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经费报销制度

科研经费报销制度
科研经费报销制度

东莞理工学院人才培养经费报销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千百十工程人才经费、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教职工教育培训费等经费的管理,更有效地发挥经费的作用,规定如下:

一、可报销项目:

(一)千百十工程人才经费、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可报销项目:

1、科研、教学设备及配套、耗材的购置、维修

等。所购设备所有权归学院所有。使用者调离我院或脱离科研教学岗位,应将所购设备归还学院。设备限院内参与项目的人员使用,如需外借,应征求学院资产后勤处同意,在财务处领取票据,金额纳入“收支两条线”

管理,60%上交市财政,返还40%后,其中20%归学校使用, 20%由出租单位或项目人补充相关经费。

2、专业书籍、教材的购置。

3、论文、著作的检索费、版面费、出版费、发

行费等。

4、职务专利发明费。

5、与教学、科研有关的调研费、学术会议费、

进修费、差旅费、邮费等。其中,学术会议费包括会务费、住宿费、会议资料费。

6、租用车辆费。

(二)教职工教育培训费可报销项目:

1、岗位短期进修项目:包括岗位继续教育、岗位轮训、干部培训等可报销学费、住宿费、交通费、资料费。

2、学历学位进修:可报销学费(不含杂费)、论文答辩费。

二、不予报销的范围:

1、餐饮、食品、礼品、招待、娱乐生活消费等;

2、旅游费;

3、与私家车消费相关的各项费用:如汽油、车

险、车税、验车、修车、洗车、高速费等费用。

三、报销费用者所提供的票据需为税务局统一发

票,单位需注明“东莞理工学院”。明细要清楚、完整,并注明数量、价格等内容。

四、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人才培养经费中的

个人活动经费,不适用于集体活动经费部分。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东莞理工

学院

人事处

财务处

二○○七年四月十

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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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 管理办法 拟订单位: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拟制: 时间:2007年1月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XXX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部管理,财务部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公司部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及“到款通知单”,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报销细则

商丘师范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报销细则 横向科研经费使用报销要遵守学校财务报销和国有资产管 理相关规定。结合我校横向科研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横向科研经费报销程序 正常横向科研活动产生的正规商业票据,按以下程序报销: (一)一次性报销金额低于 3万元(含 3万元)的,审批程 序是: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审批→财 务处报销; (二)一次性报销金额3~5万元(含 5万元),审批程序是: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审批→校地合作 处审批→财务处报销; (三)一次性报销金额 5~10万元(含 10万元),审批程 序是:经办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审批→校 地合作处审批→主管科研副校长审批→财务处报销; (四)一次性报销金额超过10万元,审批程序是:经办人、 项目负责人签字→各单位分管科研领导审批→校地合作处审批→ 审计处审批→主管科研副校长审批→主管财务副校长审批→到财 务处报销; (五)报销时,应按照项目预算科目列出报销清单及逐项报销。 第二条科研劳务费支取

支取科研劳务费时,应编制劳务费支出审批表,审批表中要 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劳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单位、银行卡号、支出总额等信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批后,按 本细则“第一条”程序办理签字报销手续。 第三条绩效费支取 支取绩效费时,须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合同、经费预算表、经费入账单,填写绩效费发放审批表,审批表中注明项目名称、 编号、发放人员姓名、身份证号、开户行地址、银行卡号、发放 批次、项目绩效总额和本次发放绩效总额等信息,并由本人签字 确认,所在单位审核后,报校地合作处审批,然后办理支取手续。其中,结项前最多可支取绩效费的40%,结项后可支取绩效费的60%。 第四条奖励经费支取 学校奖励经费在项目立项后,一次性拨付到项目专户,支取 奖励经费时,项目负责人须填写奖励审批表,审批表中要注明项 目名称、编号、到账金额、奖励金额、结项前支出金额、结项后 支出金额、项目负责人证件明细等信息,本人签字确认,所在单 位审批后,报校地合作处和学校审批,然后办理支取手续。其中,项目结项前最多可支付项目奖励经费的70%。 第五条其他规定 (一)横向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对应当实行“公务卡” 结算的支出,按照“公务卡”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XXXXXXXX公司 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研发项目管理,规范研发项目费用核算,合理安排研发费用开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批准立项的研发项目。 三、研发项目和研发费用的管理 1.研发项目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研发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经费管理、项目验收、知识产权等实行全过程管理。 2.研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就研发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及成果对总经理负责。 3.公司财务部负责研发项目的费用核算和开支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4.申请使用和报销研发费用,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项目组应在研发项目批准预算范围内控制使用研发经费。 5.研发项目(全部或部分)需与第三方合作或委托开发的,必须经过技术评审,签订技术委托或合作开发合同,按照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查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协作完成的研发成果纳入公司知识产权进行管理。 6.因研发需要购买器材和购置仪器设备,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审批程序办理。购买的物资必须办理验收入库和出库领用登记;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物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四、研发费用的核算范围 公司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计算口径核算研发费用。包括: 1. 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 2. 研发项目的直接消耗。(如消耗材料、专用商品软件、单位价值10万以下的研发测试关键仪器设备费等) 3. 研发项目的直接费用。(如调研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委外研发费、培训费、维修费、新产品设计费等) 4. 研发项目相关的设备折旧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5. 研发成果的论证费。(测试、鉴定、评审、验收费) 6. 研发项目发生的其他支出。 五、研发费用的核算体系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会计科目, 财务部在会计计算机核算系统内设置“研发费用”一级会计科目,根据费用类别、本行业特点和管理需要设置次级会计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公司研发费用按实际成本核算。研发费用核算纳入会计核算一本帐

