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


项目简介




为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完善福利设施”,使孤残儿童“和其他小朋友一样,在祖国的同一片蓝天下健康幸福成长”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 2006年,民政部启动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以下简称“蓝天计划”),2007年纳入国家“十一五”规划,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共同制定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及指导意见,资助地级以上大中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环境优美的儿童福利机构。2006年至2010年,计划投入部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国债资金15亿元,地方民政部门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也将“蓝天计划”作为重点资助项目。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国每个地级以上大中城市建设和完善集抚养、救治、教育、康复、特教功能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新增孤儿安置床位约5.7万张。通过全面改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条件,完善功能,推动我国儿童福利机构由单纯养育型,向养育、医疗、特教、康复及技能培训等多功能型转变,使得儿童福利机构成为儿童福利的资源中心和管理中心,为有需求的儿童提供规范化、专业性的福利服务。

“蓝天计划”建设任务

“十一五”期间,中央重点支持地级以上城市及个别人口多、孤残儿童数量大的县级市(县、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使其布局、规模、设施和功能符合孤残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和需要,能够提供养育照料、预防干预、医疗康复、特殊教育、心理辅导及技能培训等服务。主要任务包括:一是在没有儿童福利机构的地方,支持其按标准新建儿童福利机构设施。二是在现有儿童福利机构床位数量严重不足、无法满足当地孤儿集中供养需要的地方,支持其按标准扩建儿童福利机构设施。三是在现有儿童福利机构设施条件较差、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严重影响功能发挥的地方,支持其按标准改建儿童福利机构设施。

“蓝天计划”资金保障

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应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渠道筹措机制,在资金结构上,以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地方投入为主,中央给予适当补助。中、西部地区儿童福利机构新建和扩建项目投资由中央预算内资金、民政部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共同筹措。

“蓝天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2011年,资金投入17.28亿元,建设地、市级儿童福利机构337个,包括县级的共45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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