳、材料稽核、往来核算、固定资产核算、成本利润费用等,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另外,按现代公司财务发展的要求需要编制财务决算和预算,各种专项财务预测和分析,也需要有专人负责核算。公司财务部门目前财务人员仅有**人,为了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特请示公司领导增加财务人员*?名。 妥否,请批示。 **财务部 (篇四) 公司领导: 随着公司项目进度的推进,业务量的增加,现有的人员无法满足公司正常管理的需求,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现有的在职人员情况进行了汇总,对现有岗位人员进行分析,为了能够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能更好的为项目的推进做好前期工作,现申请增加以下岗位人员,具体增加人员编制请示如下:以上请示妥否,请批示。

药品补充申请申报事项说明

药品补充申请申报指南 一、报SDA批准的注册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指新药研制单位获得新药证书时不具备该新药生产条件,并且没有转让给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在具备相应生产条件以后,申请生产该新药。 资料要求: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同时提交新药证书原件 2.证明性文件: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3.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 4.样品自检报告(3批) 5.现场考察报告表 6.省所检验报告(3批) 注意事项:新药证书持有人应共同提出此项申请,即申请表中均应 填写并共同盖章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资料要求: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2.证明性文件: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商标查询或注册证明 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 4.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 注意事项: 1.药品商品名称仅适用于新化学药品、新生物制品。 2.中药不允许使用商品名。 3.不同规格使用一个商品名。 4.商标查询或受理注册证明的单位与申报人不一致,则需提供授权申报 人使用该商标的合同(原件),同时在申请表的申请理由中注明。

5.商品名基本原则:商品名不能包含以下文字:有暗示疗效作用、有夸大或褒扬药品作用、有该药品通用名称、有生产单位名称、包含数字等。 6.新药拟使用商品名,应当由药品生产企业在申请新药注册时一并提出。 7.设立监测期的新药,在监测期内,申请人可以按照补充申请的要求申请增加商品名;监测期已过的药品不再批准增加商品名。 8.不设立监测期的新药,自批准首家注册后,2年内申请人可以按照补充申请的要求申请增加商品名;超过2年不再批准增加商品名。 9.新药保护期、过渡期已过的药品不再批准增加商品名。 3、增加药品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 只能由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申请。 资料要求: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2.证明性文件: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 4.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 5.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6.临床研究资料 其药理毒理研究和临床研究应当按照下列进行: (1)增加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需延长用药周期或者增加剂量者,应当提供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一般药理研究的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长期毒性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局部用药应当提供有关试验资料。临床研究应当进行人体药代动力学研究和随机对照试验,试验组病例数不少于300例。 (2)增加新的适应症,国外已有同品种获准使用此适应症者,应当提供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并须进行至少6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 (3)增加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国内已有同品种获准使用此适应症 者,须进行至少60对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或者进行以获准使用此适应

中药保密品种

中药保密品种 药研究成果的保护形式主要有:国家保密保护、商标保护、中药品种保护、专利保护、商业秘密保护、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及新药保护等。 其中中药保密品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规定,已列入国家秘密技术项目的中药品种,其处方、剂量、制法等内容是保密的,为目前国内对中药的最高级别保护。保密级别划分为:绝密级(长期保密)、机密级(一般保密期限不少于20年)和秘密级(一般保密期限不少于5年)。 绝密级保护指我国特有的、一旦泄密会使国家遭受严重危害和重大损失的保密项目,分为两种:绝密级的中药制剂,目前有云南白 药、雷允上六神丸和片仔癀(有的文献还包括广州奇星的华佗再造丸、同仁堂的安宫牛黄丸和上海和黄药业的麝香保心丸);稀有贵细中药 材人工制成品的配方、工艺,如人工合成麝香、牛黄等。这些产品在中药产品中堪称"国宝"。可以长久保有自己的配方,不用公开,因 此在同类产品中销量一直居于全国前列。 机密级保护分三种:传统中成药的特殊生产工艺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关键技术,如中药饮片的炮、润、焖、蒸、炒、炙、煅、水飞等 炮制关键技术及有毒药品加工;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药用动植物饲养、栽培及防治病虫害的关键技术;国家级和部级中医药重点科学技术 研究项目的关键技术。 秘密级保护分两种: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的中药项目中的关键技术或药物配方;全国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野生药材资源 蕴藏量及分布资料。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是怎么回事?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是指国家为提高中药品种质量,保护中药生产企业合法利益,对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的中药品种实行的分级保护。 获得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的条件可以简述为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并且是从天然药物中提取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 目前国家中药保护品种一共有两千多种。现在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分一级和二级两个等级。各等级品种保护期满前六 个月,可以申请延续保护期。一级保护期限在10、20、30年,截至2006年12月19日,已经有云南白药、阿胶、六神丸、片仔癀 及龙牡壮骨颗粒等少数几个品种被认定为中药一级保护品种,其中云南白药和片仔癀是20年保护期,其他3个是10年保护期。

国家中药保护方式的分类

国家中药保护方式的分类 我国中药保护形式主要有:国家保密保护、国家中药保护品种、新药保护、专利保护、商标保护、生态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等。 这些保护方式容易混淆,本文分别介绍了各类保护方式的区别。 一、原产地产品保护: 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农业部等三个部门,均可批准原产地保护注册。虽然注册保护的名称有所差别,但本质上基本相同。企业可以注册一个部门的,也可三个部门都注册,具体注册哪个部门的,根据企业需要。 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原产地证明商标。 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生态原产地产品标志。 国家农业部注册:农产品地理标志。 原产地产品保护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对生态产品的常见保护措施,原产地保护产品可贴原产地保护产品的相关标志,是产品质量保证的又一种权威证明方式,对于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取得更好效益发挥积极作用。 二、药品专利保护: 国家专利局注册。 医药领域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三类。 1、发明专利权: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期限为10年。

医药发明专利又分为两大类: 1)、产品发明,如新化合物、药物组合物、微生物及其代谢物、医疗器械等; 2)、方法发明,如生产工艺、工作方法和用途发明。 2、实用新型专利: 主要是指产品的形状、剂型等。 3、外观设计专利: 主要指包装容器、外观等。 三、国家新药保护: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发新药证书。 第一类新药保护期为12年;第二、三类新药保护期为8年;第四、五类新药保护期为6年。 保护期过后不再续保。 四、国家中药保密品种: 科技部和保密局批准分为三级: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 1、绝密级:(长期保密),其中又分为两类: 1)绝密级药品品种:例如云南白药、片仔癀等药品。 2)绝密级药品技术:例如人工合成麝香、牛黄等技术。 2、机密级(保密期限不少于20年保密),保密范围: 1)中成药的特殊生产工艺和中药饮片炮制的关键技术。 2)药用动植物饲养、栽培等关键的技术; 3)国家级和部级的中医药重点科技研究项目的关键技术。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 要求

附件4: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一、注册事项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4、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5、变更药品规格。 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9、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10、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11、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12、新药的技术转让。 13、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14、改变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有效期、包装规格等。 15、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 16、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 17、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18、其它 (二)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或国家食品药品监 督管理局直接备案的进口药品补充申请事项: 19、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20、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21、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 22、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23、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24、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25、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26、补充完善进口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27、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 28、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 29、其他 (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 30、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 31、补充完善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32、按规定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包装标签。 33、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格。 34、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 35、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36、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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