科研经费报销制度

东莞理工学院人才培养经费报销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对千百十工程人才经费、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教职工教育培训费等经费的管理,更有效地发挥经费的作用,规定如下: 一、可报销项目: (一)千百十工程人才经费、高层次人才科研启动费可报销项目: 1、科研、教学设备及配套、耗材的购置、维修 等。所购设备所有权归学院所有。使用者调离我院或脱离科研教学岗位,应将所购设备归还学院。设备限院内参与项目的人员使用,如需外借,应征求学院资产后勤处同意,在财务处领取票据,金额纳入“收支两条线” 管理,60%上交市财政,返还40%后,其中20%归学校使用, 20%由出租单位或项目人补充相关经费。 2、专业书籍、教材的购置。 3、论文、著作的检索费、版面费、出版费、发 行费等。 4、职务专利发明费。 5、与教学、科研有关的调研费、学术会议费、 进修费、差旅费、邮费等。其中,学术会议费包括会务费、住宿费、会议资料费。 6、租用车辆费。

(二)教职工教育培训费可报销项目: 1、岗位短期进修项目:包括岗位继续教育、岗位轮训、干部培训等可报销学费、住宿费、交通费、资料费。 2、学历学位进修:可报销学费(不含杂费)、论文答辩费。 二、不予报销的范围: 1、餐饮、食品、礼品、招待、娱乐生活消费等; 2、旅游费; 3、与私家车消费相关的各项费用:如汽油、车 险、车税、验车、修车、洗车、高速费等费用。 三、报销费用者所提供的票据需为税务局统一发 票,单位需注明“东莞理工学院”。明细要清楚、完整,并注明数量、价格等内容。 四、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人才培养经费中的 个人活动经费,不适用于集体活动经费部分。 五、本规定解释权归东莞理工学院人事处。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东莞理工 学院 人事处 财务处

企业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研发费用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的归集公司在研究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规范日常会计核算,进一步加强研发费用的管理,充分享受国 家有关优惠政策,制定本办法。 一、研发费用 1、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1.1、研究开发活动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 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 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1.2、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 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 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 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 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 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2、研发费用 2.1、研发费用指从事上述研究开发活动发生的费用。研发 活动项目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 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 领域指南( 2007 年度)》规定项。 2.2、公司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 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 2.2.1、人员人工: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包 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 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住 房公积金、商业保险、专业培训、公司按研发人员工资总额提 取的福利经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

2.2.2、直接投入: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 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 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 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 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发生的租赁费 2.2.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 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 待摊费用。 2.2.4、设计费用: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 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2.2.5、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 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 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 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2.2.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 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 摊销。 2.2.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 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2.2.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 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加强对企业科研项目的管理,使***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科研项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立项论证、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企业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二)科研项目种类 1、国家、省、市级立项项目; 2、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 3、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4、其他项目或课题。 (三)科研项目的立项 1.企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科研开发项目立项指南,确定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1.1 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由企业研发中心统一组织,项目的选题根据各类计划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由企业确定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申报。研发中心代表企业对外申报项目。 1.2 横向委托与合作的项目,如果研究内容达到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水平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经企业批准,可以列为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1.3 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是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的主体,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市场前景、项目所处的研究阶段、对企业发展的意义等,将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分为三个级别:企业科研项目、企业开发项目、企业工作或预研项目。 2.申报科研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 2.1 申报项目应填写《***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报研发中心。立项申请书需写明:(1)项目名称;(2)立项目的;(3)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4)简要的工艺流程图、设备原理图及相

关说明和关键技术介绍;(5)项目的考核指标;(6)项目进度计划及阶段目标;(7)项目经费预算:(8)主要参加人员等内容。 2.2 研发中心对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2.3 企业主管总工程师对所有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技术审查。 2.4 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在听取项目申报人对项目的介绍后,根据企业的发展对项目进行审查,形成意见,明确建议立项的项目、暂缓立项的项目以及不予立项的项目,报企业分管领导最终审查。 2.5 企业分管领导根据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确定具体的立项项目、项目级别、保密事项、并确定科研经费,报企业总经理审定批准。 2.6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研发中心向各项目组下达《技术管理》通知,项目正式立项。 (四)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3.1 为保证科研开发计划的严肃性,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3.2 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改变。如因特殊情况拟局部变更内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而变更研究内容的,按未完成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如病休、调动、离职等)离开该项目研究工作半年以内者,要确定临时负责人并在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如时间超过半年或有其他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企业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则按中止项目办理,并按规定追回剩余经费。 3.4 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年年末须编写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发中心。 3.5 科研项目应按时完成。因故需要延长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期限前一个月提出并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报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主管部门批准。 3.6 因故须中止的科研项目,应按《国家计划项目合同》或《科研开发项目合同》明确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中止手续。 3.7 研发中心对企业的在研项目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年末,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总结,并对各部门

科研经费的使用和报销细则(2015.9)

第一条科研经费报销票据地基本要求 (一)真实、合法.用于报销地票据必须是财政、税务部门规定使用地合法有效票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完整,要素齐全,并加盖收款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购物发票上应列明购物明细,如未列明购物明细(如仅填写“办公用品”等),须附购物电脑小票或加盖销售单位有效印章地清单.经办人不得要求收款单位开具与经济活动不相符地票据,并对所取得票据地合法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则对票据所反映业务活动地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时限要求.票据应在开具之日起年内报销;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期限为:立项、结题之日起分别向前推、向后延个月.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三)采购要求.凡财政性资金地科研经费其采购行为必须遵守《政府采购法》,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采购预算,报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管理部门汇总后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采购.无采购预算不得采购,应采购而未采购地不予报销.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四)报销范围.科研经费支出报销地范围、额度以批复地项目经费预算表为准.预算表中列有地支出项目,在额度范围内,按财务制度予以报销.否则不予报销.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横向科研经费地开支范围,在确保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地前提下,按合同约定执行. (五)付款方式.科研经费借支、报销严格控制现金支付方式,一般采用公务卡结算和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城市间交通费、会务费、培训费等费用,要求使用公务卡结算支付,减少现金支付.确因特殊情况,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地,须说明原因,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报销. 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借款地现金额度一次不得超过元,原借款未结清不得办理新地借款. 第二条科研经费中几项主要经费地报销细则 (一)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活动所发生地差旅费、交通费用等.项目负责人须对出差事由、线路地真实性,出差人员身份及报销费用地合理性负责.差旅费报销标准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内师院发【】号)地规定执行.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报销地差旅费单据需有往返程,其中住宿费需有相关差旅费支撑方可报销,不可单独报销住宿费.一次报销多次出差地差旅费地需列出差清单,其中必须包括出差日期、出差人、出差目地地,出差事由.出差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租车费、租船费,原则上不允许租用私人车辆、船只开展科研调用业务,报销租用车辆或者船只地费用需提供租车合同或者协议.对于使用私车考察、调研等发生地差旅费报销时需燃油费和通行费配套,并只能按照汽车费地票价予以报销.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二)会议费 会议费包括住宿费、餐费、场地租金等,会议费地报销执行以下规定: 、会议费地开支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预算执行,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会议费报销凭证应包括: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及签到表;发票;会议开支结算清单等凭据(如通过旅行社组织会议,还须附与旅行社签订地委托协议等相关资料);文档来自于网络搜索 (三)劳务费 劳务费地开支必须严格执行科研项目批复地预算额度及其相应经费管理办法地规定. 横向科研经费劳务费开支比例.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有约定劳务费比例地按合同执行; 劳务费发放人员范围.纵向科研经费项目地劳务费只能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

学生科研经费报销指引

教务处、研究生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学生科研经费报销指南 一、报销流程 二、基本要求 1、报销收款“转卡”必须是工商银行卡,预留电话必须是本地手机号。 2、每一张“西南交通大学报销单”上粘贴票据不超过20张。 3、除出租车费、火车票、汽车票、快递费、校内出具的票据外,发生的费用均不得以现金支付,应通过刷银行卡、网银、内部转账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报销时附相关支付记录(POS单或者网银支付记录截图)。

4、原则上只报销本年开具的票据,上一年的发票须在本年4月30日之前报销完毕。 5、发票的抬头必须是学校的全称,即“西南交通大学”。抬头为“个人”的发票不予报销。 6、连号发票视同为同一张发票,按累计总额进行财务报账。 7、持电子发票报销时,须由经费负责人在票据空白处承诺“此票据只报销一次,不再重复报销”,并由经费负责人签字,方可报销。8、对于金额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且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办公用品或材料等,如“移动硬盘”等,应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资产系统中报增“低值易耗品”。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设备,如电脑、软件、系统平台等,应在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资产系统中报增固定资产。未报增的,经办人需完善手续。 9、所有拟报销票据及其相关附件请自行拍照并妥善保管。 10、不按流程报销,绕过归口管理部门预约、审批签字而直接到财务处要求报销的行为,财务处拒绝受理。 三、报销细则 1、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票据报销 (1)办公用品、普通耗材应在京东上购买并开具明细发票,如“圆珠笔”、“笔记本”等。没有通过审批的非京东办公用品票据,计财处不予报销。

(2)“办公用品”清单中,不得出现衣服、鞋子、包、药品、食品、饮料等明显不相关的商品。 (3)所有票据须附付款记录,不得以现金支付。 2、材料、试剂等票据报销 (1)“材料”、“电脑配件”、“试剂”等材料类发票,无论金额多少,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商印章的商品清单,发票与所附清单应当保持金额一致、印章一致。 (2)所有票据须附付款记录,不得以现金支付。 3、图书票据报销 (1)“图书”发票必须附加盖供货商印章的商品清单。 (2)明显与项目无关的图书不得报销,如:“幼教”、“食谱”、“标准考试书籍”、“生活读物”等。 (3)所有票据须附付款记录,不得以现金支付。 4、印刷票据报销 (1)印刷发票必须附加盖服务商单位印章的清单,清单内容需与项目具有相关性。 (2)印刷发票应为机打增值税发票,手写发票及定额发票原则上不予报销。 (3)所有票据须附付款记录,不得以现金支付。

企业科研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

科研专项经费的管理办法 为促进公司科学技术水平与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带动学科建设和发展,提升公司的科技竞争力,加强科技研究项目的管理,保证科技项目经费的规范使用,根据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公司科研部为科技项目的主管部门,公司财务部为科技项目经费的管理部门。必须全部纳入公司财务统一管理,集中核算,确保科技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第二条建立健全科技项目经费管理责任制。科研部门负责科技项目类别的确认,项目合同的签订与项目的管理,并配合财务部做好科技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负责科技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审查项目决算,指导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立项书或合同约定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经济活动;科研部负责人负责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和批复的预算使用经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科技项目结题及结账手续,并对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第三条科技项目应当根据项目研究的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预算,做到真实、合理。科技项目经费预算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审核批准后执行。科技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完成所必要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以及税赋等因素编制预算,作为项目承接谈判与项目执行参考依据。 第四条加强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明确职责权限。申请国家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项目,财务部应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项目预算书。项目负责人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的管理要求 一、科技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相关科技项目经费预算报表编制格式及项目内容说明的要求填报预算,开支的具体类别和预算额度应考虑周全,避免遗漏。特别是对于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费、管理费等支出应依据充分、测算准确,避免决算超支。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管理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 及“到款通知单位”,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租(包)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 发票和租车合同,并经公司负责人签批。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纵向经费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项目合同有专门规定的除外),横向经费按照合同列支业务招待费。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以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

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制度

科研项目的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及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院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校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科研处是学院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全院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三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学院财务处的科研专户,进行归口管理,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学院审计部门的监督。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分纵向、横向和院级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以及我院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院的经费; 2、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3、学院科研项目配套经费和院级科研项目经费; 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6、其它经费。 第四条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立项的纵向课题经费在5万元以内(含4万元)的,学院按1:1经费配套资助;大于5万元到10万元(含10万元)的部分,学院按1:0.6经费配套资助;大于10万元以上的部分,学院按1:0.2经费配套资助。 若有特殊情况的经费资助可经学术委员会讨论,报院领导批准执行。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五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按照项目经费总额的5%提取科研管理费;横向科研项目按照项目经费总额的10%提取科研管理费;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以及其它经费,按照项目经费总额的20%提取科研管理费。 为了引进高端人才,并且调动他们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对新引进人才的各类立项课题,在两年内免收管理费。从第三年开始,新立项的课题按学院上述管理费标准收取。 第六条科研经费记入学院财务处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课题组可向科研处申请借支项目启动周转金,启动周转金的数额是:自然科学项目为总经费的20%,但总金额最高控制在2万元以内。人文社科项目为总经费的30%,但总金额最高控制在5千元以内。

XX公司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XXXXX公司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实施日期:二O一六年一月 1 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公司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 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是公司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公司财务部的科研专户,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 2、公司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公司的经费;

3、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6、其它经费。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六条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科研项目给定的计划限额内,合理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制度。 第八条科研经费记入公司财务部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负责项目执行的研发部按项目经费计划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设备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第十条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第十一条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和专用软件等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公司科研事业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研发经费用的管理,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科技进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经费是指政府拨款、企业投入、承担科研项目收入、技术性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用于科研项目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原则 (一)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经费按项目实行合同制管理。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经费主要用于公司具有创新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开发等项目,提高公司竞争能力和符合公司的持续发展战略。 (三)专款专用、分项核算由公司财务部门按科研项目进行明细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四)公正透明、符合规定经费使用要清楚明了,符合国家及公司有关财务和资金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乘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发票。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试验耗材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 (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课题组成员。 (九)其他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十)科研经费不得列支下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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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中心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中心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是中心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心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中心财务部的科研专户,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 2、我中心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中心的经费; 3、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6、其它经费。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六条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科研项目给定的计划限额内,合理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制度。 第八条科研经费记入中心财务部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负责项目执行的研发部按项目经费计划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 第十条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第十一条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和专用软件等发生的费用。

中国铁路总公司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铁总财[2015]29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铁路总公司( 以下简称总公司)科研经费管理, 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促进铁路技术创新, 参照《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国发[ 20 14] 11 号) 要求, 结合国家主管部门和总公司科研、财务管理有关制度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所属企业。 第三条总公司科研经费主要包括总公司及所属企业以自有资金为经费来源用于科技研究开发的资金。 第四条总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范围如下: ( 一) 科研计划课题研究( 包括总公司科研计划重大、重点课题以及软科学研究课题)。( 二) 科研试验( 包括总公司立项的试验计划项目和总公司科研课题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试验项目)。 ( 三) 经总公司批准的其他科技开发专项( 包括标准制修订专项、铁路产品质量抽查专项、铁科院研发中心专项、经规院科研专项、科研基础工作专项、知识产权专项等)。 ( 四) 科研计划项目管理( 包括科研管理部门为管理科研计划及其经费而发生的专家咨询、指南编制、申报立项组织、招投标组织、课题执行和结题验收、技术评审、科技成果统计等费用)。 上述四项以下统称科研项目。 第五条总公司及所属企业科研经费按以下原则管理和使用: ( 一) 分级管理, 逐级负责。科研经费应根据经费来源分级管理、逐级负责, 总公司科研经费由总公司负责立项和管理, 所属企业科研经费由所属企业负责立项和管理。总公司科研项目,由总公司所属单位安排的配套经费, 应纳入所属单位科研经费管理。 ( 二) 依法合规, 科学安排。科研资金管理、申请和使用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财务制度, 严格按照课题的目标和任务, 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 杜绝随意性。 ( 三) 科学决策, 突出重点。科研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服从、服务于公司总体发展战略, 基于全局, 整体推进, 同时又集中财力, 有所侧重, 既重点支持能够提高总公司技术创新能力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研项目, 为铁路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又重点支持能够加强企业管理, 提升效益提供支持的科研项目。 ( 四) 专款专用, 注重绩效。科研经费应纳入财务统一管理, 实行单独核算, 确保专款专用, 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加强科研资金运用各环节的管理、监督, 提高科研经费使用的有效性。逐步建立和完善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考核制度, 促进科研经费发挥最大效益。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预算管理。 ( 一) 各级财务主管部门应根据科研任务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核定科研项目总预算。科主管部门应当在科研项目立项前,会同财务主管部门组织科研项目需求部门编制建议预算, 根据科研项目总预算审核建议预算。科技主管部门应督促科研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有关制度、规定和合同约定, 在科研项目立项基础上,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项目实施预算, 并对仪器设备购置、合作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 ( 二) 计划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科技主管部门对购置或试制科研专用仪器设备构成固定资产的项目, 纳入相关的投资计划。 ( 三) 科技主管部门应建立科研项目预算管理数据库, 将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组织单位

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分析概要

科研经费违规使用案例分析 1. 段振豪贪污科研经费百余万被判刑 13年 用假票据报销百余万 2012年 2月 13日 10时 30分许,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段振豪等待候审, 紧随其后的是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车春兰, 案发前, 她是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计算机地球化学学科组秘书。 检方起诉书显示, 2002年至 2011年 7月间,段振豪担任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计算地球化学及其应用学科组组长, 负责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项目执行直至结题验收全过程。而他的秘书车春兰为学科组提供辅助性工作。 检方提出了三起指控事实:二人于 2002年至 2011年 7月间以报销科研经费为由,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差旅费等共计 124万余元,段振豪非法占有上述款项后给车春兰少量好处费; 2011年 5月,段振豪与他人签订虚假的网站开发合同, 使用虚假的票据报销网站开发费, 骗取科研经费 5.85万元; 车春兰于 2003年至 2010年间用假票据报销 17.85万。 根据检方掌握的证据, 段、车二人的涉案手法, 主要是找虚假票据以各种名义从科研经费中报销。报销名目包括差旅费、复印装订费、劳务费、租车费以及网站开发费等。为他们提供票据的人包括段振豪的亲友、学生、熟人、同事等。二人假借课题组成员的名义将票据从财务报销, 而课题组成员崔某等证实, 这些研究内容基本上都是在实验室完成的,崔某本人根本没有因科研出过差。而据段振豪自己的供述,在他虚报的差旅费中,有 20多万是保姆张某提供的前往银川的发票,有 30多万是蔺某提供的前往大庆的发票,另有 20多万是 他每年回湖南老家探亲的票据和弟弟提供的发票, 另外他还找了一家机票代理公司买了虚假行程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和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任务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订。下文是,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明确经济责任,确保科研项目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学校科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科研及财务管理的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经费来源 第二条科研经费来源: 一校外各级各类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二学校及各学院所、中心等划拨的科研经费。 三科研成果转化收入。 四其它形式的科研经费来源。 第三章科研经费支出范围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支出范围: 一设备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专项经费要严格控制设备购置费支出。 二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三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课题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四燃料动力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五差旅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会议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或课 题等活动而召开会议发生的费用。课题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七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课题研究人员出国及外国专家来华 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课题发生国 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事先报经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同意。 八资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资料收集、录入、复印、翻拍、翻译等费用,以及必要的图书和专用软件购置费等。 九数据采集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问卷调查、数据跟踪采集、案例分析等 费用。 十印刷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项目研究成果的打印费、印刷费和誊写费等。 十一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 的出版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十二劳务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 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课题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十三专家咨询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 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计划项目和课题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十四管理费:是指从事科研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十五课题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它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 独列示,单独核定。 第四章科研经费管理 第四条学校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 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1]56号文件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21]11号以及地方各级部门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文件规定。 第五条学校年度科研经费收支由科研管理部门提出预算方案,经财务部门审核,纳 入学校总体财务预算。 第六条各类科研项目必须以学校名义签订科研项目合同,其经费必须全额划入学校 银行账户,按项目管理。 第七条科研经费实行责任制管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并 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财务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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